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有效措施

2022-04-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森林防火有效措施

森林防火措施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地火灾危险性大,特别是在林区施工更要注意防火安全,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切不可疏忽和掉以轻心。

1、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品临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消灭森林火灾隐患。

2、在林区施工时,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发生森林火灾。

3、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4、林区严禁烟火,并设明显警标。

5、驻扎在林区的生活区及容易着火的处所都要有消防设施(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消防水池、消防栓和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6、林区工具房和工地临时宿舍内不得使用100W以上的大功率照明灯具。

7、林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遇五级风,应立即停止明火作业,并熄灭火源。

8、在林区施工过程中绝不允许放火烧荒。

9、各级员工认真学习《森林法》、《消防法》,做到人人懂法,认真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篇:森林防火措施

10 使用火炉时,必须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配备消防器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

3.严禁使用草帘在房内搭设临时顶棚或做挡风墙,不得用汽油、煤油、酒精和其它油类生火,违者要从严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4.职工宿舍、办公室、材料库(室)严禁使用电炉子、煤气炉取暖、做饭。违者除没收器具外,一次罚款100~200元,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如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切损失由肇事者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炉子,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其防火要求和火炉取暖的防火要求同样对待。

6.对油漆、酒精、机油、氧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分库进行保管。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库房的搭设要与锅炉、配电室、油库等要害部位保持一定的距离,大门一律向外开,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非电焊工严禁私自使用电焊,对私自使用电焊造成火险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300元,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8.电焊工使用的氧气瓶要与乙炔发生器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同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火热源相距10m以上,更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或雨淋。在搬运过程中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

9. 焊割结束时,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并要关闭电源、气源。对麻痹大意,造成火灾事故者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10.职工、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大灯泡,灯泡瓦数不得超过40瓦。灯泡同其他易燃物体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11.严禁在灯泡上用纸罩代替灯罩或烘烤衣物,更不得在电线上搭挂衣物,对违犯者可给予批评教育,经劝阻仍不听者,给予罚款50~100 元.

4、森林防火措施

1、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项目部对各施工队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做好安全布置并承担直接责任,接受建设、监理方的领导,负责本项目合同段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

2、项目部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云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各工区现场、路线范围内及驻地要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火宣传牌。

3、项目部按已经动工项目及时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所用的灭火设施必须配备充足,各种防护设施配备齐全,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群众性灭火队伍。

4、确保通讯畅通,项目部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项目部负责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如有问题及时上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5、一旦发生火情,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要迅速作出反应,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各项措施进行灭火,同时逐级进行上报。对因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建设、监理方的要求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项目部各下属工区要注意明火,油罐的安放位置必须合理并保证安全,配备有灭火器材和避雷措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放置到安全位置,并加强夜间值班;避免意外事故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鉴于当地水源紧缺,各拌和站和预制场内的储水罐要具有一定的储水能力,以防备森林防火扑救任务。

7、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的森林防火人员、物资、设备要准备到位,随时接受局指挥部的调用。 5.火灾风险预防措施

火灾预防:一是控制可燃物。尽量减少可燃物与明火的接触及易爆物品的互相碰撞。二是控制着火源。常见的着火源有明火、电火、辐射、静电(雷电)、化学品等。三是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保证人员能够疏散逃生的通道、标识和应急照明、广播等。四是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三篇:春季森林防火措施

雨溪镇春季防火措施

针对清明期间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的实际情况,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资源,雨溪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组织落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并进一步调整充实雨溪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负责扑救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以及对失火、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打击。同时,各村以辖区为单位,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立至少在1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并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山火扑救工作。挂片领导、各驻村工作人员、各部门必须按照所负责的责任区域,按要求切实履行好防火职责。

森林火灾预防措施。根据雨溪镇实际,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警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镇防火领导小组安排专车对全镇护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督促检查。在林区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点、树立一块《禁火令》警示牌。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并作好巡查检查记录。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

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扎实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镇、村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并制定了雨溪镇森林防火值班表,确保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安排人员24小时对镇防火办火警电话值班保证通信畅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分队,并对应急分队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及扑救火灾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出击,及时有效扑灭。

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各村护林员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时,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进行扑救,同时及时报告镇防火领导小组,以便镇防火办组织应急小分队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森林火灾的调查。每起森林火灾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防火办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第四篇:森林防火保证措施111

各岗位责任制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

森林防火保证措施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项目部所施工的标段,四面环山、林业茂密、施工人员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加。防火形势比较严峻。项目部根据实际的组织管理机构,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具体分包单位,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二、制定监管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

根据我项目部的组织管理结构,成立森林防火管理领导小组。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增派现场值班巡查人员,增加巡查次数,对生活区的重点部位加大监管、宣传力度,严防死守。

三、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利用板报、宣传栏、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达到100%。从思想上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加强防火检查工作,确保扑火机具的正常使用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给予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并责令专人负责解决。

对重点部位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安放一定数量、规格的灭火用品,并随时对扑火工具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扑火机具正常使用。

另外分包单位安排防火巡查员24小时检查施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安全合理的使用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为加强施工作业区及生活区的用火管理工作,真正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防微杜渐,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 生活用电,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人。

(2)、事先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的用火,派专人负责。

(3)、在林业区严禁私带火种、吸烟、取暖和不经领导批准使用火种。

(4)、在非施工作业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品,在作业区内使用应遵循作业规范,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5)、对生活用火进行集中管理,禁止私自生火做饭。

(6)、定期对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雷电引起火灾。

(7)、重点防火区域,如库房、焊接加工区,安排专人守护、值班,远离火源,杜绝火种。

六、应急处理预案

德顺煤业工地地处孝义市驿马乡申家沟村,沟深林密,春、冬季节是防火的重点,当发生火情时,控制火源控制火灾面积尤为重要,为此在应急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当出现火情时,立即切断所有电源;

2、立即向上级部门(驻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林

业部门和政府报告,并提前作好一切保障配属工作;

3、全标段立即停工灭火,必要时向相邻标段求援,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分工、分组,根据火情将分包单位分配到已成立的消防队中,以增加力量;

4、根据火情将人员分组,分头行动,根据火势进行扑救,力求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要求全体参战人员必须严防死守,控制火势,以待增援;必要时向附近村组求援,增加力量隔离火源;

6、与地方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请求灭火支援;并及时通知当地医院做好救护准备;

7、事后协助地方及有关部门调查原因,对当事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篇: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专业防火措施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第六篇:防火措施措施

措施:

(一)学校方面:

校园中现有的各类建筑短时间已经不能改变了,所以要在消防设施方面和管理方面加强。在各区域要安排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于历史遗留的建筑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等火灾隐患,要根据本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及时加以整改。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要确保新建的建筑决不能再留有火灾隐患。还有学校应该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组织更多的人成立各种义务消防队,养成经常对防火方面巡查的习惯。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学校要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每年要有足够的消防专项经费用于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修,努力使消防经费的投入年年有增长,把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作为改善办学条件的重要任务。

(三)加强人们意识方面:

学校可以将消防知识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中,加强学生们在消防方面的意识;设立相关社团可以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以增大教育对象数量达到影响更多人的效果为目的,如开设消防宣传专栏、组织宣传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等,以提高人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以增强其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其掌握防火、灭火、逃生的常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务必做到让大家时刻提高警惕,防止火灾的悲剧在校园里发生。

(四)提高人们的实践能力: 学校要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工作,针对本校的自身特点,制定出适合本校各重点地方的灭火和应急疏散等预案。然后定期开展与之相适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等的实地演练,以加强人们的相关技能,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让大家在遇到突发火灾或相关情况时可以淡定冷静,然后从容自救逃生。坚持在新生入学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军训项目之中的方针不改变,使新生一入校即体验到消防安全工作在学校的重要地位;定期举办课外消防知识讲座;从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展义务消防队员;举办消防运动会和灭火演练等。

二、高校校园火灾的防范对策

(一)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高等学校是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地方,大学生们的身上寄托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高校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并造成学生人员伤亡,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将十分巨大而恶劣。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应从保持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认识高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从人力和物力两方面给高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以尽可能多的支持。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学校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消防意识薄弱问题应有足够的认识,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校园内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对同学们的宣传应通过张贴消防宣传画、消防刊物、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以增强其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其掌握防火、灭火、逃生的常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新生入学时就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可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军训项目之中,使新生一入校即体验到消防安全工作在学校的重要地位;定期举办课外消防知识讲座;从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展义务消防队员;举办消防运动会和灭火演练;利用电教设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等。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和场所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每个岗位和场所都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各项制度得到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要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工作学习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程。在教室、实验室、研究室学习和工作时,要严格遵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如放置是否妥当,对操作过程是否清楚等,做好准备工作以后再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除杂物和垃圾。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规定,按照规定一丝不苟地进行操作。

(五)强化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不仅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因宿舍内物品多,人多拥挤,疏散不畅,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学校要把学生宿舍作为全校防火工作的重点,在方便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同时,要加强宿舍用火、用电的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检查,及时制止学生的违章行为。同时要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以防不测。在宿舍,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电器;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在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寝室吸烟;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随意移动或挪做他用;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等。

(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学校要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每年要有足够的消防专项经费用于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修,力争消防经费投入年年有所增长,把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作为改善办学条件的首要任务。另外,还要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有足够的人员来进行大学校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历史遗留的建筑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等火灾隐患,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及时加以整改。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要确保新建的建筑决不能再留有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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