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总队领导名单

2023-06-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天津消防总队领导名单

消防保卫小组领导名单

消防保卫领导小组

组长:林刚

成员:孙永强

刘金成 夏晓兵闵伟江艾月华陈明敬盛宏超徐雪军

中建三局华贸中心住宅区发展项目

标段2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2篇: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名单

发布时间: 2009-12-14 8:35:00 访问次数: 2506次

北京市第七中学

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名单

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茂兴

副组长: 王成臻

王玉华

高志杰

员:

王孝斌

周遵义

孙景成

张晓梅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王孝斌

员: 王

周遵义

孙景成

邓俊儒

王玉杰

宋启旺

王太聪

王进

王艳军

张茁

黄秀芳

高玉印

李永红

肖福平

各班主任

二、赛马中学消防工作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工及责任

1、单位法人:孙茂兴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有关安全全面工作

2、学校副校长王成臻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办主任王孝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4、各位中层干部分别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5、各位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为本年级、本教研组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位班主任为所管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6、各位教职工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是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三、义务消防队:

队长: 王孝斌 王胜 孙景成

队员:保安3人、周遵义、邓俊儒、王玉杰、宋启旺、王太聪、高玉印、李永红、王志云、王德利、张刚、姜美旭、温雨来、刘晓东、刘华峰、李埴、

北京市第七中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学校消防器材为消防工作重要器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挪作它用,更不准损伤破坏消防器材,违者学校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2、学校保卫干部与学校业余消防队成员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3、每年春初、秋末为消防器材重点检查时间,平时每月保证检查一次。

4、每年春季为灭火器统一更换药品时间,其他时间发现灭火器药力不足者即使更换。

北京市第七中学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全体人员要重视防火工作,每个人都有负责做好自己的防火工作,保证在自己工作范围内不出任何火灾事故,并积极配合他人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2、学校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重点在学校消防重点安全部位的管理情况,学校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情况,及时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学校责成学校业余消防队员每月安排专人检查全校防火器材的完好情况。

4、 学校电工要经常巡视全校的用电情况,严防超负荷现象发生,及时消除用电不安全现象,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5、学校总务处要严格控制学校内用火安全,冬季严格控制使用电热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子,不准使用煤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并采取严格防护措施,保证不出事故;校内严格禁烟,使用电焊设备必

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6、学校防火巡查要有记录,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并记录在案。

7、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赛马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重点工作,学校全体人员都必须把防火安全工作防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积极地落实之。

2、学校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3、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实施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4、学校消防领导小组成为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在自己所管辖的部门中是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所管辖部门人员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5、所有教职工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是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6、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学校消防工作,学期工作计划中要有消防工作的内容。

7、消防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8、学校成立全校男性教职工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活动。

9、学校保卫干部负责定期检查全校的消防器材,保证所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10、 学校有应急疏散预案,并经常进行演练,同时不断加强防火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1、 学校遇有施工,要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以分清责任,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北京市第七中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予以重视。

2、学校所有教职工有保护学生不受侵害的职责,每个人必须注意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增强消防工作技能。

3、学校要定期研究对教师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

4、对教职工,每学期初应进行防火教育,努力开展防火知识答卷等灵活有效的教育活动。

5、对学生应于学期初、放假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手段(如利用学校闭路电视放映防火VCD)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6、在每年“119”防火宣传周及每年春季,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搞专题板报,悬挂横幅造声势,办专题讲座提高师生防火知识与技能,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7、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业余消防队成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北京市第七中学用电安全制度

1、学校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全体教职工不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校的安全、师生的安全,尤其学生人生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

2、学校所有教职工要把安全用电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每个人都要注意教育学生了解安全用电常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3、学校总务处要严格控制校内的用电器材的是哟感,严格控制使用电热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

4、学校电工要经常巡视全校的用电情况,经常检查用电线路、用电器材的使用情况,严防超负荷现象发生,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保证一切电器设备正常使用。

5、学校安装耗电量大的电器设备(如空调),要按规定实现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使用电焊设备必须按照拿权操作规程操作。

7、学校电工要定期检查学校各个建筑物避雷防雷设施,保证设施使用良好。

8、学校教职工有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安全之万微,全体师生有发现电器故障及时报告之责任。

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市第七中学用火安全制度

1、学校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校的安全、师生的安全、尤其学生人身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2、学校校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

3、学校总务处要严格控制学校内用全,冬季严格控制使用电热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子,不准使用煤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并采取严格防护措施,保证不出事故。

4、使用电焊设备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学校电工要经常巡视全校的用电情况,经常检查用电线路、用电器材的使用情况,严防超负荷现象发生,保证一切电器设备正常使用。

6、实验室使用明火必须由专任教师操作,学生使用明火必须有专任教师在场,无论何人使用明火都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去做。

7、学校食堂使用的煤气设备,由食堂指定专人挂你,每天必须作到“三检查”,即使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检查,关门前检查,保证设备良好使用。

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市第七中学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根据“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学校全体师生均需时时注意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学校年终效益工资中包含“安全工作奖励部分”,如果工作做得好,全体教职工均可得到此部分奖励,否则一律扣除。

3、按《消防管理规定》要求,消防安全工作实施逐级责任制,哪部门出问题,当事人必须承担责任,各级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承担相关的

处罚。

4、凡因个人原因发生火灾,造成学校财产、他人人身损伤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应赔偿一切损失。

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市第七中学

防范意外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1、平时,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时时提高警惕,随时准备防范意外时间、自然灾害的发生。

2、所有教职工必须把教育学生防范意外事件、自然灾害作为己任,利用各种时机对学生进行这方面教育。

3、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自然灾害,全体教职工必须将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不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各位班主任、年级组长立刻到各自负责的班级另学生走就近的楼道,尽快地疏散到楼外,正在上课的老师也必须协助班主任老师进行工作。

4、发生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时,各位防范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及学校治保会成员必须迅速赶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

5、离意外事件发生地点最近的教职工,负责立即向学校党政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消除事故。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3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卫平

副组长:刘庆富

成员:韩超、陈宪华、唐元锋、卞秀美、闫善学、耿文、

刘会排、刁新忠、朱庆祥,各网点负责人。

消防责任人、责任区的划定

按照本单位部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定,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防火责任人,办公区为本单位安全防0火责任人,办公区为本单位防火责任区。消防日常安全检查责任人为本单位部门安全员 。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

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受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

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对各种消防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纵等工作。

二、 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和控制器日常检查登记。

三、 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实

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 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

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 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

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

六、 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日常管理。

七、 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

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第4篇: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文 件 福建省教育厅 闽公消〔2010〕57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消防支队、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研究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专题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领导要求,省消防总队、教育厅决定从6月10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 -2- 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0〕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3-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 -4- 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十日

-5- 附件:

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一、幼儿园应设在建筑的首层至三层,不应设在工业厂房、仓储等非民用建筑内;当有困难必须设在居民住宅内时,应设置在建筑首层,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分隔措施,并设有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二、幼儿园必须设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两个疏散门;出口门应为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三、幼儿园的厨房应单独设置,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用砖墙分隔到顶,厨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四、场所内各部位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按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儿童休息、活动场所严禁点蚊香,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加热器具等电器设备。

七、场所内人员密度每床不得小于2.7平方米。

八、场所内房间窗户不得安装影响抢险救援的防盗网。

九、儿童休息时应有专人看管,各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十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

第5篇: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河北]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12-17

工作地点:全国

河北经贸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简章部队简介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承担着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任务,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隶属武警序列。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英雄辈出的部队。多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部队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了“全国十大优秀人民警察”李新宝、“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刘国等消防英模和先进典型,为维护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部队工作,是总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干部生长和人才培养的主要来源。总队为优秀地方大学生干部成长进步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舞台。随着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深入发展,随着科技强警、素质兴警战略的扎实推进,随着河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迫切地希望新时期的优秀地方大学生来消防部队工作,不断推动河北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加入到消防队伍中来,诚挚地欢迎每一位有志青年来这里建功立业!接收岗位数量及专业单位数量专业唐山市消防支队法学:法学(刑法、刑诉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工学:消防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医学:临床医学;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邯郸市消防支队张家口市消防支队保定市消防支队承德市消防支队沧州市消防支队邢台市消防支队衡水市消防支队说明以上招收对象均为男生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2011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为主。主要招收对象为:必须是2011年7月份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二批以上本科生和三年制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院校、民办大学、独立院校、公办民助(与其他单位合办、中外合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接收;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自考、定向生、专升本、专接本、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以及非国家计划培养的研究生,不接收;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补考课程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不接收。④本科阶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不接收。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70厘米以上,每只眼裸视力不低于

4、年龄条件: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的8月31日,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198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5、招收岗位:部队管理指挥和消防监督执法岗位。 享受待遇标准

1、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实行为期1年的入警集训和见习期,见习期享受见习干部待遇。

2、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上尉警衔。入伍、任职及授衔时间均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联 系 人:黑继坤联系电话:0311891812

25、89181226联系地址: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开发区珠江大道239号)邮编:050035接收方式和程序有意者请登录“河北消防网”的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材料投寄工作。报名必须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消防部队诚信保证书》,高考或研究生入学时的成绩检录单(即录取成绩底单)复印件,上述两表均需填写院校意见并加盖公章,按时寄至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收到报名资料后,总队政治部根据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网上自动提示报名成功。未收到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材料不齐者不予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按照接收工作程序要求,我总队还要对报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将被通知参加知识能力测试、体能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总队将对报考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考察、政审。被确定为拟接收对象者,将与其签定接收协议书,档案统一报公安部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的接收对象,需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复试、复查、培训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7edu论坛跃龙门@7edu.net#莫道全所知,莫信全所闻。(Say not all that you know,

believe not all that you hear.)

第6篇: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侧记

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连续三年实现“零”亡人火灾事故,3453家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2351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检测率、维保协议签订率均超过9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超过97%。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新疆消防官兵及社会各界公共努力的丰硕成果,也是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战略需求和适应全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实际需要,强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的具体体现。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抓住了重特大火灾防控的根本性问题,创建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新体系。

历年来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表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有效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消防队员实施内攻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单位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保证。为牢牢扭住建筑消防设施这一消防监督管理的“牛鼻子”,近年来,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立足于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工作。总队在试点培育、典型引路、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制定‘一份预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完善‘两个规程’(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明确‘三级管理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职责,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岗位员工职责)、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四班三运转’机制、规范消防安全职责‘五项标准’、建立防火巡查检查等‘十项制度’”为主干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运用“可视化”管理方式统一了提示、识别、警示“三大类七十五种”室内外消防设施标识的内容、式样和设置要求,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等消防控制室“十上墙”内容;实施“常态化”管理模式明确了消防设施检查巡查、维护检测等工作的程序和内容,规范了18类文本、表格。同时,结合防火工作现实斗争组织研发应用了“火盾消防安全管理系统”、防火卷帘低温释放装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水箱低水位报警装置等三项消防新技术。

为全面深入地推进“三化”建设工作,总队先后出台了《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检查验收细则》等8部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编制了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七类场所的管理手册;对全区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与检测、维护公司签订协议,定期开展设施检测、维保,形成了消防部门、社会单位、中介组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保障了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后,总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依据国家规范设定了建筑消防设施4类瘫痪、13类故障、40类缺陷的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从严考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三化”建设并形成了良性长效机制。

经过全区消防官兵及社会单位的不懈努力和勤奋工作,全区2602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除241家关停倒闭、10家设备改造施工未达标外,其余2351家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检测率、维保协议签订率均超过95%,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超过97%,单位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室内外消防标识规范醒目,消防安全“十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类消防安全记录、档案统一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新体系基本建立。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四个能力”建设成果不反弹,形成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机制

从统计数据看,全区乃至全国重特大火灾绝大多数都发生在社会单位。也就是说,抓住

了社会单位,就抓住了重特大火灾防控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而提高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就是提高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并形成科学工作机制,长期有效地推广实施。

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始终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作为“防火墙”工程的核心内容,反复抓落实。总队在全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抽调全区优势警力,分片、分期对15个中心城市和109个县市区的3453家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了二次攻坚,从抽验的单位来看100%达到攻坚标准。

为切实使“四个能力”建设长期有效地在全区社会单位推广实施,杜绝火灾隐患特别是严重火灾隐患的反弹,总队在乌鲁木齐市开展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从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中介服务、评定公示、考核奖惩等层面,全面推行“四个能力”建设四项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主导机制:将包含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并逐级细化、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推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有效落实。行政约束机制: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前置条件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或资质年审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控制先天性火灾隐患滋生。等级评定机制:由消防设施维保、安保公司每月对重点单位开展一次维保服务和检查评定,由乡镇、街道办组织警务区民警、安全专干、消防协勤员每季度对重点单位进行一次评比检查,由消防部门每半年对重点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通报评定结果。考评奖惩机制:依托每年开展的政府综合目标管理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对各地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截止目前,全区已有216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完成了等级评定、挂牌公示,8月底前,全区7897家重点单位将全部完成“四个能力”建设等级评定、挂牌公示工作。长效工作机制的健全落实,使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部署、开展、检查、考核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提高了各项工作措施的持续性和执行力,有效避免了隐患排查治理陷入了“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初步形成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机制。

──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业化管理,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专业人才保障,建立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新模式

管理的核心因素是人,消防安全管理也不例外,单位必须有消防工作“明白人”,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才能得到落实,各类消防设施才能得到及时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而消防控制室作为建筑物自动消防设施的管控中心,其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具有过硬的业务技能,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一直以来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低,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结合消防工作现实斗争需要,积极探索、培育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新模式,开创性的提出了“保消合一”的工作机制,将社会单位保安人员纳入消防职业化管理范围,在全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推行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业化管理。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注重长效”的原则,总队通过调研论证、召开现场等有力措施,从制度体系、人才来源、教育培训等方面初步确立了消防安保队伍“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派遣、统一管理”的“五统一”规范管理体系,出台了行业规范,健全了自律机制,为在全区推行树立了样板。新疆消防协会成立自治区消防安保总公司,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目标和考评办法,大力推动全区15个州(市、地)建立覆

盖社会单位的消防专业人才培养机构,为单位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提供专业人才保障。截至目前,全区1223家设有控制室的社会单位均实行了安保人员职业化管理,基本实现了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专业化;各州(市、地)均成立了覆盖全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保公司,初步实现了消防技术服务组织规范化、专业化、集团化的良性发展。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等安保人员的职业化管理,不仅为社会单位培养、输送了一支职责明确、业务过硬的“明白人”队伍,满足了社会单位的用人需求,优化了单位消防安全人力资源,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更重要的是探索出了一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培育、发展的新路子,受到了广大社会单位的普遍欢迎,有力推进了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建设发展。

──“信息化主导、一站式服务、科技化支撑”的工作模式,方便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构建了公安消防部门为民服务新平台

“举全国之力,把新疆这块伟大祖国的宝地建设得更加美好。”这是中央的要求、全国人民的心愿,更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期盼。

2010年3月、5月,中央相继召开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开展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据了解,2010年到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总量、国企以及援疆建设资金将分别达到21169亿元、4360亿元和600亿元,将全面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紧紧抓住这一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全力构建消防便民利民新平台,主动对接服务,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文明”的消防执法服务。

建立网上消防执法服务平台,提升消防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总队通过互联网等电子媒介公布消防法律法规,消业务办事程序和示范文本、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发布火灾事故、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不合格消防产品及生产销售企业等信息,保障了社会公众的执法参与权、知情权和救济权;在全区消防支队、大队、派出所三级全面推广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同时,研发应用了《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网上练兵系统》、《消防监督业务数据直报系统》、《消防产品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监督检验不合格消防产品跟踪查处管理系统》等业务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了消防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

开辟消防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执法服务。5月17日至19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总队党委不等不靠,审时度势,抢抓机遇,于5月25日召开了“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战略需求、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新闻发布会,成立了援疆建设工程项目消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消防工作六项承诺》,开辟了援疆工程和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消防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落实“优先受理、优先服务、优先办结”工作制度,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等30余家国家级新闻网站第一时间刊发了六项服务承诺的信息。截至目前,全区共审核、验收大型援疆工程和国家、省级重点工程110个,100%做到了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服务,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兄弟省市援疆指挥部的高度肯定。

加强火灾科学实验室建设,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科技化水平。消防产品是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的公共安全类产品,其质量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修订后的《消防法》等消防法规也对建筑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作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但由于新疆地处边陲,加之原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能力弱,大部分消防产品须送内地检验,送检距离远、费用高、时间长,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消防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负担,制约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消防监管科技化水平,总队在原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基础上,先后投入4000余万元新建了火灾科学实验室,购置了200余台(套)验仪器设备,取得了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证书和授权证书、火灾原因鉴定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证书,全面开展建筑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火灾原因物证鉴定等工作。据统计,2010年以来,实验室共检验见证取样样品27396个批次、监督检验样品3023个批次、火灾物证36个,消除了一大批消防产品类火灾隐患,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社会单位节省检验费用300余万元,得到了社会单位的广泛认可。

──常态化、本土化、网络化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拓展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新渠道

常言道: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般。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中始终坚持“预防火灾、宣传先行”的理念,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常态化、本土化、网络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增强了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拓展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新渠道。

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总队提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消防宣传纳入了党委宣传部宣传工作例会重要内容,在每季度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提示中明确了阶段消防宣传重点;联合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下发了《关于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的通知》,明确了培训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有效实现了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同时,提请自治区安委会出台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联合自治区教育厅部署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与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新疆经济报》、新疆天山网等自治区主流媒体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持续不断地向各族群众普及消防常识,扩大宣传社会效应。

突出消防宣传“本土化”。 新疆是多民族聚集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60%以上。针对这一特点,总队在编印维、哈、蒙等多种民族语言文字消防宣传资料,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民族文化习俗资源优势,加强“本土化”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全区少数民族村镇几乎都有清真寺的特点,将清真寺作为消防宣传教育重要阵地,对阿訇进行消防知识专门培训,聘请其为“消防宣传大使”,向广大信众宣传消防常识,发放宣传资料;针对少数民族每周星期五赶“巴扎”的习俗,跟进开展“消防知识进巴扎”活动,大力普及消防知识;针对近年来全区强化基层维稳工作的实际,提请综治维稳部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维稳宣传工作范畴,向广大群众宣讲防、灭火常识。同时,各地积极打造民族消防宣传品牌,培养了“夕阳红”文艺消防宣传队、腰鼓消防宣传队等民间宣传组织,把消防知识编成民歌在哈萨克族牧民“阿肯弹唱会”中传唱,深受各族群众喜爱,有效提高了广大民族聚居区的火灾防控能力。

推行消防宣传“网络化”。为切实发挥网络这一媒介的广泛性、实时性和较强的渗透力和社会影响力,总队在新疆天山网开辟了“网上消防学校”,将消防知识制作成动漫课件、公益广告、漫画,集中发布在网上,供网民随时点播、下载学习;各级消防监督人员积极建立了由列管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QQ群,向单位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宣传,受理答疑单位消防安全问题。

──《自治区消防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行之有效的创新措施上升为地方性行政法规,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提供了新保障

要使各项行之有效的社会消防安全新举措、新办法作为职责和义务,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得到普遍、强制的严格落实,就必须使其上升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层面,增强其执行力和约束力。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在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将法制建设作为根本性、基础性的工程,狠抓落实,求突破、求创新。总队在协调质监部门出台《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同时,立足新形势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新疆地域实际,将近年来全区消防工作

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纳入《自治区消防条例》修订重要内容,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提供新的法制支撑和保障。

设立了消防监督检查“检查令”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为充分体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杜绝消防执法乱作为、随意执法等现象,《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名,除了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外,还需出示检查令,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突出了多产权和高层建筑的监督管理。多产权和高层建筑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为有效解决消防责任制不落实、设施配置维护不到位、隐患整改资金无保障等制约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瓶颈问题,《条例》规定,多产权单位的各方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约定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和维护费用的承担方法。为增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能力,《条例》规定,高层建筑应实行严格和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和自救器材。

加大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标识管理。醒目规范的消防安全标识能够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的可视力、现场力和持续力,不仅警示、教育效果明显,同时在单位内部检查巡查、引导人员疏散和辅助消防员实施内攻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为此,《条例》对消防设施提出了标识化管理要求,即在消防设施上设置提示类、识别类、警示类的标识,以告知公众消防设施的类别特性、操作方法和管理要求等。

拓展了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一直以来,由于缺少法律支撑,较大规模个体经营场所的消防监督理处于失控漏管边缘,一些个体经营场所甚至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规模,但履行的仅是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对此,《条例》规定,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承担单位法律责任。这一规定填补了较大规模个体经营场所在消防立法中的空白。

规定了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随着新疆经济的快速发展,来疆务工、经商人员激增,带来了房屋“出租热”现象。但由于大部分出租房耐火等级低,加之出租人、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出租房屋火灾频频发生,并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条例》紧跟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现实,首次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作了规定,即,用于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承租人、出租人必须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加强了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广大农村地区长期以来普遍存在消防力量空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空白等突出问题。据统计,近年来,全区农村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总数的60%以上,上升幅度远远大于城市,许多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特别是“小火亡人”现象突出,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全区农村消防工作,《条例》在农村消防力量建设方面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在农村消防规划方面规定,乡(镇)、村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确保主要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设置消防加水点,保证火灾扑救需要。

明确了消防产品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消防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其合格性的判定具有较强的知识性和专业性,使用者常因缺乏相关信息和常识,而购买到不合格的产品。针对此类问题,《条例》规定,新疆消防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同时,应当向社会提供消防产品信息和咨询服务。这一举措为广大社会单位和群众了解消防产品信息、咨询产品质量疑问提供了新的机构和途径。

推进消防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统一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大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将继续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弘扬创新精神,不断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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