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2022-09-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如何评定?(广东标准)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提交哪些资料?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按往年要求,8月1日至9月15日为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为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市直初级评委日常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时间。10月始为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广东省1998年以来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要求均有不同,具体见《资格条件》),概括有以下几点:

1、思想政治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个别系列另有规定):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3、外语条件。

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符合规定。 4、计算机考试条件。

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网络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是作为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

5、继续教育条件。

从上次晋升至本次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15天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一门公修课。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各专业均不同)。 7.业绩成果条件(各专业均不同)。 8、论文条件。

必须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于每年

7、8月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下列表格: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4、《业绩、证书材料》1份;

5、《证明、证书材料》1份;

6、《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

7、《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8、《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 1、在人事部门领取的上述9份表格。 2、有关证书:

(1)提交计算机考试证书原件;

(2)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外语成绩单原件;

(4)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现有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按目录单要求整理、归类装订齐全,送人事局专技科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有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资历、学历、业绩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者,送评委会评审。

六、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要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通过公示,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整理、填写有关材料,报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要求及办理程序

一、基本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学历要求 资历要求 可申报的职称级别 硕士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中级

获硕士学位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本科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助理级(初级)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中级

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助理级(初级)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中级

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助理级(初级)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中级

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1.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均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中级需4个科目合格、初级需3个科目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2)取得博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资格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4)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

(5)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J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三)职称外语的要求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可在人事网职称政策法规栏目上查阅)的规定执行:

1.申报中级评审需取得B级以上职称外语合格证,个别专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职称外语考试: (1)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

(2)文件规定的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免考职称外语,是以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企

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3.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职称外语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W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B级以上的职称外语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外语一般在每年12月份报考,在第二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布为准。)

(四)工作技术总结的要求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撰写近几年技术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工作总结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要求1500字以上,主要反映申报人在工作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人在工作总结末页落款处签名;

3.在工作总结末页由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注明“情况属实”字样,并提供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当地人事网”的证书查询系统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指南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证书查询系统。

(五)论文的要求:

申报省直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需提交两篇以上(含两篇)的论文论著,论文要求在刊号为CN或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报我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亦按以上规定执行,若提交未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在论文标题正下方和末页落款处签名;

2.在末页由相同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资格或具备中级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的内容包括“论文内容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等字样,推荐人签名,并附上推荐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当地人事网”的证书查询系统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指南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证书查询系统。

(六)继续教育的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并参加公修课的培训考核,由市人事局计划培训科出具《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二、申报评审的流程

(一)申报评审初级职称流程图:

1.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可到市中心人才市场办理)

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登陆当地人事网,点击“职称>>下载中心”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好 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报送市中心人才市场人才管理办公室初审 6.由服务联络点报送人事局职称科

(二)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流程图:

1.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可到市中心人才市场办理)

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登陆当地人事网,点击“职称>>下载中心”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好

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和论文报送中心人才市场人才管理办公室初审

6.由服务联络点报送人事局职称科

四、申报、评审、评审后公示和发证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参加省直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一般为当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参加我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一般为当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二)评审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至12月;

(三)评审后公示: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四)发证时间:一般为第二年的1月份。

第2篇: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评中级工程师的的资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市(厅)级的科研、攻关项目三等奖一项以上;

二、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对企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科研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1项以上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参与和管理过市(厅)级本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建设(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在产品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独立解决过两项以上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及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七、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计量检定或校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八、独立承担某类产品常规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或计量检测工作,正确应用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检验细则,或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产品测试和数据分析工作,制定检测细则,编写相应的测试分析报告,或参加过2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独立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正确提供检验数据;

九、在产品质量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科技信息收集与处理、售后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独立完成任务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能力);

十、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曾总结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经验,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多项重要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

二、参加完成两项以上用于生产实际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三、参加完成两项以上市、厅级单项研究课题;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市厅级以上软课题研究,并为其中一项撰写研究报告。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3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原始件);

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1个)或企业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2个);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在市(厅)行业学术会上发表2篇论文。

第十条破格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荣获市、厅局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者;

(二)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主要贡献者;

(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成绩显著,被评为地市、厅局级优秀厂长(经理);

(四)担任省(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课题、攻关项目成绩显著的主要设计者或技术负责人;

(五)在省(部)级学术杂志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二、符合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属单位或职改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由系列职改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破格评审。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

(三)“专业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第3篇:宁波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仑人〔2010〕22号

关于做好2010工程师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事局下发的(甬人专〔2010〕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0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本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筑、机械、电子、电气、化工、钢铁冶金等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本次申报的资历计算到2010年12月底止,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的2条及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 1)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计划奖、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下同);省厅(委、局)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县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县级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拥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

(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部(委)、省级专业先进工作者;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

(3)为主负责过一次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多次累计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主持开发研制出市级以上新产品,且这些项目或产品已产生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连续主持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此期间该单位或部门技术工作成绩显著,在产品开发、工艺革新、高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或设备管理等方面,成为全市的先进,受到市政府嘉奖;

(4)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含)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含)以上。

(二)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照市人事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10〕69号)文件精神执行。

1.正常申报条件(直接申报、越级申报)

(1)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①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直接申报条件:未达到规定学历,但已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3)越级申报条件: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越级申报工程师资格。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④后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⑤后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2.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含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不满4年,具备以下两条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政府颁发的

一、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含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获市级以上优秀设计奖;获县(市)区级以上标化工程、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地厅级及以上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其他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从事工业工程的,任现职以来负责过一次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多次累计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主持开发研制出新产品,且这些项目或产品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产品开发、工艺革新、高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或设备管理等方面,进入全市的先进行列,受到有关部门认可。

②在建筑行业基层一线工作满10年并取得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含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或担任建筑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相关部门(工程、质量、安全、预算等)负责人满3年。

③从事农业工程的,任现职以来,主持过一次1000万元以上或多次累计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工作;或在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渔业技术和农机具革新、引进、推广等方面,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效益,被市内同行所公认;或在节约能源、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

3.特殊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特殊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2)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获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得发明专利1项,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三、其他要求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外语考核要求

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市经委《关于做好2010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甬经政治〔2010〕55号)要求执行。

(四)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五)公示要求

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公示要求参照宁波市人事局(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申报评审材料时需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确认表。

(六)答辩要求

凡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1份(贴在材料袋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含任期考核材料1套)。

(三)《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五)单位组织填写的《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加盖公章后6份。用A3纸打印。

(六)《论文代表作内容提要》,一式6份。用A3纸打印。《论文代表作内容提要》须与《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起一一对应装订。

(七)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张,做证备用(背面写上姓名,放入单独的一个小信封内)。

(八)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九)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者,需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报市经委评审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越级申报、特殊申报人员,须提供近四年的劳动合同,企业其他类型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劳动合同)等原件,上述材料全部装在单独的一个大信封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到区人事局审核并盖章后,再送到市经委职改部门核对无误后,当即退还申报人员。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装订成二套)。

(十一)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2份。

(十二)发表或出版过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

(十三)破格申报和特殊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特殊)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特殊)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宁波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确认表1份。

(十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十六)申报材料要求书写(打印)清晰、规范,手续完备,装订整齐。各表格式样必须按附表样式填报。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各单位应对申报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材料证件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对原件,由验证人签署姓名及验证时间,并盖上公章后才能上报。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先由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审核,再把资料分别报送到以下相关单位进行受理。

(一)正常申报(直接申报、越级申报)的所有专业资料请报区人事局,联系人:张敏杰,联系电话:86780609,传真:86780587,地点: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1127室;

(二)破格申报建筑类的报区建设局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联系人:李欣玉,联系电话:86781340,传真:86781334 地点: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A1615 ;

(三)破格申报机械、电子、电气、化工、钢铁冶金类的请报工商联秘书科,联系人:俞珊康,联系电话:86780485(传真),地点: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0726。

(四)破格申报园林、绿化类的请报农林局科教法规科,联系人:康岳明,联系电话:86782341, 传真:86782342,地点: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1718。

所报资料均须在9月30日前上报结束,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1、原材料复检 2.1.

1、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1)膨胀聚苯板(EPS) ①执行标准:JG149-2003;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1200×600mm,二块; ④检测内容: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抗拉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2)抹面胶浆

①执行标准:JG149-200

3、JG/T3049-1998;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8kg;

④检测内容: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与膨胀聚苯板);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3)胶粘剂

①执行标准:JG149-2003;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8kg;

④检测内容: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分与水泥砂浆、与膨胀聚苯板);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4)耐碱玻纤网格布 ①执行标准:JG149-2003;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2㎡(试样面积)×3块;

④检测内容:耐碱拉伸断裂强力、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5)锚固件

①执行标准:JG149-2003附录F;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一组20只; ④检测内容: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2.1.2、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1)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胶粉料8.0kg、聚苯颗粒1.0kg;

④检测内容:湿表观密度、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2)抗裂砂浆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8kg;

④检测内容: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3)界面砂浆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8kg;

④检测内容:原强度和浸水压剪粘接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4)耐碱玻纤网格布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2㎡(试样面积)×3块;

④检测内容:耐碱拉伸断裂强力、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5)锚固件

①执行标准:JG149-2003附录F、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一组20只; ④检测内容: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6)面砖粘结剂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5kg;

④检测内容:拉伸粘接强度、原强度和浸水压剪粘接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7)面砖勾缝料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5kg; ④检测内容:拉伸粘接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8)柔性耐水腻子 ①执行标准:JG158-2004;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5kg; ④检测内容:拉伸粘接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9)热镀锌钢丝网

①执行标准:JG158-200

4、 QB/T3897-1999;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2m2;

④检测内容:丝径、焊点抗拉力、镀锌层质量;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10)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①执行标准:GB/T 10801.2-2002;

②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1200×600mm,二块; ④检测内容:导热系数、压缩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11)中空微珠外墙保温材料 ①执行标准:GB/T 20473-2006;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 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10kg;

④检测内容:堆积密度、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⑤检测时间: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2.2 、保温浆料同条件养护试块 ①执行标准:GB 50411-2007; ②验收批次: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每个检验批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③取样规格数量:300×300×30mm,三块;100×100×100mm,五块 ④检测内容: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⑤检测时间:抽样制作28d时送检(同条件养护)。 2.3、锚栓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①执行标准:GB 50411-2007;

②验收批次: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③检查数量:1组为3个样。 ④检测内容:锚栓锚固承载标准值;

⑤检测时间:后置锚固件施工完毕且保温层养护达到龄期后。 2.4、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 ①执行标准:GB 50411-2007;

②验收批次: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③检查数量:1组为3个样。 ④检测内容:粘结强度; ⑤检测时间:粘结材料达到龄期。 2.5、外墙砖现场拉拔试验 ①执行标准:JGJ110-97;

②验收批次:300m2为一组,不足3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且每个楼层不能少于一组;

③检查数量:一组不少于3个样。 ④检测内容:粘结强度; ⑤检测时间:粘结材料达到龄期。 2.6、窗户现场气密性检测

①执行标准:GB/T7107-200

2、GB 50411-2007;

②验收批次: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③检查数量:3樘 ④检测内容:气密性; ⑤检测时间:外窗安装完毕后。

2.7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法检测保温层厚度 ①执行标准:GB 50411-2007;

②验收批次: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 ③检查数量:直径70mm的芯样,3个; ④检测内容:保温层厚度、保温系统的构造;

⑤检测时间: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杜工:您好! 8月28日,我项目组织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需要贵院相关人员签字,现将原件寄至贵公司。

1、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海油质监表2-02),请贵院相关人员在“勘察单位”处签字;

2、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中第2项内容略微调整,原内容为“钻孔灌注桩桩径800mm”,现改为“钻孔灌注桩桩径600~800mm”,请再次签章,如因此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请杜工将签章完毕的以上2份表格寄至我公司,谢谢。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010室 兹宗伟18675258786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部.兹宗伟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第4篇: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附件3.3

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公司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 工程系列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条件、评审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标准中的“工程系列”是指电力工程、工业工程两大类专业。

(一)电力工程专业分七个分支专业,分别是: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建筑工程专业,焊接工程专业(可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机械工程专业及相关的运行与维护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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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物料输送、电厂化学、保温、油漆、防腐、电厂环保、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2.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3.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4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5. 建筑工程专业

包括电厂(燃煤、燃气、风电等)建筑、送变电建筑、民用建筑等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含给排水、暖通、结构、通风、设计、测量、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等。

6. 焊接工程专业

包括从事压力金属容器的制造与安装、承压金属管道的制作与安装、天燃气长输管道的安装、起重机械的制作、非金属管道-2-

的安装及其它金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等有关的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

7. 机械工程专业

包括起重与运输技术,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及其他机械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1. 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行业、企业单位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工业工程专业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科研规划、业务规划、经营计划的研究、论证与评估;企业诊断与经济分析;工程、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生产、施工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新工艺、新技术的设计、论证、评估与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等工作。

2. 设施规划与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含工程项目管理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3. 方法与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与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与控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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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合同管理、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工程结算以及企业定额标准的编制、分析、改进与评价。

4. 生产计划与控制: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生产与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改进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仓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善与评价等工作。

5. 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适用于行业或企业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质量与可靠性的规划与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策划、建立与实施、改进;行业或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质量控制、质量审该、质量教育;质量与可靠性检验;质量与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与评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等工作。

6. 营销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专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经营战略与策略的研究、论证与实施:市场分析、预测、决策的研究与论证;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论证;市场开发研究、论证与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销售的售前或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7. 工业安全与环境: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安全法规、标准、规程及其相应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安全、-4-

卫生与环境的管理;分析、评价并控制危险和有害的因素;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8.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与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与评价;工作激励与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评价、绩效评估与考核;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 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五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七条 外语要求

应取得符合申报级别对应的外语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第八条 计算机要求

应取得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所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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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电力、工业工程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三)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 (五)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 (六)一般地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第十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1. 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或直接参加一般技术难度项目的全过程。

2.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和执行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和规程。

3. 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够创新或改进。 4. 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及总结的能力。 5.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 能组织、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四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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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或二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3.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继电保护、自动化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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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4. 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 (1)掌握水(风)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水电站(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5. 建筑工程专业

(1)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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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焊接工程专业

(1) 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

(2) 能熟练编制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工艺规程(卡)和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能正确的指导施工、解决各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一般科技项目攻关。

(3) 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 能熟悉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如焊接专业应了解机务、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的相关知识。具备担任本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7. 机械工程专业

(1) 掌握起重与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 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与配置工作;或参加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较大起重与运输、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编写大型施工机械的大修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 施工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通过法定检验,无技术责任事故。

(4) 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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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工程类人员应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运用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业工程和现代科学管理的原理、技术和方法,独立完成或作为人中型项目的人员直接参加过一般技术难度、比较复杂的工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四年以上。根据市场需求,在合理配置和利用企业的生产要素,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不产生附加价值的劳动和消耗,确保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安全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1. 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二项公司单项业务与管理规划(包括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二项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2. 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运用区域经济、工程经济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方法,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二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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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运用系统分析和设计的方法,优化投入的生产要素与物资资源,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井通过审批。

③运用物流和物料搬运的分析理论和方法,采用流程图、从至图、相关图等图表,对相当干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流程进行分析,完成过二项总体或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

④根据物料搬运的基本原则,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的设计(或改善设计),能正确选用搬运方式、设备及其他装置。

⑤完成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工程二项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管理和优化及临建工程设计。

3. 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两项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合理环节的改进工作,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或完成一项对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②完成过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两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两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运用数理统计技术,完成过两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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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④完成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成效。

4. 从事生产计划与控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或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计划现场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完成过二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改善项目,取得降本增效成效。

④完成一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的先进方法推广应用工作,对改进施工管理组织和作业条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二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5. 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与分/子公司级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参与编制质保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等)或标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并新编不少于2份或修订不少于3份本专业管理程序,且取得显著成效。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2项企业标准或1项集团公司及以上标准、规范、制度等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12-

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

④参与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3000字。

⑤从事过不少于2个项目的专业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且项目获得省优及以上质量荣誉。

⑥作为QC小组活动的主要参加人,参与解决过不少于2项重要的质量与技术问题,并获得行业及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励。

6. 从事营销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开拓产品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②完成过二项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提出新产品开发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③完成过中等复杂程度产品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参加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解决其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一项开拓新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三项不同类型中等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 从事工业安全与环境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②参与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的工业安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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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提出过一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环境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一项改进或防范措施,并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④参与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查出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与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与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与评价,提出过一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⑥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中、小型项目安全管理,解决过科研或生产中安全工程的较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⑦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具有独立完成和解决安全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潜在危害的能力,具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

8. 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运用组织设计原理,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的组织机构总体方案设计,或完成过二项公司部门或项目的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标准方面的设计等工作。

②正确运用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组织行为学等方面的-14-

原理和方法,完成过二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关的标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一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中的二类人员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二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在直接参加完成的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者:

1. 完成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 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3. 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集团公司(公司)科技进步(成果)奖,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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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提出科技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 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效果。

(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

1. 撰写过本人直接参加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2. 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3. 作为参加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4. 作为执笔者,参加过不少于10000字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

5. 参加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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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基本资历要求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者证明

第十四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五)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六)能组织、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十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电力工程各专业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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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练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18-

电工程或四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工程的系统调试或施工技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二项较复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五) 建筑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建筑工程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六) 焊接工程专业

1. 能熟练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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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编制项目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解决各专业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重要的科技项目攻关。

2. 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能熟练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

(七) 机械工程专业

(1) 熟练掌握起重与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 主持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与配置工作;或负责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重大起重与运输、超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主持大型机械的大修技术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工业工程各分支专业

(一)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的研究与编制,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的研究与编制,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及一项公司单项规划(含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三项公司单项业务与管理规划(含经营计划)-20-

的研究与编制、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④完成过三项公司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四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二)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专业的人员,曾担任过主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三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②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工厂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并通过审批。

③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物流分析和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可行性强。

④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设计,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机械化、自动化搬运系统分析与设计,可行性强。

⑤完成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项目工程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及临建工程设计。

(三)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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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编制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企业经营管理或企业管理工作总体设计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或完成两项对企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②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完成过四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三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③完成过三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的总体设计方案,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三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索赔管理、成本控制、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 从事生产计划与控制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过一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或完成过三项公司性或主要项目的生产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工作;或全面负责完成过三个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在降本增效、管理先进性方面表现突出,并能比较系统地运用物料需求计划(MRP)、精细化管理方法、成本控制定量分析等先进的工业工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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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要组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推进公司信息化。

③完成过三项主要工程的生产现场管理或物资管理综合改善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⑤参加完成三项中等规模以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作和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的专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如参与编制质保大纲、质量手册等)策划、建立、实施的全过程,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分/子公司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建立、实施的全过程,新编不少于3份或修订不少于4份的本专业管理程序,审核不少于3份本专业和/或关联专业管理程序。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3项企业标准或2项行业及以上标准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员、注册高级审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

④参与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8000字。

⑤组织策划并实施不少于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⑥综合分析质量与可靠性信息和提供决策依据等工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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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过2项重要的质量与可靠性问题,并获得公司科技管理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六)从事营销工程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过三项开拓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②完成过三项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直接参加编制过三项新产品开发规划(或计划),或提出过三项新产品开发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③完成过比较复杂、技术密集产品的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参与解决其复杂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二项开拓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五项不同类型比较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七)从事工业安全与环境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过二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

②参与完成过三项公司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

③提出过三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三项改进或防范措施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24-

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参与完成过三项公司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项目,查出了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与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与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两项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公司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与评价,提出过三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⑥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 ⑦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两项公司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全面组织、策划该项目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并主持编写安全技术工作报告,工作成效显著。

⑧主持过公司安全工程领域的检测检验工作,审定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或主持过安全工程领域的专项检测检验方法或技术手段的设计、试验、审核或实施工作。

(八)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的组织结构总体方案设计,包括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等内容,并在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起主导作用。

②完成过三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的全过程。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关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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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三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四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取得显著成效。

第十六条

主要贡献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

1. 完成国家或地方一项大型或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 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

3. 完成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科技进步(成果)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等同科技三等奖)。

5. 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6. 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26-

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作品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 1. 独立撰写过二篇及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2. 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或技术论文。

3. 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4. 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0000字。

5. 主持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单位委托的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火力发电厂

1. 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 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 3. 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风能发电厂

1. 大型:2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200MW) 2. 中型:50~200MW机组(200MW>中型>5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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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型:50MW及以下机组(小型≤50MW)

(三)变压等级

1. 大型:220kV以上(大型>220kV) 2. 中型:220kV(中型=220kV) 3. 小型:110kV及以下(小型≤110kV)

(四)企业规模

1. 大型: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同级以上单位。 2. 中型:公司等同级以上单位。

3. 小型:分(子)公司、公司所属项目部、专业公司等同级单位。

(五) 光伏发电站

一)根据装机容量确定的等级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分类如下: 1. 小规模(100KW以下) 2. 中规模(100KW-1MW) 3. 大规模(1MW-10MW) 4. 超大规模(10MW以上)

二)根据电网接入电压确定光伏发电站的等级 根据国家电网标准的分类如下:

1. 小规模(接入0.4kv~10kv电网的pv电站) 2. 中规模(接入10-35kv电网) 1~30m 3. 大规模(接入66kv及以上电网)

第十九条 本评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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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

水平要求的规定

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相关条款,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需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核发权限

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核发认证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考试成绩与全国通用标准有效的公布单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各省(市、区)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

二、《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的作用

(一)外语

1.证书类别。有三种:

(1)1999年至2005年期间,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共有A、B、C三个等级,分为两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由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部门(含国家电力公司)主办单位签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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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由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下调分数线并核发的、其内容标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符合本省(市、区)……”等字样的《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地方合格证书”。

(2)自2006年(含部分2005年先行试点单位)起,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证明材料为《成绩通知书》,也分为A、B、C三个等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签发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3)自2009年起,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同样有A、B、C三个等级,由国家电网公司印发。

2.考试成绩使用标准。2006年及以后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凡其成绩达到或超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与“国家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例:考试成绩达到A(B、C)级全国通用标准即为A(B、C)级合格,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其与“国家合格证书”,统称为“A(B、C)级通用标准”;凡其成绩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10分(含10分)以内,与“地方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10分(含10分)以内的成绩与“地方合格证书”,统称为“A-30-

(B、C)级时效标准”。

3.有效期。依据考试级别和成绩确定:

(1)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取得标明有效期为四年的A级通用标准,可长期有效;取得标明有效期为三年的B级、C级通用标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系列相应资格级别内可长期有效。

(2)参加2009年及以后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取得的A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取得的B级、C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

(3)参加2006年及以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如考试成绩达到本规定明确的“A(B、C)级时效标准”,其有效期截止日均为考试年第二年12月31日。

4.特殊规定。对于考试年年底前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申报会计、经济、统计、新闻、出版、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图书资料、档案、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到“A(B、C)级时效标准”的考试成绩,可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其有效期截止日为考试年第二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

1.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为终身有效。其4个模块为:

(1)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Internet应用(此项可任选一种)。 (2)Word中文处理、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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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可任选其中一种)。

(3)Powerpoint中文演示文稿。

(4)Visual Foxpro数据库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Access数据库管理系统、CAD制图软件(此项可任选一种)。

2.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本附件第二条第二项第一款所列4个模块中的2个或3个模块《合格证书》的,其有效期为:3个模块,4年(截止日为取得第三个模块合格证书之第四年年底);2个模块,3年(截止日为取得第二个模块合格证书之第三年年底)。

3.取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其有效期为:A级证,4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B级证,3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

(一)外语

1.A、B级,适用于申报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C级,适用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计算机

取得2个及以上模块或A级、B级合格证书,可申报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一)外语免试条件及范围

1.外语考试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

2.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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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

5.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连续在国外学习、工作满2年,或经组织批准连续在国外进修满1年(需提供证明材料)。

8.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

9.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资格。 10.申报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资格。

11.申报各系列初级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 12.军队转业干部和公务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属于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

13.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1)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政府特殊津贴、或省(部)级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的获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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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本专业项目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奖的主要贡献者。

(3)网(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确定(或批准)的“优秀专家人才”(须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和主管单位及本单位开展相应人选选拔工作的制度性文件)。

14.在少数民族和长期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申报者,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可以参照执行当地省级政府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的免试规定(须提供当地省级政府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二)计算机免试条件及范围

1.计算机考试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

2.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非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

4.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资格证书。

5.申报卫生系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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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2012年湖南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时间评定条件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 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 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考试定在9月16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各专业考试大纲可访问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

三、专业设置

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四、考试安排

1.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外的中学或大中专院校。

2.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资格考试考务手册》要求进行。

3.考生于考前1周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9月14日领取试卷,9月17日试卷返回。

5. 考试成绩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五、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六、证书颁发单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网址:;

联系方式:(杨)18874285601; QQ:2218212272

报名地点:长沙市韶山中路(雨花亭北)三万英尺商务楼8栋15F

第6篇:重庆中级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土木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已通过助理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一、助理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

1、已通过助理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

1、已通过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联系老师:帅老师

联系电话:1592297129

4、15213041466

联系QQ:17469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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