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

2023-02-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滨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 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既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

社会组织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制度,扩大直选范围。规范社会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不得由个人专断。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探索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轮值制。社会组织要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自律水平。

二、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

社会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以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名义举办的会议、展览、培训等各类活动所发生的经费往来,必须纳入社会组织法定账户统一管理,不得进入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社会组织不得将自身经费收支与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混管,不得将收入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社会组织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違规使用。社会组织各项收入除用于组织管理成本和其他合理支出外,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事业,盈余不得分配。社会组织财务人员应持证上岗,会计不得兼任出纳,社会组织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出纳。社会组织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行为

社会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委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应当在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与所举办经济实体分开,和所举办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社会团体依法所得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社会团体不得通过转包、承包等方式,向其分支(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用。基金会不得资助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的活动,不得直接宣传、促销、销售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不得为企业及其产品提供信誉和质量担保。社会组织不得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捐赠人和受赠人信息等不当牟利。社会组织不得违反规定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进行收费,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

四、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

基金会要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社会团体要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向会员公开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重点向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建立或者利用有公信力的公共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发布信息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五、强化社会组织审计和执法监督

对社会组织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对社会组织依法获取的其他收入,通过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社会组织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换届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论向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对于违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帮助社会组织做假账、假报表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登记管理机关一经发现,要通报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并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加强对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腐败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由相关机关依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教育

社会组织要把廉洁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道德教育。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引导作用。社会组织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自律理念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按照本意见要求,落实好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兼)职审核,对未按规定报批的领导干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解决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

财政部

2014年11月6日

第2篇:民政局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15年经XX县社会组织工作在市民政局精心指导及党工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有序地推动了XX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015年XX县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办理登记。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登记费用全部取消。2015年社会团体新成立15个,社会团体变更4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7个。2014年度年检工作已顺利结束,2014年度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合格59个,民非年检合格实检150个。

二、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正常经营。

2015年,我局将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为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2015年,我局对社会组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社会组织正常运营,为提高社会组织的行业服务水平,我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局与工商、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安监局对县内的社会组织进行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我县社会组织单位安全、健康发展。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一)是及时落实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修订、制定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5〕25号),我局积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积极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南宁武鸣真情养老院是我县第一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2015年8月26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也是我县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还有XX县志愿者服务联合协会咨询相关业务。

(二)是认真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015年初,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学会协会管理的规定》(桂民发〔2015〕2号),明确提出“政社分开”的要求。我局转发了该文件,明确要求我局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商会实行政社分开,坚决做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和行政机关脱钩;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行业自律。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和自律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四)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我局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我局积极部署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向XX区民政局交流经验,现在行文请示县政府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还在待审中。

(五)社会组织党支部覆盖率100%。

按照市民政局的工作布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常态化。重点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建组织组建力度,凡是专职工作人员达到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全部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本着“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与其它社会组织建联合党支部。没有正式党员的,要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挥用作好、各方面反映好的“五好”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认真开展全县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派出熊燕玲同志作为“两新”党建联络员,并派熊燕玲同志参加组织部开展的党建业务骨干培训班。另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涉及各部门,主要有党委各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等各部门需相互协作,各司其责才能搞好。今年以来,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作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努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使我镇的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对这几个月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加大服务意识。

二、认真开展工作。

1、热情、高效为民,做好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和群众来访的政策解答。我中心主要承担着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业务的办理,本着热情为民、高效服务的宗旨,我中心均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大地为办证群众提供了方便。同时以办公室为阵地,积极向来访群众解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惠民政策和办理流程,获得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2、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每年3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集中代扣代缴的时间,为了保证群众的代扣账号有足额的费用,我们在第一季度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晓及时在代扣账号存够金额,之后每个月发布各村到账失败人员名单,目前为止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缴费16890人,完成缴费率80%,已参保29033人,参保率93.25%,已签约17420人,签约率81.54%,圆满完成了县局下达的任务。

3、做好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我镇2015年共有7317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些人分布居住于全镇16个村(社区),为了掌握这些人的生存状况,我中心于第一季度在全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资格认证工作,并每月由专门负责的村干做好死亡人员的注销工作,确实社保资金规范发放。

4、做好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人脸”识别建模信息采集工作,为全镇2300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并进行建模。

5、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领取待遇的工作。在1月份时我中心就将所有1955年出生的参保人员从系统中导出来,通知适龄人员及时前来办理申领待遇手续,目前已办理513人。

6、做好就业再就业及培训工作。为了方便返乡农民工找工作,我中心开展了一次“春风行动“,3月10日在双桥街上成功举办了一场招聘会,进场参加现场招聘会的企业有11家,提供了100多个就业岗位进行招聘,进场应聘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近200多人次,双方当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60多人。协助县职校组织本镇农民参加电工、电焊技能培训。

7、为重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制定了全镇的工作方案,并到各村屯进行了相关的宣传,于2015年9月23日、24日在腾翔街、双桥街举办了富士康专场招聘会,经过努力为南宁富士康推介了56名人员进企工作。

9、开展2015年企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年审。全年为本镇44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劳动监察年审。

10、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本单位工作人员进驻自己的挂点村屯开展工作,经常到点进行督查,并于每月9日组织开展全民清扫活动。

11、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本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大伍屯的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贫困村的精准识别工作、土地确权等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为中心,坚持直面群众,以干部包村形式,将任务分解到个人,走到农户中去,大力宣传政策,争取在八月份完成全年任务。

2、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加强生态乡村工作。

4、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5、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一年来,我中心取优补缺,精心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克服不足,开拓进取,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xx镇总工会在xx区总工会和镇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开创了xx镇工会事业的新局面。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经验成效

(一)勇于创新,组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以开展创建“六有工会”活动为契机,xx镇成为XX市xx区乡镇总工会首批试点单位,于2014年7月30日正式成立镇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侯线红曾于2014年10月28日到镇总工会调研指导,市、区领导多次指导试点工作。目前,镇总工会设立主席1人,副主席2人,工会委员会委员7人,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全镇工会基层组织数300多个,会员7000多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农村基层工会16个,非公企业304个,事业单位2个、机关工会1个。两年来,新建成“职工书屋”9个、“职工活动室”3个。2010年获XX市十佳乡镇(街道)工会称号;2011年获“xx区先进乡镇(街道)工会”称号;2012年度获xx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特等奖,2013年获自治区“四好”女职工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二)加强培训,不断提升职工素质

镇工会利用工会活动室、镇会议室等场合,组织工会干部、企业主、个体户开展业务培训1000多人次,培训内容涵盖维权知识、职工保险、乡村建设等范围,企业及职工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同时,在广大企业特别是板材企业中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六五”普法等为载体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安全管理知识的普及,有力助推我镇城镇化建设和板材加工业发展。 (3)积极维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镇、村建立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会配合人大、司法、安全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及专题视察、调研的工作机制,使源头参与维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科学维权观的要求,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区域性劳动合同;利用妇女节、防艾日等契机联合镇妇联、卫生院深入华联木业等13家板材企业,发放维权知识资料600份,向广大女职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以及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4)大力帮扶,帮扶工作有新成效

镇、村、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健全了帮扶工作制度,帮扶工作从单纯的生活救济向助学、助医、助就业等领域拓展,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在坚持开展“两节”慰问活动的同时,联合妇联、社保等部门开展送温暖活动,其中举办“春风行动”等招聘会4场,为500多人提供了工作岗位;免费办理“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障卡”1500份;联合计生、卫生院街道设点,发放健康小册3200多份,优生优育手册600份,免费体检600多人次。 (5)丰富活动,不断增强工会凝聚力

根据我镇的实际,镇总工会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镇机关工会积极响应区总工会号召,在国庆和五一期间,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参加气排比赛,同时利用现有资源,定期组织干部利用下班时间开展篮球、气排等球类比赛120余次,利用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烧烤5次,进一步提高了各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存在不足

(1)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工会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2)xx镇企业职工基数大,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不够,帮扶形式和物资来源较为单一。

(3)协调劳动关系任务日益繁重,难度不断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建设计划

(1)健全企业工会组织体系,加强指导工作

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企业类型的工会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工作重点,研究出台符合企业特点的工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体现出工作的针对性、特色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性强、规范统一的依据。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企业工会工作情况和企业工会的难题和需要,通过召集同企业工会同志座谈,一道研究问题的解决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 (2)加大帮扶力度,开拓活动形式提升活力

加强深入企业,认真了解企业不同职工群体构成的实际情况、思想动态、收入状况以及最迫切的要求,把一线职工作为企业工会的主要工作对象,特别是要把低收入职工、生活困难职工作为维权的重点,通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社会捐助、会费配套等途径,筹措资金和物资,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医疗保险等工作,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最大限度地消除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年内开展至少2次维权知识培训,组织1次全镇工会问题竞赛等活动,与“职工书屋”、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现有资源,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周”,大力提升广大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和文体生活。

(3)健全企业工会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工会经费使用工作机制、将财务工作与工会整体职能作用的发挥紧密地联系起来,保证工会经费使用真正做到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二是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平等协商作为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切实落到实处。

第3篇: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2 0xx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目标实现之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贡献力量。

一、党建引领政治先行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点,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为目标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嵌入社会组织章程,将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依法纳入活动异常名录,通过信用惩戒倒逼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加强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总结“功能性”党组织建设经验,研究制定《省社会组织“功能性”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加大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度,实施“互联网+社会组织党建”,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3.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要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20xx 年新年贺词中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把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突出位置。省、市联动,组织 100 家左右社会组织到贫困村开展“百社进百村”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扶贫“皖北行”和“走进大别山”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以及结对帮扶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工作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带动更多社会组织投入脱贫攻坚事业。

4.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动员和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社会组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持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5.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严把登记关口,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发挥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压紧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把握直接登记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化;要加强对发起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强化发起人责任,加强发起人、负责人管理;要统筹考虑申请登记的组织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社会组织价值定位,避免“沾边就登”,力争将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

6.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会同发改委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工作。总结脱钩改革工作经验,切实做好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五分离、五规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积极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帮助行业协会商会尽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四、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管理 7.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及审计工作。开展 20xx 检查和年报公示工作,分类完善年检报告书,督促整改年检发现的问题。组织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提升评估结果运用。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及时根据审计结果督促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结果、抽查审计结果与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相关行政处罚的衔接。

8.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持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各类涉企收费,加强涉企收费行为日常监管,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企业减税降费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9.加强社会团体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开展非军队主管社会团体有关涉军事项专项整治,做好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指导与服务。落实国家宗教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要求,适时启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10.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深化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和问题初步整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托育机构的管理。配合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配合开展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推进非国有博物馆规范管理。

五、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 11.严格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沟通,压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作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加大对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行政处罚“全覆盖”,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12.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监督制度,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信

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接收办理工作,推进投诉举报工作“互联网+”建设。

13.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防范化解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风险隐患。

1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观念,紧抓“健康有序发展”这个中心和重心,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风险意识。落实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把好政治关,配合宣传部门强化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的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严格恪守政治行为“十严禁”“六必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重点要加强对发起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与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监管能力相符合。持续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问题的重视,积极与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部门联动,织密织牢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防控网络。

六、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5.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制度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16.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推动各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工作,搭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设计,扩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参与度。进一步培育发展高质量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7.打造品牌社会组织。以推进社会组织“三级梯队建设”为目标,着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具有代表性和一定规模的品牌社会组织。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能力建设培训班等。探索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计划,分类别、分领域选取

一批具有代表性和行业领军性质的社会组织,打造社会组织品牌。挖掘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8.加强“互联网+”建设。继续推进全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做好与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的衔接。落实《“互联网+社会组织”行动方案》,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用共享。

19.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依托民政部“一微一网一平台”和社会组织信息网、社会组织官微等渠道,讲好社会组织故事,传播社会组织声音,加强社会组织正能量传播。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4篇:2015年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改革。

1、抓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

2、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

3、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下延登记管理权限后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文件。

4、做好已成立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过渡衔接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

5、建设省本级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

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1、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的应急机制。

2、加大对省本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和对市州(县区)的执法指导力度。

3、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

4、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评估专家库。

5、完成已经申报的160多家基金会、公益类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

6、配合国家民管局、国家发改委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

1、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登记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等内部治理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

2、严格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队中兼职任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工作。

3、开展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4、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转型升级。

1、加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争取力度。

2、完善省福彩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3、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

4、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

5、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配合编制、财政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名录工作。

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1、全面推进建立县市区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

2、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3、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湖南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

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做好回头看的有关工作。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国、省市教育审计工作会议要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审计”工作方针,将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作用,为推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抓绩效,加强财务收支和预决算审计

1.坚持“两年轮审一遍”,重点学校“一年一审”。扎实开展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今年财务收支审计重点主要是: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与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增减情况;车辆费用、招待费用、业务费用的支出情况;上财务内审时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审计,引导和督促学校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分配资金,有效控制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审计重点是各学校预算编制、序时拨款进度执行及经费决算等情况。通过审计,帮助学校做到事业收入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拨款应拨尽拨。

二、抓热点,加强公务经费和食堂伙食经费的审计

1.坚持突出重点,重点审计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有无公款外出旅游的情况。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强化源头审批,防止用公款外出旅游;强化招待费审计,进一步压降招待费。

2.对中秋、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部分学校节日期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有无乱发滥发福利、津贴等情况、有无突击花钱和奢侈浪费的情况。 3.开展食堂伙食经费的审计,确保伙食费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推行物资采购公示制度,食谱公示上网上墙,接受群众和家长的监督。

三、抓重点,加强基建维修工程审计 1.在工程建设设计、招标、签订合同、变更、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发挥监督作用,实施过程跟踪审计,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工程规划、立项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各项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进度要求、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等方面。

2.根据执法监察的要求,今年将对校安工程进行执法监察。

四、抓力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1.对部分任期五年以上的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校长任期内责任审计一次。

2.坚持离任必审的原则,对盐都幼儿园和部分学校进行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为组织人事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 3.加大教育惠民政策的审计力度。对高中国家助学金、职教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补助生活经费跟踪审计,对24个基层教育红会救助经费进行审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五、抓基础,提升教育审计质量和影响力

1.推进审计工作信息化。以人人持证上岗为目标,继续组织尚未取得内部审计执业资格证的审计人员参加省内部审计执业资格考试培训。以提高全体人员基本技能为目标,组织所有专兼职审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熟悉审计信息化要求,提高审计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 2.认真落实审计整改。通过审计回访和审计督查,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做好整改工作,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工作效果。

3.加强审计宣传工作,提升教育审计形象。以教育内部审计刊物、盐都报道、盐都教育网等信息平台为载体,介绍我们的做法,宣传教育审计工作,提升教育审计形象。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改革。

1、抓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

2、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

3、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下延登记管理权限后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文件。

4、做好已成立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过渡衔接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

5、建设省本级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

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1、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的应急机制。

2、加大对省本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和对市州(县区)的执法指导力度。

3、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

4、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评估专家库。

5、完成已经申报的160多家基金会、公益类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

6、配合国家民管局、国家发改委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

1、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登记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等内部治理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

2、严格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队中兼职任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工作。

3、开展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4、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转型升级。

1、加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争取力度。

2、完善省福彩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3、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

4、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

5、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配合编制、财政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名录工作。

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1、全面推进建立县市区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

2、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3、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湖南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

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做好回头看的有关工作。

一、持续提升安全行政许可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规范安全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针对国务院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精简下放有关精神,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修订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断优化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做好部分审批事项的下放及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协调指导,确保放到位、接得住、用得好。

2.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和项目服务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重点企业(项目)安全许可和服务工作。在继续实施《XX市安监局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衔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对象事中、事后的监管。探索建立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 3.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许可审查质量。严把危险化学品源头准入关口,规范项目审查标准,严格专家审查质量,管控安全许可事项变更管理工作。努力尝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合并编制及审查。积极争取《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平面布局安全设计指导意见》的起草上报并有效实施。

二、继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强化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的落实。研究制定《化工企业领导在岗带班值班指导意见》,根据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构成、职责和要求等,督促企业通过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掌握当班作业人数,率先垂范,排查隐患,确保企业全时段安全平稳。

5.强化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以最严格的方式加强直接作业管理,严格作业前的安全条件认证,规范审批手续,完善作业票证,保证现场监护,配足应急装备,确保各项作业安全有序。尤其对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要认真吸取同类事故教训,按照高危作业从严管控。

6.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对现场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全力推进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独栋建筑内正常生产时作业人数的控制,确保年内所有企业将该类厂房作业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继续加强化工企业二道门建设,推行实施门禁系统,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员工坚守本职工作岗位,严格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7.强化对承包商的管理。继续宣传贯彻《XX市工商贸企业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加大对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管理力度,尤其要严格把关从业资质,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划分生产和施工区域,明确专人对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坚决杜绝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现象。

三、不断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8.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充分认识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督促企业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达到功能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在役装置不满足功能安全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进行限期整改,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9.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督促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要求,全面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加强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规范工艺操作行为,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0.做好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78号)要求,将我市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监管。

四、全面推进危化基础建设和宣传工作

11.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分别确定的我市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导,多措并举,查找并着力解决危化品重点区域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2.推进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的要求,推动全市各化工集中区开展安全生产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 13.推进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和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监总局令第64号、通政发2014]36号文件等。收集整理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资料,编印事故案例汇编。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学习,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等方式,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提升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化工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避免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企业自聘专家及中介机构的检查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建立自聘专家轮换调整机制,鼓励企业调整中介机构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15.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档次。鼓励企业通过hazop、pha、lopa等风险识别分析手段,对所有在役装置,包括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风险分析,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由排查表象隐患深化至分析内在缺陷,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16.深入开展安全执法活动。依法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认真实施,通过开展领导带班、作业票证、三级教育、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专项检查活动,治理企业在安全管理中的各项薄弱环节。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对危化品企业的明查暗访,并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梳理新《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罚则,归类执法事项,编制危化监管执法工作手册。

第5篇:某民政局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供参考

为有效推进我县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维,优化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促进项目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组织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结合管理实际,指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组织中长期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需求,着力提升我县社会组织员工及团队创新能力,提高项目公益服务形式和内容的创新,通过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的创新实现自身的成长,增强社会组织的造血能力。

二、总体目标

1、检查范围

此次主要是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2、检查内容

(一)民主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了规定的民主程序;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它中介服务社会组织是否已在人、财、物、机构、职能方面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是否设立了监事会或者监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是否健全。

(二)财务管理情况。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规定,单独设立银行帐户,设置账目,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会计出纳是否分设;是否存在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违规收费现象;会费收入、服务性收入、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以及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行为;是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情况。

面向社会或会员开展有偿服务是否以服务对象自愿接受服务为前提,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否违反规定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收取费用;是否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是否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捐赠人和受赠人信息等不当牟利。

三、工作要求

检查工作专班要坚持原则、规范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问题要如实反映,不得隐报瞒报。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和热点追踪等形式,传导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强大气场,确保集中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目标

(一)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保证所有重大项目的质量与安全,创建评估优秀项目。

(二)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的过程控制。

(三)协助各项目发现和解决项目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隐患,积累项目应急方案制定。

五、检查类别

社会组织实施分级检查制度,一是由社会组织管理层对项目进行实施检查;二是民政局内部检查项目,由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团队进行检查,并且形成检查记录。

社会组织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实施、成效、风险控制、资源整合等,主要起到督导促进整合资源的作用,由社会组织管理层组织实施,检查后形成记录材料,反馈给项目实施团队。

项目实施团队内部检查主要内容为服务完成情况、指标量化、成效推广等具体实施内容,由项目部组织实施,自查评价,为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检查程序

(一)民政局检查由总干事或者社会组织主任组织实施。

(二)按照科学系统的方法,检查时间一般都是项目需要接受中期或末期评估之前,也根据项目执行汇报情况,采用不定期检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由负责人通知项目负责人分别安排人员及检查计划,另外把需要的资料文件、检查表等提前准备好。

(三)原则上检查次数半年不少于1次,重点项目可适当增加次数;

现场检查分为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两方面内容,做好检查记录。

(四)重点项目在检查过程中需要认真探讨,总结实施经验,合力创建品牌项目。

(五)每次检查结束后,要求社会组织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通知实施团队整改。

第6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321个(市本级296个),其中,社会团体6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1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4.6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3.2个)。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努力形成管理合力。今年上半年,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调整补充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创新、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我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办〔2014〕55号),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2项改革创新任务,将是今后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抽调年轻同志充实市民管工作队伍,督促县民政局设立民管工作机构,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民管工作人手不足问题。XX区、XX市设立了副科级民管局。

(二)深化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注册工作由法定60个工作日提速到5天,社会组织各类变更和注销审批,由法定30个工作日提速到3天,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收费实行全免。二是推行直接登记。2011年起,我市就积极探索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存的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试行直接登记,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全部社会化、民间化,有力促进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宣代表机构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直接依法审查登记。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的审批。目前,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有27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13家。在直接登记过程中,我们注重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积极引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主动联系,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争取支持,力求登记门槛降低而登记质量不降。

(三)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开展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亚夏慈善基金会成功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德祥颐养院成功取得免税资格。二是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我市坚持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并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市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XX区已成立的2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别给予3万元补助,并推荐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功申报省福彩公益金“三社联动项目”资金10万元,示范引导,积极推动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市局正在积极争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支持,在已清理回收的办公用房中协调办公用房,筹建“XX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拓展了活动场所,并着手建立全市首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四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了《XX市2014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建立了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目前,市本级已有6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接了政府购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涉及资金200余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也已启动。今年,我们争取市财政安排了4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设置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4名。我们还制定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及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引入“黑名单”管理模式开展资质认定工作,12月底前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四)强化综合监管。一是推进政社分开。2014年元月份,市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调查摸底工作;4月份,出台了《XX市科级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管理实施办法》;5月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清理整顿,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年底前,力求在社会团体政社分开、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已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21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已有93名辞去社会组织兼任职务或任职至届满不再兼任。相关社会团体正在根据清理整顿意见履行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二是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评估工作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初,我市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落实预算资金20万元。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审议通过了《XX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成员单位支持,为做好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评估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评估,年内完成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县市区民政局按照评估办法、评估指标、评估专家共享的原则,相应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同步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今年10月份,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党建“集中组建月”活动,选择人员较多、相对固定、自治功能较强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学校、医院等为工作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指导,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全市完成了137个社会组织党建组建任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各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审查,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团体法人治理不完善、活动开展不正常、资料填报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健全、变更登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指出,立行整改后给予年检合格,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五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制定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对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负责人产生程序、会费缴纳标准等事项进一步作了明确,并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增加了监事会设立等具体条款,更好地指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票据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部分社会组织利用自办网站,公开自身信息和重大活动;市本级民非单位基本实现执业许可、法人登记证和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公开”。全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皖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一)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完善直接登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登记事前评估、论证制度,对于一些直接登记的社团,需要对其进行包括资金来源、宗旨、社会效应、组织机构、发起人等进行实质性评估、论证。继续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扶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基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引导难以继续运营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组、注销,优化组织结构。

(二)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与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相适应的综合监管制度,民政、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外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社会保险、涉外活动等进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落实“非盈利性”要求,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投身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深化社会组织民间化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干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民间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从源头上解决社会团体行政倾向化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扶持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免税资格认定。推动成立市县两级社会组织联合(促进)会,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定期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指导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争取更多支持。

(四)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分类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宏观政策形势分析、政策法规解读、登记业务知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任职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开展自律、诚信活动,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造福社会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着力解决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和服务指导不适应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等问题,保证登记管理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社会组织数量相适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库、法人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组织业务需要。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至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278户,1860人,低保标准是130元/人,是全县平均水平。2015年为2014年摸底上报审核通过的146户246人新增低保人员办理手续,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有低保户1396户,2053人,年发放低保金320.2万余元。按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5月份和9月份清理了死亡人员47户、48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免费为所有的低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92人,发放五保金23万元,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人,分散供养的有89人。1-11月份共有2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XX县民政局对接,2015年增补了11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免费为所有的五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

三、优抚工作

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手续,为全镇19名烈士人员换发新的烈士证,按照县民政局要求为全镇优抚军人、60周岁退伍军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同时,配合同济医院为17名优抚军人进行体检身体。

四、扶贫工作

今年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对非贫困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实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今年我镇共办理贫困户306户,560人,全部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五、残联工作

配合县残联各部门做好关于残疾人的惠民工作,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为42人办理了贫困重度残疾人;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统计上报,为28名精神、智力有问题的居家托养人员办理了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手续;对4名有意愿参加残疾青少年运动员选拔的人进行统计登记上报;对未成年贫困脑瘫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通知他们筛查救助活动情况;向30位残疾人发放康复体育器材;对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进行统计上报,共计16人。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今年共为8名新满9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高龄老人补贴手续;为1096位55-80周岁老年人、124位54周岁以下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共办理大病医疗救助36户,补助金额19.63万元;统计上报股骨头坏死特困患者手术救助9位;对全镇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进行统计上报,空巢老人共计78人,留守儿童共计42人;为全镇低保户、五保户、90岁高龄老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发放救灾款14万元。

第7篇:沧源县民政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们坚持对社会组织实施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以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为重点,教育疏导和惩罚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对社会组织的执法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备案和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81家,其中社团8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我们通过年检、“小金库”专项治理、随机抽查等监察手段,没有发现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在本县内也不存在。

二、主要做法

(一)整合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发展重视。2010年9月,成立了由民政局局长任组长,民政局副局长、科协副主席、文体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社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指导小组,从民政局、财政局、科协、文体局等多个部门为抽调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共同对我县社会团体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及时通报情况,形成了有力的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为了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

(二)部门联动,形成社会组织执法合力。

我县与业务主管单位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力度,形成管理的合力。对已登记的机构,结合年检工作,加强管理。我们与政法委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

(三)规范程序,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执法水平。我县起草了《民间组织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规定了行政执法时限,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手段,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加强宣传。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当中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协会的普法培训,了解社会组织的工作动态情况,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形成协调联动的监管合力。

(二)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解决基层登记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问题,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定期进行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会议,集中研究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规范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众投诉制度,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和信用制度,形成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不断总结执法经验。社会组织执法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采取总结研讨、向相关执法部门取经等方式,不断摸索,形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之有效的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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