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关工委各项制度

2023-07-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级关工委各项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村级关工委各项制度

村级各项制度

村 务 公 开 制 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6、救灾救济、移民安臵款物的发放情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必须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

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党务公开制度

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党和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

1、公开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公开领导班子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的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完成的情况。

3、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公开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5、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6、公开干部选拨任用、奖惩考核的情况。

7、公开组织设臵及隶属关系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8、公开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设岗定职、结对帮扶、流动党员管理、缴纳党费的情况。

9、公开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10、公开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11、党务公开的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长期、定期、阶段、即时四种形式。

12、实施公开后,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

一、村干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统一接受市、乡(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乡镇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做好配合。

二、村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集体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等。

三、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村购臵、供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具清理移交情况;个人拖欠集体款项情况。此外,财务人员还包括财务档案材料的移交情况。

四、村干部离任必须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制度。村干部在审计的基础上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离任。离任后在其工作期间发生的经济问题仍由其自己负责。

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六、审计工作结果必须向群众公布,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七、审计中发现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村民民主理财制度

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

村要成立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二、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对村财务实施监督。 1.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有权检查、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3.有权否决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合理开支。 4.有权监督、检查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 5.向乡镇经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民主理财小组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财活动。 2.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为他人左右、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

3.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要建立民主理财档案并由村报帐员妥善管理。

村务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有效开展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科学实施民主决策,推进村民自治活动健康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制定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

第二条 村民会议是村民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第三条 村民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

第四条 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权力:

(一)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二)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四)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五)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经费筹集办法;

(六)讨论决定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臵方案;

(七)变更或者撤销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八)讨论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村民会议可以分片召开,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

第七条 村民会议召开以前,要做到准备充分,中心明确,解决方案具体,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应接受联户组或所在村民小组选民的监督。村民代表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应当给予撤换;对不能代表村民意愿,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有二分之一(原为三分之一)以上联户组成员或所在村民小组五分之二以上选民联名要求撤换村民代表的,可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递交撤换村民代表请求报告,报告应阐明撤换理由。村民小组应及时召开联户组或村民小组会议,对撤换代表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内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联户组会议应由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所在联户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撤换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同时依法推选本联户组新的村民代表或本村民小组中缺额的村民代表。

第十条 村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积极履行应尽义务。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监督评议、表决、调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具有联系选民、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题可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及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讨论研究议题。

第十五条 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应提前7日把会议内容告诉村民代表,让代表广泛征求所负责联系的农户或村民意见。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充分讨论研究所做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决定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规定,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全体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立卷存档。 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户组成员。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确保村民对村级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如下:

一、询问和质询的主体:本村年满18岁依法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所有村民。

二、询问和质询的内容:本村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收益,各项重点工程财务计划、收益分配计划、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的购建过程、改建、扩建情况;现金、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使用情况;合作医疗、土地延包、扶贫救济、农村低保、粮食直补、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和涉农资金发放等。

三、询问和质询的程序

1、询问和质询的提出。村民可以以口头、书面形式提出;可以具名或匿名提出;可以单独、联名或集体提出。

2、询问和质询的受理。村“两委”对村民以各种形式提出的询问和质询要由村支部纪检委员等专人接待,负责进行记录、呈送、督办、回复,并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同时,可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方便村民询问和质询。

3、询问和质询的答复时限及形式。对村民的询问和质询,村“两委”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在10日内予以答复,对村民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询问和质询,村“两委”要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对具名询问和质询的,要对当事人进行当面答复。每季度一次村务公开后,村民有疑问的,村委必须在10日内召开由全体村民参加的答疑会,给予集中答复。

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是加强对村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形式,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 村“两委”成员。

二、评议内容

1.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是否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加快村级经济发展,推进村级各项事业建设。

3.是否落实好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是否按有关政策处臵集体资产和资源。 5.是否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实行党务公开。

6.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7.是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奉公守法。

三、方法步骤

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或纪委组织,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进行,一般每年一次,分三个步骤进行。

1.自我评价。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是对照检查自身对深化改革、廉洁自律、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代表评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评议,评议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票。

3.综合评价。根据测评票满意率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档。满意率低于70%的为不满意档,连续两年不满意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核,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镇农经站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

1.坚持以带领农民脱贫致富为己任,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严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蚕食集体资财。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丧失原则、办事不公,村务不公开、假公开,愚弄群众。

3.坚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严禁不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擅自处臵、决定村固定资产、村集体资源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坚持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事事为农民群众做出表率。严禁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侵占集体资财和违规承包集体资源,以及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坚持服务群众、体察民情,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严禁脱离群众、对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袖手旁观。

6. 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管理制度。严禁在筹资筹劳上违背群众意愿,突破限额,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7.坚持维护农村稳定,超前发现和解决上访隐患。严禁工作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组织、支持和参与群众上访。

8.坚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严禁不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擅自处臵、决定村固定资产、村集体资源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坚持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发展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上。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以及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 10.坚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严禁搞封建迷信、参与和纵容“达瓦宣教”、等非法宗教活动。

村 规 民 约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为弘扬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规范村民(居民)行为,进一步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各项规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文明富裕的新农村。

2、爱国家、爱集体、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残扶弱,文明处事,礼貌待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争当文明村民。

3、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森林管理法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禁止非法买卖土地,禁止乱砍乱伐林木,做到不违法占地,不违章建筑,不弃耕抛荒,坚持植树造林。

4、严格执行婚姻法和计划生育国策,严禁非法婚姻,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不早婚早育,不计划外生育,不买卖、包办婚姻。

5、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做到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不偷盗拐骗,不敲诈勒索。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树新风,破旧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喜事俭办、丧事俭办。

7、尊老爱幼,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严禁遗弃、虐待老人和子女,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对不尽义务的,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8、爱护公物、自觉保护公共设施,不损坏、侵占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财产,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绿化美化家园,保持良好的村容村貌,禁止乱倒垃圾、污物、废水。

10、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1、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加强管理,保证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运营,保护农村集体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预防集体资产流失,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三资”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

二、村级“三资”具体内容

(一)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等。具体为村集体办公场所及设施、村集体商用房屋、村办企业、及村集体其他资产。

(二)资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交乡镇代管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三)资源包括:集体所有者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者的其他自然资源。具体为村集体土地、林产、水面等其他资源。

三、村级“三资”管理的主体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实行民主经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级要成立由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凡是涉及村集体资产处臵的决定必须由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集体讨论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不能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运作、收益等应当接受村民代表民主监督。

四、村级“三资”的经营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经营性资产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独资经营等方式经营,对实行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三)农民集体所有者的土地,荒山、荒滩等按土地承包经营的有关制度执行。

五、村级“三资”的监管

由乡镇纪委、土地、农经站负责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乡镇纪委、土地、农经部门要把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入和使用等情况,纳入正常的财务检查和责任审计的内容。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村组集体经营收益情况、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村 财 镇 管 制 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有效防止和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村财镇管。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乡镇农经站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

二、完善村级支出“一支笔”的规定,增强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度。

1、凡涉及村级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区财政厅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入帐,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用途、由村会计签字证明、再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支出。

2、涉及国家扶贫或专项资金向乡镇以上单位报帐支出的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审核、计账三分开责任制度。

3、涉及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村支部和村委会及其班子成员一般不直接参与管理使用,但必须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等同国家扶贫资金或专款的办法管理。

三、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乡镇农经站、财政所要保证上级拨付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村级自有资金使用渠道正常畅通。

四、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村社干部或他人借用村级资金,更不允许将村级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

五、取消村级招待费,凡涉及村级公务接待、招待支出,乡农经站一律不予核销。

六、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领导干部行为,保持廉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党支部、村委班子、村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村干部的业务分工,落实好党廉工作职责,签订好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责任考核工作。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政策、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村的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勤政廉政;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群众利益;不准违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拉赞助;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或变相乱收费。

(三)不准在村务活动中收受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吃请活动;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四)不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或收支不记帐、私分公款。

(五)不准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

(六)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或承发包等重大村务活动;不准参与承包本村工程建设。

(七)不准在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重大事项中违规谋取私利。

(八)不准在民主选举中以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拉选票,进行非法组织活动。

(九)遵守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一、村民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

二、积极组织和支持村民发展生产,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三、积极发展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它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四、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全村的社会稳定。

五、宣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依法管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合理开发资源,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六、教育村民努力完成党和政府布臵的种植、征购、计划生育等任务,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七、向上级政府和组织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帐目,接受村民监督。

九、定期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有关事宜,并负责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

十、每月定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村委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规程

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

二、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议,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三、村民会议有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权力,有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和评议村干部工作的权力,有推选村选举委员会的权力,有直接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力,有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权力。

四、村民会议一般是召开户代表会议,如遇人民代表选举、村委会换届和涉及到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员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开会。所做决定由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五、议事形式主要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务公决的方式进行。

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决定。

七、村民代表一年内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八、每次会议召开前,做到会前有议题,中心明确,解决方案具体,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由村“两委”组织实施,其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两委”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两委”干部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报告的重点是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根据村民意见制定新一年的工作目标。

二、村“两委”每季度负责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报告一个阶段以来的工作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凡满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都应参加村民会议,对关系全村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村“两委”应认真听取村民意见,需要改进的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公布于众,并认真执行。

五,村“两委”成员每年年终分别作述职报告,接受村民民主评议,对优秀的村干给予表彰,对连续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应当依法进行罢免或改选。

六、村“两委”报告工作的会议要认真做好准备,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

村干部勤廉双述程序

村干部勤廉双述的主要程序是:

(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有关会议上汇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二)参会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针对汇报情况现场进行询问和质询,并开展民主测评;

(三)村干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现场答复,能解决的当场承诺,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

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工作移交办法

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村只设一个会计,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村支部书记,村长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会计。

三、财务人员上岗时必须经过专业学习或业务培训。村会计变动时必须事先选拔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后备人员培训后上岗。非经考核和培训的其他人员不准上岗。

四、财会人员变动必须申请乡镇经管站办理交接手续。接替人员必须衔接帐目,不得另立帐目。

五、村会计的任免需村支部或村民代表会提名经乡镇经管站站考核,由各乡镇任用。

六、村在职财会人员按上级文件享受职务补贴。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

(1)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发包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村社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一、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和规范村干部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村级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村干部是指由乡(镇)党委下文的村党支部正副职和委员,以及经法定程序选举并由乡(镇)政府下发《当选证书》的村主任、副主任及委员、队长、妇代小组长等相关村级工作人员。

三、引咎辞职是指因个人原因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能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因此对所在单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本人主动辞职的行为。

四、引咎辞职的主体为乡(镇)属各党支部、村委会组成人员、各村民小组组长(社长)、妇代小组长及其他组织的成员。

五、各村以每乡(镇)党委、政府签订的三大文明建设责任状中所规定的任务指标及阶段性工作任务为考核标准,按照各自分工责任进行考核,并将干部考核结果上报乡(镇)纪委。对于确因个人原造成的职责发行不到位或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责任主体,由上级党组织下达诫免通知书,本人提出辞职申请,上级党组织审核后,履行相应规定程序对申请人予以解职。

六、对于因责任主体个人原因失职造成以下不良后果的,责任主体引咎辞职:

1、不遵守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执行组织决定,搞无原则纠纷,造成政令不通,工作涣散,两委班子不团结的主要过失人;

2、不研究本村实际,不寻求发展出路,不关心解决矛盾,造成村级经济发展没有明显成效,农民收入没有明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没有显著改善,工作方法无特色、无创新的村级主要领导;

3、个人作风 不实,不能贴近群众,不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能耐心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造成群体性上访的;

4、不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或班子成员出现侵占、挪用集体资产,造成不良后果的村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

5、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两年受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一票否决的;

6、本村两年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受到上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一票否决的;

7、因违法受到判刑的;

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主体不主动引咎辞职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免职。对于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村村(居)民建房报批程序

1、农村村民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讨论,乡(镇)国土所实地调查,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3、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规划和用地预审,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4、建房户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由乡(镇)国土所会同村委会,按照批准的用地标准及规划要求现场放线定界。

5、房屋竣工30日内,建房户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验收合格的,进行地籍调查,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6、农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一户一宅;

②宅基地标准:使用水浇地、旱地、山坡地均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标准核定。

③必须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所有的土地; ④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房屋外观设计要求;

⑤节约用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⑥申请宅基地的农民没有出售、出租住房的行为。

第2篇:村级各项制度规范

目录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3、村民大会议事规则;

4、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5、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

6、村规民约;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三会一课”制度;

9、为民服务全程代办流程;(参照新户镇新沟村流程)

10、包村领导、住村干部信息公开栏。(要公开的信息包括照片、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2013年12月23日新华社电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将24字核心价值观分成3个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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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总支)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提议原则。村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实事求是原则。村党(总支)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两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木垒县村民议事大会规则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民主进程,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障农牧民主体地位,解决村级组织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村级组织的施政行为,避免盲目决策,减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木垒各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村民议事大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二条 村民议事大会参会范围由乡镇住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片区负责人)、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全体党员组成。

第三条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大会会议。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四老”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在本村从事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享有议事权,但对需要决定的事项没有表决权。

第四条 村民议事大会成员除自觉履行村民代表义务、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外,还应认真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按要求认真参加好村民议事大会的每次会议;

2、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应加强与党员群众的广泛联系,注意听取、搜集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工作和村务工作的要求和意见,主动了解和收集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

3、及时、如实地向村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与村党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5、做好村重大事项、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认真落实和完成村民议事大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议讨论事项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后,召集本村村民代表、全体党员共同审议、决定或通过,主要包括下列重大事项:

1、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2、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贫困户和五保户名单、工作组实施方案、结对帮扶方案等方案的修订完善;

3、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扶贫资金使用、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

4、本村兴修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本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6、本村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7、涉及本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议召开前,在通过村“两委”及村监会负责人提议、党员群众联名提议的基础上,由村“两委”班子根据重要性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开会集体研究确定,初步确定会议议题和方案。所提议题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第七条 村党组织在征得多数议事会成员同意后,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周左右,通知每位议事会成员;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在各村民小组(片区)村民集聚处张榜公布。

第八条 议事会议必须有不少于五分之四的议事会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议事会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各村根据议题需要,一次议事讨论1—2个中心议题,按照村“两委”负责人介绍通报议题→议事会成员逐个评议→达成初步意向→实行表决→形成议事纪要→村监委会督办实施→公示的程序进行。议事过程中,坚持一事一议,有事必议,与会人员人人发言,充分表达个人意愿和群众的愿望,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任何人不得限制村民议事会成员发表不同意见。

第九条 议事会上,村“两委”根据议事会成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对有关工作及时进行调整、完善、补充,需要表决的,按照程序当场决定,获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能通过;不需要表决的,由村“两委”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梳理、答复。每次议事会都由专人记录,议事会结束后形成纪要,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在议事日后的2天内,张贴到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十条

本章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村务决策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村务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水电费收费;计生指标分配;土地征用费补偿;土地、集体资产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臵、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进行定期审查。

四、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耕地保护,村集体土地使用,流转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臵、村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物资使用;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监督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六、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七、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八、保守秘密,遵守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亲自主持开好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班子成员学习会,每季度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每年至少与“两委”成员和普通党员分别开展2次谈心谈话。

2、亲自落实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村级党组织星级化创建活动,严格对照标准抓好日常创建管理,推进工作。

3、每年开展2次党员评议活动,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和处臵力度。

4、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及使用管理,提高利用率,80%以上的面积用于服务群众,围绕活动场所“五个之家”要求进行功能布臵,以村阵地为依托,定期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5、亲自部署落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措施,确保村党组织有钱办事,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实现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

6、带头落实党员创业带富、党员信贷直通车、“四议两公开”、村民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办法,带头履行村规民约。

7、树立问题导向,对本村党建工作问题定期进行梳理,使出具体措施办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限期整改。是软弱涣散党组织的,要紧盯问题不放,亲自抓整改措施落实,确保年内实现整顿转化。

8、带头执行坐班制度,村干部每天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坐班,方便群众办事。

9、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内评优表彰活动。

10、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轮训,实现每次轮训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及村后备干部全覆盖。

11、开展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主题教育活动。

12、每年向党员群众进行1次全年工作述职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每年向乡镇党委进行述职,接受乡镇党委考核。

13、每季度和本村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短信、QQ、邮箱、微信等方式联络一次,同时和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通报本村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流动党员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并记录在案,对接联系做到全覆盖。

1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每2年必须发展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

15、每年必须走访所在村“四老”人员家庭各1次,了解其生活状况;每季度组织“四老”人员召开1次座谈会。

16、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明确培养联系人和锻炼岗位,每年至少要培养1名村级后备干部在村跟班学习。

17、做好每季度的村务、党务公开工作,手机短信平台运行正常,每月信息更新不少于5条。

18、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两委”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9、带头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村 规 民 约 (在xx村2015年第x次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总 则

为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保障村民自治,促进xx村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经济社会发展,把xx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征求村民意见,制定本村规民约。本村规民约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乡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村民与村民委员会

第一条 凡持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均为xx村村民。村民做到爱国、爱疆,爱木垒、爱xx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感恩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不虚报冒领国家的惠农补贴,自觉学法、守法,诚实守信,不拖欠信贷。

第二条 村民代表以户为单位,每十至十五户推选产生一名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殊重大事宜可随时召开。村民有权听取、审议和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二)本年度财务收支予决算报告;

(三)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开支;

(四)集体资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及收益情况;

(五)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

(六)其他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对全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村民委员会应即使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乡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及时,村民对公开事项提出的意见应及时予以答复。

第七条 村民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学习和各项公益性活动。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八条 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按季度对村的财务收支进行民主监督,对原始凭证逐章审查;并将监督情况向村民公布。

第九条 村委会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年初由村班子对当年的收入、支出、主要资金使用等项目作出预算,编制计划、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二)每半年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对年初的财务预算作适当的调整。

(三)村委会年终进行收支决算,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全年收支情况。

(四)村委会按季度逐户发放以村务、党务、财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明白卡》,并征求群众意见。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十条 村民应当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各项活动,自觉搞好门户联防,人人关心安全防范, 自觉创建“平安家庭”。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村委会办公室、村民家中起哄捣乱、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不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设臵障碍,不损坏、移动指示标志。不得损坏村组道路、渠道、不乱扔杂物,保持渠道畅通,违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原状,造成损害的作价赔偿。

第十三条 村民应当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非法宗教和各种邪教活动,远离黄、赌、毒。

第十四条 村民家庭或邻里间发生纠纷,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调解不成的,可向乡司法所申请调解。

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留宿本村农户的,由户主报村民委员会,做好外来人口登记和管理工作。房主发现外来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可疑行迹的,应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村警务室、乡派出所。

第十六条 村民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不得歧视,促使其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第四章 土地管理

第十七条 本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的以外,均属村集体所有。对承包田、自留地、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保护耕地,严禁撂荒、开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村“两委”批准,未取得“取土许可证”的不得在承包田或自留地上取土。 第十九条 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事先写出申请,由村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办理报批手续。建房前,必须就房屋的宅基地与左邻右舍签好协议,才能施工。

第二十条 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和不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建房的村民,其他村民有权向村或上级土管部门汇报,村民委员会应即予以制止施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一条 提倡全村青年男女婚前到县妇幼保健站检查,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婚事俭办,做好计划生育。

第二十二条 村民对寄住本村的外来妇女,发现其怀孕的,应立即向村委会报告或乡计生办报告。

第二十三条 尊老爱幼,保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和家庭暴力行为,不得重男轻女。对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实行邻里守望,相互关爱,力所能及地给予帮扶和照顾。

第二十四条 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五条 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六章 牲畜管理

第二十六条 村民应当将所有牲畜进行圈养,避免牲畜啃食庄稼、树木等。自觉开展科学养殖,自觉配合畜牧部门的牲畜防疫工作,并如实上报牲畜防疫的详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 村民不得将外村牲畜带入本村进行牧放,造成草场超载。村“两委”每年五月至九月,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村草场牧放进行牲畜清点。

第二十八条 圈好看好牲畜是每个村民的职责,不准牲畜毁坏糟蹋集体和村民个人农作物、林木,违者,作价赔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 对于生病的牲畜,不准出卖;对于病死牲畜要按照畜牧部门要求深埋焚烧。

第七章 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 村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平时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柴草不乱放,厕所不乱搭。并养成粪便还田、提高土壤肥力的好习惯。

第三十一条 村民要积极参与义务植树造林,且爱护林木、次生林及灌木,不任意砍伐、焚烧;保护草场、水源,不乱挖、不污染。

第三十二条 自然灾害(大风、大雨、风雪、冰雹等)毁坏的林木,任何人不准哄抢。捡得归还集体的,给予奖励;否则,按照盗伐林木条款处罚。

第八章 落实保障

第三十三条 全体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若有村民违犯,由村委会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1、取消本村给予的一切惠农政策,对已享受人员予以取消享受资格。如:60岁以上人员新农合代缴补贴、帮扶慰问等;

2、在本村民小组或全村公开曝光;

3、不得评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荣誉;

4、不予办理担保贷款或联保贷款。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村地域内的外来人员参照本村规民约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属于村民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臵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过长。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臵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结合实际,讨论制定贯彻措施;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党员奖惩问题;讨论研究群众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组织党员交流思想心得和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四、党课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党员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任务宣传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等。

3.党课要求:(1)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缺席党员要及时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先进典型人物和其他支委担任。讲课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认真做好记录。

第3篇:村级各项规章制度

谷门村党组织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党组织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所在村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谷门村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燕尾服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谷门村经济合作社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三、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

二、第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四、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储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五、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六、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

七、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八、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九、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谷门村共青团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学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活和工作岗位。

谷门村妇代会工作职责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谷门村老人协会工作职责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

二、自觉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中心任务和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开展工作。

三、关心下一代,参加并指导青少年的有关活动。

四、协助当地政府签订赡养老人协议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和调解纠纷。

五、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关怀和照顾孤寡病残贫困老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七、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谷门村民兵连工作职责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完成民兵整组任务。

二、组织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选送优秀青年参加征兵体检,并负责预审对象的病史调查和兵役义务费收交工作。

三、选送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的青年民兵参加军事训练,解决好民兵训练活动的误工补贴。

四、组织民兵进行以国防教育为主的政治教育。

五、发动发兵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和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

六、整理、修改、保管民兵预备役资料。

七、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谷门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经常向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各类纠纷发生。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负责形成调解协议,督促双方自觉执行。

四、积极协助政府和司法部门搞好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五、对本村民间纠纷及处理、调解结果,要认真登记备查。

六、经常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汇报工作。

谷门村治保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安机关,向群众进行提高革命警惕性和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

二、协助公安机关,发动和组织群众进行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故的“四防”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三、揭发、检举刑事犯罪分子,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敢于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现行犯,组织力量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五、发生案件后,要认真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协助公安机关切实抓好除“六害”禁赌工作及公共场所、重点地段的治安管理。

七、加强对“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

八、及时有力地处理好重大治安隐患。

谷门村村务民主决策制度

村务实行民主决策。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必须坚持先组织村民委员会、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村务决策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村重大村务决策的初步方案由村党组织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其他村级组织提出的,必须经村党组织研究同意。

二、召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

三、需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事项,原则上先在党员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讨论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村重大事务包括: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规划。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团组织、妇代会、民兵连、老人协等会班子成员以及村计生服务员、财务报帐员等其他干部的拟任人选。

三、由村财务支付的村干部补贴的发放。

四、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招标承包方案,村经济实体、集体土地、等的招标承包经营。

五、学校、道路、农田基本建设等村务公益事业的经费筹划和建设招标承包方案。

六、村庄规划、宅基地的使用和分配。

七、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和使用。

八、村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工作。

九、村民普遍关心和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谷门村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凡属村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以党组织委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能计算入票为数;须报上级党委批准,要按程序报批。

三、对突发性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可临时处置,并及时向党组织委员会报告。

四、村党组织委员会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研究本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思路;

3、研究事关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4、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建设

第4篇:村级阵地使用管理各项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一、美化、绿化,创造洁净卫生的工作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良好精神面貌的具体表现,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卫生工作的监督、落实。

二、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卫生由社区干部打扫或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打扫(冬季要及时清理积雪),保持清洁、卫生、有序的环境。

三、院内、室内花草树木由社区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修剪、施肥、灌溉、防冻等养护,及时清除杂草、杂物,预防病虫害。

四、任何人不准在院内、室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等垃圾、杂物,乱倒污水。

五、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室内外随意悬挂、张贴制度、标语、横幅、宣传画、公告、通知等;任何人不得在公共设施上乱贴、乱写、乱涂、乱画。

六、任何人不得占用院内、室内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或从事私人生产经营活动。

七、任何人不准将家禽、家畜等带进院内、室内,更不能在院内饲养家禽、家畜。

八、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党支部、社区委会给予处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损失的,由违反规定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会议室使用制度

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会议室的管理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负责,各类设备、设施指定专人维护、管理。

三、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四、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用餐、乱扔杂物等,保持会议室干净卫生。

五、会议组织人员开会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桌椅摆放整齐,保持明亮整洁,电路畅通,以备下次会议使用。

六、爱护公共财物,会议室所配备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不得将会议室的物品随意搬至他处,如有损坏、丢失,应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

七、有关组织借用会议室,须经社区党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值班制度

一、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社区党支部、社区委会应高度重视,经常加强安全、防火、防盗等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和防火、防盗意识。

二、按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安排值班,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担负起责任。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值班时认真检查室内外设施是否安全,定期巡逻,高度警惕,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汇报。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严禁擅自脱岗、离岗、漏岗、酗酒。

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以便及时安排人员更替,不得无故不参加值班。

六、值班人员因失职、违反纪律造成事故、损失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视情况严肃处理。

3 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文化娱乐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严禁从事赌博、封建迷信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活动者应注意公共形象和自身形象,患传染病者禁止入内。

三、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不得酗酒滋事,打架、斗殴。

四、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五、不得随意搬动文化设施、器械,未经许可不得搬到室外。

六、活动者要爱惜室内一切用品及设施,不得在书籍、报刊上乱写乱画,在桌面、墙面乱刻乱划,如有损坏,按照规定赔偿。

七、书籍、报刊借阅必须经过许可,遵守借阅制度,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照规定赔偿。

八、室内应注意消防安全,活动者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严禁在室内吸烟。

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在社区居委会和县医院及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做好各类相关资料的统计和报告。

三、负责辖区内的疾病预防、妇幼工作以及常见病的诊治和危重病人的转诊。

四、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五、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工作。

六、做好社区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七、开展对群众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

第5篇:镇关工委各项制度

关工委学习培训制度

1、关工委领导成员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关工委主任为学习召集人。

2、要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努力提高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3、对上级关工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指示要及时组织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的用于指导关心下一代的各项工作中去。

4、关工委组织学习根据需要可通知基层关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日常工作的五老人员参加学习、讨论。

5、学习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指导实践。每次学习要做好参学人员登记和学习记录,除规定的学习时间外,主要以分散学习为主。

关工委会议制度

1、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 会议不少于两小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关 工委主任主持。

2、根据需要,关工委召开成员会议可以通知基层关工组 织负责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五老人员参加会议,共同对有 关关心下一代的问题进行讨论,对准备进行的有关活动参与 策划。

3、关工委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重要活动等要提交关 工委会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实行民主集中制,未经会议通过 的,任何人不得以关工委的名义组织实施。

4、班子成员参会前对有关关工工作要认真进行调查研 究,充分做好会前准备,每次会议除对前期工作进行小结 外,要结合实际组织策划一次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关 爱活动。

5、每次例会和临时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所研究的 问题和作出的策划要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督促检 查和帮助指导。

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

1、坚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的各项活动,做到不利于党委和政府大局的话不说,不利于党委和政府大局的事不办。

2、关工委制定各种制度和工作计划事前要征求党委分管负责人的意见,并将制度和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向党委分管负责人汇报。

3、关工委计划主办和参办关爱活动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接受指示和指导,不断修改和完善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党委作口头或者书面汇报。

4、对于涉及到基层关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内容,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较为规范的意见后向党委报告。

5、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工委要认真当好党委政府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当好党委与基层关工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关工委调研制度

1、镇关工委要经常向上级关工委通报本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重要的关爱活动等有关信息,自觉的接受上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

2、加强同上级关工委的沟通联系,主办重要活动时主动向上级关工委报告,请求关工委领导现场观摩指导,根据需要请老领导到场作思想道德和革命传统等方面的报告。

3、积极主动与组织、宣传、青年、妇联、政法、教育、科技等党政有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有关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当好关心下一代的配角。

4、镇关工委与镇学校关工委要经常的保持联系,围绕未成年人教育关爱这一主题共同探讨、凝心聚力,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脚踏实地的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

5、各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地方,是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要帮助指导中小学加强关工组织建设,推动、协调、配合基层关工组织共同开展关爱活动。

关工委工作制度

1、 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关工全局,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动员更多的老同志投身到关心下一代事业中来。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工作中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体现关怀和爱护,做到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知、寓教于助。

3、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实干,在开展爱国主义等教育时要精心准备,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组织策划关爱活动时要讲究实效,不玩花架子,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活动时要讲清道理,不指手画脚摆官架子。

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制定和实施活动计划要根据帮助对象、协作单位和老同志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协商,作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使帮助对象、协作单位和老同志三满意。

5、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固本强基,提高战斗力,提高工作水平。要根据关工委的制度、计划,做到经常性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参与活动与自主承办相结合,一项一项工作抓落实,真正把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到实处。

关工委主要任务

1、积极配合并参与建设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劳动技能、国防知识等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2、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中华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点做好“五失人员”(即失学、失业、失足、失管、失亲青少年)的帮助转化工作。

4、指导并参与各中小学、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努力搞好“老少共建,共建共育”、“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和“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

5、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关工委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

2、文书档案范围包括:各种文件、行文、信函、制度、基础数据等。

3、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和归档要及时、准确,严谨、保密,严禁有重要档案丢失和漏存现象发生。

4、要按科学要求存放、保管档案,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工作杜绝一切隐患。

5、查阅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摘抄完毕立即归还。阅档时,要保证案卷完整无缺,不准拆卷,不准涂改,不准取走卷内材料。

6、做好每年的档案立卷和归档工作。

7、外单位人员查借档案,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办理一定手续。

关工委检查考核制度

为全面、有力地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使其真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特制订本检查考核制度。

1、每年年终都对重视、关心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和“五老”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的内容:凡是关工委安排部署的工作全部纳入检查考核内容。关工委必须重视,全力做好镇关工委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年终总评积累成绩和分值。

3、检查考核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和方法分五项: 第一项:日常工作积累(此项占40分)镇关工委日常参加会议、工作任务完成、材料报表上交、自身建设、“五老”队伍建设管理,教育基地建设等等,逐级进行登记,年终汇入总分。

第二项:日常检查(此项占20分)。镇关工委等领导日常对各村(居)、学校关工委工作进行调研考察的印象,局关工委日常组织的单项工作检查和年终综合检查均记入此项。

第三项:工作总结汇报(此项占20分)。镇关工委每年年中、年末要组织各村(居)、学校关工委进行两次全面工作汇报,并进行评分。再加上日常单项工作汇报,一并记入总评分。

第四项:信息工作(此项占20分)。关工委要不断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及时向上级关工委报送信息,并将报送及采用情况及时上报镇关工委,年终汇总记入总分。

第五项:对于为迎接上级工作检查做出贡献的个人,另行加分。

关工委表彰激励制度

1、注重发现,培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典型。

2、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对在关工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要总结关心下一代一年的工作,并表彰一年来在关工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4、制定对关工委督导评估及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5、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在全镇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

1.受本委主任委托,由专职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日常经费开支报销,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出示手续完整、符合规定的相关单据,由经办人签字,专职副主任审核签批后,方可报销。

2.办公室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根据本委工作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开支预算,指派专人负责报账。活动经费数额较大的,应先上报主任审批。

3.办公室负责本委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的购置、登记、管理和维护工作,所有办公室购买、更新的应先报分管领导同意。

第6篇:关工委各项工作制度

XX学校关工委各项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日常工作有安排,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关工委。

2、经常向学校主管领导和上级关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和指导工作。

3、积极围绕学校党支部任务开展工作。贴进大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每学年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

4、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报和网络媒体宣传关工委工作情况,宣传先进事迹,营造浓厚氛围,激励学校及“五老”个人进一步做好关工委工作。

5、深入学校,深入学生开展调研工作,为学校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6、充分利用学校中心工作、新生入学、重大节日、报告会、座谈 会等深入开展对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二、会议制度

每学期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会议,关研究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召开。

2、每年召开两次全校关工委工作会议,全体关工委委员、“五老”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有关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年初安排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工作。

3、不定期传达学校和上级关工委重要工作和会议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内容,做好宣传与落实会议精神。

三、组织制度

1、校级关工委主任由中心校校长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人,由中心校常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2人,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设秘书长1人,由离退休干部党委书记担任。聘专职人员为办公室主任。原则每三年换届调整一次,必要时临时调整。

2、成立学校关工委领导小组。组

长:林登发(东风镇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高明万

(原东风镇东风小学校长)和卯升铭(原东风镇东风小学教师)成员若干人。

3、对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多给予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照顾,定期召开老同志座谈会,不断提高老同志工作积极性。

四、学习制度

1、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领导小组学习。因故不能出席,履行请假手续。

2、每年组织关工委成员学习上级有关领导讲话及会议精神。

3、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内容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上级关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及“五老”先进典型事迹等。

4、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不定期组织关工委成员学习经验,树立创新观念,更好地做好关工委工作。

五、联系制度

1、加强上级组织保持联系,争取对关工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2、要密切与学校联系。贴近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活动动向,适时开展工作。随时了解青年职工情况,加强交流,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六、表彰奖励制度

1、注重发现和培养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典型。

2、每三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对学校关工委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请示汇报制度

1、每年年末向上级关工委汇报本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2、上级关工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3、坚持日常重要工作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八、经费使用制度

每年学校核拨给关工委的活动经费,经关工委常务会议研究使用,办公室主任负责账目管理,年终向校关工委公示。

九、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办公室专项管理,专人负责。

2、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和归档要及时、准确、严谨、保密,严禁有重要档案丢失和漏归现象发生。

3、传阅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并做好催办工作。

4、做好每年的档案立卷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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