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上墙制度

2023-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车管所上墙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车管所上墙制度

上墙:运输安全 制度上墙参考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1组织机构设置

为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管领导小组由组长、常务主持及成员组成,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主持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等组成。安全生产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技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1.2 安全领导小组职能

1.2.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公司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及交通、运管部门等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批示;研究决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重大事项,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1.2.2 组织制定、编制、修订、汇总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部门、相关人员认真执行。

1.2.3 负责抓好各级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各部门抓好

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搞好对从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1.2.4 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的原则管理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1.2.5 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2.6 召开公司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重要会议,并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作好安全行车等管理;做好车辆设备的管理;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

1.2.7 研究部署协调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式,探讨、提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办法。

1.2.8. 负责指挥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和建档等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

1.2.9. 协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2. 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安技部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2.3. 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2.4.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4.1. 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4.2. 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2.4.3. 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两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2.4.4. 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2.4.5. 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2.4.6. 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4.7. 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2.5. 安技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5.1. 安技部门负责人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5.3. 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2.5.4. 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2.5.5. 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2.5.6. 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2.5.7. 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2.5.8.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2.6.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2.6.1. 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6.2. 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2.6.3. 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2.6.4. 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2.6.5. 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2.7. 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2.7.1. 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7.2.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2.7.3.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2.7.4. 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2.7.5. 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7.6.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2.7.7. 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从业人员按章办事的意识,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3.2 货物装运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2.1 承装货时,要确保车辆性能状况良好。

3.2.2 不得装运国家禁运物资或限运物资。

3.2.3 性质相抵触的货物不得混装。

3.2.4 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货物不得装运。

3.3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3.3.1 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运输车辆出车时,必须持有派车单,从业人员应带好相关有效证件。

3.3.2 确保货物包装物安全合格,捆扎牢固,在行车过程中不发生撒漏,丢失事件。

3.3.3检查车辆安全部件、设施、设备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维护、整改,确保行车时全车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3.3.4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变更线路的,必须提前请示,同意后方可。

3.3.5 在行车中不得中途停车,因特殊原因必须停车的,必须在确认安全的地方。

3.3.6 货物送到收货方时,做好货物交付手续。非公司安排不得私自配货。 3.3.7 集装箱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箱锁,保证牢固扣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 查管理制度。

4.2 公司安技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要坚持各级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卫生。

4.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细则

4.3.1每年要在夏、冬换季及全年各大节假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从领导、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事故隐患等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采取整改措施。

4.3.2 公司综合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抽查不定期)。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部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车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由驾驶人员负责。

4.3.3公司应根据不同时期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4.3.4 运输车辆出车前和回场后都必须对车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勤洗刷,保持车况良好、整洁。完成运输任务后,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车辆私自停放在外过夜。

4.3.5建立运输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台账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制度。公司在每次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 逐项分析研究,并对较大及以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由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停运处理;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汇总归档。

4.3.6 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或问题及违章违纪行为,除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外,还应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事故隐患及违纪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4.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内容及要求

4.4.1 各级各类人员职责落实并认真履行情况。

4.4.2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检查制度及执行。

4.4.3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活动有记录,无漏缺。

4.4.4 隐患整改,处理事故及时,记录完整。

4.4.5 所辖设备、车辆等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完好,清洁卫生。

4.4.6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穿戴。

4.4.7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质、保量并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

安全会议制度

5.1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

5.2 例会分类

5.2.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例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5.2.2 日常安全例会: 每月召开两次,由安技部门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全体驾驶员、安全员等参加。制定设备使用、保养、管理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

5.3 时间安排

5.3.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例会: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

5.3.2 日常安全例会:每月的月初和月中召开;掌握公司车辆、设备的动态,每年汇总一次新增的设备明细表,以便存档备查。

5.3.3 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5.4 安全例会会议管理

5.4.1 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5.4.2 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的要另行组织传达会议内容。

5.4.3 会议记录人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并进行妥善保存和传递。

5.4.5 加强学习各种安全制度、条例、法规。积极组织各类安全活动。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1 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等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质量,确保所有员工具备遵章守纪的高度自觉性,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6.2 所有新公司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至岗位工作,教育时间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一般不得少于72学时。具体内容有:

6.2.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6.2.2 通用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等。

6.2.3 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介绍。本行业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的劳动纪律、操作操作规程等。

6.2.4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3公司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安技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教育的内容:

6.3.1学习国家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岗位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对应岗位的经验教训或特别注意事项;防护用品的管理或使用方法。

6.3.2 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车经验教训,安全评比条件。

6.3.3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6.4 公司车辆发生事故后,各部门要组织职工进行现场教育和案例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5 安全教育组织计划:车技部每年初要有全年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教育每月应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半天。每年的12月底召开年终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工作计划。

6.6 安全教育的形式: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安全知识测试、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等。

6.7 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和考勤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或缺席,出车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赶到或确需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安排时间补课。

从业人员及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1 从业人员包括车辆驾驶员、安全员、公司其它管理人员等。

7.1.1 从业人员必须身体状况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7.1.2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1.3 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1.4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1.5 驾驶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1.6 按照规定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7.1.7 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7.2 公司加强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对所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建立健全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帐目相符,任何部门或个人都无权擅自处理和变卖。

7.2.1 制定设备使用、保养、管理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一次。 7.2.2 公司车辆每个月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状况月度检查并做好记录,有问题的在修复前禁止上路。

7.2.3 掌握公司车辆、设备的动态,每年汇总一次新增的设备明细表,以便存档备查。

7.2.4 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小修,或强制二保、春检及年检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7.2.5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安技部门报告,由安技部门主管人员会同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合理解决。如隐瞒不报或私下解决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8、公司门头标牌

共7块制度牌 + 1块门头牌, 加上行业标志,企业名称,统一设计,统一形象

第2篇:上墙制度

“五个日子”制度

一、党费收缴日制度

(一)党费标准:工资3000以下的按0.5%,3000至5000的按1%,5000以上的按1.5%,退休党员5000以下的按0.5%,5000以上的按1%。

(二)缴纳时间:每月最后一天向机关党支部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三)预备党员从批准日算起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四)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支部每年公布2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集中学习日制度

(一)党员集中学习日定为每月的28号。

(二)学习内容:是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主要是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区委临时安排的学习任务。

(三)由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每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建立联系指导制度,负责做好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重点反映党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建立奖惩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学习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

等相应处理,同时对因外出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由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党支部成员结对为其“补课”;由党支部定期、不定期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三、志愿服务日制度

(一)志愿服务日定为:每月15号,由支部组织,根据党员的特长、技能结合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服务活动。

(二)志愿服务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需要帮助的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党员“政治生日”是经党组织讨论同意批准的那一天,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记住自己的政治生日。

五、组织生活日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日为12月25日,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到提高党员素质。

(二)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

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

(三)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将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开展“一会五评”:个人自评材料、党员互评材料、支部讲评材料、领导点评材料、民主测评表。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同党员一起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并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三)"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全年召开4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12次以上支委会,6次以上党课。

做合格党员的标准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

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力求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

三、搞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代表党支部对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方面起保证监督作用。

四、发动党员完成各项工作、学习等任务,并起模范、表率作用。根据支委会的意见,对本单位业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行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支

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五、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八、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卫计系统反腐倡廉和行业不正之风。

党员活动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第3篇:上墙制度

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1、质安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协助公司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并向上级报告;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署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加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质安部专职安全员职责: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做好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采购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公司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顿工作;会同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3、工程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协助质安部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并向上级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署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加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建议处理意见。

4、工程部施工组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参加公司生产例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施工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充分考虑员工的情况,控制加班加点;在施工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

8、项目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和法规,全面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满足相关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达到预期目标;负责对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9、项目经理职责:领导和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组织员工技术、安全培训教育;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项目施工员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检查执行情况;领导所属施工班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项目安全员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领导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参与组识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放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意,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发工保护工作;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班组长职责: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认真执行交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带领本班组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中山市航安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总则

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宣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提高各级负责人与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和寻求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

本公司为了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管理要求

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上级管理层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

2) 检查类型有: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

3) 安全检查的时间应根据施工的特点,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全检查的目的来确定,一般情况下:

a) 日常安全检查:班组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质安员及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时检查安全;

b) 定期安全检查:公司规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c) 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工程部或质安部不定期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等专业安全检查。

4)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教育、操作行为等项目,具体根据安全检查的形式、类型由检查组织部门或人员来确定。

三、公司安全检查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是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仓库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查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落实;查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自检和安全例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落实情况。

四、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主持组织,每月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技术员、材料员、质安员等工种负责人、有关班长参加。 2)项目部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查班组安全日活动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查违章、违纪、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安排处理,对自己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报告:查五口防护、三通一平,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3)安全检查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均应在检查记录表中反映,并附上评分表。

五、专业性安全检查验收规定

专业性安全检查验收是由有关部门及其专(兼)职安全、技术、操作工人等人员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程、规定进行验收和检查。

1、施工用电验收

施工用电的验收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电气技术人员、质安员、维护电工等进行验收。

1)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和其它有关安全用电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使用。如非主要部位,且属局部未达到规定,则局部不准使用,其它可使用,但必须严格限制范围,并经验收人员同意。

3)施工用电验收表一式三份(操作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各一份),验收签字由施工员、安全员安装负责人、设备员签字(有机电设施的由设备员签字),使用中项目经理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耍及时处理。

六、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用十项检查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查打分考核。按三个等级评价施工现场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状况,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根据检查的结果,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对单位、班组、个人的工资奖金实行奖罚。

2、公司给安全生产检查结果以公司通报形式向各职能部门、项目部通报。

6.3质安部和项目部的安全员要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建立单位工程安全状况档案资料,档案的内容包括5份验收表,10项检查评分表和汇总表,以及相应安全内业资料。

七、经常性安全检查的规定

1、班组每天必须在班前、班后进行岗位安全检查,操作中自检、互检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2、各级质安员应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八、安全生产隐患处理的规定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公司各部门对施工现场、仓库的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生产环境组织和劳力组织方面不符合安全规程、安全卫生等规定,以致可能引起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问题。公司各级人员在各级安全检查和生产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发布立即通知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凡属已经发现而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签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分三级签发:

第一级由公司领导签发劳动保护整改意见通知,隐患范围重点是:造成事故的隐患未排除或其它地点又重复严重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

第二级由质安部签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重点是: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绝缘不良,手持电动工具未装漏电保护器,其它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

第三级项目部安全员签发安全生产隐患整 改通知,是在包括公司领导、质安部签发的隐 患整改重点的基础上,其主要范围:违反安全规程、规定,不正确穿戴个人劳保用品,没有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安全网等,施工现场危险场所没有防护措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项目就投入使用等。

3、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人员(“四定”)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计划上报签发部门或人员,对自己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要向上级报告,请求帮助整改。

4、对检查出来的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实行登记、通知、复查、销案的制度,质安部和项目部安全员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对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通知要负责进一步复查和关闭。

5、对安全生产隐患单位未实行“四定”和隐患整改责任人未按时整改,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给予罚款。

6、对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生产作业,并同时向领导报告,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未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同意后,任何人不得让工人冒险作业。

中山市航安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工作传票制度

一、 为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严防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工作责任,保证工作及时、严密地完成,特制定此制度。

二、 工作传票包括工程设计传票和电气工程施工传票。

三、 有关设计传票:

1. 设计传票的接受部门为技术部,是由申请部门在施工中向技术部要求设计方案而制作。

2. 有设计需求的部门必须在设计传票上写清楚要求项目、施工地点,并注明所需时限及本部联系人;

3. 技术人员在接到传票后,应会同工程施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测,及时作出对此项工作的书面处理意见,画出设计图纸,并在设计传票上注明设计预算人、施工具体时间。 4. 此传票用以明确技术设计责任及使有关负责人了解工程施工情况。

5. 此表一式三份,经理、工程部、设计部三处各执一份。

四、 有关电气工程施工传票: 1. 电气工程施工传票的接受部门是工程部,是由技术部门在完成设计并欲交付施工时,要求工程部施工而制作。

2. 设计部门在施工传票要写明施工的具体3.4.5.6. 内容、施工时间与进度计划,并注明填写时间与设计人。

设计部门在传票上必须填写发必须经工程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才正式生效。

工程部人员在接到施工传票后,须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所需施工项目,如在施工中发现技术疑问可填写设计传票。

此传票用以明确各部门所需做的工作,并使各级有关负责人清楚了解公司所所工程项目。

此表一式三份,经理、技术部、工程部三处各执一份。

工作传票须进行保存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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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五、为了使本公司的工器具在施工中更安全有效地使用,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各种工器具必须实行定置存放在专设位置。

工器具管理规定

二、工器具必须要有记录清册。

三、每月必须对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做好工

四、工器具使用前和使用后都要进行登记和存

五、材料工具员负责本班组的工器具管理,发 并设材料工具员进行专门管理。

器具保养工作,包括对工器具的清洁维修、报废更换等;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有记录。

档。

现有失窃和损坏的工器具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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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

1、 质安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高压引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 质安部专职安全员在开工前负责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并签名,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必须针对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危险部位,按照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详细绘制。当建筑物各层平面不一致时,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质安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根据该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悬挂安全标志,不能流于形式将全部标志牌不论该处是否需要并排挂设在一起。

3、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标志牌破损、严重褪色的要更换;缺漏的要及时增补。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应规划统一,且符合《安全标志》(GB 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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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至少每年两次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动员大会,提出并贯彻安全生产目标,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及安全先进个人。

二、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规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待岗一个月,三次考试不合格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公司每月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主要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并针对公司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苗头,提出避免安全问题的办法。

四、各施工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主持进行安全学习,并将学习内容记入《安全活动记录本》。安全员应制定学习计划,并随时检查安全学习的效果。

五、各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本》在每次活动完毕后交安监部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后交公司经理批阅。

六、安监部、公司领导至少每星期要到各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及时了解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先进经验,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进行分析,杜绝违章的出现。

七、安监部、各班组长及安全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利用安全活动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教育。

八、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对新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公司级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

3、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

4、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5、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二)工地级

1、本工地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

2、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

3、本工地施工作业范围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班组级(岗位)

1、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

2、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

4、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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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重点工种的消防管理

1、电工的防火要求 1) 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 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 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5) 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6) 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7) 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 8) 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9) 不可有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0) 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2、司机的防火要求

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

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

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

二、重点物、部位消防管理

1、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 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2) 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 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 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2、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 月22日发布旅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 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 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第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100mm。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 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 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4) 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7)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3、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的防火要求。 1) 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 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 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 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 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三、生活用火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同意安装,有关部门共同检查认可,制定出管理办法发给《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置移动和培养,应当经过工地负责人或领导指定的消防保卫人员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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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

六、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七、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八、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

九、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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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第4篇:上墙制度

病理科工作制度

1、病理科以完成病理诊断为首要工作任务,包括活组织检查,细胞学检查等,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2、病理科按《规范》配置科内人员,分为技术组和诊断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病理科工作的目的是要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病理制片和诊断程序必须按《规范》及质控要求规范操作。

4、离体标本应及时固定,全部送检,申请单的填写及送检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较小病灶需加以标记。冰冻切片应提前一天与病理科联系。

5、外检工作要认真、细致、负责。收标本、切标本要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原则。发报告必须经复验严格把关,杜绝一切差错。

6、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严格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7、病理报告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活检小标本为4个工作日,手术标本为6个工作日,需特殊处理者如重取重切、脱钙、特染、免疫组化、会诊等相应延长报告时间。

8、病理申请单、蜡块及切片等应编号长期保存。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理材料应分类整理,妥善保存。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和学科建设。

9、院内借片需办登记手续,院外借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经医务科批准。

10、奖惩制度按医院规定执行。

11、尸检按《尸体解剖规则》执行。 病理标本验收、固定、登记制度

1、查对接收,接收病理标本时,必须核对病理送检申请单有否填写完整,申请单及送检标本的姓名与内容是否符合,标本内有否固定液,如有不符合之处,应立即与临床医师联系。

2、登记编号,当天的标本收集完毕后,应及时予以登记编号。登记本、送检单及包埋盒上的编号必须一致。

3、充分固定,对有腔脏器剖开固定,体积较大的实体标本观察后进行平行剖开固定,通常在固定12—24小时后行巨检、取材。

4、病理诊断书一经发出,应及时将诊断意见进行登记。 巨检室工作制度

1、在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代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送检单等,应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应拒收该标本,以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影响制片和诊断应拒收退回。固定液量至少应为标本体积的4-5倍,大的实体标本应剖开,空腔脏器如胃肠等应剪开后展平固定,以便取材前标本得以充分固定。病理送检标本应为手术标本的全部。未经病理科同意,主要病灶已剜出或一份标本分送多处作病理检查者,因病变已不存在或不全面,病理科有权拒绝接收该标本。若必须接受检查时,应说明原因,经协商同意,病理科公对所送材料和提供的住处作出相应的诊断。

3、标本可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核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与送检医师联系,在取得联系前不宜进行巨检。若对标本的病变、解剖关系或送检要求等有不明确处,可邀手术医师共同参与取材。 技术室工作制度

1、负责组织处理的技术人员从巨检医师手中接收组织块时,应清点无误后再签收。

2、负责脱水、浸蜡、包埋、切片、染色、封片等,均应按技术规范进行。对每道工序,都必须查对组织数量,检查有否遗漏、丢失。

3、标本量多的单位,对大、小标本应分别处理,以提高切片质量。

4、包埋或其他工序中,万一发现组织块标签脱落、相互混淆,技术员绝不能擅自认定。建议待切片出来后和诊断医师共同辨认。

5、根据本身条件、标本多少、季节变化等随时注意切片质量,由专人负责更换脱水和染色试剂,以保证每一批切片的质量恒定。

6、每批切片完成后应按序排列并与申请单、组织块核对无误后交诊断组签收。

细胞学室工作制度

1、正确选择采集部位,尽可能自病变区直接采取标本。

2、必须保持标本新鲜,防止细胞自溶、变质或腐败。

3、尽可能避免干扰物,如血液、黏液等混入标本内。

4、采集方法应简便,使病人少受痛苦,且不致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或促使肿瘤扩散。

5、所采集的标本力求有足够的细胞数量。

6、每例标本应按常规填写细胞病理学检查申请单。

7、对临床送检的标本,病理科或细胞室要对标本与送检单等进行仔细检查、验收,并编号登记,切勿颠倒错号。

8、对体液和分泌物标本,如痰液、尿液及胸水、腹水等应记录色泽、性状及其量。

9、发现干涸、严重自溶或腐败的标本或与申请单不符等不合要求的标本,一律不予收受及检查。 免疫组化室工作制度

1、所有实验用器皿必须保持清洁,一次性移液器吸头不宜重复使用,以免抗体交叉。

2、试剂配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

3、试剂必须保持其有效性。

4、新购抗体一般均应参照说明书并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条件,摸索最佳稀释浓度。

5、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及温度进行,不宜随意省略、缩短或调整。

6、实验应设阳性及阴性对照标本,一般情况下可考虑采用自身对照的方式进行。

7、节约试剂,尽量合理应用。清洁操作台及有关玻璃器具。 组织化学室工作制度

1、组织化学种类繁多,要求单独建立登记本。

2、建立合理的组织化学实验室:染料、试剂等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有效期。其中易燃、易爆、强腐蚀或有毒物品等应严格按特殊要求保存,专人保管并确保安全使用;实验室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在操作场所吸烟。

3、试剂配制方面上要求:各种器皿原则上要求化学洁净;染色试剂的配置时间长短和存放必须按化学性质和组织着色能力正确掌握使用;瓶签上应标明试剂名称、浓度和配置时间,合理存放,防治相互混淆。

4、组织化学染色无论是石蜡切片还是冰冻切片,均应按照操作规范制作,以获得最佳染色效果;染色前切片是否需进行去汞、脱色素或沉着物等处理,应视具体条件或要求而定;染色前后切片处理包括脱蜡、脱水、透明、封片等,应严格与常规制片流程区分开;实验时应设置阳性组织对照、阴性组织对照或自身对照。

5、诊断医师应对常见组织化学染色技术的应用有充分认识,对不同的组织选用针对性较强的方法并尽量做到科学配伍。

6、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用组织化学染色的原理和操作程序并了解染色结果(掌握常用的5以上组织化学);诊断医师完成观察和诊断后,及时将实验室资料送交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冰冻切片病理检查工作制度

1、接到标本后快速冰冻。

2、切片厚度4—6微米。

3、切片完整,无污染,无皱褶。

4、切片完成后立即固定。

5、染液,脱水液必须及时更换。

6、封固前必须经酒精脱水,二甲苯透明,湿封。

7、封片时不得有气泡,不得有树胶外溢。

8、标签必须贴于玻片左侧,编号字迹必须清楚。

9、制片工作一般应在15—25分钟内完成。

10、冰冻报告后及时将“冰对”组织放入固定液内。

11、每天操作完成后,及时对机器进行清理和消毒。 诊断室制度

1、在每一病例阅片前,阅片医师应首先查对切片编号及数量是否与申请单一致,若有不符必须查明原因,直至确认二者完全相符,方能阅片。

2、详细阅读病理检查申请单中的临床资料及巨检所见。

3、因切片或染色质量不佳影响诊断时,应要求技术室重新制片。

4、建立三级医生复片制度。

5、参与三级阅片的每一位医师均应把自己的诊断意见记录于申请单上并签名。经科室外讨论的应简要记录讨论情况。

6、对于一些本科室难以肯定诊断的病例,可有科主任决定是否送外院会诊或组织专家会诊。

7、按规范写出书面报告或打印图文报告。

8、报告书由报告医师核对无误后交专人送有关科室,并由收件人签收。

三级医师读片制度

1、三级医师读片制度是为了规范病理诊断上下层次关系,提高诊断的正确率,减免个人阅片过程所造成的主观误差。

2、有独立签发报告资格的住院医师遇下述情况应交主治医师复阅切片;恶性肿瘤、交界性肿瘤或初步印象与临床不符者、罕见病例或第一次碰到的病种或类型等。

3、主治医师如遇诊断难以肯定的病例、罕见病例、不典型病变,可以交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或科主任复阅切片。

4、参与三级阅片的每一位医师均应把自己的诊断意见记录于申请单上并签名。经科室讨论的应简要记录讨论情况。

5、对于本科室尚难确定诊断的病例,可由科主任决定是否送外院会诊或组织专家会诊。 病理切片借阅制度

1、为了满足病人转院治疗的需要,一般应同意病人持借阅医院的借片单,出借病理资料(包括原始病理切片或复制切片、必须说明的巨检情况、原病理诊断、免疫组化及组化检测等结果或切片)。没有借阅医院的借片单时,须有本院医务科同意出借病理资料的签署意见书,并经病人或或签名后,方可出借有关病理资料。

2、拟外借的切片需经原签发诊断报告的医师或科主任复核后方能出借。

3、病人或家属须按医院规定办理借片手续,支付押金。押金在切片归还时全额退还。如切片有破损或遗失借阅资料者,除需支付赔偿费用外,原单位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4、借出切片的期限原则上本市为二周,外地为一个月,如逾期不还,可扣除押金。

5、病人归还病理资料时,应同时提交借片回执,若回执未填写会诊单位意见,押金不予归还。

6、在特殊情况下,病人亦可向所在医院申请要求外院病理科医师前来阅片会诊,所需会诊费用由病人承担。

7、组织蜡块原则上不外借,会诊单位因需要补充特殊检查(组化、免疫组化等)时,出借单位应提供相应未染色的石蜡切片(必要时可协商出借组织蜡块)。凡出借蜡块时,病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并亲笔签名,以确保资料完整归还。

8、凡涉及医疗纠纷的病理资料,病理科有权暂不办理借阅手续,以便按法律程序提供有关部门仲裁。

9、病理科应有专人负责病理资料的出借工作,并认真填写借片单据、管理押金。若发现借片回执意见与原诊断不符时,应及时将情况向原诊断医师或科主任反映。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病理科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乙醇、丙酮、二甲苯等。

2、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应避光存放,避免阳光直晒。

3、严禁在烤箱内加热操作。

4、禁止明火及其它热源的接触。

5、物品实行专人保管。

6、易燃易爆物品分类保管。

7、严格做好进出库详细登记。

8、每次及时登记所用物品的登记和签名。

9、科室内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0、每季做一次自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贵重仪器必须建立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常规。

2、诊断室医生每人一台显微镜,各自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3、经常保持仪器的最佳使用状态,最高效使用率,遇有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护。

4、操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熟悉仪器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5、停电或遇雷雨天气需检查有关机器,做好防雷电工作。

6、做好仪器设备登记,保管好操作手册、保养维修手册、零配件及维修工具,贵重仪器专人负责,做好仪器的使用、保养、维修记录。

7、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有关维护事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拆卸或安装。

8、机器使用后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添加润滑油,盖好防尘罩等。

9、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器损坏者,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会诊制度

1、会诊的目的是进一步确立诊断的正确性或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按会诊的要求不同可分本院送上级医院会诊和县(市)级医院送本院会诊。

2、患者因转院诊治,将原有的病理资料借出至另一就诊单位,由后者的病理科医师复阅病理资料,确认诊断的正确性。

3、病理医师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病例或罕见病例难以作出诊断,应主动请求科室集体讨论,必要时送省病理专家会诊组或国内相应专科有权威的专家会诊。

4、有些病例需要进行原位杂交、基因重排等特殊检测项目,可请有关医院的病理科协助进行诊断。

5、病员本人要求将病理资料借至上级医院或有经验的病理医师处复诊,借片手续参照病理切片借阅制度执行。

6、会诊费用一律由病员承担。

7、本科接受会诊应有专用的会诊登记本,详细登记会诊病人姓名、会诊切片编号、原会诊单位意见及本科会诊结果等项目,以便查对。

8、接受会诊应由有经验的病理医师进行会诊并签发报告。

9、会诊报告书应该妥善保管并存档。 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生物安全等防护知识培训。

2、取材时每位员工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戴上口罩、帽子、防护眼镜及手套、穿合适的防护服、工作服,操作完毕必须洗手。

3、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口罩、帽子放在指定的地方,不得随意放置。

4、生物垃圾装在黄色垃圾袋运送至医院专门的医用垃圾处理部门,交由专人签收并统一处理。

5、二甲苯、甲醛等液体统一采用专用仪器回收并交医院集中处理。

6、实验室每日进行排风、换气,定期对空调进行检测及维护。

7、实验室的甲醛、二甲苯等气体的空间有害浓度应控制,并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检测一次。

8、严格区分污染区与非污染区,任何工作人员禁止在实验室进食、饮水、吸烟等。

9、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10、每天下班前仔细检查水、电、火的安全性,门、窗是否关闭好。不能停机的设备认真进行保养后确认工作正常方可离开实验室。

11、每月例行检查,内容包括: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实验活动,个人防护是否到位,医疗垃圾及生物垃圾是否分开处理与存放,工作台面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12、制定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若遇标本内含物、固定液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若被锐器割破手指皮肤,则立即清洗伤口,再用消毒液(75%酒精)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若为感染标本,则应密切进行医学观察。

13、医院体检部门应制定实验室人员的年度体检计划并按时实施,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员岗位。

14、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以科内人员为组员的生物安全检查组,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科室内生物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专人保管,非档案管理人员及非本科室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资料室。

2、资料室内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等要求,采取适时进行密闭通风,设置窗帘,置气体灭火器等。

3、病理切片、阳性细胞学片子、蜡块、各种申请单、登记本及病理示教片、免疫组化、特染等资料应及时核对、归档,分类存放。档案资料及档案柜排列整齐有序,号码清晰,标签整齐。实行病理资料计算机管理,保证资料完整。

4、档案资料科内查阅、复片、会诊等应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外出会诊的片子按借片制度执行,并及时补切归档,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经常检查库房,定期清点,核实库房档案,检查保管情况,发现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严格出入库手续,管好库房门、档案箱柜钥匙,保证档案资料齐全。

7、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严禁在库房内存放个人物品或堆放杂物。

8、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

9、组织标本及装承标本容器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10、科室内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

11、每季做一次自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病理科服务承诺:

严格执行物价局规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保护患者隐私,病理报告原则上门诊只发给患者本人或家属,住院患者病理报告存入病例资料中。 病理报告严格按时限发放:

冰冻组织病理检查:报告时限<40分钟。 活体组织病理检查:报告时限<5个工作日。 液基薄层细胞学病理检查:报告<3个工作日

病理科便民措施

病理科病例报告单门诊由服务台统一发放,住院报告由病理科人员送达住院部,并有专门人员签字接收。

为了便于患者取或查询报告单,病理科提供电话查询病理结果(查询电话:0570-8767072)。

病理科为外地患者代提供发送传真或邮寄报告单服务(传真电话:0570-3024353)。

病理科收费项目:

各种脱落细胞学诊断检查: 30元/例。 内镜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 60元/例。 常规组织切片检查与诊断: 100元/例。 快速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 200元/例。 病理单克隆免疫组化标记: 80元/项。 病理癌基因免疫组化标记: 100/项。

另:病理科需要门牌:

诊断室 ; 巨检室; 制片室 ;细胞室; 档案室;免疫组化室 ;冰冻室;技术室。

病理科需要的标示牌:

易燃易爆危险品专用柜标签(1张);易燃易爆危险品标示(1张);生物危害标示(5张),污染区、非污染物标示各一张。

第5篇:档案制度(上墙)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该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填好销毁清册,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部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七、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八、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保管制度

一、库房内档案要根据不同门类和载体,区分不同价值分别编好序号,科学地系统地排列上架,认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较宽裕的档案库房,配备了标准的能满足需要的档案柜架,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三、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索引醒目、规范。室内严禁吸烟、点灯、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库内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

四、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做好室内温湿记录和调控,按照通风降温四原则随时开窗通风或开机降温去湿。在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药品,定期更换。

五、要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无损,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排除。

六、库房和档案柜架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和乱放,更不能随便转借他人。档案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坚持检查电灯、电路和门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种门类的档案进入或移出档案室,必须造具清册,履行交接手续。每半年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核对,做到目录和库存相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

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九、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续全宗卷内容,使全宗卷内容全面、规范、完善。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二、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档案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三、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四、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五、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报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六、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湿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用以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七、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

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机关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填好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机关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有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十、在档案抢救、保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档案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或泄密的要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档案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意识,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提高预防和处置火灾能力,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档案资料和国家财产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加强管理,分级响应;快速反应,有序处置。

3、本预案适用于本机关档案室。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处置机构。

为加强领导,本单位成立档案室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二)指挥长职责。

1、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逐步改善档案室安全条件。

2、火灾事故发生时,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火灾抢险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及时向主管机关、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汇报火灾事故。

4、抢险结束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并按照组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

(三)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指挥长处置档案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演习,定期总结。

2、火灾事故发生时具体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指挥、档案转移及安全警戒工作。

3、负责档案室修复、重建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四)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机关档案安全日常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汇报。

2、负责消防用品、用具日常维护、更新。

3、发现火情时及时报警并直接负责档案转移时指挥、警戒工作。

4、协助领导开展事故调查。

三、应急响应

1、报告。发现火情时,档案员、目击者应大声呼救,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和报警。

2、人员疏散、现场警戒。抢救人员到后,应在领导的指挥下,各司其职,积极抢救,设立警戒,疏散人群。

3、事故控制。发生火情时,要按照平时的预演,分别组织人员救火和转移档案,避免火灾事故扩大和保证救火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组织专班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

5、成立工作专班,调查事故起因,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案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5、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目录认真核对,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案卷目录以及移交清单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接收登记。凡接收进档案室的档案,档案员应及时登记,做

好统计台账,消毒杀虫,入库排列上架。

7、档案人员变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文件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岗位。

8、机关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年满20年后应向国家档案馆移交。

第6篇:上墙制度

电气运行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厂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组织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做好记录。

5.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7.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帐,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需要。

8.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1.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在部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搞好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2.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以及各种资料的回收,交由部门资料档案员保管。

3.仓库管理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4.仓库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对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5.仓库管理员、采购、材料申请人员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6.仓库管理员、采购、材料申请人员没有共同签字确认的,仓库管理员禁止办理入库手续。

电气维修工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厂电器设备的检修计划并实施。 2.负责电器线路的设计安装和全厂所有运行电器设备的检修。

3.负责编制电器材料的使用计划。

4.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无损,对电器设备经常性的检查及卫生清理。

5.做好当日巡回检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排除。 6.负责所内外各计量表的月末抄表计数与收费,记账清楚。

7.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8.负责检查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9.负责各种用电仪器的检测,执行处罚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修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设备的维修工作,按维修单及时做好问题诊断与维修。

2.按设备保养手册和设备说明书负责分管制订保养计划建议,并按计划实施保养工作。

3.根据库存情况提交备件采购申购表,负责备件的验收与急购备件的提交。

4.指导操作工完成设备使用及简单保养工作。 5.做好日常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

6.负责根据备件消耗情况提交降耗及国产化建议,并逐步降低所管区域备件的消耗。

7.做好预防性保养、维护工作,降低本区域停机工时及设备原因造成的报废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焊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班组作业员工通用岗位职责标准。 2.原材料要堆放整齐,焊机,气瓶按照规定地点摆放整齐。

3.所使用的交、直流电焊机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严禁酒后操作和违章作业。 4.进行电气焊前,应检查工作场所周围的情况,焊割部位附近。

5.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准焊割。

6.焊割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炙热的焊具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7.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8.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仪控工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自动化及仪控的维护和维修,全场的信息自动化网络设备、仪控检测、调节的几百个点进行巡回检查;卫生清扫、注油、排污、校验等维护工作,对故障仪控维修、调校并投运。

2.对运行系统的定期清扫,对系统本身或系统与仪控的连接故障进行处理,对系统的调节参数进行设定。

3.负责建立所有仪控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 4.负责提出备品、备件的需求计划及材料计划。 5.负责仪控的防冻、防潮、防雷、防雨等工作。 6.负责现场维修的指挥和调动以及员工的人身安全等工作。 7.负责班长交待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不误生产。 8.认真执行巡检制度,查看仪控是否完好、正常。 9.停工后严格按照检修计划进行检修。 10.做好检修后仪控的联动、投运工作。

工程技术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部门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干满活、做好本职工作

1.严禁迟到早退。

2.在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看小说等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聚众闲谈、喧哗大叫等现象。

3.职工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须提前请假。换休班需填写换休假条经班长、经理同意方可换休,因突发事情没有提前请假者必须在24小时之内设法告知部门,并找相关人员及时补办假条,超过24小时按旷工处理。休假结束后,必须在2天之内销假。

4.凡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遇生产急需处理的问题,部门值班员通知到现场抢修,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

5.值班人员在24小时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随时带好对讲机并保持畅通。

6.上班时间应积极认真工作,有病者应休病假,工伤按公司文件办理。

7.职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 8.除特殊日期外,任何人不得连续24小时值班。 9.凡本规定未涉及的以常规为准。

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串岗、脱岗,在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对忽视安全,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制度的现象,人人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班长有权停止其工作。

4.部门兼职安全员必须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部门兼职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安全设施,不准乱拿、乱用,保持良好状态,每个值班人员做到会用各种灭火器。

5.新员工未经专业技术安全学习与考核,不准定岗操作,非岗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本岗位的设备。

6.每年开展一次事故预案演练活动。

7.按照规定配齐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工具,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8.认真贯彻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9.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10.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11.在安环部指导下,做好职工职业健康工作。

周例会及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本部门每周一上午8:20至9:00进行周例会和安全活动。

2.本会议要求部门所有成员进行发言。 3.发言主要内容如下: 3.1上一周的工作总结。

3.2从个体防护、人员位置、人员行为、现场环境、工具、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程序、秩序等方面,讲述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建议。

3.3本周的工作重点,下周的工作计划。 3.4改善措施,合理化建议。 4.学习一到两条安规。 5.讲一到两个事故案例。 6.学一到两个相关制度。 7.传达公司会议精神。

8.要求兼职资料档案员做好会议的记录和签到工作。

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是上、下班之间对运行设备、工作情况进行交底的责任交接,是明确交接责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保证交接班会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1、交接班要求

1.1交接班前,交班人员要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2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15分钟应到交接班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1.3交接双方交接过程中应严肃认真,交接程序按公司及部门制定内容逐项交接,做到重点明确,应答清楚,逐项完成。双方签名,征得班长许可,方告结束。

1.4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交接班,要如实填写交接情况,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交接班注意事项

2.1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立即向班长汇报,不得擅自离岗或参与其他工作,应继续做好值班工作。

2.2交接班巡视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和异常情况来不及处理者,由接班人员负责填写缺陷记录,提出处理方案。

2.3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2.3.1 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 2.3.2 紧急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

2.3.3 接班人员有喝酒、精神状态不佳及接班人员无故不齐时。

3.交接班内容: 3.1电气:电气主要设备运行动态、主要工作内容、遗留隐患。

3.2仪表:仪表主要设备运行动态、主要工作内容、遗留隐患。

3.3维修:主要设备运行动态、主要工作内容、遗留隐患。

3.4工器具、材料、钥匙文件、资料、记录本、完备情况。

3.5设备卫生、责任区域卫生的情况。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使我公司的电气安全工器具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根据我班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安全工器具的配备:

根据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工器具,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统一管理,如发现有损坏或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进行以旧换新,更换的要及时在台帐上登记。

2.安全工器具的更换:

安全工器具如现场损坏或实验不合格时,要及时向公司安环部上报,经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更换,同时更新台帐。

3.安全工器具的保存: 要求存放地点的环境要干燥,通风,不得放置在潮湿,阴冷的环境中。

4.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定:

要做好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定。要求所配备的安全工器具要根据种类、性能编号,在建立台帐时,同时要注明检定日期。在各类安全工器具到达检定期限后,要及时上报,由安环部核实后,进行送检。

操作票及倒闸操作管理制度

1.倒闸操作必须2人进行,并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和三秒思考制。

2.除事故处理外的一切倒闸操作,均应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也应使用操作票。

3.倒闸操作票应统一编号,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重复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4.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时移交,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后收存,操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5.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6.操作票不得涂改,否则应作废重写。

7.每执行完一步操作后,应在该项后面划执行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最后一项的步骤下面加盖“以下空白”,“已执行”加盖在体系号下方。 8.若一个操作任务连续使用几张操作票,则在前一页“操作项目”栏最后一行内写“下接***号。

9.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操作,则应在已操作完的步骤下面注明中断操作原因,盖“已执行”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电作业前,申请人到中控室值班人员处领取“停送电工作票”,在“停送电工作票”上写明停送电原因、停送电部位、设备名称及编号。

2.申请停电前,必须对所检修、维护、运行的设备、设施名称及编号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出现错停或误停电。

3.请人要对申请停电和送电负责,谁申请停送电,在送电前,必须确认设备上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场已清理,设备上无人、无杂物,在此情况下方可联系送电。

4.停送电工作票”必须填写完整,内容详实,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

5.由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停送电工作票”进行审核,审核时检查设备名称及编号是否有误,现场是否具备停送电条件,如有误必须由申请人核实更正。 6.送电工作票”审核合格后,交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审批后安排电气运行人员进行操作。

7.运行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要求申请人通过对讲机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停送电现场确实具备条件后方可操作。

8.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生产运行人员可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电气值班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事后应补办“停送电工作票”。

9.备检修需停电时,在停电后,电气人员要对检修设备进行验电、放电,必要时进行接地,以确保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电气人员要在停电设备对应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护并设置遮栏。

10.运行人员在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线路和用电设备,必要时到现场核实,确保送电后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11.员在检修或者处理电气故障时,也必须遵守以上程序。

12.区其它配电室无人值守,以上规定只限变电所内部开关的操作。

13.区各照明线路停送电,可由各岗位人员直接与电气当班人员进行联系,无需填写“停送电工作票”。

14.工用电亦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且工作票只限当日。 如若当日施工未完成,第二日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15.如未按以上制度执行者,电气人员有权拒绝停送电操作。

16.送电工作票”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交回中控室存档,另一份交变电所保管。

运行监控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配电室运行监控计算机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人为故障的出现,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员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使用与业务无关的U盘、光盘,防止感染病毒,禁止非工作人员上机操作。

2.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应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值班人员遥控操作密码应互相保密,不得盗用他人密码进行操作。

4.运行监控计算机不得进行与本配电室无关的工作。 5.后台监控机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

配电室值班制度

配电室运行值班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是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有力措施,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自觉遵守值班纪律,精心工作,一丝不苟,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期间,应穿工作服和绝缘鞋。

2.值班班次应按所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未经班长同意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不得连值两班(特殊情况经部门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应提前申请。

3.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异常问题。

4.值班人员应服从主管领导的命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除外),听从指挥。

5.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就餐应轮流进行,严禁饮酒。 6.当班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监视各种信号和指示,准时抄表,认真分析,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异常情况应加强监视。

7.要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簿,做到字迹清楚、工整、内容正确、齐全无误。

8.要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工作牌、倒闸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把关。

9.当班期间不许会客,非当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控制室和配电室。

10.发生异常和差错,要如实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12.当值期间应做好卫生、保卫、防火工作。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1.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规范生产系统的物料领用程序,使库房管理制度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生产系统各个库房 3.仓储管理规定 3.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3.1.1需严格按照 “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3.1.2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给到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3.1.3仓库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3.1.4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有物料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否则拒绝收货。

3.1.5仓库管理人员与采购、材料申请人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已送往仓库的原材料及时通知申请部门进行物料品质检验。

对申请部门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进行开“物料入库单”,并经部门领导签名确认后进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3.1.6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3.1.7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3.1.8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管理员、采购共同确定退货,退货时间不能超过一周。

3.1.9仓库不对外借物品,需要使用的必须由所在部门提出申领表,经过审批后库管方可发货。库房管理员禁止将库房内的物料私自借用给任何人。

3.2.原材料出库

3.2.1需严格按照 “物料领料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3.2.2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物料部门提供的BOM(即单件用量通知单),生产通知单中生产数量,及公司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总工签字确认。

仓库管理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3.3.1需严格按照 “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3.3.2对采购来的不良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3.3.3对于直接发现的不良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手续。

3.4.原材料报废

3.4.1严格执行 “报废单”进行操作。

3.4.2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良时,及时处理或通知部门分管领导处理。

3.4.3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来料不良的报废部分、客户退回的报废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4.货物管理

4.1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4.2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4.3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4.4货物的单据、帐单由仓库记帐人把手工单据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卡一致。 5.货物的盘点

5.1.仓库货物盘点由财务、仓库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5.2.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5.3.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6.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6.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废弃的物品,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6.2.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6.3.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6.4.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6.5.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6.6.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6.7.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8.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6.9.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设备包机制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达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促进设备的维护与检修,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完好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机修班根据我厂所辖设备特点,制定相应的包机制及考核办法。

2.包机人应清楚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熟悉运行特性,掌握设备及系统的结构和原理,并了解所辖设备备件的情况。

3.在检修过程中,包机人要做好检修记录,详细记录检修时间、内容、人员情况、检修后达到的效果,能否保证运行周期,有什么遗留问题及应采取什么措施等。

4.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包机人应对所辖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处理。

5.包机者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包机牌和完好牌,若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

6.因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设备发生故障,包机者要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分。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设备的事故隐患,提前预知设备性能的改变,从而减少设备突发故障的机会,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达到减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费用、顺利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巡检人员

设备巡检人员为当班运行人员、班长。 巡检周期及时间。

设备维修人员每天进行3次巡检,即上午8:30,下午14:30、22:00生产不稳定、气候异常或开停车等特殊情况时,应增加巡检次数,以确保安全生产。

如遇到抢修任务及参加会议无法抽时间巡检的,应在记录簿中注明,说明原因。

巡检路线

按规定巡检路线、巡检点进行巡检。

巡检路线:值班室——工艺主装置——压缩机厂房——深井泵房——循环水泵房——LNG罐区——充车批控仪区域——火炬区域—消防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办公楼区域——制氮间仪表风区域——锅炉房。

巡检内容

设备各部分连接紧固情况:地脚螺栓及连接螺丝是否松动,设备是否稳固。 设备润滑情况:设备是否缺油,目测油质情况。 设备的密封性:检查机、泵、管路、阀门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油压表指示是否有变化。

设备的温度、气味:检查设备的温度是否正常,气味是否有异常情况。

设备的声音:听设备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 设备的振动:检查设备的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设备的腐蚀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被腐蚀,腐蚀程度如何。 设备仪表参数:检查设备管网仪表参数是否正常。 设备卫生:查看设备卫生是否整洁。 巡检方法

用“听、摸、看、闻、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影响较大而又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向班长和部门领导报告。

巡检人员根据个人情况灵活掌握,应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周到,不漏掉任何一项内容。

设备技术人员、维修工巡检到某一岗位时,应同该岗位运行人员沟通,了解设备运行信息。

巡检处理

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适量的工具(如:听针、活扳手、抹布等),遇到简单又方便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

不方便处理的,在巡检结束后组织材料和人员力量处理。 处理故障时需要停机将会影响局部或全局生产的,由生产部决定处理与否和处理时间。

巡检时如发现机器缺油等保养不良的现象,有权利和义务要求相应员工立即改正错误,及时加油保养。

对巡检发现的问题,无论是否处理过,都要详细做好《巡检记录》。

巡检要与考核挂钩,对不按时巡检,不填巡检记录者要按规定部门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对巡检中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要给予奖励。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搞好润滑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器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工作精度,特制订设备润滑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润滑工作。 4.职责

4.1经理负责设备润滑工作的指导。

4.2机修班长负责设备润滑工作的计划及实施。 4.3班长职责:

4.3.1负责编制各类设备润滑标准、并定期修订。 4.3.2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集中润滑设备的运行参数。 4.3.3搞好备件材料的申报、落实及质量把关工作。 4.3.4制订油耗定额,编制年、季、月需要的润滑油料计划。

4.3.5负责油料的消耗控制工作。

4.3.6负责环保设备设施及体系质量审核工作,并做好技术档案和季度工作总结及考核。

4.3.7做好全厂设备的防腐、除锈及防冻保温工作。 4.3.8做好环保设备明细台帐的建立。

4.3.9监督润滑油的使用和审查油质量的化验结果。 4.3.10监督润滑用具的合理使用,总结和推广设备润滑的先进经验。

4.4岗位润滑员职责:

4.4.1贯彻实施润滑的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和定人五定工作。

4.4.2按润滑标准对关键设备进行润滑。 4.4.3编制设备润滑计划。 4.4.5规范填写设备润滑台帐。 4.4.6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5.工作内容及要求

5.1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内容

5.1.1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的位置及数量,进行加油、换油,并要求熟悉它的结构和润滑方法。 5.1.2定质:使用的油品种质量必须经过检验并符合国家标准,润滑油按照润滑卡或图表规定油品使用,清洗换油时要保证清洗质量,润滑器具保持清洁,设备上各种润滑装置要完整。防止尘土、铁屑、粉末、水分等落入。

5.1.3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油箱换油和各润滑点每班用油的定额。

5.1.4定期:按照润滑卡片或图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添油和换油周期进行清洗换油。

5.1.5 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规定某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由操作工人负责加油,某部位由润滑员负责加油、换油。

6.润滑标准及润滑标识的编制

6.1 润滑标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由班组长对设备的润滑点进行标识管理。

6.2润滑油脂的管理,润滑油脂的管理执行公司油品相关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管理制

1. 总

1.1为了加强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维修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设备维修是指为了保持或恢复和改善设备能完成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维护和修理。 1.3设备维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保持设备完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4设备维修的主导思想是以状态监测为基础,可靠性维修为中心,以预防维修、事后维修、可靠性维修多种维修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维修。

1.5 设备维修遵循以下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维修与改善性维修相结合。 1.5.3以预防为主,计划维修与维护保养并重

1.5.4以生产为主,设备维修周期与生产效益和国家有关法规相结合。

1.6设备维修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现代管理方法,以保证设备维修质量、缩减维修时间和降低维修费用。

1.7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公司有关规定以及维修规程,确保维修质量。

2.维修管理职责 2.1机修班组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设备维修和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2.1.2组织制定并实施所属设备维修计划。

2.1.3确认维修企业资质,签订外委维修合同,组织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

2.1.4总结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维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现代设备维修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组织参加公司举办的设备维修管理各种技术交流和应用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3. 维修计划管理

3.1 维修班组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维修计划。设备维修计划分为装置(系统)停产重大维修计划、停产消缺计划和月度维修计划。

3.2维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维修计划必须做好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维修计划、制订维修方案提供依据。

3.3制定维修计划的依据:

3.3.1安全和环保以及国家法规对设备的要求。 3.3.2设备日常巡检、点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诊断记录等所积累的设备技术状况及变化趋势。

3.3.3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对设备的要求。 3.3.4设备运行周期。 3.3.5装置技术和扩能改造。

3.4设备维修计划由维修班组负责编制,按程序逐级上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3.5 维修计划批准后,计划的调整必须有审批手续,提高设备维修计划的准确率。

3.6对影响生产及产品质量的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生产。

仪表巡回检查制度

仪表值班室——工艺主装置——压缩机厂房——深井泵房——循环水泵房——LNG罐区——充车批控仪区域——火炬区域——裝车臂PLC控制柜室、计量称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办公楼区域----制氮间仪表风区域——锅炉房——DCS操作室、机柜室、UPS电源室。

2.班组巡检时间:8:30、 14:30、22:00三个时间点进行三次巡检,巡检人员要按时.定点.按照路线进行检查。

3.检查时,必须带工具、棉纱。认真执行巡检制度。 4.首先要向当班工艺班长了解仪表运行情况。 5.室外检查:检查仪表伴热保温情况,检查仪表本体和连接件损坏和腐蚀情况,检查仪表和工艺接口(包括导压管)的泄漏情况,检查仪表的电气连接情况,检查仪表使用情况,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运行情况,仪表巡回路线为: 要做到“看、摸、听、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

6.室内仪表检查:系统画面的检查,各报警指示灯的检查,机柜室控制温度的检查。

7.关键设备部位.特殊情况(如改变操作因素,切换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8.巡检时工艺反应的问题、巡检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班长汇报。

9.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需检修时段处理的应填写隐患记录表。

10.值班干部要每天抽检各班组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1.检查各种自动控制系统是否完好(包括办公楼空调的温度控制系统)

仪表工安全操作制度

1.仪表工应熟知所操作和使用仪表的安全知识。 2.校验、调试、检修仪表时需穿戴好劳保用品,并需两人以上方能操作。

3.操作有毒气体的仪表管道时,需确定通风良好,站在上风口,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需两人以上方能操作。

4.定期计量和校验仪表的灵敏度,定期检查仪表的运行情况,不得超量程运行。

5.特殊化学仪表的调整,应在远离人员集中的地方进行,禁止用嘴吹或用手直接接触,所使用的专用设备、工具等物不得做其他用途。

6.电线、电缆要定期检查,确保绝缘良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

7.在高空管道或者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地方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有关规定。

8.在低温、高温条件作业时,工作现场周围需加设必要的隔冷隔热防护设施,以防冻或烫伤。

9.不准在仪表周围安放对仪表灵敏度产生干扰的设备,也不得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10.拆除仪表或安装、调试仪表,应办理工作票,切断压力源、电源、气源、水源,然后才能进行拆装、调试工作。

DCS(集散控制系统)机房管理制度

1.仪表班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操作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仪表人员需对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仪表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移动存储、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5.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仪表人员和主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的人员按照生产运行部的管理制度,需认真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不得随意操作机房设备,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6.主操人员每天对机房内卫生进行整理,确保机房内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保证机房卫生。机柜室内的卫生由仪表维护人员利用检修时间进行清理。

7.机房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需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机房专用电源严禁外接使用。

8.仪表班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仪表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1.对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和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的仪表,必须进行定期检定,没经检定的仪表不得使用。

2.测爆仪表和安全联锁系统的仪表必须是安全防护仪表,检定周期为:

2.1在线测爆仪表为6个月。 2.2安全联锁系统为3年(或一个检修周期)。 3.生产过程监测、控制仪表按照设备停产大修周期的实际情况,检定周期为:3年(或一个检修周期)。

4.除平时正常生产时不具备检定条件,无法检定的(如浮筒液位计、双法兰液位计等)应安排在停产时检定以外、其它仪表尽量安排平时检定并填写检定记录。

5.仪表检定必须按检定规程执行,检定仪器必须符合量值传递等级要求,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妥善保管。

仪表定期润滑排污制度

1.根据所辖责任区仪表分布情况,定期润滑及排污的周期为每月十

三、十四日。

2.需要定期润滑的仪表和部件如下: 气动长行程执行机构的传动部件。 气动凸轮挠曲阀转动部件。 气动切断球阀转动部件。 气动蝶阀转动部件。

控制阀椭圆形压盖上的毡垫。

固定环室的双头螺栓、外露的丝扣以及其他恶劣环境下固定仪表、控制阀等使用的螺栓、丝扣、外露部分应涂上黑铅油(石墨粉加黄油),防止丝扣锈蚀,拆装困难。

3.定期排污的仪表如下: 仪表风系统的排污,由于仪表风系统带水严重,仪表总过滤器放空阀及各分支减压阀排污的周期为每月十

三、十四日。(若遇周

六、周日,日期往后推延)针对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浮筒液位计等仪表,由于检测介质含有粉末、油垢、微小颗粒等在到压管内沉积(或在取压阀内沉积),直接或间接影响检测。排污周期可由仪表工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4.仪表维修人员做完排污、润滑工作后,应认真填写仪表维护保养台账。

仪表气源、电源管理制度

1.仪表气源管理制度:

1.1净化后的仪表空气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1.2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1.3每日对供气系统(储气罐、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1.4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2.仪表电源管理制度: 2.1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2.2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2.3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2.4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2.5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2.6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2.7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的有关规定。

2.8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不间断电源)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2.9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供馈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2.10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的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系统的危害。

2.11具有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2.12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3.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制度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3.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 ±1HZ。 3.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间电压降:小于20%。 4.UPS管理制度

4.1对重要负荷使用的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 4.2 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4.3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4.4 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4.5 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部门汇报。

4.6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

4.7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8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4.9基本技术指标。 4.9.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4.9.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4.9.3输出电源瞬间间断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9.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4.9.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谐波失真)<3%. 4.10 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系统是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重大保证。仪表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管理及维修工作。

1.DCS(集散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的设定值的确定

本装置工艺区域的联锁参数全部在DCS画面上可以解除和投用,投用和解除必须经过生产运行部的申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操作。

压缩机系统的联锁全部在PLC系统中,触摸屏上也可以进行解除和投用,相关的联锁操作必须经过生产运行部的审批后,主操人员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操作。其中设备保护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生产运行负责人审批确认,报总工批准后,仪表班长操作。

所有的联锁操作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手续,同时仪表班应进行留底存档。 2.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

自控仪表专业提出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并负责具体方案实施。

3.仪表联锁系统实验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实验

3.1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3.2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 3.3装置大修后。 3.4 停机检修后。 注意事项:

自控仪表班按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实验记录》进行实验。

会同工艺、电气、设备等专业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等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各联锁系统投运前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知工艺主管准备完毕,由工艺操作人员按程序执行。

4.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旁路)

4.1由于生产原因要求解除的仪表联锁系统由运行班长及以上的人员负责,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交给生产运行经理确认。如果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其它操作,仪表班长负责制定具体步骤,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同时指定专人执行操作。操作完毕后,通知生产运行部领导和运行班长。如系统处理完毕需将联锁系统重新投运,仍由生产运行部领导确认审批后,再由主操人员进行投运。所有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4.2由于仪表方面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或某一联锁参数时,由仪表班长负责,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并经生产运行部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操作。如系统处理完毕需将联锁系统重新投运,仍由生产运行部领导确认审批后,由主操人员进行投运。所有指挥、作业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5.仪表联锁系统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按《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内容,由仪表班长或工艺主操人员负责进行设定值修改工作,重新投运联锁系统,所有组织操作、调整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手续。 6.仪表联锁系统要求

6.1仪表联锁系统必须具有可靠的故障首出功能。 6.2仪表联锁系统的电源开关的断/合位置,联锁旁路开关的投用/解除应有明显标志。

6.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的仪表联锁系统不许合用一个保险丝。 6.4室外安装的一次发讯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应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7.仪表联锁系统检修及实验

7.1仪表联锁系统中的所有一次测量及发讯仪表(包括变送器、压力开关、温度开关、流量开关、液位开关、报警单元、温度元件、阀位开关等)都需检定合格,检定记录应有检验人和审核人签字。

7.2仪表联锁的切断阀、调节阀运行前必须经过校验。 7.3开车前要对所有仪表联锁系统按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实验,确保做到:

7.3.1仪表联锁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7.3.2关键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调节阀等动作要正确、迅速、可靠。

7.3.3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识明显。 7.3.4所有指示灯、指示框、DCS或PLC状态显示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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