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运行规则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公司资金运行规则

公司资金运行规则

为了有效调度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周转率,保障公司资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一、实行资金进账报告制。

1、凡是公司账户有资金进账,出纳员必须当天口头报告总经理。

2、供销部经理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每一卡货款的到账时间。

二、实行资金出账一支笔审批制。

1、所有需要从公司账户上开支出账的资金,都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才能办理;否则,会计不开票;出纳不付款。

2、采购硅石、木炭、木材和煤、油焦等原材料需要转账支付资金的,必须事先由购销部经理编制计划报送财务室。由财务室主任通盘安排,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会计办理转账手续,最后由出纳到银行转账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

3、采购生产配件、机修五金材料等,必须事先由生产部经理编制采购计划报送总经理审批。采购员在办理采购材料报销时,除了有入库手续外,还要附上总经理批准的《五金材料采购审批单》。才能报销。

采购五金配件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做到即成批量采购节约成本,又不积压、不断档。满足生产和机修需要。

三、在总经理的电脑上设置《公司资金进出账情况表》的专门文件夹。由会计于每月1日、11日、21日向总经理报告每旬公司账户上的资金存量,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四、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1、财务室主任负责监督资金安全运行的全过程。

2、会计负责资金出账的把关工作。做到没有总经理签字的转账一律不以办理。

3、出纳负责现金付款的把关工作。做到没有总经理签字的发票一律不以付款报销。

五、公司管理人员的旅差费报销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2篇: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规则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国家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操作指南》,为确保互助资金项目规范运行,推进贫困村农户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资金为依托,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周转性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项目坚持由市扶贫移民局、财政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监管,村“两委”监督,村互助社组织实施、管理,互助社社员使用,全体村民受益的原则。 互助资金中的财政扶贫资金及其增值部分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社员交纳的互助金归本人所有,互助资金使用权归互助社全体社员所有。

一、 资金使用管理

(一)申请加入互助社的社员必须按照互助社章程交纳100元-500元的互助金。互助社社员交纳的互助资金总额不得少于2万元。

(二)组建互助小组。全村需有不少于50户的农户加入,且建卡贫困户不少于入社农户的50%。互助社社员按自愿、就近的原则,由3-5名成员组成负有连带责任的互助小组,并签订互助联保协议。

(三)互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入社自愿,社内互助;无偿投入,有偿使用;借款申请,社内审批;互助联保,相互监督;产业专用,禁挪他用;有借有还,滚动发展。

(四)互助资金来源 1.财政扶贫资金;

2.互助社农户交纳的互助金; 3.互助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

4.互助资金收取占用费转入公积金的部分。

(五) 互助资金存入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互助金除社员借款、办公费用和发放管理人员务工报酬等正常支出外,不得以其它名目支取存款。

(六)借款对象。组成了互助小组且家庭有生产能力和增收项目并了解接受互助社章程的互助社社员。

(七)借款额度与期限。根据社员交纳的入社资金情况,社员的借款额度最多不超过其入社资金的20倍。借款期限以短期为主,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八)互助社社员借款的户数不得超过全体社员总户数的60%。互助小组内成员借款户数不得超过互助小组户数的60%,还款后轮流借款。

(九)资金占用费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十) 还款方式。实行整借零还按季还款的还款方式,即从获得借款90天后每3个月偿还一次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十一) 借款程序。

1.申请,借款社员须递交借款申请书,内容包括发展项目名称、规模、借款金额、项目实施条件、还款时间、还款办法等,申请人须签名并按手印。

2.联保,联保小组成员为借款社员签字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审查,互助社管理机构对借款社员的借款进行实地审查,确保借款的真实性。

4.审批,互助社理事长应在理事会收到社员借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管理机构成员完成借款审查、审定,理事长审签后放款。

(十二) 互助资金回收。村互助社管理机构应在借款到期前10日内,向借款社员通知应还本金和资金占用费。互助社出纳应将收回的本金及占用费及时缴存互助资金专户,凭银行缴款回单与会计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十三) 借款回收中特殊情况的处理。互助社员借款到期后必须如数归还,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的,依法追究借款社员的责任和联保小组成员的连带责任。

(十四)互助资金收益分配。互助资金本金不能用于分配。借款占用费收入可用于分配,分配方案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分配原则和顺序如下:运行成本: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助,一般不高于总收入的50%;公益金:公益金的比例应不低于总收入的20%;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总收入的10%;公积金:扣除运行成本、公益金和风险准备金后的其余部分全部为公积金,以壮大互助社资本。

二、互助资金退出

(一) 互助资金运转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运转不正常,经整改仍无明显好转的,应进入退出程序:

1.违反《xx国家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指南》规定的原则; 2.互助社没有按章程规定管理和使用互助资金,财务管理混乱;

3.财政扶贫资金到位6个月后,互助资金的借款比例连续三个月低于百分之五十;

4.互助资金的不良借款率达到百分之十五(不良借款指逾期30天和30天以上的借款);

5.互助资金的现值低于财政扶贫资金和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二)互助资金退出原则:

1.如果互助资金发生损耗,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耗按互助资金构成比例承担;因人为因素造成损耗的,由责任人承担。分摊损耗后,按比例退还社员交纳的互助金。

2.如果互助资金没有发生损耗或有盈余,扣除操作成本,退还社员交纳的互助金。

3.剩余的互助资金,原则上经全体村民讨论后,用于本村的扶贫公益事业或其他扶贫项目。对属人为、恶意造成互助资金运转不正常的,市扶贫部门可规定期限保留资金收回权,用于其他贫困村。

(三)互助资金运转不正常,整改后仍不见效,由村委会或互助社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退出程序,由市扶贫移民局、财政局审批,逐级上报至国家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政厅审核备案后执行。

三、单位职责

(一) 互助资金管理相关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财政部门:是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负责互助资金的拨付,负责指导乡镇管理互助资金及账务设立、会计核算、财务等工作。

扶贫部门:是项目实施的指导主体。负责试点乡、村的选择;负责帮助、指导试点村的组织和发动,协助试点村组建扶贫互助社;协助互助社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培训社区管理人员;检查互助社运作过程以及对贫困人口的瞄准和覆盖情况;负责项目外部监测,定期向上级财政、扶贫部门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和监测报告;负责协调、解决互助社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受和处理互助社社员有关互助社问题的投诉和咨询。

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社区互助社项目监管,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参与试点村的选择;协助试点村开展社区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协助试点村组建互助社,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向市财政、扶贫部门提交项目进度和监测报告;协助互助社解决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村“两委”:是项目监督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互助社资金的运行管理。进行社区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建立互助社筹备组;组织村民讨论形成互助资金运作的初步方案;形成互助社章程草案;

村互助社:是项目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农户的入社和退社,办理社员交纳和退还互助金的手续;在村民讨论通过的互助社章程草案的基础上,组织互助社社员讨论制定互助社章程;负责制定互助社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保证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按“贫困优先”原则,保护贫困户、妇女社员的权益;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借款的发放、回收,使用情况、争议仲裁等管理工作;理事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和不定期的会议机制,研究和处理重大事项;定期向乡(镇)或扶贫、财政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监测报告,遇到村互助社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上级反映;定期公示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并向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其详细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指导等。 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及分支机构及时办理贫困村互助资金账户的开设,帮助贫困村做好互助资金相关审批事项的管理。

(二) 各项目村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互助资金,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 互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对项目实施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的,扶贫、财政部门将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并由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公司运行规则

法人治理结构及基本运作规则

四川工商合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及基本运作规则

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运 作

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运作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已制定的各机构的议事规则运行。

(一) 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机构。其权力以股东会决议(或决定)的形式,通过公司董事会进行贯彻和实施。

股东会的决策事项和范围以及决议程序和规则,参见《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 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负责贯彻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决定,并在股东会的授权下、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和管理权。董事会只向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公司内设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董事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以及做出决策提供服务,同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董事会行使监督管理权。

董事会的具体职权范围以及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的程序等问题,参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 监事会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只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其监督范围包括:董事会及董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监事会的具体职权范围以及监事会召开及表决的程序等问题,参见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 总经理

总经理是公司各项事务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决定在公司内的贯彻实施。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同时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总经理的具体职责范围及工作准则等问题,参见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分工及权限的若干规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章责 任

在整个公司运作模式中所涉及的所有管理人员,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以下情况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

(一)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报酬、降低待遇、下调职务;公司也有权将其解聘。具体办法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二)对于玩忽职守,由于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公司除给予上一条处罚之外,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具体标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三)对于利用职务的便利,以权谋私,挪用、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工作人员,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公司财产和获取的非法所得,赔偿公司的损失,并可将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公司追究上述责任时,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直接赔偿或刑事责任,主管或分管负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行政责任。

第五章修改与生效日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会,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订并解释和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授权监事会制订并解释和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自二0一0年三月日起生效。

四川工商合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0年3月日

第4篇:切实规范专项资金运行管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自治州民政局党组书记,我深感这一责任的重大,因为民政局是老百姓的“组织部”,是弱势群体的娘家人。更重要的是民政局人称"小财政",每年掌管着低保金、救灾款及其他专项资金几千万元,同时作为民政人,我们的职责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认真贯彻纪检部门的各项廉政措施,是我的神圣职责。几年来,我们民政局党组紧密结合克州的实际和现状,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夯实基础、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上下功夫,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民政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始终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作为我工作的一条主线。正因为我们党组一班人及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使民政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都收到了好的效果,城市低保工作日益得到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完善,树立了良好的民政形象。我局先后被州党委、政府、纪检委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州级文明单位”、“纪检工作先进单位”、“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纠风工作先进单位”、“提案答复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双拥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特别是2003年严肃查处阿图什市低保违规事件后,受到自治区民政厅在全疆通报表彰并要求各地学习克州的务实作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也得到自治区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一、低保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概况:

1、低保资金:截止9月份,共下拨各县市低保资金1027万元,全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455户、20636人,其中:阿图什市6227人,340万元,阿克陶县5921人265万元,乌恰县6398人,284万元,阿合奇县1991人,130万元,种羊场99人,8万元。人均月保障补助66.6元。

2、救灾救济资金:截止9月份共下拨270万元,(只到位春荒款夏荒款,冬令款年底到位后下拨)。

3、星光计划项目资金:2004年第三批星光计划项目资金共到位130万元,已全部下拨县市,其中:阿克陶县45万元,乌恰县45万元,阿合奇县40万元。

二、低保及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现状和困难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星光计划、救灾救济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作为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操作难度大、困难多,特别是克州经济滞后,困难人口居多,地方配套资金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就更加大了各方面的难度。在低保工作中具体表现在“五多”、“四不到位”、“三难”、“两关系”、“一不满意”即:“五四三二一”。

五多:一是在办理低保中得不到满足的挨骂多;二是工作人员走街串户吃苦多;三是低保户之间明察暗访相互攀比多;四是工作人员受到领导和群众的批评多;五是一线操作人员怨气多。

四不到位:州县两级和街道办、居委会一是人员编制不到位;二是人头经费不到位(低保人均5元落实不了);三是基础设施不到位(街道办、居委会无办公场所,无相应设备);四是工资报酬不到位(基层一些聘请人员工资无保障)。

三难:要求低保人员每周、每月、每季入户三查六对,交通工具有限,下去难;各种关系的干扰把关难;做了工作群众理解难。

两种关系:一是来自亲戚朋友的人情关系;二是来自于各级领导的打招呼,批条关系。

一个不满意:就是做了大量工作,往往得不到领导认可和群众的理解。

三、管理对策及措施

1、党组重视是关键。针对低保及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来自于各方面的阻力和困难,民政局党组一班人近两年先后五次专题研究,十多次召开协调听证会,几十次深入县市、街道、居委会调研。仅2003对阿图什市低保入户调查就达80余天,先后发了三个文件,出了八期信息通报,给区民政厅、自治州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委两次专题上报低保工作情况;抽查低保户3755户,11202人,查看档案7510户,22405人,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432户870人进行了停发或减发,仅去年就节约资金63万元。对阿图什市110名退伍军人发放低保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其中20人不符合规定而享受的全部予以清退纠正,追回违规发放低保金10881元。今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哈拉峻乡原副乡长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等都纳入了低保,经核实,共领取低保金23450元。劳动就业农场三名工作人员,有工资也领取低保金,共领取低保金3915元。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立即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碰头会商讨处理办法并要求阿图什市民政局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挽回损失。

对上述违规情况在全州进行了通报,并就此情况及整改措施一并报民政厅,厅党组专题下文决定在全疆各地州通报表彰同时要求各地学习克州低保工作中的务实作风,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

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30余项,其中包括《社会福利筹集、管理与使用规定》、《克州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星光计划管理办法》、《民政部门政务财务公开办法》、《业务科室量化细化管理办法》等。

2、宣传舆论是基础。宣传舆论是做好低保和其他工作的最关键一环,也是最基础性的工作。城市居民和低保户不了解低保政策,不知道申领程序,对其他专项资金,如救灾款的领取、发放程序、渠道、救助对象,对星光计划项目的使用范围和来源渠道,对农村老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范围不掌握、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影响自己的生活,而且无法协助民政部门进行监督。

同时城市贫困人口纳入低保问题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为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让每一个群众了解低保政策,杜绝申领过程中的优亲厚友、凭条子、靠关系等非正常现象。2003年以来,我局先后采取多项措施,连续两年在全州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低保政策,让群众了解、理解、监督低保工作。

一是在《克孜勒苏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二是印刷民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42300份,其中:《<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250000份,汉文10000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5000份,其他宣传材料2300份。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使大家了解了低保政策,掌握星光项目,救灾对象及各种程序及范围。

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及其他项目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政策。

四是通过各种学习班、培训班进行宣传培训。去年以来在三县一市举办低保等各类培训、学习班12期,参训人员600余人次。

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定期通报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低保宣传工作的重要部分。今年我们主动与财政、公安、经贸、工会、劳动、物价、统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主动邀请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捂、不护,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为低保及其他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保证,加大了宣传力度。

3、加强监督是保证。自治州低保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包括工作人员素质,办公设施的改善都与所要开展的工作不相适应,那么在现在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从源头治理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和“一支笔”签批。规定凡开支在3000元以下的资金由民政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决定,3000元以上资金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分管领导定期向党组通报专项资金使用流动情况,使大家都知道专项资金的来源去向,使用效果等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主要领导、纪检组领导、纪检专干 、会计人员定期下县(市) 亲自了解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有挪用、截留、非专款专用现象 。如阿图什市星光计划项目资金两期投入120万元,按星光项目要求最少80%用于老年活动等场所设施,经民政局联合执法检查后发现,所占项目使用面积未达到80%的要求,责成市局限期调整了所占去的活动办公场所。

四是要求县市局的主要领导定期向州局汇报低保资金、救灾救济款物、星光项目、募办福利基金以及优抚安置在乡老复转军人补助金等使用及流程情况。

五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基层自查和机关指导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抵扣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六是在民政系统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民政重大业务活动,一切财务活动开支均实行公开,让大家都来监督,以增加透明度。

4、用好资金是目的。民政部门所掌管的低保、救灾、星光计划、优抚补助等多种专项资金,每一项资金都关系到社会成员、弱势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困难群众的救命保障,管理使用得当,会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各项事业的发展,管理使用出现偏差,出现问题则涉及人命关天,如果出现贪污、挪用、侵占那将是极大的犯罪。

如何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责任十分重大,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几年来,我主要采取: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道德防线。我的原则是单位用制度约束人,领导用行动影响人。带头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时刻有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自觉意识 。

二是强化班子建设,加强班子凝聚力和自我约束力。特别是建立了双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民政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同大家商量,集体研究,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我。

三是围绕民政业务抓好专项执法监察和量化管理目标。抓党的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设不能离开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更不能离开党的领导。作为党组书记我始终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这一宗旨。我坚持按照制度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8月份在阿克陶县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一些违规,及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及时向全州各县市进行了通报。

在抓专项资金的管理、运行过程中我和我的班子成员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我想只要我们按照四中全会指引的方向,开拓性的开展工作,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那么我的体会就是:预防教育要到位,管理制度要健全,监督机制要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把民政专项资金管好用好,把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第5篇:切实规范专项资金运行管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作为自治州民政局党组书记,我深感这一责任的重大,因为民政局是老百姓的“组织部”,是弱势群体的娘家人。更重要的是民政局人称"小财政",每年掌管着低保金、救灾款及其他专项资金几千万元,同时作为民政人,我们的职责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认真贯彻纪检部门的各项廉政措施,是我的神圣职责。几年来,我们民政局党组紧密结合克州的实际和现状,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夯实基础、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上下功夫,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民政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始终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作为我工作的一条主线。正因为我们党组一班人及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使民政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都收到了好的效果,城市低保工作日益得到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完善,树立了良好的民政形象。我局先后被州党委、政府、纪检委评为“先进集体”、“自治州级文明单位”、“纪检工作先进单位”、“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纠风工作先进单位”、“提案答复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双拥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特别是2003年严肃查处阿图什市低保违规事件后,受到自治区民政厅在全疆通报表彰并要求各地学习克州的务实作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也得到自治区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一、低保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概况:

2、救灾救济资金:截止9月份共下拨270万元,(只到位春荒款夏荒款,冬令款年底到位后下拨)。

3、星光计划项目资金:2004年第三批星光计划项目资金共到位130万元,已全部下拨县市,其中:阿克陶县45万元,乌恰县45万元,阿合奇县40万元。

二、低保及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现状和困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星光计划、救灾救济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作为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操作难度大、困难多,特别是克州经济滞后,困难人口居多,地方配套资金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就更加大了各方面的难度。在低保工作中具体表现在“五多”、“四不到位”、“三难”、“两关系”、“一不满意”即:“五四三二一”。

五多:一是在办理低保中得不到满足的挨骂多;二是工作人员走街串户吃苦多;三是低保户之间明察暗访相互攀比多;四是工作人员受到领导和群众的批评多;五是一线操作人员怨气多。

四不到位:州县两级和街道办、居委会一是人员编制不到位;二是人头经费不到位(低保人均5元落实不了);三是基础设施不到位(街道办、居委会无办公场所,无相应设备);四是工资报酬不到位(基层一些聘请人员工资无保障)。

三难:要求低保人员每周、每月、每季入户三查六对,交通工具有限,下去难;各种关系的干扰把关难;做了工作群众理解难。

两种关系:一是亲戚朋友的人情关系;二是于各级领导的打招呼,批条关系。

一个不满意:就是做了大量工作,往往得不到领导认可和群众的理解。

三、管理对策及措施对上述违规情况在全州进行了通报,并就此情况及整改措施一并报民政厅,厅党组专题下文决定在全疆各地州通报表彰同时要求各地学习克州低保工作中的务实作风,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

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30余项,其中包括《社会福利筹集、管理与使用规定》、《克州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星光计划管理办法》、《民政部门政务财务公开办法》、《业务科室量化细化管理办法》等。

2、宣传舆论是基础。宣传舆论是做好低保和其他工作的最关键一环,也是最基础性的工作。城市居民和低保户不了解低保政策,不知道申领程序,对其他专项资金,如救灾款的领取、发放程序、渠道、救助对象,对星光计划项目的使用范围和来源渠道,对农村老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范围不掌握、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影响自己的生活,而且无法协助民政部门进行监督。同时城市贫困人口纳入低保问题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为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让每一个群众了解低保政策,杜绝申领过程中的优亲厚友、凭条子、靠关系等非正常现象。2003年以来,我局先后采取多项措施,连续两年在全州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低保政策,让群众了解、理解、监督低保工作。

一是在《克孜勒苏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二是印刷民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42300份,其中:《<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250000份,汉文10000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5000份,其他宣传材料2300份。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使大家了解了低保政策,掌握星光项目,救灾对象及各种程序及范围。

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及其他项目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政策。

四是通过各种学习班、培训班进行宣传培训。去年以来在三县一市举办低保等各类培训、学习班12期,参训人员600余人次。

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定期通报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低保宣传工作的重要部分。今年我们主动与财政、公安、经贸、工会、劳动、物价、统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主动邀请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捂、不护,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为低保及其他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保证,加大了宣传力度。

3、加强监督是保证。自治州低保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包括工作人员素质,办公设施的改善都与所要开展的工作不相适应,那么在现在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从源头治理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和“一支笔”签批。规定凡开支在3000元以下的资金由民政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决定,3000元以上资金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分管领导定期向党组通报专项资金使用流动情况,使大家都知道专项资金的来源去向,使用效果等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主要领导、纪检组领导、纪检专干、会计人员定期下县(市)亲自了解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有挪用、截留、非专款专用现象。如阿图什市星光计划项目资金两期投入120万元,按星光项目要求最少80%用于老年活动等场所设施,经民政局联合执法检查后发现,所占项目使用面积未达到80%的要求,责成市局限期调整了所占去的活动办公场所。

四是要求县市局的主要领导定期向州局汇报低保资金、救灾救济款物、星光项目、募办福利基金以及优抚安置在乡老复转军人补助金等使用及流程情况。

五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基层自查和机关指导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抵扣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六是在民政系统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民政重大业务活动,一切财务活动开支均实行公开,让大家都来监督,以增加透明度。

4、用好资金是目的。民政部门所掌管的低保、救灾、星光计划、优抚补助等多种专项资金,每一项资金都关系到社会成员、弱势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困难群众的救命保障,管理使用得当,会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各项事业的发展,管理使用出现偏差,出现问题则涉及人命关天,如果出现贪污、挪用、侵占那将是极大的犯罪。

范文网[CHAZIDIAN.COM]如何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责任十分重大,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几年来,我主要采取: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道德防线。我的原则是单位用制度约束人,领导用行动影响人。带头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时刻有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自觉意识。

二是强化班子建设,加强班子凝聚力和自我约束力。特别是建立了双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民政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同大家商量,集体研究,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我。

三是围绕民政业务抓好专项执法监察和量化管理目标。抓党的建设不能离开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更不能离开党的领导。作为党组书记我始终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这一宗旨。我坚持按照制度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8月份在阿克陶县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一些违规,及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及时向全州各县市进行了通报。

在抓专项资金的管理、运行过程中我和我的班子成员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我想只要我们按照四中全会指引的方向,开拓性的开展工作,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那么我的体会就是:预防教育要到位,管理制度要健全,监督机制要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把民政专项资金管好用好,把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感谢原作者]

第6篇: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

南溪县扶贫办、裴石乡政府:

健旺村互助社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社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

一、 农户退社现象严重

在当初入社时,农户入社积极性较高,经过几年的运行,一部分村民认为占用费率过高,与当地其他金融部门相比有一定差距自认为不划算。还有一部分村民自身就不缺资金,把股金投到互助社,又没有分红及利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就要求退社。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理事会认真进行分析,找到了原因。决定找到其中的骨干分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由他们去给那些正在想退社的社员做工作,其效果一定会好些。二是抓住村社干部及部分入社党员,要求他们以全村的利益为重,站稳立场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二、 出现整借整还与操作指南不相符

经过我们自查,从2008年互助社营业以来,共发生整借整还100笔,涉及金额505100元。整借整还中还未还款19笔,金额68500元(其中三笔为逾期未还,金额6000元)在借款的过程中,产生整借整还的原因:有部分村民觉得借到资金第三个月就开始还部分本金和结息,认为借款搞种植业或者是养殖业,从时间上算,根本还没有结果或出栏、还不起钱。另外一些用于资金周转的农户认为每月来还款结息太麻烦。当时理事会就根据这些现实情况,认为资金库存大也是不符合的,觉得借出比库存要好些,只要拿准借款对象就可以实施。经过自查,我们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不管什么原因和目的,只要与指南不相符的,都不可以操作。认真对待每一借款、严格纪律、维持好操作指南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确保互助社资金安全。

三、 逾期借款性质严重

互助社运行以来,我们都严格审查、检查,认真核对。可还是出现了三笔总数量为七千元的逾期借款,其中一笔是农户借款后,户主得疾病而病故,另外两笔是借款搞养殖,结果牲畜死亡,无法按期归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如果再出现更多的逾期借款,后果将不堪设想。决定将继续追回逾期借款,并在今后借款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把关、认真核对,争取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社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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