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的方法

2022-06-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破解执行难的方法

新思维论破解法院执行难的

论破解法院执行难的新思维

陈济昌

摘要:近年来,法院执行难问题逐渐演变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群众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威信受到极大冲击,法院执行难成了了人民群众投诉上访的焦点问题。因此,该问题也成了人大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如何破解法院执行难,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时间成了人大和法院共同研讨的热点问题。笔者试从人大介入的现状、合理性分析中,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人大的合理介入,进一步探求破解法院执行难的新思维。

案例一:

福建光泽人大为法院执行难问题“把脉开方”起成效。福建光泽县法院从2008年4月至今年6月28日共执结案件620件,结案率达96%,执行标的额2090.41万元,结案标的额为95.1%.这一桩又一桩执行“积案”得到清理,一个接一个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保护,得益于光泽人大开出“良方”和加大监督力度的结果。光泽县人大常委会针对群众反映法院“执行难”问题,决定为法院执行难“把把脉”。 2008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法院、有关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案件。在与法院座谈时,人大常委会正式提出了建立“联动机制”的建议,该建议立即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益于“联动机制”的建立,光泽县法院才有效破解了“执行难”这一顽疾,成功走活了“执行”这盘棋。

案例二: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解决法院案件执行难题。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深圳市将通过立法解决这一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经拟就,其内容包括执行工作原则、执行公开制度、执行措施、执行协助等,并从

改善执行工作执法环境、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等方面予以规范。该法已于2007年3月13日生效,并对近两年来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发挥了极大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法院执行难问题逐渐演变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群众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威信受到极大冲击,法院执行难成了了人民群众投诉上访的焦点问题。因此,该问题也成了人大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如何破解法院执行难,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时间成了人大和法院共同研讨的热点问题。如今,在百度网上输入“人大、法院执行难”字眼,随即会出现成千上万条信息。本文开头所举的例子便是从网上摘抄而来。综合网上的内容来看,各地人大介入法院执行的举措各有特色,但大都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指导性。但与此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重要问题,人大的合理介入确实能有效破解法院的执行难。笔者拟以此为切入点,浅谈一下破解法院执行难的新思维。

二、人大介入的现状性分析

从当下人大介入法院执行的种种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视察评议法院执行工作。该种形式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是各地人大监督法院执行的常规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年的人代会上,法院院长所做的工作报告中,会就法院的整体执行情况进行汇报,人大代表可以对此进行评议。另一种是人大常委会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视察评议,主要是人大常委会到法院现场视察法院的执行情况,通过调阅卷宗、听取汇报等了解法院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专项调研法院执行工作。该种形式在实践中也较为普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都流为形式,甚为遗憾。笔者个人认为,该种形式对破解法院执行难极为有效。只有人大代表真正了解法院执行难中所存在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三)个案监督法院执行工作。这也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形式。其监督的个案主要来源于当事人的信访,从一定程度上说,这种形式是人大介入的一种畸形,是一种非正常形式。虽然该种形式极为有效,但极易

留下人大“干涉”法院执行的诟病。实践中,该种形式也极易为部分人大代表所滥用,尤其是被执行人是人大代表时,此时不是监督反倒成了一种妨碍。

(四)助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该种形式在实践中表现多样,各地人大大都会结合当地实际,为法院破解执行难出谋划策。尤其是面对涉府、涉人大代表案件时,人大的鼎力支持会为法院执行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该种情形的高级形式莫过于地方人大专门针对法院的执行的工作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制度上支持,如案例二中的深圳市人大的做法,便极大地缓解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

三、人大介入的合理性分析

(一)理论层面。

人民法院接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条规定,审判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因此,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从根本上讲是人民赋予法院的神圣职责,接受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的宪法职责。[3]执行工作作为法院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当然也在人大的监督范围之内。另外,监督法律的实施和贯彻本身也是人大固有的职责,我国现有法律层面,对法院执行已作了规定,人大有义务监督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现实层面

从我国的实践情况来看,人大介入法院执行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目前,破解法院执行难单靠法院自身往往难以解决,时下,很多法院都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商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这其中,人大的穿针引线功不可没。尤其是面对涉府、涉人大代表案件时,人大的出面支持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优化执行举措上来说,人大的出谋划策也是锦上添花,由于人大是站在执行之外看执行,视野会更为开阔,所提建议有时会更具实效性。拿本文开头的案例一来说,人大的建议举措切实推动了法院执行难这一问题的解决。

四、完善人大介入的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优化视察评议制度。视察评议作为一种常规的监督手段,对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践中较多流为形式,没有真正地发挥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在每年一度的人代会上,还是定期或不定期的视察评议会上,人大都应积极主动地去对待法院执行工作。较多运用实地检查、调阅卷宗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正摸清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指出,敢提建议,真正发挥人大所应有的监督作用。

(二)进一步落实调研考察制度。调研考察是了解问题的最佳方法。执行难究竟难在何处,如何破解,问题的答案只能从不断地调研考察中整理出来。在实际的调研考察中,我们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善于创新调研形式。不能只是被动地接受法院所提供的信息,一味依赖法院的汇报材料,而应主动去调研,全方位地去接触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相关人员等,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争取机会全面参与法院执行的全过程,亲身体会一下法院的执行难。二是加强调研组织。人大常委会应切实强化在这方面的组织作用,选准调研课题的切入点,细化调研内容,加强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保证调研经费的落实。三是扩大调研视野。在开展调研时,不应囿于辖区的情况,在条件充分时,应积极开展和其他地区人大的交流,多多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

(三)进一步完善个案监督制度。就目前情况来看,对个案监督,笔者认为不应全盘否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应从严把握个案监督,对于人大信访办所受理的反映法院执行不力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不能无故干涉法院的执行。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可以实施重点督办,但应严控部分人大代表滥用监督权,干涉法院的执行。

(四)进一步推动破解执行难的相关制度建设。破解执行难,制度是根本。人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应积极推动相关制度的建设。以本文案例二深圳市人大所出台的规定来看,其建立了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如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制度、财产悬赏举报制度、执行信息录用信用征信系统制度、执行信息曝光制度、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度等。各地人大常委会应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善于借鉴他地经验,努力为破解执行难构建一制度保障。

五、结语

当下,全国上下正轰轰烈烈地开展着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从媒体通报的数据来看,成绩斐然,但仍有大量案件未能执结,清积任务依然异常繁重,法院执行难一时还难于解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力求从人大合理介入的角度浅谈一些破解之道,但笔者在此强调一点,各地人大应把握介入尺度,可以多提建议和意见,不能直接指令法院工作,特别是在个案监督方面,人大应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总之,在破解法院执行难方面,人大既要“介入”,更应注重“合理”二字。

第2篇:如何破解就业难的问题

据了解,中国2003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其中学生700万人、退役军人和农转非占300万人,全国失业人口1400万,新增和失业人数总计2400万人。另外,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估计,2002年离乡离土的农民工约为9460万,离土不离乡的约为1.3亿人,加起来农村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约有2亿多人。再加上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很多的工厂倒闭,大量的劳动力闲置。使的就业难的问题更加的突出。

就业难的主要人群有大学生,农民工,下岗职工,如何解决这些人的就业问题变成了政府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难题。第一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中国现行的教育体制存在一定问题。我们的教育是两个体系:普通高等教育体系和成人高等教育体系。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实际上引导大家走上了一条路:就是上高中、考大学当本科生、研究生进而做博士生。这一条道虽然培养了众多研究型、应用型的人才,却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千差万别的需要,特别是岗位性、操作型的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导致了目前大学生“过剩”、蓝领技术工作要从国外进口的现状。现在很多高校的专业设置基本上都相类似,在专业的设置上不能紧跟市场的需求,比如眼下很热门的会展经济、体育经济,需要大量专业对口的就业者,但是我们的高校根本就没有专门设置过这样的专业以满足市场的要求. 要让毕业生们转变就业观念,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积极制定人才培养的结构性政策,同时要积极研究就业市场的新变化,培养“供销对路”的新型人才,才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最终办法。 第二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首先应尽快立法废除现行的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依法确认农民工平等劳动者的合法身份;其次,强化劳动监察执法职能,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不按《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工资的行为;第三,建筑领域应认真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第四,劳动监察部门应制定《农民工的举报和投诉办法》,规定举报和投诉的管辖、解决问题的专设机构、解决问题的期限等问题,为农民工的举报和投诉提供便利;第五,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该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作为一项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应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提供法律援助。第三解决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并在提供实用技能培训、小额资金贷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方面加大力度;企业对他们也不能存在着“甩包袱”的想法,要积极帮助他们拓宽就业门路;而下岗人员自身也要调整好心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挖掘自身潜能,争取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只有三者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就业问题是个关乎民生的大事,是能否稳定社会安定繁荣的一个基本保障。如何破解就业难问题,还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以及出谋划策。

第3篇: 如何破解招工难的问题

招工难存在的重大原因是企业发展了,观念却没有变化,社会在进步、时代在进步,企业仍然想依赖低人力成本优势进行市场竞争,靠加班加点来提高日产量;另外企业对工人保险意识不足,对工人没有一定的保障,加上对目前用工紧缺认识不足,没有人才储备,招聘途径单一,对用工招聘不提前准备,等到企业急需用工时临时抓现,一时招不到所需工人也在情理之中。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同时,80年后出生且户口在农村但在城市工作的新生代农民工,虽有较高的文化程次,超过40%学历在高中及高中以上。但大多数为独生子女,不能吃苦耐劳。轻松、体面、报酬高的工作成为他们选择工作时的首选;另外我县还有一些属于季节性工人,到了农忙的时候就会回家种地,农忙过后就会出来打工,这也是企业缺人的原因这一。

怎样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企业感叹招工难,同时又不愿意改善自身条件,既要马儿跑的快,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可能吗?既要员工为你拼命卖力,又不肯多付工资,哪些员工会呆在你公司?一旦企业陷入员工跑的比招的快的恶性循环时,周围打工族传出这家企业如何如何不好的消息后,再想招工也就难上加难了。因此要解决招工难的问题要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1、规范用工行为,重点解决好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问题,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制止、责令改正。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组织专题大检查,对侵犯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处罚、曝光。将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创造一个和谐、民主、法制、公平的用工环境,以此吸引大量的务工人员。

2、解决招工难的问题,留人比招人更重。要解决用工难要从内部管理入手,企业应树立人本意识,让民工享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福利待遇,特别是要把员工当成企业不可或缺的成员看待与对待,让员工有一种高的归属感。

3、积极促进企业产业化改革。据了解缺工企业基本上全是竟争强度高、劳动强度大的、技术含量低、以手工操作为主、工资待遇差的企业几乎全存在招工难的现象。

4、努力改善员工待遇和用工环境,一是要提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大多数劳动力而言,劳动报酬的高低仍是其选择在哪里就业的首要因素,只要本地和外地的收入相差不是太大,他们肯定会考虑在本地就业。

5、强化招工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一是要经常深入企业和乡镇、社区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供给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搞好用工管理,适时组织企业与劳动者实施岗位对接。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免费组织用工企业和广大城乡求职者开展面对面洽谈,实施双向选择。三是搞好培训。培训的基础较强,培训的投入很较大,但针对性不高,大力推行由用工单位和培训机构实施定单式的联合培训,来解决我县企业技术工种的紧缺现象,及时将新招收的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专业免费开展上岗前培训,也可帮助指导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使新员工尽快掌握技术,胜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政府、企业和农民三方共同买单的制度,形成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

第4篇: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究竟该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呢?从长期来说,需要从多方面多管齐下,建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快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尽管近年来我国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但仍不发达。今年下半年,我国小型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9.2%,而欧美发达国家大多在30%。小型金融机构力量薄弱,不利于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因此,随着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应逐步放宽小型金融机构准入条件,适当加快小金融机构发展,逐步缓解小金融机构供给不足的矛盾。

二是要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下半年,企业债券和企业境外股票直接融资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11.9%。远远低于各项贷款的占比。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靠银行贷款,而是通过各种形式自筹资金。要逐步降低直接融资准入门槛,扩大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规模,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扩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要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据财政部统计,今年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6.6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6万亿元,增长30.5%,其中一半由中小企业贡献。而同期财政支出5.14万亿元,收入大于支出1.53万亿元。国家统计局数据也显示,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税金总额为1.01万亿元,同比增长31.7%,增速超过全部企业4.8个百分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达到52%。因此,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大背景下,应重点考虑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加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咕噜中小企业发展。 四是要加大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根据地域和中小企业特点,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搭建信用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创造基础条件。

五是要继续把控制通胀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物价高涨,通胀预期强烈,加大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增加了企业资金占用,扩大了企业资金需求,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要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控制通胀预期,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稳定的经济环境。

六是要正确引导舆论。从我们掌握的全国情况看,稳健货币政策实施以来,尽管资金状况有所趋紧,但企业生产经营总体平稳,企业资金周转基本正常,个别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而倒闭,不少与盲目扩张、涉赌、高利贷等有关,或属于市场本身正常的优胜劣汰,并没有出现有些报道所谓由于资金收紧而导致企业破产异常增加的现象。因此,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澄清事实真相,避免由于错误舆论导致决策失当。

第5篇: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研究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信用文化的缺失、财务管理混乱、缺乏信用担保等。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推行发展中小银行、发展投资基金、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等具体的解决措施,以便从根本上突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瓶颈矛盾。同时,从企业自身建设的角度制定相关的政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信用环境;信用担保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如何将中小企业带出困境?不仅是中小企业自己必须面对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我国政府、金融机构及经济学家们应认真思考、研究、并帮助解决的重要课题。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涉及社会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无论在权益资本融资还是债务资本融资方面,中小企业都处于先天的劣势。只不过在我国,由于金融体系相对欠发达,金融政策存在扭曲、商业银行信贷评估技术欠缺等一系列原因,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更加明显。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既有企业的内部原因,也有制度环境的外部原因,只有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信用文化的缺失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有着极为深度的内部原因,那就是企业信用文化的缺失。众所周知,我国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丝毫不逊色于大型国有企业,长期拖欠供应商货款已司空见惯,骗贷逃债更是不胜枚举。

(二)中小企业抵押式担保能力不足

在现行政策的约束下,银行发放贷款必须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式担保。据调查,大部分中小企业资产数量少、质量差,信用等级低,很少有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式担保,即使企业能提供,但由于抵押品变现难,银行也不愿意接受。

(三)社会信用体系缺失

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没有诚信就

没有经济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信用缺失,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信用缺失已经危及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社会的信用诚信体系已迫在眉睫。

二、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既反映了社会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问题,又体现了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问题,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对弱势群体给予扶助和支持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予以充分关注。

(一)发展中小银行,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

对中小企业来说,最合适最现实的融资方式是利用银行进行间接融资,但是大银行主要是为大企业服务的,而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目前却没有相对应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按照一般的逻辑推理,发展中小银行服务于中小企业资金需要是一种双赢的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可是目前我国中小银行发展缓慢,而且部分中小银行其发展定位不准确,它们并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服务,而是争先恐后为大企业服务。这种现状应该改变,要由国家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确定资源的配置格局。发展中小银行尤其是非国有的中小银行,既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又能够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实现金融领域的多元化竞争。

中小商业银行与大银行相比,其运营成本比较低,效率比较高。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使中小企业获得成本较低的贷款,还减轻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同时,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二者之间有着共同之处,相互比较了解对方的运营机制,双方的信誉建立在成本较低的基础上,产权设置相近,这一点是大银行所不具备的。所以,我国应积极发展适合于中小企业的金融组织,主要是中小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经营群体。国家应尽快明确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是为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组织。这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金融业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

发展中小商业银行服务于中小企业,在发达国家已有成功的经验。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据统计,美国有上万家专门从事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有效地弥补了市场中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巨大缺口。我国应在对城市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组织进行整顿、调整的基础上,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不断

完善中小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端正对中小企业的认识,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固然存在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高于大企业的问题,但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不够重视,甚至存在歧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任何大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在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时刻,如果银行能够给予及时的支持,可能今天的小企业就是明天的大企业,此种事例不胜枚举,所以,银行必须对中小企业有一个正确认识。银行在商业化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正确的服务定位,选择相应的目标市场,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贷款的商机所在,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建立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贷款,是我国政府当前应采取的重要措施。据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虽然也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但最主要的形式还是提供担保支持。例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以SBA的信誉为小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一般SBA担保贷款总额的75%-80%,其余部分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SBA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75万美元。担保贷款的风险损失由政府预算列为风险处理。日本也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设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为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款的债务进行担保。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全国性的“信贷担保协会”,他们共同致力于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信用担保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相互配合,形成一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才能破解融资难的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国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如国家经贸委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公司和担保协会。但担保惠及的范围还不具有普遍性,大多数中小企业还不能得到政策性的关怀。为此,笔者建议,应大胆借鉴国外经验,由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尽快颁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使信用担保机构能依法经营,并加快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服务。

三、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建议

(一)中小企业练好内功是破解融资难的基础性工作

不可否认,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较为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道德风险高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所以,银行不愿对其贷款,则属情理之中的事,是正常现象。为此,中小企业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赢得银行的信任,这是解决融资难的唯一出路。练好企业内功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1.实施现代企业制度,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采取家族式管理方式,内部控制管理不是用制度去约束,而是由经营者的个人权威去管束。出现了经营者既是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破坏者的现象。在中小企业的治理环境中,普遍存在权利大于制度的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银行的贷款风险无法合理评估,可行性研究无法进行,其利益没有保障,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企业。所以,中小企业必须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的科学管理要素,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只有树立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形象,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会顺理成章地得到银行的支持和帮助。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这是不争的事实,甚至有些企业连最基本的会计流程都不实施,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缺乏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这样的中小企业无法向金融机构提供令人信服的会计信息,以证明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就必须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便收集、整理、分析会计信息,进行可行性研究,以便规避经营风险。这是增加成本或增加经营风险的两难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要改变这种现状,中小企业就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有的交易事项都要清晰准确地予以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只有这样,才能取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3.要从让别人信任自己开始,塑造企业形象。应该说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还是非常大的,能不能贷到款,很大程度取决于企业自己。中小企业应彻底纠正投机取巧的经营思想,要按规则办事,诚实经营,守法经营。要创

造条件改变自己,要让自己适应社会,而不能让社会去适应自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是中小企业必须补上的功课。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要用现代企业制度约束企业行为,要永远牢记人间正道是沧桑。

(二)培育信用环境,加强企业法人信用管理

中小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中小企业不仅融资很难顺利开展,而且导致信贷市场的低效配置。针对目前社会信用淡薄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应培育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宣扬信用观念。企业法人信用能力的大小决定了企业的信用能力,企业法人信用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企业制度。企业制度涉及企业的产权关系、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企业制度是否完善是经营的基础条件,企业制度不规范的企业,很难约束经营者、所有者的行为,不可能有较好的信用度。所以必须从税务、工商及制度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

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并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要增加违约人的违约成本,严肃惩处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负责人。

(三)中小企业应充分利用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企业进行长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不必仅仅依靠自我积累去购买设备,而只需用现有资产、效益以及未来的收益作保证,提供租赁公司认可的担保,就可占用并使用设备,利用产生的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一般来说,企业进行融资租赁的成本比贷款低,风险较小,而且其方式灵活、方便,比长期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接受的管制和限制条件都少。

融资租赁非常适合企业资金规模小、单台使用设备价值高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他表面上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但在我国,租赁尤其是设备租赁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促进作用还没有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业务量也不是很理想。而事实上,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尤其是小企业,设备租赁具有按揭的特点,可以在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条件下,满足其资产融资的需要。所以,发展设备租赁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有必要将发展设备租赁作为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

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通过深入研究和探索设备租赁,积极推动和鼓励租赁业的发展,充分挖掘设备租赁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巨大潜力,应是当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首选措施。

我国铁路现行的税率是交通运输行业的通用税率。我国曾先后制定了不少法律性文件,对铁路进行各种税收优惠,其领域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增值税、资源税。但总体税收力度不大,而且不少税收政策适用于整个交通运输系统,并非铁路专有。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铁路并不具备太多的税收优势。国家对铁路税收优惠力度最大的是有关青藏铁路建设与运营的税收优惠,几乎是全方位的免税,但考虑到青藏铁路在我国战略发展中的特殊性及其纯粹的公益性,这种优惠政策对整个铁路来说不具有代表性。3 铁路补贴政策比较

第6篇:新形势下破解“征地拆迁”难的实践与思考

岑松镇是剑河“工来强县、城镇带县、旅游富县”三大战略的主战场。我州的“6个20工程”岑松占了其中5个。岑松特色小城镇建设、屯州工作园区建设、温泉景区的开发建设工作、温泉美丽乡村建设、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的房屋立面靓化、县城城景水电站建设、县城城东城市综合体建设等涉及到岑松镇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自2013年2月由太拥调整到岑松工作以来,本人先后组织参与了所有的征地拆迁工作。近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各个重大项目建设胜利推进,为加快我县发展,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奠定了一定基础。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本人就如果硬解“征地拆迁难”的问题谈一些感受和体会。

一、“征地拆迁难”的原因分析

在太拥任书记期间,我只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最难抓的一项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事”,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来到岑松后我感觉到,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基层干部感到最头疼的不再是计划生育工作,而变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了。“征地难、拆

迁难”已经成为镇政府倍感头疼的一项工作。结合在岑松镇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新形势下征地拆迁工作难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误导。《物权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一方面,为群众捍卫自己的私有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让那些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想多占多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群众提供了糊搅蛮缠的“上方宝剑”。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捆住了我们基层干部的手脚。特别是2010年,国务院曾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两次征求全民意见,最终得以颁布实施,对推进拆迁工作影响非常大。目前从法律政策层面及社会舆论层面,推进拆迁工作的环境和气候并不是很好。

第二,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过去,信息传递慢,农民胆子小,见识浅,遇事缺乏主见,个人对政府和集体依赖性强,即使有意见也不敢随便发表。在剑河有三板溪征地搬迁先例,加之群众获取各种信息的渠道广泛,参政议政的意识逐步增强,既敢于发表不同的意见,阐述不同的立场,还敢于向政府提要求。群众真正懂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是站在个人利益角度上对法律政策的曲解和误读。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征拆。如今,“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大多数群众都有这样的共

识:现在讲究以人为本了,群众即使不理解征地拆迁政策,政府也不能不按程序征拆。部分群众因自身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政策观念不强,信访不信法,期望值过高,要求偏离当今标准和政策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征地拆迁。

第四,群众等待观望现象的存在。“等待观望”、“先行吃亏”、“攀比多疑”、“要想拿钱多,就得往后拖”是被征地拆迁户的普遍心态。近年来,网络、报刊上经常曝光不少地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浮躁,给群众留下的印象是:“前紧后松”、“政策调整”、“虎头蛇尾”、“标准不一”、“先征拆的吃亏,后征拆迁的受益”。于是,拆迁对象“患得患失”,都在你看我,我看你,看谁先签协议,都想自己放在最后。也有的群众认为“千年等一回”,想投机取巧,想通过政府征地拆迁,争取利益最大化,或从中发点小财。于是漫天要价者有,试图敲政府竹杠死扛硬顶不签约者也有。

第五,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征地搬迁涉及的要么一条线,要么一大片。而面临拆迁,所有拆迁户的利益诉求都是相同的,很容易聚在一起,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捆成一团,集体讨价还价。面对这种情况,基层政府往往迫于维稳压力只能表现出谨小慎微、束手无策。

第六,补偿标准的不一致,也非常容易造成征地拆迁“肠梗阻”。当前,我县涉及的征地搬迁有三板溪电站建设、高

速公路建设、新县城建设、城景水电站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小城镇建设等。由于拆迁时点的不同、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往往造成补偿标准和后期扶持政策的不统一,这就容易造成群众想不通,不理解,不支持。此外,一些群众对政府不信任,对干部有抵触情绪,总认为干部在欺瞒自己,会执行政策走样,会克扣截留补偿资金。

以上这些,大多是拆迁群众内心不愿配合拆迁工作的思想根源。具体在行为上,又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争”。拆迁补偿面积上争“大”,拆迁补偿标准上争“高”,补偿项目上争“多”;群众为自己争,有些村干部也为老百姓争;补偿标准及安臵房面积上与相对优惠的县城看齐;村干部为群众争,这是因为村干部与当地群众朝夕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不管群众对与错,他都要为他们撑腰说话;另外,村干部每过几年,要面临一次直选,都怕选举的时候失去选票。

二是“拖”。不少拆迁户清楚,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有施工进度,有完成时间,所以想方设法拖时间,影响进度,让拆迁实施主体着急。最后,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政府为了顾全大局,加快项目进度,只好向群众妥协、让步。同时,不少拆迁户还拖时间看别人。看别人都是怎么补偿的,占到哪些便宜。反正一句话,别人占便宜的地方自己都要占,别人没有占到便宜的地方自己也要占。

三是“等”。主要是边等边看已经签约的户补偿款能否如期拿到手。在目前政府公信力普遍缺失的社会环境下,群众最怕约签了、房拆了,但最后钱不能及时拿到手。

四是“忧”。存在畏难情绪和对未来生活的忧虑。忧虑将来的新房建得怎么样?忧虑水、电、路如何解决?忧虑上楼后的生活成本增加了怎么办?忧虑土地失去后的就业及生活如何保障?

五是“怕”。自己如果先期签约搬迁了,害怕最后签字的人提高补偿标准;害怕政府有暗箱操作行为。

二、岑松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通过直接参与特色小城镇建设、屯州工作园区、温泉景区、城景电站建设的征地拆迁,我亲身体验到征地拆迁工作的酸甜苦辣。深刻体会到,只要我们公正、公平、公开把握拆迁政策,真心帮助被拆迁户,热心关爱弱势群体,细心处理工作细节,就一定会赢得拆迁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事前充分准备

古人讲“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也就是说 “不打无准备的仗”。首先是组建一支优秀的干事队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我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征地拆迁工领导小组”。挑选部分农村工作经验丰富,会说老百姓话,组织动员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同志来参与到征地拆迁队伍中来。其次是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乡镇主要领导是基层政府

的最高首长,说话处事对征地拆迁户来讲更容易产生信任感,解决问题更直接。因此,在我镇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中都是主要领导亲自挂,现场指挥调度,从征地拆迁户情况摸底、政策出台、宣传动员、房屋测量评估、动员被征地拆迁人签约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亲自过问和安排,做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同时,主要领导亲自到村下访,跟群众交朋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第三是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主导作用。村干部天天和拆迁农户生活在一起,他们对各家各户情况熟悉、信息灵通,处理问题更切合实际。因此,征地拆迁工作中,我镇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主导作用,把担子压在村“两委”班子肩上,充分发挥了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其次,要确定好一套科学的分工方案。不分工不合作,不行;只分工不合作,也不行。分工合作,在拆迁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分工上,我们注重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段和不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安排。比如,在住宅、非住宅及地上物实物调查阶段,我们机关干部和村干部配合评估、拆迁公司分成3个小组,即房屋面积测量组,青苗地上物清点组和土地调查组。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进入协议签订阶段后,我们以马坊北区三个行政村为单位,分成三个相对独立的工作组,由三家不同的拆迁公司、

三个村的两委班子成员和镇机关干部分别负责,每个工作组负责一个村,引入竞争机制,在村与村之间进行开展进度评比竞争活动,让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同时,要求各工作组对拆迁过程发生的矛盾问题包干负责,一包到底,明确责任,增强工作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心。在合作问题上,采取协同“会诊”的做法。镇拆迁工作指挥部对征地拆迁实行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协同作战,强力推进,严格规定各项工作纪律制度。在拆迁的初始阶段,我们在白天工作结束后,每天晚上都要组织召开一次拆迁工作会议,从不间断。会上不仅要求各村、拆迁和评估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还要交流工作体会,布臵第二天的工作任务。针对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无论是共性的问题,还是个性的问题,大家都共同商讨、研究,找出问题症结,指明下一步工作思路,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第三,要制定好一系列实用的管理制度。好的制度能够解决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等具体问题。马坊镇城建区北区拆迁正式启动之前,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并借鉴其它地区经验,制定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奖励激励制度、对评估拆迁拆除等服务公司评价考核制度、拆迁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以及政策宣传解答制度、廉政制度等,明确规范了全体拆迁人员的岗位职责。

此外,为使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我们还建立了一套督察检查机制,由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出专人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察,每天向指挥部反馈工作情况,对拆迁进度落后、拆迁工作不到位及违反拆迁工作纪律的,通过督查简报的形式进行督办,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要抓好启动拆迁前的集中研讨培训。拆迁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各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如何统一口径、统一标准,显得尤为关键。拆迁工作启动前,镇政府拆迁工作指挥部分别组织了相应的业务培训,就一些主要的业务问题、可能诱发的争议焦点等进行了集中讲解。同时,我们还将业务培训班变更成为业务研讨班,在广泛研讨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在区政府制定出台的《指导意见》大的政策框架范围内,制定了符合本镇实际,有利于推进工作的统一标准和拆迁补偿办法,为后来的工作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做了很好的铺垫。

第五,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拆掉老百姓赖以生存的住宅是天下第一难事,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只有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位,才能争取绝大多数拆迁户的支持,形成势不可挡的强大声势。马坊北区拆迁的宣传工作,我们针对目前百姓对政府信任程度不高、对政府的宣传持半

信半疑的心理特点,认真把握好政府宣传与村干部宣传的尺度。在让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充分了解各项拆迁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把宣传的主动权交给村里,通过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口口相传,起到了比单纯依靠政府宣传好得多的效果。当然,也不是说在宣传的问题上政府就完全充当“哑巴”。我们政府的宣传以政策宣传为主,分别下发了致全体党员、共青团员、全体拆迁户、本村在外工作人员的一封信,在三个村的主要路口、密三路两侧及村内一些地段,把马坊北区今后发展的前景、回迁楼的位臵图、平面图和户型图、效果图等展示给群众,让群众自己去看、去想、去感受、去感悟。使群众从内心接受拆迁补偿政策,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是在通过一级开发项目,实实在在地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实际操作层面必须务实

在拆迁进入实施阶段,我们主要做法是:结合拆迁工作实际,求真务实地把握好“十一个注重”。

第一,注重领导推动。拆迁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间肯定会面临许多纷繁复杂的问题,作为乡镇基层政府一时无法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很容易使拆迁工作陷入窘境,这

就需要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才能使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难题迎刃而解。马坊镇的几次拆迁之所以能取得好的成绩,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为推进马坊镇拆迁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了“马坊地区地产办公室”,从区建委、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国土分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全力支持配合马坊镇的拆迁工作。区委书记邱水平同志亲自承包马坊镇的拆迁,并多次现场指挥调度,帮助我们攻坚破难。以区住建委为牵头单位的“区重大地产项目办公室”,多次就马坊拆迁工作召开协调会,从政策的制定、拆迁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在拆迁推进期间,区委、区政府还多次召开办公会、专题会,就拆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决策、部署,使拆迁户关注的许多重大问题都得到明确答复。上级领导对拆迁工作的重视和关怀,极大地鼓舞了我们拆迁干部群众的士气,增添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力量,为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注重工作程序。在实践操作时,我们坚持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遵循“先宣传后发动、先告知后入户、先党员后群众、先解决周转房后拆迁”的“四先四后”模式,既防止了盲目无序打乱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先解决周转房后拆迁”这一条,极大地拉近了政府与拆迁户的距

离。由于我们这次拆迁并没有为群众提供回迁安臵楼,群众拆迁后只能在外租房居住。镇拆迁工作组将全镇其它19个村的闲臵房源及有租房意愿的农户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下发到三个拆迁村群众手中,确保了拆迁户能够很方便地在附近进行租房周转。

第三,注重工作方法,严格程序公开。为规范操作,确保政策不走样和拆迁资金安全使用,我们大力推行“三公开三落实”,即公开征地拆迁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补偿经费落实到户、资金监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同时,我们还采取了对被拆迁人的激励措施。为了调动拆迁群众的积极性,经区、镇共同研究,我们制定了房屋拆迁奖励办法,为拆迁户设臵了“四奖六补”的奖励政策,起到了明显的激励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拆迁工作。

第四,注重创新机制。马坊镇城建区北区的拆迁过程中,我们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对为拆迁工作提供服务的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拆迁公司以及参与拆迁的镇村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任务的实行重奖,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则实行处罚。对参与拆迁工作的镇村两级干部,则提出了”比进度、比效率、比态度、比干劲“四比”活动,

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马坊北区拆迁时,我们采取了“四包”方式推进拆迁工作,把因种种原因拒不签约的户分解到每一个镇村干部头上,镇村干部对拆迁户要一包到底,即:包做说服教育工作、包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包签约、包稳定。这样就使拆迁工作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最终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快速推进拆迁工作。

第五,注重具体细节。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马坊北区拆迁过程中,我们注重从细节落实工作措施,做深做细各项工作。例如,在入户测量宅基地面积过程中,为尽可能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公正性,我们要求评估公司选择钢质卷尺作为测量工具,钢质卷尺有硬度,与皮尺相比可以尽最大限度降低测量误差,减少人为因素。又如,在房屋评估过程中,有部分拆迁户提出当初自家的房屋建在一个大土坑里,是自己雇人拉土垫坑才把房子建起来,要求补偿时加上地基处理的钱。按评估公司规定这种情况不应当进行补偿,但我们考虑到群众建房的实际,通过现场测量、找村干部和街坊四邻调查等方式,为群众加上了这笔补偿,赢得了拆迁户的一致首肯,也向其他被拆迁人展示了我们公平、公正、合理补偿的形象,促进了工作的进展。再比如,非住宅拆迁补偿政策最早规定养殖户动物迁移是没有补偿的,当我们了解搬

迁会对动物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就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增加动物迁移费补偿的问题,受到广大养殖户的一致拥护。

第六,注重发挥骨干分子作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国家公务人员等骨干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了头,群众心里就踏实,大多数群众就会跟着走。马坊北区的拆迁,无论是评估补偿阶段,还是拆迁拆除阶段,都是采取镇机关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典型引路的方式来启动的,最后都起到较为明显的推动效果。梨羊村拆迁工作初期,由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拆迁工作难以“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张力游顶住一切压力,不但自己带头先签约,而且带动自家亲戚10多户带头签约,使工作很快就打开了局面。

第七,注重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在做好镇村干部、党员、公职人员带头工作的同时,我们还下大力气摸清了拆迁户的所有社会关系,然后整合社会力量,通过拆迁户的亲戚、朋友、战友、同学来做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如小屯村拆迁时,我们了解到一位已经退休的区直部门领导是本村人,他的叔伯、兄弟有十多处房屋在拆迁范围,而且他们家族这些人对他都十分尊重。摸清这一情况后,我们主动把这位老领导请

到拆迁现场,请他帮助做好其亲属的工作,在他的说服教育下,一直不理解拆迁工作的十几户亲属,都转化了思想观念,表示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大局。

第八,注重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拆迁涉及到各类非住宅时,遇到的阻力相对会比拆迁住宅大得多。当宣传、教育、引导不起作用,致使拆迁工作无法推进时,我们便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针对无证经营、偷漏税收、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拆迁户,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小屯村一户食品生产企业认为补偿标准达不到自己的预期,便百般阻挠,带动了一批非住宅拆迁户联合拒绝拆迁,使拆迁一时陷入僵局。镇党委、政府在摸清这户相关情况的前提下,及时从派出所、税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从检查无证经营、偷漏税收、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入手,对这些商户逐家进行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组一面向经营户宣传政策法规,一面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短短的三天时间内,10多家经营户全部转变了思想观念,认识到个人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许多经营户还写下书面承诺表示愿意配合政府拆迁。

第九,注重审时度势,果断决策。拆迁工作也是政府和

部分拆迁顽固分子进行复杂的斗争的一个过程。一些顽固分子为捞取更多无理补偿而冥顽不化,以各种理由来搪塞工作组,想方设法阻挠拆迁。作为拆迁的决策者,必须审时度势,果断决策,才能及时消除这些人的非分之想,使拆迁工作立于不败之地。但如果尺度掌握不好,很容易使整个拆迁工作陷入僵局、难以推进。梨羊村在拆迁进入尾声时,只有三户村民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仍拒绝签约,经过研究,镇党委、镇政府果断决定启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通过行政裁决申请、行政裁决受理、调节、行政裁决、送达行政裁决书等一系列程序的推进,对这3户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和震慑。同时我们组织力量对已经下达行政裁决的这3户被拆迁群众,继续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使他们最终在强制执行前签定了拆迁协议,终止强拆程序,降低行政成本,也有力地促进了其它2个村的拆迁工作。

第十,注重发挥公安司法机关作用。拆迁工作涉及面广,可能会不同程度地触及到一些拆迁户的利益。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总有一些极端分子,他们抱着不同目的,制造种种理由,非法组织、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闹事,甚至辱骂、围攻拆迁工作人员,而且屡教不改,迫使拆迁工作无法推进。例如,小屯村就曾发生过拆迁户围攻、殴打拆迁公司工作人员的情况。这时,我们就要及时组织公安机关及时

介入,从侧面掌握了解这些极端分子各种违法犯罪行径(打架斗殴、无照驾驶、诈骗赌博等),搜集犯罪证据,从严从重给予打击,发挥公安机关的强大震慑作用,从而起到“打击一个,震住一片”的效果。

第十一,注重维稳工作。拆迁必然会有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冲突,有冲突就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作为基层政府必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决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级、推向社会。马坊镇在拆迁初期,少数拆迁户不理解,几次组织煽动群众上访拆迁工作组和村干部都能及时收集到上访信息,及时组织阻拦、劝说、瓦解上访群众,把问题处理在基层。

3、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真心维护群众利益

所谓“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指的就是在拆迁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既定的政策,不能为赶进度而无原则地满足一些拆迁户的非分要求。又要结合拆迁实际,尽可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好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一些现实矛盾和实际问题。

实践证明,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较强,但如果不会灵活

变通,生搬硬套,在实际操作时很容易使工作难以推动,出现僵持局面;变通得巧妙,则能够事半功倍,一通百通。对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要努力加以解决。面对拆迁对象提出的种种要求,我们在拆迁过程中提出的口号是“真心做加法,艺术做减法”。即在不违背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基本政策的情况下,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应该得到支持和解决。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尽量寻找拆迁户的有利条件,为拆迁户争取利益的最大化,如宅基地面积确权是否最大化、装修评估是否有遗漏、附属物补偿是否全部到位等。对不符合拆迁政策要求,则要“艺术地做减法”,通过耐心解释,或在其他项目里作适当调整补偿,使拆迁户心悦诚服。

拆迁是摆在我们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又是一个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过程。作为基层政府应该时刻关注拆迁户的生产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让他们感觉到政府时刻没有忘记他们,从而使他们对政府产生信任感。对于拆迁户中的特困家庭和弱势群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我们都尽可能地给予了照顾,使他们拆得无怨无悔、搬得后顾无忧,确保“居者有其屋”。但对个别村民在实物调查登记时,造假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等虚假行为,我们坚决不予支持并严厉打击,维护了国家利益。通过一正一反的鲜明对比,使马坊北区的拆迁工作得到了绝大多

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经过多次的接触,真诚的帮助,周到的服务,我们的拆迁工作人员许多都成为了拆迁户的“老熟人”、“好朋友”,成为拆迁户的拆迁“依靠”,使我们的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拆出了感激”、“拆出了信赖”、“拆出了和谐”。

三、应注意避免的几种倾向

在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在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的同时,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科学推进拆迁安臵工作。我个人认为在拆迁安臵工作中要切忌以下“五种倾向”:

一是切忌简单粗暴。拆迁是一项直接面对群众的工作,在维护大局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不同程度地触及到群众的私人利益。因此做拆迁工作的同志不宜简单粗暴,应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用心和群众去沟通,争取群众对拆迁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切不可认为拆迁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便在工作和言语中给人一种以权压人的感觉,这样容易使拆迁户产生逆反心理,从而使拆迁工作行程举步维艰的局面。

二是切忌照搬照抄。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在处理拆迁工作实际问题时,必须要结合实际,因项目而异,因人

而异,决不能凭借老经验,照搬照抄。

三是切忌急躁冒进。拆迁工作事关民生,必须虑及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如果操之过急,盲目地强行推进,便容易伤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不稳定,结果形成欲速则不达的被动局面。因此做拆迁工作必须在做好说服教育的前提下,把握住被拆迁人的思想脉搏,了解被拆迁人的心理,稳步推进。

四是切忌回避矛盾。矛盾往往是拆迁过程中群众碰到的困难和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因此,对待群众提出问题,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合情合理的要妥善解决,无理取闹的要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正面回绝。只有正视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才能顺利推进拆迁工作。若有意回避矛盾,群众便会对干部、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影响拆迁工作。

五是切忌随意表态。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处理拆迁相关问题既要考虑工作实际困难,又要考虑政策的延续。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慎重考虑,有的必须提交集体决策,千万不要图工作一时好做而随意乱表态,这样往往会给下一步的工作带来更多的麻烦,造成被动局面。

六是切忌违法行事。依法行政是对各级政府的基本要求。在拆迁过程中,作为拆迁主体的乡镇政府必须要时刻坚持这一原则,使自己的一切行为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给“钉子户”留下任何口实。例如,在组织对小屯村的强制拆除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充分维护被拆迁的合法权益,做到“八个不强拆”,即:自觉履行拆迁协议,没有行政裁决的不强拆;没有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强拆;补偿资金不到位的不强拆;安臵补偿方案没有落实的不强拆;临时出现特殊情况,又有正当理由的不强拆;没有司法公证的不强拆;社会监督不到位的不强拆;有新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不强拆。另一方面,对漫天要价、态度顽固的个别被拆迁户,坚决按照强制拆迁程序,协调建委、国土、公安、司法、城管、公证等有关部门,周密组织行政强制拆迁。根本的目的是通过对个别人的制裁,保证不让一个被拆迁人吃亏,也不让一个被拆迁人获取额外利益,维护正常的拆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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