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2023-0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幼师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习心得

【摘 要】在《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通过参加此次岗前培训,我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有了一定了解。当然,若要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充分理解和掌握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学习。

【关键词】高等 教育法规 学习心得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学习,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和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目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并且通过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分析,也使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有了清晰的概念。这些法规知识,对于青年教师做好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教育法基础知识

此部分阐述了教育法的相关概念,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从而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 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 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 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5. 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利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传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

从中国近现代来看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的学校是依法成立的有必要财产、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高等学校的法人以学校名义,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够作为主体参与诉讼或仲裁。高等学校属于公益法人,从事以“培养人才、科技开发和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高等学校在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中,可以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利,履行行政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二)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高等学校既然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并具有典型的公益性,那么就是说高等学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超越法律规定权力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负责;教育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社会的监督,任何人从事教育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或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想,身为公办高等学校的一名老师,牢记高校教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杜绝滥用权力,确保认真履行义务,这才是教学之根本,教师立足岗位之根本。

(三)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近年来,诸多与大学有关的案件都与高等学校在行政关系中的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的确定,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1.高等学校法律主体的性质

从本书中了解到,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多重身份。它既可作为行政主体,亦可作为行政相对方。

高等学校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受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合格后才批准成立的。由此可见,高等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是行政相对人。

2.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前面提到过,高等学校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此部分主要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也对当前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制度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师,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和相关法律应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拓展业务知识,提升自身教学知识水平的前提条件。

另外,成人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其具有多方面的职能,能够使没受过教育的人们接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此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校人民教师,必须对高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够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醒自我、夯实基础。同时要兼备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到合格。

作者:李剑

第2篇:新形势下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及解决路径

摘要:幼师生是中国幼教事业师资队伍的主要来源和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幼儿教育的安全性,而新形势下幼师生法规教育中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师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和法律信仰的重塑,需要提升幼教法规教育的地位,更新幼教法规内容,净化法规教育环境,讲究法规教学策略。

关键词: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成因;路径选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幼教法律法规。学前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幼师生作为幼儿教师的主要来源和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当前幼师生的法制教育问题日益突出,致使许多幼师生从法律素养上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及学前教育的未来之需,本文着重探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一、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的原因探析

1.幼教法规教育定位存在偏差。《幼儿教育法规》课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校大多对幼师生法规教育仅从课程的视角来看待,忽视法规教育的德育功能,轻视法规学习的政治教育功能,淡化法律能力和法制精神的培养。同时,在教学实践中,设有幼教专业的师范院校和高职高专的《幼儿教育法规》课从属于德育教育,丧失了自身独立的地位,降低了法规课的层次,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推行法规教育课,往往难以达到法规教育的实效,由此使法规课被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授课教师一般也是由政治课教师担任,不少的法律教师为半路出家,结果法规教育工作很难富有成效的开展。更有甚者,许多三年制的幼师学校和高职高专的幼教专业没有开设《幼儿教育法规》课,或将其由必修课降格为选修课,大多数学生只能在德育教育中零零星星的学习法规知识,很难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更不可能外化为自己的行为。

2.幼教法规的内容和教育考核方式滞后。学校衡量幼师生法律素质高低往往看其掌握的幼教法规知识的多寡,把法规教育看做法律专业的文化教育,《幼儿教育法规》课程侧重于法律术语和概念的释义,法律规则和条文的罗列,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剖析,至于幼教法规背后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及学生应如何形成法制观念却很少提及,另外,教材内容安排上重惩罚轻奖励、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义务轻权利、重法理轻行为等 [1],势必降低幼师生对法规的认同感。同时,传统的法规教育方式偏重于课堂教育,采取道德说教法进行知识灌输,采用大课堂教学或集中讲座形式更难做到因材施教和对学生个体行为的指导,在这种简单粗糙的环境下,学生主人翁意识、参与课堂机会、学习兴趣激发、教与学的互动等往往被边缘化,于是上课为考勤、回答问题凭感觉、作业常抄袭、考试靠划题、考完全忘记,当自己遭遇实际法律问题时则无所适从。

3.幼教法规的教育与法规的实施存在背离。当代的中国社会,法律正在渗透着经济生活的每个细胞,如今的幼师生也受到了经济社会的洗礼和法律的熏陶,关注法律语境的多了,至少可以经常听见“申诉”、“起诉”、“侵犯受教育权”等话题。而她们通过各种途径获知,许多违规幼儿园得不到查处,幼儿教师体罚幼儿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克扣、压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行为处于法律视野之外,幼儿伤害事故因幼儿及其监护人举证困难而得不到赔偿,在校学生权利受侵害因事实上的法律地位不平等而不敢诉诸法律,加之,司法实践中出现“法律斗不过关系”、“法律面前人人难以平等”、“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等异化现象,使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受到严峻的挑战,消解了法律的强大力量和冷落了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抑制了课堂上学生学习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幼教法规教育亲和力的缺失。法规教育仅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教学方式单调、手段单一。课堂教学仅注重法规知识的传授,缺少法制精神的培养;教学方式单一,理论的说教远离鲜活的幼教实际。法规教育侧重于要求学生掌握一些与幼教相关的法律条文,诸如幼儿园、学生、幼儿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大多数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老师讲授的案例总认为“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是故事”,不去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是事故”,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对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发人深省的案例无动于衷,自信自己以后不会做违法违规之事,更不愿想假如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该怎么办?许多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 [2]。

二、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的解决路径

1.着力提升幼教法规教育的地位。法规教育定位于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德育教育,法规教育等同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规教育课,难以达到法规教育的教育性,还将致使法规教育遭受埋没。虽然法规教育与道德教育同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而道德教育侧重于净化学生的内心世界,使其思想和行为合乎真善美的标准,法规教育侧重于规范学生的外在行为,使其行为合乎法规教育政策的要求 [3] 。随着中国学前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深度地涉足幼教领域的各个方面,幼师生如果缺少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必将难以胜任对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加大自己幼教职业的风险。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升幼教法规课程的地位,并切实监督学校的实施,学校(不管是三年制还是五年一贯制)着力将幼教法规作为一门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统一教材,落实学习课时。

2.加快更新幼教法规内容。中国目前学前教育的专门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对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全国性法律而言,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制定时间久远,又有许多疏漏,不能很好地规范学前教育中新关系、化解新矛盾。而且,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大多只是散见于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的个别条款中,规定较为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是时代所需,考虑到立法需要一个漫长的准备和调研过程,政府可先行出台应急性的学前教育法规政策,比如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执行情况列入官员考核范围,明确中国学前教育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划清政府责任,建立健康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时机成熟就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样,对幼师生的法制教育就实现了由“找米下锅”到“有米之炊”的转变。

3.合力净化法规教育环境。首先,学校要营造和谐的校园法制环境。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率先垂范,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身教胜过言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活动安排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是关系到幼师生切身利益的事件,如助学金的发放、奖学金的评比、班级考核量化、评优评先、干部的选拔任用、学生违纪的处罚、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摒弃主观臆断、官僚作风,通过建立和落实校务公开、学代会制度、学生申诉和听证制度,使学生有合适的意见表达渠道,有机会参加到学校的法制化建设中,使他们在校期间养成良好的守法守纪的习惯,为走上岗位后依法执教奠定基础。其次,营造良好的社会(尤其是幼儿园)法制教育环境。社会中的不良现象极易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党政官员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减少职务犯罪,同时加大对其他公民和组织的法律教育。幼儿园是幼师生的未来就业场所,其法制环境如何直接关系到她们学法的积极性,中国目前大多数幼儿园都是私立园,管理方式上往往园长一人说了算,幼儿教师的带薪休假权、进修培训权、按时获得工资报酬待遇权等常常受到侵犯,工作时间远超过八小时,超时工作、加班没有补偿,很低的工资经常被扣,班上幼儿出了事故都要由老师赔偿等等,教育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对幼儿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纠正和查处,同时,注意自身不要侵犯幼儿园和教师的合法权利。

4.深入探究法规教学策略。要使幼师生法规教育体现科学性和富有实效性,教育必须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第一,丰富教学方法,增强法规教育的趣味性。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讲解式和启发式相结合,法理和案例相结合,变学生由简单的教育对象为教育的参与者、组织者,变抽象深奥的法理为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事例。选取幼儿园案例和幼师生身边的案例,或以文字表述,或以图片显现,或以视频观看,以角色扮演、模拟案件多样的形式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找到与她们思想相通的契合点,引起她们的共鸣。第二,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法规教育的人文性。幼师生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相对较差,需要老师经常深入学生中去,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学生,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特别是遇到与法规有关的困惑,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帮助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使学生切实感到学法的好处。第三,深入社会实践,增强法规教育的使命感。老师可以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参观监狱、劳教所,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身体验和事实分析中自觉接受知识感染、价值同化,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对法律的自我态度等。组织学生到幼儿园见习或实习,了解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指导教师授课,然后自己尝试给幼儿上课、组织游戏等,检验她们对幼儿园、幼儿教师、幼儿的权利与义务等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

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已成为各类教育中最薄弱的一环,作为未来幼儿教师的幼师生正处于生理、心理急剧成长,属于“阳春三月”、“杂草丛生”的危险时期,也是求知欲最强的时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她们的思想阵地健康的思想不去占领,庸俗的腐朽的思想就会占领,因此,作为构建幼师生回应现代社会法律素养的法规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唯有如此,幼师生的法制教育突出问题方能尽快解决。

参考文献:

[1]郑文姬.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探析[J].前沿,2009,(7):82.

[2]王权.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存问题及深化途径[J].中国成人教育,2009,(17):56.

[3]孙朝霞.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缺失与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构建[J].成人教育,2010,(6):58.[责任编辑 陈鹤]

作者:李明桂

第3篇:幼师教育心得

我有幸参加了醴泉镇幼儿教师培训班,在这一天的培训中,我们聆听了镇幼儿园领导的精彩讲

座 。镇幼儿园的领导以鲜活的实例和丰富的知识内涵及精湛的理论阐述,给了我们强烈感染与深深理论引领。在一次次

感悟中,我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观摩了几位为幼儿园骨干教师的说课,并进行交流与研讨

,拓展了学习视野,更新了教育观念,理论的教育应用水平与教学的创新能力得到了提升。

这次幼儿园教师培训,我们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使我们的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得到的几个方面的体会:

一、学习科学的教育理论

镇幼儿园吕园长首先总结了过去一年里,幼儿教育在省市级取得的优异成绩,然后简要阐述了幼儿教育科学理论方面的精辟要点,为我们的教学实践起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为我们的教育科学理论注入了源头活水,她们又结合幼儿园实际工作让我们了解如何在幼儿园尽心教育工作。

接着英园长和我们一起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文件》,文件指示:必须把学前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幼儿园教育工作应该坚持体、智、徳、美诸方面的教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意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幼儿教育要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到幼儿一日生活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中。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镇教管办周主任来到了我们的培训中心,对我们进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他认为:教师的职业是相通的,热爱事业、热爱孩子是第一位的,幼儿不同于小学生,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差,是一生中良好的品德行为行车的最佳时期,好模仿,是非观念在萌芽时期等特点,要求我们幼儿教师要有更高尚的人格魅力,要正直、和善、温柔、可爱,要因爱而美丽动人,我们要做到母爱般的关爱,又要做到高于母亲的教育,从思想上品质上给予渗透的影响,教育他们是非概念清晰,引导他们能关爱别人劳动,积极乐观开朗,实事求是使他们诚实,幼儿教师要有”敬业、乐业、专业、创业”精神,要公正的爱每一个孩子,我们带给她们的应该是最美好,最公正,最无私的爱。

二:学习技能技巧,提高个人能力

这次培训给我们安排了骨干教师示范说课,跟着镇幼儿园领导和骨干教师学习,我们感受颇深。

张老师的《声音的秘密》示范说课让我们身临其境,在她手中简单的塑料瓶,一面小鼓,一把小米,摇身一变成了很好的教育资源,成了孩子们游戏的用品,一会儿敲打小鼓,听发出什么声音,一会儿,把小米撒在鼓面用手敲打上让幼儿感觉声音振动,在这样的氛围中,孩子们乐此不疲。本次活动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滚率,符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与学习。

另一位老师的手指操示范课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她结合实例,边背诵儿歌,边示范讲解,使我们在幼儿手指训练方面拓展了视野,把握了最新教学动态。

通过这次培训,我知道了要转变教育理念,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使我们幼儿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有人说过:开展好一次活动,不仅是知识信息的传播过程,也是一个心交汇的心里场,如果教师在活动中的表现只是平平淡淡,没有激情,那么幼儿的情绪也不会特别高涨。因此我觉得在活动中激发幼儿的情感,教师自我情感体现是非常重要的,这直接影响到了活动成功与否。

今天的幼儿教师培训,不仅给我带来视觉上的享受,更给我留下了心灵的震撼。牛顿曾经说过:“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些成功的经验为我以后的教育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缩短了探索真理的路途。

幼师教育心得(2):

儿时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给一群‘小不点’当老师,开始觉得既新鲜又好玩,心想;对付那些乳臭未干的小不点,还能难那去。可一旦当我满怀热心地来到他们中间、才发觉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上班第一天他们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不愿意上幼儿园的孩子毫不客气地把眼泪鼻涕当见面礼擦在了我精心挑选的衣服上,走了家长的孩子哭的吐了一地,又有上厕所拉大便的,于是我手毛脚乱地给他洗清干净、、、原本以为轻松快乐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而存在胸中的那份豪情壮志,已被打磨得所剩无己了,难道这就是我所向往的生活。难道这就是我要追求的事业。我困惑了、、、、、

当我在困惑中感到度日如年时,却发现周围的老师们总能面带微笑。

愉快从容地面对着发生的一切,孩子哭了不急不躁,搂道怀里轻声细语一番 就使孩子破涕为笑,孩子哭闹时吐了一地,从容地打扫干净,就像对待自己孩子那样自然亲切,无私无求、后来以为干事业就要干的响当当才有理想、有抱负,此刻我顿悟了‘水落石穿,铁棒成针’正是千千万万个老师点滴小事做起,默默无闻的奉献才换来了这太阳下最神圣的职业,于是我的心情豁然开朗,今后的人生又有了努力的方向。

以后的日子里我学着老教师蹲下来与孩子们说话,用耐心教导每一个孩子,生活中做孩子的母亲,学习中做孩子的导师,游戏中做孩子的伙伴。 ‘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美丽,领着一群小鸟 飞来飞去,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气,说上一句话来惊天动地。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才知道那间教室 放飞 的是希望 守巢 的 总是你,长大后我 就成了你,才知道那块黑板,写下的是真理,擦去 的是功利,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秘,让所有的难题成了乐趣。小时候我以为你很有力,你总喜欢把我们高高举起。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支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洒下的是泪滴。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个讲台,举起的是别人,奉献的是自己。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就成了你’。

第4篇:幼师教育心得随笔

爱心、耐心、责任心

——安抚宝宝入园焦虑心理的三件法宝

二0一一年九月三日,汉寿县新乔双语幼儿园正式迎来了开园以来第一学期的新生。我们大班的宝宝,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上幼儿园,但是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伙伴和老师,不仅要遵守幼儿园规矩,还要学习分享和自理。作为老师,该如何安抚宝宝入园焦虑心理呢?

我个人认为,幼儿教师不但要懂得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管理艺术,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心。用一颗充满母爱的心去关爱每一位孩子,就像巴特尔说的:“教师的爱是滴滴甘露,即使枯萎了的心灵也能苏醒;教师的爱是融融的春风,即使冰冻了的感情也会消融。”每天早上,当孩子出现在我面前,我总会热情地张开双手拥抱他们,亲亲宝宝的小脸,摸摸孩子的小手,用温馨和爱意滋润每个宝宝的心灵。当孩子们取得成功时,我会像朋友一样激动的把他们搂在胸前,为他们翘起大拇指。当孩子调皮捣蛋时,我会像妈妈一样柔风细语,声声叮咛。宝宝感受到老师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爱,才会有安全感,才会慢慢放下戒备与紧张。

有了一颗浓浓的爱心,还需要耐心和责任心。幼儿园的工作是琐碎的。从课程、活动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到幼儿的吃、喝、拉、撒、睡等等,都需要老师的全心全力的付出。学前教育是为幼儿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如果一个幼儿教师连最起码的耐心和责任心都没有,幼儿不可能得到好的教育和照顾,甚至连最起码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当幼儿需要时,能马上放下手中的琐事尽力帮助他;

当幼儿犯错误时,能用适当的方法引导他;当家长有困惑时,能耐心的和他交流沟通„„相信宝宝会很喜欢老师,喜欢新集体,家长把宝宝交到老师的手中也才会很放心。

果果小朋友说:“Joy,我好想你!我在家想你,吃饭想你,睡觉想你,你在我身边我都还想你哟!”月月小朋友说:“Joy,妈妈说你胖胖的,我生气了,我说不许你说Joy胖,要说Joy好漂亮!”我听了,眼眶红红的,湿湿的。

其实我也没有特别的去做什么,只不过是把新乔的“如意三心”运用到每一天和宝宝们的相处中,能得到宝宝们的爱与信任,工作再累,也不觉得苦,心里和宝宝们一样,快乐、幸福!

第5篇:幼师教育心得体会

从小我就特别的喜欢小孩子,喜欢唱歌跳舞,喜欢弹琴,所以我选择了读幼师。毕业之后在广州的一间幼儿园上班,虽然我非常爱这份职业,但是刚进入这个工作岗位时,我很茫然。随着时间快速前进,我很快就适应了,每天看着那些孩子在嬉笑,打闹,让我想起了我童年的快乐时光,童年的我也像现在的他们一样天真,无邪,感谢他们让我体现了完美的童话故事的上演,更加感谢这份职业,是这份职业圆了我儿时的梦想。

幼儿阶段是人生的奠基阶段,而幼儿教师是孩子最初的启蒙教师,在幼儿成长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作为教师首先应该是孩子的朋友,在平等的关系中

教师是幼儿的伙伴,使幼儿在心理上得到安全,放松,让他们洋溢在自由,尊重,平等,合作的气氛中,在这种气氛中,让幼儿充分的活动,获得表达自己欲望和能力的机会。

我们班每个孩子的个性都不相同,有的孩子活泼大方,他们能主动表现自己,能主动与别人打招呼,听到音乐就能翩翩起舞,为大家表演,这样的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但也有些孩子,他们在家里比较活泼,一旦离开了他们所熟悉的环境,到了幼儿园来,他们就会变得很胆怯,不敢说话。这种胆怯性格的形成,大多因为缺乏锻炼的机会,缺少表现自己勇气的条件,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将严重影响幼儿一生的发展。胆怯的幼儿往往没有勇气在众人面前说话

或说话声音很小,为改变这种胆怯的性格,我们要努力提供幼儿“说”的机会,让幼儿在每个人面前表达自己的欲望和自己的感情。

在以后的教学中,我应该更好的行使着人民赋于我的使命,教好小朋友,为祖国的花朵增加光彩让他们变得更加光彩夺目,我会努力加深学习,在自已拥有一份责任心的同时,我会继续加速的把它转变成一种丰富的情感,去面对那些可爱的小朋友!

第6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 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总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才能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7篇: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有幸参加了本次由教育局领导及北大培文培训机构的组织的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张冉老师以多种形式向我们讲解了目前我国多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刚刚入职的普通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责任。于是在学习之余,靠从自己以前教育教学的点滴中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的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

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的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并且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堵倩倩

第8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汶南二中 朱凤丽

通过学习,使我深深感悟到这次寒假培训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教师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水平,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活动,体会颇深,下面我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

二、 “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冰心说过:“世界上没有一朵鲜花不美丽,也没有一个学生不可爱。”每个学生都是一本需仔细阅读的书,是一朵需要耐心浇灌的花,是一支需要点燃的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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