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五”考评体系中辅导员的职责与管理

2023-01-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暨“05课程方案”实施以来, 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推动下, 高校的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共同努力, 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情况有了明显改善。如何进一步通过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体系等进行创新改革, 更有效地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理论体系转化为实践体系、知识体系转化为信仰体系, 增强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就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课程实施与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院对增强思政课教学实效性作了积极探索与改革, 自2012年下期提出并实施“二三五”教学考评体系, 即对学院两门思政类考试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按照课内实践、课外实践和期末考试三个教学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评价, 其中的“二”是指学生课程学习的课内实践考评占20%;“三”是指学生课程学习的课外实践考评占30%;“五”是指学生课程学习的期末理论知识考评占50%。要保证“二三五”考评体系的有效实施, 就必须依靠全体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尽职尽责, 严格按照课程实施的课内实践、课外实践、期末考试三个教学实践环节的标准和程序, 对学生课程学习实践成绩进行客观公正评定。就实施情况来看, 课外实践考评一环出现一些不良现象, 使“二三五”考评体系改革成效受到一定影响。经过调查分析, 主要是辅导员对此项改革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在改革中的地位、职责不明确等。对此, 课题组提出强化辅导员职责和管理的措施。

1 辅导员参与“二三五”考评体系课外实践考评的现状与问题

结合思政课教学目的和学生立德成才的规律要求, 同时考虑到辅导员记载并加扣分简便易操作, “二三五”考评体系实施细则分别从几个大的方面规定了学生学期中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表现的加分与扣分项 (见附表) 。

附表:学生课外实践考评量化标准 (100分, 课程总分占比30%)

注:学生学期课外实践考评基本分50分, 满分100分。

学院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实施一年多来, 课外实践环节的考评出现了一些问题, 从而影响到课程考评体系的有效落实。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为例, 全院2012级高职高专教学班思政课课外实践成绩考评统计表统计, 出现了这样五种成绩评定情况: (1) 5个考评加分项全部加分而5个考评扣分项无一扣分的教学班占12.5%; (2) 5个考评加分项全部加分而5个考评扣分项极个别扣分的教学班占25%; (3) 5个考评加分项极个别有未加分而5个考评扣分项无一扣分的教学班占25%; (4) 5个考评加分项未按标准加分 (学期考评每项加5分) 而5个考评扣分项极个别扣分的教学班占25%; (5) 5个考评加分项有未加分而5个扣分项有扣分的教学班占12.5%。很显然, 五种情况的成绩只有第五种统计是符合标准要求的, 前面四种情况 (尤其是第一种情况) 是不正常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如果课外实践成绩考评不真实, 不仅影响学生思政课课程成绩的期末评定, 影响“二三五”考评体系的有效实施, 也不利于调动学生参加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会产生直接的负面作用。

2 改进和加强辅导员参与“二三五”考评体系课外实践考评的对策措施

2.1 提高辅导员对学生课外实践考评的重要性的认识

辅导员的积极参与和客观评价是落实“二三五”考评体系的重要条件和保证。按照学院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实施细则的规定, 学生的课外实践成绩由学生所在教学班辅导员根据学生学期内参加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的具体表现情况逐一登记打分, 于学期结束前将本班学生学期课外实践成绩汇总并填写学生课外实践考评成绩统计表, 再由德育工作部收齐后转交任课教师统一计入学生课程学期成绩[1]。显然, 实施细则明确了思政课学生课外实践成绩考评的主体是教学班辅导员, 辅导员的参与和评价与“二三五”考评体系的实施成效紧密相关。首先, 辅导员要正确认识参与思政课课外实践考评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16号文件精神要求, 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主体, 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2]。《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指出,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 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辅导员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 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3]。因此, 辅导员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思政课教学, 有效加强大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帮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的“大课堂”锤炼品质、培育修养,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健康成长成才。其次, 辅导员要积极宣传并认真组织学习学院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我院两门思政类考试课程教学实施的课内实践、课外实践和期末理论考试三个环节的考评标准和记分要求, 尤其是学生参加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的加分与扣分项具体标准, 由此鼓励和要求学生在搞好思政课课堂学习的过程中, 积极主动参加校内校外实践活动, 不仅为课程学习增加实践环节成绩, 也锻炼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和综合能力, 同时有助于加强辅导员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再次, 辅导员要对学生参与课外实践情况如实登记并按标准公正评分。辅导员不仅要指导和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还要对学生学期中参加校内校外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 并定期在班上向学生公布, 期末再根据学期实践活动情况记载, 对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标准逐项加分扣分, 这样考评得出的学生课外实践成绩才是真实可信的。辅导员能不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课外实践表现作出登记评分, 不仅影响学生参加课外实践的积极性, 也直接关系到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的实施效果。

2.2 加强辅导员参与课外实践考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辅导员参与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课外实践考评, 关系到思政课教学过程实施和学生课程学期成绩评定, 对“二三五”考评体系的有效落实, 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是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 学院对此项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学期开学前后, 应当由辅导员管理部门学生处和思政课教学管理部门德育工作部、教务处共同组织专门会议, 对新学期辅导员参与思政课课外实践考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提出明确要求, 尤其要求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大学生课外实践考评工作, 学期中要认真仔细登记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 期末统计各项加分扣分, 要严格按照学院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实施细则的规定标准评定打分, 坚持公开原则、公平原则, 保证学生课外实践成绩客观真实。

2.3 强化辅导员参与课外实践考评与思政课教师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 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共同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主体和骨干力量。辅导员应该主动并经常性地跟教学班思政课教师取得沟通联系, 了解学生课堂学习及表现情况, 通报学生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行为表现情况, 对个别“问题学生”、“情况学生”加强督促教育。通过协调沟通, 既能够保证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更加准确把握学生课内课外学习实践表现情况, 有助于客观公正对学生课内外学习实践成绩进行考查评定, 也加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有利于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2.4 建立辅导员参与课外实践考评与奖惩的考核机制

辅导员参与课外实践考评应当与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相结合, 与学生班级管理相结合, 尤其要把实施细则中加分各项的具体标准, 作为指导和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的行动指向, 以此形成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风气和班级氛围。对辅导员参与课外实践考评情况, 由教学班思政课教师和思政教研室按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共同作出学期认定, 对课外实践成绩考评客观真实并落实较好的辅导员, 除按实施细则规定标准计发工作津贴外, 可以另外给予学期该项工作津贴20-30%的奖励, 对课外实践成绩考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辅导员, 相应扣发部分学期该项工作津贴, 并以适当方式提出批评。

摘要: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如何有效实施, 课外实践考评是一个关键环节。作为课外实践考评主体的辅导员, 如何提高学生课外实践考评的重要性的认识, 如何积极主动配合思政课教学工作, 坚持正确原则和工作方法, 保证学生课外实践考评成绩客观真实, 便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就“二三五”考评体系中辅导员职责与管理的强化提出粗浅看法, 以期进一步推动学院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的落实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

关键词:思政课,“二三五”考评体系,辅导员职责与管理

参考文献

[1]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二三五”教学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Z].2012年2月.

[2]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中发[2004]16号) [Z].2004年10月.

[3] 教育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社政[2005]2号) [Z].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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