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2022-12-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1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监督执纪问责护航南水北调

千年大计,责任如山,南水北调工程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南阳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地,是中线工程线路最长、移民最多、工程量最大、环保任务最重的省辖市,地位举足轻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段总干渠全长185.5公里;移民搬迁重建总资金134亿元;库区移民16.5万人,迁安企业800多家;核心水源区和水源涵养区面积6362平方公里,占河南省水源区总面积的81.4%。如此艰巨的工程“四年任务两年完成”,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南阳速度”,被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誉为“世界移民史上的奇迹”。

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南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保障南水北调工程顺利推进为己任,立足职能,突出主业,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督篇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项目实施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移民群众的利益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要延伸到哪里。”这是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口号,也是指导思想,更是总原则。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伊始,南阳市纪委监察局就成立了监督检查组,县乡纪委成立了移民工作专项督查组,负责移民工作的全程监督。针对移民迁安工作的实施准备、移民安置对接、新村建设、移民搬迁、后续稳定等10个阶段200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措施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才能更好发挥监督的作用。比如,在工程建设上,我们紧盯招投标环节,坚决杜绝一切不达标企业和产品进入移民工程建设工地。”南阳市监察局副局长赵顺民说。

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赵顺民副局长亲自带队先后4次到郑州对37个标段的招标控制金额110626.9万元进行监督。从专家的抽取到开标、评标全程实行严密监控,切断专家及工作人员的一切通讯方式,甚至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任何人单独行动,脱离监督人员视线,确保了招投标的公开公正,真正使一流的建设队伍、最可靠的工程材料进入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主战场。

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严把“五道关口”,即:招标投标关、市场准入关、材料进场关、监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建立政府监督、中介监理、企业自控、移民参与“四位一体”的质量监督体系;实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质量监管意识;开展专项督查,严惩偷工减料行为,建立施工单位“黑名单”。最终实现了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资金监管方面,督促落实《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全市;组织省市审计部门定期对移民资金进行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

“借力聚力”让监督成效更为显著。淅川县纪委监察局与县检察院、南水北调工作指挥部成立了三方联合督查办公室,实现信息资源、调查协作、案(事)件处置互通,为南水北调专项监督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发挥了“核聚变”效应:仅2009年以来,联合督查办公室共调查群众举报线索达150余起,化解信访矛盾200余件,审计检查专项资金1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亿元。

依靠和发动群众监督。该市编印了《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政策法规规定资料汇编》和相关政策问答印发给群众,确保移民政策人人知晓,办事流程人人清楚;在工程沿线设置举报牌,公布中线办的举报受理电话、电子邮箱,加强社会监督,使监督无处不在。

正是这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突出、层层深入的监督网,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执纪篇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惠民工程,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零容忍’。要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营造好的环境、好的氛围、好的风气!”南阳市纪委书记王智慧的话掷地有声。

面对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移民安全的双重任务,南阳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各执法机关建立了协作办案机制,形成执法执纪机关各司其职、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办案力量科学配置、办案手段优势互补、案件处理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办案合力。

职责所系,使命所需。淅川县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蓄水池、“水龙头”和总开关,县纪委监察局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工程一启动,就在全县设立8个办案协作区,成立南水北调案件检查室,专司涉及南水北调工程案件。一场旨在保卫南水北调工程健康顺利开展的“打虎拍蝇”行动就此展开。

抓早抓小,快查快办。2013年底,在开展移民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淅川县仓房镇仓房村支书周某等三人合伙虚报移民人数,骗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万余元。讲速度就是讲干劲。该县纪委第一时间成立办案小组,采取“白加黑"32作方式,利用一天时间查清了违纪违法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征地拆迁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有着极其严重的性质和极为恶劣的影响,必须从严从重惩处,一追到底,绝不手软。”淅川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瑞英严肃地说。

2011年8月,原清泉村支部书记兼主任戚某在滔河乡政府移民迁建工程征地期间,与会计顾某合谋虚报10.5亩,骗取土地补偿费和赔青费共计197400元。接到举报后,县纪委主要领导强调,要依法依纪彻查严处,决不姑息、决不袒护、决不手软。2012年6月12日,二人均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该市纪委严肃查办征地拆迁违法乱纪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多发势头,顺利完成工程征地11万亩,其中永久用地4.14万亩,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依法依规和谐推进征地拆迁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执法犯法是群众最痛恨的问题。对极少数无视党纪国法顶风作案的领导干部,我们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南阳市纪委副书记苌其林说。

淅川县盛湾镇王庄村原支书王某,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移民迁安工作中,虚假登记拦网720平方米、渔船2艘,骗取国家补偿款共计24900元,被开除党籍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截至目前,已对涉嫌虚报假移民人口、侵占移民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21名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

几年来,南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之势,在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严肃纪律与保护干部相统一,依纪依法支持干事者、保护失误者、惩治腐败者,既努力维护清风正气,又大力营造“鼓励干事创业、支持攻坚克难”的务实重干氛围。

问责篇

铁腕问责,是南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南水北调工程的又一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南阳市把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重要载体。在南水北调工程中,坚持由水源公司与工程处签订责任状、工程处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制度,并以此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南水北调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各参建单位“一把手”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而在南水北调工程南阳全线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既齐抓共管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有责还需追责。为此,该市出台了《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移民安置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问责文件,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对南水北调各项工作的追究事由进行具体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了制度管人的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作征地拆迁方面,规定了擅自迁入人口、错登漏登、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资金等8种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在被征地拆迁群众安置工作方面,规定了组织非法集会、阻挠搬迁、玩忽职守贻误搬迁、利用职务侵害移民权益等6种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在项目管理方面,规定了干预招投标、泄露标底、串标围标、擅自变更规划等8种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对于履行责任不到位、不履责的行为,我们的问责是有理有力的!”南阳市原效能室负责人徐振涛说。

在“一改双优活动”中督察移民项目22个,对工作推进不力的9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初集中处理领导批件46件,移交5人,行政警告4人;在移民迁安工程建设情况专项监督中,对10多个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进度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一票否决;在工程质量督查中,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转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50家施工企业进行约谈。

2010年12月,在检查中发现宛城区红泥湾镇移民办主任胡某为帮信用社主任靳某完成2011年工作任务,擅自将移民资金530万元存人信用社,构成擅自动用财政专户资金的错误,对胡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2年9月,淅川玉典钒业副总经理程某自行在香花镇南王营村一组丹江口水库拦汊筑坝。淅川县水利局直到2013年11月20日,才采取切断施工道路等措施制止其施工。对淅川县水利局在堤坝拆迁中不作为、慢作为情况,县纪委先后追究了县水利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张某的直接责任、执法监察大队长李某的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李某某的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李某、李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南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这场使命和责任的“大考”中,紧紧围绕移民工作重心,惩防并举抓廉政,尽心履职护好航,为构建风清气正的和谐移民工作环境,保障移民工作顺利完成,谱写出了一首完美的护航乐章!

作者:于纪言

第2篇:纪委职责依纪监督执纪问责

3月22日晚,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专栏刊发《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文,四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

文章指出,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他所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等,都是从当前现象和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如果我们8700万党员的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怎么能够带领13亿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奋斗目标?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贻患、放任自流。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也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比如把有的干部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这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就是对抗组织调查。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也只有这样才叫名正言顺。

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纪律审查也要服务于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跟上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第3篇: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作者:肖培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2日 04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专章形式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

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归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高度凝练和准确定位。贯彻执行好《条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尊崇党章,聚焦中心任务,准确把握这个职责定位,保证纪委履职尽责的正确方向。

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纪委监督本质上是纪律监督。在党的历史上,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纪律检查机关的名称职能、产生方式、领导体制多次变化,但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的职责始终没有变,维护党的集中统

一、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使命始终没有变。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高度重视加强党内监督。党的一大党纲只有15条,其中2条规定党内监督,6条明确党的纪律。1927年,党的五大决定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这是我们党首次设立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28年,党中央颁布的巡视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监督专门法规。新中国成立后,党不断推进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 1 监督组织制度创新。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组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改为监察委员会,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改革开放后,纪检机关恢复重建,党内监督制度逐步完善。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恢复“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专章,明确地方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强化了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1987年中央纪委颁布《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提出了纪律监督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监督制度。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任务。十年磨一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于2003年颁布实施,明确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形成了包含六类主体、十项制度的党内监督制度框架,使党内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从“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一字之差,突出的是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就从制度层面厘清了党委、纪委在管党治党上承担的职责,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又发挥纪委专门监督作用。这次修订《条例》,把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改为“专责机关”,这个“责”就是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的是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凸显的是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履行好这个“专责”,各级纪委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监督执纪问责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要坚持依规治党、依纪监督,把维护党章作为根

2 本任务,坚定地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手段,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尺子判别党员干部的行为,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监督执纪的效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仅仅六个字却有着丰富的内涵,形成了党内监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的链条。

二、把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化具体化

总结实践经验,固化改革成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从制定到颁布,历时13年之久;从颁布实施到这次修订,又过去13年,这期间党内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不断与时俱进、丰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把党内监督摆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深化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纪委监督权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在“常”字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实现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常态化,完善党内监督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党内监督难题正在一道道破解。《条例》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新理念新实践,规范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监督职责和工作任务,完善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派驻监督、受理检举控告、开展约谈函询、规范执纪审查、加大通报曝光、强化纪委内部约束等具体制度,为纪委有效履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发挥“探头”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专”就专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委要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负责任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条例》围绕日常监督设计制度,对派驻监督、信访举报受理、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洁

3 关等提出明确要求。派驻机构是党组织设在被监督单位的“哨兵”,必须时刻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信访举报是党员、群众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要认真负责地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分析研判,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对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督促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干部怎么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社会上与干部有关的传言、绰号、顺口溜,都是民意的反映。《条例》借鉴我国古代“风闻言事”制度,要求善于从群众反映中捕捉问题线索,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或提醒干部本人,或向党委提出处置建议。选对人、用好人关系事业成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核查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条例》总结最新实践成果,把“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进条文,明确了执纪重点和方式方法。维护纪律贵在日常,谈话提醒、约谈函询都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纪委要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做足功课,发现违纪问题就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执纪审查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要体现审查的政治性,把握政策和重点,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审查重点,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发挥思想教育功能,让审查对象重温党章,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上反省错误,真心悔过,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

用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体现忠诚。对执政党而言,面对的突出挑战就是要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条例》把责任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要求以问责作为落实责任的保障。纪委要拿起问责这个利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内监督弱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纪委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任务。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融为一体,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起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纪委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检干部背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重托,“监督”二字考验着政治立场、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要锤炼党性、弘扬正气,始终做到坚定、坚强、坚韧。立场要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决不含糊动摇,同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做坚决的斗争。党性要坚强,始终保持对党章和组织的敬畏,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善于监督,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坚决捍卫党的纪律。品格要坚韧,辩证看待矛盾和问题,始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坚定正确政治方向,韧者持恒、滴水穿石,以坚定的党性原则、顽强的工作作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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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督执纪

第六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 。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①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②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③正确履职,勤政廉洁,当好廉政表率。

(3)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分管领域(工作)内党风建设责任制;②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③勤政廉洁,正确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4)乡工作人员责任:

①正确履职,勤政廉洁。②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

2、项目规范管理方面

(1)制度落实:①法人制;②合同制;③监理制;④招投标制。 (2)程序到位:①申报决策程序;②前期报批程序(基本建设项目要报批“一书两报告”,其他林业项目要报批“一文本一方案”);③竣工验收程序。

(3)资金安全:①基本建设账户开设;②专款专用;③按项目进度拨付;④大额支付审核。

(4)“三项”控制:①设计变更(方案调整)报批;②施工工期延长报批;③工程分包管理;④项目施工经理调整管理。

3、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1)严格按权力清单办事;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3)严格按承诺时限办事;

(4)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便利性和满意度。

4、“三务”公开(公示)方面 (1)党务(人事)公开(公示):①干部党员身份和岗位情况;②年度发展党员情况;③年度招人(进人)情况;④党纪政纪处理情况;⑤评优评先结果;⑥晋升职称、职级人员名单;⑦中层干部任职;⑧后备干部推荐名单。

(2)政务公开(公示):①各办公室权力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②政策法规、办事程序;③领导干部分工和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④行政审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⑤执法办案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⑥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

(3)财务公开:①年度预决算情况;②财务收支情况;③专项资金收支情况;④“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⑤公务用品采购情况。

(二)村务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①审查村务公开方案;②监督村务全面、真实公开;③督促村务按时公开;④督促村务“点题公开”;⑤受理投诉质疑;⑥落实备案制度。

2、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①村集体资金管理;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③落实行政村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制度。

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①决策立项;②设计与预算;③招投标;④施工管理;⑤资金管理。

4、重大事项民主决策:①“五步程序法”决策;②决策执行。

5、村工作人员监督:①勤政廉政情况;②评议考核情况;③遵规守纪情况。

(三) 服务中心监督

1、大干项目。强化各项资源配置,重点抓好绿春湖高山滑雪场、道路拓宽、衢宁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围绕“生态立乡,休闲名乡”战略,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

2、五水共治。全面完成生猪养殖整治,重点推进全乡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竹制品加工企业整治、清洁乡村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共建生态家园建设。

3、三改一拆。重点是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罚没等工作,使我乡通过“无违建乡镇”验收。

4、加强生态农业、竹制品加工业、休闲服务业等方面服务举措,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第八条

监督执纪程序

(一)组织准备。

1、按自主立项监督。乡纪委年初根据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自主立项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随时研究增加或调整监督执纪项目计划,明确监督项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等内容,经乡党委同意后抓好组织实施和问责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要确定1—2个项目的监督执纪。

2、按指定立项监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立项监督要求开展监督执纪,确保工作时间和精力优先用于上级指定立项监督执纪项目。

3、立项依据。党纪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对党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及其他需要立项监督的事项。

4、立项程序。自主立项由乡纪委书记审批,指定立项按指定立项的具体要求办理。

5、制定方案。根据立项和审批情况制定《监督执纪方案》包括监督执纪的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步骤、方法措施、要求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

1.向被监督单位和监督事项涉及的单位发出监督检查的通知,也可不发通知直接进行明查暗访。

2.按《监督执纪方案》组织纪检干部、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视情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有关情况,同时要认真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及陈述申辩,并做好记录。对一些时间跨度较长的监督执纪工作,可视情适时通报监督执纪情况。

4.监督执纪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撰写监督执纪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及产生原因、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问责的意见或建议等。

(三)结果运用。

1.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要进行表扬或总结推广。

2.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视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决定、立案调查或移送司法等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方式

(一)备案监督。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表格、方案、报告、纪要等材料进行备案,以便了解情况。备案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二)检查监督。

1、专项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特 定的、专门的检查。

2、集中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内容, 组织集中检查。

3、经常性检查。对同一项目或内容进行日常性、持续 不断地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涉及的单位或项目,在相对 固定或不固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

5、跟踪检查。对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或重点项 目、工程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全程检 查或重要阶段的检查。

6、明查暗访。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问题,组建明查暗访组,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采取巡查、询问和录音录像等措施开展检查。

(三)列席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工作推进中召开的分析会、听证会、论证会、评审会、验收会等重要会议。会前相关办公室要提前通知乡纪委,乡纪委可有选择地派人参加,被派列席会议的纪委成员不具体行使管理权,仅负责了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纪委负责同志汇报。列席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四)信访核查。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核查核实。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核。

监督执纪中可对工作实地和相关所有资料进行检查,并听取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也可暗访,在不通知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实地查看、访问执法(服务)对象和利害关系人、调取相关部门数据资料等办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原则上要先立项再实施,指定立项和自主立项均可作为检查监督的依据。

第三章

问责

第十条

问责的情形

(一)单位问责的情形。

1.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失误或出现较多问题的; 3.违法违规履行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

4.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 5.内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出现较多的; 6.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二)个人问责的情形。 1.工作失职、渎职的; 2.滥用职权的;

3.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4.影响工作效能的; 5.用人失察失误或违规的;

6.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 7.对相关部门督查的事项或处理决定,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的;

8.舆论披露和群众举报、投诉、控告且情况属实的;

9.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案件瞒报、缓报、漏报等行为的;

10.乡、村工作人员执行上级决策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群众公认度较低,有损农村干部形象等问题的;

11.违反党纪政纪的; 12.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第十条 问责的方式

(一)单位问责。 1.责令检查; 2.责令整改;

3.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 4.通报批评。

(二)个人问责。 乡工作人员: 1.口头告诫; 2.责令书面检查; 3.责令公开道歉; 4.通报批评; 5.诫勉谈话; 6.停职检查; 7.调整工作岗位; 8.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免职; 11.降职; 12.辞退;

13.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 14.党纪政纪处分。 村工作人员: 1.警示谈话; 2.责令公开检讨; 3.通报批评;

4.停职检查(歇职待岗); 5.责令辞职; 6.免职(罢免); 7.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一条 问责的程序

(一)调查核实。

问责主体发现被问责对象存在应实施问责内容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情况调查核实后,认定发放问责通知书。

(二)问责执行。

1.对单位责令检查、责令整改、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通报批评的问责,报乡党委会审定后执行。

2.对乡工作人员口头告诫、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问责,村干部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经乡纪委审定后执行。

3.对乡工作人员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和村工作人员停职检查(歇职待岗)、责令辞职、免职(罢免)、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报乡党委审定后执行。

4.对个人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按相关案件办理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严肃查处监督执纪问责违规行为,切实防止执纪违纪。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传达学习中纪委、市纪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讲电视电话会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扶贫领

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精神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7月12日中纪委、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精神,确保教育资助精准实施,请各单位、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会议精神抓好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对2013年以来各类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开学后做好迎接区纪委等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

1.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2.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3.陈雍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附件1 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7月3日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并讲话。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王岐山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换届后的新一届省市县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王岐山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

层。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王岐山指出,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省市县乡和村镇的纪检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纪委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要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主持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省市县纪委设3000多个分会场,会议。

12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附件2 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7月3日下午中央纪委召开了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主持。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省市县共设3000多个分会场,12万多名纪检干部和有关党政领导及扶贫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共有三项议程:一是中央纪委副书记李书磊通报当前全国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四川省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继跃,山西省阳高县委书记冯晓雷作汇报发言;三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作重要讲话。

岐山书记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了半个小时脱稿讲话。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他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对人民的庄

严承诺。换届后的新一届市区县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他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他指出,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省市县乡和村镇的纪检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

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纪委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要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坚决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附件3 陈雍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7月1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陈雍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找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处理什么问题。

陈雍强调,要按照中央纪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觉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摆在纪律监督的突出位置,着力发现、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扶贫领域问

题线索加强排查,强化交办督办,结合本地政治生态,分类审慎处置。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严惩不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教育。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严肃责任追究,营造实事求是、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设主会场和40个分会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区县党委和政府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市和区县扶贫工作机构负责人2700多人参加会议。

第6篇:区纪委监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区纪委监委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根据市纪委《**》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自身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守责负责尽责,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督查督办和追责问责,为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监督内容及重点

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加强日常监督。各**委按照市纪委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和监管部门的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开展专项监督。成立督查工作小组,由区纪委常委领导带队,常态开展督查督办。

(三)发挥群众监督。在微信公众号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监督渠道。

四、职责分工

(一)负责疫情防控监督执纪日常工作;

收集区纪委监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工作信息,汇总上报,统一协调对外信息发布;

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二)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安排监督工作,收集汇总各督查小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格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应对处置舆情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严肃问责。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履职尽责、不敢担当作为,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如实上报的,从重追究,严肃处理。没有问责任务时,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务实推进工作。要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加强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再监督”。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听汇报、不要材料,多采取直插一线的方式暗访了解真实情况,尽量减少对医疗医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干扰。区镇(街道)两级纪(工)委监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最新动态,督促移交问题线索。

(二)凝聚合力。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机构、各镇(街道)纪(工)委,要立足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做好疫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强化疫情防控、保持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三)按时汇报。每天下午17:00前,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督查组负责上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3)。

第7篇: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19日)

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前年,我们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去年,我们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底调查,对全部477名涉案人员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这些案件,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今年,地方领导班子开始换届,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好问责工作,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空军的同志说,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相当于其体重一样重的黄金。我们培养一名省部级干部要多少代价?很多干部从基层做起,慢慢成长起来,最后毁于一旦,一失足成千古恨。出问题的人之前就会有迹象,为什么不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和解决问题呢?这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有了执纪监督尺子,就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央巡视组是代表中央去反馈,要找党委(党组)书记直接说事,坚决把责任压下去。细化整改问责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10月15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的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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