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修理工操作规程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电气修理工操作规程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各部件的性能和作用以及各部的使用限度和检查方法,熟悉矿车的完好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

第一条 在现场检修矿车时,一定要和电车司机、把勾工联系好,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在电车架线下检查矿车(或人车)时要特别注意,不能触及架线。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凡发现危及安全的缺陷(如:碰头损坏连接装置磨损超过原尺寸的15%,插销能够自行脱落,底盘开焊和裂纹、轴弯、轮不转)应停止使用,进厂修理。

第一条 吊运拆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所使用的起重工具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起吊时必须平衡,吊起来的工作物下严禁站人。

第一条 使用大锤、手锤时,必须检查锤头、锤柄固定是否牢固。并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打锤时不准戴手套,锤柄、锤顶不准有油污。

第一条 在台钳上工作时,虎钳卡的工作物要卡紧,虎钳手柄不准用锤子击打或套上管子紧,并注意钳柄夹手。虎钳上夹持的工作物禁止用两磅以上的锤敲击。以免损坏钳口,使用扁铲时注意铲顶端不要有油污,并随时注意顶端产生的飞刺伤人。

第一条 使用铆钉枪与甩铲时,必须双手操作。铆铆钉时,必须头戴安全帽。防止铆钉伤人。拿铆钉人员头部应躲开铆钉枪。投钉人员必须把氧化皮除掉后方可投钉,接钉人员要平接钉头。

第一条各种机械操作人员:气焊电焊、钻床、砂轮机、注油机、平车箱机、拆装轮轴机、清洗轴承机、起重吊车等,都必须熟知机械使用性能,具备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一条 各种机械停止工作时,必须将所有开关与手把柄置于停止工作状态的位置上。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各部件的拆卸与组装顺序,正确地使用工具严禁使用重锤或其它硬质金属直接敲击各接触表面和用扁铲松紧螺丝。

第一条 拆卸滚动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遇不得已时可用铜棒轻轻敲打。

第一条 使用的滚动轴承的间隙要符合检修质量标准,新旧轴承不得混合使用,用在同一车轮内的旧轴承的径内间隙差应小于0.1mm。

第一条 矿车轴承箱应注入SYB1401-62标准中II号钙基润滑脂,使用中的轮轴应保持经常润滑良好,应建立定期注油制度。注油期最大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一条 车轴轴颈磨损后不允许滚花及镶套,车轴应用45#钢材制造。

第一条 修理矿车时禁止使用已磨损而未经修复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零件。

第一条 使用中的矿车保持完好状态,检修后的矿车要达到矿车维修质量标准。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绞车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检查绞车各部件,螺栓、螺母、背帽、垫圈、销子、护板等是否齐全,完整、紧固,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可靠,地锚、地脚螺栓是否松动变形,压柱是否齐全稳固。

3.检查工作闸和制动闸间隙是否适当,两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闸带磨损是否超过规定,闸轮上的油脂污物应擦试干净。

4.检查绳筒及钢丝绳,绳筒无裂纹,钢绳在滚筒上必须用压板压紧,排绳整齐,钢绳断丝、锈蚀及变形量不超过规定。

5.检查电气设备及信号联络系统应完好,灵活可靠。

6.经检查确认无误后,盘转滚筒一圈,然后拉紧制动闸,松开工作闸,起动电机试运转(不带负荷),要求声音正常,无异响。

二、开车运行

1.操作绞车,必须听从信号指挥。

2.司机听清信号后,应集中精力,注意前方,首先拉紧制动闸刹紧滚筒,同时离合闸手把松开,然后根据提升或下放按下相应按钮起动电机,再慢慢拉紧离合闸,待离合闸皮与离合轮开始接触,随即松开制动闸,滚筒开始转动,与此同时,适当控制离合手柄,即可调节绞车起动速度,绞车起动接近全速时,应平稳拉紧离合闸,同时制动闸全部松开,但手不能离开制动手把,此时,绞车全速转动。

3.正常情况下,绞车的起动和停车,其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小,不准急骤开车或停车,保证开车或停车平稳性。

4.绞车运行时如遇紧急停车或临时停车,应立即松开离合闸,同时使用制动闸将车停下来,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切断电机电源,闸紧制动闸,司机不得离开绞车。

5.任务完成后,应将钢绳收到滚筒上,切断电源,锁紧开关,打扫好场所及设备的卫生。

三、注意事项

1.绞车运转过程中,司机应一手握住制动手把,一手握离合手把,严禁将两手把同时拉紧,严禁不带电下放。

2.操作下放时,发现松绳过多,应适当松开离合闸,拉紧制动闸,但不允许将制动闸刹死,以防断绳而发生跑车。待钢绳拉直后,再拉紧工作闸,松开制动闸,绞车正常运行。

3.操作中发现声音不正常,制动不灵活,绞车各部温度急剧上升等异常情况,必须停车检查,其温升不超过70

4.钢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下放时不允许放完,在滚筒上至少保留3圈,滚筒上的钢绳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绳量。

5.绞车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拉多挂。

6.应经常检查绞车润滑情况及绳头连接情况,防止发生跑车事故。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绞车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动力科等部门检查、填发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2条绞车司机必须经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条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与操作准备

第4条小绞车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基础规格不大于小绞车底座几何尺寸0.6m以上,垂直基础不小于0.8m。地脚螺栓必须采用标准做法,长度不小于 0.4m。

第5条小绞车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必须用18#槽钢制作坚固的底盘。底盘上必须有防滑圈的戗压柱窝、用标准件螺丝把小绞车底座固定到自加工的底盘上。然后用压戗柱或地锚固定。用压戗柱固定时,用四颗压柱、两棵戗柱,戗柱角度65·~75°。柱顶、柱根要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严禁用戗柱代替硐室棚子支柱。地锚可用直径不小于Φ20mm,长度不小于1.5m的圆钢制作。

第6条绞车机件距运行矿车的最外侧不小于400毫米。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正常运行的杂物堆积。

第7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采用插接时,其插接长度必须达到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以上。采用钢丝绳卡子卡接时,卡紧度应使钢丝绳被压扁尺寸大于1/3时,前、末两卡子“U”型螺丝应卡在副绳上,螺丝不滑扣,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钢丝绳卡子的使用应符合要求:

第8条小绞车提升必须装设保险绳。

第9条每个绞车必须设独立专用电信号,信号规定为:“一响停、二响提、三响为放车、四响为慢提、五响为慢放”。绞车司机必须接到信号无误后方可提车或放车,否则必须重新联系。

第10条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一次只准挂一辆车,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第11条斜坡提升“一坡三挡”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并正常使用。

第12条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第13条停车时,关闭好制动闸,松开传动闸后后再停电;开车时先松动闸把,然后送电。

第14条绞车不允许急开急停,运转时要平稳匀速,不得忽慢忽快。往下放车时,应带电放车,严禁不带电放车。

第15条绞车运行中,如发生矿车掉道,司机要立即停车,将钢丝绳绷紧并闸牢滚筒。

第16条车辆运行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其他东西拔弄绳。司机双手不能离开闸把。

第17条车辆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矿车掉道后,要按事先规定的信号(长铃)与绞车司机联系。严禁用绞车牵拉处理掉道。

第18条严禁绞车司机兼做把钩工,车辆在斜巷停车时,严禁司机擅自离开岗位。

第19条下放车辆时,要与把钩工配合好,边推车边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第20条上提车辆时,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第21条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三、正常操作

第22条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示警,然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缓慢转动,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第23条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第24条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第25条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第26条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第27条禁止两个手把同时闸紧,以防烧坏电机。

第28条接近停车位置时,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四、收尾工作

第2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钉道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在运输巷道内铺设、修理或撤换轨道时,必须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并在离工作地点前后不少于80米处分别设置临时信号,同时要与有关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一条 运搬轨道时,须注意抬起、放下的动作,两人扛一根铁轨时,应用同侧肩,按口号一起举放,同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一条 用矿车架向坑内运送钢轨,必须缚扎牢固,必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得碰上电缆、行人,或道旁的设备,特别在拐弯处要更加注意安全。

第一条 要求枕木的厚度应为道钉长的1.3倍1.4倍,长度应为轨距的两倍,枕木的间距,在直线部分最大不超过800毫米,弯道不超过600毫米。

第一条 钉道钉时,第一锤要轻、稳、准、当道钉进入枕木后再重打,以免道钉飞起伤人,在低矮的坑道内、管子和电线下不得抡起锤来打道钉,打锤时注意来往人和自己的脚,以免砸伤。

第一条 打钉前,要用撬棍插入枕木下端将枕木撬起,压撬棍用垫垫好再压,压棍人不得坐在撬棍上或站在打锤人对面。以免闪倒或崩脸。

第一条 铺设铁轨,必须按中腰线进行,不得任意抬高或压低,或左右弯曲,轨道的曲率半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一条 弯道部分的铁轨,必须根据曲率半径的大小进行,外轨超高,铁道弯道部分的加宽不得超过10毫米,坑内铁道轨距的误差,不得超过+5毫米和-2毫米。

第一条 钢轨接头处应上下左右对齐,不得错对,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螺丝帽要在外侧拧紧。

第一条 联接钢轨准备上鱼尾板时,禁止将手放在两轨缝处或用手指试验钢轨与鱼尾板的螺孔是否合适,以免挤伤。

第一条 推进掌子头轨道,两轨应在同一平面上,操纵装岩机侧的铁轨不得低于另一侧的铁轨高度,以防装岩机由于某种原因失去平衡而倒向操作人员。

第一条 掌子面每次放炮后,必须检查道钉、枕木、螺丝、轨距等有无松动和变化,发现问题立刻修理。

第一条 掌子头临时轨道,在操纵装岩机一侧的轨道距离不得小于1米,以防挤伤操作人员。

第一条 废石场的道头码架,要铺设牢固,要稍高于平道,道头必须安装挡车木,以防矿车脱链坠于坝下。

第一条 废石场道头翻车地点必须设有翻车用的保险钩,卸碴一侧铁轨必须稍高于另一侧铁轨。

第一条 拨道注意事项

(1)使用撬棍两爪头向下插入岩碴内,以防用力过猛,摔伤人员。

(2)拨道时前排人员应注意,防止撬棍磕伤后排人员。

(3)拨完道后,枕木下面一定要捣固结实尤其是废石砀翻车道,不但枕木下捣实、垫平,并要填实道心,以免翻车,矿车坠入沟内。

第一条 捣固、起道注意事项:

(1)进行捣固工作时,前后操作人员要保持三个枕木空档的安全距离,以防举镐伤人。

(2)捣固时要先用镐尖砸几下,再进行捣固,以免石碴飞起伤人。

(3)捣固时要有专人指挥动作。

(4)起道器要有专人负责,起道时,不得将脚等伸入轨底,并防止撬杠伤人。

第一条 结束工作时注意事项:

(1)工作结束,应将工具整理好,不用的道钉、枕木要放到适当地点,不得乱扔。

(2)清理现场,保持铁道两旁清洁,无障碍物。

第一条 在斜井铺设、修理轨道时应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与上下信号工取得联系,在斜井当中修理、铺设轨道时,严禁行车,待轨道修复正常后方可行车。

(2)斜井待用的轨道必须缚扎好,以免沿斜井下滑伤人。

(3)斜井待用的枕木必须码好,以免下滑伤人。

(4)斜井道轨按设计防滑设施,以防下滑伤人。

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顿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 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一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发出信号后,发出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 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 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第10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工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 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

2、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殷实本规程第4条进行。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呆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 矸完毕后废除。

4、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 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希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必须按统一击规范化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到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第1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开工前把钩信号工应详细检查电话、信号、保险梯、保险绳及连接装置是否安全灵敏可靠。

第3条 行驶车辆在斜井内,要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第4条 在传递信号时,把钩信号工应集中精力,按信号种类准确无误的发送信号,上车场把钩信号工要做好二级传递,及时将底车场发送的信号传递给2.5米绞车房,开车时信号不清,应认为无效,必须听第二次发信号听清后方准发信号。

第5条 上车场下车时把钩信号工发信号是从上车场信号房至2.5米绞车房,并打信号通知下车场信号把钩工准备下车,下车场上车时把钩信号工发信号是从下车场至上车场再由上车场至2.5米绞车房,信号使用规定为“一”声停止运转,“二”声提车,“三”声下车。

第6条 凡是上车场,下车场的保险梯和挡车器要经常关闭,放车时才能打开。

第7条 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要将车挡死后停稳后方可进行摘钩。摘挂钩时要在大巷或宽敞处,以免发生意外。

第8条 每钩车挂好后,必须详细检查各处连接装置,三环链或40型链子连接是否牢固可靠,保险绳是否挂好,确定无问题时,才能进入躲避洞内发开车信号。

第9条 每钩车的挂车数,上、下物料时1次只准挂4个车,上、下长管子时1次只准挂1个车,上、下超重、超宽、超高、超长物料时,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0条 升降车辆和物料时,严禁蹬车或行走人员。

第11条 发开车信号及车辆开始运行时,把钩信号工必须进入躲避洞或安全地点。

第12条 发生掉道事故时,上车场把钩信号工必须与下车场把钩信号工及2.5米绞车房司机联系好,将绞车停稳锁住,拉紧余绳。

第13条 离发生掉道事故地点近的把钩信号工到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联系进行处理。

第14条 现场处理掉道事故时,人员必须站在两侧和上方,首先掩好车,检查各处的连接装置是否松动失效,如有失效必须先处理好后,再行处理掉道事故。

第15条 在处理掉道事故时,下车场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第16条 掉道事故处理好后,将人员全部撤出,清理干净工具和杂物后,上、下把钩信号工联系好开慢车将车辆运至目的地。

机电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第3条 作业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第4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第5条 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第6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0.8%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第7条 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8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第9条 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第10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吊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第1l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 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须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第12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液压站、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等应无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3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4条 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扣、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15条 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6条 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四、 收尾工作

第17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18条 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19条 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弱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检修及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意拆卸电器设备。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械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械设备的清洁。

4.进行高处作业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处。如辨别不清时,应先验电。

6.总机电话间、机要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巷道清理工操作规程

1、凡参加巷道清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开工前将工具准备齐全,并检查是否完好。

3、精力集中,注意来往车辆,过车时,提前躲至安全峒或站在巷道较宽的安全地点,躲开时严禁将工具放在轨道上,并将防碍行车的脏杂物清理到一边。

4、在有直流架线区域内工作,应注意架线,有危险时,必须先处理,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5、挖水沟时,人员要拉开一定距离,两人同装一车必须互相关照,并注意手脚。

6、注意保护水沟附近的铁管,电缆、挖完水沟后应将盖板盖好。

7、大巷回收旧料和设备,装车时应互叫互应。

8、清理集中的煤泥和乱料应及时装车运去,用矸石车装运乱料时,要码好,不能超出车沿0.1米。

9、如遇水沟内有沉积硬底,须用钎子打掉,打锤人和把钎人要站好位置,防止走钎伤人。

10、巷道清理人员要保持水沟畅通,巷道内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达到三无一通。

11、清理人员推车或清理装车占道时,要和调度站取得联系,说明清理巷道区及时间,保证正常运输。

12、揭水沟盖板时,要用镐与钎子进行,严防砸脚碰手,揭下的盖板要放至妥善地点,不得影响运输。

13、在弯道上清理巷道时,如需占用道轨,必须在距工作地点40米以外的直道口截车,执行截车制度。

14、巷道清理人员,若遇有交锋车时,人员事先躲至安全峒内,如来不及躲避,应先截住空车,等重车过后,再放空车。

运搬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运料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运料工必须熟悉运料线路的巷道支护、轨道道岔质量、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3、必须按供料计划的规格、质量、数量装车,并及时准确地将料运往作业地点。

4、装运不同材料,应用不同车辆(矿车、花栏车、平板车)装、并按措施规定要求将物料封牢。

5、在架空线下装卸物料,如需停电必须按规定停电后进行工作;严禁站在矿车内(或其他车辆上)装卸车。

6、装卸料上,必须将车辆掩牢。在坡度较大的地点,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牢。

二、装卸车

7、装、运、卸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材料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损坏材料。

8、装车前检查车辆及连接装置。车内杂物等要清理干净,防止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9、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一车内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10、装、卸、运金属支柱时,不准乱扔乱放。磨擦式金属支柱,要将柱心插入套柱内,打紧水平楔;单体液压支柱,要将柱筒内的乳化液放净,活塞收缩到位。装拱形支架时,两边木墩或木楔挤紧,防止滑倒。

11、两人同时装卸长重物料时,必须互相呼应,动作协调,口号一致。

12、拆垛搬取物料时,人要站在牢靠地点,由上往下,由外往里搬取物料,不准先抽取中、底层,悬空顶层;禁止放垛取料,防止倒垛伤人。

13、用铁锹装碴子、砂子时,前后左右要互相照应好,避免工具伤人。

14、卸料时必须按照材料的规格尺寸将料码放整齐,牢固可靠。

15、卸料时应站在车辆的两端,材料垛距车帮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隙,以防材料滚垛伤人。

16、装卸料完成后,清理好现场,并及时将空车运到指定地点。

三、平巷、斜巷运料

17、推车时不准将手扶在材料的最上层或车帮,必须臂向前伸,不准将头伸入车的上方,以免挤伤,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8、平巷、斜巷运料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机车、电瓶车、小绞车等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四、安全注意事项

19、装卸车时必须对装卸地点的管线、设备、设施等进行保护,严禁损坏。

20、下列地点禁止堆卸料:

1)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破材料库、测风点、躲避硐、信号把钩硐室。

2)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状况不好的地点。

3)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行人处。

21、装卸料人员不准扒乘材料车。

22、装卸料需起吊时,必须执行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2篇: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非电工或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生产防护的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

2、当进行停电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确认停电和验电后,在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的情况下展开作业,并在电源控制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应定期检查维护;裸露的带电体应安装在人体碰不着的地方,并设置安全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4、临时电源线应按规定高度敷设。必须在地面敷设时,应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准任意拖拉或横在过道上。

5、电气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6、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有效接地或接零措施,定期检查确保连接牢固。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7、在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作业场所,应使用密闭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得使用电工具,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当手提照明灯或使用行灯高度不足2.5米,以及在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或使用携带式电动工具时,应采用36V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提照明灯或行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9、电工具应由专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测量电工具的绝缘电阻。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不得任意拆卸。

10、电气设备着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灭火。

1

11、如发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若一时不能切断电源,则应立即用绝缘物具把触电者脱离导电体,并采取正确的方法积极抢救。

第3篇: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 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对电工特殊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2. 严禁无证上岗,熟练的掌握电工基本知识和所负责工段的电器 设备情况,严格按照用电、停电及其它因设备要求所规定的程序作业,不得任意违规作业,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3. 对停电检修、带电抢修及登高作业时一定要按规定的操作法做 好挂牌、专人监护等作业前的计划准备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始有终完成每一项任务。

4. 对供、配电设备、仪表屏、电线电缆沟及各种电气运转设备要 严格按工艺规定时间检查,并认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 落实防护措施,特别是对电气控制室等关键场地做好防护工 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 杜绝火种,对电气设备有异声、跳火现象要立即检修,防止火 灾事故发生。

7. 正确使用各类电工专用工具,特别是在带电作业情况下,不能 有麻痹思想,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8. 认真学习安全、消防知识。特别是在发生触电情况下的救护工 作和发生电气火灾的扑救工作,熟悉救护业务和消防知识,能在应急情况下会正确处理好各类事故,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9.电气灭火 : 火灾发生后,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可能是带电的,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触电事故。根据现场条件,可以断电的应断电灭火;无法断电的则带电灭火。电力变压器、多油断路器等电器设备有大量的油,着火后可能发生喷油甚至爆炸事故,造成火焰蔓延,扩大火灾范围。这是必须加以注意的。 a、 触电危险和断电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接触带电部分,造成触电事故;使用导电的灭火剂,如水抢射出的直流水柱、泡沫灭火机射出的泡沫等射至带电部分,也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火灾发生后,电气设备可能因绝缘损坏而碰壳短路,电气线路也可能因电线断落而接地短路,使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构架、地面等部分带电。也可能导致接触电压或跨步电压触电的危险。

因此,发现起火后,首先要设法切断电源。切断电源要注意以下几点: 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2)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该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物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剪断电线时,不同相电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剪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b、带电灭火安全要求

有时为了争取灭火时间,防止火灾扩大,来不及断电,则需要带电灭火,带电灭火须注意:

1)应按物品的种类选择适当的灭火机。二氧化碳、一氟一氯一溴甲烷(1211)、二氟二氯甲烷或干粉灭火机的灭火剂都是不导电的,可用于带电灭火。泡沫灭火机的灭火剂(水溶液)有一定的导电性,而且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影响,不宜用于带电灭火。

2)用水枪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这种水枪通过水柱的泄露电流较小,带电灭火比较安全;用普通直流水枪灭火时,为防止通过水柱的泄露电流通过人体,可以将水枪喷嘴接地(即将喷嘴接向埋入接地体、或接向地面网络接地板);也可以让灭火人员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或穿戴均压服操作。

3)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用水灭火时,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电压110千伏及以下者不小于3米,220千伏及以上者不应小于5米。用二氧化碳等有不带导电的灭火剂灭火时,机体、喷嘴至带电体的最小距离:110千伏者不应小于0.4米,35千伏者不应小于0.6米等。

4)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度,以防导线断落危及灭火人员的安全。

5)如遇带电导线断落地面,要划出一定的警戒区,导至跨步电压伤人。

第4篇: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一、配电室电气安全规程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安检部门核发的“高压运行维修”操作 证才可上岗,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单位的供电方式,供电范围等。

2、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员职责和交接班制度执行。

3、值班人员每小时巡视一次变配电室设备运行情况,巡检内容主要有:

1)高压进线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2)高压各支路出线开关运行是否正常。 3)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4)低压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5) 电容补偿器运行及补偿值是否正常。 6) 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正常。

7)电站内电气设备表面应无浮尘,站内各角落无杂物。 8)电站内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有异常及异味等。 9)直流屏运行数据应在规定范围内。

10)室内照明是否正常,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室内外通道是否畅通。 11)将相关情况写入《配电室值班记录》。

4、每月安排各班清扫配电柜,并检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部门负责人 。

5、在高峰负荷和异常天气时,对电站内设备应进行特殊检查: 1)处于高峰负荷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负荷和各电气联接部位

1 的发热情况;

2)雷雨时,应检查电站周围墙面及屋顶是否有渗漏现象,如发现

异常,应做临时处理并马上报告上级领导。

3)低压母线、设备或电气连接部位非超负荷产生的过热温度超过

极限时,应先迅速停断次要负荷以控制温升,然后再停断缺陷

设备的供电进行检修。

6、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

断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发生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先行紧

急停电处理,然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停电部门通

知。

二、低压配电柜保养检修安全规程

1、停电检修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说明停电时间、停电范围,

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并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

2、正式检修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发。

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检修程序和安排。

4、采取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时落实安全措施,实行停电、验电,挂装地线,悬挂安全标志。

6、对要检修的设备进行放电,挂地线处理。

7、对设备进行清扫;对锈点进行处理;对接点进行紧固;对变形破

损零件及时进行更换。

8、检修操作完毕后,应做检查测试,并做测试记录,确认恢复正常

2 状态后,按《操作票》程序正式送电。

9、工作完毕后要填写工作记录。

10、注意事项:

1)必须有电气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场监护、指导; 2)工作前必须验电;

3)检修人员必须会操作设备并熟悉设备的电气机械联锁情况; 4)作业时了解哪些线路为双路供电; 5)遵守工作完毕的检查制度。

三、电容器操作规程

1、目的:所有值班人员能够正确操作电容柜,并保证设备及人身安 全。

2、操作程序:

1)正常运行时,由电容器柜上自动投切装置按照运行状况自动

循环投切电容组。

2)正常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电容器组开关,后拉开各路馈电

开关,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事故情况下,如突然停电,必须先将电容器组的开关拉开,

以免突然来电时,电压过高超过电容器允许值。

3、注意事项:

1)电容器组开关跳闸后,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准强行送电。 2)电容器组严禁带电荷合闸,电容器组再次合闸时,必须在断

开电源三分钟后进行。

4、巡检制度:

1)电容器的巡查内容如下:

a. 电容器外壳有无凹凸不平及鼓肚现象; b. 各接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发热,变色现象; c. 电容器组有无异常响声或放电火花; d. 电容器有无异常气味。

2)巡查工作完成后,在《配电室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5、维护保养:

1)运行中的电容器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停电清扫、检查,其

内容如下:

a. 清理外壳、架构通风孔等上面的灰尘; b. 检查各紧固部位的螺丝有无松动; c. 检查保护装置情况是否完好;

d. 检查空气开关及接触器的触头有无烧蚀现象。 2)全部工作完成后,在《设备检修保养记录》上做好记录。

四、变压器保养安全规程

1、检修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按操作

规程进行倒闸操作。

2、变压器外观清扫包括变压器的封闭外壳、视窗、色标,要清扫干

净,无尘渍,并检查整体完好,螺丝紧固,接地良好。

3、测试绝缘阻值,高压侧对地、对零,低压侧对地、对零,高压对

低压绝缘。

4、零地线端子压接良好,牢固可靠。

5、母线排压接良好,牢固可靠,无变形、变色,清洁干净。

6、绝缘子清扫灰尘,整体应完好无裂痕。

7、检查分接抽头螺丝有无松动,并进行紧固清洁。

8、检修温度控制器、风机控制箱系统正常,清洁完好。

9、检修风机外罩、风扇线路工作正常。

10、检修过程及相应数据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配电室高压柜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查验及交底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工作完成

及送电制度以及调度规律制度等安全组织措施。

2、保养前由电气班长对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及停电范围做详细交底,

并做好工作分工。

3、保养前将所有工具登记、检测、核对查清。

4、由当值人员填写《工作票》、《操作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倒

闸操作。

5、停电后对保养的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挂地线、挂标示牌。

6、工作要求细致认真,不嬉笑打闹,工服穿戴整齐,衣兜内严禁装

工具、杂物等。

7、保养范围包括:

1)高压电缆外观清扫。

5 2)高压柜内外清扫。 3)各接地螺丝紧固。 4)控制线紧固。

5)高压进出线电缆接头压接紧固。 6)高压真空断路器操作机构清扫、调整。 7)摇测高压电缆并记录,摇测完毕放电。

8、保养工作中,当值人员只做协助工作,并随时巡视系统运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

9、保养完毕后,拆除标示牌,临时接地线,清点现场工具和材料,

不应有遗漏。

10、由工作负责人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认为无问题后,宣布工

作终结,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11、全部工作完成后,由当班人员对全部工作及相关数据填写《设备

检修保养记录》。

12、此项工作由公用工程中心委托高压供电部门实施。

六、电机日常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长期停用的电动机启动前应做如下检查:

1)电动机基础是否稳固,螺丝是否拧紧,轴承是否缺油,油是否

合格,电动机接线是否符合要求,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2)电机及起动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可靠接地。 3)启动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4)检查三相电源是否有电,电压是否过低。

6 5)电机机壳是否清洁,电机周围是否有妨碍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

等。

2、电动机的日常检查: 1)监督电动机的发热情况。 2)监督电动机的电流额定值。 3)注意电源电压的变化。

4)注意三相电压和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5)注意电动机的运行振动情况。 6)注意电动机的声音和气味。

7)除上述各项外,运行中还应注意其周围的通风和环境卫生。 8)日常巡检时:要先用目测观看电机运行情况,电动机运转时不得

触摸旋转部位,不得将异物距离电机过近等;其次,在电动机停 止运转时巡检,不要用手直接盘车试转等。

七、配电室电气故障安全处理规程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 断和处理,分清事故情况,事故不明时,不应自行处理,以免事

故扩大。

2、事故发生时,值班员应坚守岗位,必须沉着、迅速、准确地进行

处理,未经慎重考虑不应自行处理。

3、在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员有权先行

处理,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领导,并将情况记录《配电室值班记

录》。

4、用安全可行的方法保证正常设备的持续运行,尽量采取相应的措

施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供电。

5、处理事故时,除指挥者和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6、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除积极处理外,还应有明确的分工,

并将事故发生和处理的经过做详细记录在《设备故障登记表》内。

7、如遇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则应由交班的值班人员处理,准备接班 值 班员做助手,待恢复正常后在进行交接班,若一时不能恢复,应

得到领导同意后才能交接班。

8、当高压电源停电时(非本站故障时),应立即拉开失电进线断路器,

再合母联,并严格按送电程序进行。

9、当高压双路停电时,应与供电部门联系,调查事故原因,并马上

通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八、动力系统故障处理安全规程

1、强电系统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故障点在设备控制柜内部及动力设备本身的检查:

1)检查控制回路故障时,对照线路原理图确定故障元件或故障线

路,对故障元器件进行修复,故障线路与不能修复的元器件予

以更换,并填写在《设备检修保养记录》上。

2)检查主回路故障时,应使用相应仪表工具对主回路线路及动力

(电动机)进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原因,对动力设备(电动机)

进行修复,故障线路与不能修复的动力设备(电动机)予以更换,

8 并记录在《设备检修保养记录》上。

3)在修复中发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在动力设备故障检修与处理过程中,应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协助进

行。

4、修复动力设备控制盘柜与电动机必须经仪表检测合格后,恢复正

常供电,对修复的动力系统线路与动力设备应监督运行15~30分

钟。

九、机房供电系统操作规程

1、目的:正确操作检修风机、水泵的强电控制箱,保证人身及设备

安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空调机房、水泵房、风机房等的配电柜的

维护保养。

3、操作程序:

1)维修人员要熟悉掌握各机房位置、用途、强电控制箱的功能及

设计参数。

2)维修人员必须使用电压等级相同的、合格的安全用具进行操作

检查。

3)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必须将与该设备连接的所有电源断开,

停电检查时要挂标识牌。

4)停电后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并逐相进行,在开关的

两侧进行验电时,要先验低压侧,后验高压侧;先验下层,后

验上层。

9 5)对停电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要将电缆的电荷全部放掉直到验

电器指示无电为止。

6)电器设备的指示灯和电压表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

的依据。

7)检查人员必须在保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操

作。

8)操作人员应听从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人员在监护时不应做其

它工作,监护人发现操作人不正确操作时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9)监护人要随时提醒操作人员的安全,需要工作转移时要设标识

牌并妥善处理,以保证其它人员及电器设备的安全。 10)工作终结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并认真检查,在确认没有影响

电器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送电,送电后要观察电

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11)测量电流时,应正确使用钳形表,依次从大电流档位向小电流

档位换档,测量过程中不可换档,测量时应使导线位于钳口中

部,并使钳口紧密闭合,还应注意操作人员与带电部位的安全

距离,以免发生触电危险。每次测量完毕后要把电流量程切换

到高档位,以免下次使用时因未经选择量程就进行测量而造成

仪表损坏。

12)测量电压时应正确使用万用表,量程开关应选择在正确的电压

档上并选择在较高的档位上,以免因误操作烧毁仪表,测量电

阻时先断开被测物的电源,严禁带电测量,测量时还应注意不

10 要触摸表笔的金属部分。 13)配电箱检修时,严禁带电作业。

14)严禁连续启动大型电动机及大负荷的电器设备。

十、维修电工安全工作规程

1、维修电工除工作外应在指定岗位待命。

2、工作前应清楚了解工作任务的性质、范围及所需要的辅助工作。

3、工作前应检查工具外观、绝缘是否良好,测电笔需在有电的设备

上确认为正常后才可使用。

4、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梯要有人扶把,不得乱仍工具和

材料,不得打闹嬉笑,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5、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如遇突然停电、跳闸等事故应马

上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6、需要停电应确定停电范围方可进行,停电后必须在停电的开关上

挂标志牌。

7、工作中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8、维修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第5篇: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上岗,并具备电路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以及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2、现场检修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操作。

3、在使用仪表检测电路时,应预先调好仪表的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

4、检修设备时,必须事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后,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检修作业,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当电气设备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

6、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计算机系统的CPU、电源板、输入和输出主件、以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7、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触及。

8、严禁使用普通铜丝及其他非专用材料代替熔断器。

9、检修作业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清除作业现场所有杂物,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0、检修作业临时中断或检修作业开始时,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电源已断开且无电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11、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在带电的情况下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第6篇: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使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得到规范的指导,减少和预防违章操作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管理处辖区作业人员进行电气焊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3.0内容

3.1.1通用规范操作要求

1)作业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填写《维修工具安全检查表》,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作业前应根据现场的作业环境条件,要做好防脏防乱的预防措施,设置合适的警示标示牌、或警示带、或警示栏。

3)作业过程中,使用维修工具时,应严格执行《维修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4)作业过程中,进行登高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5)在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禁止吸烟。涉及动火作业时,应到消防中心办理好“动火作业证”,并在现场配置至少一个合格的灭火器。

6)作业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应按《应急事件处理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7)作业过程中,发生触电、摔伤等工伤事故,应按“正确急救救护方法”相关程序处理。 8)电气焊作业中产生的焊渣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应清理按不可回收类处理。 9)作业完毕,应清理干净现场,如有需要时,应通知环境组进行二次清理。 3.1.2电焊专业操作要求:

一、未获得有效电气焊工操作证者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二、作业人员要熟知电气焊工具工的性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三、电焊机要设独立开关,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

四、电焊线要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五、焊接工作业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焊接用的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行。

六、电焊机所设的单独开关要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要戴手套侧向操作。

七、在焊接储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将其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八、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九、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十、在狭小空间、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须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一遇有危险情况,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十

一、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十

二、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十

三、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十四、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支搬被焊工件和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十五、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十

六、确保接地线接头良好,避免场地潮湿引起触电事故及避免场地不整洁引起火灾事故。

3.1.3气焊气割专业操作要求

a) 未获得有效气焊工操作证者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b) 作业人员要熟知电气焊工具工的性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c)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隔离。

d) 氧气瓶、乙炔瓶所在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使用时两瓶距离不得少于5m,存放时两瓶距离不得少于2m。

e)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f)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g)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燃前,要用氧气将管内的混合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h)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i)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 j) 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严禁用火烤。

k)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打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查,直至有抽吸力时,才能进行点火。

l)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m) 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输气流速不超过1.5—2.0立方米/小时。当需要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n) 点火时应遵循操作程序避免引起回火导致氧气瓶爆炸。

o) 确保作业现场清洁干整,易燃物及油污应及时清理,通气橡皮管在作业前应检查,避免引起爆炸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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