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劳动合同

2022-03-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编 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劳 务 派 遣 专 用)

方(劳务派遣单位):

方(劳 动 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

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甲方和用工单位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3、甲方和用工单位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4、甲方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劳 动用工备案手续。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甲方应当与乙方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7、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8、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

大 连 市:84369110

金州新区:87622867(开发区)87779072(金州)

中 山 区:82799610

普兰店市:83118624

长 海 县:89884660 西 岗 区:39608681

瓦房店市:85630056

高新园区:84796982 沙河口区:84610121

庄 河 市:89725696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85280951

甘井子区:86589470

保 税 区:87307460

花园口经济区:89128623 旅顺口区:62682217

第二篇: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派遣岗位、派遣时间

劳务派遣公司最大的“主顾”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虽然头顶着一个个令人羡慕的单位名称,私下却与之毫无关系。然而一旦所属的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出现了问题,担责任的却往往是这些临时工,这成了劳务派遣人员最无法忍受的一点,也是最为公众所诟病之处。 同工不同酬难诉求。

本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派遣岗位、派遣时间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具体有:

(一)临时性;

(二)辅助性;

(三)替代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派遣的工作时限和岗位:

(一)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二)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三)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四、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篇: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编号: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劳 动合 同1

甲方与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工作地点:

三、劳动报酬

(一)甲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基本工资)为用工单位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甲方所在地省、市、区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综合()、标准()、不定

时()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

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

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给甲

方或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或用工单位以下经济损失:

1、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依照或参照培训协议,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按本合同第十

二条第10点执行);

3、对用工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本合同期满,本

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

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造成用工单位或甲方

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

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甲方所在地省、市、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执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工作指令和完成所下达的任务。

2、 若乙方个人资料(如婚姻状况)等有变更,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乙方

保证入职前与入职后提供的个人证件、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经查实若乙方提供

了虚假证件、资料或信息,或者乙方入职时假如有①有传染性病病史;②有精神病

病史;③有癫痫病病史;④有难以治愈的慢性疾病;⑤有癌症或其它绝症;⑥有其

它重大疾病等而乙方隐瞒未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

济补偿金。

3、 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以及甲方和用工

单位制订的《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双方均同意《员工手册》及甲方其它规

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执行。乙方同意自愿遵守《员工手册》和甲方及用工单位制订

的其它规章制度,一旦违反,乙方愿意按《员工手册》相应的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4、 乙方有违反甲方《员工手册》或其它规章制度行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处

罚书,乙方应在处罚书中签名。如果乙方不愿意签名,则甲方可要求甲方公司在场

其他员工在处罚书上签名予以证明,该证明与乙方签名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5、 甲方和用工单位按规定对乙方处罚的罚款、违约金和按规定乙方应赔偿给甲方或甲

方其他员工或用工单位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6、 乙方主动要求且自愿同意:凡甲方在甲方当地政府部门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

纳手续,均按甲方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缴纳,并随甲方当地政府公布的

最低缴费基数调整而调整。同时,在用工单位当地政策许可情况下,甲方可在用工

单位当地按照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乙方缴纳单项工伤社会保险;如用工单

位当地单项工伤保险政策调整导致甲方不能在用工当地为乙方参加单项工伤保险

的,则甲方可在甲方当地为劳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甲方对乙方此要求无异议。

如乙方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工伤待遇,除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外,其它按

保险缴交地的标准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7、 乙方在工作期间被用工单位退回(且属于非乙方原因的)或因甲方与原用工单位的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期满终止派遣而退回,乙方必须每天到甲方处报到考勤或接

受甲方安排的转岗培训以便甲方另行安排乙方转岗派遣,甲方可在本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另行安排乙方工作(即转派遣到甲方其他客户单位工作),安排工作的则执行

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甲方无法另行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的,视作

乙方在该无工作期间待岗(包括有报到考勤但未实际提供劳动或参加岗前培训未实

际提供劳动的均视作无工作期间待岗),待岗期间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58条“被

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之规定按月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给乙方,直至待岗

结束甲方另行安排了转派遣岗位给乙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如果乙方不

服从甲方转派遣安排工作的或在甲方转派遣前乙方不到甲方处报到考勤的或不按

甲方安排进行转岗前培训的,视作乙方旷工,旷工期间不支付工资,且乙方旷工达

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给乙方。

如果因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处的,甲方有权不再

安排转派遣,可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它补偿给乙方。

8、 如果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要求甲方首先安排乙方补休;如果确实不

能安排补休的,则甲方应按国家劳动法规定计付加班费给乙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按乙方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基本工资)为标准计算,基本工资之外的其它项

目的费用不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9、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10、 乙方接受培训的,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未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赔偿培训费用给

甲方,培训费用的赔偿标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一般情况按以下

情形计算:应赔偿的培训的费用=(培训产生的费用/约定的服务期限×(约定的服

务期限—已经服务的期限);服务期限以月为单位计算,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

11、 乙方未按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社会保险无法及

时停保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则此费用作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含单

位部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未领取的工资中扣除。

12、 甲乙双方之间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离开甲方前应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离

职手续,并将原有的全部属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财产和文件(包括复印件等)、资料

交还给甲方或用工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双方才办理工资及其它费用的结

算手续。

13、 乙方未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实际用工单位(或甲方)而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行为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生产、

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B、甲方因此无法及时办停乙方社会保险而导致

甲方多支出了的社会保险费用(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C、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

偿费用;D、按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可追讨的为其支付的部分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上述费用作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

14、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可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另行安排乙方工作,执行不低于

本合同约定的工资。乙方不服从的,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甲方无须支付乙方经济补

偿金。

15、 视同送达的条款: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发送的资料寄往乙方身份证上所列明的地

址,如乙方居住地与身份证地址不符,由乙方入职时在《劳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上列明,按列明的居住地址送达。且乙方同意除非受理送达者(即快递公司或邮政

局)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送达至身份证地址或居住地址的,其余情况下,

按身份证地址或居住地址寄的资料(或物品)等均视同已送达给乙方。

16、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自愿提前终止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即与甲

方建立劳动关系。

17、 其它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指模)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址:

_______年月日月日

本人已收到劳动合同原件壹份。签收人:______日期:年月日

使 用 说 明

一、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甲方)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类别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第五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第四篇: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员工)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务派遣内容

1、经用人单位---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批准,今甲方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13 年2月日起至2013年2月日止。 甲方负责从乙方学校到OKI的免费往返接送。

三、劳动报酬

1、双方协议规定:乙方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为9元人民币,计算工时按照OKI实际考勤计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到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号。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2、从培训时间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时。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费中餐和晚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费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费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为年假时间,甲方向需要会老家过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补助。不回家过年的,在OKI食堂不供应饭食的时间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别供应。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离职手续

1、在2013年2月日由甲方统一安排办理,需要乙方协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启明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六篇: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深圳市麦诺幕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深圳宝安区龙华民治沙吓工业区麦诺公司宿舍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手 机:固定电话:82969111传 真:82969535

乙方(劳务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人:手 机:

固定电话:传 真:

现因甲方生产需要,由乙方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到甲方住所地工厂工作。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要求派遣人员要求、数量、期限:

1、被派遣劳动者限男生,年龄25-35周岁,持有本人真实身份证。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担任甲方 生产岗位工作。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以上人员派遣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被派遣员工能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服从甲方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4、乙方提供的被派遣人员身体健康、到厂时提交的效健康证,确保无传染病,。

5、乙方按甲方的用工要求,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到甲方住所地的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承担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及社保等相关的福利。

二、工价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工资按实际出勤工作时间计算,所有工时工资不分时段和节假日,一律按照单价每小时¥6元标准计算。被派遣劳动者的每次出勤报表在发放工资前两天甲方管理代表人员应当通知乙方管理代表人员双方确认签名,双方签名确认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勤报表。

2、被派遣劳动者每人每天工作小时。如任意一人未达到

每月保底小时数,不足部分由甲方按照未达到保底小时数的人数乘以每人未达到的小时数向乙方补偿,出勤时间超出的保底时间的则按实际的出勤时间计算

3、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因事病请假者,未能达到上列保底时数的,则按每月保底平平均时数扣除工资;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未能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则按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三、工资支付

1、每月甲乙双方确认的出勤工时工资表,甲方以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2、本协议期满后,甲方须在1天内结清乙方所有被派遣劳动者工资。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能力低不能胜任甲方岗位工作或违反甲方厂纪厂规的,甲方有权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经三方查证属实书面确认的,由甲方将该被派遣劳动者退回乙方。甲方应当在退回当天结清此人全部工资。因甲方的工作环境、劳动因素或带有危险性腐蚀性及对人体有危害的工种造成被派遣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工作或流失的现象甲方必须规范制度、改善环境,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4. 甲乙之间有关经济所有事宜,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盖财务章或持有乙方公司委托证明方可生效。

7. 乙方派遣甲方企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每100人由乙方安排1名管理人员(不足100人的部分按照1名管人员计)到甲方企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甲方企业支付实际出勤工时工资给此管理员。

四、住宿情况:

甲方给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包吃包住(甲方不负责水电费用)。

五、路费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来厂离厂由乙方负责。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时间内从事甲方安排或指示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七、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所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甲方有权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批评或警告,根据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报告提供一份送达乙方备案。

2、被派遣劳动者自进入甲方单位时须依甲方工厂规定办理入厂手续,并遵守甲方厂规制度服从车间管理安排及作息时间。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在甲方单位打加架闹事、赌博、罢工等违法事件发生。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本协议履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可以变更协议。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中途解除本合同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未通知方应当按乙方解除协议当年解除协议前共3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共30天的工资总额的标准支付补偿金给对方;双方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要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押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或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退保,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手续。

3、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没有不可抗拒之因素,经双方书面协调同意可解除协议。如协议期满还需续约,需要续约方向对方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声明。

十、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照政策予相应的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协议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对方工人为本单位员工,否则按2000元/人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以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先到所属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被派遣劳动者的更换和增减

A.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要乙方增加派遣人员,甲方按需求数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须尽力

为甲方准备被派遣劳动者。

B.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减退或更换被派遣劳动者。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时,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或双方另行协议补充所签补协议与本协议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工资数额和加班问题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冒签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点:地点:

日 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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