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外派

2023-01-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劳务派遣外派

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保护法律探讨

摘 要:當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我国向国外输出的劳动力日益增加,与此同时出现的外派劳务人员自身权益被损害的情况也不断发生,并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对于外派劳务人员来说,其身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保护问题进行科学探讨。基于此,本文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保护法律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对相关人士有所启示。

关键词: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法律

0.前言

在2012年,我国出台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该管理条例的出发点正是为了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并且该管理条例也对外派劳务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政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实施效果来看,该管理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外派劳务环境的规范性、合法性,对我国外派劳务环境管理质量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综合来看,在外派劳务人员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单单这一部《条例》仍然独木难支,规范力度有限。对于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保护,必须出台其他更加详细的、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并最终形成外派劳务人员法律保护体系。

1.外派劳务概述

外派劳务,是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活动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同时也是对外劳务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具体来说,外派劳务指的是国内企业和国外的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或者雇主签订劳务合作合同,然后按照合同规定派遣中国公民到国外为国外公司或者雇主提供劳动服务,并对劳务人员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一种劳务派遣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外派劳务活动的兴起,归因于当前世界不同国家劳动力要素的差异,往往是劳动力充沛的国家向劳动力缺乏的国家提供外派劳务,在赚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达到区域劳动力分配的平衡,双向促进劳务派遣方和劳务接收方的经济发展。此外,外派劳务一般是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派遣,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想发达国家派出的外派劳务逐年增加,并以中低技术工人或者完全无技术工人为主。对于我国来说,外派劳务这一劳务交易行为,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这也正是我国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的难点和关键点。一般来说,外派劳务的服务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进行准确判断,其法律效果的评估、认定比一般的商品交易要难很多。此外,外派劳务具有鲜明的涉外性、临时性、法律关系复杂性等特征,因而,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工作开展起来阻力较大。

2.当前我国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

当前,我国在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较少,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存在明显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未能形成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在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过程中,良好的法律保护体系可以全方位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自身权益,确保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营造良好的外派劳务环境。然而,当前我国目前仍然未能形成完善的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体系。具体来说,一方面,我国在保护外派劳务人员权益方面出台的法律较少,目前和外派劳务相关的法律仅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使用法》等,缺乏专门性的保护法律,且各类法律规定之间的关联度较低,在真正的法律保护过程中,难以形成强大合力,无法实现全方位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效果;另一方面,对我国外派劳务法律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外派劳务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立法位阶较低、系统性缺失、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在实际管理当中,经常出现令出多头的状况,并且多数文件采取通知的形式发出,严重制约了文件的效力层级和效力范围,并且存在较强的随意性,使得法律文件的权威性、规范性大打折扣,难以形成强大的法律保障合力,造成了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法律体系杂乱无章的情况。

2.2对外派企业缺乏有效规制

分析我国当前外派劳务法律的规制体系,可以发现规制的内容主要是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和规范外派劳务培训相关事宜,在这样的情况下,外派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相比,明显处于了更加优势的地位,外派劳务人员的弱势地位较为明显,其权益和义务都必须依附于外派企业和境外雇主才能得以实现,这正是导致我国外派劳务人员权益频频受损的一个重要因素。外派劳务行业是劳动服务性行业,它的存在基础是劳务人员的劳动行为,因此从法理角度讲,外派企业在对外劳务合作当中应当承担比外派劳务人员更多的责任,并且,规范外派企业的运营机制才是外派劳务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也是净化外派劳务市场的重要手段,更是将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牢牢保护在法律的手掌心中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在对外企业的有效规制方面,做的仍然不够,规制手段不够科学并且在实际的规制过程中,存在多个企业参与外派企业规制的情况,很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权责交错、推诿扯皮、管理缺位的情况,此外,由于《条例》中未列入外派企业的责任,因而在实际规制过程中很容易促使外派企业重派出而轻管理,导致外派劳务管理质量低下。

2.3外派劳务合同管理不够详实

法律规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要想体现出足够的指导意义,就必须具有足够的详实度和可操作性。合同管理是外派牢固活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保障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重要环节,而目前,我国对于外派劳务合同管理仍然不够详实,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效果的提升。基于外派劳务自身具有的诸多特殊性,外派劳务合同的签署关系到外派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内容,必须包含一些必备的条款,否则将很可能导致外派劳务人员在权益受损时维权困难。我国出台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必要的规定,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这些规定仍然不够完善,致使外派劳务合同管理不够详实。分析发现,目前的法律规定在保护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事项、外派企业服务内容和项目、外派企业收费方式及标准、外派企业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未能充分结合实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空缺和管理低效,难以发挥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章在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方面的应有效果。

2.4培訓质量有待提升

对外派劳务人员来说,具备的技能越高所能得到的薪酬待遇就越好,可以说,良好的工作技能,是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获得丰厚的工作报酬的基本保障,因而,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是具有较高的重要性的。而目前来说,我国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质量仍然有待提升。一方面,我国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制度不够完善,在培训的方式、周期、考核等方面,规定不够细化,导致培训制度缺乏足够的操作性和指导力度;另一方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虽然提出必须强化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但是对于培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培训主体、培训内容、培训标准等仍然未能做出细化规定,导致外派企业在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中具有非常大的自由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培训工作应有的效果。

2.5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有待改进

在信息时代,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应运而生,这是外派劳务管理制度创新的表现,在实践中也确实增加了外派劳务管理的效果。但需要看到的是,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仍然存在透明度不够、准确度确实、信息发布不畅或滞后等现象,甚至在一些时候导致部分人上当受骗。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当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在对外劳务管理领域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因而必须正视当前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中客观存在的问题,提升平台构建的科学性,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利用平台的作用,帮助外派劳务人员获取更多的有效信息,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我国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措施

随着我国外派劳务市场的发展以及对外劳务派遣的增多,我国在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也在日趋完善,其中《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颁布就是一座里程碑。在完善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法律的过程中,要抓住主线、蓄意创新,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体系,推动我国外派劳务市场领域的发展。在此,提供一些可行的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措施。

3.1强化外派企业管理,规范外派劳务合同

外派企业在我国劳务人员的外派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管理效果直接决定着外派劳务人员的劳动质量和权益保护效果,因此,完善对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首要工作就是强化外派企业管理,规范外派劳务合同。具体来说,对外派企业的管理,要重视制度建设,强化执行要求,要建立完善的现代外派企业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外派企业成立条件、奖惩原则、管理方式等,明确规定外派企业自身权利义务所在,促使企业依据相关的劳务外派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内部的管理规章,完善企业内部的运营机制、追责机制、决策机制、经营机制、财务机制、信息机制等,将外派管理理念全方位融入到外派企业的管理制度当中,形成规范化、系统性的外派企业管理体系。对外派劳务合同的规范,一是要细化管理规定,在遵循合同签订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细致的合同内容、签订方式等的规定,保障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重点保障外派劳务人员的身心健康;二是要规定外派企业对境外雇主的审查工作,通过审查考核境外雇主是否具备雇佣条件,在对境外雇主进行审查并合格的基础上再进行劳务输送,避免将劳务人员输送到不负责任或者资质不合格的境外雇主手中,导致外派劳务人员身心健康或财产利益受损。

3.2强化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于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应当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体系为首要目标。一方面,要充分整合国内外的外派劳务培训资源,寻找合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策略、培训模式,编制符合我国外派劳务市场现状的培训材料,并邀请专业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讲师按照既定的培训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外派前培训工作,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在获取了足够的业务技能后再被派遣出国;另一方面,要适当培训外派劳务人员的外语能力和相关的国内外法律知识,并帮助外派劳务人员了解国外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帮助外派劳务人员在外派到国外后可以尽快适当当地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以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此外,必须重视培训之后的考核工作,避免培训工作出现走过场、形式主义的情况,通过考核选拔合格的外派劳务人员,确保外派到国外的劳务人员都是业务出色、技能合格的,考核工作应当由外派企业进行实施,对于考核合格的外派劳务人员应当办法合格证,录入管理系统,以证明其具备外派劳动服务资格。对于培训的费用问题,国家应当列出明确的收费标准,避免外派企业或者培训机构以此为获利点大肆敛财,并且对于恶意收费的主体要进行严格惩处,以维持外派培训领域良好的风气。

3.3完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

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是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和权益保护渠道,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的运作方式,保障外派劳务领域健康发展。完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是要完善平台信息发布,由各级政府牵头,外事部门、公安部门、外派企业等密切配合,建立一个强大的信息资源库,将国内外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国内外劳务市场法律法规、境外企业或雇主经营实况、外派企业具体资质、外派劳务合同管理办法、外派劳务市场环境评估等汇入其中,实现对外派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境外雇主等的全方位信息呈现和有效管理,推动外派劳务管理的规范化、体系化;二是要通过平台对外派企业资质进行透明化公示管理,及时披露外派企业的诚信情况,及时表彰外派企业的积极做法,引导外派劳务人员掌握最新的、最具有价值的外派企业状况,约束外派企业的运营行为,倒逼外派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量,推动外派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助力外派企业的健康发展;三是通过平台使外派劳务人员和政府建立联系,方便外派劳务人员即使身在异乡也能及时获得政府的援助,充分发挥政府在援助外派劳务人员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3.4增强外派劳务人员自身的维权能力和维权意识

調查发现,当前我国外派劳务人员在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方面普遍较弱,很多人甚至完全不知道如何进行维权,这对于外派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外派劳务人员自身权益的保护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增强外派劳务人员自身的维权能力和维权意识,是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具体来说,一是要树立外派劳务人员的法治观念,通过对法治知识、法治思维的学习,使外派劳务人员明白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帮助外派劳务人员认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外派劳务人员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敏锐地洞察到这一情况,并积极寻找合理途径表达维权诉求;二是要强化素质教育,逐步提升外派劳务人员文化素质水平,通过文化素质水平的提升,帮助外派劳务人员迎合时代发展需求,产生权益保护意识,帮助外派劳务人员掌握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并以此倒逼外派企业提升外派劳务管理质量,净化我国外派劳务市场;三是要提升外派劳务人员的契约意识,掌握契约精神,即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依据合同处理分歧,在契约意识的支撑下,外派劳务人员将更加能够将合同内容作为有力依据,帮助自身达成维权目的,并且,外派劳务人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也更加能够自主审查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将合同作为维权依据和权益保障依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四是要帮助外派劳务人员掌握具体的维权途径,使外派劳务人员明确了解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应当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如何表达维权诉求、如何利用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进行咨询等,从而最快速地找到维权策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4.结束语

外派劳务人员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身处异乡的外派劳务人员,时刻面临的自身权益受损而维权困难的窘境,因此,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受损问题决不能轻视和忽视。此时,必须以法律作为维权利器,完善法律在外派劳务领域的相关规定,构建科学的外派劳务领域法律体系,细化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规定,明确外派劳务市场各方全责分工,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强大而完善的法律保护伞,有效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有效退静我国外派劳务领域的法律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扶诚成.论我国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14.

[2]温金燕.对菲律宾政府保护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的研究及借鉴[D].暨南大学,2015.

[3]王明.论我国外派劳务人员的法律保护[D].安徽大学,2010.

[4]倪秀菊.论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劳务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D].山东大学,2015.

[5]乔慧娟.论我国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机制的构建[J].特区经济,2016,02:112-114.

[6]伍云嫦.我国外派劳务关系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

[7]何丽.我国对外输出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权问题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12.

[8]周家.论中国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兼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1(03)

[9]陈庆鸿.菲律宾海外劳工的喜与悲[J].世界知识.2011(17)

[10]蔡德仿.菲律宾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探究[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2)

[11]姜爱丽,朱颜新.我国外派劳务人员工伤损害求偿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东岳论丛.2011(02)

[12]施雪琴.全球化、妇女迁移与亚洲公民社会——移民女工权利保护与菲律宾NGO的角色[J].东南亚研究.2009(06)

作者:吴璨

第2篇:高职院校建立外派劳务培训体系的研究

摘要:高职院校毕业生劳务输出仍旧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文章从经济转型发展、劳务产业发展、职业院校的国际化等角度,探讨新时期高职院校实施毕业生外派就业的意义,并从外派劳务培训组织体系、培训师资和实训条件建设、对外劳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三个方面探讨高职院校建立外派劳务培训体系的路径。

关键词:高职院校;劳务外派;就业

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四个重要途径。国际劳务市场人才输出是通过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实施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是通过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劳动和技能服务来赚取外汇的一种出口形式。从国际劳动力的流动看,仅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劳动力缺口就达6000万人。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外籍劳工达8000多万人,全球每年流动劳务约3000万至3500万人。[1]从近几年我国对外劳务的发展数据看,对外劳务输出的势头不减。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在外各类劳务人员达到102.7万人,同比增长2.1万人。[2]我国对外劳务总体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因此,高职院校毕业生劳务输出仍旧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对经济转型乃至高职教育国际化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高职院校实施毕业生外派就业的意义

(一)从经济转型发展来说,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外向型人才保障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不仅明确了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同时将指引中国经济实现新的增长点。近年来,我国对东盟的生产投资逐年递增,对中亚的工程承包数量巨大,以“中国高铁”为代表的中国制造业在各国打开市场,这一切为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通过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劳务三种形式。后两者是传统劳务输出的主要途径,如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承包中的建筑工外派、船员外派、对德厨师输出、对日实习技能生等等。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施,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增多,今后职业院校学生境外就业的途径逐步转向我国对外投资企业,因此应培养适应我国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这主要涉及一线生产型技能人才、企业的基层管理者、营销与商务人员。将来服务和支撑“中国制造”打遍全球市场的必定是一大批具有高素质、高技能型的国际型人才,因此对外劳务服务对象的重心改变了,从单一服务境外企业,为境外雇主服务,逐步延伸到中国企业在海外生产经营的单位,直接为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服务。

(二)从产业发展来说,这是服务外派劳务产业转型发展的需要

对外劳务产业的转型发展,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劳务输出由单一向境外外资企业输出,逐步拓展向境外中资企业的劳务外派;另一个是外派劳务的产品结构调整,输出的劳务产品层次,由低端向高端转型。

根据2013年10月《商务部关于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外雇主包括在国外依法注册的中资企业或机构,劳务合作企业向这些“国外雇主”(即对外投资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外设立的企业)开展劳务外派也属于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因此培养适应我国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在国外依法注册的中资企业或机构服务,是新时期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劳务市场人才输出的新途径。大量对外投资的中资企业需要派遣一线技术骨干、管理营销人员在投资对象所在国,这些技能型人才需要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各种岗位技能,需要从高职院校中培养获得。

其次,国际劳动力市场中,由于劳动力价格等因素,脏苦累的低端劳务逐步转移到东南亚一些不发达国家,中国劳动力中愿意从事低端外派劳务的比重逐年下降,发展中高端劳务成为劳务外派企业转型发展的当务之急。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国际劳务市场正在形成以技能型、知识型等中高端劳务为重点的多层次、多行业的劳动力需求结构。[2]技能型、知识型的中高端劳务业务成功的关键在于高素质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和获取离不开高等院校。[3]因此,高职院校的劳务输出人才培养,对于劳务产业的转型发展意义重大。

另外,我国东西部地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欠发达地区的贫困现象依旧存在,劳务产业要向欠发达地区转移,通过“劳务经济”带动欠发达地区的脱贫。“十三五”期间,我国要解决贫困县的“摘帽”问题,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要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也可以通过校际对口支援的方式,为西部地区培养高技能劳务人员,通过对外输出获得较高收入,以实现脱贫。

(三)从职业院校角度看,毕业生外派就业有助于推动高职教育的国际合作

我国高职院校开展国际合作,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国际合作本身并不是高职院校的目的,如何以国际合作为契机,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才是国际合作的要义所在。高职教育的国际合作,从简单照搬到借鉴学习、实现本土化、再到总结中国特色向外输出,由输出劳务人才到输出职业教育与培训,实现了质的飞跃,而毕业生的外派就业则是国际合作一个不可缺失的起点。

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近年来立足涉外护理专业建设,面向欧美养老机构培养护理、养老的技能型人才,通过与国外养老机构的合作办学,吸收了先进的护理技术、管理理念,借鉴国际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将许多国际通用的课程资源直接运用到涉外护理的专业建设,而这些在国外卫生、养老机构外派就业的毕业生回国后则成为国内涉外护理领域的佼佼者。

高职教育国际合作的高层次形式,就是接受境外培训生,为国外企业培养人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近年来立足国际海员培养,为中国航运企业“走出去”服务,自2004年至今已向国内外航运企业培养了3000多名国际海员,专业建设水平得到各国船东的认可。在此基础上学院与香港东方海外货柜有限公司共建东方海事学院,成为香港航运企业的国际海员培训基地,甚至伊拉克等国的船东也将高级船员培训安排在该学院进行。

从培养输出劳务人员到招收国外“留学生”、“培训生”输出培训项目,从单纯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演变成输出职业教育资源,毕业生外派就业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发展。

作者:孙峰

第3篇: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 要]针对目前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分析了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的体制问题、劳务交流中的信息不对称、行业秩序混论、培训管理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并就相应问题从政府强化服务观念、建立劳务外派与引进的信息网络、确定行业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健全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劳务外派 引进 存在问题 对策研究

当前,随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国际劳务合作的发展步伐日益加快,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工作的各项机制不断完善,各种配套设施也相继建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管理体制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国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认识和分析我国外派与引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体制问题

我国目前有两个部门负责管理我国的对外劳务外派与引进。一个是商贸部下属的中国对外工程商会,另一个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由于劳务外派由商贸部和劳动部共同管理,多头对外,行政管理要求和标准不能统一,造成正规的劳务外派渠道局面混乱,使不少经营对外劳务业务的企业不得不同时申请两家的经营许可证,目的在于既可以躲避商会管理严格、限制高收费的规定,又可以左右逢源,享受双方外派渠道的各自好处。但是也造成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权威的能够起综合协调作用的部门,造成部门之间分工不够合理,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同时也使层次过多,手续太繁,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时,关卡林立,甚至贻误时机,无法适应国际劳务市场上激烈竞争的局面。因此体制上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的顺利发展。

2.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信息不对称

当前,各派遣企业已经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能否及时有效的获取相关信息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由于自身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和内外两个市场的信息搜索能力的约束,在对信息的研究、开发利用等方面还存在技术和能力的欠缺。目前我国对国际劳务市场的信息获取大多依靠其自身在国外的办事机构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导致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足,信息搜集手段缺乏,必要的信息网络未能健全,不能主动的、有意识地收集信息和开拓市场,难以抓住国际劳务市场稍纵即逝的机遇。

3.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行业秩序混乱

当前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行业经营秩序混乱,违规操作现象突出。一是由于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经营单位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开拓新市场的能力不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们常常置国家规定、行业管理与合同约束于不顾,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和低价竞争等现象十分普遍,行业秩序混乱不堪,严重影响了我国劳务外派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利于我国劳务外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一些境内外不法商人利用国内企业急于对外开展业务、部分劳务人员急于出国挣钱的心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弱点,不通过正规渠道介绍出国劳务,而是以骗取中介费为目的。三是对出境限制条件放宽。公民出国劳务只要申领因私护照,劳务人员出国申办护照不再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配套的管理措施又没有跟上,一些劳务公司逃避政府监管,项目不经审查就向外派遣劳务人员。

4.劳务外派与引入过程中人员培训规范性不足

随着当今国际劳务市场竞争的加剧,对劳务人员素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各国在劳动力交流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国际竞争,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方法就是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派出的劳务人员,多数不懂外语,专业技术单一,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理论知识不足,外派劳务的培训合同制也未健全,各单位在培训劳务人员形式上不规范,内容有多有少,时间有长有短,因此培训出来的劳务人员素质差别很大。有的企业甚至不经任何培训和考核,就将劳务人员派出了国外。

5.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法制存在缺陷

有关劳务交流的事项,我国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因此,劳务人员在申请和在境外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证。当纠纷发生时,无法可依。例如,一些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对劳务人员超额收费;个别外方雇主未能严格履行合同,外派劳务人员在外的生活工作条件恶劣;某些劳务外派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致使外派劳务人员收入降低等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保护。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国之间在生产要素方面也在进行国际间的合理配置。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就如何更好地解决劳务外派与引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政府强化服务观念,对劳务交流给予支持和鼓励

健全劳务交流管理体制,清理目前“多头经营、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坚持市场化运营原则,加紧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首先,成立劳务交流协调机构。这一机构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劳务外派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外经贸部门应制订对外劳务合作的统一方针政策,拟定对外劳务合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使各公司在对外活动中做到统一政策和统一规划。其次,优惠政策措施。对成批引进外地劳务人员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建议按照引进人头给予一定奖励;对缺工企业通过自主招工的新招收部门,建议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并就企业用于劳务引进组织者的补贴可直接计入企业成本。最后,加强政府指导和管理。政府应加快推动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的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外派劳务的管理主体、工作主体、协调部门及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外派劳务的程序、外派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加强对出国劳务签证办理的审查、监管力度,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护照签证办理的审查和监督。

2.建立劳务外派与引进的信息网络,确保内外信息畅通

建立通畅的信息网络,首先,加强国际劳务信息的采集渠道建设、整理、交流、综合利用等机构建设。当前,国际劳务市场变幻莫测,要在竞争中战胜对手,组织更多的劳务出口,必须做到信息畅通。为此,应充分依靠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外经公司驻外机构、境外企业、国外劳务代理商等,建立一个具有搜集、传递、处理、分析国际劳务市场信息的网络,调查国际承包市场状况、掌握各国经济发展动向和趋势、分析国际劳务市场供求情况。其次,在境内外设立一个或多个搜集、研究、整理和传递劳务信息的动态数据库或信息中心。并利用卫星通讯和电子计算机实现彼此的互联和资源的共享,组成一个全国性的乃至跨越国界的,连接我国劳务外派各级主管部门和国外有关机构、国际劳工组织,以及国内外就业介绍机构等单位在内的国际劳务市场信息网络。

3.确立劳务外派与引入的行业规范,实现有序管理

行业规范的确立对一个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规范的管理,有利于行业健康、迅速的发展。首先,拓展劳务交流渠道。大力培育发展劳务中介公司,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为各类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劳务派出与引进服务。其次,加强劳务协作。在中西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紧密的政府间劳务协作关系和劳务外派基地,进一步贴近服务。引导各乡镇、有关部门既招商又招工,构建信息畅通、外派便捷的劳务用工网络体系。第三,加大外派劳务市场黑中介的打击力度。主管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迅速解决已暴露出来的外派劳务纠纷,同时组织排查摸清辖区内的劳务人员数、劳务输入国、经营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等有关资料和纠纷隐患,根据轻重缓急分期解决。外经、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手出重拳,全面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打击和取缔非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让“黑中介”无藏身之所。最后,引进创新方式。设立用工网站,实行网上招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实行媒体招工;与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实行外出招工;鼓励在岗员工回老家动员,实行以工招工;举办劳动力供需双方见面会,实行专场招工,以及订单式、定向式招工等多渠道有效的招工形式,为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4.加强劳务外派与引入中的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与技能

我国应加强劳务人员出国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当前,国际劳务市场对技术劳务特别是高级技术劳务的需求显著增加。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劳务交流的培训,拓宽路子,占领国际劳务市场,改变以普通劳务外派为主的做法,有计划的建设一支懂技术、懂经济、懂外语、有经验的劳务队伍,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档次。同时,要充分发挥出国人员培训中心的作用,对出国预备人员提前进行外语培训、技能培训和国情培训,使外派人员提前掌握简单外语口语、派往国国情和风俗习惯等,提高外派人员的素质。

5.健全有关劳务外派与引进的法规和制度

鉴于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现状,可以设立一些有关劳务外派与引进的暂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劳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外经、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宣传有关外派劳务的法规和政策,印制“外派劳务人员须知”等小册子或相关宣传资料,让劳务人员明确出国的程序和应办的手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维权的方式和途径。应加大对非法出国劳务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分析案件特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瑞典劳动力市场及引进欧盟外劳务.来源:驻瑞典经商参处,2007-05-08 14:23:58

[2]刘辉煌等.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向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J].求索,1999(1)

[3]李赶顺.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及其经济影响[J].世界经济,1999(8)

[4]许辉.国际分工与我国产业桔构升极研究[J].当代财经,1999(8)

[5]孔令秋等.论社会分工和产业结构调整[J].商业研究,2000(4)

[6]郭景璐.以诚信打造国际劳务品牌[J].中国劳动保障,2008,(4)

[7]陈峰.国际劳务市场高技能人才需求对高职教育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2)

[8]张叶烽.当代国际劳务合作走势[J].施工企业管理,2005(6)

[9]王承业.对外劳务合作风险防范对策研究[J]. 国际经济合作,2007,(02)

[10]徐全红.中国劳务外派发展研究[J].经济论坛,2007,(03)

[11]徐娟.西安地区国际劳务输出现状及对策分析.Post By:2009-2-18 9:18:03

[12]陈清.我国对外劳务输出市场分析与对策研究.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11)

[13]我国对外劳务输出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来源:热点讨论,2009-3-10 20:50:15

作者:王焕英

第4篇:外派劳务试卷

安徽省外派劳务综合考试试卷

(七)

外派公司: 前往国家: 姓 名: 工种:

一、 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每题1分,共30分)

1、 旅客上飞机可免费携带随身行李一件,规格为长、宽、高=50×30×20厘米。( )

2、 如果是劳务人员违反了所在国有关规定,引来警方盘查,劳务人员认错后即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

3、 只要外派劳务合同有效成立,合同签约方必须做到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

4、 王翻译在某国工作期间,正值该国政府换届选举,他为表现与雇主的友好,高谈阔论自己对该国换届选

举的看法。( )

5、 疟疾又名打摆子,是由疟原虫经按蚊叮咬传播的传染病。临床上以周期性定时发作的寒战、高热、出汗退热,以及贫血和脾大为特点。(

)

6、 无论在国内外丢失护照,都必须如实向原发照机关、派出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

7、 如触电者紧握带电的电线时,可用干燥木板插入触电者脚下,他的手就会松开电线。( )

8、 在非洲,携带现金较多的外来人员遭到袭击的案件比例大幅度提高。( )

9、 被保险人在境外罹患普通疾病,工伤、地方病都应获得赔偿。( )

10、 严格履行合同是处理好雇佣关系的关键。( )

11、 是否能够圆满履行合同,除技术、能力、知识以外,往往品行、观念、心理等精神方面的因素更是关键。( )

12、 雇主可能因为一些突发原因提出一些合同规定以外的要求,我劳务人员不管其要求是否合理一概想方设法婉言谢绝。( )

13、 中暑者会出现四肢无力、头昏、眼花、出汉、口渴、心悸、胸闷、注意力不集中、面色苍白、呕吐、皮肤湿冷、昏厥、昏迷、抽搐等症状。( )

14、 外派劳务合同是由外派公司制定的,劳务人员即使签字了,也可以不遵守。( )

15、 被保险人在出国保险有效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由被保险人办理索赔手续。( )

16、 雇佣关系是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受法律的保护。( )

17、 外派劳务(研修)人员如果遇到与外国同事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一定要问个究竟。( )

18、 健康的体魄、相应的文化知识和技术水平并非是合格的外派劳务(研修)人员综合素质的完整体现,还应当包括品行、观念、心理等精神因素。( )

19、礼仪的主要内容是:平等待人、言行文雅、表里一致,其中最重要的是尊重别人。( ) 20、为避免给工作带来损失,劳务人员在患有疾病时应坚持工作,不必向领导报告。( )

21、如与外派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公司不解决我的问题我就吵闹,让公司无法办公。( )

22、在境外与雇主发生劳资纠纷时,我首先应与雇主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国内外派公司反映情况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

23、出国劳务人员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其出国需要其家属的大力支持,但当发生纠纷时,应当由当事人与外派公司协商交涉,家属不应过多参与,因为家属对很多情况并不了解,家属的过多参与往往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

24、蔡某是一名装修木工,除了装修工作以外拒绝干任何其他工作。( )

25、疟疾主要的症状有发冷、寒战、发热、出汗、头、腰肌及全身疼痛。(

)

26、赵某等五人通过当地人介绍帮助一当地富商装修新房,每人可获得1000美元报酬,于是该五人集体向雇主公司请假去干装修,这种行为无可厚非。( )

27、王某感觉身体不适,早上未起床上班,没有向领导请假,结果受领导停工处罚,王某不服,认为领导不尽人情,欺负人,和领导大吵了一架。( )

28、性病通常是直接损害生殖器官,最常见的淋病和非淋球菌性尿道炎表现为泌尿生殖系统的炎症,造成小便时尿道疼痛有灼热感,尿道口有粘稠脓性分泌物。( )

29、劳务人员只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管外派企业的权益以及国家形象。( ) 30、在雇佣合同项下,雇员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 )

二、 选择题(哪项正确,画√,或将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1分)

1、登坐飞机经济舱时,托运物品不得超过( )公斤,超重部分另交费。

A.5 B.10 C.20

2、在登机前,有不认识的人请我帮助他携带包裹,我( )。

A.热情帮忙 B.婉言谢绝

3、以下哪种传播途径不属于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 )。

A.血液传播 B.体液传播 C.空气传播 D.母婴传播

4、在境外集体用餐时,不吃( )的食物。

A.不适合口味 B.不洁、变质 C.油腻

5、在境外集体用餐领饭时,应( )。

A.紧着饿了的人先领 B.紧着干重活的人先领 C.顺序排队,礼貌相让

6、外派劳务(研修)合同包括经营公司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合同、经营公司与( )签订的合同和外派劳务(研修)人员和外方雇主签订的合同。

A. 中介人 B.外派劳务(研修)人员 C.中介公司

7、劳务(研修)人员与雇主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主的关系。雇佣关系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规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A.遵纪守法 B.严格履行合同 C.保守国家机密

8、追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违约者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 )。 A.保证金 B.定金 C.赔偿金

9、艾滋病主要损伤人体的( )系统。

A.生殖系统 B.呼吸系统 C.免疫系统 D.循环系统

10、在国外有另一家雇主以高薪聘用你,你( )。

A.可以去 B.不能去 C.可以利用休息时间或请假去

11、在国外时,深夜有人敲门,你( )。

A.立即开门 B.把他赶走 C.问明情况后再做处理

12、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禁吃( ),不吃外形丑恶和不洁之物,如甲鱼、螃蟹等,也不吃已死的动物。 A鸡鞣 B猪肉 C牛肉,

13、埃塞俄比亚人忌讳出门做客时穿( )的衣服,认为这种颜色会给主人带来不祥之兆。在埃塞俄比亚,人们对死者表示哀悼才穿这种颜色衣服。

A淡黄色 B大红色 C白色

14、签订出国合同时我应当( ):

A 公司让签就签,不管内容如何; B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不理解的地方问清楚后再签; C 如我认为不合理之处,坚决不签; D 先签再说,签了也不遵守。

15、在境外与雇主发生劳资纠纷时,在无法协商解决情况下,在请求使领馆帮助时,( ) A使馆必须满足我的要求,否则静坐,罢工; B如使馆能解决我的诉求,我就再提出新的要求; C接受使馆协调解决方案,做出一定让步,尽快化解纠纷;D如解决不了我的问题,我就天天去使馆。

16、如与外派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在自行协商和请求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仍无法解决情况下,我可以( ): A向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投诉曝光; B向合同约定法院提请诉讼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C带家人吵闹,直至解决; D游行、请愿、上访。

17、选择出国外派公司时,以下哪种方法不可取( ):

A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可靠的大公司;B不管什么公司,只要有熟人介绍就行; C选择有外派经营资质的公司; D 选择政府认定的外派劳务基地。

18、登革热主要是通过什么途径传播的?(

) A空气传播

B依蚊

C同用餐具

D接触

19、以下哪个不是有效预防疟疾的方法?(

) A服预防药、打防疫针; B勤洗手 C铲除蚊子的孳生地、杀灭成蚊;D防止蚊虫叮咬

20、外派劳务(研修)人员的素质教育主要是在出国前进行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 )的教育;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我合法权益的教育。

A.思想观念 B.履约观念 C.体制 D.技术能力

21、出国工作,以下哪种态度不可取?(

) A虚心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B技术上不断精益求精; C爱岗敬业,尽职尽责D不思进取,签几年合同就混几年。

22、受到管理人员批评时,应当:(

) A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B必须分清对错; C不承认错误,避免受罚;

D大吵一顿,让他以后不敢批评

23、在境外遇到劳资纠纷,必要情况下可向驻外使领馆请求协助,但应注意:(

) A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B编造事实,夸大困难;

C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争取理解和同情,依合同办事;D不满足要求就示威游行

24、世界各地使用的民用电压大致可分为两种:( )和220V。 A.380V B. 110V C.36V

25、我国外派劳务业务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

) A公安部门; B外交部门; C建设部门; D商务部门

26、外派劳务人员在持续发烧时,应采取的作法是( )。 A.向领导报告,到指定的医院就医 B.避免领导知道,自行投医 C.就近找当地的民间医师询医问药 D.隐瞒病情,坚持工作

27、以下哪种认识是错误的?(

) A外派劳务人员既是劳动者也是我国的友好使者 B劳务人员传递着中华民族对其他民族的感情和友谊;

C只要挣钱,感情友谊与我无关; D在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国民素质

28、以下哪个不利于远离毒品、防止吸毒?(

) A拒绝接触任何毒品; B偶尔吸一点没关系; C避免与吸毒贩毒人员交往;D提高禁毒意识

29、雇主有时候可能因为突发原因提出一些合同规定以外的要求,如临时调整工作或延长加班时间等,只要不是过分要求,劳务(研修)人员应当根据情况( )。 A.给予支持和谅解 B.按合同办事 30、以下哪个不是霍乱的发病症状?(

) A 腹泻; B呕吐; C失眠; D脱水;E肌肉痉挛

三、 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我们常说,初次到国外工作的外派劳务(研修)人员要过好“五关”,它们是:感情关、情绪关、生活关、劳动关、( )。

2、 外派劳务(研修)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 它规定了签约各方的权利、责任和( ),对于签约各 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各方当事人必须在( ) 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4、外派劳务人员要牢记合同特征,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依法捍卫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 意自觉履行合同条款,不做 ( ) 的事情。

5、根据前往国的( )特点、自己工种及劳务合同的期限,准备好自己衣物和日常用品。

6、对外劳务合作中的国外雇主与外派劳务人员之间是一种( )关系。雇主按照合同的规定,向 外派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外派劳务人员依照这一合同提供服务。。

7、 外派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轻则影响到劳务人员个人的工作、( )以及经营公司的经济效益;

重则影响到整个外派劳务合作事业的发展。

8、 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期间,言语行为都关系着中国的形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发扬( )

精神是外派劳务人员最基本的素质。。

9、外派劳务(研修)人员如携带需要申报的行李物品出境,要如实向( )申报。

10、非洲居民多数信奉原始宗教和( ),少数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根据《出国劳务必读》上的介绍,除向经营公司缴纳的部分服务费用以外,还有哪几项费用是应当由出国劳务人员自行承担的?请列举。

答:

2、外派劳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光辉事业,您对此有何认识?请您简述一下外派劳务业务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哪些好处? 答:

答案:

一、 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

21、(×)

22、(√)

23、(√)

24、(× )

25、(√)

26、(× )

27、(×)

28、(√ )

29、(×)30、(× )

二、选择题

1、(C)

2、(B)

3、(C)

4、(B)

5、(C)

6、(B)

7、(B)

8、(C)

9、(C)

10、(B)

11、(C)

12、(B)

13、(A)

14、(B);

15、(C);

16、(B);

17、(B);

18、(B);

19、(B);20、(B);

21、(D);

22、(A);

23、(C);

24、(B);

25、(D);

26、(A);

27、(C);

28、(B);

29、(A);30、(C)

三、填空题

1、(语言关 )

2、( 义务 )

3、( 自愿 )

4、( 违约 )

5、(气候)

6、( 雇佣 )

7、( 报酬 )

8、( 爱国主义 )

9、(海关 )

10、(伊斯兰教 )

四、简答题

1、答:除服务费外,还有下列几项费用须自行承担:①体检费;②培训费;③护照费;④签证费;⑤机场建设费;⑥预防接种费;⑦合同公证费、翻译费等。

2、答:①促进就业;②增创外汇收入;③利于老百姓发家致富;④带动地方经济发展;⑤增进国际交流;⑥互相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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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外派劳务协议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xx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xx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四、各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体检、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提供给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为18-45周岁,熟练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机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男性,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要尽可能满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须安排和组织乙方参加健康体检、出境培训并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若体检或培训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甲方必须向丙方担保乙方在马来西亚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年。

3、甲方必须按每100名劳务配备1名现场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配合丙方对乙方进行工作现场管理,负责对乙方离开工作现场后的管理。

4、甲方负责乙方的后勤保障与管理,甲方应按100人配1名炊事员的标准配备炊事员,炊事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中方炊事员的进、退场费用、准证费用由丙方承担。甲方须按合理的标准提供伙食给乙方,伙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后果,丙方有权干预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权,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甲方向丙方保证乙方办理手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甲方派驻丙方工地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驻在工地,若要离开或更换需征得丙方的同意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按5000rm/次进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参加马来西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丙方职责: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若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担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担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必须向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马币,若乙方没有能力交纳保证金,丙方将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进行扣除, 直到扣满1000马币;在合同期满后,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经甲方和丙方允许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以上

九、

(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6篇:外派劳务合同

外派劳务合同(赴境外劳务人员派遣合同)

(参考版)

甲方: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企业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证书号: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外派劳务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内住址:

国内联系人/与本人关系: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有关管理规定和行业规范、甲方与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1. 甲方对境外雇主的合法性、招聘外籍劳务人员的资格、劳务合作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真实可行,符合中国政府和_________(国家/地区)政府的规定。

2. 乙方对境外雇主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工作内容、工资福利等相关情况已充分理解,技能和身体状况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和条件。 3. 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乙方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务雇佣合同》,期限为_______月(分期签订或一次签订),自乙方抵达_________(国家/地区)之日算起。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向乙方详细真实介绍境外雇主的情况、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合同期限、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情况等有关情况。 2. 组织乙方参加境外雇主的考核,或代表境外雇主对乙方进行考核。 3. 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乙方参加出国前的教育和培训,协助乙方参加有关考试,取得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

4. 安排和指导乙方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务雇佣合同》,并对《劳务雇佣合同》的条款予以详尽的解释说明。

5. 协助指导乙方办理护照、签证、公证、体检、检疫等出境证件手续。 6. 安排协助乙方出入境,确保乙方顺利平安到达境外履约地点。

7.《劳务雇佣合同》履行期间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协助乙方解决与雇主因执行《劳务雇佣合同》产生的纠纷,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发生雇主关厂、乙方伤亡等重大事件时,做好有关善后事宜。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办理出境手续所需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和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因虚假证件和材料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 根据甲方安排,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考试、体检等活动,及时办理有关出境证照和手续。 3. 严格履行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务雇佣合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境外雇主的规章制度,服从境外雇主的安排。履行《劳务雇佣合同》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产生纠纷或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劳务雇佣合同》期满后按时回国,不非法滞留。

5. 遵守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和传统。 6. 遵守我国外事纪律,杜绝有损国格、人格的行为。 第四条 出国费用和服务费

1. 乙方的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国内差旅费等,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自行承担。甲方可预先收取,按实际发生额与乙方结算。

2. 因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策变化、签证拒签等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未能派出的,上述出国费用不予退还。

3. 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总额不超过乙方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雇佣合同》工资总额的12.5%。期限为______个月《劳务雇佣合同》的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 如乙方在《劳务雇佣合同》期满后续约,应向甲方交纳延期服务费每年 元人民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下的责任义务相应延长。

5.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劳务雇佣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的,上述服务费用和出国费用不予退还。

6. 因乙方自身以外原因导致《劳务雇佣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的,甲方按比例退还乙方服务费用。

7. 服务费和出国费用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缴纳,乙方不向甲方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缴纳任何费用。 第五条 工资、福利和劳保

一、工资及支付

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规定的同行业、同工种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最低工资协调标准的,不低于协调标准。

2. 乙方的工资及支付适用以下____的规定。

A. 境外雇主按计时制计算乙方工资。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小时,月基本工资为______,每月___日前支付。正常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____倍计算,休息日及节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_____倍计算。每周工作和加班时间不超过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规定的时间。其他奖金或津贴有___________________。

B. 境外雇主按计件制计算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计件方式详见附件。乙方每周工作和加班时间不超过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规定的时间。 C. 境外雇主按计时制和计件制相结合的方式计算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乙方每周工作和加班时间不超过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规定的时间。

3. 乙方履行《劳务雇佣合同》期间的各种税收,按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二、国际旅费和工作交通

1. 乙方的国际旅费适用以下_______的规定。

A. 境外雇主承担乙方的去程及《劳务雇佣合同》期满后的回程国际旅费。 B、去程国际旅费由乙方垫付,《劳务雇佣合同》期满后的回程国际旅费由境外雇主承担,并报销乙方的去程国际旅费。 C、去程国际旅费由乙方承担,《劳务雇佣合同》期满后的回程国际旅费由境外雇主承担。

2. 乙方的工作交通费用适用以下____的规定。

A、境外雇主免费向乙方提供从住处至工作地点的交通工具。

B、乙方乘公共交通工具至工作地点,境外雇主提供交通津贴,月津贴额为_________。

C、乙方自行解决至工作地点的交通。

三、食宿

乙方的食宿适用以下_______的规定。

A. 境外雇主为乙方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必备生活用品等),费用由境外雇主承担。

B、境外雇主为乙方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必备生活用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月费用为_____。 C、境外雇主统一安排一日____餐膳食,费用由境外雇主承担。

D、境外雇主统一安排一日____餐膳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具备相应的条件,乙方也可自己开伙做饭。

四、劳动保护与福利

1. 境外雇主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 乙方享有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府法定的带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加班待遇。

五、医疗和保险 1. 乙方在境外雇主履约期间因日常疾病、意外伤害、职业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境外雇主承担,但不包括以下费用: (1)牙科、美容费用;

(2)自我伤害或行为不检所造成疾病的医疗费;

(3)任何原因企图自杀,不法行为,自暴于危险下,招惹别人的攻击,滥用毒品,破坏治安之不法行为而导致的疾病与伤残的医疗费用; (4)酗酒、殴斗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5)精神疾病的诊治费用;

(6)乙方隐瞒其出境前已患的疾病,在履约期间病情加重或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2. 境外雇主为乙方办理医疗、人身保险并承担费用。

3. 如境外雇主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等保险,乙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劳务雇佣合同》回国后终止。乙方与境外雇主延长《劳务雇佣合同》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若自行与境外雇主延长《劳务雇佣合同》,或《劳务雇佣合同》期满后未按时回国,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终止权利和义务关系。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或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3.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备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劳务外派人数较多,可与本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情况下再签订集体合同。

第7篇: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合发[2004]63号 【发布日期】2004-02-26 【生效日期】2004-0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商合发[200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

外派劳务培训是增强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境)外工作的适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促进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工作,商务部制订了《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本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外派劳务培训管理,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派劳务培训”是指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对外派劳务人员(含研修生)在出国(境)前进行的适应性培训。

适应性培训是指外派劳务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国内外法律规章教育、外事教育、所在国(地区)风俗习惯和日常语言教育。

第三条 经营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须承担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义务。外派劳务人员应经过培训。

第四条 经营公司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可采取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相关培训机构培训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经营公司应指定专门的外派劳务培训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对培训质量负责,并通过考试检验外派劳务人员是否具备适应国(境)外工作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 外派劳务培训教材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统一编写,供外派劳务人员使用。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委托1家专门机构作为本地区的外派劳务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设立考试点。考试中心或考试点(以下简称“考试中心”)须与培训机构分开。

第八条 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已培训的外派劳务人员到考试中心进行考试。

第九条 外派劳务培训考试试卷由承包商会统一命题,供考试中心使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承包商会负责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合格后,由考试中心向劳务人员发放《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合格证》由考试中心向承包商会领取。

第十一条 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费用原则上应自行负担。

第十二条 外派劳务考试费包含在培训费中。

第十三条 培训费(含考试费,下同)由经营公司向外派劳务人员一次性收取,支付给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经营公司收取培训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示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

第十四条 未通过考试需再培训或再考试的外派劳务人员,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经营公司和考试中心须以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为宗旨,切实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和考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承包商会的协调指导。

第十六条 经营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主要条款中应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1日对本地区的外派劳务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总结,报商务部,抄送承包商会。外派劳务培训检查结果作为经营公司年审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经营公司违反外派劳务培训规定的,按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在外派劳务考试工作中,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考试中心,视情节轻重,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给予通告批评或停止委托其进行考试工作。承包商会可对考试中心在外派劳务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外派劳务培训及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承包商会可根据本办法,制订与外派劳务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及《合格证》相关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原外经贸部制订的有关外派劳务培训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根据双边政府协议设立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或考试中心除外。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8篇:办理外派企业招收外派劳务人员的初审意见函需

提供下列材料

1、外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外派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派企业与外方的合同;

4、我驻外使领馆商参处(室)合作项目确认函;

5、外派企业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承诺书;

6、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

7、外派劳务人员备案表及劳务人员名单;

8、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境外意外保险或保险承诺书;

9、外派劳务人员详细地址及家属姓名、联系电话;

10、如委托他人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交外派企业委托书。

第9篇: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管理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促进外派劳务工作健康发展,县商务局(原外经贸局)整合县内外派劳务机构,依托我校筹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自2010年12月试运行。但由于中心机构尚未批准成立,管理工作暂由作为外派劳务培训机构的职业中专执行,学校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面保障中心的平稳运行。根据省商务厅下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已不能继续执行中心的管理职能。为确保我县外派劳务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下一步的打算汇报如下:

1、重新确立管理主体。省商务厅2011年1月17日下发通知,按照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外派劳务培训机构只负责外派劳务培训,外派劳务招选必须从已设立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进行。因此,应与县商务局协商,重新确立合适的管理机构。

2、学校作为服务中心所在地,为中心提供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中心可以租赁的方式继续在此办公,以月租或年租的形式,向学校缴纳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自理。学校将不再承担中心的管理责任。

3、学校可承接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场所和师资等方面的支持,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

4、由于县商务局领导分工有所变动,井长征副局长不再分管外派劳务工作,由侯辉副局长负责。已与侯局长接洽,具体事宜正在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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