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管理

2022-05-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小微企业融资管理

小微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小微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利用传统融资渠道难以获取足够资金,因而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业正好能有效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本文在分析融资租赁风险的基础上,分别从融资租赁公司、小微企业管理者和政府的角度为其提出规避风险意见和防范措施。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租赁 风险管理 防范措施

一、引言

我国的小微企业是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重要载体,成为解决我国80%就业问题的重要部分(任荣伟,2013),已经占全国GDP总量比重的1/ 3以上(《中国统计年鉴》,2009)。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持续性影响,我国经济增长迟缓,大量小微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乃至破产,社会就业压力持续上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目标,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在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再度进行调整:提高应纳税额的起征点(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时间(由2015年底延长到2016年底)。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38次提到“创新”,13次提到“创业”,尤其2次专门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可见,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

然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弱、经营不稳定、有效抵押少等原因,还是难以从银行获得足额贷款。要想解决融资难这一难题,除了增强自身实力外,还要寻觅新的融资渠道。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其融资的主要目的是购买机器设备,解放劳动力等难题,所以融资租赁方式相对更适合它们。普通租赁业务是使用权的有偿转移,而融资租赁业务正好是它们的交集。与购销业务的区别是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只拥有设备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与普通租赁业务的不同主要在于:第一,普通租赁业务在租赁期满后,设备归出租企业所有,但是融资租赁在设备租赁期满后很可能归承租企业所有;第二,普通租赁业务只涉及两方当事人,但是融资租赁业务涉及三方的当事人;第三,融资租赁业务具有不可解约性,即租赁期一般为3至5年,租赁期比普通租赁的期限长,而且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然而,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社会渗透率低,人们对该业务不熟悉,导致融资租赁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从而其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及优点

在融资租赁中,小微企业拥有高度的自主选择权,可以自行决定机器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供应商等,虽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推荐设备,但是最终的决定权归小微企业所有。显然,无论是银行贷款购买还是融资租赁,小微企业拥有使用权目的均能得以实现。但是,融资租赁却拥有银行贷款所没有的优点,具体如下:

(一)融资“门槛”低

银行贷款需要企业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对报表的历史信息要求较高,可是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缺乏专业的财务人才,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表信息。而且小微企业相关的固定资产不足,有效抵押少。相反,融资租赁考察的不是报表信息,而在于租赁设备产生的现金流能力;另一方面,融资租赁的担保物一般都是融资租赁设备。这正好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时的两大难题,从而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方便之门。

(二)还款压力小

1.租赁期长于贷款期,保障项目的安全性。租赁期与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差不大,即小微企业可以利用设备产生的收益归还租金,保证小微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但是,贷款期限远远低于设备的使用寿命,即小微企业从银行贷款购买设备的收益还没有完全实现,就要面临还贷问题,如果小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或者股东权益比率不达标,被视为无法偿还巨额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时,项目不但被迫“腰斩”,还会因此造成小微企业的资金链断裂,陷入财务困难,难以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甚至破产。

2.采用固定利率计算租金,规避货币贬值风险。租赁国外的设备一般采用固定利率计算租金,也就是无论汇率多少,小微企业支付的人民币数额是固定的。这样,一方面,当外币升值,人民币贬值时,小微企业也不需要增加额外的人民币数量,避免因汇率的变化而引起还租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每期支付的租金是定额的,小微企业就可以更好地控制和预计现金的使用情况,既不需担心没有充足的现金流偿还租金,也不需担心因闲置现金过多,增加小微企业的机会成本。

3.租金支付“人性化”,降低财务风险。租赁国内设备时,租金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作适当的调整。例如:季节性生产的小微企业其旺季支付的租金一定多于淡季的金额。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小微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满足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为归还租金而陷入财务困难,影响小微企业内部正常的运作。

(三)节约成本

1.融资速度快,节约时间成本。利用银行贷款来购买设备,在取得资金后还要自行联系供应商、商定价格、购买设备等,小微企业要花大量的时间。融资租赁一方面可以大大地降低小微企业的时间成本,因为融资租赁是将融资和采购两个过程合二为一,而且小微企业只需要寻找融资租赁公司,不需要自行负责采购,减少小微企业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由于在采购环节上“领先一步”,就可以利用当时最先进的设备进行生产,抓住机遇,扩大市场份额,快速实现小微企业资金积累的目标,然后利用该资金投入到下一批的新产品生产上,以此类推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通过不断追踪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方式,提高小微企业的竞争能力。

2.手续简单,节约交易成本。银行贷款通常附有限制性条件,使得小微企业不能得到全部的融资额或者间接提高了实际的贷款利率。再加上银行贷款手续繁杂,需要交纳各种审批费和担保费,增加小微企业的交易费用。而融资租赁由于免担保,手续简单,限制性条件少,因此节约了小微企业的交易成本。

(四)润饰报表,减少经营成本

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设备,资产负债表上会增加一项巨额负债,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得到的设备则体现在资产上,增加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而且租金的支付会减少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具有“抵税”作用,减少经营成本。

三、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现状

(一)忽略对承租企业的合理评估

某些融资租赁公司对待业务的态度是“重量轻质”,即只要有业务就接受,一味贪大求多,没有考虑承租企业的发展前景、市场占有率和偿租能力等,从而导致部分租金不能回笼,影响自身的持续经营与财务状况恶化。

(二)缺乏对承租人使用设备的监督

大部分的融资租赁公司认为只要把合同一签,设备运送到承租企业就大功告成,设备的收益和风险就完全转移给承租企业,以后自己只负责收租金,因此,他们没有监督和约束承租企业对设备的使用,甚至对其使用状况不清楚。这样导致两个问题的出现:一是承租企业将设备闲置或者没有最大化地利用设备,从而导致承租企业的利润降低,增大承租企业的还租压力,以及增加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收回风险;另一方面,承租企业过度使用设备,没有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从而使其可使用年限远远低于其正常使用寿命,提前报废,损害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益。

(三)租赁公司违约影响自身信誉

购买设备需要大量资金,而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由于缺乏经营经验,现金流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造成资金链断裂,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按时向承租企业履行合约,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自身信誉也受到影响。

四、融资租赁问题剖析

(一)行业自身不足影响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1.经营风险大。开展融资租赁的企业确实存在诸多风险,如果事前没有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就会因为经营不善而陷入财务困难。(1)市场风险。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盲目听从小微企业的吩咐,不考虑该设备所生产的产品的销路和市场占有率及其发展趋势,那就很容易出现小微企业投资失败、融资租赁公司无法收回租金的现象。(2)金融风险。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最大的风险莫过于租金的回收情况,它直接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一旦小微企业没有能力交付租金,融资租赁公司则会收回设备,然而设备会因为耗用而降低生产能力或者由于生产技术落后被其他先进设备所替代,增大重新出租的难度,所以即使出租人收回设备也没有多大用处。(3)贸易风险。为了防范贸易风险,在社会上虽然已经建立信用支付、运输保险、信用咨询等配套的机构,但是因为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不同,再加上某些手段具有商业的自发性,从而导致贸易风险依然存在,难以规避。

2.专业人才不足。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发展已经有30多年,但是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置专门的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导致从事融资租赁业的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制约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二)社会环境对融资租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1.发展历史较短。1952年5月融资租赁业诞生,20世纪70年代融资租赁开始全球普遍盛行,我国在80年代才开始慢慢地引进该业务,可见,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起步明显迟于其他国家。而且,一开始融资租赁业举步维艰(尤其是在1988年至1998年期间),租金拖欠现象严重,融资租赁公司难以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乃至破产。

2.社会关注度低。我国融资租赁方式缺乏来自社会的支持和关注。小微企业的管理者深受传统商业观念“所有权至上”的影响,同时又对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做法感到陌生,造成“重买轻租”的传统思维,对租赁的设备缺乏安全感;且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与普通经济合同有所区别,部分律师对融资租赁业不甚了解,使融资租赁交易成功率大大降低。

(三)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政策阻碍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1.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由于融资租赁业务是金融业务,所以在我国只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体制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才是合法经营,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其他(监管体制外的融资租赁公司)则是非法经营,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申诉无门,增大其经营风险。因此,对于某些恶意拖欠租金的承租方,租赁公司也没办法维权,从而导致财务困难,甚至危及融资租赁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2.缺乏统一的税收制度。税收的不统一主要体现在国家对不同法律地位、不同的融资租赁公司征收不同的税。监管体制内的公司只征收营业税;而对监管体制外的公司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是否转移分别对其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税收的不公平则体现在税率的不同上。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而监管体制外的营业税又高于监管体制内的营业税,即监管体制外的融资租赁公司所承担的税负明显高于监管体制内的融资租赁公司。

3.融资租赁政策不规范。首先,立法滞后。长期缺乏保护出租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社会环境不利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对融资租赁这一行业认识不深,关注度不高,造成融资租赁行业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制约其发展。其次,政策缺乏匹配性。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等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对融资租赁业做出了规范,可是这些相关政策不但对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没有促进作用,反而还阻碍其发展。因为,这些相关政策之间不协调,甚至还会出现冲突,导致发现问题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去解决;某些问题还处于政策之间的“真空”状态,无法可依,难以解决。最后,多头管理。业务受多个政府部门管辖,其对融资租赁交易事项和租赁设备所实施的监管的出发点和目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平级部门之间难以保持一致的意见,加大了对融资租赁业的管理和规范难度。

五、融资租赁业风险防范措施

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尽管融资租赁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但是只要我们“未雨绸缪”,及早采取防范措施,融资租赁公司就可以在市场上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当然,仅靠单独一方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企业、社会和国家等多方面的努力。

(一)企业管理方面

1.转变融资消费观。小微企业的管理者需要转变传统的融资和消费观念,深入了解融资租赁有关的知识,发掘其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所能做出的贡献,拓宽本身的融资渠道。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各专业人才做到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保证他们在岗位上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融资租赁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财务人员要高度关注公司现金流,确保有足够的资金运营,保证能够按时提供设备给承租企业。对此,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设立一个设备购买的资金池,专款专用,减少经营风险。

3.引入各种专业人才。融资租赁涉及资产评估、管理、企业发展前景分析和会计等方面知识,尽管现阶段我国大部分高校没有开设融资租赁专业课程,为该行业培养专业的人才,但是企业可以聘请相关专业的人才,利用他们各自专业知识的优势,在实践中相互交流和学习,找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二)社会观念方面

1.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小微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信用建设,充分合理使用设备,使自身利润最大化,拥有足够的现金支付租金的同时,也要对租赁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最重要的是,不能恶意拖欠租金。小微企业和融资租赁公司只有做到诚信合作,才能对各自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最后实现“双赢”。

2.公司的法律顾问。融资租赁逐渐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普遍,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融资租赁这一方式进行融资。因此,律师要深入了解该领域的业务流程,熟悉其合同的条款和形式,明白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从而可以让承租企业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的沟通,降低交易难度,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三)国家政策方面

1.树立融资租赁意识。政府应该树立融资租赁业发展意识,对融资租赁行业承租企业的选取、设备的采购及其安装运送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其特点建立融资租赁市场体系,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进行规范。同时,还要利用媒体、网络、报纸等媒介对融资租赁业进行大力宣传,提高企业管理者对其关注度,加深对该行业的了解,使其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对企业发展的优势所在,以便更好地转变“所有权至上”的传统融资观念。

2.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影响我国财政预算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给予融资租赁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仍然有权对出租设备进行折旧,减少融资租赁公司的税务负担,甚至允许其对出租设备进行加速折旧,获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间接赚取货币的时间价值。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按设备购置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税额抵扣。一般情况下,设备的购置成本巨大,即使税额抵扣比例很小,但是融资租赁公司获取税收优惠的金额是非常可观的,可大大减少其经营成本,使得它们在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时适当降低租金,从而减少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间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3.成立行业专管部门。深入了解融资租赁业后,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其和谐统一,防止出现同一个问题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解决办法。另外,修补现有法律的“漏洞”,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为了避免多头管理这一现象,我国政府可以专门成立一个融资租赁管理部门,这样不但可以规范我国融资租赁业,还保护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由于外部社会法律环境不完善、自身经验风险大、缺乏专业人才等原因,导致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缓慢,未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因此,社会各界要对其给予高度关注,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转变观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措施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从而间接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志坚. 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山东社会科学,2015,(3).

[2]杨俊生,罗美娟,杨玉梅.融资租赁与中小企业资本形成[J].经济问题探索,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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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丽芹,郭焕书,叶陈毅.利用融资租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企业经济,2011,(11).

作者:许子莹 陈文川

第2篇: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优化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作为经济运行体系中的“基层”力量,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力量。财务管理是小微企业管理中的核心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小微企业目前的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从小微企业内部进行优化,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优化;经济发展

小微企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关系到民生,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全国企业的54.3%。随着国家针对小微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和2013年1月起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作为经济运行体系中的“基层”力量,其吸纳劳动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等重要性日渐突显。小微企业的繁荣发展事关社会经济长期健康运行。而在小微企业的运行中,财务管理起着非常重要的核心作用,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已经成为企业界的共识。

1.财务管理是小微企业内部管理的运转核心。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以价值管理的观念指导各项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并且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和最终结果进行全面综合的反映,这决定了它在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小微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一切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都属于财务管理的范围。小微企业经营活动的效果可以通过财务信息客观、迅速、综合地反映出来,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同时,财务管理对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等活动进行监督。此外,财务管理又为小微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资料,财务信息是小微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或者机构之间相互协调一致的重要依据,也是小微企业内部最高管理层进行统筹管理、宏观把握的依据。

2.财务管理促进小微企业和外部的有效沟通。如上所述,小微企业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小微企业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的、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但是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仅是小微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而且对小微企业外部的决策者、投资者等其他外部主体也起着重要作用,是小微企业和外部主体之间的一种信息沟通。小微企业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然要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进行信息交流,例如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小微企业外部的投资人、债权人等,都需要利用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中所提供的各种会计信息进行制定经济政策、进行经济投资等经济决策。

3.财务管理实现企业风险的预警。正是由于小微企业运行中各种风险的存在,才造成小微企业收益结果的不确定性。由于存在各种无法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因素,小微企业的收益往往偏离预期目标。可以说小微企业的整个经济活动中始终贯穿着风险的存在,而财务管理的风险预警能力,可以有效帮助小微企业预测经济风险,从而采取合理措施规避风险。其发挥作用的具体过程如下:财务管理可以通过财务资料的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预知风险。当小微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小微企业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能够提前对其可能性、范围等进行预测,从而可以帮助小微企业提前采取各种可能的合理措施规避风险的发生,提高小微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

二、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小微企业大多管理基础薄弱,管理理念非常落后。相比其它方面而言,小微企业通常更关注产品的销量,只要销量持续增长,收入不断攀升,企业就容易忽视财务管理,单纯把财务人员当成记账人员,而没有把财务管理上升为管理手段来认识,这样一来,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就不会暴露出来,矛盾也不会很突出。然而,企业经营一旦出现问题,致使资金周转不灵甚至严重亏损,就无法立即运用财务管理工具化解危机,可能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此外,不少小微企业仅仅将财务管理理解为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至于如何有效地调度资金,运筹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内容,却未真正纳入财务的职责范围。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从小微企业的运行现状来看,财务管理报表制度普遍不完善,甚至不少企业认为财务管理仅是现金流量的登记,对财务管理的随时意较大,没有形成日、周、月、季、年等形式的数据统计,财会人员无章可循,财务记录不可能系统地揭示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但由于小微企业多数是家族企业,人情和亲情大于制度,往往使制度缺乏约束力,甚至形同虚设。另外,为节省运行成本,小微企业的部门设置一般比较简单,一人往往身兼多职,人岗不配,职责不明,难以起到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容易造成企业资产流失。

3.会计核算体系不规范。由于会计在小微企业中未能建立相应的权威影响,会计核算体系不规范。不少小微企业有周台账没有日记账,有现金登记没有实物登记,经常出现会计控制不到位,导致会计人员对很多凭证审核不力,对财务收支监督不严,使得会计职能仅仅停留在依会计所能获得的凭证做账,不少企业的会计人员常常是按老板旨意做账,处在被动应付的状态,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客观上难以起到最基本的财务管理作用。这种缺乏准确有效的财务核算状况,对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极为不利。

4.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人是企业的最活跃因素,人员的素质高低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小微企业会计人员大多缺乏会计实务方面的经验,使得生成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大打折扣,难以为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提供正确的决策参考。例如在小微企业发达的杭州市,仅仅余杭区就有两万多家小微企业,截至2010年底会计从业人员有18921人,但是其中拥有会计初级职称(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的为1547人,占8%,拥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仅为541人,占3%,拥有高级会计职称更少,只有57人,仅占0.3%。

作者:王宾

第3篇:小微企业管理模式分析

摘要: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特别近几年,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大环境氛围下,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小微企业。但在推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小微企业自身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严重制约其持续发展和创新活力。本文通过分析小微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国内小微企业的管理现状和自身特点,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不断增强小微企业的竞争力,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关键词:小微企业;管理模式;问题;对策

一、小微企业管理模式暴露出的问题

1.小微企业两权高度集中: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我国小微企业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的创始者往往也是企业的经营者,企业的行政职能甚至业务职能都有创始人全部担任。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业务扩大、人员组织复杂,所有权和经营权仍然高度集中,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首先,企业所有者统揽各种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管理没有明确的分工,也没有与企业管理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所有者直接统领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两权高度集中的弊端大大阻碍了小微企业的继续发展。其次,随着企业的发展,由于企业所有者个人素质的参差不齐,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常会作出错误的经营决策,并且由于两权高度集中,即使是错误的经营决策,企业仍然要去执行,这样就造成许多小微企业在高速发展时期突然衰落下去,导致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短命”的悲哀結局。

2.小微企业管理创新之殇:

小微企业自国家鼓励公民自主创业后,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且大部分处于创新型新兴行业当中,创业者相对改革开放时期的学历文化水平有普遍提高。但是,思维观念是一种心理现象,一旦形成就会在人的行为中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首先源于管理者的观念创新,而有一部分小微企业管理者靠的是“经验”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管理只是单纯地依靠个人“经验”,排斥最新的外部环境信息,不管是日常企业管理工作还是在做重大决策时,依据的都是所谓的“经验”。一旦创业的项目进入瓶颈,在现代化的今天,市场竞争激烈残酷,那么这种“经验”管理模式就完全不适合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只会阻碍企业的发展。

二、创新小微企业管理模式的对策

1.改革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充分吸纳优秀管理人才

(1)改革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小微企业必须改变原有的用人制度,将家族的影响剥离发展中的企业,对于企业内部关键的工作岗位,摒弃家族亲属任职,根据个人的才能安排职位。如果一个直系亲属才能平平,不适合领导职位,只适合普通的工作,那就安排到相应的普通职位。将亲属排除在企业的管理层之外,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经营企业,根据企业的市场定位、产品类别,相应地选择适合的人才。(2)多渠道引进专业人才。人才是一个企业不竭的创新之泉、动力之源、立足之本。小微企业要广开人才吸纳之路,不要狭隘地将人才吸纳渠道只局限于平面式、广告式招聘,而是要结合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一个中长期的企业人才战略管理计划,可以通过媒体、就业市场、求职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另外可以吸收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方面可以为企业人才库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也为国家解决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问题。(3)建立健全企业人才激励制度。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企业员工才能的充分发掘,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人才激励制度。每个人的性格和才能特长都不一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该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员工采用不同的激励模式。以绩效考核和能力原则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再配合以分工、培养和职业规划等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与观察,充分发掘员工的潜能,使每个人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

(1)企业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两权分离,股东拥有所投入股份的最终所有权,即是企业的所有人,而企业的董事会则拥有所有股东投入资本的法人所有权;企业注册的法人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权分离,也就是说企业的董事会拥有法人所有权,企业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掌握企业的经营权。两个方面的两权分离,使企业内部制造出一种权力制衡关系,促成企业利益均衡与经营效益最大化。在此基础之上,企业董事会根据市场环境来寻找最优秀的企业家并且聘任其为企业的总经理,经营管理企业,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2)引导小微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对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绝不能操之过急,要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并且加以进一步引导,在市场的大环境下,按照市场化规律,逐步进行小微企业的改制工作。当企业条件成熟时,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改制;条件不成熟的,等待企业进一步发展,切不可拔苗助长。企业前景广阔,产品销售旺盛的小微企业,可以起到示范作用,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改制已成为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步骤,对于我国现阶段小微企业走出体制困境,释放潜力,突破式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保障性环节。在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按照企业的决策计划进行执行并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和合法,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成为了当前内部控制完善过程中的必经之路。首先,企业需要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投入,通过人才引入、培训课程的开展来优化当前审计工作人员的结构,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其次,企业应将审计工作同内部控制管理的绩效管理联系起来,立足于基层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专项资金审计等,通过订立相关的考核奖惩制度,提高审计工作人员实际操作积极性和主管能动性,从而减少企业财务中徇私舞弊、违法贪墨的状况出现。

4.企业的经营理念从追求利润转变为提高竞争力。

企业应该转变经营理念,不能简单的追求最大化利润,而应该要将重点放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根据有关的研究可以看出,如果企业过于重视盈利情况,就会影响到可持续发展,只是单纯的追求最大化利润,是不利于企业继续发展下去的。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应该意识到知识经济这种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对于企业经营来说,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企业是否可以存活以及发展下去。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应该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前提条件,企业在日常管理当中,要将重点放在企业发展的整体优化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企业管理应有的作用。和企业的盈利比较起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实更为重要,其也是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的一个关键节点。所以,企业在管理方面应该实现精细化,从而提升到科学管理的层面上来,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向前发展。企业管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实现的过程当中,不能将重心完全放在追求利润方面,而是要开拓眼界,认识到企业自身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从而意识到在市场环境当中,如何才能打造出自身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占据市场更多的份额。

三、总结

由于我国中小型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固有问题,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的落实于应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企业目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的重点应集中在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内控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保证企业内部管理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管理与控制的目的,促进企业在现代经济形势中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管理模式又是小微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深入研究小微企业管理模式创新,通过吸收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经验,结合自身所独具的特色,找准市场定位,不断发掘自身潜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管理素质。另外积极采用国际小微企业管理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拓展自己的管理领域和管理幅度,丰富和发展管理内涵,对企业的组织机构要适时地进行调整,能够使指令畅通无阻、高效传递。企业管理的对象要突破传统的人、财、物等具体物,要拓展延伸到信息管理、客户管理、供应商管理、品牌管理等各个方面,同时结合以人为本、战略性规划等理念,培育出自己独特的企业竞争优势。总之,对于处在众多中小企业市场环境中的小微企业,其管理模式需要创新、改革和借鉴,唯有依据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丰富自身内涵,才能塑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战略愿景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卢晓茜.精细化管理理念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商贸,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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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祈燕.西方企业管理理念演进及差异性启示[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3).

作者:孟海涅

第4篇:小微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30分,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时前离开未请假,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30分钟以内的迟到,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超过的以两倍时间薪资标准扣款。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5、半小时延迟制。8点30分上班可以延迟半小时上班,但是要延迟半小时下班。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8时30分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8点30分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 漏打卡

1、每月漏打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数据,全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76.57%。因此,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渠道,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平台,万众创新的主力军。但是,小微企业面临一系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小、散、乱、差”,即企业规模小,行业分布散,竞争秩序乱,管理水平差。针对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雨花实际,我们作了些思考和探索。

一、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共有生产经营单位90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140家,其余的小微企业约7000多家,主要从事生产制造、仓储物流、废旧回收等行业,大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方面,有的企业负责人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企业负责人重效益轻安全,重产量轻安全,在安全投入方面能省就省,侥幸心理严重。有的企业没有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即使配备了,或身兼数职,或是无职无权,或是能力不足。有的企业违规用工,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风险意识不足,蛮干、瞎干、糊干,三违现象严重。

(二)企业本质安全基础差。有的小微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或使用淘汰落后陈旧设备,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严重危害从业人员生产健康安全。有的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厂房,安全防护距离不足。有的私自改建、扩建、搭建,破坏了厂房原有的安全设施和布局。有的私自改装、改造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增大了安全事故风险。有的为了逃避办理安全许可成本,违规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提高了事故发生可能性。

(三)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弱。以西善桥街道为例,全街道生产型企业32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4家,其余均为小微企业和小作坊。目前,街道安监办共有工作人员5名,每个社区1名兼职安全员,存在点多、面广、任务重的问题。同时,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不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还承担环保、特种设备等管理职责,实际从事安全管理时间有限。此外,有的街道安全员属于半路出家,之前没有从事过具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不知道“怎么管、管什么”。

(四)安全生产政策落实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法规政策层面。国家法律、规章、标准要求高,针对规模以上企业的内容多,涉及小微企业比较少,小微企业“够不着、做不到”。二是在日常监管层面。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把工作精力投入在监管大型企业,管理重大危险源,整治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认为小微企业不会发生大事故,不会存在大隐患,不会存在危险装置,致使部分小微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

二、国内外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

西方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主要是从培训、咨询和安全投入等方面进行支持。例如,美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建立安全与健康项目,为全美各州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联邦安全与健康项目由非营利性组织承担,对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指定优先领域中的雇员或雇主提供训练或其他教育服务,期限为12个月。训练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场所事故隐患辨识、整改以及防范,目的在于增强雇员或雇主的安全与健康意识,建立和完善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

近年来,各地在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积极创新,“委托管理”模式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创新之一。委托管理,是指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指导与服务。2014年,浙江省东阳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东阳市是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有各类小微企业近万家。由于小微企业只重组织生产,大多数企业没有安全管理机构,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长期被动,是事故易发多发领域。东阳市按照“自愿有序、分类指导”原则,通过购买服务,由中介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方面进行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持续改进,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的有效途径。江苏省扬中市在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成效明显,具体做法是:一是政策扶持。为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市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实行奖励扶持,对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小微企业进行奖励。二是执法倒逼。开展小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企业,或停产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或约谈企业负责人,杜绝小微企业负责人侥幸心理。三是主动服务。建立服务联系工作制度,定点、定人指导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主动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解除企业人才短缺等后顾之忧。

三、关于加强区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破解小微企业安全管理难题,一手要狠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一手要狠抓安全服务,主动作为、主动服务,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安全专业人才短缺、安全管理水平薄弱、员工安全技能不足等问题。

(一)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纳入日常监管。根据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把小微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强化行业监管,确保监管无死角、无遗漏。二是规范企业管理。统一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安全培训记录》等工作台帐标准,并对台账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强化打非治违。针对小微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增大安全生产震慑力。同时,委托街道(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覆盖面。

(二)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开启“托管模式”。由政府买单,积极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中介机构提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监管部门跟踪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仍然在企业本身。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咨询、定期隐患排查、安全技术指导等。具体来讲,安全管理咨询即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定期隐患排查即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安全技术指导即解决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疑难杂症,帮助企业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三)强化小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凡是辖区内的企业只要进驻,就必须强制性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安全教育培训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按区域、分类别对小微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走过场,或者是“一锅煮”,失去安全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和意义。三是加大教育培训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者的宽容,就是对守法者的伤害和不公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把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督促企业自觉开展教育培训。

(四)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服务意识。一是简化管理要求。对法律明确要求的,小微企业必须落实到位,对法律无明确要求的,灵活适用,减低对小微企业关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等方面的要求;二是主动上门服务。街道、社区安全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填报安全基础资料,每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主动上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安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开通安全生产网上培训平台,明确学习计划、学时、内容,切实提升街道、社区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能力。

第6篇:小微企业金融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管理,督促金融债券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促进我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中的小微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进行认定。

本管理办法中的小微企业贷款,是指向我行认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发放贷款。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金融债券,是指我行依法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小微企业贷款,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市场运作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商业性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总行董事会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营运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小企业银行部、合规部、金融市场部应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小微企业金融债资金的专款专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理顺与外部银行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并相互配合做好金融债券存续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小微企业金融债信息披露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第六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金融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在金融债券付息或兑付日前(含当日)将相应资金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第七条 营运管理部负责开立专户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第八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根据小企业银行部提出的系统需求,对我行公司信贷系统进行管理,确保金融债资金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信息在系统中能够实现标识和统计功能。

第九条 小企业银行部负责金融债资金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标识操作、日常额度管控等工作。

第十条 合规部负责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法律文本及法律文书的审查工作;负责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内外部法律事务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金融市场部负责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发行工作。

第三章 金融债券资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 为落实金融债券的专款专用,我行采取“全行集中管理、先行垫付资金、定期集中拨付”的方式进行管理,金融债资金可进行循环使用。

第十三条 业务操作步骤

(一)设立柜员、开立账户

小企业银行部在我行核心综合业务系统中设立系统操作柜员,岗位设置为“总行业务核算岗”,并通过内部户开户交易开立“小企业金融债券专户”;同时由总行会计核算中心开立“小企业金融债券清算往来”科目,该科目账户关于“借、贷记限制”一栏设置为“无限制”并允许其他机构手工记账。

(二)建立账务

金融债券资金到账后,由总行计划财务部在我行资金交易系统中完成发行债券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发行债券

小企业银行部在我行核心综合业务系统中,通过“表内通用记账”交易完成小企业金融债券专户的账务处理。

借:小企业金融债券清算往来(总行会计核算中心) 贷:小企业金融债券专户(总行小企业银行部)

(三)每月月末,小企业银行部根据从我行公司信贷系统中提取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数与收回数,计算当月的轧差数,在核心综合业务系统通过“表内通用记账”交易做一笔账务处理。

借或贷:小企业金融债券清算往来(总行会计核算中心)

贷或借:小企业金融债券专户(总行小企业银行部) 第十四条 总行计划财务部在金融债券付息或兑付日前(含当日),计算利息或兑付金额,并将相应资金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第四章 金融债券项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贷款对象。我行认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

第十六条 利率规定。金融债券项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采取优惠、灵活的措施,对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和鼓励的项目实行优惠利率。同时,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微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担保条件。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条件,采用灵活的抵(质)押方式,增加抵(质)押物的品种,鼓励采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动产和其它权利设置抵押或质押,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方式。

第十八条 尽职调查。结合小微企业特点,注重现场调查,注重对非财务信息和企业经营外部信息的调研,实地了解借款人经营动态和资信状况。

第十九条 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手续,实现贷款产品和操作流程的规范化,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第二十条 贷后管理。小企业银行部应加强贷后跟踪,随时掌握借款小微企业的动态,对于可能影响借款小微企业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及时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及我行内部相关机制据实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章 金融债券存续期间的检查及监督

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银行部应按照监管要求,定期上报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累计投放金额和户数、累计归还金额和户数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小企业银行部应按照监管要求,定期上报相关小微企业贷款情况,包括企业类型、贷款金额、期限、到期日、资产质量等内容。

第六章 信息披露及相关材料汇报

第二十三条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总行董事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在金融债券存续期间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四条 对于拟披露的信息,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审批制度,并由总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口径对外进行披露。

第二十五条 我行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二十六条 小微企业金融债相关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按照我行内部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对影响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启动【】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应在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监管部门指定的方式披露。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如有违反本规定的,应按照我行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银行负责解释、修订等工作。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XX-SC-01-A/0

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2013年X月X日发布 2013年X月X日实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0.1 管理手册实施令

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等,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特点制定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中规定了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描述了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确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所需的过程顺序及其相互作用,是本公司实施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策划、安全控制、安全保证和安全改进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公司全体员工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作为最高管理者,我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我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责。为此,我正式批准并发布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并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以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总经理:

0.2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0.2.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以人为本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

“安全第一”——体现了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第一位。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总的要求。

“以人为本”——体现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以员工为宗旨,以员工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对员工负责的安全管理理念。

“全员参与”——体现了公司注重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氛围,通过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培养全员积极参与安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减少事故的发生。

“持续改进”——体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业绩改进的要求。公司将持续查找安全管理缺陷,通过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0.2.2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工亡事故为零;轻伤事故≤2‰。

2、逐步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减少职业危害,职业病发病率为0;

3、重大消防、厂内交通事故为零;

4、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合格率100%

5、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6、事故隐患整改及时率100﹪;

7、重大火灾事故为0;

8、触电事故为0。

总经理:

0.3 安全承诺

为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向公司全体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部门、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形成畅通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系统、持续地识别、评估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定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来持续改进我们的安全生产业绩,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

4、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充分调动各种资源,以保证标准化工作长期持续运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并保证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生产技术及设备的改造更新,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有效的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防止交通人身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文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为全体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和机会,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建设独特的企业安全文化。

8、向员工提供适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的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9、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0、组织制定、修订、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11、及时、如实地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全力配合、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员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是企业奖励和竞聘员工的重要依据。

总经理:

年 月 日 1 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与安全有关的部门、场所和所有员工。

本公司XX加工涉及到的所有过程、活动、设施和服务,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

10、《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控制。

本公司的外包过程为:

a. 设备大修; b. 废弃物的处理; c. 消防检查、防雷监测; d. 资质培训;

对外包过程的控制,本公司按照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要求进行。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手册的引用而成为本手册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手册,然而,鼓励根据本手册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手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基本要求》;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3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T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 8918 钢丝绳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第549号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 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资源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3.5事件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6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7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8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风险范围的全过程。 4 核心要求 4.1 方针和目标 4.1.1方针

4.1.1.1方针的制定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行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并由董事长签发。

4.1.1.2方针的内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持续改进。

4.1.1.3方针的沟通与传达

方针的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员工的意见,并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张贴在公告栏中。

4.1.1.4方针的评审与修订

公司每年对方针进行定期评审;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方针进行修改,以确保其适应性。 4.1.2目标

4.1.2.1目标的设立

1、重伤、工亡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

2、逐步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减少职业危害,职业病发病率为0;

3、重大消防、厂内交通事故为零;

4、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5、事故隐患整改及时率100﹪。

6、重大火灾事故为0;

7、触电事故为0; 4.1.2.2目标的实施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目标的实施计划,并确保实施;并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每半年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年终进行考核奖惩。每年根据公司内外部条件的变化进行修订。

4.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2.1组织机构

4.2.1.1安全管理机构

(1)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公司任命了标准化系统的主要负责人。

4.2.1.2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 主 任:董事长

委 员:生产部、检测部、采购部、销售部等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4.2.1.3管理要求

(1)我公司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2)我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3)我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4)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2.2职责

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下设生产部、检测部、采购部、销售部等。公司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均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1责任制的内容

详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节。 4.2.1.2责任制的沟通与评审

(1)在责任制下达后,应组织专项学习,使所有人员对自己岗位的责任制充分理解,并能遵照执行。关键岗位的责任制要上墙公布。各岗位和人员要保证责任制贯彻落实。

(2)每年年初对责任制进行评审和修订。

4.3 安全投入

4.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3.1.1职责

(1)董事长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2)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财务人员负责建立安全投入费用台帐,董事长负责监督安全费用的使用,确保安全资金及时到位。

(4)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安全项目计划的提出和实施。

(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财务部负责为全体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4.3.1.2管理要求

(1)我公司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程度。

安全措施费用包含以下方面:

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营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噪声与振动等设施设备支出;

b.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c.开展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d.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e.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f.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g.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h.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i.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我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a.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b.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c.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d.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e.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户储存,超支补提,结余接转下年。

(4)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纳入预算。每年初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拟订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提出安全生产投入年度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分步实施,重大安全设施装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专项申请,专项开支。

(5)财务人员要管理好“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资金,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保障安全资金的正常支取,严禁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

(6)财务人员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不漏保一人。

(7)安全投入费用应有针对性,且有名称、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 (8)应定期检查安全投入费用的执行情况。 4.3.2工伤保险

建立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规范职工工伤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3.2.1职责

(1)财务人员是职工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缴和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鉴定,进行工伤保险统计,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和咨询。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2)办公室负责组织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及确定工伤补偿。

(3)董事长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4.3.2.2管理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均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公司内工伤事故的认定 (3)董事长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4)工伤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事故档案内应有: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

4.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4.1 法律法规 4.4.1.1总则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便及时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确认其符合性并跟踪其变化,做到及时更新。

4.4.1.2职责

a.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更新工作,并负责整理、审查各部门提供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更新信息。

b.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并及时通报我公司办公室备案。

c. 办公室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d.办公室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4.4.1.3管理要求

a.办公室确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 b.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和更新。 c. 办公室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台帐(清单)。 d. 办公室及时将已确认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放到各个单位(部门)。 4.4.1.4相关文件/记录

a.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时机,培训,传达,更新)

b.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c.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培训计划 4.4.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2.1总则

我公司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4.2.2职责

a.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写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发放和宣传。 b.董事长负责批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c.各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宣传和具体实施。 d.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4.4.2.3管理要求

a.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我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等,具体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审核,报董事长批准。

b.我公司应确保制定的规章制度满足规范要求,并应将最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c.每个员工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4.4.3 安全操作规程 4.4.3.1总则

生产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组织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4.3.2职责

a.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工作和贯彻实施。 b.生产部负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c.董事长审批本公司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d.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4.3.3管理要求

a.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我公司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董事长批准后下发到各岗位。 b.我公司应确保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满足规范要求,并应将最有效的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c.每个员工必须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4.3.4相关文件记录

各岗位、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4.4 修订 4.4.4.1总则

我公司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4.4.2职责

a.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协助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 b.生产部组织相关班组对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c.各职能部门参与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 4.4.4.3管理要求

我公司办公室每年组织人员对我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当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并将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人员。

4.4.4.2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 b.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 4.5 教育培训

4.5.1 教育培训管理 4.5.1.1总则

我公司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4.5.1.2职责

a.办公室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b.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c.董事长负责确保培训资金的到位。 4.5.1.3管理要求

a.我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b.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c.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d.董事长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e.我公司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5.1.4相关记录/文件

a.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b.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4.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4.5.2.1总则

建立并保持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培训要求,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负责人能够胜任其承担的工作,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要求。 4.5.2.2职责

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做好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 4.5.2.3管理要求

a. 办公室根据国家和我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

b.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4.5.2.4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b.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4.5.3.1总则

建立制度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5.3.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制定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b.生产部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培训和考核。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d.办公室负责组织新从业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 e.各部门负责公司、车间和工段(班组)安全教育。 4.5.3.3管理要求

a.每年办公室负责制定我公司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的时间安排,培训计划要符合有关规定。

b. 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

c.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d.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e.凡新入我公司的职工必须经公司、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培训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f. 办公室负责厂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g.车间、部门由本单位领导或专兼职办公室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

h. 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要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及安全教育台帐,负责教育的各级安全教育的负责人,都要在卡片上签字。

i.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j. 办公室发现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4.5.3.4相关文件/记录

c.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台帐) a.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b.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台帐)

4.5.4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5.4.1总则

我公司建立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安全要求。 4.5.4.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b. 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参加复审。 4.5.4.3管理要求

a.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b.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5.4.4相关记录/文件

a.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b.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4.5.5.1总则

我公司建立制度对工人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岗六个月以上人员、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5.5.2职责

a.各部门负责工人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安全教育。 b.对临时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

c.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工程单位负责。 d.对进入厂区学习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 4.5.5.3管理要求

a.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由所在单位进行

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b.我公司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接待的单位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c.我公司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4.5.5.4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b.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台帐)

c. 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管理档案(台帐) 4.5.6安全文化建设 4.5.5.1总则

我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5.5.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安全文化建设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b.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文化的宣传、贯彻落实等工作。 4.5.5.3管理要求

a.公司有计划培养企业安全文化骨干; b.公司组建宣传网络、建设文化载体; c.利用先进模范人物传播;

d.通过广告、新闻和有奖征答等活动传播; 4.5.5.4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b.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记录。

4.6 生产设备设施

4.6.1生产设施建设 4.6.1.1总则

我公司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6.1.2职责 a 生产部负责新、改、扩项目的手续办理和具体施工。 b.办公室参与生产设施建设安全方案的制定。 4.6.1.3管理要求

a.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b.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d.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e.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 f.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g.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h.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

i.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j.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3)的规定。

k.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

l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m.设置用发电机房。自备发电机不应与供电网联接,并可靠接地。柴油发电机的环境温度及柴油机的运行温度定子不得超过75℃(E级)、转子不得超过80℃(B级)。

n.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下安全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 (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 (2)拉线事故开关;

(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

(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o.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p.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定期检定。

q.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r.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s.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t.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4.6.1.4相关记录/文件

a.“三同时”管理制度

b.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和安全审查资料(含安全预评价报告) c.建设项目安全验收专题报告(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d.新、改、扩项目六个阶段的相关资料 e.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项整改和验收资料 f. 生产设施安全附件资料

g. 各种报警、检测设施、仪器管理台帐、说明书 h. 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4.6.2生产设施运行管理 4.6.2.1总则

我公司制定并保持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4.6.2.2职责

a.生产部负责我公司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监视和测量设施的监督管理。 b.生产部负责生产厂房等建筑设施的监督管理。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d.办公室负责对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 4.6.2.3管理要求

a.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b.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c.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归档保存有关资料。 d. 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e. 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f. 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小于1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g.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h.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i.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j. 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l. 专用设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梯台符合要求。

m.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n.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o.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4.6.2.4相关记录/文件

a.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b.生产设施管理台帐 c.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d.生产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和检维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维修) e.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f.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g.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h.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校准和维护记录

4.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4.6.3.1总则

我公司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4.6.3.2职责 a.生产部负责制定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b.办公室负责作业现场和安全方案的监督检查。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现场作业的管理。 4.6.3.3管理要求

a.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b. 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c. 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d.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e.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f.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g.涉及动火、进罐等危险作业的要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4.6.3.4相关文件/记录

a.设备设施验收单 b.设备设施管理台帐 c.设施档案登记表

d.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e.设施拆除计划和方案

f.拆除、报废设备、容器、管道分析合格证明、验收证明 g.拆除、报废设施批准文件

4.6.4 设备设施检测检验。 4.6.4.1总则

我公司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4.6.4.2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4.6.4.3管理要求

a.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b.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室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c.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生产部领导报告。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e.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f.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室办理相应手续。

g.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h.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定,并保存有关记录。 4.6.4.4相关文件/记录

a.特种设备台帐 b.特种设备检定证书 4.7作业安全

4.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4.7.1.1总则

我公司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对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4.7.1.2职责

a. 生产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 b.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督。

c.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我公司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4.7.1.3管理要求

a.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估、分级,对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b.禁止未经允许的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区域。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c.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区域划分科学合理。 d.现场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无大面积积水、积料。

e.岗位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和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应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安全的关键指标,如压力、温度、流量、液(料)位等。富氧燃烧时氧气含量控制在安全限值要求范围之内,且不得泄漏。 4.7.1.4相关文件/记录

各种《作业许可证》

4.7.2作业行为管理 4.7.2.1总则

我公司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人的不安全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 4.7.2.2职责

a.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辨识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采取控制措施。 b.各部门负责组织识别本部门作业过程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采取控制措施。。 4.7.2.3管理要求

a.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 (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6)在存在职业危害环境和场所中,未使用或正确佩戴劳动防护及品。

b.对现场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并定期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

c.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d.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检修,应采取可靠的置换或通风措施,并有专人监护和采取便于空间内外人员联系的措施。

e.进入受限空间检修,应采取可靠的置换或通风措施,并有专人监护和采取便于空间内外人员联系的措施。

f.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 (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4.7.2.4相关文件/记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4.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4.7.3.1总则

我公司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在各种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牌、公告栏、警示说明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要符合规范要求;

4.7.3.2职责

a.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设置。

b.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和管理。 4.7.3.3管理要求

a.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b.在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储存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c.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d.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e.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4.7.3.4相关文件/记录

警示标志、告知牌公告栏、警示说明

4.7.4相关方管理 4.7.4.1总则

我公司建立并保持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供应商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4.7.4.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或外委施工队伍和外用工管理规定),并对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b.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承包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确定具体管理措施。 c.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承包商、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4.7.4.3管理要求

a.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b.合同管理部门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c.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d.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e.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4.7.4.4相关文件/记录

a.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

b. 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的名录和档案 4.7.5变更 4.7.5.1总则

我公司建立并保持变更管理制度,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7.5.2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变更的实施和管理。 4.7.6.3管理要求

a.对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的变更制定实施计划。 b.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c.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在投用后应经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7.6.4相关文件/记录

a.变更管理制度

4.8 隐患排查和治理

4.8.1隐患排查 4.8.1.1总则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4.8.1.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b. 各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对存在的隐患组织进行整改。 4.8.1.3管理要求

a.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b. 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c.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4.8.1.4相关文件、记录

a.隐患排查记录 b.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4.8.2排查范围和方法 4.8.2.1总则

明确隐患排查的范围和排查的方法,以便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4.8.2.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方法。 b. 各部门负责协助办公室组织隐患排查工作。 4.8.2.3管理要求

a.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b.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4.8.2.4相关文件、记录

a.综合检查表、专业检查表、季节性检查表、节假日检查表、日常检查表 b.隐患排查记录。 4.8.3隐患治理 4.8.3.1总则

对排查出的隐患,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得到有效的治理。 4.8.3.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明确隐患治理方方案、负责人、完成时间等工作。 b. 各部门负责组织隐患治理工作。 4.8.3.3管理要求

a.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b.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c.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4.8.3.4相关文件、记录

a. 隐患治理方案 b. 隐患治理验证和效果评估记录 4.8.4预测预警 4.8.4.1总则

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4.8.4.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安全预警系统工作。 b. 各部门协助办公室开展有关的预测预警工作。 4.8.4.3管理要求

a.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b.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 c.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

d.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 e.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 4.8.4.4相关文件、记录

a. 预警指数系统 b. 风险分析报告

4.9 危险源监控

4.9.1范围与评价方法 4.9.1.1总则

对各项活动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与评价,为制订、评审、修订安全方针、目标提供依据。 4.9.1.2职责

a.本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以文件形式下发风险评价程序,明确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准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b.办公室负责组织风险评价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风险评价工作。 c.风险评价活动应明确评价目的、评价范围,确定评价准则,选择有效、可行的评价方法。 4.9.1.3管理要求

a.我公司办公室每年修订一次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b.风险评价的范围应覆盖我公司所有生产、维修或建设等工作活动及临时性的工作。 4.9.1.4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评价领导小组及风险评价组织、人员构成文件 b.风险评价程序

c.安全评价报告(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范围、评价准则) 4.9.2风险评价 4.9.2.1总则

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每年进行风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4.8.2.2职责

a.本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对重大风险进行最终确认,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b.办公室具体指导危害因素的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制订或修订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程序;负责对本公司各部门报送的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归纳,综合评价,评定出重大风险。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价,并将结果汇总到办公室。 4.9.2.3管理要求

a.进行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价所需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b.进行风险评价应覆盖过去、现在和将来,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所有设备,现场环境等情况;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c.不断对本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做出辨识并进行评价,根据有关法规、标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企业的声誉和社会的关注程度确定重大风险。 4.9.2.4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评价领导小组及风险评价组织、人员构成文件 b.危害因素分析辨识登记表 c.《风险评价报告》

e.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9.3 控制措施 4.9.3.1总则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4.9.3.2职责

a.本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批。 b.办公室负责风险控制措施的确认和监督检查。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确定,并报办公室汇总,安委会批准后按控制措施实施,并做好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d.生产部参与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并监督落实和实施。 4.9.3.3管理要求

a.各部门每年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实施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b.办公室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单位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统一制定实施计划报安委会审批后分步实施。

c.各部门依据批准的控制措施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宣传和教育,并严格按照控制措施实施。 d.选择的控制措施应按下列顺序: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9.3.4相关文件/记录

a.《风险评价报告》

b.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9.4风险控制 4.9.4.1总则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4.9.4.2职责及管理要求

a. 办公室负责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隐患的项目档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b.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

c.办公室负责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4.9.4.3相关文件/记录

a.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实施计划 b.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实施记录 c.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台帐) 4.9.5风险信息更新 4.9.5.1总则

建立相关制度确保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4.9.5.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组织本公司风险信息的更新工作。 b.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风险信息的更新。 4.9.5.3管理要求

a.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我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工艺变更;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b.风险信息更新的结果必须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 4.9.5.4相关文件/记录

a.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登记表 b.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c.信息变更记录 d.事故台帐 4.9.6重大危险源 4.9.6.1总则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化学危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确定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 4.9.6.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确定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负责监督管理。

b.办公室负责将我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 4.9.6.3管理要求

a.办公室依据评价我公司的评价报告以及《化学危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确定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进行管理。

b.办公室每年将我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c.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应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9.6.4相关文件/记录

a.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b.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台帐) c.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d.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e.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f.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记录 g重大危险源备案记录 h.防护距离不符合的防范措施

4.10 职业健康 4.10.1职业健康管理

4.10.1.1总则

我公司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职业危害。 4.10.1.2职责 a.办公室负责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b.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档案。

c.办公室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d.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4.10.1.3管理要求

a.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b.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c.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d.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e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

f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g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h.生产作业环境应符合《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与《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 16911)及《车间空气中呼吸性水泥粉尘卫生标准》(GB 16238)的相关要求。 4.10.1.4相关文件/记录

a.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b. 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c.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内容)

d. 职业危害场所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

k.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或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

h.职业危害检测记录(记入职业卫生档案)告知牌

4.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4.10.2.1总则

我公司对存在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 及时、如实告知有关人员。 4.10.2.2职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 4.10.2.3管理要求

a.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b.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c.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10.2.4相关文件/记录

劳动合同、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10.3职业危害申报 4.10.3.1总则

我公司对存在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4.10.3.2职责

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4.10.3.3管理要求

a.办公室每年对生产现场进行评价,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及时上报。 b.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检测。

c.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1)新、改、扩建项目;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4.10.3.4相关文件/记录

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表

4.11 应急救援

4.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4.11.1.1总则

我公司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以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的紧急情况。 4.11.1.2职责

a.董事长负责建立我公司应急指挥系统

b.董事长担任应急指挥系统总指挥

4.11.1.3管理要求

a.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b. 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4.11.1.4相关文件/记录

a.应急救援制度

b.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4.11.2应急预案 4.11.2.1总则

我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4.11.2.2职责

a.办公室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b.各部门配合办公室做好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11.2.3管理要求

a.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b. 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4.11.2.4相关文件/记录

a.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应急救援评审记录

4.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质 4.11.3.1总则

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4.11.3.2职责

a.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车辆和应急通讯网络的配备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b.生产部负责有毒有害岗位救援器材的配备和保养。 c.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 4.11.3.3管理要求

a.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b.在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4.11.3.4相关文件/记录

a.应急救援器材台帐及设置情况、维护记录

b.报警、应急救援人员联络、外部救援单位联络、内部及外部通讯联络电话簿

4.11.4应急演练 4.11.4.1总则

我公司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4.11.4.2职责

a.董事长负责组织编写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董事长发布实施。 b.办公室负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 d.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4.11.4.3管理要求

a. 我公司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b. 我公司每年一次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对潜在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 c. 我公司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救援协作单位。

4.11.4.4相关文件/记录

a.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记录 b.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4.11.5应急救援 4.11.5.1总则

根据事先编制后的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11.5.2职责

a. 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b. 各部门负责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及时报告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和领导,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4.11.5.3管理要求

a.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b. 应急结束后应编制。 4.11.5.4相关文件/记录

a. 应急救援报告

4.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4.12.1事故报告 4.12.1.1总则

我公司建立并保持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 4.12.1.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

b.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和汇报。 4.12.1.3管理要求

a.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班长汇报,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b.发生死亡、群伤、火灾爆炸、操作、重大设备、交通、盗窃、食物中毒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立即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办公室、调度室等相关部门。

c.我公司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d.接到事故报告后,我公司负责人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直接指挥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e.对事故进行登记管理。 4.12.1.4相关文件/记录

a.事故管理制度(含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 b.事故报告记录,明确。 4.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2.1总则

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按照事故的不同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4.12.2.2职责

a.办公室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包括中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b.生产部及各车间负责生产工艺操作事故、设备、电气事故(机械、电气、仪表、检修质量、设备制造、备件质量)的调查和处理。

c. 办公室负责交通、盗窃、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2.3管理要求

a.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b.事故分析应包括整理分析有关证据、资料,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责任分析等。

c.事故调查处理提出的预防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d.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

e.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f.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g.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 4.12.2.4相关文件/记录

a.事故管理制度

b.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c.事故管理登记台帐 d.事故回顾记录

4.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13.1绩效评定 4.13.1.1总则

我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4.13.1.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制定我公司绩效评定制度,并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评定。 b.办公室负责绩效评定的监督、实施。 c.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绩效评定。 4.13.1.3管理要求

a.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当中。

b.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c.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d.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所属单位、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e.我公司每年年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和部门领导奖金挂钩。 f.每年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要形成自评报告。 4.13.1. 4相关文件/记录

a.安全绩效评定制度 b.安全绩效评定记录 4.13.2持续改进 4.13.2.1总则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4.13.2.2职责

a.办公室负责制定持续改进计划,并组织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b.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持续改进工作。 4.13.2.3管理要求

a.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工作计划和措施方案。

b.按计划组织实施持续改进工作,修订和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保持一致。

C.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4.13.2.4相关文件/记录

a.持续改进计划。

第8篇: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小微企业孵化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进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全民创业,锻炼和培育创业者技能,降低创业风险,保障**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孵化基地小微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内所有的组 织和个人。

第二章 定位

第三条

创业孵化基地是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基础上,为本地城乡劳动者创办各类小微企业和投资者新创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提供生存与成长所需的服务项目和系统空间的孵化组织。

第四条

创业孵化基地以扶持创业为核心目标, 以激励大学生创业为牵引,以导向性、示范性、专业性为 主要特征,以优化企业(项目)结构为动力,以完善政策 措施为支撑,以健全管理机制为保障,以规范管理服务为 手段,建设成一个集科研开发、制造加工、现代服务以及 职教培训为一体的、具有多层次创业孵化和示范引领作用 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平台。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 **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接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开展孵化基地及在孵企业的政策扶持、创业辅导、中介服务、专业技术支撑、融通资金、培训与交流等服务项目,通过整合各类服务资源,逐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为在孵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2、孵化基地根据孵化的建设和发展需要下设三个管理部门,既办公室(基地管理部)、项目开发部、企业服务部。服务职能如下:

办公室(基地管理部):(工作人员4人)综合协调孵化基地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孵化基地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档案、财务、保卫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水、电、暖、及厂房的维修,办公场所租用,物业管理,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开发部:(工作人员3人)负责引企业进入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进行项目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搜集、筛选、完善项目库建设。为进入孵化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创业项目,负责招商引资。

企业服务部:(工作人员3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与各中介机构联系,为企业提供会计、法律、人事代理及技术培训、人才引进、创业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进行讲座培训等服务。对入驻企业的管理模式及经营状况提供诊断服务,负责对做大的企业向孵化基地外过度的企业提供公共设施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孵化基地各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做好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 项目的准入和退出

第七条 创业者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必须同时

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18—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无不良社会治安记录;

3、参加过创业培训,有创业计划书。高新科技项目须

出具有关证明和投资计划书;

4、创业项目可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发展潜力;

5、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按照不同产业类型

达到0.2万元/㎡以上。

6、起租厂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特殊情况一企一议。

第八条 优先引入以下创业项目

1、高新技术项目;

2、有孵化潜力,有推广价值,辐射范围广的项目;

3、充分利用我县资源优势,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4、就业型、成长型项目;

5、为孵化基地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关产业项目。 第九条 禁止引入以下项目

1、严重污染环境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而无切

实有效治理措施的;

2、技术和设备属国内落后或淘汰的;

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4、产品属政府禁止生产的。

第十条 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材

料、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创业计划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等,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入基地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接受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遵守并履行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企业应无条件自动退出孵化基地。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租赁合同,应及时退出孵化基地。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时收取一年租金,同时另收取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的保证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经批准可提前退出孵化

基地,预收的厂房租金及保证金予以退回;但未经批准擅自退离的企业,租金不退。 第十五条 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自行出让或转让租赁的土地与厂房。

第五章 租金

第十六条 土地与厂房及宿舍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公用面积按租赁面积分摊。

第十七条 厂房租金初定为一楼6元/㎡.月,二楼8

元/㎡.月,宿舍3元/㎡,为孵化基地创业提供用多服务。如物价因素上涨,租金适当提高。超出孵化期限,租金每年按增加50%计算。厂房租金主要用于厂房和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运行管理费用等。

第六章 运行服务模式

第十八条 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

1、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

2、信息咨询。通过网络为企业提供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

3、协助创业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

4、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投融资服务;

5、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国际营销等咨询服务;

6、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孵化企业申请各级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享受自治区、孵化基地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

7、开展免费创业指导培训和企业管理业务培训;

8、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9、网络服务。组织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我区中小企业信息网,组织远程视频会议,举办网上经济交流、商务洽谈、专题讲座。

10、管理咨询。组织各方面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对有需求、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发展战略咨询、经营管理重大问题论证。

11、创业辅导。对基地内企业提供财税、法律、劳保等代理服务;借助创业基地的环境和力量,向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服务。

12、人才技能培训。对拟基地内创业者、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搞好职业经理人培训,造就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13、技术支持。为企业产品研发寻求技术援助,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平台;与区内大专院校接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

14、市场开拓。协助企业进行市场调研;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区域性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等;促进区域性企业产品市场的形成。

第十九条 企业孵化周期原则上为三年,每年对孵化 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孵化期满,企业必须离开孵化基地另寻场地,独立经营,并逐步做强做大。对重点扶持的项目,经批准最长可延长一年孵化时间。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孵化基地实行统一物业管理,物业管

理的内容包括:厂房维修、消防、公用供电供水设备、路灯、园林绿化地、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场地清洁卫生,公共秩序安全保卫等。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费用由企业和其他组织按厂房

租赁面积交纳,收费标准为0.3元/㎡.月。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费按季收取,季首前5日内交清,逾期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应

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环境卫生,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破坏或随意变更租

赁厂房结构,确因生产需要变更租赁厂房结构的,须经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二十五条

任何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随意在公共场 地乱搭乱建,已经搭建的非法建筑物必须在本办法下发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在公共场地、道路、

绿化区、楼梯走道等场所堆放原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杂物。

第二十七条

汽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按

规定停放,不得进入车间停放。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其他组织应教育员工爱护孵化基

地内一切公用设施、树木花草,爱护环境卫生。

第二十九条 孵化企业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条 企业孵化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具备开放条

件的,向所有入驻企业开放;孵化企业具备开放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有偿开放服务。

第三十一条 孵化企业和创业者个人的知识产权受法

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二条

鼓励孵化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

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最终解释。

第9篇: 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革支持小微企业的方式,降低小微企业服务成本,增强小微企业整体竞争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及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09]649号),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以服务券补贴方式,对我市小微企业购买中小企业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给予资金补助。为规范服务补贴券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是政府部门补助本市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从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委托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称服务中心)承担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印制、发放、登记、备案、结算等具体工作及签约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第三条 武汉市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本办法规定程序申请签约的专业服务机构。

第四条 服务补贴券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备案管理,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事项,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

第二章 服务补贴券补贴对象及服务内容

第五条 补贴对象: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创办三年以内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六条 补贴服务内容

(一)财税代理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咨询、会计顾问、账务代理、税务咨询及代理、财务审计、企业验资、工商代理等服务。

(二)融资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因融资需求开展的经营风险评估、融资方案设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服务。

(三)法律顾问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四)电子商务服务:为企业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提供网站建设、网络营销推广、在线交易等电子商务应用服务。

第三章 服务补贴券补贴额度、项目与标准

第七条 从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800万元额度用于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服务补贴券票面额度分1000元、500元两种券面。单个企业领取总额不超过3000元,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每个项目可使用的服务补贴券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合同金额的60%。

第八条 根据实际,服务补贴以服务为补贴计算单位或以单个服务项目为补贴计算单位。

第四章 签约服务机构资格的申请和认定

第九条 申请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受到企业好评;

(二)在我市注册和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注册资本一般要求30万(含)以上;依法经营两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

(三)拥有专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或者税务师10名(含)以上;曾服务过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50家(含)以上、有法律顾问需求的小微30家(含)以上或者有财务代理需求的小微企业50家(含)以上、有电子商务服务需求的小微企业200家(含)以上。

第十条 申请成为签约服务机构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武汉市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二)机构登记、注册证照复印件;

(三)曾经服务过的客户证明材料;

(四)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第十一条 签约服务机构申请和认定流程

(一)符合标准的专业服务机构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考察,择优选择推荐相应融资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财税代理机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作为武汉市小微企业签约服务备选机构;

(四)服务中心将初选拟推荐的服务机构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认定后在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签约服务机构资格实行每两年认定一次,由服务中心具体组织认定。

第五章 服务补贴券申领流程与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发申报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通知,明确当年服务补贴券重点支持的小微企业服务类别、申报条件以及补贴企业数量、补贴额度等。 第十四条 申领流程

(一)有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请。

(二)服务中心对小微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小微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并推荐相应的签约服务机构供小微企业自主选择。

(三)小微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一家或多家)洽谈成功后,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签定的服务合同,到武汉中小企业服务超市(汉口青年路560号)总服务台领取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

(四)各区经信局、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小微企业申领。

第十五条 使用管理

(一)服务中心负责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包括:调查企业满意度、组织抽查,将跟踪检查情况记入服务档案记录,作为资质认定及补贴结算的依据,以确保服务质量。

(二)每家小微企业每只能领取一次服务补贴券,按照申报的先后顺序领取,至当期服务补贴券发完为止;已经申报但没有领到服务补贴券的企业将进行登记备案,发放下一期服务补贴券时优先考虑。服务补贴券按面值抵扣等额合同款。

(三)小微企业领取服务补贴券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对已申报备案尚未领取服务补贴券的小微企业按登记备案顺序发放新的服务补贴券。已经领取过服务补贴券的小微企业无论使用与否当年不得再次领取。

(四)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服务合同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服务中心有权即刻取消服务补贴券的发放与签约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资格,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如已发放服务补贴券的,则该券作废。

第六章 结算方式

第十六条 签约服务机构凭收取的服务补贴券、服务合同及企业支付合同款的收费凭证(扣除服务补贴券部分)到服务中心申请结算。服务中心收到各签约服务机构的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后,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依据服务中心核实的全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实际发放、结算及使用效果情况进行资金结算和拨付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附件:武汉市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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