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机构经验交流材料

2022-04-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质检机构经验交流材料

乡镇机构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县地处黔中偏西,区域面积1090.49平方公里,辖5镇6乡,317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200年年末户籍总人口45.47万人,是国家重点扶贫县之一。机构改革县编委办独立办公以来,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对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政权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机构改革前乡镇有行政编制520名,实有489人,改革后行政编制精简为429名(后增加周转编制2名),实有421人,农村税费改革后,为了确保“十一五”期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5年间除了补充选调生38名外,县委、政府严格空编补员,行政在编人员逐年减少,为388人,为341人。达到了既减轻财政负担,又保证工作运转的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实际,逐步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功能乡镇党委、政府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功能,确保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正常运转。首先,我们从明确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责入手,理顺县乡责权关系。乡镇机构改革时,县委、政府要求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依照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地方组织法等政策法规全面履行职能,同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调整乡镇在经济管理上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上来,更好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使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其次,适当下放权限,进一步完善乡镇管理和服务职能,努力做到责权一致。的乡镇机构改革,县委、政府将原来垂直管理的农业、畜牧、林业等涉农机构下划乡镇直接管理,设立农业服务中心,并加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三块牌子;将安全生产、村镇建设委托乡镇行使部分执法监察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村镇建设管理站,构建了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内设乡镇执法中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相互依托的体制框架等。通过适当放权,在责权下移中加强政权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其三,进一步理顺县乡责权关系。的乡镇机构改革,县委、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了中小学、卫生院、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同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要求,县委、政府明文规定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的人事任免、干部职工调动和借用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二、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编制,着力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以前,由于基层干部紧缺,为了保证工作不断,乡镇通过招工、招干、顶替、转干、退伍军人安置、毕业生分配等补充了大量人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一些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影响基层工作。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关键要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首先,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的乡镇机构改革,我们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的具体情况,人口在5万人以内的乡镇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5个党政办事机构,5万人以上的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同时,为了确保乡镇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县委、政府还设置了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党政办事机构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部分事业单位,并明确党政办事机构与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其次,大胆创新管理方式,确保乡镇工作开展。一是适当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将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同时兼任副乡镇长;二是采取综合设置办事机构和综合性工作岗位相结合,在党政办事机构内设置组织干事、教育干事等少数综合性工作岗位,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其三,县委为了加强乡镇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功能,明确乡镇党委委员可享受副科级待遇,以最大限度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

三、建立协调机制,为乡镇运转提供人员编制和财力支撑乡镇要运转好,人力、财力保障是关键。我们主要从建立协调机制入手抓好相关工作。一是建立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将编制核定到人,确保乡镇管理不混乱。,县委组织部、编委办、人事劳动局联合开展身份清理,将干部职工的工作隶属关系全部理顺。

第二篇:乡镇机构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县地处黔中偏西,区域面积1090.49平方公里,辖5镇6乡,317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200年年末户籍总人口45.47万人,是国家重点扶贫县之一。机构改革县编委办独立办公以来,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对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政权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机构改革前乡镇有行

政编制520名,实有489人,改革后行政编制精简为429名(后增加周转编制2名),实有421人,农村税费改革后,为了确保“十一五”期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5年间除了补充选调生38名外,县委、政府严格空编补员,行政在编人员逐年减少,为388人,为341人。达到了既减轻财政负担,又保证工作运转的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实际,逐步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功能

乡镇党委、政府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功能,确保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正常运转。

首先,我们从明确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责入手,理顺县乡责权关系。乡镇机构改革时,县委、政府要求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依照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地方组织法等政策法规全面履行职能,同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调整乡镇在经济管理上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上来,更好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使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其次,适当下放权限,进一步完善乡镇管理和服务职能,努力做到责权一致。的乡镇机构改革,县委、政府将原来垂直管理的农业、畜牧、林业等涉农机构下划乡镇直接管理,设立农业服务中心,并加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三块牌子;将安全生产、村镇建设委托乡镇行使部分执法监察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村镇建设管理站,构建了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内设乡镇执法中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相互依托的体制框架等。通过适当放权,在责权下移中加强政权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其三,进一步理顺县乡责权关系。的乡镇机构改革,县委、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了中小学、卫生院、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同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要求,县委、政府明文规定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的人事任免、干部职工调动和借用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二、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编制,着力解决有人办事问题

以前,由于基层干部紧缺,为了保证工作不断,乡镇通过招工、招干、顶替、转干、退伍军人安置、毕业生分配等补充了大量人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一些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影响基层工作。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关键要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首先,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的乡镇机构改革,我们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的具体情况,人口在5万人以内的乡镇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5个党政办事机构,5万人以上的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同时,为了确保乡镇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县委、政府还设置了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党政办事机构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部分事业单位,并明确党政办事机构与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其次,大胆创新管理方式,确保乡镇工作开展。一是适当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将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同时兼任副乡镇长;二是采取综合设置办事机构和综合性工作岗位相结合,在党政办事机构内设置组织干事、教育干事等少数综合性工作岗位,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其三,县委为了加强乡镇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功能,明确乡镇党委委员可享受副科级待遇,以最大限度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

三、建立协调机制,为乡镇运转提供人员编制和财力支撑

乡镇要运转好,人力、财力保障是关键。我们主要从建立协调机制入手抓好相关工作。一是建立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将编制核定到人,确保乡镇管理不混乱。,县委组织部、编委办、人事劳动局联合开展身份清理,将干部职工的工作隶属关系全部理顺。,三部门又联合发布“定编定员”公告,将编制核定到每个乡镇干部,并建立了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每年

将“实名制”管理、人员变化等情况在乡镇进行公告。二是开展“吃空饷”清理,使有限的财政用在刀刃上。,县纪委、组织部、编委办、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清理“吃空饷”,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责令回到岗位,对逾期不回的23人作出除名、解除工作关系、停发工资等处理;对顶岗在册人员进行了清退。通过清理,确保体制高效运转。三是推行按编进人、按编预算

、按编取酬,进一步完善乡镇在编人员数据库、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做到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一一对应,实现规范化管理,消除乡镇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四是建立人员正常的流动机制。我们在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增长的同时,按照机构编制先行的原则,会同组织部门建立了“使用领导职数实行组织、编制部门对接制,使用编制实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制”的管理制度,在乡镇干部职工中形成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良好氛围。五是建立工资会审制度。起,各乡镇必须在每月15日前进行工资审核,由县编委办先审核编制和实有人数,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工资标准及工资总额,县财政局最后核拨工资,保证乡镇的工资能及时到位。

第三篇: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

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来源渠道

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来源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

为提高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我们从机制上入手加大管理力度,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从1998年3月份开始,经过大量的前期

调研,悉心探索,创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雏形,从可操作性入手,重新设计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证”。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除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基本内容外,还增设了年末在编人员花名册和退休人员花名册,审核记录等内容。在编人员花名册细化到人员的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内容。不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内容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中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一清二楚,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状况也可一目了然。这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3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

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

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1到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2003年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2004年初,我办对2003年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

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113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69人,内退人员20人,长期病假人员13人,退休未减编4人,其他情况7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

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一条龙运行机制。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把好编制入口关

凡属入编进人,除极个别情况外,

均报编办办理或由编办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近年来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指令性分配安置等原因,一些用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把握政策上口径不一,不按分配工作程序操作,人为地形成分配事实。针对这种不良倾向,我们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编制控制,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建议》,从做好政策把关和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工作的业务程序、坚持层层把关、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引起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业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做好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业务程序,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有效遏制了超编进人的势头,在一定幅度内减轻了财政负担。

三是营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综合调控

机构编制工作,从单纯业务角度看

是编办一家的事,但从业务的涉及面看,仅凭编办一家从管理到管理,往往效果欠佳。领导的理解支持,综合部门的密切配合,管理对象的积极参与等,都是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要元素和必备条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加强与相关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用工单位之间密切合作,本着“协作、支持、监督”的原则,遇事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坦诚合作,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制肘,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编制部门一家守关,两目相视的管理格局。逐步形成了以编办、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的运行体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的约束管理机制。工作中,我们坚持平等协商,和睦相处,和谐协作,各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携手把关、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手段,强化编制管理;通过编制核定,确定人头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自觉控编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为我办正

常有序地开展编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篇: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定稿]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 。

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自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到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年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年初,我办对××年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人,内退人员人,长期病假人员人,退休未减编人,其他情况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一条龙运行机制。

第五篇:银行业机构引进经验交流材料

立足实际 强化沟通

强力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战略

——银行业机构引进经验交流材料(2014.09.18)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你们好,你们不辞劳苦、在百忙之中莅临XX银监分局调研交流工作,这充分体现了你们对我们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XX银监分局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近年来,在XX市市委、市政府和河南银监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战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连续3年引进4家银行业机构,不断增加了辖内金融力量的供给,持续完善了全市银行业机构体系,为地方经济的长久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在,我将XX银监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地实际、统筹谋划是根本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上,我们坚持调研先行,全面摸清辖内金融生态状况,以全面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目的,妥善把握金融存量和金融增量的动态平衡。就我们而言,通过调研,我们得出,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具有必要性,当前,XX市正在全面建设“一市一区两枢纽一基地”、努力建成鄂豫皖三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走出一条“两部三新、三化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这些战略目标的实现,和辖内银行业的融资能力和投

- 1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进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多部门之间的精诚合作,共同发力。一是强化和新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级行和省银监局的沟通接洽。在新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有意向、有指标的前提下,积极筹备、主动作为、努力争取,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保障、一流的政策,充分激发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着力强化和省银监局的沟通联络,上下联动,筑牢交流平台,确保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二是必须明晰界定地方各职能部门在金融引进上的跟进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强化合作,努力确保“有政策、有落实、有实惠”的“三有原则”,出台具体的《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保障,金融办、银监局负责引进机构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掷地有声,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局、城市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提供配套服务。

四、开通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是动力

我们积极和地方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市金融办协商沟通,对新引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正向激励政策,强化机构设立的动力支撑。通过召开座谈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向新引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优质客户和贷款项目,积极搭建银证、银企合作平台,增进银企互信与了解;为解决新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长难度较大的问题,地方政府部门在通盘考虑、稳妥审慎的前提下,优先将财政性存款等对公存款存入新引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新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优质服务意识,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为新引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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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全省经验交流材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赤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2010.10.15)

我市卫生系统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4家,干部职工3045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家,分别是乡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这16家基层单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46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们牢牢把握政策,结合自身实际,以近3个月的时间扎实稳妥地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仁们批评指正。

一、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勇敢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困难和挑战

财政投入的严重不足,使卫生事业的发展遭遇人才瓶颈。多年来,我市卫生系统的人员编制就一直被冻结,专业技术人才难以引进,后备骨干力量无法留住,医学类本科生不愿意到基层单位工作,合理的人才梯队难以形成。加之基层单位职工待遇普遍较低,在编在册人员中的业务骨干流失严重,高峰时期有近140名业务人员外出打工,占正式在编人员的20%左右。人才的大量流失不仅使基层单位技术力量下降,而且影响部分有执业资格的在岗职工不能安心本职工作,基层单位的正常运转不得不依赖临时人员来支撑,医疗安全隐患极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频发。由于体制原因,一些年龄偏大、身患疾病要求内退或病休的医务 1

人员因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待遇无法保证,上访现象时有发生。

旧有体制的弊端直接造成了用人机制的不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迫切需要落实人才保障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也就成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对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改革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虽然在改革进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们也清醒地认到:这次人事制度改革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卫生行业人力资源配置、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分配制度、搞活用人制度等方面的一次机遇。因此,我们必须迎难而上,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二、以人为本,稳慎操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到人员的编制、岗位、补偿、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政策性强,难度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医改全局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稳慎操作、兼顾各方、确保稳定”的原则制订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使无情的改革得到有情操作,实现了稳妥有序的逐步推进。

1、吃透政策、摸清情况,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方案。首先,我们组织专班逐家进行摸底调查,对各基层单位辖区人口、服务半径、业务收支、人员配置、临时工使用、岗位需求以及停薪留职与内部病休等不在岗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在

此基础上指导基层单位合理设置岗位,为下一步合理核定编制以及制定改革方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我们认真领会政策,对鄂政办发[2010]34号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出台了《赤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赤壁市卫生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两个操作性较强的文件。我们根据自身实际,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在实施规定的五种分流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内部病休分流方式。对不符合内部退养条件,但长期患有精神病或重度慢性疾病,确实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的正式在册人员,经本人(精神病人可由其监护人代理)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报卫生局审定并组织医疗专家小组鉴定通过后,可实行内部病休。考虑到三年过渡安置和支持学习深造有可能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流失,加之正式人员分流压力不是很大,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在这次改革中我们没有考虑三年过渡安置和支持学习深造这两条分流措施。

2、稳慎操作,逐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在实质性操作阶段,我们分步骤做好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清退临时人员。我们安排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履行手续,兑现经济补偿,使清理工作和谐有序地进行。同时按照法定程序迅速通知外出打工、停薪留职的正式在册人员回院上班,补充临时人员清退后的岗位空缺,确保业务工作不受影响。二是合理设岗。按照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的意

见》(鄂编发[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现状,市编委对我们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最高标准1.4‰核定为714名,我们按照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半径、实有在职人数、实际工作量、近期发展规划等情况合理核定编制数,指导各基层单位在卫生局核定的编制数范围内合理设置岗位。同时,我们预留了8%的岗位(57名)用于人才引进。此次设岗系按核定的编制数657名为岗位总量进行设置,结构比例不尽科学,今后我们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转岗或解聘、招聘等办法逐步化解,使之达到标准的结构比例。三是开展正式人员竞聘。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人员竞聘方案》,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方式择优聘用。在竞聘资格审查上,我们严把关口,防止人才流失,对身体健康,有执业资格的竞聘对象必须要求参与竞聘,不允许其主动选择安置和分流。四是认真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分流工作。人员安置分流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我们按照“政策衔接,以人为本,改革无情,操作有情”的原则,做好落聘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内部退养和内部病休人员按照市里文件精神确保规定待遇得到落实,落聘后自谋职业人员和清退的临时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落实好经济补偿等相关待遇。

三、完善配套,落实保障,巩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

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是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而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是实现绩

效工资的前提。我们在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同步开展实施绩效工资的前期工作。上半年,我们通过对全市16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9家公共卫生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了人员结构状况,基本收入情况和津补贴发放情况,按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退休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测算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情况,协助人事部门做好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调查摸底,科学制订了《赤壁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测算出我市“两类单位”工作人员年均绩效工资水平为12803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条件艰苦、交通不便的3家基层卫生院和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给予6%的政策倾斜。在绩效工资的分配上,为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分配要素,我们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6:4标准核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后,于今年10月份起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实施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年均工资水平可达26243元,较改革前年人均增资2343元,较好地保障和改善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调动了在岗职工的积极性,稳定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巩固改革的胜利成果,我们把“完善配套、落实保障”作为了当前工作的重点,并从以下五个方面认真实施。一是迅速建立起市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工作人员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二是

加强在岗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卫生单位医务人员素质;三是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将基层单位的后勤社会化服务纳入制度化管理,确保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计划内,对亟需的空缺岗位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五是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院长(主任)的选拔任用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在这次改革中,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计分流各类人员189人:其中正式人员74人(落聘后自谋职业28人、内部病休14人、内部退养32人),临时人员115人,实际聘用657人。改革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更具活力,年龄结构逐步合理、专业结构比例达到理想状态。通过改革,稳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骨干人员,杜绝了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务工现象,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调动了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引入了竞争和激励机制,建立了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的用人机制。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留住了人才、稳定了队伍,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达到了较好的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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