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工作分析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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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自考工作分析名词解释

自考名词解释题

名词解释题

鲁 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创造社现实主义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家。“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使用的笔名。小说代表作有:《狂人日记》(1918年发表,中国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药》、《孔乙己》、《故乡》、《阿Q正传》、《祝福》、《孤独者》、《伤逝》等。小说集有:《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抒情性散文集(散文诗集)有:《野草》。回忆性叙事散文集有:《朝花夕拾》。主要杂文集有:《热风》、《坟》、《华盖集》、《而已集》、《二心集》、《三闲集》、《花边文学》、《伪自由书》、《且介亭杂文》等十四部。散文名篇有:《过客》、《秋夜》等。

郁达夫(1896~1945),名文。创造社的现代浪漫主义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家。他的小说创作特别信守“自叙传”的写法,张扬主观情绪的抒发,善于坦露作品主人公及作家自身的内心世界,其小说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抒情色彩。小说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沉沦》(1921年出版,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短篇小说集,收小说三篇:《银灰色的死》、《沉沦》、《南迁》)、《寒灰集》等;短篇小说《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迟桂花》等。散文集《闲书》、《屐痕处》、《日记九种》等;散文名篇有《一个人在途上》,《钓台的春昼》等。

叶绍钧(1894~1988),文学研究会现实主义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家。小说代表作有短篇集《隔膜》、《火灾》、《线下》、《城中》、《未厌集》;长篇小说《倪焕之》,短篇小说《潘先生在难中》等。散文集《脚步集》、《未厌居习作》、《四川集》等。他还创作了最早的现代儿童文学作品集《稻草人》、《古代英雄的石像》等。

冰 心(1900~1999),原名谢婉莹。文学研究会代表作家。1919年起,谢婉莹以“冰心”这一笔名写了许多“问题小说”。“问题小说”代表作有《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秋风秋雨愁杀人》、《去国》等;“爱的哲学”的小说代表作《超人》、《烦闷》等。小诗集有《繁星》、《春水》,散文集有《往事》、《山中杂记》、《寄小读者》、《关于女人》等。

许地山(1893~1941),名赞堃,字地山,笔名落花生。著名现代作家,文学研究会发起人和重要成员之一。许地山的创作既然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及时反映社会人生问题,同时又具有某种宗教色彩的倾向。他的作品从前期到后期有一个现实主义因素不断加强的过程。作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春桃》就是其现实主义因素得到加强的作品。此外,他还有短篇小说《在费总理的客厅里》、短篇小说集《缀网劳蛛》、《危巢坠简》和散文集《空山灵雨》。

茅 盾(1896~1981),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文学研究会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重要代表作家。“茅盾”是发表《幻灭》时起使用的笔名。小说代表作有长篇小说《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虹》、《子夜》、《腐蚀》、《霜叶红于二月花》;短篇小说集《野蔷薇》,短篇小说“农村三部曲”(《春蚕》、《秋收》、《残冬》)、《林家铺子》等。散文代表作有《白杨礼赞》、《风景谈》等。

巴 金(1904~2005),原名李尧棠,字芾甘。现代小说大家。小说代表作有长篇《灭亡》及续篇《新生》、《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抗战三部曲《火》、《憩园》、《第四病室》、《寒夜》等;短篇小说集《复仇》、《光明》、《神·鬼·人》等;散文集有《海行》、《旅途随笔》、《生之忏悔》、《点滴》、《随想录》等。

老 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现代小说大家。小说代表作有长篇《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包括《惶恐》、《偷生》、《饥荒》三部)、《鼓书艺人》等;短篇《月牙儿》、《断魂枪》等。

柔 石(1902~1931),原名赵平福,又名平复,少雄。左翼文学的代表作家,“左联”五烈士之一。小说代表作有长篇《旧时代之死》,中篇《二月》,短篇《为奴隶的母亲》等。另有短篇小说集《疯人》、《希望》等。

萧 红(1911~1942),原名张乃莹。“东北作家群”的代表作家,独有风格的女作家。写作特点是小说散文化。小说代表作有长篇《呼兰河传》、《马伯乐》,中篇《生死场》,短篇《小城三月》等。

沈从文(1904~1988),原名沈岳焕。现代小说大家。尤其善于描写湘西边地的人情风土,被称作乡土小说别具一格的代表。沈从文的创作取材极广,艺术手法灵活多样,但他最执著追求表现的是那种纯真的带有某种原始意味的人性美,他在山清水秀的湘西边地苦苦地构筑他的人生形态。《边城》是这方面最重要的代表。此外,他还有长篇小说《长河》,散文集《湘西》和《湘行散记》等。

废 名(1901~1967),原名冯文炳。田园牧歌风格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家。曾经因题材的“故乡性”和情调的乡土性被认为是20年代乡土小说作家中的一员,30年代的创作由被归入“京派作家”。他的小说以其特有的散文化倾向和归隐情绪而在现代小说史上呈现独特的风格。小说代表作有长篇《桥》、《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短篇《竹林的故事》、《浣衣母》、《桃园》、《菱荡》等。

穆时英(1912~1940),笔名伐扬、匿名子等。“新感觉派小说”代表作家,有“中国新感觉派的圣手”之称。小说代表作有短篇集《公墓》、《白金的女体塑像》、《圣处女的感情》等;短篇有《南北极》、《上海的狐步舞》、《街景》等。

施蛰存(1905~2003),“新感觉派小说”代表作家。短篇小说集代表作有《上元灯》、《将军的头》、《梅雨之夕》等。散文集有《灯下集》、《待旦录》等。

张天翼(1906~1985),讽刺幽默风格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家,其小说的特点是“含笑的泪”。小说代表作有短篇集《从空虚到充实》、《脊背与奶子》、《速写三篇》等;长篇《鬼土日记》、《洋泾浜奇侠》;中篇《清明时节》;短篇《包氏父子》、《华威先生》等。

沙 汀(1904~1992),原名杨朝熙,又名杨子青。讽刺批判风格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家。以现实主义的方法深刻描绘了四川农村和城镇的黑暗生活画面,表现手法严谨、简洁、含蓄深沉,在客观冷静的描写中体现出鲜明倾向。擅长讽刺手法,情节集中,戏剧性强,通过特定环境中人物之间的关系描写表达出感情。作品语言质朴、幽默、口语化,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小说代表作有短篇集《法律外的航线》、《兽道》等;短篇《代理县长》、《在祠堂里》、《在其香居茶馆里》;长篇“三记”--《淘金记》、《困兽记》、《还乡记》。

艾 芜(1904~1992),原名汤道耕。写实与抒情风格相融合的代表作家。他的小说创作取材丰富多样,但大多取自下层人民的生活和斗争。塑造人物形象时,善于剖析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更倾向于挖掘人物身上的积极因素。小说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南行记》、《荒地》等;短篇《人生哲学的一课》、《山峡中》、《石青嫂子》等;长篇《丰饶的原野》、《故乡》、《山野》等。

赵树理(1906~1970),原名赵树礼。解放区文学的代表作家。他是“五四”以来在民族化、大众化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的作家,他的小说多取材于北方的农村生活,表现新旧交替时代中农民思想意识的变化和新旧思想的斗争,在结构上吸收了传统小说、评书的特点,语言通俗生动,幽默有趣,给人以轻松之感。小说代表作有短篇《小二黑结婚》,中篇《李有才板话》,长篇《李家庄的变迁》等。

孙 犁(1913~2002),原名孙树勋。解放区代表作家。他的小说清新优美,以诗意表现生活见长,常常以战争为背景,但并不正面写战争,常常在战争中吟咏人性之善和人情之美。小说代表作有《荷花淀》、《芦花荡》、《嘱咐》等;长篇《风云初记》;作品集《白洋淀记事》等。

丁 玲(1904~1986),原名蒋伟,字冰之。现代著名女作家,解放区文学的代表作家。“丁玲”是她发表小说《梦珂》时开始使用的笔名。小说代表作有短篇《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水》、《田家冲》、《一颗未出膛的子弹》、《我在霞村的时候》、《在医院中》等;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韦护》。

周立波(1908~1979),原名周绍仪。解放区的代表作家。代表作有通讯报告集《晋察冀边区印象记》、特写集《南下记》、长篇小说《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等。

钱钟书(1910~1998),字默存,号槐聚。现代著名学者、作家。文学创作的代表作有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集《人·鬼·兽》;长篇小说《围城》。

张爱玲(1921~1995),现代著名女作家,小说大家。人类情感的残缺和人生的孤独苍凉是她小说创作的基调。代表作有散文集《流言》;短篇小说集《传奇》;短篇小说《金锁记》、《倾城之恋》;长篇小说《十八春》等。

朱自清(1898~1948),原名自华,号秋实,字佩弦。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从创作新诗步入文坛,但主要成就在散文方面。他的散文感情真挚,往往取材者小,所见者大,情景交融,语言华美而质朴,显示出严禁洗练、朴素清新的创作风格。他最早创作的散文名篇有《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温州的踪迹》等,后又创作了《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背影》、《荷塘月色》等颇具影响的散文。朱自清的散文结集主要有《踪迹》、《背景》、《你我》、《欧游杂记》、《标准与尺度》、《论雅俗共赏》等。

周作人(1885~1967),鲁迅的二弟。现代散文大家。“五四”时期,周作人一面积极倡导“为人生”的创作主张和以人道为核心的“人的文学”的理论,积极推进文学革命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大力提倡发展现代散文,1921年6月,他发表了一篇名为《美文》的短评,鼓励“治新文学的人”大胆尝试现代小品散文,并以自己的创作实践积极推进它的 发展和繁荣。散文集有《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泽泻集》、《谈龙集》、《谈虎集》、《永日集》、《看云集》、《夜读抄》、《苦茶随笔》、《苦茶杂记》、《风雨谈》、《瓜豆集》、《秉烛谈》等;散文名篇有《故乡的野菜》、《乌蓬船》、《苍蝇》、《苦雨》、《鸟声》、《喝茶》等。

钟敬文(1903~2002)现代散文家、诗人、民俗学家、文艺评论家。散文集有《荔枝小品》、《西湖漫拾》、《湖上散记》等;散文名篇有《西湖的雪景》等;另有诗集《海滨的二月》、《未来的春》等。

何其芳(1912~1977),原名何永芳。中国30年代抒情散文的代表作家和诗人。他先以“汉园三诗人”之一享誉文坛,后创作了《画梦录》、《刻意集》、《还乡杂记》、《星火集》等。在他30年代的抒情散文中,主要书写孤独灵魂的忧郁、内心的波动和空灵的幻想,表现了一位囿于书斋、脱离现实的知识青年的忧郁、迷惘情绪和孤独、寂寞的心境。他的散文看似扑朔迷离,实则新奇别致,常于飘忽的幽灵、朦胧的幻觉和富有色彩与乐感的语言文字中完成一种美文的建构

李广田(1906~1968)现代散文家、诗人。“汉园三诗人”之一,在诗歌创作的同时也从事散文创作,他的散文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鲜明的地方色彩。代表作有散文集《画廊集》、《银狐集》、《雀蓑集》、《灌木集》等。散文名篇《山之子》等。

丰子恺(1898~1975),原名丰润。现代散文家、画家、翻译家。其作品有丰富的社会文化蕴含,尤其善以儿童的眼光来揭示成人世界的本质。在早期散文作品中,他通过对生活细节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于人世间虚伪、卑俗、自私的憎恶,读儿童的真诚、纯洁、聪明的赞美,充满清幽玄妙的情趣。后期散文透出强烈爱憎之情,有诙谐峭拨的风格。散文代表作有《缘缘堂随笔》、《车厢社会》、《教师日记》、《帅真集》等。

梁遇春(1906~1932),别名驭聪,又名秋心。现代散文家,优秀的散文文体家,郁达夫称之为“中国的爱利亚”。代表作有散文集《春醪集》、《泪与笑》等,散文名篇《“失掉了悲哀”的悲哀》、《春潮一刻值千金》等。

梁实秋(1902~1987),原名梁治华,字实秋。现代散文家、翻译家。代表作有杂文集《骂人的艺术》、散文集合《雅舍小品》、《秋室杂忆》、《文学因缘》等,散文名篇《雅舍》、《汽车》。

唐 弢(1913~1990),原名唐端毅。现代文学史家、杂文家。代表作有杂文集《推背集》、《海天集》、《边鼓集》、《横眉集》、《松涛集》、《落帆集》,散文名篇《桥》等

林语堂(1895~1976),原名林和乐,林玉堂。现代小说家、散文家、翻译家。代表作有散文集《剪拂集》、《大荒集》、《自己的话》;散文名篇《祝土匪》、《论趣》、《说文妖》等;小说代表作有《京华烟云》、《红牡丹》、《风声鹤唳》、《朱门》等。

瞿秋白(1899~1935),原名瞿双。现代文化名人、作家、理论家。20年代所作《饿乡纪程》、《赤都心史》被视为中国现代报告文学的最初萌芽之作。30年代编有《鲁迅杂感选集》并作重要序言。散文名篇有《暴风雨之前》、《一种云》等。

夏 衍(1900~1996),原名沈乃熙,又名沈端先。现代文化活动家、剧作家。1936年所作《包身工》与宋之地的同年发表的《一九三六年春在太原》被视作中国现代报告文学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作品。戏剧代表作有《赛金花》、《秋瑾传》、《上海屋檐下》、《心防》、《法西斯细菌》、《芳草天涯》等。

胡 适(1891~1962),现代著名学者、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1917年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拉开文学革命的序幕。1920年3月,出版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新诗集《尝试集》,另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公开发表的话剧剧本《终身大事》。

郭沫若(1892~1978),现代新诗的开拓者、浪漫主义的代表作家。代表诗集有《女神》(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具有现代意识的新诗集)、《星空》、《前茅》、《瓶》、《恢复》等;诗歌名篇《凤凰涅槃》、《晨安》、《天狗》、《地球,我的母亲》等。历史剧代表作有《三个叛逆的女性》(包括《卓文君》、《王昭君》、《聂嫈》)、《棠棣之花》、《屈原》、《虎符》、《高渐离》等。小说代表作有《我的童年》、《反正前后》、《创造十年》、《北伐途次》和《漂流三部曲》(包括《歧路》、《炼狱》、《十字架》)等。

闻一多(1889~1946),新月社代表诗人,“新诗格律化”的倡导者。作为新月社的代表诗人之一,他提出了诗歌的“三美”主张(“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代表诗集有《红烛》、《死水》;诗歌名篇《死水》、《发现》等。

殷 夫(1909~1931),又名白莽,原名徐白。“红色鼓动诗人”,“左联”五烈士之一。代表作诗集有《孩儿塔》等;诗歌名篇有《血字》、《我们》、《别了,哥哥》等。

冯 至(1905~1993),沉钟社代表诗人,曾被鲁迅称作为“中国最杰出的抒情诗人”。代表诗作有诗集《昨日之歌》、《北游及其它》、《十四行集》,诗歌名篇《我是一条小河》、《蛇》、《北游》等;散文集《山水》和小说《伍子胥》。

徐志摩(1896~1931),新月派代表诗人。代表诗集有《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等;诗歌名篇《沙扬娜拉》、《再别康桥》、《海韵》等;另有散文集《落叶》、《轮盘》、《巴黎的鳞爪》、《自剖》等。

李金发(1900~1976),中国现代文学史象征派诗人的代表。早年留学法国,受“五四”文学革命的影响,于1920年在法国开始创作白话诗。20年代中期以后,接连出版了《微雨》(1925年)、《为幸福而歌》(1926年)、《食客与凶年》(1927年)三本新诗集。李金发在国外创作的这些诗歌,明显吸收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的营养。他留法期间,正值法国诗坛象征主义盛行,波特莱尔的《恶之花》以及马拉美、魏伦尔等法国象征派诗人极其诗作,对李金发诗歌创作的思想情调和艺术技巧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以法国象征派诗歌以梦幻来取代显示和以颓废为美丽的“世纪末”思想,更引起了李金发的强烈共鸣,这一点深深地反映在他整个诗歌创作中。

戴望舒(1905~1950),30年代中国“现代诗派”的代表诗人。代表诗集有《我的记忆》、《望舒草》、《灾难的岁月》等;诗歌名篇有《雨巷》(因此享有“雨巷诗人”的美誉)、《断指》、《我用残损的手掌》等。

田 间(1916~1985),原名童天鉴。街头诗的发起人,被闻一多称作为“时代的鼓手”。代表诗集有《中国牧歌》、《中国农村的故事》、《给战斗者》、《她也要杀人》等;诗歌名篇有政治抒情长诗《给战斗者》以及街头诗《毛泽东同志》、《义勇军》、《呵,游击司令》、《给饲养员》、《假使我们不去打仗》等。

臧克家(1905~2004),享有“农民诗人”、“泥土诗人”的称号。代表诗集有《烙印》、《罪恶的黑手》、《泥土的歌》等,诗歌名篇有《老马》、《有的人》等。

卞之琳(1910~2000),“现代派”代表诗人之一。代表诗集有《三秋草》、《鱼目集》、《慰劳信集》、《十年诗草》等;诗歌名篇有《断章》、《淘气》、《圆宝盒》、《距离的组织》、《尺八》等。

艾 青(1910~1996),原名蒋正涵,字养源,号海澄。堪称“中国诗坛的泰斗”。代表诗集有《大堰河》、《旷野》、《北方》、《向太阳》、《他死在第二次》、《火把》、《黎明的通知》、《献给乡村的诗》等;诗歌名篇有《大堰河--我的保姆》、《手推车》、《我爱这片土地》、《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等。

绿 原(1922~ ),原名刘仁甫,笔名刘半九。“七月”派代表诗人之一。代表诗集有《童话》、《集合》(抒情短情诗集)、《又是一个起点》(长篇政治抒情诗集)等;诗歌名篇有《给天真的乐观主义者们》、《诗与真》、《诗人》、《你是谁?》、《复仇的哲学》、《颤抖的钢铁》等。

牛 汉(1923~ ),本名史成汉,又名牛汀。“七月”派代表诗人之一。代表诗集有《彩色的生活》、《温泉》、《蚯蚓和羽毛》、《沉默的悬崖》等;诗歌名篇有《种子有翅膀》、《鄂尔多斯草原》、《地下的声音》、《驼队的摇篮》、《夜的憧憬》、《悼念一棵枫树》、《根》等。

穆 旦(1918~1977),本名查良铮。“九叶”诗派最重要的代表诗人。代表诗集有《探险队》、《旗》、《蛇的诱惑》等;诗歌名篇有《野兽》、《蛇的诱惑》、《赞美》、《诗八首》、《自然底梦》、《森林之梦》、《隐现》等。

郑 敏(1920~ ),“九叶”诗派代表诗人之一。代表性诗篇有《诗集1942-1947》、《寻觅集》、《心象》、《早晨,我在雨里采花》等;诗歌名篇有《树》、《金黄的稻束》、《生的美:痛苦、斗争,忍受》、《人力车夫》、《马》、《时代与死》、《清道夫》等。

袁可嘉(1921~ ),“九叶”诗派代表诗人之一。代表性诗篇有《沉钟》、《岁暮》、《空》、《南京》、《上海》、《进城》、《难民》等;诗论集有《新诗现代化》、《新诗戏剧化》、《对于诗的迷信》等。

李 季(1922~1980),解放区代表诗人,代表作有长篇叙事诗《王贵与李香香》等。

袁水拍(1916~1983),现代诗人、翻译家。代表作有政治讽刺诗《马凡陀的山歌》、《马凡陀的山歌续集》等。

丁西林(1893~1974),原名丁燮林,巽甫。独幕戏剧创作的代表作家,被称为中国“独幕剧的圣手”。代表剧作有《一只马蜂》、《亲爱的丈夫》、《酒后》、《压迫》、《瞎了一只眼》、《北京的空气》、《三块钱国币》、《等太太回来的时候》、《妙峰山》等。

欧阳予倩(1889~1962),现代戏剧的奠基人之一。代表剧作有《泼妇》、《回家以后》、《屏风后》、《忠王李秀成》、《桃花扇》等。

曹 禺(1910~1996),原名万家宝。现代话剧住主要的代表作家之一,曹禺及其代表作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现代话剧的成熟。“四大名剧”--《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另有剧作《蜕变》等,并将巴金小说《家》改编为话剧。

田 汉(1889~1968),原名田寿昌。现代著名剧作家和诗人。代表剧作有《咖啡店之一夜》、《获虎之夜》、《苏州夜话》、《湖上的悲剧》、《名优之死》、《南归》、《梅雨》、《回春之曲》、《丽人行》。

陈白尘(1908~1994),原陈增鸿、陈征鸿。讽刺喜剧和历史剧创作的代表作家。代表剧作有《征婚》、《恭喜发财》、《魔窟》、《乱世男女》、《禁止小便》、《结婚进行曲》、《升官图》、《岁寒图》等讽刺喜剧;《虞姬》、《石达开的末路》、《金田村》等历史剧。

□ 《呐喊》 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社出版。1926年起改由北京书局出版,收1918年4月至1922年10月期间的作品共14篇。包括《狂人日记》、《孔乙己》、《故乡》、《阿Q正传》等著名作品。《呐喊》显示了鲁迅对传统文学和外来文艺的有机结合,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典型形象,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代表了鲁迅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在《呐喊》中,鲁迅深刻地批判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揭露了封建卫道者的虚伪;对农民问题、妇女问题、知识分子问题以及民主革命的出路问题和反封建反传统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概括和反映。它的出版,改变了文学革命初期仅有理论建树而创作不丰的局面,不仅显示了新文学的实绩,也代表了新文学发展的方向。

□ 《彷徨》 鲁迅的第二部小说集,1926年北新书局出版,收小说11篇。在《彷徨》里,鲁迅继续对农民的不幸遭遇、妇女的悲惨地位以及知识分子的命运与前途给予了深沉的关注,对封建传统尤其是封建思想意识进行了更为透彻的揭露和批判,同样塑造了一批永具魅力的艺术形象。与《呐喊》相比,《彷徨》在艺术上更为成熟,丰满而又洗练,隽永而又舒展,诙谐而又峭拔,达到了炉火纯青的艺术境地。

《激流三部曲》它是巴金早期创作成熟的代表,由《家》、《春》、《秋》三部长篇小说构成。作品中巴金以“五四”运动前后的社会现实为背景,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在巨大的社会变革中的兴衰变迁、垂死挣扎,以及最终走向全面崩溃的必然趋势。以高老太爷为首的封建统治者对青年人、女人、下人们的残酷压迫,在作品中得以真实的再现。“激流三部曲”描写的“家”,所显示的只是社会的一角,却构成了“五四”时代形象的家族历史缩影。这部作品是作者对封建伦理道德的血泪的控诉。

□ 《南行记》小说家艾芜的第一部小说集,初版于1935年,收作品8篇。解放后出版的《南行记》增至31篇。内容大都是作者漂泊于我国西南边陲和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的见闻。把西南边境的绮丽风光和殖民地人民的苦难和斗争首次带到文学作品中来。其创作的基本特色是:朴实的风格,奇异的情调,带有浓郁地方传奇色彩,有一种野性的气愤,人物性格鲜明,独具风采。在运用现实主义手法表现生活实感的基础上揉进了浓郁浪漫主义色彩,有很强的抒情性。整个作品洋溢着明朗乐观的精神。有内在的思想力量。其中的《山峡中》、《人生哲学的一课》等篇最具代表性。

□ 《荷花淀》(小说集)短篇小说、散文合集。孙犁著,1947年4月由香港海洋书屋出版。内收小说4篇,散文2篇,依次为:《荷花淀》、《游击区生活一星期》(散文)、《村落战》、《白洋淀边一次小斗争》(散文)、《山里的春天》、《麦收》。其中的小说是孙犁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也是他最成熟的作品,因而人们把他这一派称为“荷花淀派”。他在这本集子里继续保持着小说散文化的趋势,而且写得更加空灵与轻巧;对于细节与对话的描写也更入微和传神,尤其是对各种各样女性的刻画,显示出了作家对生活细致精心的观察。作品积极、乐观、向上、风格优美流转。

□ 《野草》 现代散文诗开先河之作。创作于1923年至1926年间。1927年由北平北新书局作为“乌合丛书”之一出版。共收鲁迅诗23篇,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墓志铭》等广为人知的篇章。《野草》的情感内涵主要通过是的意象与气质表现出来。大量运用象征、梦境和幻觉自然联系,语言具有是一样的跳跃性的音乐感。《野草》的基本内容集中体现了作者的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表达了作者面对重重困惑坚持探索前行的顽强意志,以及渴求摆脱旧的思想束缚,寻求新的思想武器的迫切心情。

《尝试集》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新诗集,作者胡适。《尝试集》的基本内容是反对封建主义,歌颂资产阶级革命,表现了争取民主自由和个性解放的要求。《尝试集》在“诗体的大解放”等方面作了积极的尝试,是在对旧体诗词改造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由体诗,全部用白话创作,为中国现代新诗的建立和发展迈出了第一步,并且初步建立了白话新诗的地位。 □ 《女神》出版于1921年8月,是郭沫若的第一部新诗集,它开辟了一代新诗风,成为新诗运动的奠基之作。《女神》除序诗外共56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凤凰涅槃》和女神之再生等诗。《女神》强烈体现了“五四”时代狂飙突进的时代精神,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帝反封建、热切追求赞美自由解放和光明新生的精神。在艺术上,奔腾的想象、急骤的旋律、宏伟的气势、瑰丽的色彩、英雄主义的基调、自由的诗体等构成了《女神》的浪漫主义特色。

□ 《死水》 是闻一多最重要的代表性诗集,其中的诗篇创作于1925年6月留美回国后到1927年之间的两年时间中,是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中的产物。诗人在美留学8年,饱尝了天涯羁旅的孤苦和身为“弱小国民”的耻辱。他怀着极大的愤慨和热切的富国强民愿望,回到了日思夜梦想的祖国。然而,出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黑暗腐朽的“死水”般的社会,一个内忧外患,四海萧条的国度。诗歌幻想中的瑰梦彻底破灭了,他那敏感的心弦发出强烈的震撼。《发现》、《荒村》、《大鼓师》等篇,均是这一心境的具体体现。与前期发表的《红烛》相比,《死水》消退了那种青年式的单纯透明的色彩,更加贴近丑恶的现实,更深沉厚重,艺术上更为成熟。其中的大多数篇章结构整饬,韵律和行数、字数都经过精心设计,一般以7字一行为主,2行或4行一节,有时巧妙运用长短相间的手法,既整齐雅洁,又错落有秩。诗中运用大量精巧的叠句、叠字,压韵灵活多变,不拘一格,使节奏鲜明、生动、不富有弹性。《死水》显示出较高的诗歌语言技巧,对现代格律诗的创作具有一种开创作用。

□ 《三个叛逆的女性》1926年,郭沫若的历史剧《卓文君》、《王昭君》、《聂嫈》结集为《三个叛逆的女性》一书出版。这三个剧本塑造了三个大胆叛逆的女性形象,以炽热的革命热情歌颂了妇女的觉醒和斗争,猛烈抨击了封建道德和制度,强烈体现出反封建压迫争取自由解放的民族革命精神。在艺术上,剧本有着重要特征:通过历史题材以戏剧形式反射现实,用大胆的想象和虚构手法发掘、描画历史人物的精神思想,使之与新时代精神息息相通。

□ 《阿Q正传》 鲁迅最有影响的小说代表作,也是鲁迅惟一的中篇小说,1921年12月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作品成功塑造了阿Q的性格,高度集中地概括了民族的病态及国民的劣根性,显示了鲁迅“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独特的典型化艺术手法。无论在思想内涵还是在艺术技巧方面,《阿Q正传》都堪称中国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丁玲创作的享有国际声誉的长篇小说,1948年9月由东北光华书店出版,小说出版后立即在国内外文坛引起普遍关注,并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金二等奖。《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现代文学史上反映土改斗争题材最重要、最有影响的长篇代表作,也是丁玲小说创作的里程碑。小说以华北地区桑干河畔一个名叫暖水屯的村庄为背景,着力反映了这里的土改斗争从酝酿到发动,几经波折最终斗倒地主分了田地的完整过程,真实反映了当时农村阶级关系的复杂性和土改斗争的艰巨性。

□ 《暴风骤雨》 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以东北地区松花江畔一个叫元茂屯的村子为背景,以广阔的艺术视野真实地展现了东北地区土改的全貌,以血淋淋的阶级斗争,表明了土改运动的残酷、悲壮和伟大。整部作品突出了土改斗争的尖锐、反复,写出了广大农民向旧世界发起暴风骤雨般冲击的坚定信念,写出了浩然激荡的历史发展趋势。

□ 《围城》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小说以方鸿渐为主要代表,艺术地概括了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一代欧化知识分子的特征和命运,作者以幽默而嘲讽的手法,写了一部现代中国的“儒林外史”。方鸿渐是“现代儒林”中“新儒”的典型代表,他在事业、婚恋、家庭多方面不断寻求、不断失落、不断幻灭。他的命运,不仅蕴涵着西方文化思想在中国的破产以及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出路究竟何在这样深刻的思想命题,而且还在更为深广的层次上显示出作者对现代社会和现代人性的哲理性思考:方鸿渐一生不断从这一座“围城”走进另一座“围城”,他永不安分,永不满足,因而永远苦恼。他总想摆脱困境,然而困惑始终伴随着他,他总想走出“围城”,然而人生处处是“围城”。

□ 《升官图》是陈白尘的一部讽刺喜剧,完稿于1945年10月。剧中写了两个强盗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里,为了躲避追捕,闯入一古老的住宅,在疲惫不堪和无限惊惧中沉入梦境,做了一夜升官发财的黄粱美梦。他们的美梦,正是对现实生活的曲折反映,揭露了国民党官僚们巧立名目,鱼肉人民的真面目,对国民党反动组织提出了强烈控诉。全剧构思新颖、结构精巧,运用了夸张、变形、漫画的手法刻画人物,故事情节曲折复杂,戏剧性强。 《尝试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新诗集,作者胡适。《尝试集》的基本内容是反对封建主义,歌颂资产阶级革命,表现了争取民主自由和个性解放的要求。《尝试集》在“诗体的大解放”等方面作了积极的尝试,是在对旧体诗词改造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由体诗,全部用白话创作,为中国现代新诗的建立和发展迈出了第一步,并且初步建立了白话新诗的地位。 □ 《女神》 出版于1921年8月,是郭沫若的第一部新诗集,它开辟了一代新诗风,成为新诗运动的奠基之作。《女神》除序诗外共56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凤凰涅槃》和女神之再生等诗。《女神》强烈体现了“五四”时代狂飙突进的时代精神,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帝反封建、热切追求赞美自由解放和光明新生的精神。在艺术上,奔腾的想象、急骤的旋律、宏伟的气势、瑰丽的色彩、英雄主义的基调、自由的诗体等构成了《女神》的浪漫主义特色。

□ 《死水》 是闻一多最重要的代表性诗集,其中的诗篇创作于1925年6月留美回国后到1927年之间的两年时间中,是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中的产物。诗人在美留学8年,饱尝了天涯羁旅的孤苦和身为“弱小国民”的耻辱。他怀着极大的愤慨和热切的富国强民愿望,回到了日思夜梦想的祖国。然而,出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黑暗腐朽的“死水”般的社会,一个内忧外患,四海萧条的国度。诗歌幻想中的瑰梦彻底破灭了,他那敏感的心弦发出强烈的震撼。《发现》、《荒村》、《大鼓师》等篇,均是这一心境的具体体现。与前期发表的《红烛》相比,《死水》消退了那种青年式的单纯透明的色彩,更加贴近丑恶的现实,更深沉厚重,艺术上更为成熟。其中的大多数篇章结构整饬,韵律和行数、字数都经过精心设计,一般以7字一行为主,2行或4行一节,有时巧妙运用长短相间的手法,既整齐雅洁,又错落有秩。诗中运用大量精巧的叠句、叠字,压韵灵活多变,不拘一格,使节奏鲜明、生动、不富有弹性。《死水》显示出较高的诗歌语言技巧,对现代格律诗的创作具有一种开创作用。

□ 《三个叛逆的女性》 1926年,郭沫若的历史剧《卓文君》、《王昭君》、《聂嫈》结集为《三个叛逆的女性》一书出版。这三个剧本塑造了三个大胆叛逆的女性形象,以炽热的革命热情歌颂了妇女的觉醒和斗争,猛烈抨击了封建道德和制度,强烈体现出反封建压迫争取自由解放的民族革命精神。在艺术上,剧本有着重要特征:通过历史题材以戏剧形式反射现实,用大胆的想象和虚构手法发掘、描画历史人物的精神思想,使之与新时代精神息息相通。

□ 《阿Q正传》 鲁迅最有影响的小说代表作,也是鲁迅惟一的中篇小说,1921年12月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作品成功塑造了阿Q的性格,高度集中地概括了民族的病态及国民的劣根性,显示了鲁迅“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独特的典型化艺术手法。无论在思想内涵还是在艺术技巧方面,《阿Q正传》都堪称中国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丁玲创作的享有国际声誉的长篇小说,1948年9月由东北光华书店出版,小说出版后立即在国内外文坛引起普遍关注,并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金二等奖。《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现代文学史上反映土改斗争题材最重要、最有影响的长篇代表作,也是丁玲小说创作的里程碑。小说以华北地区桑干河畔一个名叫暖水屯的村庄为背景,着力反映了这里的土改斗争从酝酿到发动,几经波折最终斗倒地主分了田地的完整过程,真实反映了当时农村阶级关系的复杂性和土改斗争的艰巨性。

□ 《暴风骤雨》 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以东北地区松花江畔一个叫元茂屯的村子为背景,以广阔的艺术视野真实地展现了东北地区土改的全貌,以血淋淋的阶级斗争,表明了土改运动的残酷、悲壮和伟大。整部作品突出了土改斗争的尖锐、反复,写出了广大农民向旧世界发起暴风骤雨般冲击的坚定信念,写出了浩然激荡的历史发展趋势。

□ 《围城》 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小说以方鸿渐为主要代表,艺术地概括了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一代欧化知识分子的特征和命运,作者以幽默而嘲讽的手法,写了一部现代中国的“儒林外史”。方鸿渐是“现代儒林”中“新儒”的典型代表,他在事业、婚恋、家庭多方面不断寻求、不断失落、不断幻灭。他的命运,不仅蕴涵着西方文化思想在中国的破产以及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出路究竟何在这样深刻的思想命题,而且还在更为深广的层次上显示出作者对现代社会和现代人性的哲理性思考:方鸿渐一生不断从这一座“围城”走进另一座“围城”,他永不安分,永不满足,因而永远苦恼。他总想摆脱困境,然而困惑始终伴随着他,他总想走出“围城”,然而人生处处是“围城”。

□ 《升官图》 是陈白尘的一部讽刺喜剧,完稿于1945年10月。剧中写了两个强盗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里,为了躲避追捕,闯入一古老的住宅,在疲惫不堪和无限惊惧中沉入梦境,做了一夜升官发财的黄粱美梦。他们的美梦,正是对现实生活的曲折反映,揭露了国民党官僚们巧立名目,鱼肉人民的真面目,对国民党反动组织提出了强烈控诉。全剧构思新颖、结构精巧,运用了夸张、变形、漫画的手法刻画人物,故事情节曲折复杂,戏剧性强。 汪文宣 巴金著名长篇小说《寒夜》的男主人公,他是当时黑暗社会典型的被损害者、被侮辱者。汪文宣是个典型的“好人”,他处处忍让,事事委曲求全,但社会并没有对他有所宽容,他最终在孤独与悲哀中“吐尽了血痰死去”。作品中汪文宣这样的小人物之死,预示着那个“寒夜”一般黑暗冷酷的社会的必然灭亡。

□ 虎妞 老舍长篇小说《骆驼祥子》中着墨较多、很有特色、性格复杂的一个人物。她是车厂主刘四的女儿,性格泼辣、爽快。作为生活在病态社会里的30多岁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她有着自己的苦闷和追求幸福的愿望,并因这种愿望的不能正常实现形成了她变态的心理;她对祥子有感情真挚的一面,为与祥子结合,她失去了父亲和财产,最后难产身亡,在她身上具有某种悲剧因素。但她的剥削意识十足,想利用自己经济上的优势,控制祥子以及周围的人们,妄图把祥子纳入自己的生活轨道,这就暴露出她作为剥削阶级自私、冷酷的一面。

□ 祁瑞宣 老舍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中描写得最有深度的形象。一位“温雅自然”的知识分子,“七七”事变的发生使他失去了往日的沉静,家与国的矛盾使他处于极度的“惶惑”中。他不愿留在北平当亡国奴,但作为长孙、当家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维系这个“四世同堂”的家庭,又不能够离家出走。他知道家庭之累使他耽误了报国大事,但又只能这样苟且偷生,心里痛苦万分。最后,他终于从痛苦的矛盾中挣脱出来,做了许多有利于抗战的事情。

□ 莎菲 丁玲成名作《莎菲女士的日记》的主人公,是一个内心痛苦而充满矛盾的时代女性。她追求一种完美的爱,却又以游戏的态度对待爱与生活。莎菲的形象是“五四”以后那种冲出家庭,大胆追求爱情却又找不到正确道路的时代女性的典型代表。

□ 周朴园 曹禺戏剧《雷雨》的主要人物。他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极其凶狠狡诈的伪君子。在家庭生活中,他是一个专横独断的暴君。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周朴园是一个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色彩的资产阶级的代表。 □ 鲁侍萍 曹禺戏剧《雷雨》中性格较为复杂的一个女性形象。她敢于蔑视封建道德,心甘情愿与周朴园同居。他对周朴园的感情是专一的、执著的。当她被周朴园赶出家门后投河自杀未成,她活着不再是为了自己,孩子成了生活的她唯一希望。为孩子的“牺牲”精神和对外界压力的“忍让”精神,使他的自我意识完全消失。她是一个可怜的、不自由的、不完整的“非人”。 □ 周萍 曹禺戏剧《雷雨》的主人公之一,是周朴园与侍萍的长子。在冷酷严格的管制束缚下他投入后母繁漪的怀抱,而爱情和道德发生激烈冲突时,他又爱上了同父异母的妹妹四凤,埋下了他悲剧的命运的种子。他性格软弱自私,根本无力也不想承担任何压力,妄想以逃避的方式摆脱心灵的重压。在周公馆内部矛盾的总爆发的电闪雷鸣中,首先毁灭的是他年轻的生命。 □ 周繁漪 曹禺戏剧《雷雨》的主要人物形象之一。她性格复杂,感情丰富,既有追求个性解放的一面,又有个人主义的一面。

□ 问题小说 冰心是最早创作“问题小说”并产生较大影响的作家之一。她于1919年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两个家庭》,此后接连创作了许多“问题小说”。所谓“问题小说”,就是以家庭、妇女、婚恋、劳工、青年等各种社会问题为题材,催人疑问,促人警觉,发人深省的作品。冰心“问题小说”涉及面很广,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代表作有《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庄鸿的姊妹》、《还乡》等。女作家庐隐也是“问题小说”的创作者之一。 京派小说 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到30年代,文学的中心南移到上海,继续留在京、津地区或其他北方城市的一个自由的作家群,当时也称“北方作家”派。“京派”并没有正式的组织,只是一种名称的沿用。“京派”作家创作的小说被称为“京派小说”。京派小说文风淳朴,贴近底层人民的生活,在现实主义的创作中融入浪漫主义的、表现主观个性的多种艺术手法。主要代表作家有沈从文、废名、芦焚等。沈从文的小说《边城》、《萧萧》、《长河》等是其中较为出色的作品。

□ 新感觉派小说 20年代30年代初出现的“新感觉派”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创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新感觉派”小说的根本特点是特别强调作家的主观感觉而不太注重对客观生活的真切描写。刘呐鸥是“新感觉派”小说的最初尝试者,他创办于1928年9月的《无轨列车》半月刊,标志着中国“新感觉派”小说实践的开始。他的短篇小说集《都市风景线》是现代中国第一部“新感觉派”小说集。穆时英和施蛰存把“新感觉派”小说推向成熟和引身运用蒙太奇、人物心理分析等手法,凸现对现实生活的感觉和印象。《上海狐步舞》、《梅雨之夕》等是他们的代表作。

语丝文体 因语丝社成员创作的共有共同特征的散文而得名。语丝社得名于1924年11月在北京创刊的《语丝》周刊,由《语丝》主要馔稿人组成,主要代表人物有周作人、鲁迅、林语堂、钱玄同、孙伏园、俞平伯、刘半农等。《语丝》发表的主要是散文,在创作上,尽管语丝社同仁的思想和艺术主张不尽一致,但在针砭时弊方面形成了共同的风格:排旧促新,放纵而谈,古今并论,庄谐杂出,简洁明快,不拘一格-这就是“语丝文体”的鲜明特色。最具代表性的散文创作有两大方面:一是以鲁迅为代表的杂文,一是以周作人为代表的小品散文。

□ 诗歌的“三美” 新月诗派代表诗人闻一多提出的有关新诗格律化的主张;具体是指诗歌的“音乐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 □ 东北作家群 “东北作家群”是指“九·一八”事变后,一群从东北流亡到关内的文学青年在左翼文学运动推动下共同自发地开始文学创作的群体。他们的作品及时反映了处于日寇铁蹄下的东北人民的悲惨遭遇,表达了对侵略者的仇恨、对父老乡亲的怀念以及早日收回国土的强烈愿望。他们的作品具有粗犷宏大的风格,写出了东北的民俗风情,显示了浓郁的地方色彩。“东北作家群”的主要作家有萧军、萧红、舒群、白朗、端木蕻良、李辉英等。代表作有萧红的《呼兰河传》、《生死场》,萧军的《八月的乡村》等。 □ 现代派诗歌 30年代在中国产生的现代派诗歌普遍受到法国象征主义诗歌的启发和影响。同时又承接了李金发为代表的20年代中国象征诗派的某些艺术追求。30年代中国现代派诗歌特别追求诗歌创作在总体上所产生的朦胧的美,追求以奇特观念的联络和繁复的意象来结构诗的内涵。现代派诗人往往以其特有的青春病态的心灵,咏叹着浊世的哀音,表达着对社会的不满和抗争,也流露出对人生深深的寂寞和惆怅。戴望舒是30年代“现代派诗歌代表”。

□ 新格律诗派 得名于1928年1928年《新月》的创刊,是“新月派”的一个子系统,在新格律诗的探索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探讨了新诗由反对旧形式转而形成新形式的转变。当时的文坛新秀闻一多、徐志摩做了成功的尝试。闻一多提出了新诗的“三美”主张:“建筑美、音乐美、绘画美”,奠定了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基础。诗集《死水》全面实践了闻一多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并显示了诗人创作的基本风格。徐志摩在新诗的创作上深受英美诗的影响,《再别康桥》等诗篇充分体现了独有的意境美、音韵美和结构美。新月派诗人朱湘等的新诗创作也促进了新格律的发展。

□ 象征诗派 以李金发为代表的象征诗派是“五四”以后出现在诗坛上的。象征派诗人受法国象征诗派的影响,讲求感官享受和刺激,重视刹那间的幻觉。象征派诗人否定诗歌与音乐的关系,完全把诗看为视觉艺术,这不同于新月派对诗歌音节美的重视。象征派的诗歌作品特点是“观念联络的奇特”,即一部分一个观念可以懂,合起来反而含意难清。他们讲究比喻,却过于难以捉摸。李金发于1925年至1927年出版的《微雨》、《为幸福而歌》、《食客与凶年》,是象征派诗歌的代表作。

□ “精神胜利法” 是鲁迅小说《阿Q正传》中阿Q形象所特有的性格特征,它的主要表现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总是幻想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最能自尊自大,也最能自轻自*,豪无人格而言;死要面子,讳疾忌医,从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欺善怕恶,欺弱怕强,麻木健忘,糊涂终身。阿Q的“精神胜利法”绝不仅仅是其个人的性格,更是某种病态的民族性格的集中体现。评价

□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 □ 《阿Q正传》是鲁迅唯一一部中篇小说。

□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小说。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手记”的叙述方式。

□ 现代小说创作中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双峰并峙”,指的是鲁迅与郁达夫的小说创作

□ 《沉沦》(小说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短篇小说集。 □ 《沉沦》体现了作家一贯主张的“自叙传”文学观。

□ 《潘先生在难中》在艺术上达到了叶绍钧短篇小说创作的现实主义的高峰。

□ 茅盾指出叶绍钧善于描写灰色的卑琐人生,第一个“十年”反映小市民知识分子的灰色生活。

叶绍钧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的儿童文学作家。

□ 1923年出版的叶绍钧《稻草人》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的童话集。 □ 鲁迅指出:“十年来前,叶绍钧先生的《稻草人》是个中国的童话开了一条自己创作的路的”。

□ 钱杏邨评价:叶圣陶不愧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教育小说家”。 □ 冰心是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文体家。她的语言既融化了古典文学的神韵,又融合了欧美文学的乳汁,赢得了许多青年的共鸣和模仿,被评论家称为“冰心体”。

□ 朱自清说,茅盾作《林家铺子》“写一个小镇上一家洋广货店的故事,层层剖剥,不漏一点,而又委曲入情,真可算得‘严密的分析’”。 □ 瞿秋白评价《子夜》:“这是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的成功的长篇小说”。“1933年在将来的文学史上,没有疑问的要记录《子夜》的出版。” □ 巴金被称为“20世纪的良心”。

□ 《家》发表时原标题为《激流》,出版单行本时改名为《家》。 □ 开明出版社出版的《家》,自1933年到1951年期间,先后再版33次之多,成为现代文学史上最畅销的作品之一。 □ 《家》标志着巴金小说艺术走向成熟。 □ 《小城三月》是萧红的绝笔。

□ 鲁迅评价萧红的作品“女性作者的制止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

□ 沈从文以独特“湘西”色彩而成为中国小说大家。 □ 穆时英有“中国新感觉派的圣手”之称。 □ 毛泽东称赞丁玲“昨日文小姐,今日武将军”。 □ 丁玲有“活的中国”之称。

□ 茅盾评价《莎菲女士的日记》“这是大胆的描写,至少在中国的那时的女性作家中是伟大的”。

□ 《围城》被称为现代版《儒林外史》。 □ 周作人被誉为“小品文之王”。

□ “汉园三诗人”:何其芳、卞之琳、李广田。

□ 1936年,何其芳《画梦录》、卢焚《谷》、曹禺《雷雨》一起获得天津《大公报》奖金。

□ 郁达夫称梁遇春为“中国的爱利亚”。

□ 1936年夏衍所作《包身工》与宋之地的同年发表的《一九三六年春在太原》被视作中国现代报告文学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作品。 □ 鲁迅评价殷夫的作品:“这是东方的微光,是林中的响箭,是冬末的萌芽”。

□ 戴望舒因此享有“雨巷诗人”的美誉。 □ 田间被闻一多称作为“时代的鼓手”。

□ 臧克家享有“农民诗人”、“泥土诗人”的称号。 □ 艾青堪称“中国诗坛的泰斗”。 □ 丁西林被称为中国“独幕剧的圣手”。 □ 《升官图》被称为新《官场现形记》。 文学社团

□ 1921年,郁达夫与郭沫若等人创建了创造社。

□ 1921年,叶绍钧、茅盾、郑振铎、周作人等发起创立新文学第一个社团--文学研究会。提倡“为人生的艺术”和“写实主义”的创作手法。 □ 1918年,柔石、朱自清、叶绍钧、冯雪峰、潘漠华、魏金枝等组织了现代文学史上较早而又很有名气的“晨光文学社”。 □ 1928年,柔石与鲁迅一起创办“朝华文学社”。

□ “语丝文体”得名于1924年11月在北京创刊的《语丝》周刊。 □ 周作人是文学研究会和语丝社的主要发起人。

□ 1921年,郭沫若参与发起创建《创造社》,先后与社友创办了《创造周报》和《创造日》。

□ 1923年,冯至参加了浅草社,浅草社解散后,他与友人杨晦、陈翔鹤、陈炜谟等人成立了沉钟社。

□ 1932年5月《现代》杂志创刊,成为现代派诗歌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阵地,“现代诗派”也因《现代杂志》而得名。 □ 1937年9 月11日《七月》创刊。 □ “七月”诗人:曾卓、牛汉、绿原等。

□ “九叶诗人”:唐湜、辛笛、陈敬容、杜运燮、杭约赫、郑敏、唐祈、袁可嘉、穆旦。 作品内容

□ 《春风沉醉的晚上》的三种意象:大自然、有母亲情感的女性、祖国母亲

□ 《沉沦》(小说)描写着一个有病的青年的心理,也可以说是青年忧郁病的解剖。

□ 《为奴隶的母亲》讲述的是“典妻”的故事。

□ 《杂感》的四个部分:批判眼泪的无用,盛赞无泪者的伟大、比较不同死的悲剧性、比较不同的世界观、提倡韧性的战斗。 □ 《背影》的写作时间距当时二年余。 □ 《王贵与李香香》采用了“信天游”的方式。 □ 《屈原》共五幕。 □ 《雷雨》共四幕。 创作主张与创作经历

□ 叶绍钧始终坚持“为人生”的文学主张。

□ 1919年起,谢婉莹以“冰心”这一笔名写了许多“问题小说”。 □ “爱的哲学”的小说有:《超人》、《烦闷》。 □ “爱的哲学”包括:母爱、童真、大自然。

□ 冰心创作受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冰心又以小诗抒唱对人生的思考,写出了为文坛瞩目的短诗集《繁星》和《春水》,造成了所谓“小诗流行的时代”。 □ 抗战期间,冰心曾用男士的笔名在《星期评论》上发表文章,后结集为《关于女人》。

□ 许地山主张文学要“切实地描写群众”,“指导群众一条为生而奋斗而牺牲的道路”。

□ 1921年茅盾接编并全部革新了《小说月报》。

□ 茅盾主张作家要努力反映“全般的社会现象”和“全般的社会结构”,使文学成为时代的镜子。他的小说创作基本印证了自己的主张。 □ 茅盾开创了“社会剖析派”风格小说,同时也是它的代表作家。 □ 巴金奉行“人类至上”的人道主义思想。

□ 沈从文用“休芸芸”等笔名,在《晨报副刊》、《现代评论》、《小说月报》、《新月》上发表作品。

□ 沈从文说:“我只想希腊小庙”,“这神庙供奉的是‘人性’”。 □ 林语堂公开提倡“不谈政治”,自称“言志派”,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性灵小品文。

□ “写人生永久性的真理”是臧克家诗集的重要内容。

□ “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是艾青给自己诗歌定下的最初基调。 □ “土地--农民”成为艾青诗歌创作中始终关注的中心。

□ 太阳、光明、春天、黎明、生命与火焰是艾青诗歌的“永恒主题”。 □ 曹禺善于将“生活戏剧化”,夏衍善于将“戏剧生活化”。 作品知识

□ 鲁 迅《孔乙已》发表于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1号,收入《呐喊》。 □ 鲁 迅《故乡》发表于1921年《新青年》第6卷第4号,收入《呐喊》。 □ 鲁 迅《阿Q正传》连载于1921年底至1922年2月《晨报副刊》,收入《呐喊》; □ 鲁 迅《伤逝》收入小说集《彷徨》之前,未在报刊上发表过。 □ 郁达夫《春风沉醉的晚上》发表于1924年2月28日《创造季刊》第2卷第2期,收入《寒灰集》。

□ 郁达夫《沉沦》完成于1921年5月,收入《沉沦》集,上海泰东书局出版。

□ 叶绍钧《潘先生在难中》 创作于1924年11月。发表于1925年1月《小说月报》第16卷1号。

冰 心《超人》 创作于1921年,发表于1921年4月10日《小说月报》第12卷第4期。

□ 许地山《春桃》发表于1934年7月1日《文学》第3卷第1期。 □ 茅 盾《林家铺子》 完成于1932年6月,发表于《申报月刊》创刊号,后收入短篇小说集《春蚕》,开明书店1933年5月出版。

□ 茅 盾《子夜》 上海开明书店1933年1月出版,作品相关人物:吴荪甫、赵伯韬、杜竹斋、屠维岳、冯云卿。

巴 金《家》 最初连载于1931年4月至4月至1932年5月《时报》,1933年由开明书店出版单行本;发表时原题为《激流》,出版单行本时改名为《家》,作为《激流三步曲》的第一部;据统计,1933年到1951年期间,《家》先后再版33次之多,成为现代文学史上最畅销的作品之一;小说相关人物:觉新、觉民、觉惠、鸣凤、瑞珏、冯乐山、高老太爷。

□ 巴 金《寒夜》 创作于1946年底,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出版,小说相关人物:汪文宣、曾树生。

□ 老 舍《月牙儿》 最初发表于1935年4月天津《国闻周报》。 □ 老 舍《骆驼祥子》连载于1936年《宇宙风》第25期至第48期,1939年3月由人间书屋出版单行本,小说相关人物:祥子、虎妞、小福子、刘四。 □ 老 舍《四世同堂》 由三部连续性的长篇小说组成,第一部《惶恐》、第二部《偷生》、第三部《饥荒》,小说相关人物:祁老人、祁瑞宣、程长顺、钱诗人、冠晓荷、大赤包、蓝东阳、祁瑞丰。 □ 柔 石《为奴隶的母亲》 创作于1930年。

□ 萧 红《小城三月》 完成于1941年夏,是萧红生前创作的最后一部小说。

□ 萧 红《生死场》 出版于1935年。

□ 沈从文《萧萧》 作与1929年,原载《小说月报》21卷1号。 □ 沈从文《边城》 1934年10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

□ 穆时英《街景》 收入1934年出版的小说集《白金的女体塑像》。 □ 施蛰存《梅雨之夕》 收入1933年上海新中国书店出版的小说集《梅雨之夕》。

□ 废 名《菱荡》 作于1927年10月。

□ 张天翼《包氏父子》 发表于1934年《文学》第1卷第1期。 □ 沙 汀《在其香居茶馆里》 创作于1940年。

艾 芜《人生哲学的一课》 发表于1932年12月《小说月报》第1卷第

5、6期,是短篇小说《南行记》的第一篇。 □ 赵树理《小二黑结婚》 作于1943年5月。

□ 孙 犁《荷花淀》 作于1945年,收入《白洋淀纪事》。

□ 丁 玲《莎菲女士的日记》 1928年2月发表于《小说月报》第19卷第2号。

□ 丁 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1948年9月由东北光华书店出版,荣获1951年度斯大林文学奖金二等奖,作品相关人物:黑妮、张裕民、顾涌、程仁、钱文贵、李子俊。

□ 周立波《暴风骤雨》 1948年12月完稿,荣获1951年度斯大林文学奖金三等奖,作品相关人物:赵玉林、郭全海、白玉山、肖祥、老孙头、韩老

六、杜善人。 □ 钱钟书《围城》 1947年5月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作品相关人物: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苏文纨、唐晓芙、高松年、韩学愈、李梅亭。 □ 张爱玲《金锁记》 收入1947年11月出版的小说集《传奇》增订本;作品相关人物:曹七巧、姜季泽、长安、长白、芝寿。

□ 鲁 迅《过客》 完成于1925年3月,收入散文集《野草》。 □ 鲁 迅《杂感》 创作于1925年5月,收入杂文集《华盖集》。 □ 朱自清《背影》 写于1925年10月,收入散文集《背影》。 □ 朱自清《给亡妇》 写于1932年10月,收入散文集《你我》,它与《背影》都是朱自清以描写身边琐事为主的“家常体”散文的代表。

□ 冰 心《笑》 发表于1920年革新后的《小说月报》,收入《冰心散文集》,北新书局1932年出版。《笑》被称为“现代抒情散文的开韧之作”。 □ 郁达夫《钓台的春昼》 作于1932年8月,原载于1932年9月16日《论语》第1期。

□ 周作人《乌蓬船》 最初发表于1926年11月27日《语丝》第107期,是一篇书信体散文。

□ 钟敬文《西湖的雪景》作于1929年1月,收入《西湖拾漫》,北新书局1929年出版。

□ 何其芳《雨前》 作于1933年春,收入散文集《画梦录》。

□ 李广田《山之子》 作于1936年,发表于《文丛》创刊号,后收入1939年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雀蓑集》。

□ 梁遇春《“失掉了悲哀”的悲哀》 收入北新书局1930年3月出版的《春醪集》。

唐 弢《桥》写于1947年8月,收入《落帆集》,文化生活出版社1948年10月出版。

□ 林语堂《论趣》 30年代写的一篇幽默小品文。 □ 瞿秋白《暴风雨之前》 作于1931年12月。

□ 夏 衍《包身工》 写于1936年4月,发表于同年6月《光明》创刊号。 □ 胡 适《蝴蝶》 作于1916年8月,最初发表于《新青年》第2卷第6号,后收入诗集《尝试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3月出版。 □ 郭沫若《晨安》 作于1920年1月,收入诗集《女神》,上海泰东图书局1921年8月出版。

□ 郭沫若《凤凰涅槃》 作于1920年1月,并于同月30日、31日两天连续发表于上海《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后收入诗集《女神》,上海泰东图书局1921年8月出版。

□ 闻一多《死水》 作于1925年4月,收入诗集《死水》,新月书店1928年1月出版。

□ 殷 夫《我们》 作于1929年12月。

□ 冯 至《我是一条小河》 作于1925年,收入《昨日之歌》,北新书局1927年4月出版。

□ 徐志摩《沙扬娜拉》 作于1924年7月,收入《志摩的诗》。 □ 徐志摩《再别康桥》 作于1928年11月,发表于1928年12月《新月》第1卷第10期,收入《猛虎集》。

□ 李金发《弃妇》 收入《微雨》,北新书局1925年11月出版。 □ 戴望舒《雨巷》是戴望舒的成名作,写于1927年夏,最初发表于1928年8月《小说月报》。

□ 戴望舒《我用残损的手掌》 写于1942年7月日寇狱中。 □ 田 间《给战斗者》 完成于1937年12月,后收入同名诗集。 □ 臧克家《老马》写于1932年4月,收入1933年出版的诗集《烙印》。 12 艾 青《大堰河-我的保姆》 作于1933年1月,收入《大堰河》,文化生活出版社1939年8月出版;这是一首带有“自传性质”的诗篇,也是艾青的成名作。

□ 艾 青《手推车》 作于1938年初,收入《北方》,文化生活出版社1942年1月出版。

□ 牛 汉《种子有翅膀》 作于1945年。 □ 穆 旦《自然底梦》作于1942年11月。 □ 穆 旦《旗》 作于1945年5月。

□ 郑 敏《金黄的稻束》 是一首抒情哲理诗,收入《诗集1942~1947》,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48年出版。

□ 袁可嘉《沉钟》作于1946年,发表于《文艺复兴》第2卷第1期。 □ 李 季《王贵与李香香》 作于1945年12月,1946年9月发表于延安《解放日报》。

□ 袁水拍《发票在印花上》 作于1946年4月,收入《马凡陀的山歌》。 □ 郭沫若《屈原》 作于1942年1月,作品相关人物:屈原、张仪、郑袖、郑詹尹、婵娟。

□ 丁西林《三块钱国币》 收入1947年2月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西林独幕剧集》。

□ 欧阳予倩《屏风后》 发表于1929年5月《戏剧》(广东)第1卷第1期。

□ 曹 禺《雷雨》作于1933年,发表于1934年7月1日《文学季刊》第1卷第3期,1936年1月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单行本。作品相关人物:周朴园、蘩漪、侍萍、周萍、周冲、鲁大海、鲁贵、四凤。

□ 田 汉《名优之死》 发表于1929年5月《南国月刊》第1期,作品相关人物:刘振声、刘芸仙、刘凤仙、杨大爷。 □ 夏 衍《上海屋檐下》 1937年11月由戏剧时代出版社出版,作品相关人物:林志成、杨采玉、匡复、赵振宇、黄家楣、施小宝、李陵碑。 □ 陈白尘《升官图》 1946年6月由群益出版社出版。 作品年谱

□ 1916年诗歌:《蝴蝶》 □ 1918 小说:《狂人日记》 □ 1919年小说:《故乡》

1920年 散文:《笑》诗歌:《晨安》、《凤凰涅槃》

□ 1921年小说:《阿Q正传》、《沉沦》(小说集)、《沉沦》(小说)、《超人》

□ 1924年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潘先生在难中 诗歌:《沙扬娜拉》

□ 1925年小说:《伤逝》散文:《过客》、《杂感》、《背影》诗歌:《死水》、《我是一条小河》、《弃妇》 □ 1926年散文:《乌蓬船》

□ 1927年小说:《菱荡》诗歌:《雨巷》

□ 1928年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 诗歌:《再别康桥》

□ 1929年小说:《萧萧》 散文:《西湖的雪景》诗歌:《我们》戏剧:《屏风后》

□ 1930年小说:《为奴隶的母亲》 散文:《“失掉了悲哀”的悲哀》 □ 1931年 小说:《家》 散文:《暴风雨之前》

□ 1932年小说:《林家铺子》、《人生哲学的一课》 散文:《钓台的春昼》 诗歌:《老马》 □ 1933年小说:《子夜》、《梅雨之夕》 散文:《雨前》诗歌:《大堰河-我的保姆》 戏剧:《雷雨》

□ 1934年小说:《春桃》、《边城》、《街景》、《包氏父子》 □ 1935年小说:《月牙儿》、《生死场》

1920年 散文:《笑》诗歌:《晨安》、《凤凰涅槃》

□ 1921年小说:《阿Q正传》、《沉沦》(小说集)、《沉沦》(小说)、《超人》

□ 1924 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潘先生在难中》 诗歌:《沙扬娜拉》

□ 1925年 小说:《伤逝》散文:《过客》、《杂感》、《背影》诗歌:《死水》、《我是一条小河》、《弃妇》 □ 1926年散文:《乌蓬船》

□ 1927年 小说:《菱荡》诗歌:《雨巷》

□ 1928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诗歌:《再别康桥》

□ 1929年 小说:《萧萧》散文:《西湖的雪景》诗歌:《我们》戏剧:《屏风后》

□ 1930年小说:《为奴隶的母亲》 散文:《“失掉了悲哀”的悲哀》 □ 1931年 小说:《家》散文:《暴风雨之前》

□ 1932年小说:《林家铺子》、《人生哲学的一课 散文:《钓台的春昼》诗歌:《老马》

□ 1933 小说:《子夜》、《梅雨之夕》 散文:《雨前》诗歌:《大堰河-我的保姆》 戏剧:《雷雨》

□ 1934年 小说:《春桃》、《边城》、《街景》、《包氏父子》 □ 1935年小说:《月牙儿》、《生死场》 1936年小说:《骆驼祥子》 散文:《山之子》、《包身工》 □ 1937年诗歌:《给战斗者》 戏剧:《上海屋檐下》 □ 1938年 诗歌:《手推车》

□ 1940年 小说:《在其香居茶馆里》 □ 1941年 小说:《小城三月》

□ 1942年 诗歌:《我用残损的手掌》、《自然底梦》戏剧:《屈原》 □ 1943年小说:《小二黑结婚》

□ 1945年小说:《荷花淀》诗歌:《种子有翅膀》、《旗》、《王贵与李香香》

□ 1946年小说:《寒夜》 诗歌:《沉钟》、《发票贴在印花上》戏剧:《升官图》

□ 1947年小说:《围城》、《金锁记》 散文:《桥》戏剧:《三块钱国币》

□ 1948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暴风骤雨》 □ 1949年小说:《四世同堂》 作品与作品集

鲁迅 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

抒情性散文集(散文诗集):《野草》。

回忆性叙事散文集:《朝花夕拾》。

杂文集有:《热风》、《坟》、《华盖集》、《而已集》、《二心集》、《三闲集》、《花边文学》、《伪自由书》、《且介亭杂文》。 郁达夫 小说集:《沉沦》(《沉沦》、《银灰色的死》、《南迁》)、《寒灰集》。

小说:《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迟桂花》。

散文集:散文集《闲书》、《屐痕处》、《日记九种》。 □ 叶绍钧

小说集:《隔膜》、《火灾》、《线下》、《城中》、《未厌集》、《城市中》、《四三集》。

散文集《脚步集》、《未厌居习作》、《四川集》。

童话集:《稻草人》、《古代英雄的石像》。 □ 冰心

“问题小说”:《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秋风秋雨愁杀人》、《去国》。

“爱的哲学”小说:《超人》、《烦闷》。

小诗集:《繁星》、《春水》。

散文集:《往事》、《山中杂记》、《寄小读者》、《关于女人》。 □ 许地山

短篇小说:《在费总理的客厅里》。

短篇小说集:《缀网劳蛛》、《危巢坠简》。

散文集:《空山灵雨》。 □ 茅盾

20年代的小说:《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虹》 30年代的小说:《农村三部曲》(《春蚕》、《秋收》、《残冬》)、《林家铺子》、《多角关系》。 40年代的小说:《腐蚀》、《霜叶红于二月花》

散文:《白杨礼赞》、《风景谈》 □ 巴金

早期小说:第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小说《灭亡》(1928)。《新生》(《灭亡》的续篇)(1931)、《死去的太阳》(1931)。

《爱情三部曲》:《雾》(1931)、《雨》(1933)、《电》(1933)。

《激流三部曲》:《家》、《春》、《秋》。

抗日战争后的小说:《抗战三部曲》(《火》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憩园》、《第四病室》、《寒夜》。

短篇小说集:《复仇》、《光明》、《神·鬼·人》。

散文集:《海行》、《旅途随笔》、《生之忏悔》、《点滴》、《随想录》。 □ 老舍

第一部小说:《小铃儿》。

英国创作的三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

新加坡创作的长篇童话小说:《小坡的生日》。

回国后创作的长篇小说: 《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此时创作的《大明湖》手稿在战火中被毁,作者根据自己的回忆压缩成短篇小说《月牙儿》,这期间还创作了短篇小说《断魂枪》。

抗战爆发后,老舍在国内创作了长篇小说《四世同堂》的前两部(《惶恐》、《偷生》),在美国完成了《四世同堂》的第三部(《饥荒》)和长篇小说《鼓书艺人》。 柔石

长篇小说:《旧时代之死》。 中篇小说:《二月》、《三姊妹》。

短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

短篇小说集:《疯人》、《希望》。 □ 萧红

长篇小说:《呼兰河传》、《马伯乐》,

中篇小说:《生死场》

短篇小说:《小城三月》

短篇小说集:《牛车上》、《跋涉》(与萧军合著)、《朦胧的期待》

散文集:《商市街》、《旷野里的呼喊》、《萧红散文》 □ 沈从文

短篇小说:《龙朱》、《旅店及其他》、《石子船》、《虎雏》、《阿黑小史》、《月下小景》。

中长篇小说:《阿里思中国游记》、《边城》、《长河》。

散文集:《湘西》、《湘行散记》。 □ 穆时英

短篇小说:《南北极》、《上海的狐步舞》、《街景》。

短篇小说集:《公墓》、《白金的女体塑像》、《圣处女的感情》。 □ 施蛰存

短篇小说集:《上元灯》、《将军的头》、《梅雨之夕》、《善女人品行》、《小珍珠》。

散文集:《灯下集》、《待旦录》。 □ 废名 长篇小说:《桥》、《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

短篇小说:《竹林的故事》、《浣衣母》、《桃园》、《菱荡》等。 □ 张天翼

短篇小说集:《从空虚到充实》、《脊背与奶子》、《速写三篇》。

长篇小说:《鬼土日记》、《洋泾浜奇侠》。

中篇小说:《清明时节》。

短篇小说:《包氏父子》、《华威先生》。 □ 沙汀

短篇小说集:《法律外的航线》、《兽道》。

短篇小说:《代理县长》、《在祠堂里》、《在其香居茶馆里》;

长篇小说:“三记”--《淘金记》、《困兽记》、《还乡记》。 □ 艾芜

短篇小说集《南行记》、《荒地》。

短篇《人生哲学的一课》、《山峡中》、《石青嫂子》。

长篇《丰饶的原野》、《故乡》、《山野》等。 □ 赵树理

短篇小说:《小二黑结婚》

中篇小说:《李有才板话》

长篇小说:《李家庄的变迁》。 □ 孙犁

短篇小说:《荷花淀》、《芦花荡》、《嘱咐》。 长篇小说:《风云初记》。

作品集《白洋淀记事》等。 □ 丁玲

短篇小说:《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水》、《田家冲》、《一颗未出膛的子弹》、《我在霞村的时候》、《在医院中》。

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韦护》。 □ 周立波

长篇小说:《暴风骤雨》、《山乡巨变》。 □ 钱钟书

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

短篇小说集:《人·鬼·兽》;

长篇小说:《围城》。 □ 张爱玲

散文集:《流言》。

短篇小说集《传奇》。

短篇小说《金锁记》、《倾城之恋》;长篇小说《十八春》。 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

《孔已己》、《故乡》、《伤逝》、《春风沉醉的晚上》、《月牙儿》、《小城三月》、《梅雨之夕》、《人生哲学的一课》 人物形象

《孔已己》:孔已己。

《故乡》:闰土、水生、杨二嫂、宏儿。 《阿Q正传》:阿Q、赵太爷、小D。

《伤逝》:涓生、子君。

《春风沉醉的晚上》:我、陈二妹。

《潘先生在难中》:潘先生、潘师母、王妈、姓吴的、局长、局长的表弟。

《超人》:何彬、程姥姥、禄儿。

《春桃》:春桃、刘向高、李茂、老吴。

《林家铺子》:林先生、林小姐、林大娘、寿生、阿

四、陆和尚、王三毛、痨病鬼经理。

《子夜》:吴荪甫、赵伯韬、杜竹斋、屠维岳、冯云卿、唐云山、李玉亭。

《家》:觉新、觉民、觉惠、鸣凤、梅芬、瑞珏、冯乐山、高老太爷。

《寒夜》:曾树生、汪文宣。

《四世同堂》:祁老人、祁瑞宣、程长顺、钱诗人、冠晓荷、大赤包、蓝东阳、祁瑞丰。

《小城三月》:翠姨。

《生死场》:王婆、麻面婆、二里半、赵三。

《萧萧》:萧萧、花狗。

《边城》:翠翠、傩送、天保。

《在其香居茶馆里》:方治国、邢幺吵吵。

《小二黑结婚》:二诸葛、三仙姑、小芹、小二黑、金旺。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黑妮、张裕民、顾涌、程仁、钱文贵、李子俊。 《暴风骤雨》:赵玉林、郭全海、白玉山、肖祥、老孙头、韩老

六、杜善人。 《围城》: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苏文纨、唐晓芙、高松年、韩学愈、李梅亭。

《金锁记》:曹七巧、姜季泽、长安、长白、芝寿。

《屈原》:屈原、张仪、郑袖、郑詹尹、婵娟。

《雷雨》:周朴园、蘩漪、侍萍、周萍、周冲、鲁大海、鲁贵、四凤。

《名优之死》:刘振声、刘芸仙、刘凤仙、杨大爷。

《上海屋檐下》:林志成、杨采玉、匡复、赵振宇、黄家楣、施小宝、李陵碑。 作品场景

鲁镇:《孔已己》。 未庄:《阿Q正传》。 吉兆胡同:《伤逝》。 重庆:《寒夜》。

日本:《沉沦》。 碧庄:《潘先生在难中》。

东北:《生死场》。 湘西:《萧萧》、《边城》。

陶家村:《菱荡》。 四川:《在其香居茶馆里》。

昆明:《人生哲学的一课》。 刘家交:《小二黑结婚》。 华北暖水屯:《太阳照在桑干河》。 东北元茂屯:《暴风骤雨》。

上海: 《春风沉醉的晚上》《子夜》《街景》《梅雨之夕》《金锁记》。 北京:《春桃》、《骆驼祥子》、《四世同堂》。

第2篇:自考会计-名词解释大全

1.会计反映职能:会计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从数量上反映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活动,为经营管理提供经济信息的功能。

2.会计监督职能:会计具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利用会计反映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使之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

3.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并利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旨在提供经济信息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假设):指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所作的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计原则。

5.持续经营:会计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而不考虑企业是否将破产清算。

6.货币计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成果,或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都通过货币计量予以综合反映,其他计量单位虽也要使用,但不占主要地位。

7.有用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会计核算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应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会计提供信息要同决策相关联。

8.一贯性原则:各个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处理会计业务的方法和程序在不同会计期间要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更,便于对前后时期会计资料进行纵向比较。

9.配比原则:对一个会计期间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配合起来进行比较,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以便计算本期损益。

10.权责发生制原则:指企业应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账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 11.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12.负债: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13.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14.收入:企业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现金(或其等价物)的流入,或债务的清偿。

15费用:通过配比方式确认的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这个定义是指狭义的费用.仅限于同提供商品和劳务有关的资产耗费.即营业费用.广义的费用.还包括投资损失.营业外支出和所得税费用。

16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的项目。

17账户: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工具,它应以会计科目作为它的名称,并具有一定格式。

18.复式记账: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记录的记账方法。

19.简单会计分录:一个账户借方只同另一个账户贷方发生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20.复合会计分录:一个账户借方同几个账户贷方发生对应关系,或相反,一个账户贷方同几个账户借方发生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或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21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它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的主要部分。

22.固定资产:一般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能在若干个生产周期中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23.“应付账款”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因采购材料而与供应单位发生的结算债务的增减变动情况的账户。

24.“应收账款”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因销售产品应向购买单位收取货款的结算情况

的账户。 25.生产费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用货币额表现的生产耗用,叫做生产费用。

26.“生产成本”账户:用来归集和分配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生产成本的账户。

27“制造费用”:账户用来归集和分配企业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而发生各项间接生产费用。

28.待摊费用: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

29.预提费用:预先分期计入各期成本、费用,但在以后才实际支付的费用。

30.管理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1.营业外收支:那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和支出。

32.账户的用途:设置和运用账户的目的,即通过账户记录提供什么核算指标。

33 账户的结构:在账户中如何登记经济业务,以取得所需要的各种核算指标,即账户借方登记什么,贷方登记什么。

34.盘存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35.集合分配账户:用来归集和分配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个阶段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反映和监督有关费用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费用分配情况的账户。

36.跨期摊提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应由几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并将这些费用在各个会计期间进行分摊和预提的账户。 37.备抵账户:亦称抵减账户,是用来抵减被调整账户余额,以求得被调整账户实际余额的账户。

38.会计凭证: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39.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

40.账簿:按照会计科目开设账户、帐页,用来序时、分类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簿籍。(账簿又是积累、贮存经济活动情况的数据库)

41序时账簿:亦称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经济业务的账簿。

42.联合账簿:日记账和分类账结合在一起的账簿,如企业设的日记总账。

43.多栏式明细分类账:根据经济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一张帐页内按有关明细科目或明细项目分设若干专栏,用以在同一张帐页上集中反映各有关明细科目或明细项目核算资料。

44.总账:指按总账科目开设的账户,对总账科目的经济内容进行总括的核算,提供总括性指标。

45.明细账:是指按照明细科目开设的账户,对总分类账的经济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提供具体而详细的核算资料。

46.平行登记:是指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会计凭证,一方面要登记有关的总分类账,另一方面要登记该总分类账所属的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47.结账:是指按照规定把一定时期(月份、季度、年度)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将各种账簿结算清楚,以便进一步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48.帐证核对:是根据各种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49.帐帐核对:是指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

50.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单位的经济活

51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或长于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种借款

52 资产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53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者完成的情况,并作为记账的原始依据

5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分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55外来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外部单位或个人处取得的,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购买货物取得的发货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为企业代收款项的收款通知单等 56卡片式账簿:用印有记账凭证格式的卡片,详细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的账簿

57 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58账户的经济内容:账户反映的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

59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60直接人工:是指工业企业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的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和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1 及时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即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进行,讲求时效,以便于会计信息的及时利用

62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适用于各类经济业务,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也称标准凭证 63会计分期:是指把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较短的等距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对会计工作时间范围的具体划分

64负债类账户:反映企业负债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65领料单:车间工部门从仓库中领用各种材料时,由领料经办人员根据需要材料的情况填写的一次性原始凭证,并经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到仓库领用材料

66 所得税:企业依照国家税法规定,对企业某一经营年度所得,按照规定税率计算交纳的税款

67损益类账户:是指那些核算内容与损益的计算确定直接相关的账户主要是指那些用来反映企业收入和费用的账户

68 会行对象:是指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即会计的客体

69 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或原始成本原则,是指企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70 集中核算:是指企业会计工作主要集中在厂级会计部门进行的一种核算组织方式 71 附加账户:用来增加被调整账户的余额,以求得被调整账户实际余额的账户

72 会计凭证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保管整个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

73 成本计算对象:是指生产费用归属的对象,即通常所说的计算什么的成本

74直接材料:亦称原材料,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

75 账户对应关系: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在有关账户之间都会形成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

76 会计等式:资产=权益=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

77 备查账簿:是指对某些在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中未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经济业力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

78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记账方法

79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生活经验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80 会计方法:用来反映和监督会计对象,完成会计任务的手段

81复式记账凭证:是指将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集中填列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82会计机构:是指由专职会计人员组成,直接从事和组织领导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1. 会计的反映职能

2. 会计的监督职能

3. 会计

4.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会计假设)

5. 持续经营

6. 货币计量

7. 有用性原则

8. 一贯性原则

9. 配比原则

10. 权责发生制原则

11. 资产

12. 负债

13. 所有者权益

14. 收入

15. 费用

16. 会计科目

17. 账户

18. 复式记账

19. 简单会计分录

20. 复合会计分录

21. 实收资本

22. 固定资产

23. “应付账款”账户

24. “应收账款”账户

25. 生产费用

26. “生产成本”账户

27. “制造费用”账户

28. 待摊费用

29. 预提费用

30. 管理费用

31. 营业外收支

32. 账户的用途

33. 账户的结构

34. 盘存账户

35. 集合分配账户

36. 跨期摊提账户

37. 备抵账户

38. 会计凭证

39. 记账凭证

40. 账簿

41. 序时账簿

42. 联合账簿

43. 多栏式明细分类账

44. 总账

45. 明细账

46. 平行登记

47. 结账

48. 帐证核对

49. 帐帐核对

50. 会计主体

51. 长期借款

52. 资产类帐户

53. 原始凭证

54.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55. 外来原始凭证

56. 卡片式账簿

57. 重要性原则

58. 账户的经济内容

59.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60. 直接人工

61. 及时性原则

62. 通用记账凭证

63. 会计分期

64. 负债类账户

65. 领料单

66. 所得税

67. 损益类账户

68. 会计对象

69. 历史成本原则

70. 集中核算

71. 附加账户

72. 会计凭证传递

73. 成本计算对象

74. 直接材料

75. 账户对应关系

76. 会计等式

77. 备查账簿

78. 借贷记账法

79.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80. 会计方法

81. 复式记账凭证

82. 会计机购

第3篇:自考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氏族:是由共同的祖先世代遗传下来的以血缘关系连结而成的人们的团体,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

2.一般的社会调整:是以一定的社会规范(尤其是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文明社会的法律),经常地、普遍地处理类似事件。

3.国家意志:是通过政权而获得集中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

4.一般法和特别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的社会组织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就是一般法。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授权立法:指有制定法律权力的国家机关把本属于自己的立法权,部分地授予行政机关;有时也指对地方国家机关的授权。

2.委任性立法: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3.准用性立法:指没有直接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只规定在适用该规范时,准许援用它所指定的其他有关规范的规范。

4.法律的适用: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5.司法解释: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6.学理解释:指学术研究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宣传部门报刊等对法律所作的理论性的、法制宣传性的解释,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7.法律的遵守: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8.法律制裁: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

9.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指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

1.有法必依:指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全体公民必须遵守法律。

2.执法必严: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一丝不苟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违法必究:指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例外。

4.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以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5.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就是把人民经过艰苦奋斗而争得的国家权力和各项民主自由权利,用国家的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确认,使之条文化、定型化、规范化。 第四章 宪法

1.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亦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政权组织形式:亦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在我国领土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为主,组成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

第五章 行政法

1.行政:指国家的组织活动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批准的计划的执行活动。

2.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机关:指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

4.地方性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面上和经国务院批准书的较大的市面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5.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以不特定的社会事实为对象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即行政立法行为。

6.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7.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8.代执行:指行政机关将相对人应履行的义务先交他人代为履行后,再由相对人负担费用的强制方法。

9.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六章 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法确认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亦即民事权利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而能引起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事件或者行为)。

3.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4.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

6.相邻关系: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者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7.直系血亲: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8.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亲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制度。

9.遗赠:指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第七章 商法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和解: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我国企业破产法将全民企业的和解与整顿,合并为一个程序,先申请整顿后开始和解,和解协议通过后即着手整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只规定了和解。

4.破产债权:指基于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产生的,依法申报并经确认的,只能依照破产分配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价款款受清偿的债权等。

5.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并于一定期间内由其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的以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的特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6.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票据行为:指票据法上规定的,能引起票据上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要式法律行为,它是引起票据关系产生变化的法律事实。票据行为可大致分为主票据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附属票据行为),前者指能够引起票据关系发生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后者指能引起票据关系变更、消灭的行为,如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

第八章 经济法

1.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度。

3.经济管理关系:指国家在管理经济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方面的关系。

4.(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可称为“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5.(消费者的)获知权: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第九章 刑法

1.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2.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其所产生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3.刑事责任年龄:指依照刑法规定,一个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4.刑事责任能力:指一个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亦即一个人辩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

5.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状态,通常指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犯罪目的。

6.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7.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却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8.意外事件: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是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

9.累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10.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有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罪分别是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

1.刑事案件的管辖: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下级人民法院或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以及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述的第一种权限分工称为职能管理,第

二、三种权限分工合称为审判管辖。

2.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

3.取保候审:指公、检、法机关根据需要或有关人员的申请,责令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4.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和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在上诉不加刑之限。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1.管辖权的转移: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律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反诉:指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对当事人双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他人之间已开始的诉讼的第三人。

4.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裁定由被告先行给付一定款项、特定物暂停实施一定行为的措施。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1.行政纠纷:亦称行政争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争议。

2.行政起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人作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惟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三章 国际法

1.国家继承:指一国丧失其国际法律人格或丧失一部分领土时,它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转给取代他的国家或取得其领土的国家的情况。国家继承的对象虽是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但不是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只是与被继承领土有关连的特定的国际法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或由条约所引起,或属于条约以外的事项。

2.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并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专属管辖区,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在法律地位上自成一类,既不属于公海,也不属于领海。

3.自保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略;其二是当国家遭到实际的武装攻击时,有权进行单独的或集体和自卫。

4.最惠国待遇: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第十四章 国际私法

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国家(或法域)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或法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2.识别: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和“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3.公共秩序保留:如果按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去适用某一外国法,或根据管辖权原则去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判决或裁决,其结果会与本国国家、社会的重大利益或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发生严重抵触时,即可认为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违背而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范围,或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判决或裁决。这种制度,就叫做公共秩序保留。

4.司法协助:指根据国家间签订的在关条约,或通过外交途径,一国法院接受他国法院的请求,协助进行某些诉讼行为。狭义的司法协助仅指协助送达诉讼文书和调查取证,广义的司法协助,则还包括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决。

试卷补充:

1.法律规范的制定:即通常所说的立法。是统治阶级按照实际需要,通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创立具有不同形式和不同效力的法律规范。

2.习惯法: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俗和惯例。

3.民事责任:指在民事生活中,公民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5.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予以支配,即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6.国家承认:是指现存国家以一定方式表示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存在的认可,从而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或保持正常关系的政治和法律行为。

7.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8.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9.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 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0.国家责任:也称国家的国际责任,是指一国因违反国际法,侵害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11.行政解释: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

12.行政管理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面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3.法律规范的认可:指国家对于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规范加以确认赋予它们法律效力。

14.监护制度: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15.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16.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政权机关按一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以规范化的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法。

17.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民事审判程序制度,以及规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客体的活动以及调整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亦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承担责任的资格。

19.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20.公民的住所:是其户籍据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1.民事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的权限和分工。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大类。

22.过失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裁判不服,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依法提出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求。

24.法律的渊源:指用以表现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故又称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以规范文件为其主要形式。

25.主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26.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27.法律: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阶级专政的工具。

26.审判监督程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

29.夫妻关系: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产生其他家庭关系的基础。

30.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31.法律编纂:是一种立法活动,要按照宪法的精神和法制统一的原则,将一个法律部门的所有的规范,重新进行审查,从内容上加以整理,或增加或修改,然后编纂成为一部结构严密、规范之间协调统

一、内容系统完整的法律文件,即法典。

32.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3.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审查,有关行政机关接受申请,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加以审查并作出裁决。

34.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

35.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6.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是针对具体的对象而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在行政法学中称为具体行政行为。

37.行政诉讼法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恰当合理不作审查。

38.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是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联系,也是国家对一个人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39.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表人的名义对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

40.国际私法:是反映以涉外民事有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4篇:自考婚姻法名词解释。

婚姻法名词解释

1、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2、家庭: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3、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

4、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在有些法律中也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的解决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外界的强迫或干涉。

6、一夫一妻:也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制度。

7、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9、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10、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承受损害的行为。

11、遗弃: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1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将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1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14、亲属:亲属系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5、宗亲:又称宗族、本亲或内亲,在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宗族以本宗男子为主体,还包括在室女和归来之妇。

16、外亲:亦称外姻,包括已身之母、祖母等得本身亲属,以及己身之女、孙女、姐妹、姑等因婚嫁生育形成的亲属关系。

17、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18、血亲:是指互相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这种血缘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19、自然血亲:是指在血缘上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的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是被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

20、拟制血亲:是指互相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法律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或准血亲。

21、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是除外的。

21、亲系:是亲属间的联络系统,亲属的网络是由不同的亲系相互交织而成的,这种联络系统的载体,是这样或那样的血缘联系。

22、父系亲:父系亲是通过父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23、母系亲:母系亲是通过母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24、男系亲:男系亲是通过男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25、女系亲:女系亲是通过女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26、行辈:亦称辈行或辈分,是按照亲属的世代来划分的,以行辈为依据,可将亲属分为长辈亲属、同辈亲属和晚辈亲属。

27、直系血亲:是指相互具有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

28、旁系血亲:是指互相之间具有间接的血缘关系的血亲。

29、亲等:亲等是指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它在亲属关系中起着度量衡的作用。

30、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31、掠夺婚:亦称抢婚,指男子以暴力掠夺女子为妻,这种结婚方式大致出现与对偶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时期。

32、互易婚:亦称换婚,指双方父母互换其女为子妇,或男子互换其姐妹为己要。

33、劳役婚:是指男子须为女方家庭服一定时期的劳务,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

34、买卖婚:指男方向女方家庭给付金钱或其他等价财物,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

35、赠与婚:是指有主婚权的父母、尊长将女赠与他人为妻,并不索取代价。

36、共诺婚:、亦称合意婚,依男女双方的结婚合意而成立,一般采取民事婚的方式。

37、。六礼:、是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38、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限,是结婚年龄的下限。

39、禁婚亲:是指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反映了自然选择规律的要求,具有优生学、遗传学上的科学依据。

40、婚约: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双方当事人成立婚约称为订婚或定婚。

41、中表婚:中表婚是一种异姓近亲的结合。

42、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

43、可撤销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44、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法律婚姻的对称,它是不符合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以夫妻关系相对待的两性结合。

45、夫妻: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依法结合的伴侣,男女因结婚而成为夫妻,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与其他的两性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46、夫妻一体主义:夫妻一体主义亦称夫妻同体主义,即夫妻因婚姻而成为一体,双方的人格互相吸收。

47、夫妻别体制:夫妻别体制或称夫妻分离主义,及夫妻婚后仍各自是独立的主体,各有独立的人格。

48、夫妻姓名权:夫妻姓名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49、入赘婚:入赘婚又称赘婿婚,指婿入妻家所成的婚姻。

50、日常家事代理权:又称夫妻相互代理权,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

51、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52、法定夫妻财产制:它指在夫妻婚前或婚后均未就夫妻财产关系作出约定,或作出约定无效时,以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关系。

53、约定夫妻财产关系:它是相对于法定财产关系而言的,指由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制形式的法律制度。

54、共同财产制:它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55、分别财产制:它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给丈夫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56、同一财产制:它指婚后除特有才财产外,将妻的婚前财产估定价额,转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此项财产原物或价金的返还请求权。

57、联合财产制:又称管理共同制定,指婚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但除特有财产外,将夫妻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

58、夫妻特有财产:夫妻特有财产又叫夫妻一方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保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

59、扶养:扶养是指一定亲属间的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

60、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子女是血亲关系中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

61、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身份上及财产上的监督和保护为内容的权利义务的总称。

62、婚生子女: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胎所生的子女。

63、婚生子女的推定: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胎所生的子女,推定为婚生子女。

64、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即当事人依法享有否认婚生子女是自己亲生子女的诉讼请求权的制度。

65、抚养:是指父母在经济上对子女的供养和在生活上对子女的照料。

66、保护:指父母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和 来自自然界的损害以及他人的非法侵害。

67、赡养: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6

8、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69、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承认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子女。

70、自愿认领:又称任意认领,是指生父母承认该非婚生子女是自己所生,并自愿承担抚养责任,无需他人或法律的强制。 7

1、强制认领:是指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不主动自愿认领时,由有关当事人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强制认领的方式。

72、非婚生子女的准证:是指因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

73、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7

4、继父母:是父之后妻或母之后夫。

75、人工生育子女: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

76、收养:是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己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

法律行为。 7

7、寄养:是指父母出于某些特殊情形,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无法直接履行抚养义务,因而告知他人代其抚养

义务。

78、立嗣:即立后,又称过继或过房,是中国古代的收养制度,指男人无子时,允许将其同宗同姓,辈分相当的

他人之子立为嗣子,以便传宗接代,承继宗祧的行为,当事人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79、孤儿: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80、弃婴:是指被父母遗弃的初生儿。 8

1、儿童: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82、收养登记:是指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后正式成立。

83、收养协议:是指收养关系当事人之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订立的,关于同意成立收养关系的协议。

84、收养公证:是指根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的要求由公证机关对其订立的收养协议依法作出的公证证明。

85、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依法创设新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也称收养的积极效力。 8

6、收养的解销效力:又称收养的消极效力,是指收养依法终止原有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

87、无效收养行为:是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的收养行为,这里所说的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这种

行为不具有收养的法律效力,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88、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89、离婚:是在主要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90、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姻所生的其他夫妻

权利义务亦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续的法律制度。

91、禁止离婚主义:指夫妻在生存期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得离婚。

92、许可离婚主义:指允许夫妻基于法定事由,解除婚姻关系的立法主张。

93、专权离婚主义:指夫家或夫本人单方面享有较多的离婚权,而妻本人或没有离婚权或离婚权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又称男子专权离婚主义。

94、限制离婚主义:指夫妻双方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离婚条件要加限制的立法主张。

95、自由离婚主义:指根据夫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愿,无论当事人有无过错,只要婚姻关系破裂的,均准予离婚的立法主张。

96、和离:即协议弃妻,在现代称两愿离婚,类似当今的协议离婚,是我国古代一种通过协议方式允许夫妻离异

的离婚方式。

97、呈诉离婚:又称官府判离,即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理由,向官府提出离婚立诉,由官府判离的离婚方式。

98、登记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99、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时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100、涉外婚姻:专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结婚、离婚或复婚。

第5篇:自考宪法学名词解释

(2009-04-08 13:46:32) 标签:

法律 政治 宪法

政权组织形式 生产资料 文化

1、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2、宪法规范: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来说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3、宪法制定:宪法的制定简称制宪,也就是宪法的创制,是指宪法制定者按照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创造宪法规范的活动。

4、宪法修改:宪法的修改简称修宪,是指有权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宪法文本的某些条款、语词或结构予以变动、补充或删除的活动。

5、宪法解释:指制宪者或者按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于实施中的宪法的内容、界限和精神所作的说明。

6、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7、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指在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由专门的机关审查其合宪性。如发现与宪法不符可予以纠正,避免其在制定完成并生效后产生不良后果。

8、事后审查:指对已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适用的过程中,因发现有违宪的可能性而予以审查,或者因特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而提出请求时,才予以审查。

9、附带性审查: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的,叫做附带性审查。

10、宪法控拆:指公民个人有权就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法规的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拆的一种制度。

11、宪政:就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也就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这种民主事实,发展这种民主事实。

12、国体:是指反映一个社会的阶级构成,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13、政党:是由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中的中坚分子组成的,并为反映和实现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治、经济利益的政治纲领、政治主张而奋斗的政治组织。

14、政党制度:是国家有关政党的组织、活动以及政党参与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惯例的总和。

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16、经济基础:或称经济结构,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国家中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包括生产资料归谁占有、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和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三个方面。

17、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公有,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18、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集体单位内的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19、个体经济:是由城乡个体劳动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自己从事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式。

20、私营经济: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形式。

21、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产水平的提高等。

2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3、君主立宪制:又称为有限君主制,是以君主或国王为国家元首,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或者名义上由君主一人掌握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6篇:自考高级财务会计名词解释

菜物会计又称“外部报告会计”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开发行股票募集股份时,由发起人起草,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有关信息的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书面报告。上市报告书上市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由公司管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理当局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股票上市情况信息的书面报告。资产评估按照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管理会计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指:以企业现在和特定的目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的准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定标准未来的资金运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与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目标又称

会计报表。通货膨胀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货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现时购进价格反映企业所拥有资产的规模和付出资产的成本,维护企业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单位币值降低和以货币计量的商品价格上涨的经济现权益.持有资产收益指企业的经营利润一部分是由于置存资产在通货膨胀象。付出存货成本计算的后进先出法是在存货的流动中计算销售和耗费的条件下由于现时市场价格上升给企业带来的收益. 未实现持有资产收益存货成本时,以最后收进存货成本作为最先付出存货成本的原则,依次类在资产储存过程中因物价变动而增加的账面价值,对企业来说未增加企业推,用对确定本期付出存货成本总额的方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是对在的现时收入,只有当该项资产销售出去或领用消耗后从现时收入中收回才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总额和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在使用初期多计提折旧能获得真正的收益.已实现持有资产收益当该部分储存涨价资产销售或领额,后期少提折旧额,以使所用固定资产磨损的大部分价值能在较前的几用后,其未实现持有资产收益从经营收入中得以收回,这部分因物价变动个使用期间内收回,保证所耗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早补偿的一种方法.固定而增加的收益得以实现.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资产定期重置估价法是企业对拥有的固定资产按固定时期和当时的重置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完全价值进行重估并据以调整账面价值和计提折旧,以反映,固定资产现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普通清算:时价格,并使所计提的折旧符合当期现时成本的一种方法.固定资产不提又称“解散清算”,是指对因经营期满或者其他经营方面的原因,导致不折旧法是指对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以使其账面价格接近通货膨宜或不能继续经营而自愿或被迫解散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非完全解散清胀条件下的实际净值的一种核算方法.会计模式是会计为核算监督会计对算:又称“产权转让清算”是指对因营业期满或其他原因,由合营一方将象,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必然要使用一定的货币计价单位,依据一定的计其所拥有的产权转让给另一方继续经营的解散企业所进行的清算。完全解价基准,运用一定的方法,采用一定的程序,并将它们科学地结合起来形成散清算:是指对宣告解散并且各方都不再继续经营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一种固定的程式,这种在会计核算中的固定的程式,这种在会计核算中的破产清算指对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固定程式称为会计模式.一般物价水平会计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作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计价单位,以资产的历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将传统财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清算会计:是对被宣告解散企业各项清算业务进务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数据换算调整为按现时货币购买力计价的企业财行反映和监督,向有关债权人、投资人及政府主管部门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和消除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影况、清算过程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一种专门会计。账面价值法:是以财产响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现时成本会计指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和以资产的的账面价值为标准来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重估价值法是指以资产现时成本与个别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的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来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变现收入法:是指果,以反映和消除通货膨胀中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对传统财务会计数据影响以清算财产出售或处理时的成交价格为依据来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现时成本/等值货币会计是一种以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法。招标作价法:通过招标从投资者所出的价格中选择最高价格来对清算和现时成本会计两种模式相结合,以克服各自的缺点和全面反映通货膨胀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收益现值法:是指以财产的收益现值为依据来对清影响的一种模式.变现价值会计是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和以企业正常经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营过程中资产的变现价值为计价基准,通过各会计期间扣除投资因素影响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后的期末和期初资产变现价值的变动,确定企业损益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清算损益指企业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算法.通货膨胀会计是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为更好地实现财务会计目标而产生收益同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相抵后的余额。和解是指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反映和消除通货膨胀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的影响并提供更为有用的财后,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企业延期清偿债务,减免债务数额,进行整顿务会计信息的多种会计模式的总称.名义货币是在现时流通的,单位名称等问题的解决达成协议。整顿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虽然不变但其单位所含实际价值量不断改变的货币.等值货币是单位货币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主持对被申请破产企业所采取的一系所含价值量固定的货币,又称币值不变货币。历史成本取得某项资产时的列扭亏为盈的措施。破产宣告人民法院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并予以公告实际成本。现时成本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为取得与现有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的一种法律行为。

产,按现时价格所需付出的现金或其等价物。财务成本是以货币数量,即与

其相当的购买力表示的资本。实物资本是将资本看作所有者投入企业的实

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获得该项能力所拥有的资源或资金,它反映企

业所拥有的一定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以与其相当的实物量的现时购买力

的货币数量表示。资本维护是指为保证再生产的持续不断进行,已消耗的

生产资料应在实物上得到恰当的替换,在价值上得到足额的补偿,即已耗

资本应得到足额的回收,这是保证企业持续经营的先决条件。财务资本维护维护企业资本所拥有的购买力规模.所需收回的的耗资本的数额应当以

收回相当于已耗本购买力的价值量确定.实物资本维护维护企业资本所拥

有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规模.所需维护的资本数额需要用表现其生产能力具

体实物数量的价值量表示。收益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全部收入超过全部成本

费用支出和损失的剩余数额,表现为企业净资产的增加。会计收益是以财

务资本维护为基础所确定的收益,是在从本期收入中回收或维护了企业以货币计量的本期所耗资本的购买力后所确定的收益。经济收益以所耗实物

资本得到回收为计量基础计算确定的收益,它要求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耗费以所耗实物资本的现时成本。营业收益指由企业在本期经营中销。持有

资产收益是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现时价格变动而使企业净资产增加的价值,

又称资产置存收益或持产利得。货币性项目在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条件下,

其金额固定不变而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动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购买力损益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企业持有货币性资产通常会遭到货币购

买力下降的损失,持有货币性负债和权益会带来货币购买力下降的利得,

这些由于持有货币性项目的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因通货膨胀而给企业带来

的损失和利得.现时价格原则指当企业提出财务报告时,对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计价应以其现时的价格(现时重置价格或现时销售价格)为标准.一

般物价指数指反映范围广泛的商品综合价格的变动情况,即一般物价水平

变动.个别物价指数则反映个别商品的价格变动(即个别物价水平变动)的

情况.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含义指通货膨胀会计发展的初级阶段,它是在会

计期末根据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将以不同时期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历

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平不变为计价基准的财务会计报表各项会计指标,换

算成为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作计价单位,以历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

平变动为计价基准的各项会计指标,用以编制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报表作为

传统财务会计报表的补充资料,反映和消除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传统财务

会计信息影响的一种通货膨胀会计。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又称为“一般购

买力会计”或“现时购买力会计”。货币性项目指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

件下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依据一般物价水平指数对传统财务会计

报表各项目的期末会计数据进行换算调整时,其换算结果的金额固定不变而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动的具有一定购买力的货币性质的资产、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项目。非货币性项目指不具有货币性质,不仅以货币计量,同时还

经过以其他计量单位(如实物单位、时间单位)计量的资产、负债和权益项目货币性项目的购买力损益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企业由于持有货币性

项目而带来的购买力损失和收益.当期一般物价指数指确定为等值货币的

名义货币的时点或时期的一般物价指数,当以本期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

币时,则应以该报告期期末的一般物价指数为当期一般物价指数.基数一

般物价指数指某换算项目的会计数据取得或形成时的一般物价指数.现时

成本会计的含义指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以资产的现时成本和个别物价

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和消除通货

膨胀条件下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影响的会计方法和程

序。资产的现时成本指在当前条件下,按现时价格取得与企业现有资产相

同或类似的资产所需付出的货币数额.现时重置成本指当前市场条件下按现时价格重新购置与企业现有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所需付出的现金或

现金等价物.现时再生产成本指在当前市场条件下重新生产与企业现有资

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等的成本.现时销售成本对销

售存货按现时成本计价的成本.现时折旧成本按指固定资产现时成本计算

的固定资产折旧.现时成本收益指企业现时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现时成本配

比收支计算的收益.确定资产的现时成本就是对企业的资产账面价值随着

市场现时价格的不断变动而计算其现时价格并进行账面调整,以按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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