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管护合同

2022-09-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护林员管护合同

护林员管护合同

泗县 乡 (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管护合同书

编号: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办规字〔2016〕171号)及泗县《关于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泗林字〔2016〕89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 特订立如下森林管护合同: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

管护区域为 村 等组,管护面积 亩。其具体林班为: 1.地名 面积 亩, 2.地名 面积 亩, 3.地名 面积 亩, 4.地名 面积 亩,5.地名 面积 亩, 6.地名 面积 亩,

二、管护形式及报酬

1. 生态护林员管护形式为兼职巡查护林,每月巡查不得低于30天(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 管护补助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发放 ,6000元/年。补助资金70%分季度发放生态护林员生活补助, 30%年终一次性发放生态护林员绩效考核补助。生态护林员不享受从事护林员工作的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及相关疾病,一律由护林员自行负责。

三、甲方责任 . 1.组织乙方学习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知识。

2.对乙方森林管护工作进行指指导、监督、检査和考核 。

3.对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护林职责或经考核不合格者, 给予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4.负责给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减轻乙方在巡查护林工作中因发生意外伤害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

四、乙方责任

1.遵守«泗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对重点地块、 名木古树 、 珍稀物种进行重点管护, 发现同题及时报告。

2.依法制止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违规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3.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 4.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

5.制止并及时报告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 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

6.协助做好甲方安排的相关林业工作 。

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16年 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林业局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 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同题,双方协商解決 。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

甲 方(公章): 负责人 (签名):

乙 方(指印):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第2篇:新(护林员)管护合同

编号:

森林管护人员聘用合同

(护林员)

用人单位(甲方):

护 林 员(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制

护林员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护 林 员)姓 名

性 别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全面提升全县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护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管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岫岩县森林管护人员考核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限,明确管护要求。

2、按要求和标准及时向乙方支付管护费,标准为 1200.00元/月,全年金额14400.00元。

3、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按照《岫岩满族自治

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岫岩县森林管护人员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管护区域与面积

甲方将

镇 村

组 亩森林委托给乙方管护。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管护区域包括:国家公益林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省级公益林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小班;

林班 其它 林班

林班

林班

林班

林班

林班

2、管护区现状说明、管护前重点区域照片:3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小班;

3、管护区森林资源图及坐标:

4、工作内容:

⑴、服从指挥听从管理,认真履职; ⑵、认真填写巡山记录;

⑶、依法对管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做好经常性的宣传、巡查管护工作;

⑷、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不受破坏,无滥捕滥猎现象;

⑸、有效制止打柴、放牧、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埋坟、野外用火、毁坏标志设施等行为,避免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森林案件的查处;

⑹、在管护期限内,乙方由于违反《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或由于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个人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三、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从二O 年 月 日起至 二0 年 月 日止。

2、在管护期间内,管护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袖标上岗,由管理部门统一购臵服装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管护期限内,如中央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政策发生变化,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政策变化情况调整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

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林业站备案一份,县森林公安局备案一份,县公益林办公室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护林员管护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

1、 乡(镇) 村 (林班) 小班,小地名

,保护等级 ,利用程度

,面积

亩。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2、 乡(镇) 村 (林班) 小班,小地名

,保护等级 ,利用程度

,面积

亩。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责任与权利

1、乙方必须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生态公益林有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禁止一切人为破坏活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区内珍稀、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实现“五无”,即无盗砍滥伐,无森林火灾,无乱征占用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

2、乙方巡山护林每月出勤应在15天以上,并认真做好巡山记录。若发现破坏公益林资源行为,应尽力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或有关部门。

3、乙方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防范森林火灾,制止各种违章用火行为。若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并立即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4、乙方应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工作,发现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防治。

5、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管护工资 元/年,管护工资与管护绩效挂钩,一月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

三、奖惩办法

1、甲方对乙方护林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未依照本合同履行职责,造成生态公益林资源严重破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乙方管护区域内无发生森林火灾、无盗砍滥伐、无林地侵占、无乱捕滥猎、无发生森林病虫害,护林成绩突出的,甲方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

4、乙方在甲方组织的例会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5、乙方在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被查实未巡山护林的,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6、管护区域内发生一般性毁林案件的,每起扣管护工资l00元,发生重大毁林案件的,每起扣管护工资500元。

四、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4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劳务管护购买合同

附件4:

生态公益林护林购买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个人)( 乡 村 组)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 强化护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公益林护林服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管护服务范围

甲方选用乙方为专职管护人员,管护纳入中央或省级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范围为(包括村、组名称,小班号关键字、面积、四至):

管护服务范围见附件1:1 万公益林小班(宗地)地形图。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指明管辖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责任

1 及要求。

2.制定护林员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对乙方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或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管护义务的,或乙方有其它因素,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管护义务的,甲方可解除服务合同关系。

3. 负责帮助乙方申报报酬,包括服务报酬、服务保障两部分。

服务报酬分基本服务报酬和服务考勤考核报酬两部分。护林员基本服务报酬分上半年(6月30日)、下半年(12月30日)二次发放到位;服务考勤考核报酬按(次年的1 月份)发放。服务报酬由村委会和县林业工作站呈报,乡镇汇总造册报县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局、财政局按时从县级资金专户通过银行直接汇入护林员个人帐户。

护林服务保障包括护林员袖章标识、意外伤害保险。 4.对乙方参与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明确管护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山场座落、四至界线、面积。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工作站向群众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病虫害、防盗及保护生态公益林的意识。

3、对管护的生态公益林进行每日巡查,携带必备工具,做好巡山记录,并及时报告巡查情况。

4、督查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5、预防、发现和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的发生。

6、发现病虫害及可疑病死、枯死林木现象,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

7、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工作站、国有林权单位报告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等情况,协助做好有关森林火灾的处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

8、负责责任区所在地村委会林地流转信息收集和呈报工作。

9、 因生病、出差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履行护林职责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工作站、国有林权单位审核批准后,报县林业局备案。

10、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指导、监督、检查。

11、 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有获得服务报酬的权利。

四、其他

1.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甲、乙双方应在以保护好公益林资源为前提条件下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主管部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4. 附件:管护公益林小班地形图(1:10000)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护林员管护合同

云南省罗平县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保护和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管护合同

编号:01 甲方:长底乡林业站

乙方:姓名 陈云 性别男年龄30身份证号码:530324198312122531 所在单位及住址:长底乡发达居委会坡脚村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保护和建设项目封山育林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合同。

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

甲方将2862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四至界限为东至海林哑口,南至明格笔架山,西至板桥交界,北至新九公路。管护范围包以堵勒村

1、3小班844亩,坡脚、明格村2小班735亩,大海林村

4、5小班1283亩。

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2012年11月1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2012年12月31日终止,管护期为2个月。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限,明确管护要求。

(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封山育林的政策法规。

(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

(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预防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

(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1250元/月。

(八)对乙方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护。

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

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成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二)权利

1.经甲方同意,在不违反森林法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保护和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利用活动。

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

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

(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

(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

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125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底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造成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

(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森林火灾(15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到立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但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

(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可能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故脱岗,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但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

(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按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

(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聘用方(甲方):(公章)

被聘用方(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2年11月1日 云南省罗平县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保护和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管护合同

编号:02 甲方:长底乡林业站

乙方:姓名 马利春 性别男年龄43岁身份证号码:53222619690203251X 所在单位及住址:长底乡发达居委会小发达村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保护和建设项目封山育林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合同。

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

甲方将2138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四至界限为东至板桥镇巨朵交界,南至板桥镇大法郎交界,西至海林哑口,北至新九公路。管护范围包小发达村

6、

7、8小班1938亩,小海子村9小班86亩,新发村10小班114亩。

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2012年11月1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2013年12月31日终止,管护期为2个月。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限,明确管护要求。

(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封山育林的政策法规。

(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

(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预防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

(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1250元/月。

(八)对乙方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护。

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

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成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二)权利

1.经甲方同意,在不违反森林法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保护和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利用活动。

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

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

(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

(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

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1250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70 %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底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造成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

(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森林火灾(15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到立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但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

(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可能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故脱岗,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但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

(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按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

(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聘用方(甲方):(公章)

被聘用方(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2年11月1日

第6篇: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渠县2019 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治止人为毁坏森林、林木行为发生。甲方通过购买管护服务的方式,特聘请      贫困人员为2019 生态护林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管护时间从2019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二、乙方管护责任区:       镇     村,小地名      ,管护面积

亩,林班  号,小班   号。其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管护前林木状况:1、滥伐、盗伐情况    ;2、毁林状况:     ;3、病虫害情况:    ;4、火灾情况      ;5、其它情况:      。

三、生态护林员主要职责

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巡山护林,履行以下职责:

(一) 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二) 对管护区内的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日常

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垦滥牧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

(三)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的任务。

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

(1)全年不得少于180 天巡护,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必须到岗到位巡查,被查到1次不到岗的扣当月管护费50 元,3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解聘,不得续聘;

(2)凡发生森林火灾的,扣当月管护贽300元;

(3) 管护区域内发生异常枯死松树、乱砍滥伐林木、偷拉盗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事件不上报的,发生一次,扣当月管护费200元;

四、待遇:2019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报酬每人每月400元,实行每季度按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后,由自然资源局按期直接打卡到人,严禁由集体和他人代领。

五、生态护林员的考核与督查: 由片区林业站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六、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协议,每年期满后,重新按审定人员名单签订管护协议。

七、当聘用的生态护林员,即使不再取得生态护林员收入,同时其收入也不再低于全省人均贫困收入线时,乡镇或村委会有权单方面解聘,将岗位安排给其他贫困人员。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渠县自然资源局、片区林业站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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