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宣传工作计划

2022-03-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无论你是处在何种工作岗位上,书写工作计划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通用工作技能。在新的年度,很多人又在为如何写好计划苦恼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委办宣传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委办宣传工作计划

安委办工作总结定稿

新蒲街道办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 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结合我办实际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督查指导、考核问责等工作。分别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各行业应急预案、专项检查方案等相关文件。及时组织召开了相关安全生产例会、季会、专题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区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每月不定期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危化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多部门联合对建筑行业、道路交通、工贸行业等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截至目前,联合检查和自主检查共出动398人/次,其中自主检查共326人/次,联合检查共72人/次,涉及企业86家,查处隐患573条,督促整改隐患573条,整改率达100%。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发生事故17起(去年同期发生19起),其中发生溺水事故4起(新华社区1起、419职校1起、中桥水库1起、中桥水库泄洪道1起)死亡6人;建筑施工4起(1号还房工地1起、医专教师楼建筑工地1起、林达1起、CBD项目1起)死亡4人;消防3起(三坝村1起、1号还房1起、新华社区1起)无人伤亡;森林火灾6起(三坝村1起、新蒲村2起、中桥村3起) 无人伤亡;2017年电力无事故发生。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实现事故总数下降,好转迹象明显,但是水上安全有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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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在春节、清明、“两会”、中秋国庆、“十九大”等重要时段,专职安排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行跟踪监管,对集镇沿街门面进行安全打招呼、对各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安全巡查,特别是新华社区老电影院、粮管所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要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道路交通、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燃气行业进行专报。

一是每月不定期对19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4家危化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320人/次,查处隐患335条,已整改335条,整改率100%。

二是多部门联合对建筑行业、道路交通、商场、学校、旅店、还房小区、娱乐场所等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共出动检查80人/次,查处隐患238条,已整改238条,整改率100%。

三是针对夏季高温天气,特别是游泳、戏水、钓鱼等情况突出时段,在山塘水库、河道设立了100块临时警示牌,50块长期性警示牌,80条安全提示横幅,50处大型安全警示喷绘。由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7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6名工作人员成立了24小时水上巡查执法队,对辖区内山塘、水库、河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截至目前,共收缴鱼杆482根,网兜100个,劝离游人1100人次,制止游泳32人,张贴《关于禁止在库区游泳的公告》100余张,完善围网修复30处。截至目前,我办安全生产投入经费达168.7035万元(部分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财政还没出账)。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 在“安全生产月”6.15宣传咨询日活动上,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新区相关部门设立咨询台,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摆放展板、现场解答、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市民、游客及从业人员宣传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次活动共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10条,设立展板20块,发放宣传单7000份,宣传手册3000份。

对危化和烟花爆竹进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专题培训1次;对各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专题培训2次;组织国土、中桥村委会、高丰组组村民在加担湾开展了1次地灾应急逃生演练;开展安全知识宣传进村入户8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校开展了2次消防、法治、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联合新蒲消防中队在老街粮管所组织开展消防、法治、交通安全培训演练活动1次,在社区设立了微消防,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邀请遵义市正安消防培训中心教官来我办进行消防安全培训3次,受训人员涉及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九小场所”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同志达230余人。

结合辖区实际,印刷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文明告知书》1万份,安排各村 (社区)向各居民住户发放并及时签回了回折单。在邮政银行、农业银行、卫生院、沿街门面LED显示屏和林达、集镇场口大显示屏上对安全知识进行循环滚动播放。

四、存在的问题

管理认识上:一是部分村(社区)安全意识不强,属地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二是个别部门对自己所管行业的安全

3 生产管理职责不明确,监管力度存在缺位;三是各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推进缓慢。

实际工作中:一是农村道路安全。由于通村路、通组路工程的实施,部分道路的相关安全实施未完善。二是消防安全。辖区各网吧、超市、家庭型旅馆、临时过渡房等场所多数存在消防通道不规范或无消防通道。三是建筑安全。农村自建房和违法违章建筑管控难度大,质量得不到保障。

五、2018年工作打算

雨雪天气和春节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旺季,结合特殊时段和天气特点,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各行业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经济的总体布局,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将安全生产理念、责任和措施细化到社会管理、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继续抓好2018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检查以“实”为最严标准。实实在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建筑行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食药品、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行业专项整治以“严”为最高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查整改落实,对落实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

三是日常安全工作以“点”为最紧抓手。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频发、

4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进一步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多举措推进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责任体系建设。首先建立三级网格。建立街道办、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按照“领导分管,领导包村,部门包村,村支两委包组,组长包户”的原则,根据监管对象及监管内容,以行政区域、行业领域为基础划分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街道办为“一级网格”的大网格1个,村(社区)为“二级网格”的中网格4个,村民小组为“三级网格”的小网格146个(每一个村民小组为一个小网格,其中新华社区18个,新蒲村40个,中桥村61个,三坝村27个)。其次落实“六定”措施。1.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2.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3.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季度和月度的监督检查(巡查)数量、内容和检查(巡查)频次。4.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对本级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5.定信息报送方法:三级网格实行“月查月报”制。 6.定应急预案:

一、二级网格均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强化演练,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目标。

新蒲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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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2009〕8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安委办〔2009〕8号 【发布日期】2009-04-03 【生效日期】2009-04-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安委办〔20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订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日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宣教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使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条件具备的地区、行业、部门、单位,要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举办第四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继续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康杯”竞赛,与共青团中央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与有关地方、部门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今年6月份组织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要注意发挥主要新闻媒体和重要新闻网站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热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与中宣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以江西、福建、浙江为主的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

4.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通过举办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览、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创新10年来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做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10周年、矿山救护队建立60周年的宣传工作。

5.推出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大力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积极推动在执法中服务和在服务中执法。总结、推广浙江省安全监管局“百名安监局长进千家企业、千名安监员破解万家企业难题”的安全服务做法,将安全监管监察寓于安全服务之中。内树典型,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树立标杆,推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将组织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二)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山东、深圳等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活动的做法,推广部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经验,研究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措施办法。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蔚然成风。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安全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编印安全文化理论与实践读本,在安全类报刊、政府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推动安全文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同步发展。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开展安全诚信理论研究,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总结推广河北、湖北、江苏无锡等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双承诺”的做法,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公布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等。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制作生产更多更好的影视、剧作等安全文化产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和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与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安全伴我行”全国演讲比赛。支持拍摄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煤矿安全为题材的三十集电视连续剧《矿哥矿嫂的幸福生活》。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在日常演出中要突出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并组织专场安全文艺晚会。

4.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总结推广北京、上海、青岛、济南等地经验,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深化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下的农村安全社区建设。2009年在全国建成50个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安全社区。2009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安全社区工作会议和亚洲安全社区大会。

(三)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1.强化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市(地)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实施大规模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计划,举办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复训和轮训工作。各地要大力加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督促企业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新招用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技能大赛。

3.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各类企业要积极推进招用工制度改革,变直接招工为招生,大力提高新招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措施办法,鼓励企业委托大中专院校定向培养,鼓励企业从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招用职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办技术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职工,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鼓励大中专院校定向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鼓励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到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力量建设,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装备水平。严格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支持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联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各地和各级培训机构通过组建讲师团方式,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送教育培训上门,解决企业培训难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邀请专家、学者,特别是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专家,面向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每月举办1次视频专题讲座。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栏目的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重要新闻。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开好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关注热点问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都要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音像资料库,利用资料,组织制作电视宣传教育片,汲取教训,推动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制作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培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

2.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主流舆论强势。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闻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强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做好主管报刊、网站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好主管报刊审读工作,做好第五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的评选。

3.制订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各地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舆论引导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预案,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及时发布有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理工作的信息。

4.建立网上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网上舆论态势,加强网上正面引导。要建立网上舆情监测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员队伍,对网上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媒体按业务分工负责相关宣教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2.建立会议联系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也要建立相应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形势,进行有效指导。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每季度要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对宣教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3.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4.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发挥骨干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类报刊和网站、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部门,都要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宣教行动,鼓励社会各界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教行动。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2016年安委办工作总结

校园安全稳定是教育教学的前提保障,2016年在教育局党工委和学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校实际,安委办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防范、治理、教育、引导多方结合,较好的完成了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今年我校安全工作向各级领导做如下总结汇报:

一、工作概况

1、全面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实际,重新制定、补充和修订各种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检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学校安全防范和内保工作,开展消防、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10次,邀请政法、医务人员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讲座6次。

3.强化门卫管理,落实细节,确保了“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等重要时期假日的安全稳定,并以此经验,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安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4.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卫生、综合治理、司法等部门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管,整治学校门口无证经营的摊点,落实传染病防控应

急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洁。定期对学校食堂开展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利用展板、黑板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校园综合治理宣传。

5.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交警进校园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安排编制离返教师值班工作,专人专车接送学生,确保了学生的交通安全,在这一学年未出现一例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6.加强了消防宣传和巡查,提高师生防火意识,切实加强校园火灾防范工作;检查教室、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学生御寒保暖工作。

7每月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结合政教处对近300名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更好的服务于学生、服务家长。

8.配合教育局督导组完成安全隐患排查20次,并对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反馈,完成简报20余次,通报问题16次。 9.本学年学校地震2次,有效疏散学生2次,无一学生出现伤亡。

10.安委办每月定期对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召开例会,及时总结解决存在安全问题。

11.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完成平安

校园建档创建、标准化档案整理工作,与全校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6次,涵概交通、溺水、消防、安全稳定等工作,与教职工及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3次,与多莱特巴格乡派出所建立联系强化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治理,协同完成对实验楼高危化学实验品封存、重点学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二、现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因为学校组建时间短,校区设施制度在教育教学中尚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校人员较多,突发事件问题较多,尚存在问题责任主体不清、部门工作拖延,贯彻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不利的现象。

2.安全稳定工作涉及各部门,在协同作业中存在配合不默契彼此不支持现象,同时部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未对安全工作为引起足够重视,尚存在值班人员脱岗旷岗的行为现象。 3.在教学区、宿舍区消防设施损坏现象突出,对安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力。

4.学生间还存在打架、旷课、携带手机、三无食品进入校园的现象。

5.在开展安全工作中未能有效对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安全教育疏漏,个别学生违法被移交公安机关等。

针对存在问题安委办将进一步治理完善,确保安全无小事,问题不拖延,“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只是从头越”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业务学习,提高

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完成,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安委办

喀什市东城第四初级中学 2016 年 11 月 29 日

第四篇:中云街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区安委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连开安办„2010‟06号)文件要求,我街道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止目前,街道共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场所)37家次, 117人次参加检查,下发现场检查记录35份、整改指令3份、复查意见书3份,排查事故隐患67条,督促整改67条,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控制。现将我街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吉文军同志任组长,安监所所长魏建军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云安监所,魏建军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二)制订方案,明确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了《中云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对象和范围、实施步骤、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召开会议,全面部署

2月27日,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街道分别两次(3月2日、3月24日)组织召开了各村(居)、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开展全街道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布署。

(四)分类排查,积极治理

为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行业和领域特点,制订措施分类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非煤矿山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排查在产企业4家,排查一般隐患19处,现已整改19处,整改率100%;危化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查出隐患12处,现已整改12处,均为一般事故隐患;烟花爆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烟花爆竹经销点12家,其中专营点6家,兼营点6家(均未进货销售)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份;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查出隐患2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其它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共查出隐患34处,对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

(五)严肃要求、严格督查

4月13日至4月16日,街道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对15个村(居)和34家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各单位落实专项行动情况汇报,二是查看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部署的会议记录制订的方案及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三是对有关行业(领域)所属的34家生产经营单位落

实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了抽查。督察组对少数单位及企业工作进展较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等情况,予以了严厉的指正和批评,并要求限期补正。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到位,个别企业负责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

二是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差,“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还没形成,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连开安办„2010‟06号)文件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重大隐患及无责任单位公共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实行隐患治理公示挂牌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在排查治理行动中的责任,在限期整改期间做到有计划、有资金、有责任

人、有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制订应急预案。对不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内容,长抓不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中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国务院安委办通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作者:中国安全生产网 新闻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点击数: 299 更新时间:2010-5-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从5月18日至31日,由国务院安委会24个成员单位联合组成16个督查组,对除西藏、青海两省(区)外的所有省(区、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要求各督查组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中具体明确的检查内容作为重点,并结合被督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督查和检查。

“安委明电〔2010〕1号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如下:

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部门职责明确,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道路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二、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第六篇:沪安委办20061号

附件1:

沪安委办〔2006〕1号

关于印发《200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上海市2006年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市安委办2006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现将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或本系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予以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工作,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总体受控状态。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相对平稳和趋于好转的态势。特别是在去年全国特大事故多发、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威胁和损失的情况下,上海作为产业高度集中、人口高度密集的特大型城市,未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成了韩正市长提出的“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这些成绩的取得,实属来之不易。

一、事故总体下降,城市安全平稳受控

2005年,本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4992起,死亡2031人,同比2004年事故起数下降55.84%,死亡人数下降6.58%。其中:

(一)本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2005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本市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四类死亡控制指标数为2069人,分别为:道路交通1551人;火灾30人;铁路交通66人;工矿商贸企业422人(含建筑业172人,危险化学品7人)。

2.本市四类控制指标实际死亡总人数为1909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60人,总体下降7.7%,占指标总数的92.3%,分别为:

道路交通死亡1393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58人,下降10.2%;

火灾死亡54人,相比控制指标增加死亡24人,上升80%;

铁路交通死亡49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7人,下降25.8%;

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13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9人,下降2.1%(含建筑业146人,减少死亡26人,下降15.1%)。

除火灾死亡人数外,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各类死亡事故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9238起,死亡1393人、受伤8850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65.96%、9.72%和21.71%。

工矿商贸事故——共发生事故1043起,死亡413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21.22%和4.18%。未发生特大以上死亡事故。

(包括:建筑施工事故207起,死亡146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21.29%和16.57%;特种设备事故16起,死亡8人。同比04年事故起数下降5.88%,死亡人数上升60%。)

火灾事故——共发生事故4310起,死亡54人,受伤90人,同比04年事故起数下降16.05%,死亡人数上升80%,受伤人数上升91.5%。

水上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193起,死亡89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5.39%和2.2%。

铁路交通事故——本市辖区内发生路外事故78起,死亡49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04%、死亡人数下降26.87%。

农业机械事故——共发生事故100起,死亡11人,同比04年分别上升42.86%和83.33%。

渔业船舶事故——共发生事故30起,死亡22人,同比04年分别上升87.5%和266.67%。

另外本市还发生城市燃气事故53起,死亡38人,同比04年事故起数下降5.36%,死亡人数上升46.15%。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由04年4.48下降至4.15。

亿元GDP死亡率由04年0.29下降至0.22。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由04年7.65下降至6.7。

二、加强重点监管,整体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1)重点整治事故“黑点、黑段”。共消除14个事故黑段,会同有关部门完成5处道路工程项目改造,有效消除道路安全隐患。(2)扎实推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全市共有10.8万辆汽车的保险费率因交通违法等原因有不同程度的上浮。(3)强化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已有负主要事故责任以上的33名驾驶员所在的培训部被纳入“黑名单”,责令限期改正。(4)加强对外省市机动车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建立了外省市机动车和驾驶员信息登记、备案、教育制度。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加强总体谋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总体思路”。(2)加快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审核、发证关,完成安全评价521家、颁证193张。(3)市、区两级安监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在“关停转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265家的基础上,重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甄别提出第一批责令停产整顿的22家企业名单,上报市政府,现正抓紧实施。

三是顺利实施“防消合一”消防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力推进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开展了闲置厂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制度,48家单位中的47家实现摘牌,余1家基本整改完毕,有效消除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四是整治内河通航秩序,突出重点航段、重要时段、重点船舶的监管,加大黄浦江上游航道通航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推进本市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船载危险货物安全整治年活动,在强化集装箱开箱查验和推进诚信管理方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形成全港联动机制。

五是针对铁路系统直管站段体制改革的实际,迅速构建新体制下的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专业安全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系统内实行投入改造计划由零小项目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的试点工作,切实提高站段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车间和生产一线,大力强化站段现场安全管理。

六是组织文明工地检查,深化本市工地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轨道交通、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检查,加大督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探索在市重大工程等实施远程视频实时监控,该项监控措施已被国家建设部推广到全国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网上管理程序流程,使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进入常态管理阶段。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防御“麦莎”和“卡努”台风的检验,进一步提高了本市建筑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是采取政府推动、部门合作、企业主体负责、检验单位配合等多种形式,着重开展“土锅炉”、“土电梯”、压力管道、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的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不安全隐患,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同时,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启用,实现了部门间的信息联动,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

八是加强和规范华东民航管理局各基层监管部门的一线监管职能。重点强化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进行有计划的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订民航华东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计划,分别对“航空公司落实规章不到位”、“货物安检”、“鸟击”、“货物隐载”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狠抓落实。

三、各方协同作战,监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组织实施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约和落实工作。2005年初,市、区(县)、街道和乡镇相互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与职工也相应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市安委办在年中组织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对事故进度超标的区县分别进行了督查。切实增强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监管意识和主体意识。

二是市安委会的工作机制得到逐步完善。分别印发了《市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市安委会联络员工作办法》,初步形成了全体联络员工作会议、紧密型工作部门会议、专项事务协调会、区县安办主任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例会制度,加强了市安委会委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合作,有效促进了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整合。

三是筹备建立长三角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动态监管联控机制。通过多次会商,本市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和江苏、浙江两省安委办达成共识,力争尽快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苏浙沪三地之间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的安全可控度。

四是加快推进零星危险化学品配送试点工作。在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总队、市交通局和交运集团共同协调与努力下,帮助国药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和上海化运公司等单位完善方案、落实车辆,使零星、小批量危险化学品专业配送机制试点工作在岁末正式启动。

五是针对“11.13”吉林石化爆炸事故的教训,市安委办及时召集环保、海事、消防、水务、港口、市政、安监等部门举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完善应急方案,并部署安全检查。经委、安监、环保、水务部门还多次就完善沿江河化工企业排污系统及应急处理装置、确保抢险化工污水进入污水排放系统、建立应急救援防水体和大气污染预案等进行了专题研究。

六是启动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总体规划和布局的前期调研。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尽快制订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总体规划和布局、切实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市经委、市安监局和市规划局等联手制订了调研方案。

七是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市安委办组织公安、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别在春节、五

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和“两会”期间对车站、客运码头、大型购物场所、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及全国、本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八是贯彻落实国办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召集消防、交警、教委、铁路、海事等16个部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国办通知精神,并重点部署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燃气、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并于06年元旦、春节期前夕,组织开展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为期两个月的全市性安全联合大检查。

四、强化宣传培训,安全意识得到全面提高

一是加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力度。以《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召开千余人参加的全市宣贯大会、安排600多场现场宣讲、组织社会化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同时,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活动平台,通过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现场咨询、专家讲座、“市民与社会”直播对话、配合人大和政协视察等形式,提高市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努力拓展道路交通宣传空间。市交警部门通过在本市人流量集中地设置105块大型宣传牌和1100余组宣传栏、在11000辆公交、出租车和1000台楼宇公共电视上定时或滚动播放公益宣传广告,以及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信息50余万条,形成“图、字、影、声”四位一体的固定宣传点,拓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新空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是广泛传播消防平安文化。本市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居(村)民防火宣传周活动,向社区发放《居民防火知识手册》25万册、《教你一招》碟片近万张,消防宣传展板2250余块。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共有3万余名师生接受了消防安全教育。在第十五届“119消防日”活动中,近10万名群众参加了市、区县消防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检验检测人员、交通驾驶员和违章人员、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和项目经理等消防、生产、交通、特种设备安全培训考核共计70.48万人次。此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还采用英语或日语教学、考核方式,专门组织首批化工企业外方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班,填补了外资企业外籍负责人安全培训的空白。

五是组织参与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和市消防局的共同组织与指导下,上海宝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荣誉称号。

五、严格行政执法,事故防范得到有效增强

一是狠抓危险化学品运输治理工作。市交警联合市政、安监等部门并与华东四省交警部门联手,先后开展了2次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行动和7次客车超员、超速联合整治。共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3404辆次,查处违法行为382起,无证运输化学品192吨;查处货运车辆超载11588起,客运车辆超载545起。

二是针对4.29黄浦特大纵火案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安、安监、消防、建委等16个部门,联合开展了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消除隐患为主要目标,同时注重闲置厂房资源的规范使用,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据统计,全市共有闲置厂房租赁场所13043处,面积2665万平方米,承租户26432家,共检查11660家单位,发现隐患12419处,消除隐患12240处,行政处罚325家,停产停业172家,依法取缔111家,5家被列入下一步市重点整治单位。

三是全面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专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的3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共处罚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9类交通违法行为1821起,暂扣土方车等车辆367辆、驾驶证175张,治安拘留5名。“百日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是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市安监局与市总工会联手抽查了5822家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05份,回头查单位7家,保护了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五是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和简易电梯的专项整治。市质监部门共检查各类大型游乐设施1812余台(套),出动监督检查巡查人员5000余人次,发现简易电梯使用单位618家,简易电梯数量788台。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现场发出监察意见书,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客运索道、大型游乐场所和电梯的运营安全。

六是开展施工现场夏季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夏季用电、大型施工机械、防台防汛、防暑降温等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市建委在安全生产月中共检查工地14215个(次),开具隐患整改单903份,查出各类隐患7964条并进行整改回复,对存在较严重隐患的工地开具了暂缓施工整改单,并对相关项目经理实施了记分式动态考核。

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安委会在过去的一年中较好地体现了综合监管、统一协调的作用。所有委员单位各司其职,确保了本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各委员单位互相协作、攻坚克难,共同维护了本市安全生产的可控局面。

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6年是实施“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关键之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凝聚力量、扎实工作,继续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006年的工作目标是: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强化安全责任、推进科技兴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对特大型城市的安全驾驭能力,共同构筑确保城市安全的责任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总体受控状态。

2006年的具体任务是: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下,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监管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提高城市安全设防能力;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推动安全自律行为建设;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一)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作用。建立市安委会对各委员单位责任落实、工作业绩的考评制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履行各自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聚集各部门政策优势、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追求安全效果最优化的工作模式。组织委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水上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消防与燃气安全等专项督查。邀请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安全巡查及视察活动,监督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全体委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市安委会联络员工作办法》,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围绕市安委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本市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实施与各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督查和评估考核工作,并督促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等实施行业内部责任制层层签约工作,深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告知、安全承诺与践诺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行政责任。特别要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督查,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确保不突破2006本市安全生产绝对控制考核指标。

二、重点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安全设防能力

(一)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针对“11.13”吉林石化爆炸事故的教训,为防止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面开展本市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及化学品仓储地、黄浦江、苏州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生产企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危险的废物堆放场所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场所的事故隐患进行联合整治,责令限期整改;安监部门要严把危化企业准入关,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维护城市燃气运营与使用安全。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互动,严格监管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废弃钢瓶处置等各环节。组织开展对从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取缔非法储存液化气窝点。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发动社会力量,打击非法供气和充气、私自灌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要研究民用燃气使用安全的政策和措施,共同维护城市燃气运营与使用的安全。

(三)规范地下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特别是被用作商场、餐饮、旅馆、娱乐场所和生产的地下场所人员比较集中,尤其早期建造的地下设施,其消防硬件设施相对薄弱,存在很多的事故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由市安委办牵头,市民防办作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公安消防、房地、工商、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地下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集中力量、联合执法的强有力手段,加大整治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同时要制定规范与标准,科学合理地使用地下设施。

三、合力推进,不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为从本质上减少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对市民及城市安全构成的潜在危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的从业单位实行合理布局和产业调整,发改委、经委、安监、规划管理等部门要通过深入调研,研究制订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并压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总体数量;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入迁专用区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分步实行“关、停、并、转、迁”;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专项整治,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集约化发展和集中化管理。

继续协同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动态联控监管,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推动华东六省一市道路、铁路、水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的建立,民航管理部门对空中运输安全实现有效监控,逐步形成覆盖道路、铁路、水路、空中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联控机制。

交通运输、港口、海事等监管部门要切实把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准入、运输车辆技术标准、从业人员素质关口,全面推广使用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标志标牌,逐步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运输船舶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应用;规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政府和监管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事故处置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起步危化品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工作。本市约有400万个危险化学品气瓶遍布企业、家庭、医院、实验室、出租车、助动车和其他公共场所,与市民和社会公共安全关联密切。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先期完成100万个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利用电子标签的自动识别功能,对气瓶检验、充装、配送等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确保危险化学气瓶生产、物流配送和使用安全。

(三)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运营。以遏制外来驾驶员事故高发的态势为重点,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外省市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全面推广长期在沪的外省市号牌车辆和驾驶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发布“黑点、黑段”以及交通违法信息指数,加强对车辆单位的安全监管和考核,在公交、出租汽车、省际客运和货物运输单位开展安全资信等级评定工作,促进车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关键地段、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和夜间作业的检查监督,开展行车设备隐患、危险品运输、货物装载加固及超限货物运输、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实现铁路安全的“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民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科技的研究和应用,建立本市民航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推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做好本市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的管理,确保民航运输安全。

水上运输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低标准船舶和低标准航运公司投入营运。加强引航、内河通航环境、水上水下施工、乡镇渡口尤其是客运安全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严禁在内河运输剧毒危险品。

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把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纳入交通行业行政执法范畴,制订完善轨道交通规范标准体系,建立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框架体系。

(四)继续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探索重点单位管理、安全评估、参与保险的新举措,规范本市内装修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市场以及消防检测和验收规程,建立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长效监管机制。年内继续以高层、地下、水上、化工、闲置厂房等重要建筑,以及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技监部门要把有可能造成特大伤亡后果、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源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监控措施,编制重点监控设备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检验和绩效评价方法,实现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深入开展“土电梯”、“土吊车”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组织推动特种气瓶和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本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针对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施工坍塌“四大伤害” 高发事故,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整治措施,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以村镇建设工程和区(县)开发园区的违规工程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整治活动,消除违规工程的监管盲点。率先在市重大工程以及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工地实施远程电子视频实时监控。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按规定应支付的安全措施费用,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工作,淘汰安全生产业绩差劣的企业,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上海市应急指挥组织体系”的构架设想,推进“上海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部”建设。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依托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八)高度重视建筑外墙与压力管道的公共安全管理。由于本市部分建筑外墙饰物及玻璃幕墙老化坠落、部分压力管道与市民住宅犬牙交错,已经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建设、房地等管理部门应加强调研,提出建筑外墙整治的对策与措施。经委、国资委、电力部门、相关区政府就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中涉及市民公共安全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相互协调配合,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尽快消除隐患。

四、夯实基础,不断推动安全自律行为建设

(一)加大安全预防专项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预防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地位和职责,切实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倡导科技兴安,加强科技装备配置,提升安全工作科技含量和效率。应用新技术、依靠新科技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风险。

(二)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安监部门应组织推进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拟定非公小企业分类监管措施,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管理机制。卫生、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联手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推动本市职业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民航系统推行建立航空“安全管理系统”(SMS)。港航系统要深化渡口、旅游码头、内河船舶的标准化工作。

(三)探索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为目标,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管理制度,真实记录企业的检查、处罚、奖励、事故等情况,准确披露、归档企业的安全信用信息。同时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队伍、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建设,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对违规执法机构、违纪执法人员和缺乏诚信的中介机构予以惩戒。

(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国际卫生组织的“安全社区标准”为基础,安监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推进“上海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的制订,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融入到社区建设与管理之中,加大安全社区的创建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和工作进度。

消防部门要继续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八个一”工程,力争年内全市70%的居委会达标。督促完善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用2年的时间完成教学楼、宿舍楼等公共场所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的配置。

五、扩大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以非公有制生产企业和建筑、交通、机械、冶金、船舶、危化行业为重点领域,以生产第一线的外来从业人员为重点人群,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增强外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根本上控制事故多发势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实行考培分离,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功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以及预防性启示教育为重点,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要注重宣传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精心组织“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让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三)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普遍性、趋势性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防用品配备为主要监督内容,把安全生产和员工保护措施纳入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内容之中,切实保障和维护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合法权益,努力构筑工会劳动保护的工作格局和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增强企业安全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致力于安全文化的建立,推进OHSAS、HSE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从社会公德,更要诚实守信,坚持以人为本,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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