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管理细则

2023-06-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企业增值税管理细则

酒店增值税发票管理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按照相关法规:填写项目不齐全,五十份以下的,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十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 《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 《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宗旨

为规范集团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根据集团《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税法规定,结合实际及操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单位使用增值税发票的各项业务。 第三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增值税发票管理负领导责任,并对本单位增值税发票管理和使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财务负责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单位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负责增值税发票业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专管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各税种的申报和缴纳,及税务系统的维护工作。 发票系统操作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工作和发票系统的维护工作。 发票审核员:负责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审核及发票专用章的管理。 发票保管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保管、进出库的登记及库存的监管。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管理日常工作

第一条业务描述

增值税发票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保管、开具、认证及纳税申报等工作。

1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增值税发票管理日常工作流程首次日常工作每月月末每月月初每月15日前业务部门4.进销项发票计划16.进销项税额核对财务部门3.发票保管9.整理抵扣联5.存量管理增值税系统是8.进项税发票认证10.进项税核对13.打印报税信息14.申报缴纳否7.开具发票11.销项税核对12.抄税15.清卡税务机关2.首次申领6.日常申领1.前置工作

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前置工作

(一)领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企业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本单位税务专管员携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防伪税控使用通知书》到指定机构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领用。

(二)办理票种核定

办理好购买防伪税控开票专用设备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属委托代办发票领购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发票专用章印模。

2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三)办理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办理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手续需要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批复》(复印件); 4.《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限额申请表》(原件); 3.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 4.《发票领购簿》(原件)。

(四)初始发行

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初始发行。载入信息包括:

1.企业信息; 2.税务登记代码; 3.开票限额; 4.购票限量;

5.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6.开票机数量;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②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二、首次申领

(一)税务专管员凭《发票领购簿》、税控IC卡和身份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

(二)领购发票时必须在税务机关发票窗口当场核对领购发票的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发票领购薄》记录与实物、数量是否一致,有无缺联损毁等情况。如发现存在以上问题,

3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应立即向售票人员反映并得到及时处理。

三、发票保管

(一)领购的空白发票由发票保管员进行保管,需设置专用的保险设施避免丢失或被盗。

(二)领购发票后,税务专管员将领购发票的详细信息登记在《空白发票登记簿》(附件3)上。

(三)登记发票信息后,将税控IC卡中所领购发票读入税控发票开票软件,读取时核对读入发票的号码是否与纸质发票号码相同。

(四)发票保管员及时登记空白发票领用、作废及库存等变动信息,及时掌握增值税发票的变动情况。

(五)会计机构负责人监督税务专管员和发票保管员每月末对发票进行盘点,核对发票库存是否与税控防伪开票软件内库存数额一致,发现不一致及时核实追查。

四、进销项发票计划

(一)每月月初,分公司、项目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根据销售和采购计划向财务部提交当月进、销项发票的使用计划。

(二)进、销项发票计划由相关业务部门编制并由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汇总。

(三)超计划销售需要开具销项发票的,经业务部门申请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超计划销售大额业务需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五、存量管理

(一)税务专管员汇总各部门提交的进、销项发票计划。

(二)发票保管员根据进、销项发票开票计划,并结合发票库存情况拟定发票领购数量。

六、日常申领

(一)税务专管员根据拟定的发票领购数量,编制《空白发票申领审批单》(附件11)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批。

(二)发票用量偶然增加造成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用量不能满足业务开票需求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临时用量调整。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4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1.《企业发票增版增量申请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书面报告;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与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与书面申请相对应的主要购销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须有印花税完税证明); 5.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发票验旧

税务专管员在线上进行发票验旧或携带以下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 1.《发票领购簿》;

2.有需要缴销空白发票的,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 3.填开作废的发票必须携带所有的作废联次; 4.《税控发票销项统计表》;

5.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携带《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已开具的红字发票以及原开具的蓝字发票记账联或发票联、抵扣联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发票领购

1.购买发票前需在税控系统中进行抄税后到税务机关进行领购;

2.税务专管员凭《发票领购簿》、税控IC卡和身份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

3.领购发票时必须在税务机关发票窗口当场核对领购发票的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发票领购薄》记录与实际领购发票数量是否一致,有无缺联损毁等情况。如发现存在以上问题,应立即向售票人员反映并得到及时处理;

4.领购发票时,单位需派专车接送,且由包含税务专管员在内的两名及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前往,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宜以保证发票安全;

3.申领取得的空白专用发票要按照“

三、发票保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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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票开具

(一)分公司、项目部和各业务部门按计划和实际需求提交开票申请;

(二)发票系统操作员根据各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提交的开票需求申请按进、销项发票计划控制开具发票;

(三)具体开票流程参照“第三章发票开具”流程办理。

八、进项税发票认证

(一)分公司、项目部和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提交进项税发票,25日之后收到的发票当天提交抵扣联。

(二)财务部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要及时进行认证;对于进项税发票取得较多的企业,每月25日前应不少于两次集中认证。

(三)对于海关专用缴款书及网上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或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务专管员应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办税大厅再次认证。

(四)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与未认证的发票抵扣联加以区分并由发票保管员保存。

(五)财务人员应审核报销发票的张数、税款金额与认证发票的张数、税款金额是否一致。

九、整理抵扣联

(一)税务专管员对收集的抵扣联及其附件, 按运费发票、海关专用缴款书、增值税发票分类整理。

(二)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进行装订。

(三)每月装订成册注明当月认证张数,金额,税额,册数等相关信息。

十、进项税核对

(一)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在确定不会再有发票认证的情况下,税务专管员通过远程查询从税务系统中读取当月全部数据,根据记录的发票信息在当月已经认证通过的发票进行核对,查看是否有遗漏认证的发票。

(二)当财务账面当期进项税金额大于税务系统已认证发票进项税金额时,检查是否有发票未

6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认证或有未入账红字发票;当财务账面当期进项税金额小于税务系统已认证发票进项税金额时,检查是否有发票未入账或有未认证的红字发票。 十

一、销项税核对

(一)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税务专管员核对防伪税控系统中的销项税额与财务账面当期销项税金额。

(二)当财务账面当期销项税金额大于防伪税控系统中销项税金额时,检查是否有作废发票和红字发票未入账;当财务账面当期销项税金额小于防伪税控系统中销项税金额时,检查是否有销项税发票未处理。督促发票系统操作员核对所开发票与账簿入账数据,保证账票金额相符。 十

二、抄税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税务专管员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销项税抄税工作。 十

三、打印报税信息

抄税后打印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汇总表,由税务专管员留存备查。 十

四、填写纳税申报表

(一)每月15日前,税务专管员在国税申报系统中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检查签约银行账户资金情况,再申报缴纳税款。

(二)具体申报流程参照“第十章汇总申报”办理流程。 十

五、清卡

每月15日前,纳税申报完成后,及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清卡操作,以免影响发票的开具。 十

六、进销项税核对

每月报税无误后,各单位业务部门应按照计划核对项目进销项税发生情况,并编制下月计划。 第四条关键控制点

1.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增值税发票及专用设备。

2.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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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税务机关查验不得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4.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要求当月报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数和金额、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数和金额、次月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数和金额进行审核,要求一致。

第三章发票开具

第一条业务描述

因业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由业务人员提前编制销项税发票使用计划,经审批后在每月25日前上报财务部门,业务人员申请开具发票时需持购买方《开票信息确认函》(附件1)、《开具发票申请单》(附件2)及业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并由发票系统操作员开票。

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发票开具流程购买方业务人员业务主管发票审核人发票系统操作员1.开票信息确认函2.开具发票申请单否3.业务审核是业务部门10.发票签收9.领取发票否8.开具发票审核4.审核资料财务部门是5.审核一般纳税人是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增值税系统7.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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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开票信息确认函

(一)首次为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相关业务人员应向购买方取得《开票信息确认函》,并提供下列资料之一留存备查:

1.购买方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若以上两项都不能取得,亦可提供购买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二)首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原则上要求提供以上信息,特殊情况可以简化开票信息要求。

(三)对非首次开具发票的购买方,相关业务人员应主动确认其开票信息是否变动。

二、开具发票申请单

(一)相关业务人员需要按照业务内容及客户的开票资料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

(二)《开具发票申请单》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实际业务的金额填写,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申请开具发票。

(三)申请开具发票不得发生以下情形: 1.对未发生经营业务申请开具发票; 2.为同一经济事项重复申请开具发票;

3.按购买方要求开具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的内容和金额。

三、业务审核

业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业务员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符合发票开具条件的,在《开具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四、审核资料

(一)业务人员将通过业务主管审批的《开具发票申请单》及购买方的开票资料提交财务部办理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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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系统操作员应对开票信息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客户名称、发票开具项目、税率、金额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确认没有就同一事项重复开具发票。

(三)发票系统操作员应将申请事项与进销项税计划比对,超出计划的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开具发票。

五、审核一般纳税人

发票系统操作员需要根据业务人员提供的购买方资料审核购买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发票系统操作员根据业务人员的开票申请向发票保管员领取发票,并在《空白发票登记簿》(附件3)上签字确认。

(二)发票系统操作员开具发票前,应确认当前税控系统开具的空白发票代码、号码与纸质发票是否一致。

(三)发票系统操作员根据业务员提供的《开具发票申请单》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发票并登记《开票信息登记簿》(附件4),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时,应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四)单张发票只能开具同种税率的应税项目,不同税率应税项目不得在一张发票上开具。

(五)发票与申请一一对应,不同合同、不同工程的项目不得在一张发票上开具。

(六)发票系统操作员只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专用发票打印完成后,发票系统操作员应当复核打印信息是否与申请开票信息一致,是否符合有关开具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废重新开具:

1.按照号码顺序填开;

2.全部项目、联次一次开具,与实际交易相符; 3.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开票方式及发票要求参照“

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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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以下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 2.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3.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适用于免税规定的;

4.销售未抵扣进销税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2%征收增值税。

八、开具发票审核

(一)发票审核员应对开票流程进行审核,确保审核手续齐全。

(二)发票审核员应审核比对开票事项及进销项税计划,确保按计划开具发票。

(三)发票审核内容包括:开票日期、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内容。

(四)如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应退回发票系统操作员进行作废处理。

(五)如复核无误,发票审核员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右下“销货单位:(章)”处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压数字、密文等信息盖章。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当时作废重开:

1.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发票; 2.发票抬头有误,将发票抬头涂改; 3.一张发票上两个及以上盖章的; 4.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范;

5.发票抵扣联上的发票章盖得不清楚。

九、领取发票

(一)业务人员现场复核纸质已开具发票与《开具发票申请单》信息一致性,并登记《领取发票台账》(附件5)。纸质发票的记账联交财务部门记账;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有业务人员领取送交客户。

(二)发票应在业务人员在场时开具,业务人员确实无法及时领取的应交发票保管员保管。

(三)发票系统操作员开具发票后不得直接交给企业外部人员,应由本单位各部门指定人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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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办理及领取。

(四)如发票交给客户前需要多次交接的,应登记《发票传递送达回执》(附件6)记录每次交接情况。

十、发票签收

(一)业务人员签收领取纸质发票后,要及时联系客户并将纸质发票传递至客户,取得客户签章的《发票传递送达回执》(附件6)并注明签收日期。

(二)发票开具之日到客户签收发票原则上不能超过7天且不能跨月。

(三)业务人员将收到的《发票传递送达回执》交发票保管员留存,并将其单独装订由业务部门保存。

第四条关键控制点

1.为购买方首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确认客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业务人员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应尽快于月内交予客户,并取得《发票传递送达回执》。

第四章发票退回

第一条业务描述

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相应部门可向财务部说明原因后,申请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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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开票当月办理退票操作流程开票当月办理退票操作流程供应商业务人员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1.退回发票2.退回发票作废申请否3.审批签字是4.审批签字是否业务部门8.开具红字发票流程5.退回发票审核财务部门否6.审核开票时间是增值税系统7.发票作废

第三条开票当月退回发票的作废流程说明

一、退回发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符合作废条件的退回发票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二、退回发票作废申请

(一)业务人员需要查看该退票业务是否符合以下作废条件: 1.拟作废的发票全部联次收齐,作废时间在发票开具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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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票开具单位未抄税;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不通过的。

(二)业务人员应将发票联、抵扣联全部收齐后,详细填写《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附件7)写明退票原因,提交业务主管审核。

三、业务主管审批签字

业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业务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退票原因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在《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符合发票作废条件且退票理由合理的,在《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五、退回发票审核

(一)发票系统操作员需要审核《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上审批签字是否齐全,审批手续不齐全不得办理退票。

(二)发票系统操作员根据业务人员提供的《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退回发票联次是否齐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同时收齐发票联和抵扣联,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求退回发票联。发票系统操作员审核合格后向会计人员撤回记账联并与退回联次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退票。

(三)发票退回办理完成后方能办理退货入库手续再办理退还销售货款。

六、审核开票时间

(一)发票系统操作员需要确认退回的发票的开具日期,非当月开具的发票退回参照本章“第四条退回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办理。

(二)发票系统操作员应向税务专管员确认本月是否已经抄报税,已抄报税的发票不能办理作废,参照本章“第四条退回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办理。

七、发票作废

(一)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系统操作员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操作,并将纸质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全部联次留存保管,同时在《开票信息登记簿》上登记退票原因。

(二)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发票种类、票面各项内容没有变化的可直接按原票内容重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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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需重新按“第三章 发票开具”流程办理。

(三)当月不重新开具发票的,业务人员应调整下月进销项税发票计划。

八、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参照本章“第四条 退回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办理。 第四条退回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退回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购买方业务人员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税务机关1.退回发票2.购买方已接收发票并认证3.申请红字发票4.红字发票的申请5.审批签字是6.审批签字是业务部门10.签收红字发票否否7.填写信息表8.校验通过增值税系统9.开具红字发票

第五条退回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说明

一、退回发票

(一)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当就原发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二)不符合发票作废的条件包括:

1.购买方退回发票联、抵扣联的时间超过开票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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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方退回发票时,发票开具单位已进行抄税处理。

二、购买方已接收发票并认证

发生的发票退回业务,购买方是否已经接收发票且认证通过。

三、申请红字发票

(一)购买方已经接收发票且认证通过的,由购买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二)本单位业务人员应向购买方取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参照“第三章 发票开具”流程办理开具红字发票。

(三)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且未认证通过,属于过期发票,不能退回或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原则上不得超过180天。

(四)销售退回业务,未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的,未办理开具红字发票手续,应从退货款中暂扣除销项税额。待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退回暂扣税金。超过180天未能开具红字发票的税款原则上不退还。

四、红字发票的申请

(一)购买方没有接收或认证不通过的发票,由业务人员收齐发票全部联次,并填写《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办理开具红字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误的,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并退回财务部门。

(三)发生退货的,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退货书面说明一份及购销双方签认的退货合同或者退货协议复印件一份,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并退回财务部门。

(四)发票退回需在业务人员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后3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原则上不能跨月处理。

五、业务主管审批签字

业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业务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确定原因真实性后,在《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16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符合开具红字发票条件的,在《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七、填写信息表

发票系统操作员检查资料及审批手续齐全后,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

八、校验通过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九、开具红字发票

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十、签收红字发票

购买方已认证的发票对应的红字发票应由业务人员参照“第三章 发票开具”相关流程将我方开具的红字发票交予客户,并取得《发票传递送达回执》。购买方不需要红字发票的,红字发票应由发票保管员留存,财务部门做抵减销项税处理。 第六条关键控制点

1.发生退票业务需办理红字发票的原则上业务部门须在收到退回发票3天内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避免因发票超过认证期限造成损失。

2.业务部门应尽量避免因发票错误引起的退票。 3.严格控制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4.对出现异常单笔大额红字发票或频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税务专管员要查明情况,如发现存在不合规操作或管理疏漏,应当上报财务负责人,并追查情况和责任人。对于确认异常情况属于正常经营情况的,应当书面记录异常情况及查实的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阅。

5.需要退货和退款的业务,待发票作废或者冲红后才可以办理。

17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第五章取得外部发票

第一条业务描述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款项时需取得发票,业务人员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开票信息向供应商取得发票,至财务部门报销或冲账。 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取得外部发票供应商业务人员业务主管财务人员2.取得外部发票否1.开票信息否3.审核发票是业务部门4,发票报销单5.审批签字是否增值税系统6.认证发票是7.报销或冲账

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开票信息

公司制作带有公司全称、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开票信息的卡片,发给公司业务人员,在取得发票时向供货商提供公司开票信息。

二、取得外部发票

当业务人员办理采购或接受劳务时,向供应商提供开票信息卡片,取得增值税发票。

18 财务部门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三、审核发票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业务人员必须在取得专用发票时当场对纸质发票进行审核: 1.发票种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普通或专用发票等)发票套印发票监制章; 2.全部项目填写正确且与合同约定的业务内容一致,业务内容与对应的税率一致; 3.公司开票信息正确无误、票面字迹清晰,未被修改、重印,不得压线、错格; 4.票面完整、无损毁、涂污;

5.属于汇总开票的,附带合规的销货(劳务、服务)清单且加盖发票专用章; 6.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信息一致且只能加盖一枚发票专用章; 7.发票专用章印章清晰、正确,印章名称与销货方名称一致。

(二)经审核不合规的发票,业务人员应联系供应商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常见不合规发票包括: 1.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发票;

2.发票抬头开错了,将发票抬头修改,并在修改处再盖发票专用章;

3.一张发票上两个发票专用章(或因盖章不清楚,加盖一个),或者一个财务专用章和一个发票专用章;

4.盖旧式发票专用章;

5.同时加盖新发票章和旧发票章; 6.发票抵扣联上的发票章盖得不清楚; 7.发票全称与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不一致;

8.发票信息开错:开户银行或账号错误、纳税人识别号错误等; 9.专用发票票面信息不全;

10.查询发票:查询次数超过1次、查询开票金额不一致、查询发票流向不一致; 11.开票服务内容、采购内容、金额、数量与实际入库情况不一致; 12.增值税税率错误;

19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13.字迹不清楚、或压线、错格;

14.代开发票章改错或者不完全:专用发票同时加盖盖发票专用章和税务机关代开章; 15.其他不合规情形。

四、发票报销单

(一)业务人员检查纸质发票无误后,应通过网络或税务机关对发票进行查验,并根据发票填《发票报销单》(附件8),写明发票取得途径,查验真伪结果等详细信息。

(二)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取得发票并核对发票信息后,必须在当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发票真伪,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附在相关报销凭证后,如出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电子发票号码、开票合计金额、开票方税号、受票方税号比对不符的,必须拒收或者重新开具,同时将该供应商发票问题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和付款依据,财务部门有权拒收该发票并停止付款。对发票查询次数超过1次、查询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等不能判断发票真伪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查验其发票真实性。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

(三)所有增值税扣税凭证务必保证票面整洁、干净,禁止折叠、粘贴、书写等可能导致票面污损的行为。

严禁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票面上签字,以免影响抵扣。

五、审批签字

业务部门主管根据业务人员提供资料确认相关业务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无误在《发票报销单》上签字,提交下一环节。

六、认证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交税务专管员进行认证,留存备查,认证通过的发票应单独保存以作区分。财务部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要及时进行认证;对于进项税发票取得较多的企业,每月25日前应不少于两次集中认证。具体要求(参见第二章第三条第八项认证抵扣)。

七、报销或冲账

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交财务部门,经内部审核程序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进行财务处理。

20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第四条关键控制点

1.业务人员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之日起7日内(含开票当日)至财务部办理报销冲账业务, 如逾期则须在提供发票的同时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因。但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之日起120日内或跨年发票不得超过次年1月31日,且原则上不得跨年,否则财务部不予受理,业务人员应联系供应商进行换票处理。

2.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票面整洁,字迹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2)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3)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4)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销货方或者发票专用章,不得压字; (5)具体业务形式的发票规格和税率见附表。

3.各单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原则上按照《成本费用适用税率及抵扣参考明细表》(附件9)要求取得相应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不能取得规定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业务部门必须书面说明原因,经过不同税率成本比价和领导审批后,取得相应合法发票方能签订业务合同、支付款项或报销。

第六章采购退货申请红字进项税发票

第一条业务描述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已收取进项税发票后需要退货的,相关人员应该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办理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向供应商取得红字进项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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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采购退货申请红字进项税发票流程业务人员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税务机关供应商1.采购需要退货12.开具红字发票业务部门2.退货红字发票申请单3.审批签字是4.审批签字是否否5.填写信息表是7.抵扣进项税是8.从当期进项税中转出否6.认证相符否9.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系统11.不列进项税额,不转出10.填写蓝字发票信息

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采购需要退货

已购货物或劳务收到进项税发票后发生采购退货退款、销售折让等业务,需取得进项税红字专用发票。

二、退货红字发票申请单

(一)业务人员应按照业务内容详细填写《退货红字发票申请单》(附件10);

(二)发生采购退货的,相应部门应向财务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退货书面说明一份;

22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2.该笔退货相关发票等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业务主管审批签字

业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业务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退货原因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及货款退回情况、是否享受折让。审核通过的,在《退货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在《退货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下一环节。

五、填写信息表

财务人员检查业务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审批手续后,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六、认证相符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经认证结果是否为“认证相符”。

七、抵扣进项税

税务专管员核实是否已经申报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

八、从当期进项税中转出

采购退回发票已抵扣的进项税的,财务人员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九、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

采购退回发票未抵扣进项税的,财务人员应在当期进行进项税账务处理,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再进行冲账处理。

十、填写蓝字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填写《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十一、不列进项税额,不转出

进项税发票未经认证,未抵扣的进项税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23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十二、开具红字发票

凭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信息表》向供应商索取红字发票,并及时交予财务部做财务处理。 第四条关键控制点

1.业务人员需确保货款能够退回后再进行退货红字发票申请。

2.涉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退货业务原则上按照以上审批手续办理,审批通过后可直接在收回货款后将发票退回销货方。

第七章发票的保管和归档

第一条 发票的保管

1.发票保管员按规定保管发票,每日发票系统操作员领取及还回发票是应及时登记《空白发票登记簿》,并于每日工作结束后盘点发票数量。

2.发票保管员应随时监控发票的库存,并定时盘点发票。

3.发票保管员离职交接时,应按照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发票数量。

4.发票保管员负责保管空白发票、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作废的增值税发票,红字增值税发票及已开具未领取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 定期归档

增值税发票相关资料应按照顺序分类整理,与会计档案一起归档保存。

第八章发票丢失

第一条业务描述

因保管不善增值税发票遗失或被盗。

24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第二条丢失已开具销项发票操作流程

丢失已开具销项发票操作流程业务人员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购买方业务部门1.丢失发票2.审批签字3.审批签字4.丢失全部联次发票否5.凭剩余联次入账抵扣是增值税系统6.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7.凭记账联复印件入账抵扣

第三条丢失已开具销项发票流程说明

一、丢失发票

(一)业务人员由于保管不善,将已开具的销项增值税发票丢失。要在发现或确认丢失的当天,及时报告所在部门或单位,同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如属于被盗、被抢原因导致的,责任人员还应到公安部门办理报案手续,取得报案回执等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证明材料。

二、业务主管审批签字

(一)对于购买方签收后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由购买方自行处理,我方予以相应配合。

(二)销项发票在交予购买方前丢失的,应写明丢失原因及原始发票信息,交业务部门主管审批其真实性,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报上级领导。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发票丢失原因,审核通过后签字进入下一环节。

四、丢失全部联次发票

财务人员对丢失全部联次发票或丢失专用发票任意联次进行分别处理。

25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五、凭剩余联次入账抵扣

丢失抵扣联或发票联其中一联的,要与购买方协商,由购买方凭剩余联次入账并进行抵扣,我方予以相应配合。

六、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发票全部联次的,财务人员至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七、凭记账联复印件入账抵扣

将取得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联通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一同交予客户入账并抵扣进项税。

第四条丢失已开具进项发票操作流程

丢失已开具进项发票业务人员供应商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1.丢失发票否否2.丢失全部联次发票否是4.发票记账联复印件5.审批签字是6.审批签字是3.剩余联次业务部门7.入账抵扣

第五条丢失已开具进项发票流程说明

一、丢失发票

(一)业务人员由于保管不善,将已开具的销项增值税发票丢失。要在发现或确认丢失的当天,

26 税务机关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及时报告所在部门或单位,同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如属于被盗、被抢原因导致的,责任人员还应到公安部门办理报案手续,取得报案回执等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证明材料。

二、丢失全部联次发票

对丢失全部联次发票或丢失专用发票任意联次进行分别处理。

三、剩余联次

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或者抵扣联其中一联的,凭剩余联次参照“第四章 取得发票”流程办理。

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同时丢失的,要协调供应商取得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凭供应商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合法抵扣凭证。

(二)认证不符的协调供应商退换票,参照“第五章 采购退货”流程办理。

五、业务主管审批签字

写明丢失原因及原始发票信息,交业务部门主管审批其真实性,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报上级领导。

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发票丢失原因,审核通过后签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入账抵扣

(一)抵扣联丢失,可使用发票联认证。认证相符的,凭发票联复印件替代抵扣联留存备查;认证不符的要协调供应商退换票,参照“第五章 采购退货”流程办理。

(二)发票联丢失,使用抵扣联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认证不符的要协调供应商退换票,参照“第五章 采购退货”流程办理。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同时丢失的,凭供应商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合法抵扣凭证;认证不符的协调供应商退换票,参照“第五章 采购退货”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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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丢失空白发票操作流程

丢失空白发票操作流程财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税务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报刊或杂志财务部门1.丢失空白销项发票2.接受处罚税务机关3.报失并接受处罚5.遗失声明公安机关4.报失

第七条丢失空白发票流程说明

一、丢失空白销项发票

财务人员因保管不善丢失或被盗被抢空白增值税销项发票,要在发现或确认丢失的当天,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

二、接收处罚

对空白销项发票丢失被盗或被抢的负有责任的财务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向税务机关报失

税务专管员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丢失情况,办理发票丢失手续。

四、向公安机关报失

如属于被盗、被抢原因导致的,税务专管员还应到公安部门办理报案手续,取得报案回执等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证明材料。

五、遗失声明

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8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第八条关键控制点

1.业务人员应尽量避免丢失发票。

2.丢失发票后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之日起90日内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会有罚款、减量供应或者停止供应专用发票等处罚。

第九章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第一条业务描述

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发生额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业务人员参照“第三章 发票开具”流程办理。 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业务人员参照“第三章 发票开具”流程办理。

(二)税务专管员按照业务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三)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关键控制点

1.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代开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个人不得代开。

2.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第四章 发票退回”流程处理。

第十章汇总纳税(新政策发布修改)

第一条业务描述

每月对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增值税应缴税额进行申报缴纳。

29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第二条业务操作流程

第三条业务流程说明

一、计算应交税额

分支机构应缴纳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

二、申报缴纳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缴纳税额。

三、分支机构传递单

分支机构将当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归集汇总,填写《分支机构传递单》。

四、签章确认

将《分支机构传递单》报送主管国税机关签章确认。

五、分支机构传递单

将《分支机构传递单》于次月10日前交于总机构。

30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六、计算应缴纳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七、申报缴纳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缴纳税额。 第四条关键控制点

1.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总机构应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3.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

4.税额计算方法及申报方式参考附件。

第十一章凭证保管及归档

第一条各分公司及项目部

1.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在次月打印增值税进项税认证信息表及明细,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整理装订。

2.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在每月10日前将装订好的增值税相关资料交至财务部门。 第二条财务部门

1.财务人员应在月初将上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表及销项税明细表打印整理进行装订。 2.财务人员应在报税结束后将增值税申报表打印装订。

3.财务人员收集整理增值税相关资料,及时督促未上交或资料不全的单位,按时将相关资料归档至档案室备查。

第十二章特殊事项处理

第一条发票用量调整

1.发票用量增加造成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用量不能满足业务开票需求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用量调整。

2.向税务机关提出发票用量增量申请,准备相关资料,包括:

31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1)申请表,包括《企业发票增版增量申请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书面报告;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与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与书面申请相对应的主要购销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生效须贴花); (5)发票专用章印模;

以上申请资料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2.税务机关受理后,领取《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按约定的日期凭《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4.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领购单位即可在申领空白发票时,按照调整后的发票用量申领。

第二条最高开票限额调整

1.当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向税务机关提出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申请。 2.向税务机关提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版申请,并递交如下资料:

(1)申请表,包括:《企业发票增版增量申请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书面报告原件等;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与书面申请相对应的主要购销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生效须贴花); (5)发票专用章印模;

以上申请资料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3.税务机关受理后,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正材料。税务机关受理后,领取《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2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4.按约定的日期凭《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取得《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后,税务专管员持报税IC卡、《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到税务机关变更防伪税控购票信息。 第三条专用发票缴销

1.公司出现有以下情形,应办理发票缴销业务: (1)领购单位注销或变更税务登记; (2)领购单位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领购或开具的专用发票丢失、被盗; (4)专用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等; (5)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税务专管员收集相关发票实物及报税盘或IC卡,携带《发票领购簿》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缴销发票。具体资料及时限要求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3.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予以缴销的,税务专管员要取得税务机关签章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已登记缴销记录的《发票领购簿》等资料。

4.领购单位注销或变更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将缴销原发票领购簿或换发新发票领购簿。 5.税务专管员要及时对报税IC卡中记录的缴销发票电子信息进行复核。发现有误的,要及时联系税务机关更正。

第十三章附件

1.开票信息确认函; 2.开具发票申请单; 3.空白发票登记簿; 4.开票信息登记簿; 5.发票领取台账; 6.发票传递送达回执;

33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指导手册—发票管理制度分册

7.作废(红字)发票申请单(销项); 8.发票报销单; 9.成本费用抵扣明细表;

10.退货红字发票申请单(进项); 11.空白发票申领审批单。

34

第3篇: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IVR分册

中国联通

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IVR分册

(V1.0)

中国联通 二○一○年九月

1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IVR分册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3 第二章 业务定义和分类 ................................................................................................................ 3 第一节 全网增值产品IVR定义 ...................................................................................................... 3 第二节 全网增值产品分类 ............................................................................................................. 4 第三章 合作管理模式 .................................................................................................................... 4 第一节 管理模式 ............................................................................................................................. 4 第二节 合作模式 ............................................................................................................................. 5 第四章 计费结算 ........................................................................................................................... 5 第一节 计费规则 ............................................................................................................................. 5 第二节 结算比例 ............................................................................................................................. 6 第三节 结算规则 ............................................................................................................................. 7 第四节 结算和对账流程 ................................................................................................................. 8 第五章 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 8 第一节 准入策略 ............................................................................................................................. 8 第二节 评审指标 ............................................................................................................................. 9 第三节 评审组织 ........................................................................................................................... 10 第四节 准入方式 ........................................................................................................................... 10 第五节 评审和接入流程 ............................................................................................................... 10 第六章 分级管理 ......................................................................................................................... 10 第一节 分级评价指标 ................................................................................................................... 11 第二节 分级规则 ........................................................................................................................... 12 第三节 分级管理 ........................................................................................................................... 13 第七章 考核退出 ......................................................................................................................... 15 第一节 退出政策 ........................................................................................................................... 15 第二节 考核规则 ........................................................................................................................... 15 第三节 退出规则 ........................................................................................................................... 16 第四节 退出流程 ........................................................................................................................... 16 第八章 其他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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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本实施细则分册是在《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以下简称《总册》)和《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办法》原则指导下,对中国联通全国级语音综合信息增值产品(即IVR产品)的合作与接入进行细分和规范。

本分册包括管理模式、计费结算、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分级管理、考核退出等内容。

本分册适用于基于中国联通全国级IVR业务平台(以下简称116声讯平台)上的公众语音信息服务类产品,即中国联通总部与全网SP合作向客户提供的语音类增值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169号段的各种点播、包月、点送等形式的公众语音信息服务类产品。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细则的所有权、修订权、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所有。

第二章 业务定义和分类

第一节 全网增值产品IVR定义

中国联通全网IVR(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产品,即互动式语音应答产品,是为客户提供的语音信息类增值产品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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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是基于应用内容类的增值产品,由中国联通总部提供业务平台及通道,由SP进行业务内容的开发和制作,服务于中国联通全网客户。手机或固定电话用户通过拨打指定服务号码,就可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收听或为其他用户点送所需语音信息内容。

第二节 全网增值产品分类

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是向中国联通手机和固话用户开通的全国级语音增值服务业务。根据《总册》,IVR产品的合作类型为有限合作方式,并以下列方式进行产品分类:

一、按使用方式分类

主叫收听方式:用户拨打声讯业务号码,收听语音信息内容; 点送方式:用户拨打声讯业务号码,为其他用户点送,其他用户免费收听语音信息内容。

二、按信息内容分类

分为娱乐类、信息资讯类、媒体互动类等。

第三章 合作管理模式

第一节 管理模式

一、中国联通(集团)产品创新部为全网IVR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IVR业务的整体规划,负责全网合作伙伴管理及结算,指导各分子公司、运营机构对IVR业务进行两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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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省(区、市)分公司负责对IVR业务进行支撑,保障网络平台、业务话路的畅通;对全网增值产品进行合账处理,保证全网增值产品计费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受理用户对IVR业务的咨询与投诉等相关工作。

三、中国联通合作服务中心受理审核业务接入、评审、变更、故障受理,负责业务考核等工作。

第二节 合作模式

根据《总册》,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统一为有限合作型,合作模式为SP合作模式。

第四章 计费结算

第一节 计费规则

一、资费组成

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资费由通信费和信息费两部分组成。

1、通信费:用户使用中国联通网络资源而产生的通信费,由当地联通分公司按本地通话费标准收取。收入全部计入联通当地分公司,不参与SP分成。

2、信息费:用户使用信息类产品而产生的增值业务费用,由当地联通公司代为收取,与SP进行分成。

(1)信息费价格由SP向中国联通进行申报。中国联通根据国家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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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参考客户需求和市场秩序要求,对SP申报的价格进行审批。 (2)SP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类产品的价格符合国家物价政策的规定,同时不得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对相关管理部门或用户的价格投诉负责。

二、信息费类型

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信息费分为以下三种:

1、 按时长计费

根据用户使用产品的时长计费,以分钟为单位。

2、 按次计费

根据用户使用产品的次数计费,以次为单位。

3、 包月计费

用户选择包月计费后,当月收取固定的包月费用,不限使用时长和次数。

三、信息费标准

1、按时长计费的产品,信息费的上限为2元/分钟。

2、按次计费的产品(包括点送类),信息费的上限为5元/次。

3、包月计费的产品,信息费的上限为15元/月。 第二节 结算比例

根据《总册》,全网IVR产品采取按信息费分成的结算模式。 在结算金额的计算中,凡由合作伙伴单方面承担的费用,在合作伙伴的结算金额中减去。合作伙伴实际结算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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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实际结算金额 =(结算前信息费 - L)×合作伙伴分成比例 - M + N L 为结算前信息费调整值,包括退费、赔付款等,需要直接从结算前信息费中减去;

M 为由合作伙伴单方承担的费用,包括违约扣款等; N 为合作伙伴实际结算金额的调整值,如补充结算款等。 中国联通与合作方的结算比例为扣除运营支撑公司的运营费用后的35:65。 第三节 结算规则

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采用两种结算方式,详情参见《总册》。

一、 移动网用户

包括中国联通所有手机用户,统一按“应收预结、实收清算”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为提高合作的积极性和效率,培养合作伙伴的行业操守和自律性,根据合作伙伴的信用评级情况,加大优质合作伙伴的预结算比例。

二、 固网用户

包括中国联通固网、小灵通用户,在营帐系统不具备实收结算条件之前仍按“应收结算规则”,应收金额扣减一定坏账比例(全网1169声讯业务坏账比例为15%)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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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结算和对账流程

详情参见《总册》相关内容。

第五章 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第一节 准入策略

一、 准入原则

为避免业务同质化、鼓励业务创新、提高业务质量、保障增值业务市场有序竞争,根据《合作管理办法》,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采取“总量控制,优选准入”的准入策略。

二、基本准入条件 中国联通将对合作伙伴申报的资质和业务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合作伙伴资质 SP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跨地区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语音类增值业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一些信源使用许可证明等资料,各类证件处于有效期且年检合格。

2、信用和违约情况 (1)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经营纪录,未收到过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停止业务的行政处罚。

(2)对于已获接入资格的SP,信用积分应达到75分及以上,在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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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合作过程中,半年之内无全网严重(含)以上违约行为。

3、满足申报的其他要求

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版权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等。

第二节 评审指标

合作伙伴符合基本准入条件并通过初审后,中国联通将采取评审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和产品内容。相关评审指标如下:

一、公司综合能力评审指标

(1)合作伙伴的产品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培育潜质,服务内容具备实用、有效或者独特性,拥有特色业务资源或具有创新性的业务,符合中国联通业务发展方向。

(2)合作伙伴是否对产品进行充分的市场分析,制定较为完备的推广计划,具备较强的渠道推广能力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 (3)产品开发与运营能力。

(4)运营经验(在分公司或行业内的运营经验,包括收入、违约信用情况、运营时间、典型成功案例)。

二、产品评审指标

(1)产品内容质量。产品是否实用性强,内容丰富,具备较强的市场吸引力。

(2)创新性。是否具有创新性的业务构思,设计新颖,或具有特殊的行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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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销推广。是否具备良好的推广渠道和经验,与大型知名网站、媒体合作等。

(4)业务逻辑。业务逻辑是否设计合理,流程简洁,语音内容详细清晰规范。 第三节 评审组织

评审的组织实施由产品创新部或产品创新部委托的运营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网上公示。

评审人员组成:由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人员组成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不少于七人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第四节 准入方式

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进行评审,主要采取线下评审并通过PRM系统进行公示。 第五节 评审和接入流程 详情参见《总册》相关内容。

第六章 分级管理

为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合理配置有限资源,中国联通对合作伙伴进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的合作伙伴可以获得中国联通提供的不同资源支持和倾斜。分级管理考核评定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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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考核的基础是合作伙伴的业务运营情况,每季度根据指定的业务运营指标进行统计并排序分级。分级管理将合作伙伴按优秀程度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和普通级,分在不同级别的合作伙伴将享有包括营销资源、产品数量、服务优先级等方面进行区别对待。

合作伙伴的信用度达到一般水平(信用分60分以上),即有资格参加“分级管理”服务。 第一节 分级评价指标

分级评价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总量指标,对业务发展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旨在衡量合作伙伴的公司综合实力水平;另一类是增长指标,对业务的增长情况进行评估,旨在衡量其是否有发展潜力。

总量指标,分为业绩指标和服务指标。IVR业务类的业绩指标根据信息费作为评价依据;其中固网的信息费按照应收方式统计,移动网的信息费按照实收方式统计,两部分之和即为合作伙伴IVR业务类的信息费。服务指标以信用积分为评价依据。

增长指标,主要对业绩增长进行评估,反映产品的增长潜力。包括业务信息费增长率等。

一、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G) = 业绩指标(P) + 信用指标(C) 总量指标满分100分,其中:

1、业绩指标(P)满分不高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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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业绩分计算公式如下:

P =( N – minN ) / ( maxN – minN ) × 50

N:该合作伙伴当季业绩数

minN:所有合作伙伴当季业绩最小值

maxN:所有合作伙伴当季业绩最大值

2、信用指标(C)满分不低于50分。

合作伙伴信用指标分计算公式如下:

C =( X – minX ) / ( maxX – minX ) × 50 X:该合作伙伴当季信用分

minX:所有合作伙伴当季信用分最小值

maxX:所有合作伙伴当季信用分最大值

二、增长指标

增长指标满分100分,合作伙伴增长指标分计算公式如下:

增长指标(I) =( Y – minY ) / ( maxY – minY ) × 100

Y:该合作伙伴当月业绩增长率

minY:所有合作伙伴当月业绩增长率最小值

maxY:所有合作伙伴当月业绩增长率最大值 第二节 分级规则

一、分级方法

在计算出总量指标和增长指标的基础上,采取一维分级方法将总量指标和增长指标通过权重值融合为一个综合评价分值,以此分值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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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分级。

综合评价得分(R) = G × 0.7+ I × 0.3; G:总量指标分; I:增长指标分;

二、分级比例

各级合作伙伴分配比例,一级:二级:三级:普通级≈2:5:11:82 第三节 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将合作伙伴按优秀程度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和普通级,分在不同级别的合作伙伴将享有包括营销资源支持、产品申报数量、产品资费、服务优先级等方面的差别对待。

一、一级SP (1)每季度可申请1个高资费业务号码,但总数不超过5个,资费上限为点播类3元/分钟,包月30元/月;

(2)给予IVR平台一级权限,可自主进行语音及流程变更不需审核,但需在变更前向联通进行报备;

(3)可提供本公司的业务量、用户数等经营分析材料; (4)一级SP每次申报业务总数上限为8个。

二、二级SP (1)每季度可申请1个高资费业务号码,但总数不超过3个,资费上限为点播类3元/分钟,包月30元/月;

(2)给予IVR平台二级权限,进行语音及流程变更时需向联通运营支撑单位报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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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提供本公司的业务量、用户数等经营分析材料; (4)二级SP每次申报业务总数上限为5个。

三、三级SP (1)每季度可申请1个高资费业务号码,但总数不超过1个,资费上限为点播类3元/分钟,包月类30元/月;

(2)给予IVR平台二级权限,进行语音及流程变更时需向联通运营支撑单位报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 (3)三级SP每次申报业务总数上限为5个。

四、普通级SP (1)资费上限为点播类2元/分钟,包月类15元/月,按次类5元/次。

(2)给予IVR平台二级权限,进行语音及流程变更时需向联通运营支撑单位报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 (3)普通级SP每次申报业务总数上限为3个。

四、其他要求

中国联通IVR业务分级评选结果将在PRM中每季度进行公布。公布结果后将受理新业务或资费变更申请,并进行平台权限调整。 优秀级SP降级后超过该级别高资费代码数量标准的,中国联通将收回高资费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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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考核退出

第一节 退出政策

中国联通全网IVR业务属于有限合作类型,对合作伙伴资格和业务收入分别实行考核退出管理。合作伙伴资格考核依据业务发展情况、客户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等级等指标,对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合作伙伴终止其合作。业务收入考核根据SP业务收入进行,对未达到约定标准的SP进行退出。 第二节 考核规则

1、收入考核

(1)考核原则

以每个SP为单位,每季度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为:季度累计信息费收入低于1万元的SP的业务(扶持期内的业务除外)予以下线处理。其中固网的信息费按照应收方式统计,移动网的信息费按照实收方式统计,两部分之和即为该SP的信息费。

SP的所有IVR业务全部考核退出的,则该业务类退出。 对于IVR业务类考核退出的SP,原则上一年内不接受再次提交该业务类别的业务申请。

(2)业务扶持期

新接入的单个业务三个月(业务开通后三个完整计费月)内为扶持期,不参与考核退出。对于创新业务,扶持期延长为6个月。 季度及考核,原则上按以上规定执行;如因业务管理要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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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以中国联通考核前发布公告为准。

2、资格考核

详情参见《总册》相关内容。 第三节 退出规则

一、定期对合作伙伴的业务收入规模和信用积分进行考核,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退出。对首次接入IVR业务的合作伙伴,业务开通半年后参与考核退出。

二、通过业务考核,对所有业务类的业务都已考核退出的合作伙伴,进行资格退出。 第四节 退出流程

详情参见《总册》相关内容。

第八章 其他

关于创新业务管理、违约处理、信用评价、产品质量管理、客户服务等部分,参见《总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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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

近年来,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高层经理也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但是,在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无法说清人力资源部门到底是干什么的,无法说清“人事管理”(Personnel Management)与“人力资源管理”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有何区别。这种混沌看法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来说既是一种伤害,又是一种警示。它提醒我们思考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和价值到底是什么?

“人事管理”之所以演变成“人力资源管理”,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事实上存在着两种职能,分别是行政职能和战略职能。

从行政职能的角度上看,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属于战术性和行政性的工作,例如组织招聘员工、新员工培训、基本技能的培训、工资的计算与发放、考勤管理、组织文体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等。这些大量的日常工作通常被称之为“人事工作”。由于这部分工作几乎无法从本质上对企业的核心价值产生影响,在一些发达国家,有些公司已经将这部分职能转交给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或顾问人员。

从战略职能的角度上看,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之一,是将企业中的员工视为非常重要的资源,是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就是将这些资源加以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使之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推动力。其常规工作包括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协助企业进行改组和业务流程的设计、提供公司合并和收购方面的建议、参与提供业务信息与企业竞争、制订人才保留计划、帮助业务人员提升解决难题的能力等等。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仅限于履行其行政职能,而忽略了战略职能。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价值,是通过提升员工的效率和组织的效率来实现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只有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并将日常工作融合到业务中去,才能创造自身工作的价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的增值服务,为直接创造价值的部门努力创造达成目标的条件,才能赢得相应的尊敬。下面我把自己在这方面的一点儿体会与大家分享。

我所服务的公司尚洋电子是一家以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为主体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在保险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业务方面,它的策略是“以软件为主、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强化优质服务”。但是,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像许多高科技企业一样,尚洋公司曾经被人才流失、顶尖人才难以成林、新任主管重业务轻管理等问题所困扰,也曾出现过员工不满、客户抱怨的情况。分析过去几年的经验和失败教训,公司管理层在去年的总结会上达成共识:“客户的需求决定着公司人才的需求,组织与队伍的稳定是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增值的基本保障,良好的人才机制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力资本的增值必须高于财务资本的增值”。于是我们确立了尚洋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战略职能——让客户、股东、员工三方共赢,即“3W原则”(Win-Win-Win)。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则主要围绕着“三个增值,三个满意”这一核心思想进行变革,即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要能使客户增值,使公司增值,使员工增值,目的是要让客户满意,让股东满意,让员工满意。

为实现上述职能和目标,公司加大了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并在人力资源部的人员配

备、培训经费、咨询费用、员工薪资福利调整方面予以保证。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开始从发工资、收集简历、选择培训课程等传统的人事管理,重点转移到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公司业务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上。人力资源部的员工也从日常办公室工作中,体验到了工作中所蕴藏着的高弹性、高含量的业务增值潜力。其主要思想是,通过员工个人的优化工作和组织团队的优化工作,来改善人员和组织的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劳动生产率)。

所谓员工个人的优化,是指通过吸引、保留、激励、发展员工,提升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使其个人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使业绩不断提高。这被视为人力资源部的日常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选择(Staffing,人员招聘和调配)、使用(Performance Management , Position Evaluation & Competency Analysis,绩效管理、职位分析与评估、个人能力分析)、培育(Training and Development,培训培养与职业发展)、保留(Compensation and Benefit,报酬和奖励)、行为管理(Policy and HRIS ,员工行为规范与员工信息系统)、企业文化建设(Employee Relation and Motivation,员工关系和员工激励)。

而组织团队的优化,是指通过参与企业的业务决策、组织决策,企业文化设计和变革,使企业总体组织高度优化,从组织效率方面促进公司节约成本、增加产出。这是人力效率的组织体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深层职能。相应的工作内容为:人力资源方针制订(HR Direction Setting )、高绩效组织建设(High-Performing Organization)、工作流程改进(Work Process Change)、企业文化建设与变革(Culture Building and Change)。人力资源部在寻找业务伙伴、提供市场信息、建立行业规则、提供建议和外脑咨询方面,扮演穿针引线、相互呼应的角色。例如,人力资源部作为牵头人,组织了两次电子商务行业人事经理联谊会,许多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踊跃参加,不仅为规避行业风险、促进有序竞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有效地防止了软件开发人员盲目跳槽。

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实施一段时间以后,客户、股东、员工都感到尚洋电子发生了很大变化。尚洋电子的一位销售人员,在给西北的一位保险公司总经理谈起尚洋的发展变化时,这位很有事业心的老总非常感兴趣,希望能得到尚洋在管理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培训内容。人力资源部立即将相关材料整理给这位老总,并就他所提的问题给予帮助。事后,我们的销售经理很有感慨:“想不到良好的管理不仅作用于内部,还可以赢得客户。”

而在公司内部,经理层也逐渐了解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人力资源管理决不单单是人力资源部的事,而是每一个管理者的事,一线经理(Line Manager)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者,并开始主动承担更多的人员管理责任。从今年所做的员工满意度调查来看,“回顾过去的一年,您认为公司取得了哪些变化?”大多数员工把“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和职能大大改善了”并列为前两项成就。从专业顾问公司对客户的调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的评价来看,满意度均有明显提高,公司效益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如同对待销售、生产、财务部门一样,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评价也必须以它对企业增加值的贡献为出发点。虽然对人力资源部门效益的定义和衡量不如其他部门那么容易和直接,但仍然是可以做到的。除员工满意度调查、客户调查等方法之外,较为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采取其相对顾客的做法。即:将企业内的其他部门、经理人员、员工都视为人力资源部门所服务的“客户”。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的各种服务有欠缺、太贵或质量太差,那么企业就不得不考虑从外部购买人力资源的服务性劳务。同样的服务,如果外部相对本企业内部更低廉的话,

宁可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另一个做法是用企业参照法,即拿本企业工作情况与那些“表现最好”的企业的各项标准进行比较,当然,这需要较丰富的外部资源。

第5篇: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2008-04-07 11:20:0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07〕16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通知》清算条件

(二)的纳税人,应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清算手续。

(二)对转让土地或以转让土地为主的(建筑物占总售价30%以内)纳税人,原则上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进行清算。

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需报送的资料除按《通知》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填写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表

(一)

(二)(见附件二)、报送清算前的各月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

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一)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用房同体的扣除项目问题

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用房同一体(豪华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及办公用房)的,在计算扣除项目时,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项目和增值额,凡不能准确计算扣除项目和增值额的,不得享受普通标准住宅减免税税收优惠政策。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审核签证

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问题,由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另行规定。

四、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仍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豫地税函〔2004〕12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

(一)核定征收率 普通标准住宅 1.5% 普通标准住宅及土地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 3.5% 土地 5% 土地是指转让土地或以转让土地为主(建筑物占总售价的30%以内)的行为。 凡纳税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豪华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收入,应分别核算,核算不清的一律从高适用核定征收率。

(二)二手房转让的核定征收率

对个人转让二手房的,凡能够正确计算收入和扣除项目的,按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清算手续。对不符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率为:普通标准住宅1%,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2%。

六、新老政策的衔接

(一)已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07年2月1日起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核定征收率。转让土地的应按查账征收方式进行清算。

已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本《通知》的规定进行清算。

(二)自2007年2月1日起,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的,一律改按项目进行清算或核定。

(三)本《通知》执行之日起,纳税人需调整征收方式的,由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表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五)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主管税务机关限定的期限内办理清算手续。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

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

税务机关要对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在准入条件、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本通知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各省税务机关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

第6篇:增值服务及服务细则

一、 前台提供免费物品租借: (电熨斗、烫衣板、晾衣架、转换插座、多功能插座、路由器、吹风机等) 细则:当房间客人有需要时,可由前台管家填写《物品租借单》,并连同物品送往客人房间。客人签字后,将单据放到客夹中,退房时提醒楼层服务员查房时注意,并及时报到前台,由前台领班或值班经理将物品归还至前台,及时更新记录。

二、 为常住客,提供免费行李寄存服务:

细则:常住客可将洗漱用品或其它行李,寄存到前台,由前台管家做好登记,填写行李牌,可下次入住领取。

三、 针对过生日的宾客,赠送小礼品:

细则:夜班值班经理夜间审核时,记录过生日客人的名单,并写在交接本上,由当天白班值班经理填写贺卡,并准备小礼品送至房间,以表祝贺。

四、 为长住客(一星期以上)提供免费的牙具套装:(非一次性的)

细则:由值班经理定期的查看入住客人的信息,针对一星期以上的客人可以赠送牙具套装到客人房间内,如客人没在房间,也可给客人留言。

五、 为长住客(一星期以上)提供免费的拖鞋(非一次性的):

细则:由值班经理定期的查看入住客人的信息,针对一星期以上的客人可以赠送拖鞋到客人房间内,如客人没在房间,也可给客人留言。

六、 前台免费为办理入住的客人,提供柠檬水:

细则:由值班经理或前台管家,在客人办理入住时,为客人提供柠檬水。

七、 免费为宾客提供旅游咨讯服务:

细则:如宾客有需要外出游玩,前台管家可为宾客介绍河南景点,根据客人的需要,可以提供旅行社的联系方式,或车辆服务。

八、 免费为住店宾客提供“叫车服务”:

细则:酒店前台设置提供打车服务的牌子,当住店客人有需要时打电话到前台,由前台管家打电话到5119(安全部),再由安全部员工叫车。租车来到酒店之后,安全部通知前台管家,前台管家通知客人。

九、 免费为客人提供商务服务:

细则:当宾客有需要打印、复印、文字排版时,在使用机器时遇到困难,可由前台管家或值班经理帮助宾客提供服务。

十、

免费为住店宾客提供行李递送房间的服务:

细则:当住店客人行李较多时,可由前台管家或值班经理将客人的行李送到房间。

十一、

餐厅免费提供中餐、晚餐,送房间的服务:

细则:当住店宾客有需要用餐时,可由前台管家填写点餐单,并报至厨房,厨房将餐品送至餐厅,再有餐厅服务员或前台管家或值班经理送至客人房间。

十二、

免费为宾客提供切“生日蛋糕”、“西瓜”等服务:

细则:当住店客人有需要时,可拨打酒店服务热线9999,可由值班经理或前台管家将客人的物品送至厨房,之后再到客人房间。

十三、

免费为会议团队的水果提供拼盘,并送至房间的服务:

细则:酒店会议团队的宾客住店期间,如会议组有需要,可由值班经理或前台管家将会议组的水果拼装放入果盘,并送至宾客房间。

十四、

针对长期合作的协议单位,定期的拜访与礼品的赠送:

细则:长期入住酒店的协议单位,由店长或销售经理或值班经理,定期的电话或登门拜访,并赠送礼品,以感谢对酒店的长期支持!

十五、

免费为住店客人提供邮件的接收:

细则:住店宾客如有需要,前台管家需询问客人联系方式以及邮件的具体信息,再进行交接,写在交接本中。当邮件到酒店之后,前台管家需要联系客人,通知宾客领取。

十六、

为续住房客人提供衣物与行李的整理:

细则:得知宾客续住时,由客房服务员对其房间打扫,并且将宾客衣物叠放整齐,并且备注留言在房间,让宾客知晓。

十七、

免费为宾客提供当日报纸杂志送房间的服务:

细则:针对住店宾客如有需要,可由前台管家或值班经理将报纸以及杂志送至房间。宾客离店之后再拿回放到报刊夹中。

十八、

免费为宾客提供医药箱的服务:

细则:针对住店宾客如有需要可将前台的医药箱中的药品,免费提供给宾客使用。

十九、

免费为伤风感冒的客人提供“姜汤”:

细则:当住店宾客在店期间,得知客人有“感冒”的迹象,可通知值班经理或店长,再通知厨房,做“姜汤”然后送至客人房间。

十、

免费提供早餐打包服务:

细则:当住店的宾客(含餐),为了赶时间或其他因素的影响,需要打包早餐时,可由值班经理或店长给宾客打包早餐。

昆仑乐居花园店

2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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