补缴社保的原因

2023-04-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补缴社保的原因

北京社保补缴

北京公积金、社保补缴办理 近期北京市出台的一些政策,都是根据社会保险补缴有关的问题,如买房子需要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并且在12月18日推出补缴的社保不算在买房需要的年限里面;买车需要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外地人在北京享受退休养老的政策等等.北京市现在买房买车的政策都是要求社会保险必须是连续5年以上才可以买房买车,但实际社会上有很多人士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不具备这一条件。就像我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专家经常接到如下咨询电话:

“·我是外地户口,急着结婚买房,但以前由于换工作有两个月公司没有给上社保,卖房的告诉我卖不了房,我该怎么办?”

“听说过社保补缴,我想买房补缴社保可以吗?’’

“·我在北京工作十多年了,可从来没上过社保,现在能补吗?”

·“有人说可以帮我办补缴手续,这事悬不悬,靠谱吗?”

·“我最近补缴了社保手续,可人家社保中心的人说我的社保记录查不到,难道我的手续有问题?”

“·为什么有的地方说可以补缴三险呀?外地人补缴社会保险到底是补缴三险还是四险?”

“·外地农村户口的可不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补缴社会保险又没有滞纳金?”

·“补了社保我就能买房了吗?”

等等之类的问题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是现在补缴的社保部算在买房年限内 如果是因为买房而补缴社保的朋友就没有必要补缴了。 补缴的社保是可以累积在15年养老保险年限里面的。也算在5年社保证明买车年限里。要是还有什么更专业或者是别的关于社保的问题 可以直接咨询咱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在线专家。

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北京市个人社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北京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人员有在北京参保的需求。专职为各位在京人员想要补缴、办理社保的朋友做最好的服务。

服务关键词:社保补缴、社保挂靠、社保办理、北京社保代办

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免费咨询电话:010-82034576或 6203127

2公司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怡和中心3409乘车路线:地铁十号线牡丹园C出口即到

公交:6

41、6

58、6

53、6

11、牡丹园西。

第2篇:社保补缴手续

步骤一:先去四季青社保中心北区一层的行政科审批,要带以下材料:

1、补缴养老保险费确认表一式三份(去北区一层领取,填写这个表的时候会要求填写单位中断社保缴纳的原因,会比较纠结,因为社保只接受单位原因而中断社保的补缴,原因写的不好审批的时候也会通不过);

2、补缴员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补缴期间员工的原始工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原始凭证是你们公司财务的记账凭证,这个是必须要的,复印件必须盖公司的财务章,员工本人签字);

4、补缴人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审原件,复印件二份)

5、补缴员工的在京工作简历一份(本人签字)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诺一份(去北区一层领取)

9、补缴基本养老报销个人承诺书一份(去北区一层领取)

如果是本市城镇员工,所需要的材料也是这样的,所有的材料都必须盖公司的公章,所有的复印件上面都必须写上“与原件一致”

全月都可以去北区一层交材料审批,如果材料合格,二十个工作日之后再去领取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步骤二:再去南区二层办理正常的补缴手续,需要材料:

1、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2、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社会保险补缴申办单

4、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三份

5、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十)三份

6、报盘文件

步骤二也是全月都可以补缴的,现在需要软件报盘操作,表四和表十都需要在社保软件(V4.3.6版本以上才可以)里面打印出来盖公章,现在四季青不接受手工填写的表四和表十。

如果步骤二也已经合格通过,当天必须交钱,1-15号之前可以交支票和刷卡,支票必须两张,15之后只能刷卡,信用卡也可以刷的。

第3篇:补缴社保文章

南京:未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2011年11月11日08:03扬子晚报网我要评论(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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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城镇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及在“文革”期间插过队,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即日起可办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此意向的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自己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补缴费,南京市人社部门提醒,此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请读者抓紧去所在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

年龄(周岁) 基本养老金(元) 年龄(周岁) 基本养老金(元)55583.763662.

556590.16468

157596.965702.5

58604.466727.7

59613.767761.8

60622.56880

461633.869864.7

62646.370及以上 937.8

■补缴对象

1、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2003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原在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后下放到乡镇的“三不变”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主要是指县(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市街道办企业);

2、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家属工”;

3、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原因(判刑除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4、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

“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补缴标准

本次补缴以本人自愿为原则。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

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本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

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

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

最多减少1万元。

2011年6月30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某男,

56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

继续按江苏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计发

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

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

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本次补缴人员如曾经过县以上政府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批准招收为国家正

式职工,其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可以计算为连

续工龄,经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原始档案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认

定后,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身份认定

符合补缴费条件的人员,需提供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城镇集体企业(含

外省市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档案,如没有原始档案的,需提供可证明在

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资料,如分配介绍信、企业招收录用合同、学徒工转

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名册等。

补缴年底截止

补缴后纳入社会化管理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现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可持原户籍所在街道派出所出

具的户籍证明到现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6

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

保险费后,其基本养老待遇从2011年7月起执行;2011年7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

险费后,其基本养老待遇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执行;201

1年7月1日前已参保缴费人员,其1996年1月1日前的工作经历,符合补缴条

件,可按规定申请补缴;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在办理退

休手续时,须按规定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同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一次性补缴申报流程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领取并填写《一次性补

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批表》;本人携《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

件)、派出所出具的原城镇户籍证明、原始档案或原始资料(如:分配介绍信、

企业招收录用合同、招工录取通知书、学徒工转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

名册、上山下乡插队户籍迁出、迁入证明等)至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

理一次性补缴手续,街道出具《一次性补缴费人员材料清单》,并将收取材料统

一报送区经办机构;区人社部门或社保部门负责审核。

符合本次补缴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

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是什么?

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第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第4篇:关于社保补缴说明

2011《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公告》现已发布,依据《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文件)及我局社会保险补缴审批问题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6月5日至9月30日,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申请补缴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养老保险的,需用人单位向我中心稽核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稽核程序,为涉及此类问题的全部在职职工一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补缴前,应核实全部在职职工的缴费时段、缴费基数状况,一次性为全部需补缴职工出具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个人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的应补缴期间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申请时间为每月5至15日。

二、接到单位补缴申请后,稽核部向用人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单位经办人员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书》领取、签收。

三、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规定时间,向稽核部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原始工资发放凭证(财务记账凭证)原件、复印件(盖单位财务章,并注明印自何处、是否与原件相符)。

2、如单位由银行代发工资,需提供单位与银行签订的《代发协议》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2009年1至2011年3月各月代发工资明细。如单位以其他方式发放工资,需出具其他相关证明

3、《员工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工资明细表》(纸介表格一式一份,同时报送Excel表格电子版)

4、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31日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基本情况及双方签章内容各印一页,并加盖单位章)

5、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底人员离职情况说明,以及相应的离职人员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基本情况、双方签章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内容各印一页,并加盖单位章)

6、《承诺函》(一式一份)

7、《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稽核部将在60至90个工作日内完成稽核检查工作,并在稽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补缴单位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

补缴单位依据该意见书填写《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涉及补缴基数差的,需填写《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明细表》(一式两份),交稽核部核准。

五、稽核人员依据稽核检查结论,认真核对被稽核单位填写的各项表格,准确无误的,两名稽核人员分别签字确认。此后,随同其它稽核检查材料报稽核部部长、主管主任、中心主任核准。核准后,由稽核人员将有关表格返回单位。

五、单位携带《稽核整改意见书》及核准后的《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明细表》(一式一份),涉及补差的携带《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明细表》(一式一份)到收缴部相关柜台,办理补缴及基数变更业务。

六、基数变更及补缴到位后,单位需将表

四、表

五、表十及补缴发票复印件交稽核人员归档留存,稽核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结案手续。

七、在稽核检查过程中,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被稽核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整改的,稽核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第5篇:社保补缴情况说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中心:

您好! 现有深圳市

xxx贸易有限公司,编号xxxxxx,申请补缴10月份的社保款, 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因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导致2014年10月份社保款欠费,现申请补缴,滞纳金则由本公司承担。

请社保中心 办理!

此致

敬礼

深圳市xxxxx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第6篇:补缴社保通知单

您于年月日正式入职公司,由于公司建立之初正处在一个创业阶段,有很多管理不完善,特别是人力资源这块很欠缺,你入职公司未能及时给您购买社会保险,现公司决定给您补缴个月社保,补缴标准按当年实际缴费标准执行,请您配合购买。

年月日

补缴方式:

1、由公司统一向社保局申请补缴。

2、领取现金方式,由个人自行到社保局进行补缴。

员工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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