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属于谁

2022-11-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你到底属于谁

“虚拟财产”到底属于谁?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物品的形态和数量不断增加,以前只是想象中的法律问题逐渐成为现实。例如,一些老年互联网用户离开人世,就出现了数字遗产的讨论,尽管目前还没有到用户大规模自然死亡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讨论倾向于通过立法赋予这些虚拟物品以某种形式的财产权利,从而使普通用户获益。这种讨论和数年前关于赋予网络个人信息/隐私以某种财产权利的讨论类似,意在使用户获得更多控制权。然而,不少论证的缺陷在于,简单把虚拟物品的权属问题看成是一个可以通过法律解释解决的司法问题,只探讨用户应当拥有的是何种具体的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而忽视了确权背后的政治经济关系,特别是没有把作为虚拟物品创设者的互联网公司纳入讨论,从而使整个分析在完美的真空中进行,离开了问题发生的土壤。

本文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揭示虚拟物品财产化的法律意义,即承认虚拟物品首先是新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互联网公司创设用以吸引用户,其本质是一种服务,用户的免费使用只是其商业模式的表现,并不意味着用户应当拥有相应的法定权利。本文还将论证,在收益高于成本的前提下,互联网公司才愿意承认一项针对虚拟物品的法定权利,这将意味着一整套针对用户和虚拟物品的虚拟管理机制,包括更精确地动态监控用户的状态,以及为虚拟物品配置保险等。随着海量数据和虚拟物品的生成,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将认识到,适当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扩展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权是明智的,这将有利于从后者身上获取更多价值。最后,目前政府对虚拟货币的消极态度,也影响了建构虚拟物品财产权利体系的宏大设想。

界定、起源与演进

目前很难为虚拟物品找到一个周延的定义。从形式上看,广义虚拟物品既包括网络空间中模拟物理世界物品的各种事物(例如网络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也包括用户存储的各种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信息物品(图片、音乐、文档、电影等),甚至也包括构成虚拟世界基本架构的软件产品。近年来较多的争议围绕网络游戏装备展开,也逐渐延伸到用户存储在网络服务商服务器上的信息物品。

从起源来看,虚拟物品是由不同的互联网服务商创设出的,这里说的“创设”不仅是技术上的,更是经济上的,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需要。在互联网发展初期,为吸引用户积累人气,以提高对传统媒体的竞争力,互联网公司逐渐发现了虚拟经济的本质:生产出免费的虚拟物品和信息供用户消费,信息技术将成本降为零,可以免费或便宜地分发。

不同的虚拟物品产生的路径有所不同。对网络游戏公司而言,早期的计算机游戏是出售拷贝并向用户收取使用费的。随着联网游戏的扩展,以盛大为代表的游戏公司转向了免费模式,即允许用户参与多人在线游戏,而通过出售游戏中的虚拟装备或展示广告获利。这一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效果更为明显:手机屏幕尺寸的限制使广告难以在游戏中展示,只能更多地依赖销售虚拟物品。

销售虚拟物品的实践走得更远。例如人们可以购买并赠送虚拟贺卡、鲜花及其他形态的数字信息物品或文化精神产品(电子书)。再例如,为满足人们的家祭需求,出现了在线祭拜和供奉的数字陵园与墓地,人们可以将逝者的照片与影像上传至网站,供人公开祭拜,购买价格低廉的虚拟供品。

虚拟货币的出现至少有两条路径:首先,它遵循传统论坛的“账号--积分--声誉”的模式演进,将原来起着声誉和社会资本功能的虚拟头衔与积分进一步货币化,积分、点数随即变成了更加明显的虚拟货币形态,具有有限的流通手段职能,也满足了人脑对金钱更加敏感的需求;其次,它的出现解决了互联网早期在线支付不畅的问题,用户先以货币购买点卡,就可以很方便地在线购买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和物品。不难想象,随着第三方支付和网银的普及,由互联网公司各自开发的虚拟货币体系要么受到冲击,要么变成像比特币一样的投机对象。

用户存储的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信息物品经历了重要的转变。笔者曾经在其他地方提及,信息物品的存储方式极大影响了人们对该信息权属的想象,当信息存储在可为用户控制的物理实体中(个人电脑、移动硬盘),人们就倾向于认为自己拥有对类似的信息的所有权;然而当此类信息全部转移至云端,可以通过移动设备随时访问的时候,行使所有权的方式反而要通过某种服务合同约定,并且赋予互联网公司相当程度的使用权,所有权错觉就烟消云散了。

本质上讲,上述虚拟装备、信息产品、虚拟货币有很强的相似性,这不仅是因为它们实际上就是一串数字,而是说它们的创造、分发和使用都极大地受制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甚至可以说就是为商业模式所生。因此,讨论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无法绕过互联网公司的行为和立场。

法律争议

在法律就虚拟物品的权属进行规定前,互联网用户协议约定的边界是清楚的。首先,凡是由互联网公司创设出来的虚拟物品,用户只有按照服务要求进行的使用权(购买、交换),没有支配权;其次,由用户创设并存储在服务商服务器上或公开发表在公开区域的信息物品,用户享有使用权及相关著作权,但同时也赋予互联网公司以广泛的使用权。第一点的优势在于,避免出现用户虚拟物品失窃或转让而出现的纠纷,第二点的优势则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用户创造的信息资产,不仅可以用来吸引其他用户,也可以实际占有这些资产以备未来使用。

按照这样的协议约定,关于QQ号码继承的争议也是个假问题。如果某位QQ用户不幸离世,按照约定,腾讯公司有权停止向其提供服务,收回QQ号码。如果其账户内存有个人信息,则需要考虑如何在尊重死者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将相关信息归还作为共同生活成员的家属。提议要求QQ号码支配权的人们很可能保留着对古老的物理形态财产的迷恋,在互联网公司看来,这正是教育网民究竟什么是“像提供水、电、煤气一样提供网络服务”的好机会。

实际上,用户对虚拟物品即使没有合同约定的支配权,也可以拥有事实上的支配权。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有关游戏装备和QQ号码的地下交易市场,只要虚拟物品有市场需求,且可以通过让渡账号或账号内转让进行交易,互联网公司就很难阻止这一市场的生成,更无从管理像雇佣青少年打币那样的剥削链条。然而一旦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纠纷,互联网公司可以免除这方面的赔偿aa

风险。和比特币那样的有影响的虚拟货币系统相类似,按照文化部、商务部2009年《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思路,政府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采取了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而互联网公司则大多缺乏动力加以系统规制。

这种协议约定与免费商业模式十分契合:信息资产和虚拟物品只是用来被创设出来吸引用户,免费让他们使用的。不仅用户无法行使更多的支配权,互联网公司的竞争对手们也不能未经许可获得这些信息资产开展不正当竞争。除了传统的著作权,用户对他们生产的大量零散信息没什么具有实际意义的权利。用户的活动无疑增加了平台的价值,但这种价值很难量化,信息只能看成是用户活动的表现形式。

这里触及了问题的核心:劳动。生产免费的虚拟物品和信息产品需要劳动,部分虚拟物品的生产成本很低,本质上是一串代码,由算法自动生成,也有相当的信息是由用户利用碎片化的时间生产出来。他们成为数字时代的免费劳工,无法获得由此为网站带来的广告收入,也很难用劳动理论论证生产游戏装备获得所有权的合法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机器和大众都是虚拟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都可以创造价值,同时也可能催生泡沫经济(例如无限发行虚拟货币和僵尸粉)。

互联网用户协议是一种服务合同,互联网公司已经据此向用户转移了相当的风险,包括脆弱的基础设施和传输协议、有缺陷的软件以及网络失范行为。它们自然也不会愚蠢到通过代码为用户免费创设财产,在公司破产时成为千万用户的债务人。可以想见,一旦法律强制承认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互联网公司将不得不改变既有的商业模式(例如从免费重新回到收费),大幅减少虚拟物品的数量,并将成本转嫁给用户。目前的法律仅规定当网络游戏公司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用户。

上面的讨论多少勾勒出一个有关虚拟物品的不完备法律体系。首先,在缺乏明确的虚拟物品法定财产权利时,一些诸如盗窃QQ号码和身份盗窃的案件大多以入侵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的罪名予以追究,这就避免了进一步为虚拟物品定价产生的争议和困难。其次,尽管有建议主张将虚拟物品纳入《继承法》列举的可继承财产清单,但用户完全可以绕开协议,事先让渡账号登录权限,这一建议立法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第三,当某种虚拟物品的交易超过一定规模时,政府就有可能通过税收杠杆或金融监管进行干预。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的一个批复中,明确规定个人利用网络来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出售后所得的收入,属于个人应税所得,应该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由于虚拟物品的一大特性是可以追踪,使得每一笔交易都有迹可循,国家在征管能力上会相对轻松。

在目前针对虚拟货币严格管制的体系下,为抑制互联网企业发行虚拟货币和泡沫资产的冲动,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能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也不能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最终便利了网游的支付,降低了某种虚拟货币大量发行的风险。比特币的出现令央行专门发文提示风险,世界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倒闭事件,多少为这一无法控制的虚拟货币降温。因此,政府的整体思路仍然是限制类似虚拟物品和货币大规模跨网站流通,在这一背景下,用户协议足以确立基本的权属问题,在法律上进一步区分其财产性质意义不大,政府和企业都没有更多动力做进一步改进。

围绕虚拟物品展开的多种权利管理实践

尽管互联网公司能通过用户协议推卸风险,用户很可能因潜在风险而放弃使用某种服务,确保本服务账户安全就成了前者需要加强投入的地方。如果我们没有忘记“代码就是法律”这一论断,就很容易看到通过技术手段而非法律途径保护虚拟物品是更优的选择。

? 就安全环境而言,平台型互联网公司有能力开发安全软件,管理用户桌面(在不正当竞争环境中曾引发了3Q大战);非平台型公司不得不提供其他救济途径。

? 互联网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为用户在互联网上的特定行为投保,也包括用户账户中的虚拟物品,例如游戏装备。这可能在日益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成为吸引网民的主要措施。

? 不少用户的虚拟物品丢失后苦于缺乏证据,无法投诉或诉讼。上海的一些公证处开始向用户提供游戏账号公证和电子证据保全服务,为可能的纠纷提供帮助。

? 像谷歌那样的公司变成了用户的遗嘱执行人,它提供“闲置账户管理员”的工具,能够让用户自行选择如何处理自己账户中的照片、邮件和文档。用户可以设定3个月至1年的闲置期限,当账户闲置达到该期限时,数据将按照设定自动删除,或者分享给指定的人。但数据能否真正永久地删除是一个疑问。

? 随着互联网公司对用户的基础信息掌握得越来越多,就可以通过大数据预测用户的真实年龄和可能的死亡时间,从而提醒相关用户提前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存工作。但这可能引发用户对侵犯隐私的担忧。

比特币和像“第二人生”那样的游戏提供了未来虚拟物品和财富的范例,未来的一个前景是,围绕着虚拟世界中的资产发展出一系列资产管理和交易的法律制度,不太可能对现有财产法律体系形成太大的冲击,却有可能对新经济模式带来挑战。本文试图说明,不能脱离互联网商业模式来理解虚拟物品的本质。信息技术以近乎于零的边际成本向用户提供服务,但信息生产的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用户本身,他们既是免费劳动力又是信息消费者。现有的不完备的法律制度及其创新基本和这种模式相适应,任何激烈的变动势必引发互联网行业的反弹,这是一个观察互联网行业变动的好的视角。

同以往的评论相一致,本文通过探讨虚拟物品的权属问题进一步探讨新经济的生产资料和经济基础,从而认清互联网及其思维方式在何种意义上为大众提供了一个免费和普惠的公共服务与公共资源,以及诸如“分享”这样的大众意识形态。这里或许可以将这一思路概述如下:

首先,在内容层,信息的支配、占有与使用权的分离成为常态,这一分离重新塑造了企业组织结构以及和消费者的关系,并形成了一个有利于互联网公司的公共资源池。

其次,在代码层,互联网平台的兴起允许大量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聚集在少数互联网入口,提供了数字时代创新的新模式,平台的支配权与使用权也得以分离。

第三,物理层出现了一个强健的基础设施,为运行于其上的各种服务和经济提供信息高速公路,基础业务和OTT增值业务分离加速,但也引起了网络中立的争论。

最后,信息技术极大降低了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资源分享的成本、寻求服务的信息搜寻成本,以及合作交易成本,从而使人们更专注于更好地使用而非占有现有资源。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作者:胡凌

第2篇:《财产属于谁、留给谁》教案

教学目标

1.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懂得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 2. 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

3. 记住财产所有权的内容,知道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手段,掌握遗产继承的方式等。

教学重点

公民依法维护合法私有财产权和合法继承权。 教学难点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 设置问题情景法

课前准备

制作多媒体课件 搜集典型材料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课 名言导入:

“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茅舍,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他的房子,雨可以刮进他的房子,他的房子在风雨中飘摇战栗,但是国王和他的千军万马却不可以随便踏进这间房子。”

—英国老首相威廉皮特

二、新授

第一环节:合法私有财产的含义

公民对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生活剧场1. 王华与妻子有一儿子,一家三口生活幸福美满。后来,儿子考上大学,王华夫妻又从灾区收养了一个10岁的女儿。王华夫妻二人积攒了50万元钱,为了接送女儿上学,于是花10万元买了一部小汽车,又把1万元捐给了灾区,39万元存入银行。

请思考:王华夫妻二人对他们50万元的财产行使了哪些权利? 第二环节: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生活剧场2 可是车没买多久,就被偷走,王华及时报了案。经过公安机关一个多月的侦破,终将两窃贼缉拿归案。经查,该车已被两歹徒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李某。事后,两窃贼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李某所买赃车被追回,还被处以罚款。

重新回到了王华的手里

请思考:1.王华的汽车失而复得,说明了什么?

2.两窃贼被判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李某花钱买的车被没收,并被罚款,又说明了什么?

颗粒归仓:

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予以追究和处罚。

相关连接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民事法律手段,刑事法律手段) 生活剧场3.

一天,王华开车送女儿上学,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了一下,王华的车尾被撞坏„„ 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请你为该情景剧续写结尾,并说明理由。 第三环节:公民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收获我快乐:

当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1.可以与侵害者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的帮助。

3、我们也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环节:公民享有继承权 案例分析:

小英今年15岁,与父亲共同生活。其父徐某有存款3万元、住房一套、小饭馆一家。天有不测风云,徐某突然病故。临终前,徐某留下遗嘱将小饭馆留给经济条件不好的小英的姑姑。

徐某遗留的财产有哪些? 住房一套、存款3万元、小饭馆一家 徐某的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小饭馆属于姑姑;住房存款3万元属于小英;

然而,安葬完徐某后,小英却进不了家门了。小英的姑姑强占了住房。小英的姑姑说,小英不是他哥哥的亲生女儿,而且还没成年,不应该享有继承权。

相关连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45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小英应该怎么办?

(通过“学乐师生APP拍照、录音,学生大胆发言) 提示:依法维护自己的继承权。

三、练习

为了发展,小英爸卖掉尼桑车后决定买一辆汽车跑运输,钱不够,忽然想起上次打牌时李某输给他2500元钱,当时因为李某的钱不够,就写了欠条。小刘持借条索要,李某以无钱拒绝。小刘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会支持小英爸吗?为什么?

四、总结

1、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懂得了:_____。

2、今后,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和继承权时,我会做到:_______。

3、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对待个人的财产,我将会 :_______ 。

五、作业

两个月后的一天,小明家的捷达车被盗,小明的爸爸及时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一个多月的侦破终将两窃贼缉拿归案。经查,该捷达车已被两歹徒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李某。事后,两窃贼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李某所买捷达车被追回,还受到相应处罚。小明家的捷达车失而复得。

我思我悟 :

(1)小明家的捷达车失而复得说明了什么?你知道有哪些法律为我们个人的合法财产保驾护航吗? (2)李某所买捷达车被收回,还受到相应处罚,这是为什么? (3)两歹徒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这是用什么法律手段对其制裁的?

六、板书

财产属于谁,留给谁:

1. 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公民享有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依法对自己的财产 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财产继承权:

受侵害时,依法维权:当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方式:①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②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帮助。 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3篇:财产属于谁教案

一、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价值观:珍惜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财产,对学生进行采取正当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教育,敢于同侵犯财产的行为作斗争,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2、 知识目标:识记公民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所有权的涵义;理解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与方式;当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学会依法维权。

3、 能力目标:在比较中提高正确认识和鉴别合法与非法财产的能力,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提高学生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二、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掌握维权方式。

2、 教学难点: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学会维权。

三、课时:2课时

四、教学过程

【复习旧知】

提问: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是如何体现的? 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包括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和经济权利等。今天我们学习第三单元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属于公民经济权利的一项。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活动一:你说我说话财产

展示图片:70年代的老三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80年代的电冰箱、洗衣机、彩电

现在的经济越来越发达,家里的财产日益丰富了。老师问大家一个略带隐私的问题:你的家庭近年来新增了哪些财产?这些财产给家庭生活带来什么变化? 财产对于每个家庭都是只至关重要的,是生活的物质基础,因此,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图片:本校电视、电脑,内蒙古大草原、长江、铁路等物品

设问:这些财产又归属于谁呢? 总结:明确社会上丰富的财产按归属可分三大类。

1、 财产的归属:社会财产可以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活动二:慧眼明辨财产

阅读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应该属于个人?为什么? 学生判断交流并发言。

投影:合法财产的范围,强调财产的合法性。

2、 财产合法财产的范围

活动三:一心一意理财产

假如你有1000元,你的处理计划是什么? 学生:储蓄、买东西、捐款等

同学们谈到的这些权利就是公民对财产的所有权。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

3、 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民事权利。

那么,你能说说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你对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吗? 学生列举

(二)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1、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案例:四川灾区公开处理打击盗窃罪

国难当头,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应该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国家度过难关,却有人发起国难财。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请问案例中审批机关依据何种法律,采用何种手段,追究这些侵犯财产罪的法律责任?为什么? 生…….

这类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用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公民的合法财产的范围和财产所有权的含义。知道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利剑。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财产受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我们的财产呢? 视频:出租车司机拾钱捐款

设问:你认为出租车上遗留的钱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失主应通过什么途径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三)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当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我们应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2、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当财产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课堂小结】

请学生代表就“财产属于谁”进行课堂小结,教师请学生点评并总结。

财产属于谁教案 大华中学 罗芬芳

第4篇:《财产属于谁 留给谁》教学案设计

《财产属于谁

留给谁》教学案设计

【课标要求】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教材分析】

“财产属于谁,留给谁”主要讲述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一、教与学目标

1、

记住财产所有权的内容,知道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手段,掌握遗产继承的方式等。

2、

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

3、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懂得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

二、教与学的重点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三、教与学的难点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四、教与学的方法

自主、合作、探究;系列故事一线穿

五、教与学的过程 课堂序曲:时政播报

1、学生或教师叙说本周发生的国内、国际大事,并作简要记录。

2、指导学生针对时政大事谈感受,或立足学科知识谈认识等。

3、适当情况下可以作为新课导入的材料使用。

(一)导入新课,明确目标

【呈现材料】英国老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时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茅舍,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他的房子,雨可能刮进他的房子,他的房子在风雨中飘摇战栗,但是国王和他的千军万马却不可以随便踏进这间房子。”这是为什么呢? 学生思考回答。(这间房子是他的私有财产)

点拨总结:在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哪些权利?怎样保护我们的财产?财产留给谁?我们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共同学习——财产属于谁,留给谁

【设计思路】设计故事情景,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可以引出本节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整体感知 信息搜索

1、基本要求:快速阅读教材正文部分,归纳本节课主要讲了什么内容; 〔1〕了解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内容。

〔2〕知道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3〕当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勇于依法维权。 (4)了解公民的遗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知道遗产继承的方式。

(5)懂得尊重他人的遗产继承权,依法保护自己的遗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害。

2、请根据教材,完成《综训》“网络填空”部分。

(三)自主探究 交流共享 学习任务一:

1、【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主要人物介绍:刘先生、刘妻、小女儿、刘母、大女儿(刘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孩子)

故事前奏:刘先生有房屋一套;凭借位置优势开了家路边小店;刘先生将房屋出租收取租金;因城市规划刘先生同意拆迁可得补偿费60万元 问题:刘先生对自己的房屋(个人财产)行使了哪些权利?

学生带着上述问题阅读教材P107,思考并回答问题。(根据具体行为对号入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师点拨并出示相关法律条文(学法知法):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师进一步强化财产所有权概念。

2、【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一:刘先生回老家,去村委会领取60万元的房屋拆迁费。村委会告知刘先生,因其户口已迁出本村多年,拆迁费只能领取40万元,其余20万元归村委会所有。听到这一答复,刘先生不知所措,难道这20万元真的不属于自己?刘先生应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发表个人观点。

点拨总结: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思考:刘先生应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呢? 学生阅读教材P107,思考并回答问题,发表个人看法。

知识点拨:国家运用刑事和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民事法律手段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最常见、最普遍的方法。(插入超级链接) 刑事法律手段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最严厉、最有效的方法。(插入超级链接)

3、【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二:2007年12月的一天晚上,刘先生与朋友一起打麻将。最后,林某输给刘先生5000元钱,由于当时林某钱不够,刘先生让林某打了张欠条。后来,林某拒不认账,刘先生一怒之下凭欠条将林某告上了法庭。没想到,法院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思考: 为什么法院会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这说明了什么? 学生阅读教P108,分组讨论,回答问题。

知识点拨: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4、【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三:刘先生夫妻专心经营超市,生意兴隆,存款达到一百万,另有他个人财产图书字画。2008年,刘先生心脏病突发。临终前,对全家人说,把图书字画留给弟弟。处理完刘先生的后事,全家人就其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了分歧。 刘妻:一百万元存款是我们夫妻二人辛辛苦苦挣 的血汗钱,应该全部归我和亲生女儿所有。 刘哥:都是一样的兄弟,不能把图书字画都给弟弟,遗产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儿。 女儿:爸爸去世了,我该怎么办?······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110--P111,了解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继承方式、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相关概念。 模拟法庭:法官、诉讼当事人、辩护律师

知识点拨: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方案点评】用模拟法庭的形式呈现,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最大限度的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活跃了课堂气氛。

【设计思路】单纯的法律条文解读,枯燥无味,容易让学生产生倦怠感。为了将知识有机整合,激发兴趣,特意设计了系列小故事,用故事引领教学,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紧紧抓住学生的思路,类似于让学生看漫画书,寓教于乐。 学习任务二:

【知识梳理与观点排查】

【设计思路】财产属于谁,留给谁,属于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在前面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会依法维权。 知识网络:

基本观点:

1、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2、

公民依法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遗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4、

国家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不受侵害。

(四)走进生活 学以致用 情景材料题:

郭某乘出租车,不慎将提包丢在出租车上,内有手机和一万元现金,后被出租车司机王某拾得。第二天,郭某和王某见面了------

【情景一】王某确认失物是郭某的后主动归还。 ① 请你评价王某的行为。

【情景二】郭某要求王某归还失物,王某谎称自己没看见,拒绝归还。

② 请你全面猜测郭某可能采取哪几种办法解决这件事、运用法律知识对猜测进行评析。

【设计思路】每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多元化的,要让学生在多元化的选择中,运用所学知识作出正确的判断,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参考答案:

①王某主动归还郭某的失物是一种拾金不昧的高尚的行为,也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②方法一:自认倒霉,不了了之。这样做自己的权利得不到维护。

方法二:召集几个人要挟、恐吓、甚至痛打王某一顿,要回自己的东西。这样做侵害了王某的生命健康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方法三:起诉王某,依法维权。这样做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可取的。

(五)达标训练,巩固双基 选择题:

1、金庸先生以一元钱的价格将《笑傲江湖》的版权卖给了中央电视台,这一行为是金庸先生在行使对自己合法财产(

)

A.占有权

B.收益权

C.处分权

D.使用权

2、在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

(

)

①个人储蓄 ②个人收藏的古玩字画

③中彩票的全部所得

④个人所饲养的牲畜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3、王某死后遗留4000元钱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王有2个儿子,2个女儿,儿女们经过协商决定平均分配遗产。这种分配遗产的方式属于(

) A.遗嘱继承

B.遗赠

C.法定继承

D.财产继承

4、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下列属于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是(

) A.归学生所有的免费课本

B.居民未取得房产证的住房 C.灾区民政局收到的捐款

D.学校添置的文艺演出服装

(六)总结升华 指导践行

金钱、财产是我们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但是这决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内容和最终目的,希望同学们能够以正确的态度,恰当的方式对待金钱问题和财产。切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不做守财奴,不当败家子;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毕竟,生命中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拥有、去珍惜。 【教学反思】

第5篇:到底为了谁?

鲁村小学周中华

我们每学期都要进行公开教学活动,但经过这么多次的公开教学,我也曾无数次的问自己:公开课到底为了谁,为了教师的成长?还是为了学生的发展?

在以前的公开教学中,我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非常关注精巧的设计,注重课堂教学的气氛,但随着思考的深入,我开始反思了。反思其一,公开课的作用是什么?对于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来说,是他们的示范性。给我们这些青年教师作示范,教给我们怎么上语文课。他们的板书工整美观、教态自然大方、语言生动有趣、朗读入情入境。再则就是他们的引领性。当下在教学改革的大浪潮中,他们引领我们快步步入到改革的轨道。让我们能够迅速的适应改革环境,适应角色的转换。例如当下要由传统的教学模式转移到自主学习的模式上来。

公开课教学,面对的是学生。我认为公开课学生第一,这是不可动摇的,不能因为换了环境上课,就动摇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观众第一,学生第二,教学就变成了作秀。

公开课到底为了谁?当然是为了学生。这是理直气壮的答案!有了这个标杆,我就又思考我的公开课:哪些启发了学生的思维?哪里唤起了学生的想象?哪里让学生得到了发展?而不能再关注课件如何美,音乐、视频如何好。我觉得应多在学生思维语言和组织语言上下功夫,多注重学生的发张,教学的实质。

第6篇:到底谁更爱谁抒情随笔

偶然间看到这样一段文字——总是说我们在无条件的爱着孩子,其实孩子更是无条件的爱着我们!他们可以承受我们的坏脾气,事过之后依然天真无邪的对我们微笑,他们可以承受我们的错误,事过之后依然会紧紧的拥抱我们!孩子会毫无吝啬的向我们表达自己的情感、喜爱、笑容,面对这么天真可爱对我们“不计前嫌”的孩子,我们怎么可以不让自己的情绪变得平稳些再平和一些呢?看完这段文字,我不禁想问:“到底谁更爱谁?”

身为教师的我,时常也会对学生们发火。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时候,班里卫生一团糟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上午睡,轮到我值班。小孩子中午睡觉总是不老实的,总是需要老师连哄带吓的,“逼着”他们闭上双眼。开始的时候还算安静,孩子们都老老实实地躺在那,可是不一会儿就听到了一阵“格格”的笑声,我循着笑声看过去,气呼呼地走到那个学生面前。“笑什么笑?站起来跟我去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我狂风暴雨般把他训斥了一顿,他几次想争辩都被我打断了。最后,他含着泪回到自己的位置。一个中午他都没有再吭声,但是在我巡视的过程中,我分明发现了他眼角的泪。下午放学的时候,我推起自行车准备走,发现后轮没有气了。这时他出现了——“老师,我回家去给你拿打气筒!”,说完他就一阵风似跑了。在我等他的过程中,另一位同学跟我说:“老师,其实你中午冤枉他了。他睡觉的时候,旁边的同学拿鸡毛挠他的胳肢窝,他才笑的。”他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了,脸上挂着晶莹的汗珠。“老师,打气筒您拿着吧,别路上再没了气。”他一脸的真诚,中午的误会与训斥,他似乎已经忘光了。

身为母亲的我,时常也会对自己的孩子发火。有时候,孩子会缠着自己跟他玩,而我总是以工作繁忙而不耐烦,缠的紧了,就开始大声呵斥他。有时候,我会因为他考试的一点小错误而大发雷霆,各种“不争气”“太粗心”的字眼爆豆子般甩到他身上。我会因为他吃饭慢吞吞不满意,我还会因为他学习不用功不满意,而孩子呢?总是在泪汪汪地接受了这些之后,回个身就忘掉了。他依旧会嬉皮笑脸地缠着你给他讲故事,依旧会趴在耳边讲他在学校里的各种小故事。

孩子总是在无条件的爱着我们,我们也应该无条件地去爱孩子。面对孩子,我们需要更加宽容,毕竟,他们是无条件爱着我们的。

第7篇:到底谁在说谎?

2009年11月15日,雨夜的杭州城北发生一起非常非常离奇的敲头案。整个事件奇就奇在:乘客余女士和司机沈×国都坚称自己是受害者,被人敲了头。

前天,躺在床上的余女士对记者说:出租车司机沈×国在快开到她家的时候,突然以车胎破了为由,把车拐向慢车道。强行挤进后座,用事先准备好的榔头连敲她的头。

昨天,医院病床上的沈×国告诉记者,那个女人中途让他在路边停车后,两个男人突然出现,对他一番暴打,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包着的东西”敲了他的头。29岁的余女士,建德人,是一个两岁孩子的母亲,她和老公租住在杭州。她以前是做财务的,生了孩子以后就在家带孩子,暂时没出去工作。

沈×国,杭州人,开出租车已经超过10年,家人、同事和朋友说他一直是个老实本分的好人。

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雨夜城北离奇敲头案再追踪

出租车司机和女乘客到底谁在说谎?

2009-11-18

事发地点:莫干山路方家塘段一小巷口的慢车道上

目击者小L说,当时看到两个人在巷子里厮打,位置大约在图中空调室外机下面

额头发际处伤口缝了三针

记者 严峰 何欣

11月15日,雨夜。杭州城北发生一起离奇敲头案。

当晚10点半左右,余女士在延安路银泰门前,坐上了沈×国的出租车。车沿着莫干山路,驶向汽车北站方向。

不久,110报警中心先后接到报警。

22:55

一男子拨打110说,在莫干山路698号,有个男的在打一个女的。

祥符派出所出警。现场只有一个姓余的女子在,女子身上有血,女子说,有个出租车司机先用榔头打她,她叫了,出租车司机就逃了……

乘客余女士的说法是:

车开过登云路后,司机说车胎破了,自己把车停在慢车道,下车看完前车轮,拉开了后车门,强行挤进,用榔头敲她的头,敲了六七下。她咬了司机的手指,拼力挣扎拉开了车门,两人一起滚到车外。司机在车下继续打她,抓着她的头发把她往墙上撞,她挣脱后跑向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向一个打着伞等车的路人求救、报警。司机自己上车,向南开走了。

几分钟后,110又接到一个报警。

23:03

一个自称出租车司机的男子报警,说被人抢劫,头也被打破。人和车在莫干山路登云路口。

和睦派出所出警。报警的出租车司机就是沈×国。和睦派出所民警把沈和出租车都带回派出所。后经查,沈就是姓余的女子报警中说的那个出租车司机。相关链接:女乘客满脸是血请路人帮忙报警 说被出租车司机铁锤敲头沈×国回忆事发经过

昨天在新华医院,沈×国在病床上讲了他的经历,和余女士的说法完全相反——那个晚上他被两个陌生男人暴打,敲破了头。

昨天上午10点20分,记者在新华医院住院部见到了出租车司机沈×国。他躺在病床上,头上缠着纱布,嘴角有小手指宽的结痂的血痕,正在打点滴。沈说,平时他是开白班的,那天夜班司机请假,公司晚上要开安全会,他见生意好,就想顺便做点生意。

沈说,他接到那个女乘客(余女士)应该在银泰对面马路边。说完,沈又摇了摇头,说记不清了。

女乘客上车后,沈说他礼貌性地说了句你好,到哪里。女乘客说,到北站。然后他就没再和女乘客说话,“人家是女的,多说不好。”

沈停顿了会,接着讲到了事件最关键的情节——

在莫干山路,过登云路一段距离,女乘客说到了,我就把车靠边停下了,停好车,发现驾驶座门口站着两个男人。我觉得纳闷,就伸头出去,想问一声,干什么?这时候,就感觉头上一个黑色的,好像是黑塑料袋包着的什么东西打了我的头,我感觉有东西流下来,我以为是雨水,后来才知道是血。我拉开车门想逃,他们拖住我,我们就打在一起了,场面很乱,具体也记不清楚。

(你记得跟你扭打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看不清的。我眼睛近视,什么时候眼镜掉了,我也不知道。”

“我爸高度近视的,七百多度的。”沈的女儿插话。

“我叫了声救命,他们松开了我,我连忙上出租车,想开车跑,开了一段距离,我感到头晕晕的,开不了车,我就报了110。”

沈说,他看到女乘客和那两个男人一起跑了。

沈还说,后来,和睦派出所民警来了,让他坐到了后座,民警开着他的车,带着他去了派出所。

沈×国答记者问(根据录音整理)

问:打你的一共几个人?

答:那边两个……一共三个。我当时一下去他就给我一棍。我当时头真的很晕,搞也搞不清楚。

问:第一个打你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答:男的。

问:特征是什么样的?

答:我真的没有看清楚,好像是瘦瘦的,速度真的很快,一停下来马上就那个,真的很快,唉,真的很快,拉开门就那样……

问:后来是这两个人先跑的吗?

答:哎。后来我喊救命了,就跑了。

问:那个女的什么时候走的?

答:他们三个一起走的,当时我叫了,逃了,当时场面真的很乱的,他们也很乱,搞也搞不清楚,真的是搞不清楚。

问:他们三个人一块跑的吗?

答:好像是一块儿跑的,往北站那个方向。

问:三个人一起还是有先后?

答:好像有先后的吧,我真的搞不清楚,头真的很晕很晕。

问:榔头是谁的?

答:不知道。我没有榔头。

问:后来警察帮你把车开回去,你坐在哪个位置?

答:后排……

问:后排哪个位置?左还是右?

答:我下去……坐上……应该是驾驶座的后面那个地方,好像是。

问:当时在车上的时候,那个女的有没有打过电话?

答:我真的没有注意。说实在话,一天到晚,客人,不是特别明显的,我们根本不去注意客人。

昨天上午,沈×国的女儿哭着打开病房里的电视机柜,从里面拿出一件细格子男式夹克,“这就是我爸的,你看你看,这儿,这儿,都是血。”

男式夹克的衣袖和前胸确实都有血。

沈的妻子说

“他是开白班的,平时回家都很准时,要回家吃晚饭。那天(11月15日)晚上7点多钟,他打电话回家,说晚上公司要开安全会,夜班司机请假了,他要晚些回家。

“晚上11点左右,他还没回家,我打他电话,他接起电话说,在和睦。电话突然断了。听声音不对劲,我就和女儿往和睦赶。一个出租车司机很好的,带我们去和睦。在路上,我们又打他电话,他说在和睦派出所。我们就去了和睦派出所。

“一见到他,我就哭了。他全身都湿透了,脸上、衣服上都是血。和睦派出所的一个警官很好的,把他带到一个小房间,给他开空调,还给他倒热水。“后来,就被送到祥符派出所了。夜里,祥符派出所给他做了两个多小时的笔录。

“我们没想到那个女的还会到警局报案,说我老公抢劫。今天早上,我女儿看了报道,哭着走进病房的。”

沈的一个朋友在一旁插话说,老沈是杭州人,家里也挺好的,这车子又是老

沈自己的,老沈有必要开着自己的车子去抢劫吗?

沈×国的母亲说

昨天上午,在我们采访中,沈76岁的母亲,坐在床头呜咽着。

母亲说,她以前在杭州手帕厂做工,40多岁就提前退休了,都是为了这个儿子。当时,她在厂里做统计工作,儿子清河初中毕业后,她就退休了,儿子接班在手帕厂做了些年,做得好,手帕厂推荐他到涌金街道纠察队工作,当年离开纠察队时,他们都舍不得的。

“不信,你们可以去涌金街道问问,他是多好的一个人。”

沈的母亲说,十几年前,儿子花20万买了辆出租车,去年,营运证到期了,他又接着承包这辆车,找了个夜班师傅,开到现在。

“现在家里也蛮好的,女儿读大三了,成绩很好,一家三口日子蛮蛮好的。我让他别做了,一家人搬来跟我住,他们的房子出租,这样子么,也有2000多一个月的(收入)。他不听,一定要自己做。罪过啊,我这个儿子,五十岁不到的,牙齿就掉光了,跟老人一样。”

夜班师傅说

昨天,给沈师傅做夜班的赖师傅接到记者电话,吃了一惊,他说他也在找沈师傅,15日那天他请了假,16日一直打沈师傅电话都打不通。

“他是很好的一个人啦,我给他开车一年多了,他人很好的啦,他一个杭州人,家里条件也挺好的,脾气也挺好的,他怎么会打乘客的啦?我不相信,这车是他自己的。”

医生说沈的伤情

新华医院脑外科医生说,沈刚送进医院那天伤势挺重的,现在病情已经平稳。CT做出来不是很好。经诊断,沈是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注:蛛网膜下腔出血是指脑底或脑浅表部位的血管破裂、血液直接进入蛛网膜下腔。);头皮挫裂伤;上唇挫伤;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远端骨折。

沈女儿的男友在快报19楼网站发帖

针对女乘客的说法列出21个疑点

昨天在新华医院,沈×国女儿的男朋友交给记者一份打印的材料,列举了他

理解的事件中的一些疑点,一共21条。

昨天,这个小伙子还委托同学,把这些疑点发帖公布在快报19楼网站上。(原文较长,节选如下)

女的当晚就从医院回去了,可我丈人却脑出血加右手骨折,头上缝了2针,真要两个人对打,为什么男的受伤这么重?而且那女的为什么没提自己是怎么反抗的,照道理这么严重伤,不可能向(像)她描述的这么简单。

女的宣称在车内就被打了,但车后座的血迹是我丈人的,因为他事后报警以后头晕得厉害,根本没法开车,是警察帮他开的车,他自己坐在车后座,所以后座都是血,到时候可以验血,看有没有那个女人的血迹。

按女的说法,她从头到尾没有摸过榔头,但为什么我丈人会被钝器打伤?而且能打到颅内出血?

她说我丈人的手指被咬出血了,可我丈人的手指只有咬痕,没有出血。女的跑出来以后还能去看一下我丈人的车牌,难道不怕丈人又追上来吗?现场一个女人能这么冷静?

这车是我丈人自己的,开着自己的出租车犯案,难道不怕别人查出来么?有这么愚蠢的人用自己的车去犯案么?

如果说我丈人杀他(她),那我丈人杀她的动机是什么?可我丈人的说法是对方乘客抢劫。

我老丈人是星级驾驶员,十几年车开下来,连个违章都没有,脾气一直很好,为什么莫名其妙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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