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协议

2022-10-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挂证协议

二建挂靠协议(挂证不挂章)

协议

甲方:(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以下证书和印章注册到乙方使用:

2、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45共4本证书和1枚印章。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上证书和印章用于乙方(★)公司资质申报及年检(★)工程招投标(★),除前列项目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另做他用。

工程招投标中标后甲方不担当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人担当。

二、在甲方建造师注册成功并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即付定金 / 元。乙方每付给甲方以上证书和印章使用费共计元整(大写:整),支付日期为每年的*月*日。

三、以上肆本证书原件存放在乙方,执业印章原件存放在甲方。甲方需要证书时可临时取回,但不能影响乙方使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需要使用执业印章时,应提前5天告知甲方,甲方则应积极配合。乙方使用印章用途仅限于公司资质申报和年检,以及工程招投标,除此之外的用途一律无效。乙方在印章使用完成后3日内应将印章归还甲方。

证书及印章原件的收还以收据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证书或印章遗失或损坏,乙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证书或印章遗失或损坏,乙方负责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为保证以上证书和印章的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组织甲方参加配套的相关学习和培训,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服从乙方的安排。学习和培训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参加有关学习和培训,造成证件印章无法使用或继续注册等后果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证书和印章的正常使用过程中如还需甲方提供其他证明文件的(如身份证原件、职称评定文件原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在使用完成后3日内归还甲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文件丢失,由甲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补办的文件,如毕业证书等,乙方一次性补偿伍万元整。

五、甲乙双方需保证以上证件和印章不在第三方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证件在第三方使用而影响到以上证件或印章在乙方的正常注册使用的,甲方应退出其他证件在第三方的使用。

六、乙方应规范使用甲方以上证书和印章。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以上证件或印章不能重新注册的,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伍万元补偿。如能重新注册,则乙方负责办理重新注册并承担注册费用。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证件或印章被注销的,乙方有权收回该的使用费,如给乙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使用甲方以上证书及印章的所有事项,若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同时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应给予甲方补偿。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去乙方处正常上班,但甲方应尽可能地完成乙方交办的工作,如准时到场参加招投标、参加必要会议学习等。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生活住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另外支付甲方出场费每次300-500元。

乙方使用甲方证件参加招投标应提前通知甲方。如预期某时间段内确有困难,甲方可提前说明,乙方应暂不安排甲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活动。但对已经报名工程的招投标,甲方应保证参加,不得缺席。

八、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注册使用以上证书和印章,或导致乙方损失(包括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付给甲方当年的费用(包括培训费等),直至索赔因其导致的其它损失。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损失,则甲方也有权向乙方索赔。

协议期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解除或变动协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起算。如协议到期但乙方仍有未完成用途的,本协议中使用的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使用期自动延长,但时间不得超过叁个月。延长期报酬参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当报酬行情按月计算,在延长期终止时结清。

本协议期满后15天内,乙方应将以上肆本证书归还甲方,如有延长期,注册证书可待延长期终止后15天内归还甲方。

十、如甲方在合同期间内考取一级建造师,则在取得证书之日起报酬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按合同剩余时间补齐甲方费用。

到期后如不继续签订协议的,双方都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向对方说明。

到期后如不继续签订协议的,乙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甲方办理转注的手续。

到期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签订协议的,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

十一、甲方的社保全额由乙方负责缴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自建设主管部门将甲方执业印章下发到乙方当日算起,乙方应于7日内将印章交与甲方保管。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甲方(签字):

法人或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新版执业药师挂证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

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用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处方审核员,并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西药),以下简称职业药师证。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聘用年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每年工资

元,大写:

元整。协议期满即终止,双方需要续签协议,在原协议到期前两个月协商。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每年的工资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之后每年相同日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工资,每次不得迟于5日。付款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将注册所需证件资料交于甲方,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出具收条给乙方。甲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合10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注册手续,注册完成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职业药师证交回乙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职业药师注册证,若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应及时补办,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负责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间所必须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认证期间需乙方到场,应提前三天通知乙万,以便乙方协调时间。

五、在协议期内,未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职业药师证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就由甲方承担。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甲方应妥善保密保管或协议期满后删除销毁,如因甲方外泄或做其他用途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持证合法经营,甲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包括安全、经济、法律等)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甲方公司注册期间导致乙方的证书被吊销,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方法如下:

职业药师资格证、职业药师注册证被吊销,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若因甲方违法经营导致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需负责,若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需负责一切赔偿。

六、协议期满后,甲方应出具解聘证明、原职业药师注册证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册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文件,不得刁难。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第3篇:建造师挂靠协议(挂证挂章)万工

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发展和乙方创收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将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机电+房建+水利.证号 )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两 年;按乙方成功注册之日起(注册证书上时间为准)满 两 年之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大写: 叁万叁仟 元整 小写:¥ 33000 元每年聘用费,支付方式:壹年一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建造师等相关证件后预付小写:¥ 5000 元定金,在甲方为乙方办理注册成功公示后5日内向乙方扣除定金后支付¥23000元每年的聘用费,以后每年将按此付款日期付款。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乙方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合理使用于办理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开标,资质年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续期等之用。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

2、建造师证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原件和章在协议期限内由甲方保管。如注册证书、注册印章和建造师证原件在协议期限内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

3、甲方承担乙方建造师注册(转注)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参加项目经理B证考试的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

4、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学历文凭等,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通过资质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损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

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证书、执业印章在注册(转注)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否则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转注)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转注)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为乙方成功注册(转注),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册(转注)审核不通过的(非重复注册原因),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

5、履约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时、项目招投标、建造师出场等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否则赔偿因乙方未积极配合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如遇证书年检、建造师出场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

五、其他:

1、若使用乙方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参加项目招投标,需要乙方出场时,由项目部按甲方公司规定向乙方支付出场费。

2、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4、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5、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办法:

1、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建筑行业挂证价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16-18万/2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 2.5万/年

一级注册结构师 16-18万/3年 二级注册结构师 12万/3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34-36万/3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65-70万/3年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34-36万/3年 注册暖通工程师 42-43万/3年 注册城市规化师 4万/年

注册环保工程师 8万/年

注册还评工程师 6万/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 房建 2.5-3万/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 4.5万/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 2.5-3万/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 2.5-4万/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 3-3.5万/年 二级注册建造师 房建 0.6-0.8万/年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 0.8-1.2/年 二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 0.8-1.2万/年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 0.8-1.2万/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 水利水电 1.5万/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建 1.8-2万/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 1.8-2万/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 电力 1.8-2万/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 化工 1.8-2万/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 石油 1.8-2万/年 注册给排水中级职称 1万/年

注册电气中级职称 1万/年

注册暖通中级职称 1万/年

注册园林中级职称 1万/年

注册给排水高级职称 1.8-2万/年 注册电气高级职称 1.8-2万/年 注册暖通高级职称 1.8-2万/年 注册园林高级职称 1.8-2万/年 注册造价工程师 房建 1.8-2万/年 注册造价工程师 机电安装 2.5-3万/年 土木工程师 岩土 10-12万/年

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 10-12万/年 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 10-12万/年 土木工程师 道路 10-12万/年 土木工程师 铁道 10-12万/年 土木工程师 民航 10-12万/年

第5篇:二建挂证不挂章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以下证书和印章注册到甲方使用:

1、土建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土建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土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共4本证书和1枚印章。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上证书和印章用于乙方(★)公司资质申报及年检(★)工程招投标(★),除前列项目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另做他用。

工程招投标中标后甲方不担当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人担当。

二、在甲方建造师注册成功并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即付定金 / 元。乙方每付给甲方以上证书和印章使用费共计元整(大写:整),支付日期为每年的*月*日。

三、以上肆本证书原件存放在乙方,执业印章原件存放在甲方。甲方需要证书时可临时取回,但不能影响乙方使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需要使用执业印章时,应提前5天告知甲方,甲方则应积极配合。乙方使用印章用途仅限于公司资质申报和年检,以及工程招投标,除此之外的用途一律无效。乙方在印章使用完成后3日内应将印章归还甲方。

证书及印章原件的收还以收据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证书或印章遗失或损坏,乙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证书或印章遗失或损坏,乙方负责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为保证以上证书和印章的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组织甲方参加配套的相关学习和培训,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服从乙方的安排。学习和培训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参加有关学习和培训,造成证件印章无法使用或继续注册等后果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证书和印章的正常使用过程中如还需甲方提供其他证明文件的(如身份证原件、职称评定文件原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在使用完成后3日内归还甲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文件丢失,由甲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补办的文件,如毕业证书等,乙方一次性补偿伍万元整。

五、甲乙双方需保证以上证件和印章不在第三方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证件在第三方使用而影响到以上证件或印章在乙方的正常注册使用的,甲方应退出其他证件在第三方的使用。

六、乙方应规范使用甲方以上证书和印章。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以上证件或印章不能重新注册的,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伍万元补偿。如能重新注册,则乙方负责办理重新注册并承担注册费用。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证件或印章被注销的,乙方有权收回该的使用费,如给乙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使用甲方以上证书及印章的所有事项,若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同时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应给予甲方补偿。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去乙方处正常上班,但甲方应尽可能地完成乙方交办的工作,如

准时到场参加招投标、参加必要会议学习等。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生活住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另外支付甲方出场费每次300-500元。

乙方使用甲方证件参加招投标应提前通知甲方。如预期某时间段内确有困难,甲方可提前说明,乙方应暂不安排甲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活动。但对已经报名工程的招投标,甲方应保证参加,不得缺席。

八、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注册使用以上证书和印章,或导致乙方损失(包括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付给甲方当年的费用(包括培训费等),直至索赔因其导致的其它损失。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损失,则甲方也有权向乙方索赔。 协议期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解除或变动协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起算。如协议到期但乙方仍有未完成用途的,本协议中使用的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使用期自动延长,但时间不得超过叁个月。延长期报酬参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当报酬行情按月计算,在延长期终止时结清。

本协议期满后15天内,乙方应将以上肆本证书归还甲方,如有延长期,注册证书可待延长期终止后15天内归还甲方。

十、如甲方在合同期间内考取一级建造师,则在取得证书之日起报酬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按合同剩余时间补齐甲方费用。

到期后如不继续签订协议的,双方都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向对方说明。

到期后如不继续签订协议的,乙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甲方办理转注的手续。

到期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签订协议的,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 十

一、甲方的社保全额由乙方负责缴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自建设主管部门将甲方执业印章下发到乙方当日算起,乙方应于7日内将印章交与甲方保管。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或代表(签字):身份证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土建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印章和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印章注册到甲方,仅用于甲方企业资质办理、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也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或担任项目经理。

二、协议期限于年月日起,期限为一年(按照日历天计算)。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另行签署合作协议书。

三、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1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协议书的金的形式支付。甲方逾期不支付或不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可将证书及印章转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转注册的相关工作并完善相关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办理、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也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或担任项目经理,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始注册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和完善,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甲方承担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协议约定标准的补贴。

3、协议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且承担因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执业印章必须在

印章下发后5天内交还乙方。

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 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因相关资质审核需要乙方赴现场配合,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另外支付乙方500元/天的补贴。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协议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或已到其它公司注册,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协议期内,乙方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执业印章由乙方自行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4、协议期内如乙方如工作需要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如合同期满之际正遇甲方需用证书,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甲方事务终结之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但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补助,补助金额=协议总金额/365天。

五、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费用,或甲方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可将上述证书及印章转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转注册的相关工作并完善相关资料。

2、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吊销或注销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费用外,并在10天内赔偿乙方伍万元作为损失补偿。

六、其他: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费用及各事项应另行签订协议。

4、协议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二级其他专业考试或一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在甲方取得资质证书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及各事项,另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协议书自动解除,双方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5、协议终止后,如乙方要求将注册到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转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不得扣留二级建造师原件及其他资料,并在协议终止后 7天内办理完调离手续,否则甲方应支付3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时间从协议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执业证章由乙方保管。

7、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6篇:福建公务员面试热点:治理“挂证”乱象 推动“放管服”改革

【热点链接】

针对一些拥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等资格的人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热点预测】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此,你怎么看? 【中公解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这项决策有利于解决当前的挂证乱象,值得肯定。

近年来,“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拥有某些行业资质证书的人,把证件挂靠在企业名下,只出证不出工,但还能领取不菲的报酬。还有些单位把“挂证”当成了经营主业,将非法的“挂证”行为公司化运营。这种现象不仅会影响行业管理秩序,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更给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甚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清理打击“挂证”行为的力度,“挂证”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还没有被根治。

“挂证”现象之所以如此难治理主要还是“挂证”背后的双向需求,一方面从挂证人的角度来说,挂证可轻松带来可观的收入,一年可获几万元的利益;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一定数量的持证人员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也能体现公司的实力,同时“挂证”现象也为企业节省了成本。此外,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监管难度大,对于人证分离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治理“挂证”乱象的决策体现政府治理“挂证”乱象的决心,从而有效维护行业秩序和市场公平,此举应予以有效落实。

首先,治理挂证问题应放管结合。对“挂证”问题较为严重的领域,进行调研论证,将那些可有可无的资格证书要求加以取消,做好“放”。而在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领域,设定相应的资质要求有其合理性,应加大“管”的力度。

其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违法成本。行业主管部门应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证”严重的要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主管部门追责,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最后,强化监管。监管部门要对获得资质认证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人证相符。同时也要强化信息公开,鼓励行业和社会有奖监督举报。对监管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督不力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挂证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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