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2023-02-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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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监理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新时期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对策

摘要 银行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机构对各银行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但是。当前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制度还存在针对性不强、手段和方法单一等问题,因此为了适应金融自由化、一体化这一趋势,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管,我国银行现场检查法律制度应该立足于国内的现实情况,特别考虑我国金融的发展水平、趋势和监管现状以及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等因素,进一步加以完善。

关键词 银行业;现场检查;监管;法律对策

作者简介 邱房贵,梧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系副教授,广西梧州543002

现场检查,又称现场稽核,一般是指银行监管人员亲临检查现场,通过听取汇报、查验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的实地检查。它是银行监管机构对各银行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是掌握各银行风险状况、合规情况的基本手段,为各国银行监管机构所普遍采用。为了更好地把握银行现场检查的机能,充分发挥现场检查在我国银行监管中的作用,促进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和银行体系的稳定,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银行现场检查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银行现场检查的应有价值

现场检查作为银行监管的有效的基本手段之一。其在银行监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1、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机构全面掌握各银行经营状况的一条重要渠道。在当前金融信息体系不完善、信息网络不健全、金融信息法制建设尚不能充分保障金融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现场检查在银行监管机构掌握了解各银行经营情况方面更有其特殊的意义。通过深入各银行开展现场检查,包括听取各银行自查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和检查后的情况反馈,就能真实掌握被检查银行的情况,这是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是银行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直接依据。

2、现场检查是督促各银行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银行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就有可能以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的代价来非法牟取局部利益。在这种时候,银行监管机构就必须采取现场检查的手段,查清问题,将其绳之以法,这不仅可以教育违规银行本身,而且还可以产生巨大的威慑效应。

3、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机构树立权威、确保国家金融政令畅通、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银行监管机构的许多职能,需要依赖其特殊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来实现,如引导信贷投向,银行监管机构没有法律、法规的刚性规定,只能采取“窗口指导”,而“窗口指导”的效果如何,就取决于银行监管机构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而要树立权威性,除从法律上予以体现外,银行监管机构必须具有依托的工具,而这个工具就是现场检查。

4、现场检查有利于银行监管机构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不断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新形势。当今,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日趋明显,这给银行监管机构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完成使命,唯有与时俱进,提升自身素质。这一方面就要求银行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加强现代金融理论学习,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在银行实践中提高,通过深入各银行营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熟悉现代金融业务,紧把金融创新脉博。

二、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制度的现状

由于现场检查具有发现问题直接、解决问题快捷的特点,银行现场检查在我国银行监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甚至包括现在)均表现为重现场检查、轻非现场监管的倾向。但从总体看,我国的银行现场检查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比如,1998年撤销了独立的稽核部门,对银行的现场稽核改由银行监管机构实施;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按经济区划设立九大分行的基础上,根据全程监管的原则,统一按监管对象、分设银行监管部门。在当时的体制下,形成了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及县支行共同履行现场检查的职责,未设大区的省区增设金融监管办事处履行现场检查职能的组织体系。除了监管办以外,四级行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现场检查部门及人员。

2001年7月,为了加快适应银行业发展的需要,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按照“坚持改革、合理分工、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改进了银行监管的内部组织形式,完善了银行监管体制,提高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这次体制调整撤销了大区分行原银行监管的一处和二处,新设的八个监管处室除银行管理处外,其余专门负责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尽管这种新的银行监管体制安排刚开始运行,在实践上还来不及对其有效性进行检验,但是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改革的重大举措,其目的在于现场检查工作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执行,实现现场检查的专业化;在细化分工,推动现场检查专业化的同时,提高检查质量,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进一步减少现场检查任务下达的传递环节,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

2003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确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并进一步明确了银监会、银监局和银监分局应当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由银监会制定现场检查程序。

三、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金融自由化、全球化趋势的加强,金融风险日益增加,虽然我国近年来都加大了现场检查力度,而且应该说,我国各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近几年来不论是在检查的方式上、内容上,还是在检查的程序上、工具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也不难发现,当前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问题。

1、银行现场检查的针对性不强。一是每年安排现场检查过多,往往是上级一声令下,大兵团检查人员随即进入现场,疲于奔波;二是银行监管机构在检查项目的确定和检查方案的拟订上,常常是自上而下;三是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分割;四是存在该检查的未深入检查,不该检查的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重点不突出。

2、银行现场检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银行现场检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检查人员要求较高,而目前现场检查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检查人员业务不熟,在检查中不能发现问题,或有一些政策把握不准,在问题的定性上与被检查单位出现较大的分歧,而且界定得也较模糊。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现场检查的人员严重缺

乏。比如有的检查人员新知识、新技能掌握得不够,尽管上级行下发了统一的检查表格(电子版),但仍使用手工并表,往往造成重复劳动。

3、银行现场检查手段和方法单一。一是科技手段运用较少;二是在检查方法上注重查账方法的运用,忽视了问卷调查、座谈提问、质询和测试方法等多种检查方法的综合运用;三是缺乏延伸监管手段。由于缺乏延伸监管手段,不能及时对形成银行风险的真正原因进行有效核查。更不能提出处置风险的有效措施。

4、银行现场检查程序不规范。到现在为止,银行现场检查还基本沿用原《中国人民银行现场稽核规程(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现场检查操作程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虽然下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但由于未正式下发,因此,对银行现场检查程序要求不一致,格式不统一,程序不规范。

5、银行现场检查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准备时间不充分,致使方案制定缺乏针对性,检查重点不突出;二是常常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形成抢时间、赶进度的现象,注重于对银行机构操作行为或事后行为的监督,对检查内容描述及定性停留在表面上,致使在形成监管意见时缺乏针对性,不利于从内控制度方面有效约束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三是总结时间不充分,检查结束后未安排时间对检查质量进行评估。

6、对银行风险检查认识不到位。银行现场检查往往只为检查而检查,重视合规性问题的检查,忽视对风险性问题的检查,将合规性检查与风险性检查人为分割,没能从违规问题中去发现各种风险隐患,不能从检查中举一反三,认真探究、发现被查银行在经营与管理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其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7、对银行现场检查问题处罚不到位。依法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是有效银行监管的保障,而警示威慑是现场检查的主要作用。但是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的多,处罚较少。主要反映在:一是由于现场检查一般采取属地检查方式,因为是老熟人、老朋友,是那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致使监管失之于情、失之于严的现象不可避免,往往现场检查后多数是发监管意见书,对违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形成对违规违纪问题查而轻处、处而不改、改而复发的现象;二是处罚依据不足,导致对一些问题无法定性也无法整改;三是缺乏现场持续跟踪检查,造成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

四、健全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制度的法律对策

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有效的常用手段,在我国也不例外。通过银行现场检查能直接发现各银行经营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部门(包括银行监管机构)和国家制定金融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为了适应金融自由化、一体化这一趋势,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管,我国银行现场检查制度的完善应该立足于国内的现实情况,特别考虑我国金融的发展水平、趋势和监管现状以及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等因素。进一步加以完善。

1、加快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为银行现场检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首先,要加快银行现场检查工作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明确银行现场检查的法律依据,明确现场检查人员的权力与义务,使银行现场检查做到有法可依;针对金融创新中不断涌现的新业务、新问题及时加以调研,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法律,以便加强对现场检查的指导;健全现场检查工作程序,重新制定颁发银行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操作手册,针对当前新的体制下现场检查主体的职责、任务和权力以及各银行调整的状况来修订银行监管机构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则。

2、通过立法确立银行现场检查质量控制制度,保证现场检查的效果。很显然,完善的检查质量控制制度是控制现场检查质量最直接的办法。除传统的控制方法以外,控制现场检查的质量还应建立检查质量控制指标体系,通过立法明确检查到位与否的“技术参数”,使银行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银行现场检查的质量与效率。

3、加强银行现场检查的后续管理立法。一是做好现场检查的档案管理。建立一套计算机处理系统,使现场检查的信息能随时调阅,便于动态地、历史地掌握被查机构情况;二是做好现场检查后续检查的程序化。银行现场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一次现场检查结束后,央行的任务并没有结束,检查人员应密切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动向,尤其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便为下一次检查提供依据和作准备。因此,后续检查对于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尤为重要。

4、重视银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重视银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杜绝银行监管“死角”或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一是高度重视非现场监督的作用,努力提高非现场监管质量。对各银行上报的有关报表资料进行核查、分析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数据变化情况做好登记备查,同时及时向该单位提出质询,对确有问题的银行促其及时纠正。对非现场监督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问在现场检查时进行查证落实。通过对非现场监督报表资料的分析、检查、质询,为现场检查提供预警信号。同时,也能促使被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报送质量。二是建立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数据库,对非现场报表资料及分析进行分类存档,以备现场检查时调阅,确定检查重点,提高银行现场检查的效率和质量。

5、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充分发挥预警功能。银行现场检查要达到较高的质量必需是建立在有效的非现场监管基础之上。通过非现场监管可以随时了解各银行业务经营和发展变化的大量信息,从而决定是否对各银行实施现场检查。现行的非现场监管体系还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监控和预警作用,因此,提高银行现场检查质量,必须首先提高非现场监管质量,使现场检查更具有针对性。

此外,加大执法力度,增强银行监管机构现场检查的权威性也十分重要。银行监管作为外部强制力量,应致力于建立公平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银行监管机构应致力于依法履行现场检查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通过银行现场检查。真实地掌握各银行的实际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

参考文献

[1]曹鸣风。郑建良,改进现场检查提升监管实效[J],上海金融,2002。(6)

[2]王林清,陈晓军,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3]刘滨燕,刘阳,关于现场检查工作的若干思考[J],武汉金融,2000,(12)

[4]王正旭,杨建军,谈谈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0,(10)

[5]张庆,谢英毅,田怀姝,央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s1)

[6]杨德彬,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办的现场检查作用[J],中国金融,2000,(4)

责任编辑:舒生

作者:邱房贵

第2篇: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天和购物中心

TIANHE PLAZA

《天和购物中心管理模式》

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一、 目的:

规范购物中心员工服务,及时发现及纠正员工在服务过程中不规范服务或违纪现象,提高全店员工服务水平及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管部管理人员及督导、楼层值班经理及以上人员在卖场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员工违纪现象和对不规范服务的处理。

三、 内容:

(一)管理人员的巡视制度

1.商管部人员或楼层值班经理及以上人员、依照《员工服务纪律》、《仪容仪表规范标准》等相关规定、规范对本店服务进行检查。

2.商管部人员或楼层值班经理及以上人员每日应不定期对所属卖场进行巡视检查。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奖惩条例》、《现场检查考核标准》,按其情节和后果给予口头警告、轻度过失、较严重过失及严重过失的处罚。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商管部巡视检查记录》或《本部门现场检查记录》上,记录应字迹清楚,检查内容、检查人姓名、日期、违纪人员姓名等应填写完整。未发现违纪情况的,当日也应填写记录予以说明。

3.对员工不规范服务评审结论为提醒的,由检查人依据《基础管理考核办法》视违纪情节给予处罚,同时进行批评教育,月终纳入楼层考核。

5.对员工不规范服务经评审属过失的,由商管部督导通知责任人填写《 过失通知单》,在填《过失通知单》的同时要下岗学习,对违纪下岗培训的员工,由楼层督导负责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商管部经理批准重新上岗,商管部主管负责对重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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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HE PLAZA

《天和购物中心管理模式》

(二)对违纪情况的总结分析

1.商管部及各楼层每月6日之前、每周五之前,应对各经营部的服务状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月员工违纪数量、分析产生原因及应采取的整改措施。

2.商管部在每两月制定的《服务工作重点》中,应根据全店员工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两个月内的服务工作重点,各部门根据此重点,制定出本部门所应采取的实施计划并安排责任人负责实施。

3.商管部根据各部门实施计划进行检查,并在每月《服务总结》内予以总结。 (三)巡视检查中问题的纠正、预防措施

1.商管部在月终总结中同一部门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上轻度以上过失,应采取纠正措施,向相关部门下发《纠正措施通知单》,并验证措施效果。全店出现三次同样违纪行为的轻度以上过失,商管部应制定预防措施,向所有部门下发《预防措施通知单》,并验证措施实施效果。

2.各部门在巡视检查中,如月度内发现同一小组出现三次轻度以上过失,应向相关小组下发《纠正措施通知单》,并验证措施效果。全部门内出现三次以上同样过失,部门应制定预防措施,向各小组下发《预防措施通知单》,并验证措施效果。

四、 本制度自 2002 年 12 月 28 日起开始执行。

五、 本制度由商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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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监理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制度

在监理工作中,采取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是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实施手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程序。

一、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 项目监理部在编制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质量监控点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2. 项目的旁站方案随同项目监理规划报建设单位,旁站方案抄送施工单位以便协同配合。

3. 依据施工计划及实际发生的旁站监理范围时段,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安排实施旁站监理作业,将监理人员落实到位。

4. 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的施工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妥善处理,根据情况可召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或立即召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协调,必要时可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并报建设单位。

5.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及验收资料上签字。

6. 每一项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整理旁站监理记录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归入监理档案。 7.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除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纠正或控制外,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8. 旁站监理范围:

(1)地基及基础工程包括:土方回填、灰土垫层、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结构工程包括:梁柱结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 (3)隐蔽工程验收后的施工隐蔽作业全过程; (4)屋面防水工程;

(5)装饰工程中一些与安全有关的重要部位,如玻璃幕墙施工作业; (6)水暖及通风空调工程的系统试压、冲洗、调试全过程(含阀件试压、安全阀及减压阀调试定压、散热器单体试压、雨水及排水管道灌水试验、通风空调风管的严密性试验等);

(7)电气专业的系统调试及检测全过程; (8)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的全过程;

(9)根据工程项目具体特点在监理规划中确定的本工程关键工序以及建设单位特别提出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工程部位或工序。

二、巡视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是监理工作的日常程序。

1. 施工过程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的质量检查与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做到对正在施工的作业区每日进行巡视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计划定期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拉网式巡视检查,形成制度化。

2. 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3. 监理人员要将每日的巡视检查情况按实记入当天的监理日记中,不得缺、漏,对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宜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4. 对检查出的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问题除做记录外,要及时签发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至施工单位签收处理,并答复。对重要问题应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5. 对检查出的重要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跟踪监控,记录备案。

三、平行检验

平行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平行检查体现工程监理的独立性,工作的科学性,也是管理专业化的要求。

1. 对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查、检测和复验按照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和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并依据检测实况及数据编制报告归入监理档案。

2. 对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检查、检测应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实施必要的平行检测,并记录归入监理档案。检验批抽检数量不得少于该分项工程检验批总数的20%。

3. 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有关结构安全及功能的检测抽检,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评定等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测结果形成记录,并归入监理档案。

4. 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按有关施工图纸及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并依实记录,归入监理档案。

5. 在平行检验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监理人员不得对施工单位相应工程部位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并通知施工单位不得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监理人员必须在平行检验记录上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4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制度

黑龙江清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检 查 巡 视 制 度

为了全面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1、 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门巡控制度;

2、 项目监理部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并召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 各专项监理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专业的安

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

4、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实行日巡控制制度;

5、 项目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 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理工程师

负责检查;

7、 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监理负责检查;

8、 专(兼)职安全监理及各专业监理每日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9、 各级检查对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此项工作由安全监理负责检查。

1 黑龙江清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临时用电系统和设施

1)、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件保护系统;

2)、施工中临时用电的负荷匹配和电箱合理配置、配设问题; 3)、临时电器材和用电设备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 4)、生活和施工照明的特殊要求; 5)、消防泵、大型机械的特殊用电要求;

6)、雨期施工中,对绝缘和接地电阻的及时摇测和记录情况。

2、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区域内有无地下电缆、水管或防空洞等; 2)、现场内或施工区域内有无高压架空线; 3)、施工现场周围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种问题; 4)、有无噪声扰民的情况。

3、基础施工阶段

1)、土方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挡土墙等情况; 2)、雨季施工或地下水位较高时的排水、降水措施; 3)、深基础施工的作业环境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 4)、基坑周边的防护措施。

4、主体施工阶段

1)、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验收、预防高处坠落和防物体打击; 2)、“三宝”等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 黑龙江清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四口、五临边的安全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人员上下通道;

6)、特殊结构工程,如钢结构、吊装、大型梁架吊装以及特殊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5、 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外装脚手架、吊篮、桥式架子的保险装置、防护措施情况; 2)室内管线、洞口防护措施情况;

3)室内使用的单梯、双梯、高凳等、工具及使用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内装架子搭设和防护;

5)、内装作业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胶粘剂是否发挥有毒气体;多工种的交叉作业。 6)、竣工收尾阶段 7)、外装脚手架的拆除; 8)、外现场清理工作。

第5篇:浅议监理巡视检查要点和技巧

监理工程师在对建设工程实施施工监理时,主要的工作形式有巡视、检查是最基本、最常用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对每日巡视检查的重要性和检查内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结果把巡视检查搞成装样子而已。其实在巡视检查工作中及时到位,认真负责,不仅能发现和解决问题,而且对旁站、平行检验等起到重要的宽厚补充、完善、辅助作用,现结合监理实践,将巡视检查应注意的问题叙述如下。

1、巡视检查计划和安排 1.1巡视准备

(1)熟悉设计文件和相关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地方规定、要求等,做到有据可依:

(2)熟悉施工现场情况,尤其是对现阶段的施工部位、内容应予了解,对计划巡视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如冬季对《冬季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夏季对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养护情况和效果的巡视检查等;

(3)做好巡视检查工具的准备,如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数码相机和必要的安保用品等。对于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拍照保存原始记录。

1.2巡视检查的范围

(1)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 (2)正在施工的作业面操作情况:

(3)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进场、制作、加工、使用等等情况,以及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报验的动态控制;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使用、保养情况; (5)施工现场各作业面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情况;

(6)工程基准点、控制点及环境检测点等的保护、使用情况。 1.3巡视工作安排

(1)监理部人员分工和配合。项目总监应该充分了解项目监理机构所有成员的专业特长和水平能力,再按照各自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合理安排巡视的目标和内容。

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巡视检查由监理员/监理员/专业监理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的巡视检查由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实施;要加强监理部内部之间的信息沟通、互通情况和相互配合,做到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避免工作中出现“盲区”和“误区”,造成工程出现漏检漏验,同时避免施工中有空子可钻。

(2)巡视检查路线的选择。巡视检查不要搞成漫无目的“闲逛”和“走马观花”,而是要提前计划好巡视路线,确保巡视监控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业务范围,做到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

(3)巡查时间和频率安排。每天上班后即进行现场的巡视检查。如发生大风、暴雨等异常情况要根据实际及时巡视现场,以便尽早掌控现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及时进行巡视检查,保证所有已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至少经过一次巡视检查;对于正在施工的作业面(包括安全方面),应根据部位的重要程度和施工作业的难易程度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或两次(上下午各一次);监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巡视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及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特别是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材料,如:水泥,砂,石子,钢材,砖,混凝土砌块,防水材料等。

2、巡视检查内容 2.1原材料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 /构配件的采购和堆放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其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已见证取样,并检测合格;是否已按程序报监理验收并允许使用;有无使用不合格、质量合格证明资料欠缺的材料等。

2.2施工人员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到位、是否合格,其内部配合和工作协调是否正常,能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及时落实、稳定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证是否相符,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3)现场施工人员组织是否充分、合理,能否符合工期计划要求,是否按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施工等。

2.3施工机械

检查重点: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保管、使用等是否符合要求和规定;数量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发生。

2.4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

(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充分、开挖条件是否具备,机械设备配置是否合适;

(2)土方开挖顺序、方法是否与设计工况一致,是否符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要求;

(3)挖土是否分层、分块进行,分层高度和放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坡面的处理和喷护是否及时;

(4)基坑边和支撑上的堆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施工机械有无碰撞或损伤基坑围护和支撑结构、工程桩、降水井等现象;

(6)挖土机械如果在已浇注的混凝土支撑上行走时,有无采取覆土、铺钢板等措施,严禁在底部掏空的支撑构件上行走与操作; (7)对围护体表面的修补、止水帷幕的渗漏及处理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符合设计和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

(8)每道支撑底面粘附的土块、垫层、竹笆等是否及时清理,以免落下伤人;

(9)每道支撑上的安全通道和临边防护的搭设是否及时、符合要求;

(10)挖土机械工是否有专人指挥,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5施工现场拌制的砂浆、混凝土等混合料配合比检查 (1)是否使用有资质的材料检测单位提供的正式配合比,是否根据实际含水量进行了配合比调整;

(2)现场配合比标牌的制作和放置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清楚、具有可操作性;

(3)是否有专人负责计量,能否做到“每盘计量”,尤其是外加剂和水的掺量是否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计量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

(4)计量衡器是否有合格证,物证是否相符,是否已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其使用和保管是否正常,有无损坏和人为拆卸调整现象。

2.6砌体工程

(1)基层清理是否干净,是否按要求用细石混凝土进行了找平; (2)是否有“碎砖”集中使用和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块材使用现象;

(3)是否按要求使用皮数杆,墙体拉结筋型式、规格中、尺寸、位置是否正确,砂浆饱满度是否合格,缝厚度是否超标,有无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空心砌块的砌体是否按要求对第一层进行了灌浆处理。 2.7钢筋工程

(1)钢筋有无锈蚀,被隔离剂和淤泥等污染现象,是否已清理干净;

(2)垫块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强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用木块、大理石板等代替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现象。

(3)钢筋搭接长度、位置、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搭接区段箍筋是否按要求“加密”;对于梁柱或梁梁交叉部位的“核心区”有无主筋被截断、箍筋漏放等现象。

2.8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和拆除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承重支模架是否经过专家进行论证,封模前隐蔽内容是否已经监理师验收合格;

(2)模板表面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变形损坏,是否已涂刷隔离剂,模板接缝是否严密,安装是否牢固; (3)拆模是否事先按程序和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审并经监理师签认同意,拆模有无违章冒险行为;模板捆扎、吊运、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2.9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结构件的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现在是否允许堆载、踩踏;

(2)拆模后混凝土构件的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有无质量缺陷、其修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3)现浇构件的养护措施是否有效、可行、及时等; (4)各类预埋、预留作业是否按图纸要求的尺寸、位置、大小进行。

2.10钢结构工程

主要检查内容:钢结构零部件加工条件是否合格(如场地、温度、机械性能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如基础是否已经验收合格等);施工工艺是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钢结构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加工、焊接、组装、安装及涂饰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等。

2.11屋面工程

(1)基层是否平整坚固、清理干净

(2)防水卷材搭接部位、宽度、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卷材收头、节点细部处理是否合格;

(3)屋面块材搭接、铺贴质量如何、有无损坏现象等。 2.12装饰装修工程

(1)基层处理是否合格,是否按要求使用垂直、水平控制线,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2)需要进行隐蔽的部位和内容是否已经按程序报验并通过验收;

(3)细部制作、安装、涂饰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4)各专业之间工序穿插是否合理,有无相互污染、相互破坏现象等。

2.13安装工程及其他

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图集和经监理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是否有专人负责,施工是否正常等。

2.14安全文明施工

(1)各项应急救援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已通过监理师审批、是否已准备充分;

(2)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项施工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3)安保体系和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充分,相关安全检查和记录内容是否真实、及时。

2.15施工环境

(1)施工环境和外界条件是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控制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是否安全、有效、符合规定和要求等; (2)各种基准控制点、周边环境和基坑自身监测点的设置、保护是否正常,有无被压损现象,被压(损)坏监测点是否有人在清理和恢复,能否及时完成,监测工作能否正常进行等。

3、问题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发生的时间、部位、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情况采取口头(有些问题可以当场当面指出)或书面形式(必要时附上现场拍摄的照片等原始记录)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处理;对于不按图施工、材料未经检测合格或擅自使用或其它存在严重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或延续扩大,并对处理情况在《监理日记》及其他文件中做好记录,以备相关问题的处理及验证,既为工程监理例会和下次现场巡视检查提供丰富翔实的参考资料,也是以后发生施工索赔解决争议的有力证据。

4、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时采取拍照、摄影、封存原样等方式留存原始记录资料。

(2)要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场能立即解决处理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避免采取不负责任的拖拉态度,影响工作和协调配合。 (3)注意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切忌一旦发现问题就动辄火冒三丈,吹胡子瞪眼睛、大声喝斥,甚至侮辱对方的人格和信誉,造成双方情绪对立和矛盾激化,不仅使问题解决不了,反而扰乱了全局,使监理工作陷入“被动、窘困”状态。

(4)要有科学的态度和精神,坚持用数据说话对事不对人。对拿不准的问题不要]急着表态,而是要抓紧熟悉、研究、有的放矢地做决定、表态或签发通知单等,避免似是而非、“可能”“也许”之类的语调发生。

(5)无论何时,监理人员都必须时刻牢记民“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切忌不讲原则和标准,采取“捣浆糊式”的“老油条”作风。

第6篇:关于加强监督施工现场巡视检查的通知

正信工程〔2011-03〕02号

签发人:靳建国

关于加强工程监督现场巡视检查要求的

工程部、各监理单位:

现场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实施施工监理时主要的工作,应遵守巡视、旁站、平行检查等,现场巡视检查时最基本、最常用也是最为有效地管理办法。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监督人员对每月巡视检查的重要性和检查内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巡视检查搞成装装样子。现场巡视检查工作要及时到位、认真负责,要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旁站、平行检查等起到重要的补充、完善、辅助作用。将巡视检查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巡视准备:

熟悉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注图集及地方规定、公司要求等,做到科学性、权威性。熟悉施工现场情况,尤其是对施工阶段的施工部位、内容应予了解。对计划巡视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巡视检查工具的准备。如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数码相机和必要的安保用品等。对于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拍照保存原始记录。

二、巡视检查的范围:

1、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

2、正在施工的作业面操作情况。

3、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进场、制作、加工、使用等情况,以及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报验的动态控制。

4、施工现场各作业面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情况。

5、工程基准点、控制点及环境监测点等的保护使用情况。

三、巡视工作安排:

1、监督监理人员分工明确相,按照各自的专业不同合理安排巡视的目标的内容。

2、监督人员之间巡视要信息沟通、互通情况和相互配合,做到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避免工作中出现“盲区”和“误区”造成工程出现漏检漏验,同时避免施工中用空子可钻。

3、巡视检查路线的选择。巡视检查不要搞成漫无目的的“闲逛”和“走马观花”,而是要提前计划好巡视路线,确保巡视监控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业务范围,做到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巡视检查

4、巡查时间和频率安排。每天上班后即进行现场的巡视检查。如发生大风、暴雨等异常情况要根据实际及时巡视现场,以便尽早掌控现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及时进行巡视检查,保证所有已完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至少经过一次以上巡视检查,对正在施工的作业面(包括安全方面)应根据其部位的重要程度和施工作业的难易程度,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或二次。监督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巡视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及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

四、施工现场监理管理:

1、发生一起因监理工作不力,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被通报,并追究监理总监责任、总监对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对专业监理、专业监理对旁站的管理及监管连带责任。

3、对于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指令,指令回复后应对承包人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复查;

4、应及时制止现场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包括材料堆放、施工现场规范、安全通道畅通等);

5、进场材料试验、质检、测量的检查、抽检和见证资料真实无误;

6、监理平行巡检、抽检频率须达到规范及现场施工要求要求;严谨抽检人对抽检结果弄虚作假或涂改试验结果的行为;见证试件不允许承包人代抽;

五、业务能力、在岗情况:

1、巡检、平行检对承包人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质量通病等要有预见性;

2、按照公司、工程部下达的有关对质量、安全等文件指令要求等要严格执行。

3、对该返工的,应及时下达指令,积极现场监督督促返工;

4、及时对不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5、监理人员应全员出勤或不按规定请假离开工地,除扣相应监理服务费。

六、内业资料:

1、监理公司监理日志应齐全或内容全面、清晰、归档及时,关键内容要详细记录;

2、检验批资料、保证资料、竣工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3、监理单位下达的工作联系单、通知、指令等内容应准确、规范、闭合等;

4、监理月报、监理周报、监理例会汇报资料、质量分析报告等内容应全面、数据正确、上报及时。

七、工程指挥部将对所有驻地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进行动态管理。监理人员个人档案记录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合同有效期内违反岗位责任管理细则的行为,并根据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分数。当内累计扣分达到3分、6分、10分时,工程指挥部将分别给予监理人员警告(并处500元罚款)、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罚款)、清退处分(按合同谈判会议纪要进行罚款)。当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工程指挥部将视程度直接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清退(或劝退)中任何一种处分或追究其法律及刑事责任。

八、公司、工程指挥部、工程部在日常工作,工地巡查、季度考核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监理人员违反岗位责任管理细则条款的行为时将照实记录,定期交监理部汇总录入个人档案。

特此通知

周口市正信基础开发有限公司

工 程 部 2011年03月27日

主题词:要求、巡视、隐蔽、资料、汇报、通知

报送:监理部、工程部 、公司办公室本通知共5份

第7篇:施工现场巡视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明确各项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现,保障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视要求:

1、负责巡视的人员由安全监管岗位全体人员组成;

2、巡视时间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具体巡视时间及要求见附表:《施工巡视时刻表》;

3、巡视人员巡视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带胸卡及红袖标;

4、巡视检查内容: ①消防安全:

检查施工单位消防预案、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及专职消防安全员是否完备、到位;动用明火作业的工人,是否持证上岗及完备的动火审批,现场有无灭火器材及专人监护;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存放及使用是否规范;施工人员有无吸烟情况;发生火灾事故时,按预案立即组织灭火、抢救、疏散、保护现场,通报上级领导。

②用电安全:

检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制度、专职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否完备、到位;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机具及手提电动工具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并保持灵敏有效;所有配电柜是否坚固防水、使用后上锁及专人负责,箱内有无乱接电线及过载情况;电线使用、敷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③安全生产: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否完备、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劳保着装(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电、气焊护具等);严禁工人在现场喧哗、打闹,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是否整洁,临时照明亮度是否充足,物资码放必须符合要求。

④治安保卫:

检查施工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协议、治安保卫负责人是否完毕、到位;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是否已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值班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夜间应加强巡视力度,监督值班人员的工作;认真检查值班人员对进出场的人员、物品的登记记录;平时加强对值班人员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的教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

5、岗位要求:

⑴巡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接受领导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在岗者,按商贸事业部劳动纪律考评办法执行。

⑵ 巡视人员应按巡视内容的规定,严格进行检查,对现场问题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有关单位立刻整改。巡视结束后与下一时段巡视同志进行交接,并及时填写值班记录,有问题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⑶ 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如预火灾情况,按施工现场火灾处理预案执行。

二、 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由非巡视时段人员组成,值班地点为施工现场办公室,平时办公室内应保持留守一人;

2、值班人员负责信息传达,接待来人来访,提醒巡视人员交接班,保管各种办公物资;

3、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应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纪行为按中心劳动纪律考评办法执行。

三、 责任落实:

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治安保卫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负责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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