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2023-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4

退休申请书

××单位:

本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将届满50岁,符合国发(1978)104号

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

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

式退休。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女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本人医疗手册(卡)编号:××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所属街道:××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手册(复印件)。

其他答案

提前退休申请书

具申请书人,男(或女),年 月 日出生,现年 岁.现在 工厂(公司) 车间(部)任 工作.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人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现提出通体申请,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提示:由于新浪爱问不支持特别格式,所以你抄录此样本时要注意格式,必要时请老师指点指点.另外,劳动部对有毒有害工种的退休年龄可能有比较祥细的规定,

你最好去咨询一下,再写进你的申请书中.附:国务院 文件摘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

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第2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

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办理退休时;需提前一个月填写《存档人员退休申请表》,带三张一寸照片、存档卡,持本人身份证、办理退休手续。办理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档案中应具备《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和原单位在劳动部门备案的有毒有害工种文件复印件。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名词解释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本形式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或邮局为企业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养老金帐户,按月将规定项目内的应付养老金划入帐户,保证退休人员能够按时支取养老金。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的重要手段。因为和退休职工“打交道”的是社会保险机构,退休职工的利益不因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而受到影响,退休后都能就近、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实现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还能使退休老人免除舟车劳顿之苦,就近领到养老金。

失业人员可办特殊工种退休手续吗?

《劳权》专刊:我197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在一家大型国企。1983年,单位安排我从事经审批认可的有毒有害特殊工种,这一干就是10年。1993年底,经过我本人申请,领导考虑我的身体状况,同意将我调到销售科工作。

1997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一个亲戚办企业要我去帮忙,于是我就和单位“买断”了工龄。可好景不长,去年初,亲戚的企业开始不景气,我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只能另谋职业了。像我这样的年龄工作很难找,我只好办了失业登记,开始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久前,听说以前厂里从事特殊工种的同事办了提前退休,我找到厂里,可领导说我已不是厂里的职工,所以不能为我办提前退休手续。可亲戚的工厂根本没有特殊工种,更何况我现在也不是企业职工。我已经满55岁了,如果能办退休,生活就有保障了。请问,像我这样没单位的人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吗?如果可以,找哪里帮我办?请帮帮我。

老周老周:首先要告诉你的是,现在没有单位并不影响曾经从事过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失业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以与在职职工一样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问题的关键是看你是否符合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根据你来信所说的情况,无论是从工作年限,还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以及你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时间长达10年,又已年满55岁,应当没有什么问题。

至于失业人员到哪里去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问题,根据《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县社保中心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你应当在失业保险期满前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或县社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争取尽早办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手续。

我要干多久特殊工种才可办提前退休?

《劳权》专刊:我在一家企业从事高温特殊工种工作,至今已有5年。不久前,我向单位领导提出要求换个岗位,领导说考虑到我以前还从事过3年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经历,要

我再坚持一段时间,否则以后不够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请问,单位领导的说法是否有依据,我还要干多久才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

阿由阿由:你单位领导的说法是有依据的。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在高空和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对于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的特殊工种年限的计算,《通知》规定:“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规定掌握。”你曾经从事了3年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现从事了5年的高温工种工作,两者相加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为8年。根据规定,你从事的两个特殊工种,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退休条件为满8年,高温工种的退休条件为满9年。根据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可以相加,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年限长的为准的规定,你从事特殊工种9年才符合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年限条件。也就是说,你至少要在现岗位再干一年,待你到达规定年龄方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同一工种为何不能同样办退休?

《劳权》专刊:我原来在单位里是烧锅炉的,从事司炉工作十几年。听朋友讲,他们单位在高温工作岗位上工作十几年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我问过单位后,得到的回答是不能办,因为行业不一样。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讲法对吗?

时沾时沾:职工是否能办理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最主要时看其是否从事过经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工种并达到一定的年限。而特殊工种的设立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审批,本市的特殊工种暂以1992年底前原劳动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范围,以及经原市劳动局和社保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经批准确认设有特殊工种的单位,职工如从事特殊工种,其本人的工作年限将被记入个人的养老保险帐户。只有经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被计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

而根据规定,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单位,其他行业和单位不能参照执行。也就是说,特殊工种在不同行业是不能参照类推的。

第3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本人 ,生于 年 月 日,于 年

日将届满

岁,从事

工种 年, 特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日期:

日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所属街道:

街道办事处 附:一寸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5张。

第4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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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总结最全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国发文件合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1978〕10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

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4.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劳人护〔1987〕7号)

5.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

8.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26号)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10.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

第二部分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

一、 煤炭

1.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

2.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

3.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

4.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

二、 冶金

1.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

2.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

3.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

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

5.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

三、 机械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

2.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

四、 化工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

2.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

3.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

五、 石油

1.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

2.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

六、 水利、电力

1.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

3.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

七、 轻工、纺织

1.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

2.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

3.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

4.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

5.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

6.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

7.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

8.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

9.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

10.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

11.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

八、 建工、建材

1.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

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

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

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

5.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

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

7.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

8.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

9.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

九、电子

1.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

2.电子工业部关于炉前热成型工等5个特殊工种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6〕电生字0332号)

3.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子工业提前退休的工种》的通知(〔86〕电生字0791号)

十、兵器、核工业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

2.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兵工安字第864号)

3.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1997〕143号

4.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27号)

5.核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6〕核劳字74号)

十一、医药、卫生

1.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

2.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将医药行业手工锻工工种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国药人字〔88〕第555号)

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

1.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号)

2.航空工业部关于航空工业工人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规定(航劳〔1986〕535号)

3.劳动部关于铁路系统的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作业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2号)

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复函(〔79〕劳总护字38号)

5.铁道部关于铁路施工、设计单位5个有毒有害等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铁劳〔1988〕55号)

6.劳动部关于交通航运部门中列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通知(〔62〕劳薪字第309号)

7.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工人是否应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处理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5号)

8.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2〕14号)

9.劳动部关于同意将交通部所属油轮船员列为有毒有害工种的复函(劳安字〔1991〕4号)

10.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

十三、地质、地震、测绘

1.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62]中劳护宇第13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钻探设备安装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宇50号)

3.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6〕214号)

4.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7〕401号)

5.地质矿产部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地发〔1988〕276号)

6.国家地震局关于野外钻探工人测量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震发人字第380号)

7.国家测绘局关于将野外测绘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国测发〔1986〕251号)

十四、邮电、广播电视

1.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58〕中劳办字6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乡邮递员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1〕劳总护字68号)

3.邮电部关于邮件搬运员、火车押运员提前退休的通知(〔1987〕邮部字374号)

4.劳动人事部关于广播电视天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38号)

5.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广发干字〔1985〕298号)

十五、造船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作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号)

2.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关于下达船舶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提前退休范围的通知(船总人字〔1987〕1433号)

十六、林业

1.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薪字第20

3号)

2.劳动部关于森工企业18个工种应列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意见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笫49号)

3.林业部关于林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通知(摘录)(林工字〔[1989]146号〕

4.林业部关于林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工通字〔1992〕80号)

十七、渔业、水产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79〕劳总护字4号)

十八、粮食

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

十九、新闻出版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

十、城市建设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第一批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建人〔1992〕61号)

第5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2、男年龄满55周岁、女年龄满45周岁;

3、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3、《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4、如档案材料中未包含如下资料的,必须补充提供: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有效原始资料;

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二)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四)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五)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

(六)劳动保障部有关各行业工种目录;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养【2003】1号)。

六、办理程序

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前3个月,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在职职工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3、市属单位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区属单位由区劳动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无档案管理权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向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提出申办申请,并由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4、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对资料不全的,劳动行政部门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劳动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5、经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

1、失业人员向户口所在区劳动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失业证》及《劳动手册》,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 区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市劳动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3、对资料不全的,劳动行政部门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失业人员或原企业补充有关原始资料。补充资料后, 劳动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4、经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由区劳动行政部门到失业人员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七、领件须知

申办后当事人应持受理回执按规定时间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材料。

八、市劳动行政受理部门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九楼

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8356056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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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3、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4、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3、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4、《印发<广州市关于职工伤病的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1988】90号);

5、《关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劳福[1998]3号)。

六、办理程序:

(一)在职职工

1、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企业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企业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办因病提前退休审批手续;

2、经批准同意因病提前退休的,由企业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核发养老待遇手续。因病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在未达到因病提前退休的规定年龄前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失业人员:

1、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失业人员向其户口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审批;(须提供《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

2、经批准同意因病提前退休的, 由户籍所在区退管机构到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发养老待遇手续。因病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在未达到因病提前退休的规定年龄前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七、领件须知

申办后当事人应持受理回执按规定时间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材料。

八、市劳动行政受理部门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8356056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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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原为本市城镇户口的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转制固定工,以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

2、离法定退休年龄3个月以内。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下称《劳动手册》);

2、《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一式三份、下称《工龄审核表》);

3、职工档案;

4、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资料;

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程序

1、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直接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职工连续工龄确认。

2、区属单位在职人员,没有职工档案管理职能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在职人员,由职工户籍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受理。

3、失业人员:本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有效失业证到其户口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由区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档案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复核。

四、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

五、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六、办理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998年10月15日

3、《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

4、市劳动局《关于核定职工连续工龄的通知》(穗劳险字[1994]013号);

5、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穗社保[1999]12号);

6、国家、省、市各时期的工龄政策。

七、领件须知

申办后用人单位应凭受理回执按规定时间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资料。

八、市劳动行政受理部门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8356056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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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XX县(区)社保局:(或:XX厂劳资科:)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本人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作工X年。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规定,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08年X月X日【详细】

○ 办理退休的手续

1 、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 2 )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 3 )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6 ) 2 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 2 )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3 、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1 )劳动鉴定书面申请;

( 2 )与病情有关的详细病历资料,包括:住院、门诊病历、 x 光片或 ct 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 3 )一寸照片三张,劳动鉴定费及服务费 200 元(代收)。

4 、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后,本人到社保部清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开出清算单,档案管理中心依据清算单计算退休金。...[详细]

○ 失业可否办退休

我197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在一家大型国企。1983年,单位安排我从事经审批认可的有毒有害特殊工种,这一干就是10年。1993年底,经过我本人申请,领导考虑我的身体状况,同意将我调到销售科工作。

1997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一个亲戚办企业要我去帮忙,于是我就和单位“买断”了工龄。可好景不长,去年初,亲戚的企业开始不景气,我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只能另谋职业了。像我这样的年龄工作很难找,我只好办了失业登记,开始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详细]

○ 特殊工种退休有关规定

一、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职工需符合一下条件: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4、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大货、大客司机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5年。

二、 工种退休的,必须本人档案有...[详细]

○ 特殊工种退休的手续

1 、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 2 )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 3 )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6 ) 2 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详细]

○ 退休手续代办委托书怎么写

因为老妈去了外地,所以退休手续近期无法亲自来办理,所以让我代为办理,但是去了之后对方要退休手续代办的委托书,我对委托书怎么写没有头绪,还请大家帮帮忙,

委托书

本人于*年*月*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特此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本人现在外地,因为**情况特殊,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退休手续,现在委托本人的女儿***代我办理。谨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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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新规定

【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下退休一律执行此文件】

目前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工厂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工人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工人之间(尤其中小企业)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工厂,要靠90%以上的工人。以工人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工人的积极性,大部分工人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工人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工人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工人,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工人职称评聘,工人之间、工人与领导、工人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工人,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工人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不管是什么高级工,还是中级工,工作都是一样的就没有区别,汽车驾驶员更没有区别了。干的都是一样的工作。】

二、工人的收入

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5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 :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下退休一律执行此文件】 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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