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察工作经验总结

2022-03-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无论是开展项目,还是记录工作过程,都需要通过总结的方式,回顾项目或工作的情况,从中寻找出利于成长的经验,为以后的项目与工作实施,提供相关方面的参考。因此,我们需要在某个时期结束后,写一份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件侦察工作经验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案件侦察工作经验总结

侦察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由好范文小编辑收集整理,这是一篇关于侦察队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浏览借鉴!

上半年以来,保定公司零售管理部督查队全面贯彻零管部全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年督查工作计划,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督查工作,履行督查职责,在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从基础工作入手,抓基础,抓落实。

1、规范细节工作,夯实基础环节。为使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基础管理年得到有效提升,针对目前加油站管理在细节上的不足,结合“双整双改”活动,我们把基础台帐的填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作为督查的首要内容。具体表现在:在台帐的填制方面,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各种台帐填写的要求》,规范、统一了各种台帐的填写模式;在库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河北石油分公司零售环节库存损耗(溢余)管理规定》和标准体积考核办法进行督促检查;在日常管理方面,按照考评细则和二十五不准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分,为工资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2、树立样板站,以点带面。督查队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将各片区内在台帐填写、帐表管理的其它各项管理中相对比较好的站推荐给片区ME,经ME认可后确立为样板站,目的是通过一般站与样板站之间、样板站与样板站之间的沟通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全区加油站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3、补充完善督查基础档案,建立规范督查台帐。基础档案涵盖了每月督查计划、督查通报、督查记录、情况反馈和调查报告以及收文和发文记录等方面的内容,为查找资料和各级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4、强化自身素质,完善队员知识文章版权归文秘资源网作者所有!层次。为配合销售公司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活动,先后派出3人次参加了销售公司和省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了考评员资格证和师资结业证。

5、充分发挥培训作用,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达到以培训促管理、以管理促经营、以经营促效益的目的。半年来共组织7期培训班,内容涉及加油站日常管理、帐表单填制流程、库存管理和标准体积考核、职业技能鉴定、竞赛比武等方面,培训人员达725人次。

二、充分运用督查通报、情况反馈和调查报告等方式,及时提出加油站目前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以便于督促整改。半年来,共整理图片资料432张,视频资料2份,写出督查通报6期,调查报告8份,情况反馈14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3条,请示需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的问题20个。通过这些形式,我们将督查情况全面、准确地向领导、有关部门和加油站进行反馈。让领导随时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同时让基层明白企业的管理要求和各阶段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重视督查效果。一是年初督促落实各片区乙醇汽油的推广工作。二是按照省公司要求和零管部领导的安排,春节期间对加油站进行慰问检查。我们利用初一到初三三天的时间对16座国道站进行了慰问,除督促各站搞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外,还重点检查了罐区和加油区等部位,提醒在岗员工务必提高警惕,严防安全和数质量事故的发生。三是落实省公司严格控制柴油销售节奏、严肃经营纪律的通知精神,监控抽查加油站的销售进度;四是检查优质服务月的开展情况;五是加大督查库存管理和资金管理力度,利用3-5月三个月的时间完成对全区在营加油站的库存盘点,并对128座站的库存管理按盘点当期的损溢率和损溢量进行综合排名;对资金存在问题的加油站提出了警告,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有关领导,为保定公司半年盘存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四、协调一致,主动配合。

第二篇:农信社扎实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今年以来,XX省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时落实省联社、市办事处及监管部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做好案件隐患排查和员工的思想教育,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基层的每一个工作岗位,做到事前防范不留死角,事中控制不遗余力,事后查处不徇私情,为深化改革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一、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

为增强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和合规履职的自觉意识,XX联社将合规理论学习,灌输合规理念,做为干部员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增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今年以来,XX联社先后举办信贷、负债、风险、科技、财务会计、监察保卫培训班,对干部员工理清了案件专项治理与改革持续发展的关系。XX联社2007年12月6日成功兑付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经营情况大为改观,如果不良贷款持续增加,不能及时排出潜藏的风险,经济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票据兑付工作就没有大获全胜,改革和发展成果就将落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内控薄弱的现实,必须放宽眼界看到其他银行发生经济案件的惨重教训,对各项规章制度,要逐项落实和执行,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长期抓下去,真正把案件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干部员工品行的修养。今年以来,XX联社机关人员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于丹主讲的《论语》。基层社每位主任持有“于丹《论语》心得”,要求信用社主任组织员工学习,基层信用社主任结合省联社丹东办事处开展的“丹东大发展,信合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就如何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如何在金钱利益下平衡心态,写学习心得,联社领导班子从中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发挥优势,寻找差距,调整工作思路。三是从源头控制新员工腐朽思想的侵蚀。XX联社对近年来先后招聘的43名大学生,分别采取思想座谈、工作汇报、观看《赌之害》警示教育片、《贵在执行》演讲比赛等方式,提高新员工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破除“三种不良”思想,让合规管理意识转为实际行动

XX联社对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逐笔剖析,除因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外,对相关人员强化问责。破除“三种不良”思想。一是通过换据掩盖不良贷款思想。平常放松对借款人的贷后管理,到期贷款不能及时偿还,甚至当年利息都付不起,还幻想通过采取换据的方式,违规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二是冒名顶替,累大户发放贷款的思想。借款人债务承受能力不足却又需要大量资金,通过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发放顶名、冒名贷款为其使用的行为;三是对违规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抱着“只此一回,下不为例”的思想。这些思想不破除,案件防范工作就抓不住源头,只能是纸上谈兵。对此,XX联社经营班子在年初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县信用社主任经营发展必须坚持“四个不能”:不能以违规经营行为换取短暂的发展;不能以信用社业务停滞不前为代价,换取自身的“太平官”;不能以人性化管理为幌子,搞人情化管理,弱化执行力建设。

三、以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今年以来,XX联社严格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XX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发现隐患及时纠正。一是认真执行“四项制度”。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干部交流、亲属回避、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制度。二是及时发现心态失常的员工。县联社机关人员对经常出入豪华酒店,购票,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员工,纳入案件风险排查的重点。三是责任追究做到“四个覆盖”。即“有业务就有制度覆盖,有制度就有检查覆盖,有检查就有责任覆盖,有责任就有奖惩覆盖”。今年以来,会计核算、信贷管理,负债管理等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联合多个专业对重要岗位进行排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制约人、相关检查人和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仅以责任贷款专项检查为例,全县22个基层信用社,检查面达100%。公开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4人,其中信用社主任4人,副主任6人,信贷员4人,被公开处理违规违纪人员中,有7人按有问题贷款金额的10%缴纳了风险保证金。

第三篇: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经验总结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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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法律关系明确

经济案件,相对于婚姻案件和刑事案件而言,属于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经济案件,一般都有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约定,产生纠纷原因一般有:

1、一方缺乏诚信;

2、对合同条款理解与适用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3、一方迟延履行,应支付违约责任;

4、一方违约解除合同;

5、质量或服务有问题;

6、结算问题等等。经济纠纷案件重在合同约定和证据,一般都能事先分析出案件胜败与否,至于能否得到判决款项,很大程度上取决与对方的经济能力。法律关系明确,只要组织好证据提交和做好必要的鉴定工作,案件判决结果一般和预测的相一致。

二、经济纠纷案件不宜久拖不决

案件胜诉后能否取得判决款项,很大程度取决于执行力度和对方的财产能力,但对方的财产能力又随时发生着变化,因此,要抓住时机起诉,速战速决,俗话说“隔手的金子不如到手的铜”,对于被告财产状况不好的,要尽快财产保全,如果没有进行保全,尽可能的和解争取被告早日支付价款或减少诉讼障碍以促使尽快判决和早日转入执行程序,对于财力雄厚的被告一般没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因为保全需要支付保全费和保证金。才外,经济纠纷案件一般涉及标的较大,如果拖延时间太长,可能会给原告造成资金短缺或资金浪费,会造成更大损失,被告深知这一点,经常以此为筹码要挟原告让步进行谈判。谈判或诉讼和解,双方都需要筹码,这样才会相对公平的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书。同时从效率原则考虑,也不应久拖不决。有的当事人打官司为了赌气,这就没有必要了,既然是经济纠纷,一切围绕经济服务,而不应当有赌气成分在。

三、注意预防纠纷和保留证据

第一步,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合同具有法律性质,甚至比法律还要重要,法律只是规定原则性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都是合同进行约定,法院判决主要依据是合同约定条款,因此合同的制定决定着纠纷是否产生和官司能否胜诉。

第二步,注意保留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签收、验收、交接、通知、告知等行为,这些行为需要用书面资料加以提现,这些书面资料就是将来的证据。很多大的销售合同、建筑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的上述行为,需要有施工日志或监理记录,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证据。

第三步,注意协商。无论哪一方违约,将协商放在第一位,将诉讼放在最后一位。协商过程最好有协商会议既要,让双方签字,有了协商结果,及时形成书面协议。协议不得为诉讼制造障碍,比如:甲方本应该支付乙方200万元违约金,但协议结果是甲方一年内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100万元;在此,我不评价甲方让步是否应该,而是评价该条款是否得当。该条款明显缺乏制约措施,可以这样约定:甲方本应支付200万违约金,经友好协商甲方在一年内(或分笔)支付乙方100万元违约金,免除乙方其余违约金义务,但如果乙方预期未全额支付(包括任一笔),应立即支付300万元违约金。这样约定就有了制约措施,如果按照先前约定,乙方如果拖延不支付,甲方还必须等到一年后才能诉讼,且只能要求100万违约金,而不是本来的200万违约金。

四、重视执行工作

很多当事人只重视官司能否胜诉,而忽视了胜诉后能否得到判决款项。事实上,原告大都能够胜诉,但是胜诉后得不到判决款项的确很多。这就是对执行工作不重视或忽略。

首先分析对方的财产能力,比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公司年检、盈利亏损、业务、工程等等情况,首先对对方的财产状况做出分析。

其次,决策是否需要诉讼或诉前财产保全。

再次,在执行过程中,不要将所有希望寄托到法院执行局,要积极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这样法院才会调查和执行,做好通融工作。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人去镂空,或营业执照被吊销,或公司被注销,要审查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充实,股东是否有抽逃资金的行为,公司被注销的,要看后续债务承担的承诺。根据上述分析,决策是否需要追加股东的法律责任。

五、经济纷纷案件类型繁多

经济纠纷,形形色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主要遇到的有:

1、施工、建筑合同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

3、供销合同纠纷;

4、合伙、联建、合作纠纷;

5、借贷、担保纠纷;

6、其他类型的经济纠纷。

上述各类经济纠纷,虽然案由不同,虽然法律关系不同,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都是围绕“合同约定”“证据”进行,万变不离其中。

针对上述不同类型的经济纠纷案件,我随后逐一评论并举出案例,以分析该类型案件特点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1、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答:1:核实劳动者的身份;比如;学历、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要求劳动者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要求劳动者不存在和其他单位没有解除合同和虽然解除合同还存在禁止禁业、或者保密情形。

3、明确告知工作环境,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相关的工作条件。

4、休息,休假规定的告知。

5、劳动报酬数额以及发放。

6、社会保险的缴纳。

7、那种情况视为违约。

8、对违约的处理等等。

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注意的是:第一,尽量让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注意平时的考核以及登记,并告知劳动者要求其签字,将工资发放凭证,补偿金发放凭证,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凭证,这些资料保存好,第三,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结果告知工会,并通知劳动者本人,必要时可以送交劳动局备案。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后因一方不实际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违约一方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不属于劳动争议,违约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3、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答: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没有劳动合同,这里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对职工“自动离职”该如何定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其劳动合同的解除归属于劳动者还是归属于用人单位解除?

这里主要参考1994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

自动离职指的是没有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或者没有告知单位,劳动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单位的行为。这个事情主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达到了用人单位的开除条件,那么合同的解除权就归属于用人单位。这里又一点比较特殊,表面上是公司开除了员工,事实上是原告自己设计了公司开除他自己的事实,从这一点上来说,这是员工开除了公司。

5、劳动者工作年限包括《劳动法》实施前后工龄的,其依法解除合同和违法解除合同得赔偿如何计算?何种情形年限封顶?何种情形下工资封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7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办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年终奖的有效规定和发放及争议的处理。

1、离职员工的年终奖金如何避免发放?

答;根据法律规定,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但是奖金用人单位可以自由决定,虽然发放奖金以劳动者是否在册作为条件是不妥当的,但是用人单位还是很乐意这样做,所以就难免在这里产生劳动争议。如果做到年终奖不发放给离职员工而又不发生争议了?用人单位在设立年终奖的时候就要科学,将年终奖的发放设计为在职劳动者,离职的没有资格享受年终奖。

2、年终奖如何才不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要将年终奖从工资中剥离出来,只能有一个办法,就是将年终奖纳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11条规定的不属于工资的14项内。就是将年终奖改头换面变成该规定中的一个名目,比如;比如发放劳保用品费,给派送股份,发放股票、债权利息,自带工具的工具费,生活困难补助等方式。

3、如何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

答:这要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或者经工会同意,向劳动部门备案等方式。可以将年终奖设计成工资基数减少的另一幌子,这请参照前面的方法解决。可以设计成在职员工,防止员工流失。

4、年终奖争议时效与举证责任的确定问题?

年终奖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应当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

年终奖争议的举证责任应当首先符合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还要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经济补偿金的合法计算发放和成本控制:

1、合法降低经济补偿金基数得方式有哪些?

答:要降低公司支付补偿金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工作年限,二是降低月工资,合法降低经济补偿金基数就是降低月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11条规定的不属于工资的14项,想尽一切办法将要发放的工资用该14种名称发放,这是合法降低补偿金基数的唯一方法。

2、经济补偿金的年限由何种特殊情形? 答: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形:

1、非因劳动者原因工作调动的工作年限的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企业分立、合并后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四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组改组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3、合资企业中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第2条第6款规定:有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安排到合资、合作企业工作的中方职工,其连续工龄按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和合资、合作企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4、退伍、复原、转业军人的军龄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施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5,条规定:军人退伍、复原、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受单位的连续工龄。

3、经济补偿金协议如何避免员工算后账?

答:避免员工算后账就是要约束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不再因为原来的工作关系而和原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或者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能稳操胜券。这首先是牵涉到年限和月工资的计算要得到劳动者的认可,并保存好书面的凭证,第二就是要将双方都认可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写清楚,让劳动者签字认可保存书面材料。第三就是工资的结算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书面凭证。第四就是劳动者对工作涉及到的物品、文件等工作相关事情的交接,这也要保存好书面凭证。第五,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做好了这几点,就不怕员工秋后算账了

第四篇: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经验材料

**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中之重,紧紧抓在手上。年初以来,县纪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五次县纪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副书记靠前指挥,亲自参与查办案件,从而使查办案件工作保持了强劲势头。截止5月末,我们县纪委监察机关共立查处违纪法案件7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其中,大要案件37件

,占立案总数的48%。县纪委监察局本级案件27件,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49件。查处违纪案件76人,其中:副科级以上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在查办案件工作,我们重点强化了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一、抓案源,在拓宽案件线索上下功夫

查办案件工作只有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才能保证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为此,今年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我们首先着力在拓宽案件线索上下功夫。

一是重视信访主渠道作用,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特别是对反映职级较高或问题严重的信访件,由领导亲自阅批,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逐个排队,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主动出击,捕捉案件线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的出台,重要决策的实施,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并主动参加县里一些大的检查活动,做到提前介入,积极配合,从中捕捉案件线索。

三是细查深挖,扩大案件线索。对每一起案件,不就案件查案件,因事论事,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挖掘出“串案”、“窝案”,查处“案中案”,“大要案”。

四是加强沟通,搜集案件线索。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物价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相互交流情况,移交案件线索。及时掌握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从中搜集寻找案件线索。

五是建立信访奖励制度,增加案件线索。今年我们对群众信访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属实,问题重大的署名举报,要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并加强宣传,赢得群众对我们的信任的支持,以增加案件线索。

二、抓机制,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

建立良好的办案运行工作机制,是保证案件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今年,我们在案件检查工作上着力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实行委局领导包片、包案、办案责任制。领导包片,主要是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划分成六个片,每片由一个纪委常委牵头,负责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常委不仅要经常下去监督检查片上的案检工作,而且要参与片上的查案全过程,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年终对各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由负责的常委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领导包案,对重大案件各片领导从立案到结案一包到底。领导办案,主要是委局领导年内要亲自查办1-2件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

二是继续落实好基层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把案件查处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每季度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案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调度,年终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案件完成情况与其他各项工作目标一起进行考核,好的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限期赶上。

三是落实办案奖惩机制。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建议县委给予提拔重用,对查案工作不积极,工作不主动,因为主观原因,完不成查案任务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第一年、第二亮黄牌警告,并以书面材料报组织部门备案,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三年被亮黄牌警告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建议县委就地免职,同时对办错案的工作人员实行错案追究制。

四是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制。为了避免人情网、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对办案工作的影响,今年我们将对一些乡镇、一些部门发生的重要案件,委局统一调度人力,实行异地交差办案,以保证案件质量。

五是继续实行委局全员办案制。在明确领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明确委局机关干部的办案责任、办案任务,做到在办案工作上人人都有任务,人人都有责任,特别是在案件多发期,要全员出击查办案件。这样,不仅锻炼了委局机关干部,而且又增加了办案工作的力量。

三、抓领导,在组织协调上下功夫

加强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是案件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案件检查工作上,今年我们在加强办案的领导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努力征得各级党委、政府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在案件检查工作上,我们要经常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当参谋、提建议,积极争取县委、县政

府主要领导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对乡镇和部门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敦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而有效地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阻力。

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于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查办的重大案件,要求从案件受理、

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理每个环节都要向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汇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漏失,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另外我们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案县审等几项制度。并通过定期召开案件调度会、信访跟踪催办督办等形式,对基层办案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同时还要根据基层办案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要“开小灶”,使其尽快赶上,对于案件线索较多的乡镇、部门,要“开快车”,不断提高办案率,保证基层办案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加强对公、检、法等执法监督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办案合力。多年的实践证明,有些案件仅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只有这样才能使办案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说,今年我们要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组织协调,涉及到谁就找谁,涉及到哪个部门就找哪个部门,甚至有些重大案件,公、检、法要提前介入。以保证力量,集中突破大案要案。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今年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开展学习活动月、每个干部一堂课等形式,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查案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是做好办案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办案工作上,要保证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办案工作需要人的就抽人,需要钱的就拿钱,该出车的保证出车,为办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篇: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经验材料

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经验材料

**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中之重,紧紧抓在手上。

年初以来,县纪委亲自主持召开五次县纪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副书记靠前指挥,亲自参与查办案件,从而使查办案件工作保持了强劲势头。截止5月末,我们县纪委监察机关共立查处违纪法案件×××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大要案件×××件,占立案总数的×××。县纪委监察局本级案件×××件,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件。查处违纪案件×××人,其中:副科级以上×××人,移送司法机关×××人。在查办案件工作,我们重点强化了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一、抓案源,在拓宽案件线索上下功夫

查办案件工作只有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才能保证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为此,今年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我们首先着力在拓宽案件线索上下功夫。

一是重视主渠道作用,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特别是对反映职级较高或问题严重的信访件,由领导亲自阅批,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逐个排队,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主动出击,捕捉案件线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的出台,重要决策的实施,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并主动参加县里一些大的检查活动,做到提前介入,积极配合,从中捕捉案件线索。

三是细查深挖,扩大案件线索。对每一起案件,不就案件查案件,因事论事,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挖掘出“串案”、“窝案”,查处“案中案”,“大要案”。

四是加强沟通,搜集案件线索。主动与公安、院、、审计、物价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相互交流情况,移交案件线索。及时掌握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从中搜集寻找案件线索。

五是建立信访奖励制度,增加案件线索。今年我们对群众信访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属实,问题重大的署名举报,要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并加强宣传,赢得群众对我们的信任的支持,以增加案件线索。

二、抓机制,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

建立良好的办案运行工作机制,是保证案件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今年,我们在案件检查工作上着力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实行委局领导包片、包案、办案责任制。领导包片,主要是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划分成六个片,每片由一个纪委常委牵头,负责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常委不仅要经常下去监督检查片上的案检工作,而且要参与片上的查案全过程,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年终对各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由负责的常委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领导包案,对重大案件各片领导从立案到结案一包到底。领导办案,主要是委局领导年内要亲自查办1-×××件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

二是继续落实好基层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把案件查处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每季度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

办案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调度,年终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案件完成情况与其他各项工作目标一起进行考核,好的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限期赶上。

三是落实办案奖惩机制。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建议县委给予提拔重用,对查案工作不积极,工作不主动,因为主观原因,完不成查案任务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第一年、第二亮黄牌警告,并以书面材料报组织部门备案,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三年被亮黄牌警告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建议县委就地免职,同时对办错案的工作人员实行错案追究制。

四是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制。为了避免人情网、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对办案工作的影响,今年我们将对一些乡镇、一些部门发生的重要案件,委局统一调度人力,实行异地交差办案,以保证案件质量。

五是继续实行委局全员办案制。在明确领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明确委局机关干部的办案责任、办案任务,做到在办案工作上人人都有任务,人人都有责任,特别是在案件多发期,要全员出击查办案件。这样,不仅锻炼了委局机关干部,而且又增加了办案工作的力量。

三、抓领导,在组织协调上下功夫

加强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是案件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案件检查工作上,今年我们在加强办案的领导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努力征得各级、政府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在案件检查工作上,我们要经常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当参谋、提建议,积极争取县委、县政 府主要领导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对乡镇和部门通过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敦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而有效地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阻力。

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于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查办的重大案件,要求从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理每个环节都要向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汇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漏失,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另外我们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案县审等几项制度。并通过定期召开案件调度会、信访跟踪催办督办等形式,对基层办案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同时还要根据基层办案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要“开小灶”,使其尽快赶上,对于案件线索较多的乡镇、部门,要“开快车”,不断提高办案率,保证基层办案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加强对公、检、法等执法监督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办案合力。多年的证明,有些案件仅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只有这样才能使办案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说,今年我们要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组织协调,涉及到谁就找谁,涉及到哪个部门就找哪个部门,甚至有些重大案件,公、检、法要提前介入。以保证力量,集中突破大案要案。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今年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开展学习活动月、每个干部一堂课等形式,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查案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是做好办案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在办案工作上,要保证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办案工作需要人的就抽人,需要钱的就拿钱,该出车的保证出车,为办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六篇:农信社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经验交流

近两年来,农村信用社频频发生案件,新案、大案、要案、发案率、发案范围存在居高不下和扩大的趋势,风险状况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如何解决制约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中的瓶颈问题,是当前监管部门和农信系统共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起:

(一)加强专业防范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

务素质和防范能力。对基层网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的业务培训,是提高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的基础工作,安保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基层网点员工的安全防范知识的基础培训、还要对员工进行心理培训、道德培训、行为培训、以提高员工的防范技能。不但要对安全防范常识和法规方面的培训,还要对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突发事件方面的培训,更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安全防范方面的实际演练,做到遇事不慌、有条不紊。

(二)建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是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对此,农村信用社要针对本辖区的风险状况,结合全国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内容,制定案件专项治理方案、治理措施、治理目标。切实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全面建立起“查、防、堵、惩、教”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内控严密的案件查防体系,实现案件总数和涉案金额、单位资产案件数量、单位网点案件率的大幅下降。

( 三)规范操作是案件防范的保证。俗话说“十个案件十个违规”,农村信用社所有案件的发生,都是由违反操作程序,有章不循、有制不遵、有令不行造成的。为此,农村信用社在案件防范中首先要规范员工的操作,严格按照银监会“十三”操作规程、风险提示进行操作。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章制度,才能使案件防范各项工作取得效果,才能将案件风险隐患从源头进行杜绝。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是防范案件发生的手段之一,农村信用社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做到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收入公开。特别是要坚持用好的制度和作风选人,在人员的使用上、提拔上、处理上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搞内外有别,做到对己要严、秉公守法。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群众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从源头上堵住腐败漏洞。同时严格要求员工,遵纪守法,提高员工廉洁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

(五)建立案件举报、堵截奖励机制。信用社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对违规违、违纪行为和案件线索向上级部门举报的权利。对违规违纪的现象、行为、指令有权拒绝执行。信用社的上级部门应尽快建立案件举报、堵截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要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作为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对成功堵截案件的不但要进行奖励,而且要将堵截案件的做法加以推广,为更多的信用社提高防范案件能力奠定基础。

(六)加大案件防范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基层网点要针对安全防范的经常性和集体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安全防护期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案例和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和网点实际探讨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培训“一个安全员,带动全网点的点面效应”,县联社还可以组织创建安全文明网点等活动,增强上下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对安全防范的检查、监督力度,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督促都不予以整改的网点,坚决依法依制进行处罚,并通过内刊、文件进行通报,促使其他类似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也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严格执行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制度。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制度是农村信用社防范案件发生的必要手段。对此,农村信用社不能以人员少、员工业务不熟等理由,将轮岗制度、休假制度置若罔闻、束之高约、流于形式。

(八)强化内外部稽核检查力度。一是将内外部稽核检查相结合,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特别是注重突击查,加大检查频率和力度,找出信用社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风险点,将信用社暴露出的问题与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内部系统监督机制。对业务经营、人事管理等活动中存在群众反映较为突出问题和易发案件重要岗位的管理,要注重加强信访、举报和稽核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内审的检查作用。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及责任,形成治理案件的合力。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的力量,加大内审审计力度。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基本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审计等,从中发现和查找商业贿赂的行为,正确判断和把握商业贿赂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影响,尽可能使治理措施更加有效。四是农联社上级部

门、监管部门要有重点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检查、稽核,特别是对易发案件的业务、岗位、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查。

(九)案件防范要进行创新。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处在改革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有的案件防范机制、措施、手段、目标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漏洞日益凸显,许多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有效地防止和杜绝案件的发生。为此,

需要监管部门、农信管理对此进行探讨、研究和创新,才能逐步地将农村信用社案件发案率有效降下来。一是案件防范要全员参与,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案件防范要求,避免案件防范工作“上热下冷、上严下宽、上紧下松”,不能搞应付差事式的案件防范。二是道德教育要抓紧。要切实从思想上解决好对案件防范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执行。要从抓道德教育入手,开展“正反两面”教育,在思想上常年树立案件防范意识。三是防范机制创新。农村信用社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起适合新形势下的案件防范机制,包括防范手段、措施等,要有前瞻性、预防性,绝不能搞“亡羊补牢”式防范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对农村信用社可能出现的案件,要及早做好应急准备,防止突发案件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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