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化学品种类

2022-08-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公司危险化学品种类

化学危险品种类及处理方法

【摘要】化学危险品很多由于具有各种特殊的理化特性在各种生产活动中都广泛使用,它们发挥着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中有很多都是属于有毒有害的物品,一旦引起了事故,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在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藏,运输和使用的过程中,应该知道它的伤害和预防措施。

【关键词】化学危险品

预防

易燃易爆

一、 化学危险物品的定义及分类

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并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品、氧化剂(含有机过氧化剂)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固) 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毒害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等八类。根据它们引发事故性质的区别,这些物品又概括为四大类型。

1. 易燃易爆品

这类物品在一定的条件下,极易引起十分严重的燃烧爆炸(爆炸燃烧) 的事故,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其中包括:

(1) 爆炸物品。凡是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激发,能产生激烈的化学变化,瞬间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同时伴有光、声等效应的物品,统称为爆炸物品。

(2) 氧化剂。氧化剂化学性质比较活泼且具有强烈氧化性能,遇酸、碱、潮湿、高热或与还原剂、易燃物品等接触,或经摩擦撞击均能迅速分解,放出氧原子和大量的热,故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氧化剂按其危险程度和化学组成共分四级:1.一级无机氧化剂。2.一级有机氧化剂。3.二级无机氧化剂。4.二级有机氧化剂。

(3)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它们具有易燃、易爆、助燃、剧毒等性质,在受热、撞击等作用下,易引起爆炸、燃烧或中毒事故。根据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性质可分为剧毒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燃气体。

(4) 自燃物品。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本身与空气氧化或受外界温度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自燃点而引起自燃的物品。自燃物品分为一级自燃物品(化学性质比较活泼,在空气中易氧化或分解,从而产生热量达到自燃点)与二级自燃物品(大都是含油类的物质,它们的化学性质虽然比较稳定,但在空气中能氧化发热,引起自燃)。

(5) 遇水燃烧物品。煤或高硫化矿石等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性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水燃烧物品。根据其遇水反应速度的快慢及激烈程度分为一级遇水燃烧物品(活泼金属及其合金,金属氧化物)与二级遇水燃烧物品,如锌粉,氢化铝。

(6) 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易燃的液体物质。闪点在45℃以下的都属于易燃液体。一般以闪点的高低分为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下)与二级易燃液体(在28℃到45℃之间)。

(7) 易燃固体:凡是燃点较低,在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如氧化剂) 接触后,会引起强烈燃烧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

2. 毒害品 凡小量进入人、畜体内,能与机体组织发生作用,破坏正常生理机能,引起机体暂时的或永久的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都属毒害品。毒害品按毒性大小可分剧毒品和有毒品。按化学成分可分为无机毒品和有机毒品两种。

3. 腐蚀物品

凡是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及金属等造成强烈腐蚀的物品,称为腐蚀物品。 按腐蚀性的强弱和化学组成可分成一级无机酸性腐蚀物品,一级有机酸性腐蚀物品,二级无机酸性腐蚀物品,二级有机酸性腐蚀物品,无机碱性腐蚀物品,有机碱性腐蚀物品,无机其他腐蚀物品和有机其他腐蚀物品。

4. 放射性物品

凡能自发地、不断地放出人们感觉器官不能察觉到的射线的物品,称为放射性物品。

二、预防化学危险品的措施

1. 化学危险物品储运安全措施

(l) 这类物品中的爆炸物品、自燃物品、放射性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门的仓库。 (2) 储存爆炸性物品的仓库不允许设在城镇市区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与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距离。仓库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

(3) 爆炸物品堆放不应过高过密,以便通风、装卸和检查。 (4) 储运易燃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 毒害性物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不得与酸类食品同存一库。库房应有特殊标记,管理制度要严格。库内应有中毒急救、清洗、中和、消毒的药品和设施。

(6) 腐蚀品性质各异,储存要求也不同,如冰醋酸受冻会结冰,库房内要有采暖措施;碱性腐蚀物品大多数易吸水,因此要防潮;化工厂常用的硫酸、盐酸、硝酸宜储存在单层建筑物内,地面要耐酸,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止暴晒及温度过高而引起容器爆裂。

(7) 放射性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库房应远离生活区,并有特殊防护措施。放射性物品入库时应严格验收,应用放射性探测仪对放射性物品的放射计量进行测试,并加以记录,然后安排储存。要做好人身防护。

(8) 储存氧气及可燃气体的气瓶禁止露天堆放暴晒,必须露天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避免暴晒;堆放地周围10m内禁止堆易燃物,并不得动用明火。。

(9) 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准运手续,且又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送员持证上岗执行任务,并严格遵守装卸操作规程。

(10)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车间) 区和储存仓库建设和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满足安全防火、环境保护等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

2.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工艺的安全措施 (1) 控制工艺参数

涉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过程必须掌握其变化规律,并准确地控制各种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液柱、流速、物料配比等) ,这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实现这些参数的自动调节和控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 温度控制。温度是化工生产中的主要控制参数之一。为保证安全生产,一般都要严格控制反应温度,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散热方法,控制适宜的反应温度。

2. 压力控制。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压力低会使反应速度减慢或根本不反应,致使本反应物料积聚,可能引起意外的危险;压力过高也可能带来上述结果,或超过设备承受压力而发生破裂,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3. 流量和流速控制。对于放热反应,投料量和投料速度不能超越设备的传热能力,否则将会引起物料温度猛增升,发生物料的分解等副反应而导致事故。

4. 配料比和投料顺序的控制。对于热反应物料的配比要严格控制,对于反应物料的浓度、含量、投料速度和投量都要准确的分析和计量,严格遵守操作技术规程。

(2) 控制生产环境的火源及易燃物泄漏

1. 严格控制火源。着火源可能是明火,摩擦与撞击,电气设备和静电,应依次采取如下措施严格控制火源。

① 控制明火的使用。尽量替代。

② 焊割动火安全措施,目前主要有置换动火与带压不动火两种办法。 ③ 防止物件之间发生摩擦与撞击。 ④ 防静电措施。

2) 防止可燃物泄漏。消除以下因素可有效地防止可燃物泄漏:工艺操作过程排泄和采样时的误操作;阀门压盖松动;泵压盖或密封发生故障;设备结合处松动;装置检修或维修后试转中发生故障;低温下机械损坏或材料缺陷、物料管线损坏等。

3. 防腐措施

根据生产中具体工艺条件下各种腐蚀性介质的特性,正确地选择耐腐蚀材料,是防腐工作的主要环节。各种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可以从专门的防腐手册中查出,必要时应做耐腐蚀试验。在选择耐腐蚀材料时,既要注意技术上的可靠性,又要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以便宜易得的材料代替昂贵稀少的材料。

采用合理的保护工艺,保护工艺主要有:衬里法、外用防护漆、钝化法、加缓蚀剂法和阴极保护法。

(1) 衬里法。 (2) 外用防护漆。

(3) 钝化法:利用化学药剂使金属表面形成一种钝化膜,对金属起保护作用。钝化膜在不太强的腐蚀环境中效果很好。

(4) 加缓蚀剂法;在流体介质中加入少量的缓蚀剂,能使金属的腐蚀速度大为降低。 (5) 阴极保护法:这种方法对电化腐蚀很有效。

三、事故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1)替代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芳烃等。

(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如以往从乙炔制乙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现在发展为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

(3)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开的操作室内。

(4)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降低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在作业场所中的浓度。全面通风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使用局部排风时,应使污染源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率,通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于已安装的通风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因为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于腐蚀性、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所。

像实验室中的通风橱、焊接室或喷漆室可移动的通风管和导管都是局部排风设备。在冶金厂,熔化的物质从一端流向另一端时散发出有毒的烟和气,需要两种通风系统都要使用。

(5)个体防护

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作业场所的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

(6)保持卫生

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业场所,对废物、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作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通过皮肤渗入体内。

(7)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

(1)替代

(2)密闭

(3)惰性气体保护.

(4)通风置换.

(5)安全监测及连锁。

2.消除点火源

能引发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射等,具体做法有:

(1)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

(2)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阻火设施、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参考文章】

1. 论文标准格式范文——百度文库

2. 化学危险品名录——化工助手——中国化工网 3. 化学危险物品——百度百科

4. 化学危险物品伤害预防及应急预案——百度文库

第2篇:危险化学品公司怎么注册:

危险化学品公司怎么注册

现在的危化品许可证没有以前的那么严格,只需要有4名合格的人员通过考试就可以了,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怎么办理危化品许可证。本文由【创业天地】小编为大家整理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创业天地】小编:

一、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的经营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零售(除加油站)、批发(租用储存设施)、票据式经营企业应提交:

1.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房屋用途为商业、店铺或办公)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7.相应其它材料:

创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公司怎么注册:

(1)经营汽油、煤油属于成品油的,应提交市商务部门批准文件;

(2)票据式经营、租用有资质危化品仓储的经营企业可不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但应提交:1.与供应方的合同;2.供应方的资质证明文件;3.与运输企业的合同;4.运输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零售门点带备货库储存经营的应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和建筑物消防安全许可相关文件;

(二)仓储经营、零售(加油站)、批发(自有储存设施)经营企业,除第

(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仓储经营(构成重大危险源)、零售(加油站)、气体充装的经营企业,须提供市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提交备案证明材料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企业利用自有储存设施从事经营的无需提交)。

(三)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延期时,除应当提交原经营许可证外,其它申请资料按首次申请执行。

(四)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变更时,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应的申请文件、资料:

1.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原经营许可证;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4.变更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5.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书。

创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公司怎么注册:

6.其他

(五)企业重新申请颁发经营许可证时,除提交原经营许可证外,申请资料按首次申请执行。

五、受理申请: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单位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六、审批程序:本区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在区审批大厅领取申请书,通过纸质件和网上向区审批大厅报送申请材料,区安监局对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如您想了解更多,欢迎致电【创业天地】,我们将给您提供一个更加详细的资讯。

本文由: 提供! 来源页: /zhishi

创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3篇:某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使用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办负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

3.2 公司办、生产安全科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档案》,依据GB16483和GB15258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根据GB16804编制气瓶警示标签,依据GB16163对瓶装气体分类,,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备案。

3.3 公司办、生产安全科负责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公司员工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叫随到。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危害告之知。 3.6收发人员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3.7供销科向公司危险化学品供货单位索取相应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仪器进行归口管理。

3.8生产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装运人员的安全管理。

3.9收发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储存设施、出入库、消防设施、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管理。

3.10质量科负责化验用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散漏。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生产、存储区域严禁明火,气瓶充装前严格检查,充装中加强巡检,充装后加强泄漏检查。

4.7 生产、存储、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押运员应有相应资质,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易燃气体、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3.8 不应长途运输满装气瓶,电石运输必须有防雨设施,满装气瓶的运输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0C,不能保证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应带好瓶帽。立放时,应妥善固定且厢体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横放时,气瓶头部方向一致,且堆入高度不得超过厢体高度,禁止乙炔、氧气瓶同车运输。

4.14危险化学品存储与使用

4.14.1储存危险品时应用非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或者是专用储存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同时在附近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以防万一。

4.14.2危险品储存仓库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4.14.3危险品储存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防雨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14.4危险品储存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空、实瓶应分开,放置整齐并有标识。 4.14.5严禁易燃物品同室储存,气瓶应直立存入,防止倾倒。 4.14.6危险化学品应设专人管理。

4.14.7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应建立相应台账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4.14.8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库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14.9危险品禁止储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4.15 报废处理

4.15.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5.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5.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丙酮使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气瓶储存、发放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安全检查记录。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台账,丙酮出入库管理台账) 。 6.3危险化学品装车前后安全检查记录。 6.4应急电话值班记录

6.5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发放(接收)记录

7 评审修订

本制度一年评审修订一次。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及出入库的安全管理,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

1、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建造,专用储存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离,同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电石库、丙酮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及换气扇(防爆型),可燃气体报警器应每年检验一次。

2、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库内标识明显。

3、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防雨、防静电、防泄漏、防腐

4、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空、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标识明确。

5、严禁易燃物品同室储存,气瓶应直立存放,防止倾倒。

6、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安装避雷装置,并每年检测一次,确保安全有效。

7、危险化学品库房应张贴储存物特性告知牌。

8、危险化学品库房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器具。

9、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0、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及储存量应国家标准或国家相关规定。

1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12、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1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设施、危险化学品存放的安全情况。

1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主动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应严格按规定验收入库,验货合格后,制卡登记入库时间、品名、产地、规格、重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2、危险化学品的出库,保管员应亲临现场,凭提货单和正式手续发货并经双方签字。

3、保管员应经常检查库房的防水设施、储存设施、报警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保管员应做到帐务日清月结,防止差错。

5、保管员应了解库存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应经常对仓库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保管员应及时向供销科反馈物品使用情况,被免物品短缺影响生产。

四、相关记录

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2、《丙酮出入库记录》 等设施,库房内不得有暗沟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3、《原辅材料检验记录》

五、评审修订

本制度一年评审修订一次。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8、装卸气瓶(乙炔、氧气等)时应穿戴好符合要求的手套、衣服、鞋子,轻搬轻放,保证气瓶各安全附件佩戴完整,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9、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10、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2、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13、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运输车及人员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应急检验器材,配备押运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悬挂警示标志;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炉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四、装卸、运输作业要求

1、不应长途运输满装气瓶,电石运输必须有防雨设施,满装气瓶的运输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0C,不能保证时,应采取遮阳和喷淋措施降温。

2、气瓶装卸前应带好瓶帽。立放时,应妥善固定且厢体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横放时,气瓶头部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厢体高度,禁止乙炔、氧气瓶同车运输。

3、应轻装轻卸气瓶,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确保气瓶各类标签完好,不得毁损。

4、易燃易爆气瓶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捆扎。

5、在装卸时应确保气瓶安全附件完好。

五、职责

安全生产科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相关记录

《危险化学品装车前后检查记录》

七、评审修订

本制度一年评审修订一次。

丙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被用于制造毒品、制造炸药,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以及防止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现结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定出本制度。

二、采购管理

1、每次采购量均采用限量购入,库存量不得超过两吨。

2、确定需购入前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备案,同时与丙酮销售公司签订明确的购买合同,确保数量和质量。

3、购入后需由指定的车辆进行运输,直至目的地。

三、储存管理

1、公司内有固定的丙酮储存库房,且应符合相关的存储规定,有明显的警示标牌及防烟火、防水等标示。

2、入库前由质检人员负责验证(必要时应进行化验分析);入库时,由管理人员做详细的记录,并检查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3、库存量最大不得超过两吨,以确保安全储存。

四、出库管理

1、溶解乙炔瓶添加丙酮的工作人员需领用丙酮时,应先到管理人员处提出申请,并明确需用量,每次领用最大量不得超过400kg。

2、丙酮管理人员在接到申请时,应对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所需量符合实际使用量、符合规定,则开出库单、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否则则不予发放。

五、使用管理

1、添加丙酮的工作人员在添加到每一瓶溶解乙炔瓶中时,对必须控制好每瓶添加的量,并对添加到每瓶的量做详细的记录。

2、每用完一次领用量后,工作人员应对添加到每一瓶的量做个汇总,总和应与领用的量趋于相等,误差量不得高于3kg/400kg。

3、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职责

1、公司办负责丙酮的申购及与备案;

2、供销科负责丙酮的购买;

3、生产安全科负责丙酮库及丙酮使用安全管理;

4、专职库管员负责丙酮的出入库管理。

七、文件/记录

1、丙酮购买发票(复印件)

2、丙酮备案证明

3、丙酮供应商证件(复印件)

4、丙酮购买合同

5、《丙酮出入库记录》

八、评审修订

本制度一年评审、修订一次。

第4篇:大承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和环境污染,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需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外单位人员,需经供应部同意,向仓库保管人员出示证件后,方可出入。

若保管人员对进库人员有异议,有权拒绝或可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由安全管理部门决定。 第三条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如实登记所有栏目、内容,做到记录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第四条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人员必须将随身携带的一切可能引发燃爆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手机等)预先交给库房保管人员,由保管人员统一定点位置安全保管。

第五条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人员须有保管人员或安全人员全程陪同,保管人员不得让人员在库房随意走动。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不得将其他闲杂人员留在库内。

第七条任何单位的、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其警戒区内。

2013.04

第5篇:X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 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决定结合实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大风险得到管控,罐区隐患得到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装卸作业安全得到根本保障,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和公用工程仪表控制系统可靠性得到提高;应急抢修能力得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有效落实,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排查内容

(一)排查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不清、重大危险源备案不全、安全风险状况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排查新、改、扩建装置,技改技措项目安全“三同时”不到位,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流于形式,易泄漏部位安全措施不完善。施工期间安全设施、安全控制系统随意变更,安全设施安装、投用不到位问题。

(三)排查液化烃装卸设施不完好及装卸过程中人员职责落实不清等问题。

1

(四)排查罐区的紧急切断措施、泄漏检测报警、液位报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确实,消防水系统老化、消防道路不达标、液化烃球罐注水系统和切水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五)排查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和公用工程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存在设施老化、误动作、安全仪表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六)排查生产、储存、运输部分环节泄漏管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标准不高,管理不严,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作业环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和污水处理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不到位问题。

(七)排查特种设备、移动压力容器监管不到位,压力管道和安全阀等检验、监测不落实问题。

(八)排查建筑年代较早的部分社区公房的电气、燃气设施老化问题。

(九)排查界区报警和视频监控还未全覆盖,门卫防恐设施不齐全问题。

(十)排查码头安全设施老化,附属设施配备不全,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问题。将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风险作为重点风险加以管控。

(十一)排查长输管道、场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健全问题。

(十二)排查厂区管廊带、厂际管线和油库在人口密集区和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三)排查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一线员工应

2 急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及抢修人员力量不足,与地方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2017年完成)。

1.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全面核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依法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复查。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新组织辨识评估,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清单。

3.按照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要求,全过程识别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易制爆)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物业、食堂、酒店燃气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的各项措施。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做到风险识别全面,管控措施有效。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铁运分部、物资供应中心、行政事务中心。)

(二)规范流程、严格安全设计审查。

1.强化安全设计过程管理。加强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定和安全评价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控制系统进行设计。重点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

3 审查,未审查不能审批。

2.涉及危险化学品和首次工业化设计,以及全厂性公用工程设施、储运系统的关键单元,基础设计阶段由业主和设计单位联合开展HAZOP分析,并确保分析结果及时有效落实。

严格施工期间的检查,对涉及到本质安全的变更必须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履行变更程序。 (责任单位:科技发展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工程管理部。)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和运输专项整治(2017年10月完成排查,2018年10月完成整治)。

1.按照《液化烃汽车罐车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液化烃储运装卸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按相应标准逐项治理。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装卸和运输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火车、汽车装卸栈台、装卸设施等设备全面普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定期检验要求,确保设备设施完好。督促承运单位严格遵守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

(四)开展罐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2019年10月完成)。 1.切实做好罐区隐患的再排查。没有按要求完成再排查的企业要组织力量对照标准和排查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罐区隐患再排查并及时上报。

2.2017年底前完成上报罐区隐患80%,2018年底前基本完

4 成。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

(五)开展监控仪表专项整治(2017年11月完成排查,2018 年10月完成整改)。

1.重点对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和公用工程自控系统的DCS系统、ESD系统、PLC系统、大机组控制系统、其它控制系统及各类测量仪表、分析仪表、调节阀、各类辅助仪表的故障;部分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现场无声光报警,室内报警级别偏低;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的专业仪器、仪表可靠性降低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组织进行危险化学品仪表专项整治,更新完善检测、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提高装置安全监控水平。

2.加强仪表的管理力度,确保监测、联锁、液位等关键性仪表的完好性,确保完好运行。 (责任单位:机动部、各二级单位。)

(六)开展泄漏专项整治。

1.把泄漏管理作为消除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修订完善泄漏管理制度,明确泄漏管理的责任、目标、考核等要求,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管理水平。

2.加强对装置的设计、设备、工艺操作、仪表控制等可能导致的泄漏风险进行充分辨识与评估,对辨识出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

3.要建立泄漏管理台账,对泄漏点要实行逐点治理,逐项消除。

5 (责任单位:机动部、各二级单位。)

(七)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排查。

1.2017年底完成特种设备、移动压力容器台账的建立,完善隐患排查。

2.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进行整治,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2018年完成隐患治理。

3.对进入现场的移动压力容器要加强管理,建立清单,不符合要求的要禁止进入现场作业。

4.要建立超期服役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清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责任单位:机动部、各二级单位。)

(八)开展社区隐患综合整治(2018年10月完成)。 开展社区水、电、燃气、暖公共设施改造;对公房建筑、电梯、电气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对液化气等化学品储运经营设施、电力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出问题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行政事务中心)

(九)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界区安全报警专项整治(2018年10月完成)。

生产厂区和厂区外独立的罐区和装卸区域、各类储油(气)库及管道站场、阀室等周界建立实体防范设施,设置防攀爬、防翻越障碍物,安装全覆盖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安保防控系统。

(责任单位:行政事务中心。)

6

(十)开展危险化学品码头专项整治(2017年底完成排查,2018年10月完成整治)。

1.对照《码头安全工作要求》,从经营资质,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应急物资配备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码头本质化安全水平。

2.定期更新码头作业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运用视频监控、自动脱缆、紧急关断、监测报警等自动化设施,确保重大风险全面受控。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

(十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资质专项整治(2017年完成排查,2018年10月完成整改)。

重点整治长输管道、场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的合法合规。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机动部、各二级单位。)

(十二)开展油库外部、厂际管道安全距离专项排查(2017 年11月完成排查,2018年10月完成整改)。

1.排查油库与外部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现行的标准规范。重点是人员密集区和高后果区。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需要整改的安排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进行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管控,要按照“五定”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和整治前的防控措施。对生产装置、油库、加油(气)站、管道在人口密集区和高后果区的要采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7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

(十三)全面提升事故与应急管理水平。

1.重点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和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工作在基层单位固化生根,落实定期评估和演练制度。加强企地联防联治,构建长效机制。

2.针对泄漏、火灾特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针对不同的泄漏、火灾形式和设备要配备齐全的专用堵漏器具、灭火应急物资和快速到达现场的运输工具,常用物资、器具应现场配备。

3.建立专业、志愿消防队,定期训练,设置专业的泄漏应急抢修队,配备泄漏应急抢修设备机具和备件,制定应急抢修的安全规程,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动部、消防支队、各二级单位。)

8

第6篇:危险化学品论文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本文由中国学术论文网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危险化学品论文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 危险化学品论文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国内外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体系探讨

摘 要:长期依赖法律法规的主导作用而忽略危险化学品安全技

术的研究,使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基础薄弱,已经 严重阻碍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本文介绍了国 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最新研究进展。 在结合国际研究热点 和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应对 措施、今后的研究重点和发展趋势。 关健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 1 引言 发达国家均建立了较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1~4],我国 的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 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它们并未完全与国 际化学品管理接轨,在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分类和评价等方面,仍 然缺少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无法应对国外危险化学品领 域的技术法规[5]。 建立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我国 经济发展的紧迫任务。 2 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928 年,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的化学危险品和爆炸物品委员会 协同化学学会编辑了常用化学危险品表(NFPA49)。 美国道化学公 司开发了火灾爆炸指数。 英帝国化学公司和日本劳动省分别创立

了 Mond 法和六阶段评价法。 随后,美国政府又相继颁布了 《有毒 物质控制法》《职业安全卫生法》《消费产品安全法》《高度危 、 、 、 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危险物品运输法》《有害物质 、 、 包装危害预防法》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联邦环境污染控制法》 、 《 、 《 和《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等法律法规。 为使欧盟各国在化学品管理上保持一致, 1967 年,欧盟制定 了第一部指令 67/548/EEC。1996 年,欧盟修订了 1982 年颁布的 《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 。2001 年 2 月欧盟发布了《未 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 。2004 年 1 月欧盟向 WTO/TBT 委员 会通告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建立欧洲化学 品管理局并修订 1999/45/EC 指令和法规(EC)(有关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的欧州议会和理事会法规提案”的文本。2007 年 6 月 1 日, 欧洲委员会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化学品管理政策———化学品注 册、评估和许可制度。此外,日本、韩国、加拿大、墨西哥、泰 国和菲律宾等也相继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1954 年,根据《关于危险品运输问题的提案》,联合国召集了 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随后,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危险货物 运输的建议书》 。20 世纪 60 年代后期,联合国创立了国际有害化 学品登录制度及国际化学安全计划。此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 专家委员会编写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桔 皮书)、国际海事组织制订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航 空组织制订了《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 、欧洲铁路运输中

心局制订了《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技术规则》 、欧经会(ECE) 制订了《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和《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 物协定》,这六部规范目前已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为解决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环境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制 定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1992 年 6 月,里约地球峰会通过了《21 世纪行动计划》 。1998 年 9 月,联 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了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 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公约》 。在联合 国环境规划署(UNEP)第七届理事会特别会议后联合国危险物品 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记系统专家委员会制订了 GHS 系 统,并在世界范围推广使用。2006 年, 140 多个国家采纳了《国际 化学品管理办法》,并通过了《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 。 总之,到目前为止,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先后制订 了较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监控体系,各国正根据可持续 发展的目标,调整化学品管理方针、政策和战略,进一步强化和完 善本国的化学品安全立法。 发展中国家虽然也制定了相

应的化学 品管理法规,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3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石化工业建设初期,国内各大化工企业就相继建立了职业 病防治所,开展了化学事故的救援抢救工作。部分省市和自治区 也相继设立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1994 年,原化工部颁布了 《化 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1996 年,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 。

印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通知》,成立了 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按区域组建的 8 个化学事故 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同年,原劳动部和化工部联合颁发了《工作 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随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更 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 。中石油、中石 化和中海油三大集团公司都各自组建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999 年 10 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 的通知》 。随后,公安部、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局和国 家质量监督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规定的通 知》 。2000 年 9 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 规定》 。2002 年,国务院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同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和管理进入了新阶段。此后,《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 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 、 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相继实施。 2005 年,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项 标准。随后,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 境管理登记过程的违规行为的公告》 。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发 布了《关于修订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目录的公告》 。 目前我国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已达 40 多 部。 此外,我国也积极参与了一系列国际行动和国际公约,如 POPs

公约、PIC 公约、IFCS、全球汞评估等,并实施了农药登记、化学 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危险废物转移登记、合格 实验室(GLP)认证等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的制 定、 安全管理政策的实施和危险化学品国际合作等方面已经初步 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4 主要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但是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严峻。 41 基础工作薄弱,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差我国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技术基础薄弱,尤其缺乏危险化学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 究能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滞后,至今尚未建立起全国危险化 学品及企业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缺乏;大量危险性不明 化学品及混合物急需危险性鉴别分类,确定其危险性。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体系尚不能为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提供 足够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42 硬件条件缺乏,实验技术支撑差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

一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规范标准,大多数科研单位的化学实 验室和环境实验室均未建立和执行合格实验室规范并通过国家 认证,无法保证化学品安全数据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相互可接受 性。 43 应急救援标准薄弱,救援力量过于分散我国的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应急救援标准薄弱。受人 员、资源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所编制的应急预案适用性较差,无 法有效地发挥作用。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在各系统、各部门中,彼 此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难于协同作业,发挥整体救援优势。此外, 应急准备工作不充分,特别是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经费不落 实。 44 安全评价体系不健全,辅助技术不完善目前,国内的新

化学物质申报许可制度刚刚实施,风险评价正处于摸索险段,特别 是由于难以预测暴露数据,暴露评估难度较大,现阶段的安全评价 还主要侧重于危害评估。 国内尚未建立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评 价体系,至今仍没有一个专门的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评价方法,无 法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实际的安全评 价[6]。此外,相关的参数数据库、分析模型、风险表征计算系统 和不确定性分析评价系统等也尚待完善。 45 法律法规不协调,

监管部门协同性差《化学危险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主要侧重安全生 产方面,对化学品的环境和健康安全关注远远不足。此外,原化工 部、交通部和环保总局等部门也都有相关的安全规定与标准,而 这些标准和规定间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缺乏系统性。企 业自律意识淡漠,咨询服务机构服务方式简单,加上机构改革,安 全监督管理队伍发生较大变化,部门行动的协同性较差,造成危化 品管理工作不到位和滞后,存在众多事故隐患。

46

安全监管机制薄弱,监管网络尚待整合化学品安全监

管体系存在较严重的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和各自为政等问题。对 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仓储、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 监管存在严重的监管缝隙、漏洞,甚至是监管空白。不同省市间 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跨区域安全监管网络 尚未形成,省际间联动监管存在困难[7]。 47 法规标准不健全,国际合作需加强我国虽然建立了可

持续发展的化学品安全与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但是涉及化 学品安全的法规、标准还不健全。如:尚需建立和完善新化学物 质上市前申报制度、重点管理化学品登记许可制度、重大化学危 险源报告制度等国际通用的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 [8]。此外,由于国内安全管理部门众多,在进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时不能全面反映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和取得的进展,无法取 得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 5 建议和措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和措施: (1)开发低风险化学品和替代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化学品理化 性质、 生物系统效应、 蓄积与降解、 健康效应测试方法的规范化、 标准化的研究,建立化学品分类基准,完善全国危险化学品及企业 数据库; 加快建立和完善 MSDS 制度。 (2)我国已有部分实验室基本具备了合格实验室的条件,能为

管理中所需的测试指标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资料,目前的关键是建 立并完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认证体系,促进合格实验室的建 设[1]。 (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信息技术的研究工作,化学品事 故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以及应急救援、 环境修复等技术储备工作, 发挥各成员单位安全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交流、合作与协调,建立 一套测定、分析、报警、应急措施的完善的应急体系,及时、正 确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援措施。 (4)在考虑我国研究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安 全评价和风险管理在新化学物质申报、新农药等新化学品登记、 现有危险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等化学品管理专 项领域中的作用,制定并执行科学可行的质量标准[9],建立一套完 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安全评价体系。 (5)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彼此间的沟 通与合作,进而使管理制度协调一致,部门行动的协同。 (6)快速传递和共享各种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对危险化学 品安全信息的有效管理。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合作协调机 制、无缝隙化城市安全监管平台以及跨区域合作监管机制,整合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7],为化学品管理提供服务。 (7)应该进一步系统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 系、制定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卫生要求、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同时,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建立国际通行的化学品统 。

一协调系统。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 国情,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的 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菅小东,周红,高映新.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发

展趋势[J].环境科学研究, 2004, 17(3): 7~9 [2] 章莉娟,钱宇,冯建中.欧盟新的化学品控制体系和我国

的对策[J].现代化工, 2005, 25(10): 6~11 [3] 刘建国,胡建信,唐孝炎.化学品环境管理全球治理格局

与中国管理体制的完善[J].环境科学研究, 2006,19(6): 121~126 [4] 梁韬,陈国华,张辉,等.区域战略安全管理———历史、 现 状与未来[J].中国安全科学学

报,2005,15(2):19~24 [5] 王利兵,于艳军,李宁涛,等.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 究现状及趋势[ 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 4(1): 82~85 [6] 狄建华,甄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评价方法初探[J].辽

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2003, 22(4): 506~508 [7] 赵来军,吴萍,刘寅斌.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整

合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19(2):47~52 [8] 李政禹,化学品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国际发展趋势[J].化

工环保, 2004, 24(z1): 434~441 [9] 周红,聂晶磊,菅小东.风险评价在中国化学品管理中的

运用[J].环境科学研究, 2004, 17(3): 4~6

上一篇: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下一篇: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