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2-05-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在预防重症监护室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并发颅内感染的价值

【摘要】目的:探究对重症监护室(ICU)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实施应急预案急救护理的效果及对其颅内感染的预防效果。方法:选入本次研究的受试者人数为50,50位受试者均为我院ICU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入院日期最早为2020年1月,最晚为2021年1月。前25例入院者纳为对照组,行常规护理,后25例入院者纳为实验组,接受应急预案急救护理。比较两组病例颅内感染发生率,统计其护理前后的NIHSS及GCS评分。结果:对照组颅内感染发生率为24%,实验组仅1例(4%)出现,实验组低于对照组(P<0.05);护理前,组间NIHSS、GCS评分差异极小(P>0.05),护理后两组均有改善,且实验组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于ICU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工作的开展效果理想,因此可行应用。

【关键词】:ICU;重型颅脑损伤;创伤性颅脑损伤;颅内感染;应急预案急救护理

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由于病情危重,因此需立即进入ICU实施救治,在患者受伤后的1h内,是其抢救的黄金时间,因此在患者入院后及时做好各项准备护理工作十分必要。应急预案急救护理是近年临床使用较多的一种护理流程,是指在患者入院之前就备好各类所需药品、物品,积极配合医师展开抢救,做好感染预防、清创等工作,以提高抢救成功率,减低各类并发症风险。为探究该护理流程对此类患者的应用效果,本文纳入50例患者展开研究,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入本次研究的受试者人数为50,50位受试者均为我院ICU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入院日期最早为2020年1月,最晚为2021年1月。前25例入院者纳为对照组,女性较男性数量少1例,即13例为男性,12例为女性;41岁≤年龄≤67岁,平均值(53.64±4.61)岁;25ml≤出血量≤79ml,平均值(50.91±6.39)ml;出血位置:丘脑出血9例,基底节区出血16例。后25例入院者纳为实验组,女性较男性数量少3例,即14例为男性,11例为女性;41岁≤年龄≤68岁,平均值(53.55±4.73)岁,26ml≤出血量≤78ml,平均值(50.01±7.07)ml;出血位置:丘脑出血10例,基底节区出血15例。正式启动研究前,已通知伦理委员会且获得批准,并将相关情况详细告知所有受试者并获其同意,两组受试者之间的资料无差异性(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及时将患者送至抢救室,做好体征监测,行气管插管辅助通气,做好手术准备。

实验组患者开展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工作,1)呼吸道护理。由于患者为昏迷状态,因此自主呼吸能力下降,需行气管插管,同时定期吸痰,缓解其呼吸障碍情况。吸痰时保证无菌操作,每日需行吸痰管更换,帮助患者排出呼吸道异物,吸痰时控制力度,避免损伤患者呼吸道黏膜;若昏迷为深度,则协助其取卧位,不仅可减少颅内压,还可保证呼吸顺畅。其外,定期清洁口腔,避免感染。2)细菌药敏试验。分离病原菌,采用高敏性抗生素,减少食用广谱抗生素;做好胃肠系统及呼吸道管理,避免切开气道感染。3)呼吸机的合理使用。严格消毒呼吸机,避免因呼吸机污染而引起患者肺部感染;吸痰均采用一次性用品,合理控制吸痰频率。4)饮食护理。饮食保证清淡,可进食者给予其富含优质蛋白、维生素等营养元素的食物,不可自主进食者行肠内营养支持,以提高患者机体免疫力。

1.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病例颅内感染发生率,统计其护理前后的NIHSS及GCS评分。

NIHSS:即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分值为0-42范围,0分则表示神经功能正常,分值越高,则表示患者存在越严重的神经功能损害情况。

GCS:即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从睁眼反应(1-4分)、语言反应(1-5分)、肢体运动(1-6分)3个方面进行评价,总分值3-15分,评分越高,患者意识状态越佳。

1.4统计学处理

各指标均利用SPSS20.0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类以()表述,以T检验;计数资料类以(%)表述,以X2(卡方)检验。以P表述统计学计算结果,P取值少于0.05,则差异明显。

2结果

2.1颅内感染发生率统计

对照组颅内感染发生率为24%,实验组仅1例(4%)出现,实验组低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

2.2护理前后NIHSS、GCS评分比较

护理前,组间NIHSS、GCS评分差异极小(P>0.05),护理后两组均有改善,且实验组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2。

3讨论

针对于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传统的护理手段着重于事后各项事故的处理及急救,从而忽略了对此类患者病情的预估、各类细节的管理、抢救的各个流程的衔接工作,存在急救流程混乱、护理质量低等问题,进而影响了急救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本次研究结果展开探讨,实验组患者并发颅内感染的概率更低,且护理后NIHSS、GCS评分的改善效果更佳,原因分析: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工作中,制定了一整套的急救管理程序,在患者入院之前就备好了各类抢救所需的药品,做好了抢救的准备工作。同时,在对患者实施护理的过程中,保证了设备的优良性,药品的齐全性,以保证急救工作能顺利、有效的开展。其外,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制定了科学的、合理的护理管理细则,保证各项细节工作能有效落实,确保了抢救工作的有序开展。

综上所述,对于ICU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降低颅内感染风险,还可改善患者神经功能,促进患者意识恢复,因此可行应用。

参考文献:

[1]卢佩蕾,陈晓荷. 应急预案急救护理在预防重症监护室重型创伤性颅脑损伤患者并发颅内感染的应用研究[J]. 中国药物与临床,2019,19(17):3028-3030.

[2]翟紅燕,张启田,梁青. 重症颅脑损伤患者发生肺部感染的危险因素及防治[J].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17,16(2):182-185.

[3]杜晓光,董保忠,李琛,等. ICU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肺部感染的影响因素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研究[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7,27(22):5145-5148.

[4]宋凌霞,张咏梅,曾芬莲. 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医院获得性肺部感染危险因素的Meta分析[J]. 现代预防医学,2016,43(8):1523-1526.

[5]李细荣,胡爱龙,柳平霞. 精细化护理改善额颞部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大骨瓣开颅术后康复质量的研究[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7,21(8):71-75.

作者:王琦

第2篇:湛江电网抗台风应急管理初探

[摘要]文章分析近年来典型台风对湛江电网造成的影响,总结湛江供电局抗台风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指出防台风电力应急管理方面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思路,最后针对变电运行工作提出一些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抗台风;应急管理;湛江电网

[作者简介]占志峰,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变电运行,广东湛江,524002;贾红芳,湛江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廣东湛江,524048;张敏玲,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广东湛江,5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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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地处南海之滨,是台风登陆频繁的地区,每年都因台风灾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台风灾害是这一地区最主要的自然灾害。抗击台风的应急管理工作被湛江供电局视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台风对湛江电网的影响

据报道,湛江地区平均每年都会受到2~3个热带风暴的影响,而遭受强台风袭击的周期是10年左右[1]。由于历史原因,湛江电网各种电压等级的旧线路杆塔的抗风能力普遍偏低,若出现12级及以上台风,就可能发生线路杆塔倒塌,造成局部电网解列或大面积停电。如建国以来在粤西登陆最强的台风——9615号台风“Sally”(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以上,风速高达61m/s,风暴持续4h)就曾给予湛江电网重创,造成湛江35 kV及以上送电线路共倒塌杆塔61基,包括220kV线路倒塌杆塔35基(其中铁塔30基)、110kV线路倒塌杆塔22基(其中铁塔8基)[2],导致整个湛江电网瘫痪。

近年来影响湛江电网的最大一个台风是0814号强台风“黑格比”。2008年9月24日,最高风力15 级的强台风“黑格比”正面吹袭湛江,对整个湛江电网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湛江电网负荷下降到了年度最低。该台风影响期间湛江电网负荷曲线如图1所示。从23日晚至25日止,台风造成全市10kV以上线路共416条跳闸。台风期间跳闸情况统计如表1所示[3]。

此外,台风所带来的强降雨也会对湛江电网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威胁。如2007年,湛江地区在无热带风暴正面登陆的情况下,仅受0709号“帕布”、0714号“范斯高”及0715号“利马奇”的三次热带风暴的外围影响,就已造成35kV及10kV线路共跳闸274条次,对电力设施造成较大的损害。

二、湛江电网抗台风应急管理现状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由于历史上湛江电网曾经多次遭受台风严重破坏,有些甚至是毁灭性重创,湛江供电局从局领导到一线职工对抗台风应急管理在思想上形成了高度统一。每次台风来袭之前,全局动员,将抗台风防汛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近年来湛江供电局以保障公众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狠抓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全面加强了电力抗台风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台风造成的损失,保障了湛江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2005年初,国务院发布了电监会负责编制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开始起步,南方电网随后要求下属各级供电系统都要建立相应的电力应急机制。湛江供电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按规范陆续编制了《湛江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预案》、《湛江局抗台风(地震)救灾应急预案》、《湛江电网黑启动方案》等一系列应急管理预案。同时,湛江供电局下属的各部门都编制了相应的《防台风工作预案》,使得防台工作逐步细化,针对性更强。到2007年,湛江供电局基本形成了在台风灾害情况下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促进了防风防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极大地提高了防风防汛指挥及处置能力。

(三)积极推进应急预案演练

湛江供电局各部门、各班组每年都会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实施防台风、防大面积停电等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反复的实战演练,保证了抗台风期间应急工作能够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如湛江供电局变电部下属各变电站每年都进行一次抗台风应急演练。每次演练部门领导下站监督,全站所有人员到岗参演,做到了“人人有职责,事事有程序”,充分营造了演习的真实性,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抗台风应急管理尚存在问题和解决思路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湛江电网抗击台风应急管理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应急处置能力较低,某些方面与电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还不是最科学的应急管理[4]。应急管理中的博弈流程如图2所示。

目前,湛江地区电力抗台风应急管理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重点偏移

由于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一些部门将抗台风应急管理的重点偏移到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上,将反事故措施当作应急预案,而忽略了事故预警、预防性检查、危险源监控以及评估改进等环节的工作[5]。同时,各级预案往往都偏向于紧急情况下电网运行方式的调整,内容大而化之,缺少对一线运行工作细节上的指导。

(二)相关知识培训不到位

虽然全体员工在思想上对抗击台风高度重视,但电力应急知识尚未普及,各级人员对电力应急管理的概念模糊,对应急管理的内涵和原则认识不清晰,对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各部门应该进一步抓好预案体系的宣传和解读,让员工懂得预案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应急素质和能力。

(三) 缺乏科学性的联合演练

湛江供电局虽然每年都开展了各预案的演练,但多限于单部门或少数几个相关部门联合演练而不是真正“全民皆兵”的协同作战,难以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完善预案的目的。同时,某些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深度不够,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急处置的效果。因此,湛江供电局亟须增进应急演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得各部门在台风来袭时真正做到“统一指挥、合理分工、组织有序”。

(四)灾后信息报送不及时,经验总结不够

由于缺少统一的应急管理技术支持平台,在紧急事故发生后,大量的信息堆积,致使统计不准确,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了指挥部门工作的跟进。此外,事后信息报送制度不完善,造成应急管理工作“虎头蛇尾”。湛江供电局应该定期对相关预案进行修编、整理;每次台风过后将有益经验总结后补充进各预案,真正实现预案的动态修订。

四、 一线运行工作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在抗台风应急管理过程中,无论是预防性检查、危险源监控、信息反馈还是事故处理、评估改进等工作最终都是由一线变电运行人员实施,变电运行人员是抗台风应急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主体。湛江供电局变电部通过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特点提出了在抗击台风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一)台风前的准备工作

1.所有无人值班站派人值守,全面检查站用和个人的通讯工具,保证通讯畅通。

2.全面检查直流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应急灯等应急装置以及各种备品(特别是熔断器),确保其状态良好和数量足够。

3.检查各站的二次压板投退情况,确保保护正确投入。将微机保护和故障录波器的时钟调整统一,检查其打印机,并备足打印纸。

4.清理站内场地杂物;确保所有场地端子箱、机构箱的箱体、箱门关好、锁好,场地排水系统畅通。

5.由于台风来袭期间,绝大多数故障为10kV线路单相接地或相间短路,因此要针对这一种类故障专门进行演练[6]。

(二)台风期间的处理工作

1.220kV、110kV线路跳闸重合不成功,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时候可强送一次;35kV、10kV线路跳闸重合不成功,在未查线前,不能强送,避免线路跌落伤人。

2.涉及户外倒闸操作时,台风期间一律不能强求,要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台风事故抢修(指由于时间紧迫,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方面不容拖延的工作,或一时找不到工作签发人又要立即进行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获得当值调度员许可,且工作前做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进行,当事故抢修转入超过8小时的检修,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三)台风后的配合抢修工作

1.电网受损设备如有外单位协助抢修,该抢修工作必须由变电运行部门的专门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外单位不能直接对调度负责。

2.故障设备已进行了一次抢修工作并已带电运行后,如又要停电抢修,应办理工作票。

五、结语

从近两年台风登陆的时间来看,台风季节有延长趋势。如2007年最晚影响湛江的0715号“利马奇”在10月2日登陆,2008年最早影响湛江的0801号“浣熊”在4月20日登陆。台风季节延长的趋势,给防台风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湛江电网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因此,湛江供电局提高区域电网抗击台风的能力,做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张玲,李运斌,等.湛江周边区域台风风速的长期极值预测[J].热带海洋学报,2008,(5).

[2]陈山,曹传保.9615号台风造成杆塔倒塌原因初探[J].广东电力,1997,(2).

[3]湛江供电局调度中心. 湛江电网2009年度运行方式[Z]. 2009.

[4]陈安.应急管理的机理体系[J].安全,2007,(6).

[5]袁桂东.华中区域电力应急管理现状与应对措施[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3).

[6]周中秋.台风对配电网的影响和防御对策[J].广东电力,2009,(5).

作者:占志峰 贾红芳 张敏玲

第3篇: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8)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和预防

3.1 监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农药信息监测点,定期对农药产品质量、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

3.2 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完善农药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公布农药质量状况信息。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交流。

(3)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培训,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4)对农药质量、使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事件分级

根据人畜伤害、经济损失、受害面积、社会影响和控制难易程度,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1 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5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发生100人以上中毒或者5000头(只)以上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Ⅰ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2 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0头(只)以上、5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Ⅱ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3 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者300头(只)以上、1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Ⅲ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4 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2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发生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头(只)以上、3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Ⅳ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2 信息报告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初次报告后,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最新动态。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抄报农业部办公厅;情况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通过《农业部值班信息》报告国务院。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次生灾害,同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事故等级建议。

4.4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由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发生Ⅰ级使用安全事故,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国应急响应;发生Ⅱ级使用安全事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使用安全事故,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发生Ⅳ级使用安全事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5响应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落实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慰问受害群众,核查情况,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6 指挥与协调

(1)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区域通报情况。

(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可请求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7 信息发布

根据分级响应机制,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区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按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

4.8 应急结束

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公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解除警情。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善后保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因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致病、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事发地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2)减少损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农民积极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5.2 评估总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析、评价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案例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6.2 技术保障

部、省、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农药应急处置农药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技术专家库,负责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技术支持。

6.3 信息保障

农业部建立农药监管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分析和公布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6.4 人员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传教育与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救助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及事故处置知识。

7.3 监督检查

Ⅰ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农业部组织监督检查。Ⅱ级和Ⅲ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Ⅳ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监督检查。

7.4 奖惩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预案要定期评估,并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2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规定办理。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组长:杨迎春

副组长:任建亭

成员:毛亚平 王天营 赵洋 张乐青 吴建 徐大伟 王铁军 刘镇东

一、职责分工: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及各站站长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医疗救护小组王天营、吴建、王铁军、赵洋)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公司和家人取得联系

二、站内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站值班,值班人员应当注意观察站内,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应急领导报告

2、若设备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员工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设备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及设备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及设备状况。在领导小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4、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5、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6、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7、注汽队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5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根据国家防办印发的《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佛山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佛府办〔〕17号)、《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即台风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做到有备无患;台风来到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台风过后,突出一个“抢”字,抢救群众,抢修损毁工程,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风工作的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响应,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台风工作要按照流域、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1.4.6 要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纬22。38’~23。34’,东经112。22’~113。23’之间,属于沿海地区。佛山市域东距西、南距北均约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总面积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东南低,属侵蚀性的,成棋盘状分布的块状山地和纵横交错的河网地貌特征。占全市总面积约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冲积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贯穿全境,市内河涌纵横。气候属亚热带季风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为锋面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汛期(7~10月)主要是台风带来的暴雨,容易发生当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现台风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据佛山气象台从1961年至共49年气象资料记录,对佛山市造成影响的台风达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响的初台出现在4月,末台一般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号台风袭击,平均风力10级,阵风12级,为我市解放以来最大风力记录。

2.2 防御重点

2.2.1 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2.2 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2.2.3 山塘、水库漫顶,山体滑坡;

2.2.4 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人道的树木、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街道的排涝。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部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为全市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3.1.1 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1)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市领导担任。

(2)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市支队、市水务局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3)秘书长:由市三防办主任担任。

(4)副秘书长:市气象局、省水文局佛山分局的主要领导担任。

(5)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

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佛山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

3.1.2 市三防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2)编制完善防台风预案;协调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

(5)负责发布全市风情、水情通告,宣布启动、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6)完善防台风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台风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为市三防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市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命令,拟订全市防台风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

(2)组织编制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台风灾害的风险图表。

(3)建立全社会自防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做好下级三防机构的防台风知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组织防台风工作检查,督查防台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危及防台风安全事件。

(5)组织指导防台风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做好本级防台风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6)掌握防台风动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负责防台风值班管理,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为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启动ⅲ级以下的防台风应急响应。

(8)协调各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经市三防指挥部授权,调动抢险救灾队伍,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9)负责编写险情、灾情、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及台风灾害统计、上报,总结评价防台风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发布灾情公报。

3.1.3 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

①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全市宣传媒体等单位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工作。

②利用无线媒体与有线电视等载体,在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和市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防台风紧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钟内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

③电台、电视台要制定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在汛前或防御台风期间播放,提醒群众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调主机、破碎窗户、危墙危房、危险路树、折断电线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伤人,提高群众的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公民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及救灾工作。

④及时发布市三防指挥部的有关通告,采访、报道防御台风和抢险救灾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防御台风工作的实际情况,抵制不实消息,维护社会稳定。

(2)市经济贸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用。

(3)市教育局

负责编制并落实本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采取有效防灾避险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活动, 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力保不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负责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联合有关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区、镇(街道办)

①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迅速控制各类危险源(设施、物料),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转移。

②在辖区设立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橙色或红色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开放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对撤离转移到临时庇护中心的群众,及时组织供应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饱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市各区“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各级民政部门应把“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

④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6)市财政局

负责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抢险救灾资金和善后恢复所需资金进行审核,经政府同意后及时拨付。

(7)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灾民回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督促协调燃气部门做好防台风安全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负责督促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务局

①组织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加固。

②组织电排站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做好运行准备,并按调度要求开机预排做好围内排渍工作。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11)市农业局

负责通知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位的监控,协助调节鱼塘与内河涌水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棚舍和塘边、田边工棚的防风加固;对户外花卉、绿化苗木、甘蔗、香蕉等农作物做好防风措施;组织力量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突击抢收,减少农民损失。

(1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①加强对城市内桥梁和隧道的监督检查,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及时对城市道旁、社区危险树木进行处理。

②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户外广告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规划、建设等部门督促业主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或设施。

(14)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15)市气象局

①负责台风、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本市范围和珠江流域的风情、雨情,及时发布本地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并提供沿海或整个珠江流域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市领导及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

②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

③完善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发布渠道广泛。

(16)佛山海事局

负责落实船舶防台风实施方案,发布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防台风预警信息,指挥抢险、救助的船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遇险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必要时及时实施河道封航。

(17)佛山军分区

负责组织调动驻佛山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在危急情况下,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请示上级军事机关,派遣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8)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负责做好水文观测及水情预报,整编水情资料,做好水位、潮位调查及分析工作。

(19)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全市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

(20)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市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21)中国人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督促并协助投保单位对器材、物资、仓库、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风的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灾后及时做好受灾保户的理赔工作。

(22)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

负责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只及抢险机械用油的供应计划。

3.1.4 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市三防指挥部。

4 预警与预防

4.1 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4.1.1 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

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

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

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ⅰ级预警

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ⅰ级预警。

4.1.2 预警及发布

(1)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预警,台风预警信号和信息由区(含区)以上气象部门发布。

(2)三防办(或授权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3)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4)水务部门负责水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地下建(构)筑物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6)农业部门负责农田鱼塘水位调控、种、养业防风和抢修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7)海事部门负责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避风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8)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10)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

(11)各级三防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报告。

4.2 预防

4.2.1 防台风检查

(1)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台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供电、交通运输、通信、教育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各区三防指挥部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各区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市三防办备案。

4.2.2 防台风巡查

(1)水务部门应建立水库、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监督与落实日常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2)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应加强公路、航道、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6)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2.3 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5.1.1 与台风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的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依据,综合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防御能力等因素。

5.1.2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各地实际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

5.2 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应急响应级别,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相应行动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5.2.1 防备警惕阶段(台风预警信号为白色时)

各级三防办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值班,警惕台风对当地的影响,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并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领导汇报。

5.2.2 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市三防办负责人在岗带班适时组织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气象、水务、水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农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预防等工作,并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通报成员单位。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部门联系上级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组织保护抢救农作物;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相关区三防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3 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各级三防办要立即向当地政府行政首长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汇报,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办、水务、气象、水文等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等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落实防台风物资准备工作。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2)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加强对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市三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并报市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通报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4)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5)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5.2.4 ⅱ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各级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部署防台风应急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

(2)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及时将台风发展趋势的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3)水文部门根据台风和暴雨预报,结合水文变化规律和降雨预测,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出分析意见。

(4)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各区、镇(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5)水务、农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风救灾工作。

(6)军分区、人武部组织好部队、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8)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9)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5 ⅰ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三防指挥部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必要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各级政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小时值班,坚决服从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市监察局要对各级领导、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2)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镇(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派出值班指挥人员到岗。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 。

(4)水务部门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供电、通讯、交通运输部门的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

(6)民政、建设、国土、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广告牌塌落、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

(7)民政部门和区、镇(街道办)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海事部门发布船舶防台风预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10)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应予以切断。

(1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时,市三防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请全市停业(特殊行业除外),并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5.3 社会动员与参与

5.3.1 出现台风灾害后,市三防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3.2 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风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

5.4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5.4.1 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市三防指挥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一般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市三防办审核和发布;风情、水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市三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5.4.2 i、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办发布。

5.5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对我市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我市范围登陆,不会对我市造成威胁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三防办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技术保障

6.1.1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 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三防指挥机构等重要单位的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风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救灾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驻佛山部队、武警和民兵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军分区、人武部应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各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2.2 水务、公安、消防、卫生、城市综合管理、供电等部门组织各区对口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街道、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风救灾工作。

6.2.3 各级三防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风抢险专家库,当发生水害灾情时,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6.2.4 应急队伍调动:本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防指挥部批准调动;调动驻军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三防办负责联系市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风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调配,保障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4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各级三防指挥部、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风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物资保障

6.7.1 防台风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6.7.2 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经贸局和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6.7.3 各级三防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区、镇(街道)、社区和单位,应按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7.4 江河、水闸、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汛物资足额标准进行储备。

6.8 资金保障

市、区三防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9 技术保障

6.9.1 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挥部与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之间的远程视频会商和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防台风减灾计算机网络。

6.9.2 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为防台风减灾决策提供依据。

6.9.3 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6.9.4 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10 避灾场所保障

市、区政府应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

6.11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1.1 宣传

市三防指挥部、各区政府和宣传部门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1.2 培训

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1.3 演练

市、区三防指挥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汛、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抗洪抢险演习。

7 善后工作

7.1 灾后救助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具体要求为: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稳定群众情绪,各级政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分析灾情,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赶赴灾区组织救灾工作。

(2)民政部门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组织医疗队伍深入灾区,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加强检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4)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风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水务、通信、供电、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邮电通信设施、供电线路设施、交通道路、桥梁设施和民房、厂房、学校校舍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6)农业部门负责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扶苗追肥、田间管理等生产自救工作。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7)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8)各区三防办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办及时总结整理防台风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把有关材料汇总后向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汇报。

7.2 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 灾后重建

各级政府应尽快组织开展灾害发生地的水利、通信、供电、交通、建设、民政、农业、教育等相关工程和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 保险与补偿

7.4.1 台风属自然灾害,如家庭或企事业单位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章理赔。

7.4.2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当地群众的物资,应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部门核定数量,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当地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如动用军分区、人武部、当地驻军部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市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

7.5 总结与评估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佛山市监察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三防指挥部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并督促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风预案。

9.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解释。

9.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6篇:预防雨季台风、洪水应急预案

一、雨季施工应急预案

1、组织建立雨季施工组织机构

在雨季施工时间,项目部和项目各施工段分区组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队。注意气象预报,做好防范工作。如有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生产。

防汛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抢险救灾队由项目副经理任队长,成员包括项目部各部室人员。

2、雨季期间防汛制度

(1)加强和气象站联系,密切关注雨期天气情况。

(2)雨季期间,工班设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3)雨季施工期间,加强对各种防汛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将隐患消灭在发生前,确保施工安全。

(4)下雨时,设专人对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管道,排水系统进行监视,发现问题须立即上报处理。

3、雨期施工预控措施

(1)雨期施工主要应做好防雨、防雷、防电、防汛等工作。

(2)雨期施工前要根据雨期施工项目编制雨期施工措施,所需材料要在雨期施工前准备好。

(3)做好施工人员的雨期施工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临时设施、临电、机械设备等项工作。

(4)检查施工现场及生产生活基地的排水设施,疏通各种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证雨天排水通畅。

(5)防暴雨措施: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保证其不被雨水淋打、浸泡。暴雨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所有混凝土施工、吊装作业、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施工车辆暂停行驶;切断高压电源,关闭现场发电、用电设备。

(6)雨季防雷措施:场区内电站、发电房等处于雷击区的机械设备全部装设防雷保护设施,防止雷电击毁设备、击伤人员。防雷保护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定期检查。雷电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电器设备操作、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二、台风施工应急预案

1、做好防备

台风季节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设专人关注天气预报,做好记录,并与市气象台保持联系,如遇天气变化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2、成立防台风小组

成立台风期间抢险救灾小组,人员和分工原则上同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另配备20人左右的抢险突击队,全体成员密切注意现场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刻投入现场进行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

3、合理安排台风期间施工

科学、合理安排台风期间施工,当风力大于6级时,停止室外的施工作业,提前安排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雨期施工,做到有备无患。

4、临时设施防台风措施

对施工现场办公室、食堂、仓库等临设工程应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如有拉结不牢、排水不畅、漏雨、沉陷、变形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理,问题严重的暂停使用。台风过后,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重点抢修。

5、施工现场防台风措施

台风到来之前,对高耸独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等用缆绳、钢筋、铁线等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楼面、屋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全部搬到建筑物内。

6、吊装机械防台风措施

吊装机械在台风来前停止作业,塔吊收起吊钩,并将回转刹车松开,使其处于自由回转状态;高空作业人员及时撤到安全地带。

7、台风过后及时处理措施 台风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分专业、分部位对模板、钢筋尤其脚手架、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报甲方、监理现场工程师批准后复工。

第7篇:学校预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发布白色或蓝色台风信号时)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发布黄色或红色台风信号时)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1、学校后勤处、德育处、教学处应协助学校水电管理人员尽快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校“三防”指挥部。

第8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本站推荐]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3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防台风应急预案1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预防台风应急预案2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台风防洪水及应急处理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措施,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8)智能化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完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3、在发生台风、暴雨时,值班安保员对防风、防水浸关键区域和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门窗状况,如发出有窗户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赶至现场,并用板材临时封堵。工程部维修人员集中待命,各层管理服务人员坚守岗位,如果有设备故障投诉以及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4、各级工作人员协助维修技术人员做好排洪及排泄积水工作。

5、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防止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灾后处理

台风、雷暴过后,工程部组织维修人中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并及时修复。保洁部检查损毁的树木情况,并加以恢复,努力将灾患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物业经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预防台风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1、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组长:园长

组员:后勤组长

保教主任

工会主席

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9篇:台风应急预案

福建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应对台风,避免或减轻因台风及其产生的灾害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福建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台风应急预案》。

1.2 抗御台风应急是以减轻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对电力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的损失为根本目的,在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即将来临和发生后的短时期内,应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或扩大,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所以,抗台风应急是减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3 本预案结合福建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小岞风电场地理位置及生产特点,从指导思想、行动原则、台风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通讯、抢险救灾队伍、工具、物资准备及临台应急措施、灾后应急行动预案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分别做了安排。其目的是在台风灾害发生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启动抢险救灾预案及生产运行应急行动方案,尽最大可能减少台风对风电场的破坏,有效地控制台风产生灾害的发

- 12.1 防汛抗台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2.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 任: 办公室副主任:

防汛抗台指挥部指挥分工及职责 总指挥:

负责全公司防汛抗台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下达和签署调动指令。

副总指挥:

负责全公司防汛抗台的组织动员和群众思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防台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副总指挥:

具体负责临台前直至台风过后的生产指挥工作,负责审定生产及抢修方案,并组织抢修队伍紧急执行抢修任务。负责通讯设备的应急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3 防汛抗台指挥部的职责

3.4.1 接受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地方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4.2 决定发布、启动、解除台风抗台的命令;

- 3全公司建、构筑物的灾害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修复。 3.5.4 发展与计划部: 负责临台前及台风过后的物资准备工作(包括救生排险所需物资、生产急需所需物资)。 3.5.5 总经理工作部: 负责统筹安排好车辆调度工作,严格控制车辆外出,保证临台前及台风期间的车辆满足工作需要;负责台风期间所需后勤保障物资提前准备工作(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

3.5.6 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防汛抗台的动员和员工思想工作,做好防台知识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3.5.7 财务部:负责台风应急所需资金的筹措、落实,保证资金专用;负责与保险公司报案联系工作。 2.5 指挥部应急办公的地点

台风警报发生后,指挥部设在小岞风电场中控室。 2.6 应急通讯

应急救援总指挥: 应急救援副总指挥: 日常管理办公室:

中控室电话(应急值班室): 急救中心:120(县医院) 4 危急事件的应急响应 4.1 预警控制

- 5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防汛抗台指挥部领导。

4.1.2.2 防汛抗台指挥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决定(必要时召集会议研究),是否进入预警状态以及相应的级别,同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4.1.2.

3防汛抗台指挥部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预警控制措施。

4.1.3 预警响应

4.1.3.1 黄色(Ⅲ级)响应

4.1.3.1.1 公司防汛抗台指挥部办公室:开始值班,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关注台风动向,并随时向防汛抗台指挥部及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报台风信息。并利用网络及群发信息及时转发到公司各个部门及小岞风电场。 4.1.3.1.2 当台风预计可能在24小时后达橙色(Ⅱ级)响应时,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思想政治工作部、风电场等部门人员必须到达风电场现场。 4.1.3.3 橙色(Ⅱ级)响应

4.1.3.2.1 公司防汛抗台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随时向各部门通报台风路径情况,保持与公司领导和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出各项指令,召集各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部署抗御台风工作。

- 74.1.3.2.9 安全生产部按要求组织检查生产要害设施和次生灾害源,并采取临台应急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无条件立即整改;同时加入到抢险救灾中。

4.1.3.2.10 工程建设部入抢险及配合恢复台风损坏的生命线工程使之保障机组发电或尽快恢复生产

4.1.3.2.11 总经理工作部做车辆调度,保证车辆满足防台需要,同时职工食堂适当储备粮食、准备干粮、熟食、水以及必备生活用品等。

4.1.3.2.12 思想政治工作部加强台风知识和防汛抗台防灾宣传,防止惊慌失措,安定人心,坚持生产和工作。 4.1.3.2.13 发展与计划部根据防台指挥部的要求调拨各类防灾、救灾物资、设备,并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4.1.3.2.1

4当台风预计可能在12小时后达红色(Ⅰ级)响应时,总经理工作部相关人员、防汛抗台指挥部领导必须提前到达风电场现场。

4.1.3.2.15 根据台风警报的风力等级大小和对灾害损失估计,以及对全场建筑物的抗台风能力的估计,由指挥部决定可以对处于台风威协下的职工提出撤离危险建筑物,采取避灾措施的劝告,在紧急情况下,组织职工疏散到安全建筑物内。

- 9防汛抗台指挥部、公司保持联系,汇报灾情,取得支援。 5.2 如因台风造成全场停电,立即组织进行全场恢复操作送电的程序,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尽快恢复场用电及生活照明电源。

5.3 风机受台风影响时停机的,应马上按风机运行规程要求恢复发电。

5.4 各部门应按照其职责,台风后尽快组织检查,安排修复,恢复正常生产。

5.5 工程建设部对整个风场建筑物、风机场地等灾害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修复。

5.6 台风过后,由安全生产部协调,小岞风电场应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财务部负责办理保险报案索赔事宜。 6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根据生产和生活恢复情况,由总指挥宣布抗御台风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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