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市场调研报告

2022-11-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在写作方面,是有着极为复杂、详细的写作技巧,很多朋友对报告写作流程与技巧,并不是很了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产市场调研报告》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1篇:房产市场调研报告

新时期房产市场交易营销战略分析

【摘要】合理的市场交易营销战略对于企业明确商品销售方向、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以及防范滞销风险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市场调研、多样化营销、个性化营销以及长远营销等方面分析了新时期的房产市场营销战略问题。

【关键词】新时期;房产;市场交易;营销策略

近年来,由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及人们消费理性的回归,房产市场的价格开始“降温”,而价格的回落必然会导致房产市场营销的困境。房地产企业如何能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制定合理的房产市场交易营销战略,是现阶段所有房产企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一、新时期房产市场交易营销战略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房产市场营销在前期策划、品牌宣传等方面已经逐渐成熟,但是在整体营销战略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企业的相关信息汇总与分析能力不足。当前我国房产企业汇集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能力明显不足,这种不足一方面表现在企业得到信息的渠道过于单一,大多数企业通过报纸或者网络进行信息汇总,很少有企业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缺乏专门的信息分析部门,对于信息的分析一般由企业的财会部门进行兼职,这会严重影响信息分析的专业性[1]。

第二,企业具体的营销手段缺乏创新。目前我国房产营销手段并没有突破传统模式,仍以大规模的填鸭式广告宣传为主,且内容仍固定在产品质量、位置、企业形象这几个方面。不可否认,这种铺天盖地的宣传方式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心理暗示,但由于现代人对个性化产品、创新产品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在追求质量的同时还追求“独一无二”,显然我国房产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时,忽略了消费者的这种诉求。

第三,房产商品定价模式单一。价格营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主要的营销手段,而产品定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既要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又要兼顾市场均价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我国目前房产企业的产品定价主要采用低价开盘、逐步上调这种单一的模式,这种模式不利于企业根据时间、市场、政策等因素进行灵活调价。

第四,企业在制定营销策略时缺乏长远的规划。现代经济学在创建企业运作模型的时候,通常都会采取短期分析的模式,虽然企业追求短期效益无可厚非,但是缺乏长远的规划必然会危及企业的未来。我国目前由于高房价的推动,使得一些房产企业在营销的时候片面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房产企业的长远发展,甚至出现“一锤子买卖”这种追求极短利益的现象,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遏制,必然会使整个房产业陷入质量危机,影响我国房产市场的健康运行[2]。

二、如何制定新时期房产市场交易营销战略

与其他的生活必需品相比,房地产商品具有位置固定、产品唯一,生产周期与使用周期长等特点,但是无论怎样特殊,任何投入到市场的商品都要经历马克思所说的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一跃”,如果不能成功实现这一跳跃,那么摔环的将“不是商品,而是商品的生产者”。由此可见,基于房地产产品的特殊性,房地产业在市场营销下的这“一跃”就显得更加重要,同时也更加有风险,因此要想制定合理的房产市场交易营销战略,企业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革新营销理念,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调研

营销战略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全面可靠的信息之上,一个企业应该尽可能全面地汇集自身信息、竞争者信息、消费者信息以及整个市场信息,并通过专业的分析为营销战略的制定提供依据。为此房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市场信息调查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市场进行定期的调查,调查可以采用实地调查和网上调查等方式,调查结束后,该部门要对调查数据进行去粗取精,最后汇总给数据分析部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有“据”可依[3]。

2.多样化营销

企业的营销手段是实施营销战略的具体方法,营销手段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整个市场营销战略能否得到有效的落实。市场营销包括组织、技术、质量、市场等多个因素,因此房产企业在确定营销手段时,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而不是单一地针对某一个因素进行集中宣传,只有这样才能够统筹兼顾,实现营销的多样化,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利用网络的优势,健全网络营销平台,利用消费者常用的社交方式,实现房产的市场营销。

3.个性化营销

企业营销时应该立足于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特殊性,实现个性化营销。例如北京他她饮品公司,就是通过细化消费者的方式,实现饮品的个性化营销,该公司推出的“他她水”,立足于“男女体质的不同,应该补充不同的营养成分”这一理念,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房产业的产品虽然与饮品大不相同,但是个性化的营销理念却是一致的,因此房产企业在针对不同的消费人群时应该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例如,面对老年消费者是应该注意强调商品的实用性和舒适性;而面对年轻消费人群时应该注意强调商品的技术性及时尚性。

4.长远营销

长远营销是指房产企业的营销策划者应该着眼于企业的未来,而非单纯地追求眼前利益,例如房产企业在前期建设时应该注意建筑材料的安全性,以保证消费者入住后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长远的利益规划也有利于企业建立品牌效益,而良好的品牌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对于增加房产企业的附加值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4]。

结论:

合理的市场交易营销战略对于企业明确商品销售方向、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以及防范滞销风险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新时期我国房产市场起起伏伏,逐渐走向成熟,但是不可否认,一些曾经在高房价的掩盖下而被忽视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针对这些问题,房产企业应该立足于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以保证企业的竞争优势与整个房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方根.新时期房产市场交易营销战略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07).

[2]冯桂花.房地产市场营销的策略以及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1(15).

[3]聂平莉.房地产营销中相关问题及措施探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16).

[4]代韵竹.试论新时期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0(04).

作者简介

刁雪梅(1976,04—),女,汉族,本科,中级工程师,现在山东省海阳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工作,研究方向:房产市场管理。

作者:刁雪梅

第2篇:房产经纪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我国房地产经纪市场已有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是房地产市场中最活跃的子市场之一,但在房产经纪市场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规范化程度也不尽人意。本文针对目前我国房地产经济行业的现状,从房地产经纪的内涵出发,分析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中现存问题, 论述其规范化的必要性,并提出有效管理房地产经纪业的途径。

关键词:房产经纪;存在问题;应对措施;管理途径

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有庄宅牙人,所谓庄宅牙人,指的是,唐代典章里就有"官房牙行",宋人诗话里就有"庄宅牙人",指的都是房产经纪人。房产经纪人发展曲折,改革开放前曾被禁止。

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房产行业的迅速发展, 我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很快,房产从业人员迅速发展成为一支数以万计的职业大军,不仅为消费者买卖和租赁房产提供了很大方便, 极大地节约了社会的交易成本, 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产经纪人是指在房屋,土地的买卖,租赁,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充当媒介作用,接受委托,撮合,促成房地产交易,收取佣金的自然人和法人。①在日常生活中,房地产经纪人通常也被称为"房屋中介"或"二手房中介"。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近一半的新建商品房销售都是通过房地产中介销售。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中起到举足轻重的桥梁纽带作用。房地产经纪服务是最讲究和最需要诚信的服务; 诚实信用、恪守合同、遵纪守法是房地产经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 信誉良好、业绩优秀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买卖房屋、租赁房屋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主要功能

1. 咨询服务

房地产咨询, 主要是应投资者、消费者和房地产经营者(土地、房产开发商、经营者)的要求, 就投资环境、市场信息(供求信息、客户资信等)、项目评估、质量鉴定、测量估价、购房手续、相关法律等提供咨询服务。

2. 价格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对现有或拟投资开发的房地产产品价格进行评估的经济活动。首先, 房地产产品价格有着特殊的价格形态, 价格形成较复杂, 又具有异质牟利性的特点,不可能形成统一或批量的价格, 需要对每一宗房地产品个别估价。其次, 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为本身政策性强, 技术复杂, 需要专业和全面的评估机构来完成。第三, 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价格, 具有市场价格尺度的作用, 是房地产市场各类交易活动如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补偿、交换、诉讼、税收、投资决策和统计等活动的基础和依据。

3. 经纪代理

房地产经纪, 主要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调换、抵押、典当、信托等居间活动及代理业务。它与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的联系更为直接和密切, 主要服务于房地产流通, 是房地产销售的重要中介环节。规范的经纪代理活动, 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 促进房地产产品流通, 降低房地产空置率,合理配置稀缺资源, 具有积极意义。

4. 法律服务

各类法律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运用专业知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市场运行、物业管理以及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提供各种法律咨询、代行各类法律和司法业务, 把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房地产售后服务)纳入国家法制化轨道, 促使房地产运行规范化。

二、我国房地产经纪市场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达5万余家,其中聘用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的经纪机构数量为2万家。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步至近年房产业炙手可热以来,房产经纪业已不是房地产的附属,而是一个独立的市场,全国成长起一批房产经纪大公司,有些已经上市,比如世联、易居、合富以及香港中原、台湾信义等。

根据江苏南京房地产管理局最近公布的数据,南京地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数量就有4000余人。以此为基数进行推算,全国本职业现有从业人员不低于45万人,而且还在不断扩展之中。本职业从业人员在地域上主要集中分布在全国的大中型城市,但已有向中小型城市扩散的明显态势。

在一线城市中二手房已经成为楼市消费的主流,以此为例,2010年二手房总成交量达到了19.65万套,而商品房期房及现房住宅合计仅11.1万套,二手房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已经成为市场的主要置业房源。由于二手房具有交易分散的特点,与一手房相比更需要房地产经纪人提供贴身专业服务。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里,有百分之五是通过经纪服务促成的,广州等城市已达到80%左右。据估算,2009年广州市有超过一百万消费者接受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全国性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是"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一些省份成立了省级"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沈阳、重庆、成都、武汉、郑州等主要城市先后成立了专门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开始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工作。②由图1 可见, 房地产中介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总的来说它对市场起着集中、平衡和扩散功能, 使市场变得清晰、有序和简单( 见下图1) ③

简而言之,房地产经纪人就是指沟通房地产卖方与买方之间联系,促进达成交易并从中取得佣金的代理人,联系人,中间人,经理人或介绍人。职业概况可以由下面一个流程表反映出来。

从以上图表看,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它不仅为买卖和租赁提供了很大方便,而且还极大的促进社会交易成本,是一个社会良好进步形象的典型表现,其对相关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 由于房产经纪行业进入门槛相对不高, 而且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大量经营者进入这一领域, 因此也就良莠不齐。大多数房地产经纪机构奉公守法、诚实经营, 在帮助消费者购置产业提供了优质服务;但也有不少不良中介机构存在着欺诈行为, 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此也引出了诸多的纠纷, 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服务中各种失信行为已引起人们的非议与社会的关注。

三、房地产经纪行业现实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房地产经纪行业准入门槛低,投资少,风险小,因此房地产经纪行业成了许多人入行的首选。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我国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企业机构已逾万家, 从业人员数量达几十万人之多。大多数房地产经纪业规模较小, 企业实力弱, 由此造成信息和信息流通的范围极其有限, 成交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与实力强劲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比, 房地产经纪机构真是相差甚远。经纪机构没有一定的资本作后盾, 地铺式经营, 销售能力欠佳, 房地产商不愿将项目特别是较大的项目交给经纪代理。

(二)、无资质、无证书、无照经营和超越经营范围。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8条, 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 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同时也规定了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④尽管这些条件比较低, 但是, 有些房地产经纪机构也无法达到或者根本不去登记, 借别的经纪人资格证书来蒙混检查。目前, 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在我国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个行业, 不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缺乏一支经过专门训练、严格资质审查的专家队伍。

(三)、房产经纪人平均素质不高,业务素质更是良莠不齐。

我国的房地产经纪人队伍除有极少数人综合素质较高外, 大量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单一,大量的从业人员来自社会各类, 层次繁多,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由于素质较低, 不能通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致使所有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均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条件下违规操作, 大量"半路出家", 不熟悉房地产知识, 缺乏专门训练, 只有中等学历的从业人员成为中介构的主要力量。

(四)、法规体系不健全, 行业管理欠规范。

我国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与房地产经纪相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国家计委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部分城市据此还制定了一些地方规章。但总的来说还显得不成体系, 规定过于原则, 针对性不强, 缺乏可操作性, 许多有关方面的问题难以涵盖。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仅有第57 条对中介机构作了简单规定;《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涉及咨询、评估和经纪三方面内容, 有关房地产经纪的规定却很少。⑤

四、应对此种现状下,房产经纪行业应对政策

那么如何才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 引导房地产中介业务健康有序地开展呢? 学生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市场管理,加强市场监督。房产中介行业的规范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介机构设置规范化。这就需要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查、备案只能充分的发挥,要求房产部门严格监督各个新新成立的房产经纪行业高门槛的准入制度,需要国家法律法规出台前与工商管理部门沟通,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适当做必要的市场调研,针对现存的问题各个击破,重点突击。二是需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规范化,由于房产中介服务涉及面广,具有综合性、广泛性的特点,所以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重视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工作,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工作。因为,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工作的人员不仅需要精通房地产业务, 熟悉房地产法律、营销、建筑、评估等方面知识, 而且还要掌握现代化信息设备的操作技巧; 同时, 还要具备公关能力和敬业精神。所以必须加强对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以提高其综合职业技能水平。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向纵深发展, 市场需要具有综合素质的房地产中介人才, 这种人才具有较高学历、较深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道德水准。综合素质差的人便难以对市场信息做出正确的处理和预见性的分析, 这势必影响他们的业务活动,最终必将被淘汰。房地产经纪行业必须走规范化经营之路。三是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在借鉴较大中介公司的优势下,吸取精华,去其糟粕,再积极听取顾客意见,针对顾客在买卖和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棘手的问题加以整治,约束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利。

(二)经营模式专业化、现代化。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机构规模偏小,专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掌握信息少,专业性不强,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为此,必须采取措施,全面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水准,使其走向专业化、现代化,以形成集约化经营产业。

1、提高业务素质。国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人员除了精通房地产业务外,还熟悉法律、营销、建筑、评估、金融、计算机等多方面的业务,职业技能比较全面。为此,我们必须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队伍建设着手,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一是完善专业体系,具体应设立包括策划师、经纪人、估价师、工程师、房地产专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等在内的职称系列,并使人才划分等级合理搭配。二是优化执业队伍,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各类专业人员的结构标准,逐步淘汰低层次人才,吸纳中、高级人才,使中介机构通过吐故纳新,形成一支专业齐全、人才荟萃、技能较高的队伍。

2、实行规范运作。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运作方式原始,程序简单,运作水平不高,其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应的规范。为此,必须针对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运作方式以及一般的业务程序制定业务规范。在运作方式上,对每一种方式的规定及其业务范围、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操作方法,尤其对价格、合同、结算以及违约责任等做出限定。在运作程序上,美国中介商带有共性特征且比较科学的规定,可以直接为我所用。

(三)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我国房地产经纪仁和园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使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逐步走上规范有序、公开统一的健康发展的轨道, 制定一个完善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非常必要。具体如下:

1. 建立全国性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2. 建立房地产经纪人保证金制度;

3. 统一行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提取方式等;

4. 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 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整合, 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⑥

(四)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身建设,强化自律机制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强自律意识,注重内部组织和制度建设。只有每一个房地产经纪人严守职业道德,依法经营,房地产经纪行业才能健康、快速、持久地发展。

五、结论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和外国企业的进入给中国的中介行业带来更多市场机会,同时行业发展与世界的接轨也使竞争更加激烈。如何规范和管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使国内的中介机构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中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是政府相关部门和中介商们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业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产业, 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而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房地产市场经济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保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政府在房地产经纪行业走向深入的同时, 也应发挥其特有的职能作用, 促进经纪人队伍建设, 为经纪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第五节,房产中介人。

②李贵良:市场论坛MARKET FORUM改革发展2011年第12期(总第93期)我国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化发展研究综述).

③罗长天:《经纪人实用大、全》.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4.第18 页.

④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8条

⑤林晓明:《浅析房地产经纪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福建建筑,2007年第2期(总第104期)

⑥桂建明:《试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年第6期(总第85期)

作者:贾瑞瑞

第3篇:英国最新研究:印花税成房产市场拦路虎

本报讯(记者 赵青明)近日,伦敦经济学院和经济研究机构VATT发布研究报告,报告显示,英国的印花税令住房危机更加恶化,因为其抑制了年轻人换购大房、老年人换购小房。如果相关税收被完全废除,英国人的搬家率將上升27%。目前,英国对于200万英镑和60万英镑的地产征收的印花税分别为14.3万英镑和2万英镑。一些保守党议员因此建议英国财政大臣在秋季预算中改革相关系统。

该报告的联合作者垂斯坦·希尔伯教授表示:“我们这份论文的重要信息在于印花税显著损伤了流动性。如果一个年轻家庭增加了一个小孩,就会需要增加一间卧室,而印花税阻止了这类迁移,因为需要额外的费用,可迁移的住宅选择性也不大。总体来讲,印花税也阻止了老年人搬至小居所、年轻人搬至大房子。”

一位内阁成员则表示,这对经济增长产生重大影响。在6月份大选时公布的执政纲领中,工党曾承诺为首次购房者实行新政,其中包括停止征收印花税两年。

“近90%的英国人都想要拥有自己的住房,而只有63%能实现这一梦想。我们改革包括印花税在内的地产税收将帮助人们实现这一梦想,”一位英国财政部的发言人表示,“另外,我们正帮助包括年轻家庭在内的人们通过助购计划和终身免税存储投资账户之类的措施实现他们的购房梦想。最近的23亿英镑住房建设基金将在高需求区域释放10万处地产。”

英国税收立法由财政部向议会提出法案,经议会讨论后通过。

第4篇:房产中介调研报告

关于房地产中介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时间:2014年5月8日

二、调研地点:桂东县城

三、调研人员:陈爱珍、罗诗民、李志华

四、调研背景及目的:近几年,由于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的联动效应、人们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各商业银行对住房消费贷款的大力支持,我国各大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不断攀升,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同时,二手房贷款市场也呈现快速成长的态势。通过对地产中介的调研,了解桂东二手房的交易市场情况,寻求与地产中介的合作机遇,为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夯实基础,争取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五、调研情况:桂东县城内共有五家房地产中介,我们走访了全部的地产中介,其中有一家(永鑫地产中介)未开门,相关调研情况如下:

1、亿佳中介:地处桂东县城罗霄广场,成立于2013 年,我们从工作人员了解到,该中介二手房的交易量为3-4套/月,其中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就比较少,主要交易的

房产为宅基地和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小产权房,交易的毛坯房价格在18万—40万元之间,装修房在30万—40万之间。工作人员还告诉我们6年以上房龄的房产办证的就相对多一点,其实客户也很想购买有证的房产,但由于手头缺乏资金,就只能购买小产权房。

2、安居乐业中介:地处桂东县湘赣路煤炭公司附近,成立已有三年。去年和前年的二手房交易量为10套/月左

右,其中有证的交易量大约占40%,2014年的交易量为4-5套/月,有证的交易量相比前两年有所上升。该中介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2万—40万元之间,过年前后的成交量相对大一点,主要客户为桂东农村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雅居信息咨询中心:地处桂东县汽车站附近,2013年成立,但有两三年的行业经验。交易量在每月几套到十多套不等,平均下来在5-6套/月,6-8月为交易淡季。该中介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6万—40万元之间,客户群主要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桂东部分农村人。

4、潇云居地产中介:地处桂东县农贸市场,成立于 2010年,有四年行业经验。交易量为5-6套/月,其中有证

二手房交易量为1套/月左右,该中介主要交易房产为小产权房,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5万—40万元之间,主要客户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桂东农村人。

在走访的几家房地产中介,我们将我行的二手房信贷产品资料提供给了中介工作人员,并留下了信贷客户经理名片,一旦有这方面的信贷需求将会与我行联系。

六、情况总结与说明:

1、从几家房产中介可以了解到,桂东二手房交易还是有一定的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有证二手房交易量有所提升。但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群体大部分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农村务农人员,客户群体相对不是很符合我行客户的准入条件。

2、二手房购买客户有较为强烈的贷款需求,想到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3、房地产中介以及二手房购买客户首先想到是到农

行、建行办理二手房贷款,对邮储银行的二手房贷款产品不了解甚至不知道邮储银行有这款信贷产品。

4、二手房购买客户对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放款速

度、还款方式以及如何抵押等这些问题比较关心。

七、工作建议:

1、加大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我行产品的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优势,让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可以通过印发宣传折页和在罗霄广场大型户外led进行产品宣传(已与我行签订了服务协议)。

2、加强与房地产中介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实现信息联系有效衔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条件成熟的话可以签订合作协议。

3、选择好目标客户,做好二手房贷款相关服务工作,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邮储银行办理信贷业务,以点带面,从而增强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市场竞争力。篇二:关于房产中介的市场调查报告 关于房产中介的调查报告

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并备受关注,而房产中介在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采取偶遇法对所遇到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结构式访谈获取基本资料,并进一步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 调查背景

基本情况

业务流程及收费标准

其它相关基本信息

二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作用

任何公司的存在都要满足客户的需求,以达到公司的发展目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二手房交易客户中包含买主和卖主,他们对二手房交易最大的需求就是安全,而房产中介就是为他们提供一种省时,省钱,省心,放心的交易平台。其具体的作用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环节:交易前的信息整合——交易中的促成调节——交易后的衍生服务。

第二,交易中。刚才说到信息整合,很多客户都在置疑为什么给中介交代理费,他们认为就提供房源信息、客户信息,凭什么给那么多钱。其实除了信息整合之外,我认为中介公司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促成交易,登记、约看、议价、签约、过户、交割是整个流程,在每个环节背后中介公司从业人员起很大作用。先说登记,在客户看来,仅仅是把信息登记上,但是对房产中介来讲,如果真正想把这个信息有效利用的话,要做很多方面工作,比如要判断信息的真伪。其次约看时,跟客户、跟业主达成初步意向的方法,要考虑业主想买房的意愿有多强等等。最后是议价,现在都是透明交易,三方见面签约,三方见面签约之前中介公司仍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例如房源挂牌价与客户需求价和具体成交价之间的差距都需要中介公司进行调节,要想真正达成交易还是存在很大困难的。议价之后就是签约,现在,由于网上签约以及买卖规范文本的出现,使得签约比以前相对来讲要容易。但紧随之后的过户,交割等流程都需要中介公司中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来帮助客户完成,以避免遗留问题所带来的不便甚至法律纠纷。

第三,交易完成后,提供衍生服务,主要有三方面:一个是房款的交割,一个权证过户,再一个金融服务。在这三方面实现的过程中,房产中介利用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其所拥有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资源及其良好的信誉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进一步分析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我们周围各种中介机构越来越多,几乎是随处可见,然而很多“黑中介”的丑闻却让广大群众对中介望而却步。我们认识的更多是在街道边那些关于房屋租赁信息的中介,仅仅一间小门面还有不懂专业知识的一人,试问怎能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的信息环境?在调查过程中有很多不规范的中介机构根本不接受我们的作业调查,现根据最后调查的规模较大的房产公司的配合,发现房产中介本身发展存在的以下几点问题:第一,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准入门槛低。根据不少业内人士的看法,在中国各地区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中,存在着不少没有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的“黑”中介。没有相关方面从业证书,利用客户们求方便的心理,从中骗取钱财。并且行业监管存在很大漏洞,中介公司新老替换快,还有不少是无资格的“黑”中介。所以中介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公司的底细,监管容易出现漏洞。

第三,行业内不正当竟争现象。二手房跟一手房有一个最大差别,就是没有标准化产品,一手房十几套可能都一样,但是二手房有很大差别。所以部分中介机构随意制定了不仅严重背离正常业务而且低于成本价格的服务收费标准,极大的干扰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秩序。而且又为在其他中介公司成功交易的逃单客户进行中介服务及过户、贷款业务,又严重损害了其他中介企业的合法利益。 第四,房产中介最头疼的“跳单”问题。在现实当中,我们往往关注房地产中介的失信和欺诈行为,而对买卖双方违反诚信方面关注的较少。但是跳单行为一直是困扰房地产中介的一大难题,客户屡屡出现随意砍价的现象非常普遍,其明确表示中介公司不满足其价格要求就要逃单,,更有甚者连警告和砍价都嫌费事,直接逃单。而中介公司对此类客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会十分棘手与无奈。客户经常要求中介公司对非房产中介职能范围内的交易保证,肆意延伸中介费收取的服务范围,由此引发的客户纠纷常常以中介公司被迫让利才得以解决,公司的正当权益会受到损害。 四 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怎么进一步规范这个市场呢,我个人的认识有以下几点:

第一 抬高从业门槛,规范房产中介的运行。从行业资格认可上,先有一个门槛,然后再以此为起点,制定行业培训、提升上的一套完整体系,如果一旦从业人员在从业当中有任何的信用污点,他就有可能被要求退出这个行业,只有整个体系完善了,才能够真正提高整个行业水准。

第二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倡导独家代理,实现快速交易。建立一个信息对称、有序竞争、成本合理、客户信任的交易与服务平台,有关的房源信息、业务能力以及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记录都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通过这种信息平台,改变目前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使政府的管理更透明,企业的信息更准确,消费者更放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推行独家代理,可实现资源共享、佣金分享的局面,房地产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之后在咱们的平台上发布房源,提出分工的条件,全市所有经纪人就能够共享这个房源信息,从而实现比较快速的交易,对买卖双方来说也是十分利好的一件事情。 第三 强化资金监管政策、保障资金安全,针对现在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加快资金监管的办事程序,把更大量资金纳入多资金监管的范围里。

第四 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对企业来说,需要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途径,因为单纯依靠门店模式成本很大,随着市场的发展,更应该逐步走向网络化经营途径。

第五 中介机构的发展离不开“诚信”二字,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中介组织的种种误会都源于个体“黑”中介的不守信行为,只有真正把诚信的含义放到工作中,把诚信做到实处,才能为中介机构赢得口碑,才能更好的发展。篇三:2014.4.7房屋中介调研报告

房屋中介价格机制的调研报告

1、 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控二手房市场动态,以促进公司二手房业务的开展。通过对市区项目附近二手房中介业务的考察,了解其他中介公司运营二手房的价格机制,并编写成调研报告。

2、调研时间

2014年 3月18日至3月19日 4月2日上午8:00——12:00

3、调研方式

通过现场走访和电话询问的方式,对郑州二手房市场进行考察。

4、调研对象

住宅租售、写字楼租赁

5、调研区域 住宅租售区域划分:

第一区域:康桥华城、金域上郡一期、金域上郡二期共考察5家公司。 第二区域:溪山御府共考察3家公司。 第三区域:康桥上城品共考察5家公司。 第四区域:康桥花园区域共考察3家公司 写字楼租赁区域:

索克世纪大厦、二七万达写字楼、升龙国际大厦

6、调研明细 6.1住宅租售明细:

第一区域

第二区域

第三区域

第四区域 6.2写字楼租赁明细:

7、住宅与写字楼租售汇总 7.1住宅租售

1、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普遍价格为1000-2000元,其中部分公司把费用分为2部分,房屋过户及贷款价格各为1000元。

2、二手房买卖:二手房看房根据市场调查全部为免费,交易成功中介费业内习惯为房价的2%(郑州市场基本都按照2%收取)。

3、二手房出租:出租房看房根据市场调查一部分为免费,一部分为先图片看房,同意以后实体看房价格为20元一套,还有一部分是收取50-100元押金,看房满意后转为中介费,如果不满意又不想在本公司看房,按一套10元-20元收费。交易成功后收取一月租金的50%作为中介费。

7.2写字楼租赁

1、佣金标准:通过上述调查显示,佣金标准一般是第一月租金的50%,承租方负担。

2、看房标准:写字楼看房根据市场调查少部分为免费,其他中介公司收取标准为20-30元,后期未能达到成功租赁,服务中心将对押金不予退还,如成功租赁,服务中心将退还押金。

经营采购部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房屋中介公司经营模式调研报告

1、目的

为了给本公司建立二手房经营模式提供参考,以促进本公司搭建优化合理的二手房经营平台,特对郑州二手房中介市场的经营模式进行调研。

2、调研对象 21世纪不动产、建宇不动产、大象房产

3、调研内容

房屋租售经营模式

4、调研明细 4.1 21世纪不动产

4.1.1房屋租赁运作流程: 4.1.1.1置业顾问每天通过网络(赶集网、58同城、)收集出租房源信息。 4.1.1.2置业顾问将出租房源信息进行网上(赶集网、58同城)发布宣传,并登记在二手房租赁登记薄。 4.1.1.3意向客户电话咨询/来访,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咨询、提供房源信息,过程中对于行业性质进行把控。 4.1.1.4初级意向客户,双方洽谈未达一致的,置业顾问接待人员做好各项表格登记,备案;

4.1.1.5中级意向客户,置业顾问带领客户看房、介绍房屋及周边基本信息,提供租赁信息,收取20元/次信息服务及看房服务费; 4.1.1.6重要意向客户,置业顾问联系业主,告知客户租赁意向,业主与客户约见详谈;双方洽谈一致,协助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在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备存。 4.1.1.7交易成功后,21世纪不动产将收取承租方第一个月租金的50%作为佣金,置业顾问将租赁登记表等相关记录归档,并对租赁信息更新。如果交易失败,21世纪不动产将收取一套房20元的看房费。 4.1.2房屋出售运作流程 4.1.2.1置业顾问每天通过网络(赶集网、58同城、)收集出租房源信息。 4.1.2.2置业顾问将出租房源信息进行网上(赶集网、58同城)发布宣传,并登记在二手房租赁登记薄。 4.1.2.3意向客户电话咨询/来访,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咨询、提供房源信息,过程 中对于行业性质进行把控。 4.1.2.4初级意向客户,双方洽谈未达一致的,置业顾问接待人员做好各项表格登记、备案。

4.1.2.5中级意向客户,置业顾问带领客户看房、介绍房屋及周边基本信息,提供租赁信息。 4.1.2.6重要意向客户,置业顾问联系业主,告知客户租赁意向,业主与客户约见详谈;双方洽谈一致,协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在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备存。 4.1.2.7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必须向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缴纳一万元的押金,21世纪中介公司为其开具收据;卖方必须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押在21世纪中介公司。 4.1.2.8买方一次性付款,同时卖方房产没有设置抵押,中介公司会派过户专员带领双方去郑州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必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买方夫妻必需同时到场,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卖方必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卖方夫妻必须同时到场,如果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也务必到场) 4.1.2.9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如需购买房子,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方可办理。(没有一年纳税证明,向中介公司缴纳一部分费用,中介公司可进行暗箱操作。) 4.1.2.10买方一次性付款,但是卖方在房子上设有抵押,置业顾问会带领双方去抵押银行解押,待解押手续办完,方可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4.1.2.11买方如果按揭买房,卖方房产未设抵押,买方必须首付总房款30%,中介公司可带领买方前去银行把房子进行抵押,银行把贷款一次性付给卖方,买方在规定的贷款期间还本付息。(买方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 4.1.2.12买方如果按揭买房,卖方房产已设置抵押,买方必须首付总房款30%,中介公司带领双方前去银行解押,解压过后,然后在为买方进行抵押,买方在规定的贷款期间还本付息。(买方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必到场,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卖方需带篇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一、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开展调研活动的背景、目的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行业调研的背景及目的

根据2011年8月24日房地产中介管理座谈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协会在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中开展调研活动。旨在了解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服务行为,不规范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措施及建议。

(二)行业调研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主要调研对象为我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会员单位,共发出调查问卷129份。截止至2011年9月20日,协会秘书处共收到会员反馈的调查问卷28份,其中有效样卷25份。

二、调查问卷中反映出的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问题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与广大市民的生活越来越紧密,也得到市民对中介这一行业的认可,但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对从业人员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一些场合,诸如“谢绝中介”、“中介免谈”等情况时有发生。在房地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市民投诉的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中介公司无证或者证照不齐经营

有些房地产中介公司经营不规范,无证或者证照不齐,没有基本的制度约束从业人员,有的甚至以挂靠形式,不备案,仅靠摆放几张桌凳、刊登几则广告就开展业务,靠打“游击战”、“拖延战”等谋利,一旦出现严重法律纠纷,就关门走人。

(二)部分中介公司或经纪人随意承诺

有些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为促成交易,或者是抢夺客源、盘源,对客户做出许多超出其控制范围的事项,甚至违背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承诺,例如报低价、保证贷款金额或年限等,一些中介公司甚至协助客户办理假工作证明、补报个税等来替某 些不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买房子,造成中介行业鱼龙混杂。

(三)部分中介公司服务费收取不规范

各中介公司遍布市内大街小巷,不少小中介公司因难以被政府监控,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经常做一些违规交易,如乱收费、吃差价、报低价、骗中介费等现象。

1、乱收费。某些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承诺低廉的中介费,却要求客户缴纳高昂按揭服务费用,甚至某些机构为了制造收费机会,额外增加服务的项目,或者将服务项目分拆分别收费、甚至虚构按揭服务项目。另还有,对一些特定的房源(独家等)收取超过规定的费用。如,一些中介公司及经纪人为追求高利润,收取比规定的最高标准还

多的佣金。如购房者不愿意多支付,则因为房源的独家性只能放弃。但购房合同上佣金数额仍旧是符合规定的,另多出部分一般直接收取现金,且不开据发票和任何收费证明,一旦发生纠纷,客户投诉无证据。

2、报低价。基于目前房价高踞,购房的成本居高不下,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为促成交易,故意暗示消费者可以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价格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逃避国家税收,从而降低购房成本。

3、吃差价。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向交易双方或一方隐瞒真实成交价,采用“压上家、瞒下家”的手段,将买卖双方之间的差额据为己有,又或者直接参与交易炒卖房屋。

4、私下收取费用。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私下收敛客户的佣金或定金,但通常因金额较小而无法立案。

(四)部分中介公司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

有的经纪人或中介公司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诱导消费者。其中包括虚构房源、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以次充优、对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屋违规代理挂牌出售等,一旦消费者缴纳定金或中介费后,就以种种理由推脱或不理睬消费者,更有甚者,中介人员收了定金后卷款逃走。还有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上钩,等买主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各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五)部分中介公司逃税

有的小中介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只给客户开具收据而不开发票,逃避国家有关的税收。

三、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房地产中介市场竞争激烈

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截止今年上半年,备案在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已达3000多家,导致我市的中介行业竞争激烈,其中确

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过分竞争的情况。例如,某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为抢房源不惜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房源信息,对业主生活造成一定的骚扰;为抢客户又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诋毁同行,甚至“压价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但收取服务费后却未能提供优质服务等问题,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极坏的影响。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观念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及从业人员,为达到盈利目的,恶意欺诈消费者,引发的交易纠纷层出不穷,使房产中介行业成为在媒体上曝光较多的行业之一,损害了行业形象。

(三)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房地产中介行业兴起时间不长,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虽大部分从业人员都已获得执业证,但执业证考试内容比较单一,考取较容易,也没有对已经获得且正在从事中介行业的经纪人予以再培训学习。还有一部分没有获得执业证或者执业证还没有颁发的也已匆匆上岗,这就造成我市中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许多中介公司从业人员存在政策水平低、缺乏应有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常识、不按政策规定操作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中介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四)房地产中介行业法规不完善,相关部门查处力度不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的执法要求。但目前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中介机构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过少或者规定的过于笼统。对中介公司的查处力度不大,许多违法违规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追究,亦很少能获得严厉的制裁;对一些行业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难以进行处理或无法处理,导致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缺乏监管力度。

而未得到严肃处理的这部分违规从业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可能会继续以违法、违规的方式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乃至让一些原本安分守己的中介从业人员受到利益诱惑,助长了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五)房地产中介行业进入门槛低,退出条件宽松

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入市门槛低,主要表现在注册资金要求不高、从业资格管理尚未完全到位、营业场所及从业人数限制不多;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家政服务部门甚至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也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此外,无照经营、无资质经营也是屡禁不止。行业准入门槛太低,促使行业产生了很多期望短期赚取“快钱”的小型公司,纵容员工不择手段开展业务,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另外,针对退出中介行业的行为没有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退出行业的条件宽松,这样为皮包公司、皮包经纪提供了滋生土壤。

(六)一些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

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的成本较高,一些客户为降低购房成本,选择收费较低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在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只能另寻出路,在按揭服务等其他费用上寻求差补。按揭回佣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低廉的中介收费逼迫中介企业要求按揭机构加大按揭回扣的金额。于是,按揭费亦水涨船高,但实际上按揭机构的收益并未增加,为了追求效益,按揭机构唯有降低按揭服务质量或者增加甚至虚增收费项目,以求维持经营。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市的许多关于房地产中介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应大力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强化和细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民事权利义务以及赔偿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例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中介公司、按揭机构及金融机构的关系密不可篇五:房地产中介业调查报告

此次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房产中介服务企业都能在营业场所内悬挂营业执照、备案资质证,基本上都能将业务流程尤其是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上墙公示,但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少中介服务企业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在财务管理这项,不少中介服务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聘请的是兼职会计或代账会计。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上规模、重视品牌的中介服务机构在这方面的工作比较完善。随着电脑以及网络的逐步普及,中介服务机构基本都具备了上网的条件,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收集、发布已成为日常业务过程中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其电脑操作技能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c、本土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竞争力有待提升

目前,在扬州市区从事商品房代理销售、前期策划、定位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仍以外来房产服务企业为主,如中盛置业、上海泰鹏等,而本土房产服务机构受囿于资金、人才等因素,鲜有涉足新房市场。再从二手房市场来看,本土中介服务机构虽有熟悉当地环境等优势,但如“天际伟业”与银行联手布点开展业务等,外来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地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必将形成冲击,虽然有顺驰的“兵退扬城”前例,但外来房产中介企业还是给扬州当地的房产中介市场带来了新的血液,其积极作用不容忽视。市场的竞争是无情残酷的,其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

no.2 新情况、新趋势值得关注

通过这次检查,对照以前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发现房产中介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有不少是老问题,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趋势值得重视和关注。 a、老问题 1.竞争力偏弱。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低水平运转、粗放式经营。在这方面本土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表现得较为明显。大部分中介公司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这次检查的11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大部分注册资金为10万元。 2.门店的非理性扩张。部分取得资质的房产中介企业的一块牌子“到处挂”,东西南北各个区都有它的身影,这其中有直营的布点,也有“资质出租”的加盟形态,“抢滩布点”成为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认为能扩大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因为至少还可以多点“挂靠费”收入,但给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新的难题。 3.信息渠道需疏导,缺乏广泛的交流合作与沟通。在房源、客户等信息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奉为“生命线” 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来登记的房源信息不认真审核就发布信息,有些甚至在未看到任何产权手续的情况下,

仅凭电话登记就发布广告,造成市场上很多房源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重复信息多,浪费资源,也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5.代理费偏低。在市场检查过程中,代理费偏低是多数房产中介所反映的问题,而且此问题自1999年代理费由3%下调至1%以来,一直是房产中介业一直反映较为强烈的。据了解,国内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中介服务费上限都在2%-3%之间,而南京现行的收费标准为1.4%,2007年一季度,南京二手房均价已达7800元/㎡,而扬州市区同期二手房均价仅为3254元/㎡,以同一套80㎡二手房计算,南京的中介代理费要比扬州高出3637元,除了两地平均工资水平有差异外,其他经营成本基本相同,而且南京部分中介还有要求将代理费上调至

2.5%—3%的呼声,由此可见,我市现行的房产中介收费标准确实偏低,再加之中介服务机构较多,市场竞争激烈,也成为部分中介服务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借口。 b、新情况

由于二手房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优胜劣汰过程加快,部分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出于生存需要或是追逐利润的驱动,采用新手法获利。 新手法比较典型的是吃差价。吃差价行为分成以下几类:背靠背成交、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指部分中介公司利用房产持有者图方便或者急于套现的心理,将房产低价收购再高价转出的行为。“背靠背”成交的方式是,经纪人想方设法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对卖方压价,到买方这边又抬高价,暗中赚取价格差,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刻意隐瞒价格,有欺骗行为,使得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失。相对于现金收购而言,“背靠背”成交更具隐蔽性、欺骗性,这在我市的房产市场上屡有发生。建设部2006年10月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对此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no.3 解决问题的途径、对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市房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比如建立诚信档案、二手房经纪合同、二手房房源网上备案、行业自律等。

一是诚信档案——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二是逐步推行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出售或者出租经纪委托后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与委托人签订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后,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及时发布委托出售和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达成交易后,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交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房地产权利人如果不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也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双方达成交易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的服务。

三是研究建立资金交易专用账户

此外,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并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第5篇:大丰房产市场调查报告

优禾置业:杨春晓

大丰是离成都市区最近的卫星城,是成都周边地产中一块难得的“掘金”之地,目前,已有十余家开发企业屯兵大丰,包括成都中房、晓初物业、成都翔宇等成都主流开发商,其开发规模均在千亩以上。按成都市总体规划,三环路至外环路之间的大丰片区为中心城市的一部分,由于交通网络发达,市场购买力旺盛,是城北重要的地产乐土。本次调查楼盘有:怡欣苑、嘉美华凯2期、丰和日丽、北部贵庭、北延风景、博雅新城等。通过本次调查可以大体了解大丰房产市场目前的状况。

首先是价格,由于大丰的特殊地理位置,其价格与成都北

2、3环价格相差不大。均价在3000-3400左右。其中博雅新城规模的庞大,社区功能的齐全,均价突破4000。

物业形态,户型:在已售楼盘中,以多层为主。多为一梯两户的住宅形式(每栋拐角单元为一梯三户)。在拟售楼盘中多以高层为主(华凯18层一梯四户、北延风景16层两梯四户)。户型区间多以80-120平方米为主。兼容小户型以及顶层跃层。

区域:大丰楼盘多集中在北部新城,除了怡欣苑在城中位置。其他楼盘均坐落在城北位置,由于这个位置处于成都北延线,即将通行的北新干线,以及地铁1号线,大大提升了这个区域的价值,因此这里楼盘林立。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南(南丰大道)没有一个新楼盘。销售情况:从各售楼部情况来看,大丰房产销售还是比较快的,销售周期也比较短。本次调查的几个楼盘多为尾盘销售阶段或未开盘的项目。

小区及周边配套:由于北部形成偏离城中心位置,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不是很齐全。生活不是很方便,除了有几家规模不大的超市外,很难发现其他公共设施。因此这些项目普遍在小区内部配套上做文章,小区内部配套都比较完善。尤其是即将开盘的北延风景,在项目旁边还要建一座6层的农贸楼,以及幼儿园。

总上,大丰的房地产市场相对与其他成都周边县市还是比较红火。

2007.07.3

第6篇:规范房产市场、加强土地管理调研报告

强化土地源头控制

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

我就强化土地源头控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问题作个探讨性发言,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我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城区房地产市场风生水起,违法建设问题较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极为猖獗。由于房价不断攀升,受利益驱使,不法开发商向政府公开挑战、与法律公开抗衡,城区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开发共77宗,占地6.76万平方米。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依规划、不讲规模、不顾人居环境、不管周边道路通行,见缝插针、随意建房;二是与村组暗箱操作,私自对手成交,在集体土地上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三是以私人改建房屋为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四是倒挂资质证、借资质证、无资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这些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诱惑了村、组和农户片面追求利益,导致土地源头管理紊乱,使城区部分村组不顾县政府三令五申,与开发商私签征地协议,从而为开发商打开了方便之门,形成了土地市场违规行为的恶性循环。同时,引诱了一些农户搞利益至上、相互攀比、漫天要价、高价卖地,导致政府征收土地、收购储备土地难度加大,征地过程中的矛盾日益尖锐,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

(二)私人建房秩序混乱。虽然县政府明令禁止个人在城区建造单门独院住宅,但个人建私房至今仍未停止,且绝大多数建

1房户缺乏节约用地意识,房屋竣工后,私下向村、组、农户购买土地,向周边扩张,搞庭院建设,造成土地极大浪费。特别是城中村部分居民建房不经批准、一户多基,建房卖房、建房出租,炒买炒卖、从中牟利,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据清理调查,居民违规建房面积达3.36万平方米。××村仅××等3户居民违规建设六连三层楼房近2000平方米,已被依法拆除。

(三)城区土地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用地必须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但从我县城区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供地情况看,严格按招拍挂方式供地的不多,市场配臵资源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缺乏市场竞争力,地价不能得到真正显化,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的改制企业不景气就打着安排下岗职工的幌子,变卖土地资产,侵吞土地收益;有的企业改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厂房变成商品房、厂区变成住宅区牟取暴利,然后又假借招商引资之名再去征地;少数单位随意处臵国有土地资产,擅自将单位国有土地委托给中介机构拍卖,截留应上缴国家的土地收入,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

二、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

整顿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依法从严管理,巩固和扩大治理整顿成果。

(一)科学制订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坚持规划先行,尽快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同时,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凡是违反土地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报批,违反城建

规划的一律不批。以往的教训告诉我们,我县城市建设是从规划管理乱起的,源头没有把住关。不少市民说:“拆了做、做了拆,是浠水城建的一大特色。”在县城不少地段,如××河一桥、二桥的两端,××至××墙外一带,都有大量违反规划的建筑物,给“一河两岸”景观项目的实施带来不必要的障碍。所以,制订一部历史性、前瞻性、战略性规划固然不易,但更难的是规划管理,必须从现在做起,依据规划把日常工作做细做具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使规划管理法制化。

(二)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现土地市场规范化。一是实行政府高度垄断一级土地市场。我县辖区内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只能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负责做好招拍挂具体工作,其它任何中介机构都无权介入,不得违法拍地、违法卖地和违法收购土地。二是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臵。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除《划拨供地目录》外,其它土地包括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供应一律实行有偿使用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出让的,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征得建设、国土部门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三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实行居民房屋向小区集中、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人文景观建设向沿河集中,鼓励房地产商开发建设高层住宅,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多层厂房,尽

快启动“一河两岸”项目,打造城市靓丽的风景线。

(三)严格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加强用地计划管理。由国土部门会同建设、房产部门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出让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位臵、供应规模和结构,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推进“阳光工程”,将出让方案公之于众,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严格按政策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合理规划,充分考虑人居环境、绿地布局,力求大规模、高品位、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建成城市“亮点”工程。二是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制度。严禁倒挂、转借、出租、出卖和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否则,应依法依规加重处罚。健全和落实房地产开发一系列制度,包括:项目条件意见书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项目验收备案制度。三是严禁私签房地产开发协议。对开发商向村组私自征地、假借他人名义收购他人宅基地以及在集体土地上搞房地产开发的,坚决依法收回土地或依法拆除建筑物。

(四)建立长效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市场管理合力。城区房地产市场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管理,单靠哪个部门很难管理好规范好,必须依靠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整合职能,形成合力,常抓不懈,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难、案件执行力低的问题。要正确处理土地管理与房地产管理的关系,法院依法拍卖房地产与国土资源局依法管理土地资产的关系,土地使用权拍卖中国土局与中介机构的关系,严防土地资产流失。

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坚持处人与处事相结合,抓典型案件公开处理,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没收的依法没收,该追究违纪责任的追究违纪责任,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让违法违规建房者得逞获利。

第7篇:复件 房产市场论文

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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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上涨较快,房价虚高已经成为经济学界密切关注的话题之一。房地产市场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其特征也决定着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因此,探讨我国房地产市场特征及其变化情况,对进行科学预警,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高房价非理性运行特征

0 概述

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在经历了2007年的疯狂上涨后,终于在2008年初的“拐点论”与“降价潮”中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低迷的成交量、打折促销的声浪此起彼伏、开发商的种种不利消息频现,随着政府宏观调控的深入推进、国际金融形势的急剧恶化、消费者观望情绪的日渐浓重,2008年下半年,中国的楼市由过热突变为偏冷。但2009年3月份起楼市价格出现惊人反弹,人们从讨论楼市阶段性回暖,到默认楼市真正回暖,以至于有人说是压抑已久的刚性需求爆发式的反弹,房价也开始报复式节节上升,房地产投资风险进一步增大,直到目前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政策出台,房产市场不知又会出现怎样的景象。

此外,自1998年实行房改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房地产价格在总体上和区域上都呈现出非理性波动和震荡。这种非理性波动不仅影响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而且也会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美国次贷危机已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泡沫增大使楼市风险进一步增加,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结束、中国宏观经济没有完全好转、房地产价格仍然畸高的情况下,更意味着一轮危险的赌博。

1 高房价及危害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最主要的也是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房价高,人们对这一特点抱有强烈的评论,房价高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高房价的第一个危害是抑制其它方面的需求,造成畸形经济结构。高房价造就了众多的房奴,他们大多从农村走来,十多年学校生涯之后,他们取得了进入大城市的门票——大学文凭,同时也花光父母一生的收入。毕业之后的他们一方面要赡养父母,另一方面要攒钱买房子,因此他们会尽可能的压缩开支,然而他们又是工薪阶层中的高收入者,也就是未来的中产阶级,他们不消费,整个社会的消费就没有了支撑。

第二危害就是抑制其它方面投资,造成畸形发展。目前我国各种尖端技术的落后和房地产过热不无关系,资本总是流向利润率最高的地方,房地产的行业的暴利吸引了过多的社会资本,从而削弱了其他方面的投资。经济结构对不动产过强依赖,降低了我们在国际经济环境中的竞争力。

实际上GDP中不动产的成分是虚假的,因为其不能流动,就失去了价值衡量的统一标准,其价值也是得不到国际公认的。而且由于其不流动性,价格的升高也只是数字的变更,不代表持有人可以享受的物质的增多。比如说上海的房产价格比卢森堡的要贵很多,那是否意味着在上海拥有一套120平米的公寓的人比在卢森堡拥有一栋别墅的人幸福的多呢?

影响社会和谐,这一点应该是有目共睹的,目前网络上流行着一种愤怒,仇恨的情绪,高房价是其一个重要因素。高房价剥夺了众多房奴的幸福感,毁灭了他们十几年寒窗的梦想,让他们失去了消费的能力的同时,也将他们仅有的业余时间拉到了低成本的网络上,在本应该喝咖啡的时间里在网上发着牢骚。

投机盛行,影响社会的创造力,这是任何一种暴利行业的通病。只要社会结构中存在一种暴利行业,人们就会对之产生向往,而当这种暴利的收入远远高于其他社会普通收入的时侯,就会造成投机盛行。而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当劳动所得占整体社会的收入过低,甚至不能满足劳动者基本生存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再劳动,社会也就失去了发展的原动力。这也正是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每一个王朝快要灭亡的时候,社会风气都非常糜烂,妓女遍地,赌博盛行。

2 中国城市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运行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2000年—2008年,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率达21.41%,商品房价格也逐年攀升。但在这一片繁荣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普通居民为了一套住房而耗费将近半生的收入,房地产消费成为居民沉重的负担,位列“新三座大山”之首。城市商务成本也因为房价飞涨而急剧提升,对吸引投资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国当前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景象是一种非理性繁荣,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征:(1)制造业面临的投资环境恶化,许多制造业基金流窜到地产业,造成了楼市一团火爆,拉升了GDP。由于楼市火爆,使得土地的拍卖价节节攀升;开发商拿着大量的信贷资金疯狂买地,造成各地地王屡创新高。

(2)住房供应结构并未明显改善,高档品种严重供大于求。相对于中低档楼盘,地产商更愿意开发高档楼盘。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推出很多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使得开发中低档住房的压力很大;另一方面地产商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对高档楼盘差异化定价。大量资金投入把高档楼盘一下拉起来,附近的中低档楼盘也随之水涨船高。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90平方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仅占商品房投资的17.2%,远未达到“90/70政策”要求的水平。

(3)房地产市场秩序仍然混乱不堪。在房价较快上涨的情况下,一些开发商建而不售,捂盘惜售现象很严重,加剧了供求矛盾。一些开发商采取分批销售、推迟开盘时间、内部认购、大幅提价等方式拉长销售周期,通过控制新建住房的上市速度拉抬房屋价格。

3 我国房地产市场主要特征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与国际上发达成熟的市场比较,具有其独特的特征。

3.1产业整体的市场化程度还很低

在发达国家,整个房地产业运行的所有交易环节都已经充分市场化了。供求关系以及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国际汇率等)的变化在上游环节就可以被有效竞争消化掉一部分,不必全部集中到房价一个环节释放。

目前,我国房地产业虽然已经具备一定规模,但房地产业运行的各个环节,市场化程度还很低。例如,土地“招、拍、挂”政策刚刚实行不久,目前进入市场的土地价格实际上并不是市场竞争形成的真实价格。房地产金融还远不发达,一方面进入房地产业的资金相当大比重是银行资金,利用债市、股市、房地产基金等市场化渠道的直接融资迄今没有形成;另一方面,银行资金也几乎没有针对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风险特点的市场化品种。房地产交易环节中价格形成过程并未真正取决于竞争,几乎全部取决于短期性因素,例如土地供给政策、利率、炒作性资金规模、拆迁量等。社会的长期利益在价格形成中的影响力极小,例如长期按揭对消费者的可能风险、节能省地的政策要求等。另外,迄今我国每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中真正通过房地产市场买卖的还不到三分之一。这个比重还是福利分房停止以后明显提高的结果。

3.2普通居民正在从“无产”走向“有产”

发达国家的住房在历史上就几乎全部是私有制的。由此而来,在社会居民的私人资产中,金融资产与不动产的组合关系已经趋于相对稳定。只在发生明显的宏观失衡,

例如通胀或通缩时,这个比例才会有一定变化。

从改革进程上看,我国城镇正处于从“住房公有”制度向“住房私有”转变的过程中。从社会发展水平上看,城镇居民中的主体正处在从“无产”走向“有产”,从拥有少量金融资产走向拥有不动产的过程中。实际上,当前房地产需求中真正能够推高房价的,除少量投机资金外,主要是大量渴望拥有自己“产权房”的城镇中等收入者阶层,而不是低收入和特困居民群体。目前社会中“居者有其屋”的舆论,实际上是把“人人有房子住”和“人人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两方面要求混淆在一起了。这是我国房地产特定发展阶段必然遇到的一个特殊需求。简单说就是,发达国家只有在通胀预期明显时才会有人把一部分货币资产转换为实物资产,而中国是不论通胀还是通缩,在现在和未来的社会财富水平上人们都会倾向于把一部分货币资产(包括未来的货币收入)转换为实物资产。人们要求在自己的私人财富中“站着房子躺着地”。 3.3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发达国家“发达”的标志之一,就是城乡人口的分布比例已经基本稳定。住在城里的人不会因经济进一步发展而增多,农村人口也不会因为房价的涨落而向城市迁徙。

我国的情况正好相反。未来20年左右的周期内,数亿农村居民要通过向城镇集中才能有更多机会分享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一个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后推的历史进程。从1980年到2004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口增长了167%。未来20年左右周期内哪怕只有此一半的增长速度,我国城镇居民也将再增3亿人。由此产生的需求可能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压力将比目前的投机资金强大得多。一个基本估计是,这样一个农村人口的转移过程决不会被房价“吓住”而退回农村去。首先必定要形成对低档房租赁市场的需求。 3.4社会文化特点决定住房消费上存在着“向上移动”的趋势

在发达国家,不同社会群体在不同社区和不同档次住房中的分布已经相对稳定。每一阶层一般不会超越自己的收入水平、社会

地位去消费住房。

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个趋势是,在区域分布上,人们购买住房时普遍向上一级城市移动,例如镇向县、县向市、市向省;在购房档次上,各社会群体都指望“一次到位”,人们普遍选择比自己所处社会位置高一级的住房。由此带来,实际需求被明显放大。 3.5住房保障体系远不发达

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成熟,很关键的一点在于住房保障体系比较完整有效。一批需要通过政府、社会帮助才能解决住房的群体不会加入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竞争中来。简单说就是,有住房需求而没有买房能力,甚至没有租房能力的人不会直接对房地产市场提出需求。政策和市场存在着明显的界限。这个体系保证了市场需求更趋于真实的有效需求。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例如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贴息、贴租、廉租房等。但覆盖面远不充分,保障程度也比较低。而且由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沿海与内地之间保障水平存在很大差别。政策是负责非市场化资源配置的。这个非市场化配置的部分只有做到“最后住不上房子的人都由政府兜底”的程度,房地产市场才能真正发育成熟。3.6市场结构不合理

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构成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租赁市场、中介市场等。而且二级市场的交易规模通常会远大于一级市场。目前发达国家中每年住房交易总量中八成以上是二级市场的成交。租赁市场也相应发达。就是在经济发达的美国,租房住的人也接近40%。二级市场、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的存在,使人们的住房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存量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得到满足。

由于发展历史短,我国目前房地产的市场结构过度倚重一级市场。说到房价涨落,几乎说的就是新房的价格涨落。由此造成,一方面新房面临过大的需求压力;另一方面存量资源被不合理地大量闲置。从我国目前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看,当前市场不应当有这么大的住房短缺。其原因就在于“不开灯”的房子无法通过充分的二级市场、租赁市场、中介市场直接与需求有效对接。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二级市场的中介费高达房价的2.5%,比普通住宅的交易契税还高一个百分点,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4 结论

房地产市场是房地产市场体系中最

有代表性,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处于主体地位。面对中国的房地产现状,我们应该认清楚房地产所具有的各种特征,在外部压力和内部结构不完善的条件下,尽可能应该完善各项政策的实施,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快的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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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olicy Review Housing Studies》Vol,13,No,6,833-839,2009.

第8篇:房产市场秩序治理方案

房产市场秩序治理方案范文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号)、国办《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现就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

(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3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号)、《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等。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三)开展警示教育。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建设部牵头,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与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讨论工作。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如下:

建设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

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财政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审计署: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

监察部: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建立相关责任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工商总局:严格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作为企业检查的重点;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商品房销售中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4月中旬)

1、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联合下发文件。八部门就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下发文件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3、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下发文件后,八部门共同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下旬-年1月)

1.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组织自查。4月下旬-6月,组织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找并纠正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自查结束后,相关房地产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下级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检查。7-8月,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价格、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抽查。9-10月,根据各城市检查情况,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各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工作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建设部。

4.推广交流典型经验。9-10月,选择几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城市,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进行交流推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6.典型案例通报。年1月,在八部委抽查结束后,拟集中处理、通报一批违法违规的案件,督促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年2-3月)

1.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不断强化管理,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事业单位内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加强对开发商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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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2013-2014房产消费市场流行趋势

关键词:博弈

解读:

将“博弈”定为未来两年房产市场流行趋势的关键词似乎并不合适,它更像是房产市场背后的几方利益暗中较量的形容词。

拥有一套房子对于中国都市原住居民来说,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对于随着城市化而进入城市或经过高等教育后选择留在大城市的许多年轻人来说,这的确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很多国家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后都会遇到房价问题。在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逐渐上涨的房价、因高房价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及房地产产业链带来的巨大税收面前,哪一国政府都在几者之间小心翼翼地取舍,平衡着各方利益。

房产在未来的几年里,对于都市消费者来说,既巩固了居民住宅的固有概念,又渐渐扩展为一种以居住与城市社区关系为大基调的新型居住形式。个人房产将结合居家生活、社区文化、都市消费等,进一步巩固成为阶层、身份、社会地位等复杂的混合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房产市场在未来几年的主基调依然是稳健基础上的起伏不定,各方在利益驱动中或明或暗地博弈,并相互适应与融合。

背景:

2012年,地产调控政策的坚持下,连续几个月的小范围试探性降价之后,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均出现了多个项目大幅降价促销,其中不乏万科、龙湖、中海、绿地、恒大、富力等大型房企。北京近郊周边地区项目售均价比2011年降低了近1万元,一些项目降价幅度达到40%。仅2012年4月,北京多家房企4月销售业绩环比下滑。

中国指数研究院于2011年11月2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11月21日至27日监测的35个城市中,30个城市的楼市成交量同比下降,7个城市成交量降幅在50%以上,其中长沙(期房)同比降幅最大,达到79.46%,其次是汕头,同比降幅达58.69%。重点城市成交量也均同比下降,其中天津跌幅最大,达57.07%,杭州(不含萧山、余杭)同比跌幅亦超过50%。

据多数研究机构预测,2012年房价还将继续下行,降幅在3%到5%不等。2012年3月初,渣打银行的研究团队在二三线8座城市,包括成都、武汉、南京、杭州、西安、石家庄、中山和肇庆,对30家房地产商进行了问卷调查和研究探讨。参与调查的开发商报告称,贷款违约数量上升,预期破产的开发商数量将会上升。上市房企的整体销售毛利率从2011年中期的39.82%下滑至三季度的38.96%;整体销售净利率则由2011年中期的15.94%下滑至三季度的14.86%。标普认为,如果房地产商的销售规模下降30%,很多房地产商将难以承受,可能会出现大面积的资金紧张状况。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数据表示,201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达到49047亿元,比2010年下降了1.5%。一二三线代表城市月成交金额分别为100亿元、46亿元和27亿元;与2010年相比,一线城市下降11%,二线城市基本持平,三线城市同比增长12%。多数品牌房企2011年全年销售额有所增长,但下半年下滑明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0年以前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全部在100000万平方米以下,而2010年和2011年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分别增至120000多万平方米和140000多万平方米。另外, 2010年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增长率猛增,从2009年的15.7%增长到40.0%。预计到2013年底,商品房房屋库存大约为45亿平方米左右。

除了北京等一线城市可售住宅存量巨大外,其他城市的存量同样不小,例如青岛、

宁波等热点城市的可售住宅存量分别为10.24万套和12.12万套。

另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5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2月17日以来,北京市共有1.4万户申请家庭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基本被挤出;首次购房家庭比重持续保持在90%左右,较好地保障了刚性自住和改善性需求,调控效果持续显现。与北京相同,严格的房产调控政策对于其他一线城市影响较大,投资性购房需求受到了极大的抑制。

在可预见的两年内,很多中小开发商将会面对严酷的考验,能否扛过这段时间是企业存亡的关键。我国近两年的房产市场大局已定,未来出现大反复的可能性极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化的开始。

趋势

房价维持平稳城市周边热门

中国社科院2012年5月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指出:今年几乎不存在房价上涨可能性,房价降幅也不会很大。在未来的几年里,房产市场将持续平稳,随着调控政策对房价持续的抑制,房价的下跌将持续一段时间,由于房价涉及到地方和国家的税收收入,一线城市的房价在未来两年会略有升降,但总体平稳。

在货币政策趋紧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双重作用下,都市住宅销量持续减缓,新盘和二手房成交量持续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价格也有明显回落。无论是低价开盘,还是打折促销,开发商都想在无法预计何时政策放缓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回笼资金。同时,开发企业融资受限,土地价格增速放缓,土地交易逐步趋冷,这也从源头上抑制了房价的大幅反弹。房价的调控政策大部分来自于中央政府对民意的重视,也忌惮房地产泡沫对经济的损害。连续两年的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市场房价的上升趋势有所遏制,这不难看出国家调控房价的决心。曾有专家认为,2012年上半年是地产界最困难的时候,对于小型的开发公司可谓是不小的考验。各大开发公司会以各种促销手段及降价来维持资金链的衔接。未来两年,购房客户将在等待观望中谨慎出手,趁降价之际挑选合适的房源。

因此,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在强势政策和经济规律的双重挤压下,未来两年依然充满着不确定因素,房价有升有降,但大致平稳。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官员表示,2012年前4个月,我国房地产市场基本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调态势,只要市场供应能满足刚性需求,房价上涨的空间就不大。

随着一线城市的城区建筑逐渐饱和,房屋价格的畸高,城市周边地区已成为未来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各大城市城区周边已是很多消费者的居住所在。

从客观上看,城区房源越来越少,新盘项目越开越远,这已经是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大都市商品房市场无法回避的现状。例如,在2011年北京秋季房展会上,31个北京参展项目仅有6个项目位于北京五环路以内,其余项目全部位于相对偏远的五环路、六环路以外的北京郊区。

目前大城市的郊区地域已成为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主流成交区域,集聚了大量的中低价位楼盘,也是众多刚需客户的目标所在。根据亚豪机构的统计,2011年11月北京计划开盘项目共有23个。其中,五环至六环间项目多达14个,占总体比重60.9%,以普通住宅和公寓居多。

2011年以来,北京市内供应的93个商品房期房住宅项目中,五环外项目达到了74个,提供的住宅套数合计为25069套,占据2011年以来供应总量的83.8%。而五环外签约合计套数达到了11284套,占同期市场总签约13975套的80.7%。据业内人士透露,2012年4月,北京城区外的成交量持续上升,目前市场上首套房刚需占比达到了九成以上,五环

外的成交数量约占整体商品房市场成交的八成。在36个项目中,成交量达到6469套,占整体项目的70%,可见郊区成交量占据市场绝对的主导地位。其他大城市的房产市场情况与北京房产市场大同小异。

限购政策之下,大部分刚需者被挤出城区;而随着城市周边楼盘率先掀起降价潮,并受项目自身区位条件影响,郊区的楼盘已在总体趋降的氛围下,率先带动降价风头,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消费者。此外,随着城市周边整体规划的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尤其是交通配套,这都成为吸引众多消费者置业郊区的重要因素。

二三线城市大规模圈地建设

国内的一些二三线城市,将继续开展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但是,这些大规模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与当地人的收入脱节,其目的不难看出,是为了吸引外来“炒房团”与少量高收入阶层。

几年来,总在惊呼北上广(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逐渐攀高房价的人们发现,一些

二、三线城市也逐渐出现了“一线房价”。位于中国东南沿海的浙江省温州市本是典型的三线城市,但这里的房价丝毫不亚于一线城市。早在2010年8月,温州房价每平方米即超过了当时的北京、上海和深圳,甚至南京的部分楼盘还出现了每平方米4万元的高价。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指出,开发企业投资的规模依旧保持稳定增速,严厉的调控政策减缓了推盘速度,住房销售波动幅度加大,向

二、三线城市扩张成为多数房企的市场扩展策略。

除了

二、三线城市的刚性需求外,随着一线城市房产调控细则陆续出台,一些炒房者大量向

二、三线城市移动,相比一线城市每平方米高达两三万元的房价,

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对于投资者极具吸引力,房价上升空间大,但同时也存在泡沫的风险。

相关数据表明,未来中国大中城市房价泡沫程度偏大,部分城市房价泡沫程度过大。泡沫指数最高的前7个城市分别是:福州、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石家庄。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均占实际价格比例的50%以上。不难看出,有泡沫的城市多为二线城市。

县级城市房价上涨难以持久

中国内地楼市调控政策未见松动,近期总体降温,呈现“地区分化”,部分县级城市房价“逆势上涨”,相当引人关注。

2011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1.75%,创造了年内的新低。单纯从全国数据看,虽然依然呈现上涨,但是上涨已经出现了分化:代表调控的一线城市持续萎缩,而部分没有限购的二三线城市则是上涨的主力,甚至一些县级城市也大张旗鼓地加入到“圈地造城”的运动中来。

一些县城大规模的“造城”运动究竟是源于邻近的二三线城市的辐射作用,还是地方官政治业绩所主导,亦或地方经济发展的必然?答案已不重要。现实是,县级的住宅建设、商业设施建设,与自然资源或人造自然资源相匹配的大量土木工程,已将延续了几十年、几百年的成百上千个的县城面貌大大改观,开发商并将完整的大都市社区化概念从二三线城市搬进县城。

但是,由于很多县城的经济不够发达,文化环境比较落后,很难吸引到大量的高收入阶层,所以县城这几年迅速上涨的房价很难在未来两年保持强劲的上升势头。需求不足或炒客短期难以获利而迅速撤离,很可能造成县城房价持续下跌的连锁反应。

居民住宅格局将以阶层区隔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商所做的各种所谓“社区概念”影响力将日渐减弱,

成熟的物业和基层街道政府系统将开始管理社区,逐步建立起“推动社区文明”的地区文化,而地区性文化将成为新的城市文明的基础,更有利于加强地区居民的归属感,住房将逐步脱离“住宅”这一小概念,而是向“居住”这一大概念发展。

成熟的物业体系和基层街道政府体系将用更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互动性交流、社区网站、地区报刊等媒介,将社区内的业主紧密联系在一起,住宅将成为业主生活及工作在这个城市中最重要的归属依托,地区文化的成熟程度将成为居住区域含金量的重要体现。而区域文化的日益发展也预示着居住概念向阶层、身份、社会地位分化的发展趋势迈进,未来几年的住宅概念发展,会逐渐将不同阶层、不同教育程度、不同收入阶层的消费者进行区分,不同档次、文化背景、生活爱好、宗教信仰及生活习惯的人群,将井然有序地居住在不同社区内。

不同居住区域的分离,表明阶层之间的边界已开始形成。如此差别化居住,自然也就成为阶层“断裂”的表现。老北京“东富西贵”的说法,指的就是一种“居住隔离”的状态;昔日广州也有“东山大少”、“西关小姐”的说法,也包含着身份阶层的地理差别。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高档社区里入住的自然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业主,城中村里则多聚居着外来人口„„这种“居住隔离”带来了阶层分割,但是未来的居住分割将并非以简单的“是否有钱”来区分,而更注重受教育程度、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宗教信仰等软性标准。(执笔王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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