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2协议

2023-07-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csi2协议

产品购销协议 电子商务协议 网站协议 采购协议

产 品 购 销 协 议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北京公司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及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

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公司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是指:品牌的(系列)产品。甲乙双方就此

产品在进行销售达成一致。

名词定义

第三条 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包括国家3C强制认证及其它相关认

证)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四条 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在乙方给予甲方销售所在地的所有经销商,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

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第五条 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

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的产品。

第六条 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30天后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第七条 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条件双方另行

约定。

第八条 信用额度:是指乙方给予甲方先进货再延期付款的最大金额限制。

第九条 货到付款结算:指甲方在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后24小时内即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

除外)。

第十一条 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他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价比有明显优势的,由甲方独

家经营的产品。

第十二条 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仓库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第十三条 降价款:由于供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第十四条 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

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

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

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 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3. 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

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10%,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 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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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2 (请选择)

1、传真件;

2、电子邮件;

3、电子商务平台;

4、其它(如电话、)。 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日内答复甲方(传真件形式的要求加盖乙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 甲方销售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由乙方直接供应。供货价格由双方在供货时协商决定,但乙方给予甲方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等销量的供货价格,甲方与其同等销量的商家享受乙方的同等待遇及优惠。 因甲方网上商城所有的商品均由客户负责运费,为提高甲方的产品市场竞争力,甲方网上的销售价格应比传统销售渠道市场零售价格略低。 甲方购入乙方产品后,如乙方降低商品价格,应当以甲方未售库存数量为基础,补偿甲方因新旧供货单价不同所产生的差额,补差确认时间为甲方提供该批次购货数量后二日内,支付方式为抵扣货款。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拍照及展示样品,约定为:2。

1、样品所有权属于甲方;

2、样品所有权属于乙方;

3、免费提供样品模或空壳样品。

4、乙方为甲方提供折扣 样品,具体折扣为/。 运输及交货、验货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为:2。 1. 北京仓库(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花路一号北京百利威物流园内21-26号库),联系人:王爱民; 2. 上海仓库: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419号,联系人:仇麟麟; 3. 广州库房: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正对东风日产1号门)岐山村新建库房,联系人:李志会; 4. 其它交货地点/联系人:/。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商品,乙方承诺:所有交付的商品符合订单要求并均与其中商品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商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影响商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甲方收到货物后 5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商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到办理退换货事宜,相关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对于即时验收的货物,如存在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库存管理 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有遇到残次品,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5日内,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 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有遇滞销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5日内,乙方负责

1,2,3。

1、退货;

2、换其它畅销型号;

3、双方协商降价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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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乙方给予甲方45天账期,账期的计算起点为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时。

第二十八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2:

1、支票;

2、电汇/信汇;

3、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九条 货款结算时间:每月5日至10日进行对帐,款项核实且收到相应票据后 7 个

工作日付款。结算日外的时间甲方不进行结算,每月最后一日及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进

行结算,账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第三十条 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账号: 当期货款的结算,以甲方已到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相关款项。 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商品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为17%(17%、6%或4%)。 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货物的全部价值额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证 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等存在或涉嫌存在虚假宣传或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的(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暂停支付货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办理退货事宜,相关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1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给甲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了损失或精神损害赔偿(含商誉损害、诉讼律师费、鉴定费等),该费用由乙方应全额赔偿。如使甲方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正品行货或来源非正当、侵犯第三方利益或是水货、假货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暂停支付货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换完毕,相关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3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问题造成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旧货、残次品或缺少附件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换完毕,相关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2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问题造成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宣传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乙方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名誉损失。 产品一旦出现自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顾客投诉或由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售后服务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售后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3000元整,或该保

证金从货款中直接抵扣。在双方合作结束叁个月后十天内,且在合作期间乙方没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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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现严重的违约情形,甲方退还该保证金。 乙方按厂商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公开承诺的三包规定如果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应按照乙方承诺执行;对甲方客户承担在国家三包期内产品的退换及维修责任。产品自甲方售出之日起7日内,如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给甲方办理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甲方售出之日起15日内,如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给甲方办理换货或修理。(售后时间以甲方出售商品为准)。 经双方确认:甲方负责与顾客问题的沟通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相应的往返维修、退换费费用及因产品质量瑕疵造成对甲方顾客可能的赔偿均由乙方承担,此费用甲方有权在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时自行扣除。 在甲乙双方合作中产生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如需维修、换货、退货,甲方会通过电话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两天之内到就近的甲方库房自行取货。不能自行取货的甲方则通过物流或其它方式送达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退货的产品,甲方在与乙方进行结算时扣除相应货款。换货时,乙方应在2日内为甲方换取整件的新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伯、配件、新包装、随机礼品等),如乙方拒绝同时更换产品的各种配件及包装物,甲方有权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相应的费用。产品开箱即损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日内更换新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伯、配件、新包装、随机礼品等)。符合维修条件的产品,乙方应在5日内维修完毕,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新品或维修完毕,甲方有权按退货处理,进行结算时扣除相应货款。 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必须出具检测报告的退换货产品,乙方有义务代为顾客出具检测报告,如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换货手续,更换的机器保证不产生第二次销售。 在维修期间产品如产生成本差异,乙方必须给与甲方相应的价格补偿。 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有包装破损的情况,乙方负责免费给甲方换货,已停产的产品无法换货的,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其它畅销型号的产品。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提供的产品上传到网上进行销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若因为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可拍摄的产品造成延迟上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当给甲方提供产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提供产品供乙方拍摄图片,如有产品更改包装、价格调整或停止生产部分型号,乙方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网站资料及价格。 当甲方在一定阶段的销售金额达到乙方的返点奖励时,乙方应及时给予返点奖励,返点奖励政策具体如下:无条件返点3%,内部配送(由上海仓库调货至北京、广州仓库的费用)返点3% ,销售额达到10万/月返点2% ,销售额达到30万/月返点3% , 销售额达到50万/月返点5% 。 为促进产品的推广,乙方应不定期在甲方的网站做促销活动,具体形式由双方协商,乙方要保证促销期间的商品供应。甲方为促进乙方商品的销售,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临时举办促销活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促销费用全部用于乙方商品的直接促销,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专款专用。乙方举行所有促销活动,甲方均有权参加,并享受乙方促销活动中的一切优惠政策。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甲方有支持乙方在甲方营业场所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甲方备案。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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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方应将其具体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包括财务在内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原件(乙方盖章以示确认)。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之前已经与之发生业务关系的,该行为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基于工作需要与便利,甲方与乙方非指定人员发生业务关系时,乙方仍应对该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乙方属分支机构或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的,还应提供其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或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承认乙方对外签订相应协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或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及代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的1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乙方延迟送货,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笔订货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货,并承担订货价款5%的违约金。 若乙方未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承诺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整作为违约金。 因乙方违反约定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违约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按通知要求向甲方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保密条款 一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秘密信息)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若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 在本合同或附件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 2. 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 ,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 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 未经过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的; 5. 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 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不改正的。 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甲方通知乙方退换货10日后,乙方对货物进行相应处理,视为

乙方自动放弃对货物的所有权,如货物丢失、毁损等,甲方对此货物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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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从而造成本合同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

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

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

事件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

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

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其它约定

第六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09 年03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甲

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有业务往来的,本合

同效力追溯至/年/月/日。

第七十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

第七十一条 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日期:2009年月日日期:2009年月 日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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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股东协议-股东协议 股东三方协议范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身份证:,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丙方:,身份证:,住址: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公司合同;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合同;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3篇:资质挂靠协议资质挂靠协议资质挂靠协议资质挂靠协议(最终版)

资质挂靠协议资质挂靠协议资质挂靠协议资质挂靠协议||||挂靠协议挂靠协议挂靠协议挂靠协议||||资质资质资质资质||||企业挂靠合同企业挂靠合同企业挂靠合同企业挂靠合同•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职务:乙方:身份证号: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第一条 合同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管理服务费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4篇:保密协议(标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承诺将共同严格遵守本协议。

一、保密内容与范围:

1、公司会议、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审计报表、薪酬表单,各业务统计分析报告;

4、公司及部门、季度及月度计划,市场调研报告,汇报、请示及指示,会议记录;

5、公司经营概况,客户信息,客户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

6、研发技术成果、软件产品、软件源代码、开发规范、设计文档、网站代码、简历程序、各类数据库等;

7、公司规章制度(人事、薪酬福利、考核等)、操作规范与流程;

8、公司组织分工架构体系、薪酬福利档案、职员人事档案、绩效考核档案等;

9、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含市场调查信息、人才库信息资料、客户档案或数据库);

10、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企划策划方案;

11、监控室录相资料;

12、公司向其他公司或客户承诺予以保密的事项;

13、其他经公司明确规定或未明确规定但应当保密的事项。

注:以上保密范围内的公司秘密包括以纸质、声像、电子等介质储存的文档、信息、资料,以及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看到、听到的公司秘密。

二、保密责任: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秘密,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乙方也不得将这些秘密信息用于乙方个人目的或其他乙方本职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

2、 乙方承诺,若无工作实际需要,绝不有意获得本职工作范围外的公司秘密信息。若

因工作需要,则要经保密制度规定的相关领导审批后才按规定程序获得本职工作范围外的公司秘密信息。但无论是因工作需要有意获取还是无意获得,乙方都将严格保守公司秘密,并对无意获得的公司秘密的信息泄露人予以检举。

3、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4、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职时,必须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5、 乙方承诺,无论是在甲方任职还是即将离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都不以电邮、U

盘或其他任何物质载体将甲方秘密携带出公司,乙方也不抄录、复印甲方的任何秘密信息。

6、 乙方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

司安全部。

7、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秘密信息,亦不擅自

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8、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9、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没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所完成的、与甲方业

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0、甲方有权认为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公开的发明是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构思或创造的,乙方有义务在公平基础上证明该发明不是在其任职期间构思或创造的,如乙方不能证明,则该发明属于甲方所有。

11、乙方同意,离职后一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备注:本协议所称离职是指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虽未领取工资但已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立即辞退乙方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补偿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四、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双方均已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其意义,对各条

款表示完全理解和承诺遵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总经理: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第5篇:合作协议(三方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为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各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投资额及投资方式

经各方同意,注册成立________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甲方负责工商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二、利润分享与亏损负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三、事务执行

由甲方负责规划、筹备共同投资项目前期的日常事务,办理项目所需各种证照,各项建设完成证照齐全,开始正式营业起,由乙 方管理日常事务甲方监管,丙方不参与管理,但可进行帐目查询。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各方可以补充规定,经各方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第6篇:借车协议(租车协议)

※※县※※镇※※汽车服务部

车 号:姓 名:日 期:

借 车 协 议

借 车 协 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鉴定本协议。

一、车辆借用期间费用、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向甲方借用型号汽车一辆,颜色为色,车牌号。

2、借用时间年月日时分,还车时间年月日时分发车时公里数,发车时油量数,还车时公里数,还车时油量数。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车辆借用费每日元。

3、借车押金元,由乙方在使用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归还车辆时,经甲方检验车况正常,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协议的,凭押金收据办理押金退还手续。乙方归还的车辆须保持车内清洁,否则需向甲方交纳20元清洁费。行驶路线。

4、借用时间以24小时为一日,24小时内3小时以上的按半天计价;6小时以上的按一天计价。行驶里程每日不超过公里,每日行程超过公里的,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另作收费,24小时以上,但超时不足3小时内,按超时每小时元另行收费。借车方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严禁转借他人驾驶。借车方签字确认:。

5、甲方自负缴纳车辆保险费及税费、税务、公管部门收取的国家规定税费。

6、甲方负责车辆的正常的维护、保养,并负责非借车人人为因素引起的车辆维修。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车辆购置附加费交讫证,车辆技术档案,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乙方在经验收未就车况质量提出议异,则视同甲方所交车辆符合本条标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出借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收回借车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终止协议。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权利、义务

l、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检查并掌握借用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3、乙方应按时按点还车,并如数缴清费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借车时间的,应提前通知甲方许可后方可续借。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故意不归还车辆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以诈骗嫌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乙方在借用甲方车辆期间,未绎批准不得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借转包、抵押、投资、赠予或出售,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利用借用的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须支付剩余协议总费用的20%的违约金。

5、乙方应配合甲方参加各项定期检验和保养。如不及时配合,应承担延迟参加年检、保养引起的责任和损失。

6、乙方应爱护车辆,做好日常检查,发现冷却水、机油、刹车油、助力转向油、轮胎气压不够时应及时添加或向甲方求助;在行驶途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车检查和排除或及时向甲方求援,否则由此引起的车辆及附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及时通知甲方参加和办理保险赔偿事宜。如事故涉及第三者和车辆损失,事故机关要求预支处理费用的,乙方须先垫付其费用,将车辆及时取回,否则乙方将负责车辆扣押时的费用及其损失。事故车辆要到甲方定点的修理厂修复,如因特

殊情况无法将车辆运回的,经甲方同意后可在异地修理的,修理费需先由乙方垫付,待保险索赔后再进行清算。因借车方自行送外修理造成车辆修理质量低劣,调换不符合规定的零部件,需重新修复的借车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费用。

8、乙方承担保险责任事故或本人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失费,及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同时还应赔偿车辆折旧费,其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50%计算。

9、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如拖延付款需每天加付所欠借车费总额1%的滞纳金。

10、乙方不得私配车辆的钥匙,钥匙不慎丢失的,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其造成的费用。 ll、乙方所借用的车辆若被发现破坏铅封或私自调过路码的,按总费用100%加收违约金。

12、借用期间,因乙方不慎而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各种罚款和补办费用的,以及补办牌证期间的搁车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借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协议期内的20%的违约金。

14、乙方在借用期间要保管好车辆,如遇被盗抢,乙方应承担其车辆投保金额与保险公司实际赔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及在车辆被盗抢至保险公司赔款到位期间的搁车损失。

15、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如联系电话住址等)在借车期间发生变更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乙方对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车辆过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所造成的损失。

2、车辆轮胎爆裂而引起其它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等造成的损失。

4、造成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末经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扣押、罚没的损失,包括甲方车辆搁车的损失。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没有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甲方的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甲方的车辆拖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甲方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车辆停驶、搁车的损失。

11、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2、由于乙方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乙方需续借,必须在协议到期前会同担保人到甲方签订续借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本协议担保人需承担本协议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有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借用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议,可对协议条款作适当调整。

4、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若遇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在借车协议期内如发生闯红灯、车辆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交通违章事件,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乙方未在违章处理期内将事件处理好,乙方应配合甲方将未尽事宜处理完毕,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乙方将按协议规定每日价格的100%赔偿甲方直至事件结束。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担保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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