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血液中心待遇

2022-07-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成都市血液中心待遇

走进成都市血液中心

感恩社会关爱他人——走近成都市血液中心

2011年11月6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志愿者们对成都市血液中心进行了参观和访问。 早上10点5分,志愿者们一行人顺利到达成都市血液中心。虽然天空中下着绵绵细雨,但是却丝毫不能浇灭志愿者们勃勃的热情。走近温馨的志愿者之家,血液中心负责人便开始向大家介绍有关血液中心的发展历史和目前的情况。1998年《无偿献血法》实施,使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的发展步入正常轨道。相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来说,中国的无偿献血体制开展较晚,起步较迟,在献血方面还面临许多问题。2004年2月,成都市主管卫生的部门领导第一次为成都志愿队授旗,成都市志愿队正式成立了。随着成都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成都市志愿队已拥有95个分队,其中各大高校占82个,社会志愿组织占12个,并因此受到省团委、市团委的高度重视。成都市志愿者分队秉承谦虚、谨慎的作风,积极与东部省市进行交流学习,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努力发展独具特色的“成都模式”。与此同时,负责人表示,志愿工作表面上看起来较为松散,但做好一名志愿者首先应明白自己的目标,在组织,、管理、交流、塑造亲和力等方面努力工作,实现“双赢”。

10点40分,负责人带领志愿者们到发血处参观。透过玻璃窗,映入眼帘的是几个巨大的储血柜。负责人耐心地介绍了个各种储血柜的存放类型,并及时向志愿者们普及血液小常识。接下来,志愿者们被带往收费处,了解到医院有关用血付费方面的规定,即个人献血累计800ml及其以上,将享受终生免费用血的优惠政策。献血600ml,献血个人在3年之内将享受3倍的免费用血量。献血个人若已结婚,则其父母、岳父母、妻子、小孩将等量免费用血。而今年4月,四川省管理条例又出台新规,将亲生兄弟姐妹也纳入等量用血范围。若献过血的个人住院用血,想要申请退费,出院后将身份证和用血申请表递交到之前的献血中心即可实现。国家规定,献血的法定年龄为18-15周岁。

11点10分,志愿者们相继参观了血液检验室和筛查实验室,了解到了严格的筛选过程。负责人强调,献血不合格不等于体检不合格,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他指出,献血不会影响健康。

11点40分,志愿者们随负责人来到血液采集室和献血者休息中心,对献血的前后过程有了更近一步的了解。看到卧榻上的已经献血完毕的志愿者们的安静祥和的表情,志愿者们的参观流程已接近尾声。

最后,志愿者们在中心门口合影留念,到血液中心的参观任务正式结束。

第2篇:四川省(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

四川省(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 本人工资的85%;三级 本人工资的80%;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该部分涉及的赔偿金额非常大,各省规定不一样,建议咨询本地律师)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三、工亡保险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各省自定,建议咨询本地律师)

2、要求:(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2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3篇:血液净化中心

规模:

血液透析机12台(设普通透析10台,传染病(乙肝)2台) 血液透析滤过机1台

设备:

1. 日机装DBB—27血液透析机5台

2. 日机装DBB—27C血液透析机7台

3. 日机装DBB—07血液透析滤过机1台

4. 40床双反水处理机1台

5. TCH—ROⅡ⁄Ⅰ血液透析水处理机1台(备用)(

辅助设备:

1. 电子秤2台(普通、传染病各1台)

2. 简易呼吸器一个

3. 空气消毒装置

4. 通风设备系统

5. 抢救车(含抢救药物及器械)

6. 输液泵、注射泵两台

7. 心电监护仪一台

8. 呼叫系统

9.冰箱、电视

10. 每一透析单元备吸O2负压设备

11. 被服30套(床单、被罩、枕套、枕头)

15床)

人员(待定)

主任1名

护士长1名

医生2名

护士5名(含传染病)

保洁工1名

当前血液净化学科发展迅猛,新观念、新技术层出不穷。为了适应这日新月异的形势,为使终末肾病患者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延长生命,作为肾病工作者应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技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让肾病患者走出这“医院——家庭,家庭——医院“的怪异轨迹,我们采取的措施:

1. 每年请有关专家来我院(或走出去)为护理操作及机器的维护、简单故障排除进行提升、培训。

2. 经常参加国内血液净化学术年会,了解血液净化的新动向、新技术,治疗肾病的新方法。

3. 争取每年在我院召开一次肾友会,请有关专家给肾友们讲解有关肾病防与治的知识,另一方面也宣传了我们自己。

4. 为协助我们宣传,争取一些单位赞助一些宣传手册之类的材料。

第4篇:血液中心及999急救中心参观体会

作为一名医学生,如果连血液中心和急救中心都没有去过的话,恐怕是不合格的。但是这绝不是我去参观理由。在血液中心和急救中心,我懂得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

在血液中心,老师们对我们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们以后当了医生一定要记住,这血啊,能少用就少用,能不用就不用!”每新见一个老师都会对我们这么说。一开始以为是老师开的玩笑,后来才知道这不仅不是玩笑,反而非常严肃,非常重要。血库看起来很大,可是要供应整个北京市的血源需求确实非常紧张的。血液中心采用了那么多手段来保存血液,冷却、冷冻、震荡,就是希望能让血液能保存的长久一点,在长久一点,拯救更多人的性命。

很多人都认为血液中心是个“暴利”机构,为什么呢?因为血液中心只要派出一辆车收集一点捐献人的血就可以卖给病人上千元啊!殊不知,采血的成本就要上千元!成本都花在仪器设备上,设备都要进口的、高级的,这是为了保障输血卫生安全,保护献血人的安全,同时也保障了被输血人的安全。血液中心和所有医疗人员的无私奉献,守护着千千万万的生命。

急救中心更加让人震撼,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个字“急”。从门诊室到ICU,从急救车到手术室,忙忙碌碌的人影交汇着,甚至动用整个中心的力量,只是为了能够早一秒钟给予病人救助。在这里,时间就是生命。

然而战争不仅发生在急救中心内。急救中心的责任感覆盖到了全国,覆盖到了全世界。地震救援,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总是第一时间冲上急救车,连夜开往灾区,只为第一时间展开救援;菲律宾海啸,急救中心把专用飞机装满救灾物资,连带医疗人员紧急送往那里。在那里,时间就是生命。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每一个医生为病人治疗的背后,一直都有各种的机构为其提供服务,就像血液中心,就像急救中心。有这样强大的团队在背后,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以知识为刀,以实践为盾,发挥自己所能,托起别人的信任?

第5篇:血液中心志愿者培训

8拍摄时间:2012.9.22

播出时间:2012.9.25 记者:何琳

董松

通讯员:聂东航

李贝 【标题】武汉血液中心培训无偿献血志愿者

【导语】2012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初级培训班上周六在武汉血液中心举行。经过培训,新加入的40余名志愿者将于“十一”长假走上街头,为市民宣传无偿献血提供相关服务。

【Lead in】2012 primary training class of non-remunerated blood donation voluntary service team was held in Wuhan Blood Center last Saturday. After training, more than 40 volunteers will walk on the street during National Holiday to publicize non-remunerated blood donation. 【画外音】

武汉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就血液知识、献血知识和相关政策、红十字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进行讲解。志愿者们还参观了血液中心血液检验科,血液成分分离室,观摩血液采集、检测、保存、配发等过程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大二学生王介川9月刚刚加入服务队,他希望能用行动带动身边的朋友和同学了解血液知识参与无偿献血。 【受访者身份字幕】

王介川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生

【画外音】

武汉血液中心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于2006年3月5号,现有队员近1600名。他们中有学生、白领、打工仔甚至全职妈妈,绝大部分有过无偿献血经验。每个周末和节假日,他们会轮流在万达、佳丽、青山、徐东等武汉城区10个献血车服务站点和血液中心工作人员一同为市民普及无偿献血基础知识。

血液中心招募科聂东航科长说,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每年约有200余名新成员加入,中心会定期给队员组织专业献血医学知识培训,他说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受访者身份字幕】

聂东航

血液中心招募科科长

【画外音】

武汉快讯报道

【Gist】The stuff in Wuhan Blood Center explained blood donation knowledge, relevant policy and the Red Cross volunteer service concept. The volunteers also visited the blood clinical laboratory and viewed the blood collection, inspection, storage, distribution. Wang Jiechuan, a sophomore from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joined the service team in September. He hopes that he can encourage more friends and classmates to be involved in volunteer blood donation. Voluntary service team in Wuhan Blood Center was founded on 5th of March, with nearly 1,600 team members. They will popularize volunteer blood donation knowledge every weekend and holiday to the citizens in service sites. Nie Donghang, the section chief of recruiting department in blood center, said that more than 200 members join in the voluntary service team every year and it is necessary to train volunteers regularly.

第6篇: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你的亲友因病情需要入住血液净化中心,为加强医院病房管理、维护诊疗秩序的正常进行、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确保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因此我们希望各位患者及家属亲友认真配合我科落实限制性探视陪护制度。我科全体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为你的亲友提供优良的医疗和护理服务,请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1、 请您为病人准备水杯、吸管、卫生纸卷、鞋套等用品;病人的财务请家属自行保管;如果病人需要进食的请准备好食物,交给护理人员。

2、由于需要病人病情的特殊性,需要病人不允许家属陪护,但允许探视。

3、探病时间:上午8:00—8:30,下午15:00-15:30,每次只能进一名家属,特殊情况(行动不便的老人、儿童)需要家属陪伴。

4、探视须知:穿上鞋套或拖鞋(家属自行准备),必要时带口罩(家属自行准备);未经允许不要给病人送任何药品以及食品;保持病室清洁及安静,不要在室内吸烟;血液净化中心病室内不摆放鲜花;入室前请关闭手机,以免干扰仪器正常运转。

5、家属在病人进行血液净化中心期间,要留好确切的联系方式,一个或多个联系方式,同时一定要保持通讯通畅,家属24内手机不要关机。

尽力尽智至善至美

大医精诚格物致知

血液净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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