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证明有效吗

2023-07-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物业公司证明有效吗

物业公司有权公示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吗?

2014-12-12

收缴率大关日益逼近,对于催费的同学们来说,“人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吃切糕、喝茅台,而是钱就揣在他兜里,硬是不交物业费”。业主不交费,物业公司就出现现金流不济。收费指标完不成,物业小伙伴的考核就没有着落。于是乎各种“任务到人”、“每天看板”纷纷出台,收费小伙伴们任务在身了,不能不去跟各种欠费业主讲道理,讲各种道理,谈各种感情,拿出无尽的柔软,耐心倾听欠费业主们泛起千年沉渣,搅起万年旧事,提各种要求,小伙伴们于是乎只能一件件说问题,一件件许承诺,一户户清欠缴……,使出浑身解数,冲刺到财政年的最后一秒。如果对比各种收费方法,最苦逼的,应该是门口蹲守。最不得已的,还得算是提起诉讼。最有争议的,莫过于公示欠费业主名单。为何争议?能否定纷止争?今天单就此事和大家说道说道:

家住某小区的陈女士反映,其所在小区一些住户没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就将欠款人的姓名、房号、欠款金额等在小区内张榜公布,而陈女士就是被曝光的一员。陈女士表示,没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虽然不对,但物业公司这样做很不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往往是出于很多原因,物业不分青红皂白的公布,让邻居现在带着有色眼镜看自己,严重侵犯了小区住户的名誉权。那么,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涉嫌侵犯该小区业主的名誉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从上述案例分析,陈女士等小区业主的名誉确实因为此事实受到了一定的损害,物业公司的做法会使小区内的其他业主对他们的品行、信誉等产生怀疑,甚至会影响其所处的社会地位。物业公司公示欠款人名单的目的就是迫使业主因为担心名誉、名声受损而付款,所以物业公司具有损害小区业主名誉权的主观恶意。

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意公开或为他人知道的秘密,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已经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即使未公布业主姓名,在仅公布房号的情况下,也涉嫌侵权。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兑价,物业费本质上是一种众筹,不缴费业主侵害的归根结蒂是缴费业主的利益。收取物业费方法上可以请业主委员会代为收取,司法上也提供了救济手段,本来正当、正义的行为,如果因为使用了不合法的手段,即使达到目的,也让物业人的职业荣誉蒙诟,甚至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物业费收取再难,作为物业人的底线不能破,那就是我们是守法经营的,是站得住脚的。

第2篇: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公司应当赔偿吗

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公司应当赔偿吗? 来源:考试大 【考试大:我的学习乐园,我的考试专家】 2008 年 5 月 12 日

案例: 某城市住宅小区的王先生家中被盗,丢失财物价值达十万余元。王先生报案后,公安机 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一直没有到案。王先生在关注公安机关破案进度的同时,考虑是否 应当追究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 对于类似这种业主家中财物被盗, 物业管理公司应 否赔偿的问题,实务中争议很多,笔者通过本文予以探究。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因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民事责任的本质特征。正如 我国 《民法通则》 规定: ”公民、 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分析: 物业管理公司的民事责任,首先应当界定物业、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概念。 物业是指己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共用设施设备和共有场地等的统称。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对既有物业进行管理和对业主、物 业使用人提供服务的活动。物业管理公司是指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法人。其次,物业管理公 司的民事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法律法规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义 务。如《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如下义务:(一)按照合同要 求, 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二)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 (三: 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四)选聘专业公司和人员承担专项服务业务;(五)按委托管 理合同实施物业管理;(六)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七)协助有关 部门开展社区活动。 约定义务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如《大连市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小区保安工作的职责约定,小区内实行 24 小时保安值 班巡逻制度,保安人员值班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 记录,各项保安措旌落实。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构成了其民事义务的全部, 物业管理公司若违反民事义务,就应承担民事责任,当然,物业管理公司若没有违反其民事 义务,也就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民事关系 业主、物业使用人通过其自治管理组织——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 司与业主、物业使用人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提供服务,保持 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和共有场地完好,使

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物业管理合同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委托合同作为《合同法》规定的一种有名合同,其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按其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工作而言,其法定的义务是”保持公共秩序良好”,约定的义务在合同中标明。没有在合同中标明的义务对于属于物业范畴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负管理责任,如小区内的花坛被破坏,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负有管理上的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管理上的过错责任,不需要承担责任;对于不属于物业范畴的,如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的财物,其毁损、灭失,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二)物业管理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如前所述,物业管理合同的管理人——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是管理职责;而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保管职责。如果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订立保管合同,那么一旦被保管的物品被盗,物业管理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管理合同没有约定保管义务内容,则无论如何也形不成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财物的保管、赔偿责任。实务中有人认为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财物管理的附随义务,笔者认为这种附随义务同样不是保管义务,难以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三、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蒙申财物被盗由谁赔偿

首先,我们探讨以下几个问题:(一)如果一个人在大街上财物被抢劫是否应由公安机关赔偿?公安机关负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职责和义务,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费用也是由每位公民通过纳税缴付,再由国家统一划拨的,公民与公安机关形成的是一种社会公共秩序的委托管理关系。公民在大街上被抢劫,公安机关并不负赔偿责任。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因管理职责并不必然产生赔偿责任。但公安机关的运钞护运车队与银行建立了保管运输关系,若同样在大街上被抢劫,公安机关必当赔偿。(二)如果一个人在本住宅小区内或在家中被抢劫,是否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呢?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负责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同时,也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在没有与业主、物业使用人建立私人保镖、财物保管关系的前提下,同样不负赔偿责任。(三)物业管理公司保安人员值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的具体职责,应当是遇有暴力等违法事件发生时及时制止、报警以及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履行其他职责等,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工作不具有保镖职责,也不是保管工作。其次,为了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财物的安全,公安机关有义务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加强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一方平安;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加强防盗意识,采取参加财产保险等自我保护措施,并在物业管理公司具备保管家中财物、有损害赔偿能力的前提下,也可与其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保管事项。

那么,像本文中类似王先生家中财物被盗,公安机关立案后又一直抓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王先生是否有权起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笔者认为,王先生若家中财物己参加财产保险应及时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王先生也有权在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王先生不应到法院起诉物业管理公司,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有二:第一,王先生若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因刑事案件未经审理,王先生的被盗财物数额无法确定,民事诉讼只能中止,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审理;第二,即使法院审理王先生的起诉,通

过本文前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物业管理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只能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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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女业主困电梯死亡,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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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业主困电梯死亡,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近年来,小区电梯问题频发,但最可怕的不是电梯故障,而是电梯故障后无人救援。那么,业主被困故障电梯后死亡,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案情简介: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水榭花都小区的一位女业主被困在停用的电梯内一个月,直至3月1日电梯维修时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多日。警方已对相关责任方立案侦查,对负责小区物业的西安惠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展开刑事调查,直接责任人亢某、徐某已被刑拘。

法律解读:

经过初步调查,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电梯维修方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维修电梯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没有打开轿厢检查就切断了电源,停电后没有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被困,导致吴某某死亡,工作存在严重过失。

物业除了负责人们居住的建筑外,还包括单元小区中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水榭花都小区物业因为电梯故障需要大修,便将12号楼1单元的电梯停用一个月,无人监管,这本身就是物业工作有失的现象。且因物业的过失性不作为造成人员死亡的惨剧,是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想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只能是物业敬职敬业,以维护业主利益,保障业主居住环境良好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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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婚内协议有效吗?

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是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

2、婚内财产协议对外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说夫妻之间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外生效与否,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第三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3、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4、婚内财产协议对外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说夫妻之间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外生效与否,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第三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5、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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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丰胸产品真的有效吗

牛奶,豆类,核桃,山药等对丰胸都有不错的功效,但明星们每天都会吃的却是以下三种。既可口,又能增进胸部丰满,还能让肤质变得超嫩滑。现在就来为你解析天心、萧蔷、林熙蕾、徐怀钰等明星的丰胸美食以及最佳美胸时机。

丰胸是一个坚持的过程,在期间我用过很多东西,结果都不理想,在用了《667d邓静丰胸日记》产品后才明白,按照上面介绍的方法我真的 升级到C罩杯

牛奶,豆类,核桃,山药等对丰胸都有不错的功效,但明星们每天都会吃的却是以下三种。既可口,又能增进胸部丰满,还能让肤质变得超嫩滑。现在就来为你解析天心、萧蔷、林熙蕾、徐怀钰等明星的丰胸美食以及最佳美胸时机。

牛奶木瓜

木瓜是民间第一丰胸圣果,其中含有丰富的木瓜酵素和维生素A,是促进胸部细胞发育的天然荷尔蒙。木瓜富含的蛋白酶还能促进身体对蛋白质的吸收,让肌肤的新陈代谢正常,充满弹性。

青木瓜去皮剖开,去籽,放入果汁机内打成小碎块。将木瓜块放到鲜牛奶中,加适量水小火煮15分钟,放入冰糖调味。如果嫌炖煮麻烦,放到微波炉里加热5分钟也可以,但要确保牛奶已经煮沸一段时间。

林熙蕾和徐怀钰的私人营养餐单里,每日必不可少便是这道既丰胸又美肤的可口甜点。 酒酿鸡蛋

酒酿鸡蛋是非常传统的丰胸食品,妈妈辈和奶奶辈都会使用这种方法保持胸部坚实。酒酿发酵产生的酶类、活性物质和B族维生素非常有利于乳腺发育,而微量的酒精成分又能改善胸部的血液循环,如果和蛋白质丰富的鸡蛋一起烹饪,不仅可以让胸部变得丰满起来,对肤质也有很大的改善。

酒酿鸡蛋有很多种做法,比较普遍而可口的是将鸡蛋煮熟,剥壳放入酒酿中,加入红糖和适量水,到微波炉里加热2分钟即可。在月经前早晚食用一次,对胸部的丰满效果更佳。 台湾美女天心能有魔鬼身材,酒酿功不可没。

蜂蜜酪梨

酪梨盛产于台湾,又叫鳄梨,在超市的进口水果架上就有。酪梨中富含不饱和脂肪酸,能增加胸部组织的弹性,其丰富的维生素A能促进女性荷尔蒙的分泌,让胸部的脂肪始终维持在饱满的状态。

将酪梨去皮,切块打成酪梨汁,调入适量蜂蜜饮用。

台湾第一美女萧蔷公开透露,她的丰胸秘诀就是这种蜂蜜酪梨汁。

盯准丰胸黄金期

第6篇:你的房产证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制度。为了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整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秩序,规范房地产产权发证行政管理工作,防止违法分子伪造房屋权属证书,制止多级、多部门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切实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部决定颁布全国统一,具有防伪性能的房屋权属证书式样。主要有下列规定:

1.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单位制定的房屋权属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实行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前,权利人依法在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的房屋权属证书仍然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三种。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3.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 4.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人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

托下属各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围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当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

6.各直辖市、市、县房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7.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已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 8.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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