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3-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通信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2通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依据邮电部电信总局《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管理要求来制定。

第二条在市区内通信线路遍布大街小巷及至每栋楼、每个房间,墙上、杆上、地下通信线路纵横交错,且周围环境复杂,地上,地下其他各种设备管线也与之纵横交错。所有这些都给线路建设和维护带来很多困难。因此,从事线路施工、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通信线路技术安全操作知识,切实遵守安全技术规程,确保人身和通信线路设备安全。

第二章一般施工和维护安全

第三条器材的搬运,在器材搬运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器材本身不受损坏,而且要特别注意不要把人碰伤。

㈠、搬运笨重的器材时,如电杆、光缆、钢绞线等,应使用吊装机具,避免人抬、肩扛或长时间在地上滚动。吊装时,吊装人员听从统一指挥,吊扎牢固稳妥,无关人员严禁入现场,吊车臂下或附近严禁站人。

如必须用人工搬运时,也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参加搬运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作,统一口令,轻抬轻放,避免发生危险。

㈡、装在车上运输的电杆、光电缆、钢绞线等必须栓缚牢固,并加以顶撑,使其在车上不能滚动。电杆、光电缆盘上严禁坐人。

如用人工卸上车时,应用方木,跳板和绳索等工具慢慢地卸下,严禁把光电缆盘等从车上直接推下。

㈢、运输电杆途中,车上人员除应注意自身安全外,还应注意不要与沿途电力线、树枝等刮撞。

㈣、使用光电缆拖车运输光电缆时,车上应设信号标志,车速不宜过快。 ㈤、光缆盘不可骤然坠下,以免盘缘损坏和陷入地下压伤光缆。

第四条在下列地点工作,必须设立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有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注意。必要时可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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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㈡ 、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㈢ 、越马路架线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㈣ 、人和车辆有可能陷入地沟、杆坑、拉线洞的处所。

㈤ 、空光缆接头处。

㈥ 、经揭开的人孔处。

㈦、在铁路、桥梁附近、不得使用红旗、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

第五条挖沟、打洞立杆

㈠、在市区挖沟或打洞立杆时,应先了解挖沟或打洞立杆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备,如有以下地下设备时,应在挖到40厘米后,用铁铲往下挖掘,切勿使用钢钎或铁镐硬掘。

㈡、靠近房屋或围墙墙根打洞时,应注意房屋和墙壁的坚固程度,如有倒塌危险时,应在房屋和墙壁上装设撑柱等加固措施。

㈢、在土质松软地区挖沟或挖坑有倒塌危险时,沟或坑的深度在1米以上时,必须加护土板支撑,沟的两侧要留30厘米宽的走道。

㈣、立杆是一项繁重的集体操作工作,如有条件应使用机械立杆。人工立杆时,立杆前,应检查立杆工具是否牢固,参加立杆人员听从统一指挥、各负其责。

㈤、立杆时,附近不准行人站立,以免电杆突然倒下,发生危险。

㈥、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工作。

第六条线路的拆除

㈠、拆除线路前应先检查杆根。发现杆根强度不够时,应临时设置支撑装置,以免因拆除线条而发生倒杆事故。

㈡、拆除线条时,在终端杆上应由最下层外边逐渐剪向中间(剪断的线条,应用手或绳索拉着慢慢放下),不行一次将一边线条全部剪断。

㈢、对中间杆线条,应将全部扎线拆开,拆至最后后几条时,必须注意电杆本身有无变化,严禁逐杆剪断线条。

㈣、跨越供电线路、公路、街道、河流、铁路的线条,应将其跨越部分先拆除。

㈤、剪断线条时,应先与有关杆上人员联系,提醒有关人员注意。

第七条砍伐树木、竹子

㈠、砍伐树木、竹子以前(除非树株已危及通信线畅通的特殊情况),应与有关主管部门或树竹主人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㈡、整树的砍伐应由主管部门解决,如需剪株剪枝由维护员砍伐时,应注意以下各点:

1、攀登树木时,须了解树木的脆韧性质,充分估量人员站立的树干能否承受身体的重量,当心树干折断而摔伤。

2、砍伐导线上面的树枝时,应先将树枝及用绳子缚牢拉住,以免树枝落下砸坏设备。

3、沿街伐树时,必须在树木两侧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可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以免发生危险。

4、风力五级以上时,不许进行砍树工作。

5、遇树上有峰窝和毒蛇等有害人体的动物时,砍伐树木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天亮前烧窝或打药等。

第三章 高空作业

第八条从事高作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九条高空作业

㈠、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已折断、腐烂或不牢的电杆,在未加固前,切勿攀登,如果是水泥地面或地面冻结无法检查时,应顺线路方向上杆,并观察周转附近地区有无电力线或其他障碍物等情况。

㈡、上杆前必须仔细检查脚扣、安全带各部位有无伤痕、脚扣应适合杆径大小,如与杆径不合适时,严禁将脚扣拉大或窝小,以防止发生裂痕。

㈢、利用脚钉上杆时,必须检查脚钉装设是否牢固,有无断裂危险。 ㈣、利用脚钉,脚扣上杆,均不得二人同时上下。

㈤、利用脚扣或脚钉上杆,必须使用保安带,即上杆迈出第一步即扣好保安带、下到最后一步才准取下保安带。上杆到杆顶后,保安带在杆上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减震帽)。

㈥、杆上有人工作时,在杆下线条下面附近地段内不许有人停留。如工作在

繁华街道,工作区域应用绳索围截,显示危险标志或专人看管。

㈦、上杆时,除个配备工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笨重工具和材料,杆上与地面的人员间,不得随便扔抛工具、材料。以防伤人损物。

㈧、高空作业时,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随时放入工具袋内,防止工具、材料坠落伤人。

㈨、紧拉线时,杆上不准有人作业,待紧妥后,才准上杆作业。

㈩、在角杆上作业时,应站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以防线条脱落将人弹下摔伤。

(十一)、在杆上作业时,遇到雷雨、大风天气,应立即下杆停止作业,禁止在易受雷击的物体下面停留,雨后上杆须小心滑下。

(十二)、在楼房内装机引线时,勿站在晒台、窗台上向下扔引线,以防与电车线相触造成人身事故。

(十三)、在房上作业时,应检查是否坚固,安全(在屋顶上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房走钉、机制水泥瓦走脊、楼顶内走梭)。在屋顶内天花板工作时,必须使用行灯,注意天花板是否坚固。

(十四)、在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不许肩扛推拉,小对数光电缆可以用样子支撑,并注意周围有无电力线。

(十五)、沿光电缆吊线上工作时,不论滑行车或竹梯,必须先检查吊线,确知吊线在工作时不至中断,两端电杆不致倾倒,吊线卡担不致松脱时,方可进行作业。

(十六)、使用平台接续架空光电缆时,必须仔细检查是否扣扎妥当,安全可靠。

第十条坐吊板

㈠、使用吊板前,应先检查吊板的吊线钩和绳索等的牢固程度,吊板钩如已磨损1/3时,便不可再用。坐吊板时,安全带扣连绳索必须扣紧扎牢。

㈡、坐吊板时,必须用干燥绳子把安全带和吊板连在一起,严禁两人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作业。

㈢、2.0/7(7股2.0钢绞线)以下的吊线和吊线终结做墙壁上的,均不得使用吊板。

㈣、坐吊板过电杆、光电缆接头、吊线接头时,应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以防造成人身事故。

第四章 在电力线附近工作

第十一条在电力线附近工作,主要是防止通信线与电力线相碰而烧坏通信设备;防止人员触电而造成人身事故。

㈠、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紧线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架线或做拉线等工作时,应与高压线保持最小空距: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㈡、在三电(电灯、电车、电话)合用的水泥杆上工作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电灯、接户线、电车馈线、变压器及刀闸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的隔距、不接触,以免发生危险。

㈢、在供电线(200V、380V)上方架线时,切不可将线条在供电线上面抛过,必须在跨越两杆各装滑车一个,以干燥绳索做成环形,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再将架设的线条缚在绳上,牵动绳环,把线条徐徐通过。牵动线条时,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以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子,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放线车及导线均应很好的接地,以防万一。

㈣、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条,在没有辨清性质时,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㈤、在上面有电力线的电杆上作业时,线务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及其附属设备。

㈥、在光电缆吊线与电力线交叉处,吊线周围80厘米以内(包括吊线上下),严禁使用吊板滑行通过。

㈦、在地下光电缆与电力电缆或其他管线交叉、平行埋设地区施工时,必须反复核对电力电缆的位置及其他管线现状,确实无误时方可进行作业。

㈧、电力线与电信线碰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应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禁止一切人员入,指定专人负责排除事故。

㈨、作业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应在电力部门同意下指派专人安装。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仔细检查并绝缘良好,附合规定方可。

㈩、跨越高压电力线装拆电话线时,必须事先联系,等停电后再行工作。必

要时设专人看闸,如果不得已带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胶手套,使用胶把工具,方可工作。

第五章

第十二条管道内工作

㈠、在管道内工作时,必须事先在井口处设置井围、红旗;夜间设红灯,必要时专人看守。

㈡、打开管道盖后,必须立即通风,并用报警器检查管道内是否有有毒或可燃性气体,管道通风可采用排风布或排风扇,布面应设在迎风方向。确知管道内无有害气体时,方可进行工作。

㈢、出入管道时,必须使用梯子,严禁随意蹬踩光电缆或光电缆托架、托板等附属设备。

㈣、在管道内工作时,不准在人孔内点燃喷灯,点燃的喷灯不准对光电缆和井壁放置,封合光电缆时严防烧坏其他光电缆。人孔内严禁吸烟。

㈤、在管道内工作,如感觉头晕、呼吸困难,必须立即离开管道,采取通风措施。

㈥、在管道内抽水时,抽水机的排气管不得靠近管道口,应放在管道的下风方向。

㈦、凿掏管道壁、石质地面及水泥地面时,必须戴护目镜。

㈧、雨季或暴风雨时在管道内工作,应首先在管道上面设置帐篷,如管道处在低洼地区,还应事先在管道四周采取防水措施、或用预帛的铁井口罩罩上,以防暴雨时雨水流入管道内。

在管道内工作

第2篇: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维护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1.1统一着装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不允许个别人标新立异,搞特殊化。 1.2 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的绝缘鞋。特别是设备操作涉电人员、登高人员和线路施工人员,必须穿着耐5KV电压的软底绝缘胶鞋。不允许穿凉鞋、皮鞋、旅游鞋、休闲鞋进入施工现场。客户有进入机房穿鞋套要求时,应按客户规定执行。 1.3 防护手套的使用

线路施工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从事物体搬运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按规定佩戴防护手套(布质或纱质手套)或防寒手套。 1.4 安全帽的使用

从事线路施工人员、室外设备安装人员和维护登高、上杆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正确佩戴符合GB2811-1989标准的盔式、复合衬、塑料安全帽。安全帽应当有厂名、厂址、型号、生产日期、合

第 1 页 共 8 页 格证和安监证。佩戴安全帽时,帽衬与帽壳内顶应保持25-50MM空间,扣好下颏,戴正安全帽。

施工班组长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当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安全帽符合规定要求。 1.5 安全带的使用

登高作业人员在上杆、登塔等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符安全带,安全带的带体上应有合格证等标志。安全带的使用要求是: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的闭合的构件上;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上;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带。 2.6 独杆塔保险扣的使用

移动基站独杆塔须配备独杆塔保险扣时,应使用独杆塔专用保险扣。保险扣不用时,应妥善保管和保养。 2.7 电焊面罩的使用

使用电焊机烧焊时,应配备和使用电焊面罩,以防电焊弧光灼伤眼睛。 2工器具使用 2.1梯子的使用。

使用竹梯时,竹梯应牢固可靠,高度适宜。竹梯下部应绑扎防滑和绝缘橡皮,并不得破损。竹梯应当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作为安全警示。使用时,立梯角度以75度正负5度为宜。当梯子靠在吊线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厘米。施工人员在梯子上操作时,需要有人扶梯,防止竹梯摇晃、打滑;上下梯子不能携带笨重的工具和器材。使用铝合金绝缘人字梯和专用凳子时,铝合金人字梯应坚固可靠,高度适宜。使用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正负5度,应锁扣

第 2 页 共 8 页 牢固,防止滑动。人字梯展开使用时,转轴应当朝下,方向不能相反,梯脚底部应有防滑和绝缘橡胶包裹,并不得破损。梯子上不准有两人同时上下和作业,严禁垫高使用和作业人员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不得使用木制或简易的梯子,梯底不稳及打滑的梯子禁止使用。梯子不用时,应随时放倒,不准放在露天任其日晒雨淋,以防损坏。 2.2大小绳的使用。

大绳的材质宜用尼龙带棉的材质,而不宜用白综绳的材质。应经常检查大小绳的外观,若发现有磨损时,应及时更换。 2.3工具和工具包(箱)的使用。

各类起子、扳手等工具应做好绝缘。起子绝缘要求:除起口裸露外的金属部分,其他部分都需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裸露部分不应超过1cm,绝缘部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需及时重新绝缘;扳手绝缘要求:除扳手的扳口外金属部分需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平时不用的扳手端口也需绝缘完整。

工具箱应完好无损,保持清洁。应将常用和必用的工具分类放在包(箱)内,暂时不用的工具可另外存放,每天开工前和当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工具。

帆布工具包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需检查工具包的完好,包带是否牢固等;工具包内切勿将测量仪表(万用表等)和带锋口的工具放在一起;上塔、上杆作业时,随身携带工器具的总重量不准超过5㎏,操作中不用的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包内,以免不小心掉下伤人。 2.4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搬运

搬运时,要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上楼梯及拐弯处要慢行,前后的人要相互照应,多人合作时,应按照身高、体力妥善安排位置,负重均匀,有利于安全。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布线、盒盖、另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

第 3 页 共 8 页 2.5 切割机的使用

禁止在室内使用切割机;使用前,应清理切割机周围杂物,防止火花点燃物品;应当将切割件紧固;严禁用切割机打磨切口的飞边毛刺;换砂轮片前,应关闭切割机的电源,以防误操作发生意外;换砂轮片时,应将镙栓安装牢固,装好后应进行试转,以防砂轮片切割时脱落飞出伤人;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推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2.6电烙铁的使用

新电烙铁在使用前先要检查手柄、导线、插头是否完好,同时要用万用表电阻档检查一下插头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万用表指针应该不动,否则应该彻底检查。电烙铁使用中,不能用力敲击。要防止跌落。烙铁头上焊锡过多时,可用布擦掉。不可乱甩,以防烫伤他人。暂时停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拔下电源插头。冷却后,再将电烙铁收回工具箱。严禁不切断电源和不妥善放置后,施工人员就离开操作现场。

2.7其他手电钻、电锤、吸尘器、砂轮机、电焊机、油机发电机、抽水机等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外壳是否漏电,电源线绝缘层和插头是否有破损,必要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操作时,应严格按《施工设备、机具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3施工车辆

3.1发动机部分:随时可以发动,机油压力正常,在高、中、低转速时运转均匀稳定无异响,无漏油、电、气、水情况良好。

3.2底盘部分:离合器作用良好,起步平稳,踏板行程适度,变速器换挡灵活、不漏油、无异响、行程不跳档,不脱档,传动部分不松动,

第 4 页 共 8 页 无异响,前桥不弯曲变形。

3.3传动部分:转向机轻便灵活不松旷,球头关节转向臂、横直拉杆正常。

3.4刹车部分:气压、油压制动器不漏气、不漏油,左右制动平均、有效,不跑偏。

3.5灯光部分:大小灯光、制动灯、转向灯、倒车灯、防雾灯等齐全、完好。

3.6其他:门窗玻璃齐全,车箱牢固,左右前后轮胎气压适度,花纹清晰。 4行为举止

4.1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客户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要求,自觉服从客户(包括随工、监理)的管理; 4.2施工人员应注意个人及企业形象,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剃光头、敞怀或赤膊;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随地吐痰、打闹、嬉骂;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电话;

4.3进出入客户场所时需与相关人员打招呼,并按要求及时到客户安保部门登记、办理证件,服从管理;尊重监理和随工,礼貌用语;禁止与客户、监理、随工等发生任何口角冲突;禁止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用户、路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4.4爱护客户财产及自然物品,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客户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遵守客户通信要害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临时用电规定和用水规定;

4.5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清洁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分类存放;现场物品需保持清洁、整齐,每天施工完毕后需将现场打扫干净;

4.6施工中注意节约材料,对多余的材料、拆旧料,要整齐堆放、妥

第 5 页 共 8 页 善保管,按规定统一上交。严禁发生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等材料,杜绝任何截留、挪用和盗卖等违法行为。 5 班组安全管理

施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和施工人员应切实履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细则》所规定的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抓好员工素质教育,共同做好班组如下安全管理工作:

5.1施工班组应每1~2周确保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

5.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向班组所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5.3每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所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用品等进行2~3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4每天开好5分钟的班前安全生产碰头会或班后安全生产讲评会; 5.5时刻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6 有施工车辆的,应督促和提醒驾驶人员及时保养和安全行车;有驻地宿舍的,应做好防火安全及生活卫生的管理;

5.7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事件,应及时报告,不得拖延和隐瞒。 6处罚原则

所有处罚的款项纳入专项基金,作为年底对优秀施工班组的考核奖励,专款专用。 7处罚细则

7.1 施工班组成员未按规定穿工作服或工作鞋的,对班组长每次罚50元,对当事人每次罚50元。

7.2施工班组所用梯子底脚橡皮破损、大小绳严重磨损、电源插座损坏、起子、扳手等工具应做好绝缘而未绝缘的,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

第 6 页 共 8 页 一经发现,对项目经理每次按1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50元处以罚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对项目经理每次按2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1000元以罚金。

7.3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经理每次按1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100元以罚金;对当事人每次按200元处以罚金:

7.3.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

7.3.2酒后作业或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电话的;

7.3.3不服从管理;不尊重监理和随工,语言粗鲁,与客户、监理、随工等发生口角冲突,引起客户不满或投诉的;

7.3.4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用户、路人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的; 7.3.5随意搬动和损坏客户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7.4 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经理每次按500-10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200-500元以罚金;对当事人每次按200-1000元处以罚金:

7.4.1违反客户通信要害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临时用电规定和用水规定,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引起客户严重投诉的; 7.4.2 冒用电信职工名义侵占用户利益和损坏电信及我公司信誉行为,后果严重的;

7.4.3 擅自制作或伪造本公司施工证件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 7.4.4 发生责任性轻伤事故的;

7.4.5 发生事故后迟报、瞒报或慌报的。

8.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等工余拆旧材料,发生截留、挪用和盗卖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扣发所有奖金和工资,开除出公司,永不录用。

9.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对以上管理规定应积极检查和督促执行,做好自

第 7 页 共 8 页 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上级部门反映。

第 8 页 共 8 页

第3篇: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为确保通信网络设施和人身安全,必须执行本规程。

2、凡从事通信网络线路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含临时工),必须熟悉掌握本规章,并通过每年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查。

3、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4、对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安全施工,年终给予安全奖励;对违反本规程,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二、工具使用安全

从事工程施工必须佩带安全帽等相应安全防护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腰绳、脚扣、滑轮脚板、竹梯、紧线机等必须在每次施工前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使用,并以旧换新。

1、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坚韧可靠,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各自负责,不得与酸性物、锋刃工具混放在一起,不得放在火

炉、电热气、暖气片等过热或过湿处。

(3)使用时不得打结,必须锁好安全扣,不准用安全绳吊装物件。

(4)不准用一般绳索或其他光、电缆代替安全带。

2、脚扣使用注意事项:

(1)脚扣带必须坚韧,按各自脚扣大小扣妥,带子头要穿过皮带小圈,各自的脚扣各自保

管,不得混用。

(2)脚扣大小要适合电杆粗细,禁止把脚扣任意扩大和缩小。

(3)蹬杆时必须严格检查脚扣好坏。

(4)脚扣上的胶皮整根要保持完整,破裂漏出胶皮线时应以旧换新。

3、竹梯使用注意事项:

(1)梯子必须采取加固和防滑措施,不得使用已经松弛、破裂、虫蛀的竹梯。

(2)梯子靠着的支持物必须能承受梯子上的最大负荷。

(3)梯子在墙壁式吊线上使用时,梯子平面与地面夹角一般为60°。

(4)梯子靠在吊线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cm,但不能大于竹梯三分之一。

(5)梯子放置地点容易滑动或有碰撞可能时,必须专人扶梯。

(6)靠近电力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

(7)上下梯子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8)一把梯子不得二人同时工作。

(9)在梯子上操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准用脚扣移动梯子,在梯子上用枪钻、电锤打洞

时必须有专人扶梯看管。

(10)竹梯不用时,应随时放倒,妥善保管,不得空靠在墙上或吊线上。

三、线路施工安全。

1、打洞安全

(1)应了解打洞地段是否有管道,光、电缆等设施,并做好防范保护措施。

(2)土质松软和流砂地段打洞要采取防护塌方措施。

(3)在石质、硬土、冻土坑打洞时掌大锤的人必须站在扶铁钎两侧,禁止面对面操作。

(4)在城镇公路、大道旁打洞时,洞打好后,要将洞口盖好,并立标识牌。

2、立杆安全

(1)立杆应用杆叉或拉绳控制,防止电杆左右滚动,禁止用腹部支顶杆叉柄。

(2)电杆竖起后,禁止杆下有人穿越,万一不慎电杆倾倒,立杆人员应向两侧散开,不得顺着电杆倾倒方向乱跑。

(3)立杆时,不准人行车辆通过,以防电杆倒伤人、物。

3、更换电杆工作安全

(1)更换角杆、终端杆时,必须在新杆的拉线安装妥当后,才能把吊线移挂到新杆上,线条未挂好,不得剪去旧杆拉线。

(2)拔杆时,应用杆叉式拉绳慢慢放倒,防止电杆跷起或突然倾倒。

4、杆上作业时

(1)上杆时,必须检查杆根是否牢固。

(2)上杆前必须检查脚扣、安全带是否牢靠。

(3)上杆后不论高度如何,必须扣好安全带,不得将安全带扣在梯子上。安全带放置位置应在杆挡的50cm下面。

(4)两人同上一根电杆作业时,应分别上下,待第一人到达工作或安全位置后,第二人方可上下。

(5)在角杆上作业时,应站在角杆的外侧操作,不得在角杆内侧操作,防止吊线从夹板上

滑出勒伤人身。

(6)在角杆、终端杆上操作时,不得急剧转动,也不应站在吊线、角铁上操作。

(7)杆上作业,所有材料要放置妥当,所有工具要随手装入工具袋。

(8)杆上作业时,所有笨重材料,操作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必须用绳索传递。

(9)杆上有人作业,杆下不得有人站立、通过,不准挖掘、整杆,上杆作业人员不得将挂

钩、短头铁丝等丢入农田。

(10)遇雷电、暴雨、大雪或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得上杆作业,特殊需要抢修的,应有

可靠的安全措施。

(11)在电力线上下杆,脚扣应避开电力引下线和引下管,不得将脚扣扎在电力引上或引下线管上下操作。

(12)经检查证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癫痫病的不得上杆作业。

(13)禁止酒后上杆作业。

5、放线、紧线安全

(1)放线前,对沿途各种线路、障碍物应了如指掌,分工负责,落实放线措施。

(2)放线时,放线车应接地,吊线应用绳索牵引,并随即叉上电杆后及时收紧。

(3)放线时,如要跨越电力、通讯线路或铁路、公路,应事先做好准备及时支撑并有专人

监护。

(4)放线时,钢线、光、电缆不得有扭结、小圈,如一旦发生要妥善处理。

(5)紧线前,应检查临时拉线、拉桩及杆根的牢固情况,必要时应予加固。

(6)紧线前,要仔细检查紧线机钳口,尾线及吊线有无障碍物挂扎住。

(7)紧线工作最好在杆下进行,用紧线钳葫芦缓慢谨慎进行,杆上紧线做终端头部要高出

紧线工具50cm。

6、拆线、剪线、收线工作安全

(1)拆除跨越电力线、通信、电视线、公路、铁路(含乡村公路)线路时,应将其跨越部

分先行拆除,并派专人监护。

(2)拆除或剪断吊线时,必须与杆上杆下联系好,严禁突然剪断吊线。

(3)拆除终端杆吊线,必须由下而上,或由左而右分层拆卸。

(4)收线时,收线盘转到近吊线末端时,速度应减慢以免线头弹伤人。

(5)剪钢绞线的,应用铁扎线扎紧断口两端,以防钢线弹伤工作人员。

7、地下光、电缆敷设安全

(1)敷设地下光、电缆时,应松弛地放入沟底,不应打扭擦伤和磨损。

(2)人手孔沟底清洗,人手孔和管道内不得带入石子、碎砖等其他杂物。

(3)管道光、电缆应采用穿管机引渡法,穿管机不得扭曲。

(4)人手孔紧盖打开后,要有标志,光、电缆敷设一段后,及时盖上井盖,以防行人落入

井中造成人身伤害。

(5)光、电缆敷设后,每只手孔内要随时复壁,余线绑扎牢固。

8、光缆熔接安全

(1)光缆熔接必须避让交通要道,熔接仪器设置在路旁阴蔽处,并有专用大雨伞支撑遮阳

避雨。

(2)熔接前后,必须保持熔接仪器的清洁,清除污渍垃圾。

(3)熔接前,必须理清各条光缆方位,防止错位交叉。

(4)熔接时,适时开启交、直流电源,熔接后,及时关闭交、直流电源。

(5)熔接仪器应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室内,防强温过热防湿。

9、通信线路与电力线安全处理

(3)一旦发现吊线带电,立即停工,查明原因,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切断电源,禁止行人走入危险地带,事故不排除,不得复施工。

(4)在高压线杆下,架设吊线,要采取接地防感应措施。

附:通信线路跨越时,最底吊线跨越距离

1、带队的现场指挥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全权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并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2、设立安全奖,年终进行评比考核,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全年安全无事故现场负责人奖励600元,一般职工奖励2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鞋,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杆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各部门要迅速将本操作规程印发至工程施工人员,人手一份,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各部门必须明确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安全教育,并与每个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职责,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第4篇: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审证 禁火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没有动火证或动火证手续不全,动火证已过期不准动火;动火证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之前也不准动火;动火地点或内容更改时应重办审证手续,否则也不准动火。

(2)联系 动火前要和车间,工段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由生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或清扫工作,并作书面记录。由审证的安全或保卫部门同时通知邻近车间、工段或部门,提出动火期间的要求,如动火期间关闭门窗,不要进行放料、进料操作,不要放空等,以防逸出可燃性气体或泄漏可燃液体。

(3)拆迁 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放在生产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4)隔离 动火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将动火地区与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隔开,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事故。

(5)移去可燃物 将动火地点周围10m范围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及未清洗的盛过易燃液体的空桶、木柜,竹箩等移到安全场所。

(6)灭火措施 动火期间动火地点附近的水源要保证充足,不能中断;动火现场准备好适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要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7)检查和监护 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根据动火制度的规定,厂、车间或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现场检查,对照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检查是否已落实,并再次明确和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动火现场指挥,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8)动火分析 动火分析不宜过早,一般不要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如果动火中断半小时以上,应重做动火分析;分析试样要保留到动火之后,分析数据应作记录,分析人员应在分析化验报告上签字,从理论上讲,只要可燃物浓度小于爆炸下限,动火时不会发生燃烧、爆炸事故,但应考虑取样的代表性,分析化验的误差,应该留有的安全裕度以及现有测试分析仪器的灵敏度。化工企业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如下:爆炸下限小于4%(容积百分比,下同)的,动火地点空气中可燃物含量小于0.2%为合格;爆炸下限大于4%的,则分析可燃物小于0.5%为合格。 (9)动火 动火应由经过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压力容器的焊补工作应由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的工人担任,无合格证者不得独自从事焊接工作。动火时注意火星飞溅方向,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做成的挡板控制火星飞溅方向,防止火星落人危险区域,如在动火中遇生产装置紧急排空或设备、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质外泄时,监护人应立即命令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重新分析合格并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重新动火。高处动火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氢气瓶和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得有泄漏,应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要小于5m。五级以上大风不宜高处动火。电焊机应放在指定的地方,火线和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10)善后处理 动火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做好不遗漏任何

火种,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

第5篇: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都称为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2.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与高处作业的规定。

2.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

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前要用石棉板隔开,存有可燃气体的地沟处要灌满水,将可燃气体置换出。

2.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2.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2.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不准一个接线处同时接多部电焊机。

2.9、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3.1、《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3.2、《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到相关动火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本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安全措施一栏由安全员签字。

3.3、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由同一伙人分别在多处进行逐项作业,可办理一份动火证,规定数量不超过三处,每处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措施落实。 3.

4、《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更不准代签,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并做好备档。。 3.5、《动火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所办单位存档。

3.6、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3.

7、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要认真填写,不能敷衍了事,对安全措施没有涉及到的,应在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填写。

4、工作责任要求 4.1、动火负责人

动火负责人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因此在动火作业前应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许可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2、动火执行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质部报告。 4.3、动火监控人 动火监控人为现场安全员,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动火监控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动火监控人,严禁监控人躲在本身不安全的地方或看不到动火处进行监护。

动火过程监控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区域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动火监控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或玩手机、打盹等违规现象,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第6篇: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方可爆破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且不得私自实施爆破作业。

三、作业人员对爆破物品应轻拿轻放,不得丢弃、遗失。不得在大风、大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领取实施爆破作业。

四、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身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领取、使用电雷管时必须关闭手机,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化纤衣服、戴化纤手套,防止辐射波和产生静电。严禁任何火种,严禁吸烟。

五、使用危爆物品,必须建立严密的领取制度。在领取使用时,必须填写《现场爆破物品使用申请表》,即预领表,由本项目工程技术部批准,安全员、爆破员和押运员3人联合领取。领取时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品种、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名称、数量与质量不符时,应严格登记领取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并在登记本上签名。严格进出入库登记制度。

六、审批雷管、炸药时要严格控制数量,根据每次用量的多少,坚持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一次审批一次使用,严禁一次审批多次使用。

七、领取途中要有由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专人负责押运, 不应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1)在斜坡道上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不应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 应在道路中间行驶,会车让车时应靠边停车。(2)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200发; 拆 1 箱(袋)运搬炸药24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八、爆炸物品必须用于正常的施工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爆炸物品用于非施工生产。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现场记录》。

九、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在现场指挥,做到作业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作业指挥、联络信号等,必须协调一致。

十、对特殊情况,一次不能用完的雷管、炸药、导火线要及时退库。保管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严禁将剩余的火工品随意乱丢、乱放或带回住处私自保存。

十一、爆破器材的现场测试、检验: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粉状硝铵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和水胶炸药不应稀化或变硬。

十二、爆破前应搞好安全警戒,警戒时,警戒线设置在能绝对保证安全的距离,对于警戒线以内的人员、设备要全部要全部撤离,各警戒点的人员警戒完毕后及时报告指挥员或爆破员,指挥员确定全部警戒完毕后,用对讲机告知所有警戒人员,方可下达口令进行起爆。起爆完毕后,应立即取出旋钮开关盒导线接头,并撤收起爆器。

十三、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出危险区域。洞内爆破时的安全距离:双线隧道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米;单线全断面开挖爆破不少于450米;单线分上、下半断面开挖时不少于400米。当隧道两端对面开挖相距最少不得少于15米时,应停止一端爆破作业,将人员机具撤离,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醒目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十四、雷管炸药组装连接作业,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严禁边连接组装、边装药。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十五、爆破作业,必须按设计方案要求使用的炸药种类、规格、数量、部位装填作业,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十六、洞内爆破时为防止爆破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矿灯、手电等照明工具,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2 十

七、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十八、装药

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室等进行检查。各种爆破作业都应做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2、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3、在铵油、重铵油炸药与导爆索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应采取隔油措施或采用耐油型的导爆索。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4、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十九、照明

1、在能见度差的条件下,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2、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3、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十、 浅孔爆破

露天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应加大警戒范围。采用导火索起爆或电雷管、非电导爆管雷管秒延时起爆,应保证先爆炮孔不会显著改变后爆炮孔的最小抵抗线。否则应采用齐爆或毫秒延时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在高坡和陡坡上不宜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露天采取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

二十一、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临近永久边坡和堑沟、基坑、基槽爆破,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并在主炮孔和预裂孔(光面孔)之间布设缓冲孔;运用该 3 技术时,验孔、装药等应在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监督下由熟练爆破员操作。

预裂孔、光面孔应按设计图纸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孔偏斜误差不超过1°。布置在同一平面上的预裂孔、光面孔,宜用导爆索联接并同时起爆,如环境限制单段药量时,也可以分段起爆。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均应采用不耦合装药,缓冲炮孔可采用不耦合装药和间隔装药。若采用药串结构药包,在加工和装药过程中应防止药卷滑落;若设计要求药包装于孔轴线,则应使用专门的定型产品。预裂爆破、光面爆破都应按设计进行填塞。

二十二、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工作面有新鲜风流、风量和风速符合煤矿的特殊要求;

——使用的爆破器材和辅助爆破器材,应是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煤矿许用起爆器材,且有安全标志;在杂散电流大于30m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源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掘进爆破前,应对作业面20m以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爆破作业面20m以内,瓦斯浓度应低于1%。

二十三、爆破后的通风排烟及检查

爆破后,必须做到及时通风排烟,其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5min,否则不准进入掌子面。 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地下矿山和大型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进入人员必须先进行下列检查:①有无瞎炮及可疑迹象;②有无残余或未爆炸的炸药和雷管;③拱顶及围岩是否稳定,有无松动危石;④支护有无变形或损坏。

2、爆破后,必须先清理危石,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3、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对剩余的

4 爆炸物品要退回到原借贷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携带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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