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制度

2022-07-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制度

试论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进

摘 要:医院是当前社会不可缺少的事业单位。当前,医院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足,很大程度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比如医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低,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下降,高水平人才也出现了流失,病人对医院提供的服务越来越不满意。当下大力革新和完善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提升医院员工的工作热情,保证医院的稳定健康发展,进而提高患者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势在必行。现简要分析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进,力求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可靠的参照。

关键词: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改进

随着医疗卫生制度的改革,为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则需对当前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改进和完善,消除其存在的问题。进而切实有效的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服务质量,保证医院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中的不足

(一)现有的医院绩效考核方式与标准设计不够科学

当前时期,医院对全部员工均应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模式,很大程度影响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精准性和代表性。且医院在实行员工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通常以经济指标为核心,轻视了社会效益,不重视医院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标准,比如医院人员的科学研究成果标准。

医院在实行人员考核指标设计的过程中,对部分考核指标应用模糊的评价方式,导致考核成果的弹性严重,人为因素导致误差。医院设计人员绩效考核标准的时候,未随社会与医院自身的改变而改变,导致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无法跟上社会与医院自身的发展要求。

(二)医院中有多个部门且各个结构的工作性质也存在差异

医院具备多个科室和多个管理机构。可医院在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不论是那类部门,均应用同一个人员绩效考核方式进行。此类绩效考核模式一方面不能确保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另一方面还会应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人员工作过程中开始敷衍,很大程度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医院缺少固定的人员考核评价部门

在我国现有的医院考核制度中,并没有设置专门的考核评估机构,大部分情况下均是上级对下级实行绩效考核,往往出现越位、缺位以及职权模糊的问题,导致绩效成果质量差,缺少对医院人员绩效考核的客观性。且当前的医院实行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时候,通常应用惩戒评估与奖励评估,却不重视跟踪评价与日常工作评价,此类绩效考核结果缺少客观性和准确性,无法满足人员绩效考核的标准要求。

(四)医院人员绩效考核的出发点错误

医院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是为对人员的工作水平实现评估,了解员工的整体素质,并把结果当成今后其升职的凭据。可当前大部分医院实现人员绩效考核的时候,并未以该出发点为核心,却以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分配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人员实现奖赏,进而保证人才不会流失。可此类奖励方式只会使工作人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取得更多奖励上,却不重视对自身工作绩效的改进,使工作人员更少的实现科学研究,很大程度影响了医院的总体健康稳定发展。

二、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进方式

(一)重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主要环节

在实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前,需针对工作人员的职位实现具体的研究分析,研究各个职位工作量的多少与难度,明确为员工设定的任务完成程度和完成的品质。此举则能够基于各个职位自身的性质对各个职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对应的考核。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时候,需认真考虑绩效的考核的主要环节,比如设计合理的人员绩效考核标准、确立考核指标。明确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明确对工作人员实行奖励与处罚的凭据,需正确对待工作人员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回馈问题,回馈的问题需尽快答复。

(二)制定合理的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制定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最主要的是找到与选取需进行考核的指标,之后实行量化。

该环节能够自职位分析与特殊任务分析两方面开展:第一,借助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考核,针对医院各个职位自身的特性、任务、职能、工作环境和员工参与该职位工作时需具有的资质实行系统性的分析,并作为凭据设立职位说明资料。在制定职位说明资料的时候,需对医院人员参与某个职位阶段需具有的条件、专业素质和在这个职位中需参与工作实行具体的研究,之后把研究结果进行量化,成为能够进行考核的标准。对其进行量化之后,绩效考核指标的总分为一百分,绩效考核指标能够分成任职资质、任务量、服务品质和创新水平等。比如,针对任务量的考核工作,不仅要考核员工的工作强度,还可以基于手术难度具体分成多个等级,对各个等级的手术工作实行评价之后进行分值量化,之后转化成绩效考核的分值;第二,对医院在个阶段的特殊工作,也能够基于任务量和工作成效进行分级,分级量化之后转化成绩效考核指标。

(三)强化人员绩效管理的培训工作

设立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后,则需对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的培训工作。最初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能够导进如下方面的培训:医院人员绩效考核目标、设立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关键性以及人员绩效和薪资的关联。以上几点是绩效培训的主体内容,重点说明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和薪资的联系性以及怎样对绩效工资进行计算。绩效考核的核心联系即是被哪个部门进行考核,考核表格即是说明主要考核哪类内容,这些考核有何种要求。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即是绩效考核的流程和模式。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早期的培训工作结束之后,则能够实行试考核。在这个阶段,能够聘请外界知名专家学者以讲座方式对工作人员实行心理指导,使工作人员认同绩效考核和医院的基本规定。人员绩效考核属于一类持续上升的循环过程,每个月的考核结束之后,上级均需和下级实行绩效考核结果的面谈,肯定考核优秀的部分,提出较差的部分,进而使员工在下个阶段的考核成绩获得提升。

医院建立高效合理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以保证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客观性,是当前时期我国医疗卫生改革急需进行的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可以切实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患者的满意度。进而提升医院的社会效益,最终为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參考文献:

[1] 吴烨,张勤,周典等.医院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10,30(11):79-80.

[2] 李亚学.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进探讨[J].财经界,2013,(18):262.

作者:葛丽荣

第2篇:新财会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

对于医院,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医院内部经营的成本核算和控制情况。从目前来看,中国一些医院经营下的成本核算有了一些新的标准,这也正是因为出现了新财会制度,这其中也包括医院新的财会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是卫生部和财务部于2010年12月重新修订和颁发的,也就是新版,它对于医院经营中的成本核算和控制作了明确的规定。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飞旋,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引起了重视。我们的医疗体制也随之不断地在进行改革和深入,而医疗市场的竞争也在不断地增大,无论从竞争市场,还是竞争压力都非常激烈和强大。为了适应市场,增加竞争能力,就要对于一些成功医院的管理经验进行吸取,调整自身的不足之处,提高本医院的工作效率,对成本进行控制,提高本医院的管理水平,以便适应市场。

一、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实施的重要性。 首先,对于患者利益的维护非常有利,醫院通过对医疗成本的降低及成本核算的实施,对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的降低,对于普通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其次,对于医院服务成本的降低、节支降耗,以及用比较小的投入,而相对地能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比较大的收获,同时也维护了患者的自身利益。对医院走向高效、低耗及优质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促进。医院的各科室,在对于医疗设备的购买前,对于设备价格方面进行反复预算是必不可少的。对收支结构的优化以及考核项目及医疗服务方面的成本核算都非常重要。新财会制度的实施使医疗护理更加合理化了,医疗科室的人员的增加,不再是盲目地增加,这样对于人力的成本是一个降低,对于加快学科发展方面,也起到了带头人的作用,从而使医院整体得到了进步性发展。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实施的必要性。从我国对于医疗卫生体制进行的不断改革,医疗市场也出现了激烈的竟争,而对于医疗机构,它的内部活动的规模也相应地扩大了,这样,从医院内部的财务方面,对于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就有了新的要求,从以前的财务制度上看,就显得比较传统,无法满足现在医疗市场的需要和发展。不科学的管理费用分摊、成本对象及资本核算不能规范地划分,都是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对于医院的一些服务性项目以及费用的支出,也只能对收益部门的损耗和受益的情况进行计算。如果想进行计算或者是量化统计,就必须做比较麻烦的研究和进行复杂的统计;另外,医院各个科室的分类及机构设置都是比较复杂的,各个科室之间的要求也不同,无论从人员安排,还是从每个人工资收入,都没有办法达到公平,从而会产生一些没有必要的浪费;再者,由于医院的绩效考核对标准性、规范性以及科学性都缺乏,对于经济因素比较重视,从而对于财务因素以外的医疗服务忽视了。从另一方面讲,也就是人员收入的平等、怎样给予优质的奖励、怎样能体现人员劳动上的多劳多得,达到收入与劳动平等。这些都是传统财务制度中所解决不了的。而新财务制度从科学的角度,进行合理的编制预算,对于内部的控制机制、成本控制的强化、绩效考评的实施及对于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不但对医院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促进;对于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是一个提高。

二、绩效考核管理和成本核算的实施

对于患者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平,达到顾客满意,你的医院才有市场。对于一些公立医院,如何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成本核算,以及如何实施绩效考核,新的财会制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新的财会制度不但对于医院管理方面的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了,而且,对于医院财务制度方面的一些管理上的难度也加大了。特别是新财会制度对于医院成本核算运用的提出,可以说对以往的医院财会制度从根本上进行了改革。对于医院的绩效管理和成本核算也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新财会制度不但加强了医院的绩效管理和成本核算,对于医疗成本也是一个降低,从而提高了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可以说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的出台,对于医院的绩效考核管理和成本核算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无论对于在医疗市场中医院的竞争力,还是医院健康发展中的促进,都非常有利。

医院能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方法,在确保组织和系统能够与战略目标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战略目标促进及实现的过程,就是医院近年来引入的绩效管理的企业管理模式,能够在发展中对员工的绩效的不断提高、能够让组织持续发展及对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对工作效率的提高,可以说是绩效管理的最终目的。绩效管理允许医院的员工与负责人之间进行双方的沟通和交流,通过沟通和交流,把一些医院注重的绩效信息反馈给负责人,对于绩效的一些管理方法,也进行考核式地动态实施。以便对于绩效考核管理的效率进行不断地提高。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新财会制度比传统的财会制度有了明显的提高,新财会制度中,无论对于医院内部财务的监管和控制,还是内部财务工作的规范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些都是由于新财会制度对于绩效考核和成本计算的实行所达到的。只有构建一个科学、完整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医院的健康发展才能得到提高,医院在医疗市场的中的竞争力才会增强。

(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

作者:王峰

第3篇:新财会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研究

摘 要:2010 年12月财政部和卫生部修订并颁布新版《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度对公立医院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医院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加强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管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关键词:新财会制度;医院;成本核算;绩效管理

随着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的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医院要在众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吸取成功医院的管理经验调整自己,提升自己,增加竞争能力,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新财会制度也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应有效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绩效考核。新财会制度加大了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也加大了医院财务制度的管理难度,尤其是医院的成本核算方式的提出,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新医院财会制度对原有的财会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医院的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体系。

一、实施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实施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医疗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医疗机构内部运作规模的扩大,对医院内部的财务成本核算及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传统的财务制度显然无法满足现实的发展和需要。在传统的财会制度下,缺乏规范的资本核算,成本核算对象划分及管理费用分摊方法不科学[2]。医院的财务只能计算收益部门的损益情况,而对医院的服务项目成本及支出情况则不能进行量化统计和计算,要进行统计或计算,则必须进行复杂的专项统计和研究;其次是医院的机构设置和科室分类是极为复杂的,不同的科室之间有不同的要求,对收入、人员安排的分配无法达到公平,许多时候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再次是医院的绩效考核缺乏规范和标准,传统的绩效考核方式缺乏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绩效考核中传统的考核方式过多的重视经济因素,忽视了医疗服务等非财务因素。由于传统财会制度未能使医院的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质奖励,劳动与收入平等,在管理上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新财务制度能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实施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管理的意义

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医院在深化卫生改革的大形式下的必然选择,其意义:(1)维护患者的利益,医院通过实施成本核算,降低医疗成本,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增强职工的成本核算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院走向优质、高效、低耗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能力。(3)实施绩效管理模式下的成本核算,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率获得有效提高,各科室在购买新的医疗设备前,都会经过反复预算,对其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的成本核算,考核项目的盈亏,优化医院收支结构。同时,随着工作效率的提高,科室不再盲目地增加人员,医护比例趋于合理化,既降低了人力成本,又以学科带头人的形式加快学科发展,带动医院的整体进步。

二、实施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的管理

(一)医院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的关系

医院成本核算是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进行分类、记录、归集、分配和分析,提供相关成本信息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是对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制剂生产过程中所发生费用进行核算,通过成本核算,真实地反映医疗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绩效管理是医院近年来引入企业管理模式,是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制度确保组织及其子系统(包括部门、流程、工作团队和员工个人)的绩效成果能够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促进组织战略目标实现的过程。绩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让组织能够持续地发展,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员工的绩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医院成本核算是绩效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是成本核算综合评价,做好成本核算可有效降低医院成本支出、提高医院绩效,而绩效考核的成功可促使员工主动参与成本控制,提高医院成本核算。医院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是目前医院管理者高度重视的课题。

(二)实施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的方法

1.实施成本核算的方法。医院成本核算是以科室成本中心为核算对象作为基础,主要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核算。直接成本是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的费用,包括人员经费、药品费用、材料物资消耗费用、折旧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等。间接成本是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的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等。根据科室设置情况、业务性质及管理特点分成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疗辅助科室和行政管理科室等四大类核算单位,其中临床、医技为直接成本中心,医辅和行政管理科室为间接成本中心。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结余部分按一定百分比提取作为核算单位奖金[3]。以科室或班组为基本核算单位,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2.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在医院成本核算中进行绩效管理,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确定医院的目标,设定各科室目标与员工目标,制定《岗位说明书》与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必须执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医院的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难度、强度、风险系数等不同,应根据医院各部门的工作性质的实际情况,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绩效考核管理的有效实施,能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和控制成本意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促进医院健康发展[4]。

三、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医院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按照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三类岗位及相应岗位分别构建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质量为核心,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业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发掘失败原因,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讨论,确定考核方式。在绩效管理中,管理者与职工之间双向交流沟通,注重绩效反馈信息,动态地实施绩效考核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二)绩效考核管理方法

绩效考核就是对科室和员工的工作状况和结果进行考察、测定和评价的过程。从员工角度,绩效是经过考核并被组织认可的工作行为、表现及结果;从组织角度,绩效是工作任务在数量、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完成的情况。绩效考核是管理过程的一种控制,是通过了解和检核员工的绩效以及组织的绩效,并通过结果的反馈实现员工绩效的提升和组织管理的改善;同时,考核的结果还可以用于确定员工的晋升、奖惩和各种利益的分配。

绩效考核内容是根据各类、各等级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依据岗位职责,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服务对象满意度、成本费用控制、岗位业绩及贡献等情况。

绩效考核方法有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关键业绩考核指标法和360°考核。KPI即关键业绩考核指标。360°又称交叉考核,即将原本由上到下,由上司评定下属绩效的旧方法,转变为全方位360°交叉形式的绩效考核,是由被考评人的上级、同事、下级及本人担任考评者,从多方面对被评者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再通过反馈程序,达到改变行为、提高绩效等目的。

(三)绩效核算分配方法

以科室或班组为基本核算单位,以该科室收入减支出,结余部分按一定百分比提取作为核算单位奖金基数,结合科室工作指任务、医疗质量、科室管理和经济等各类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计分,最后,确定科室实际发放奖金数量。

执行科室二级考核与分配方法。(1)各科室成立以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兼职核算员组成的核算小组,参照医院绩效考评办法,制定本科考核标准。(2)科室可根据本科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科特点的分配系数,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工作经济效益、工作数量及质量考核进行量化积分,参照医院制定的岗位系数核算绩效工资[5]。(3)各临床科室按医生、护士的绩效分开核算,合理拉开医护之间、不同专业技术水平之间的分配档次,解决医护之间因工作性质、技术侧重点不同导致的分配矛盾。科室奖金重点向业务骨干、成绩突出、高技术、高风险岗位倾斜,体现优绩优酬的原则。(4)各科室根据本科工作人员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劳动态度与工作实绩、技术含量,成本消耗等因素,进行二次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有效的合理的分配和考核是实现医院内部激励机制,调到员工的积极性和有效成本控制。

综上所述,在新财会制度下实行成本计算和绩效考核,规范医院的财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管,为医院的经营管理提供有效决策依据。同时,在进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管理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和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执行有效成本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王淑琴.探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财务预算[J].会计师,2013,(2):57-58.

[2] 陈沐.对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的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4):184-185.

[3] 俞敏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的模式探讨[J].中国医院,2010,(8):35-36.

[4] 封黎利.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2,(12):75-77.

[5] 余园园,金苗苗,余震,等.基于公益性浅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J].中国医院,2010,(5):12-14.

[责任编辑 安世友]

作者:林美玉

第4篇:****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2012)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技术立院、服务至上、安全发展的方针,提倡体现一线,体现高风险高技术,体现高责任与劳动强度。绩效优先,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现时兼顾全院整体运行的原则。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内部活力,塑造以质量、技术、服务为核心的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医院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逐步完善管理者与员工共同接受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机制、考核标准,将绩效考核的工具运用到日常的管理中。

2、绩效考核强调过程管理,考核有依据。

3、绩效考核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考核流程规范。

4、绩效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综合效益挂钩。

第二章

考核机构及职责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管理。绩效考核委员会是绩效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对科室考核;职能科室与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员工的考核。

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任:****院长 成员:*** 职责:制定全院的总体考核方案,对各小组及职能科室进行考核。采纳意见,定期修订考订方案。

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六个小组

1、 管理组

权重 15% 组长:**** 成员:***** 职责:医德医风管理、后勤保障管理、院务公开管理、医院社会评价、投诉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统计与图书管理

2、 医疗组

权重 30% 组长:***** 成员:***** 职责:医疗技术管理、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感染性疾病管理、中医管理、临床检验管理、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病理管理、医学影像管理、输血管理、病历(案)管理

3、 医疗质控组

权重 20% 组长:***** 成员:***** 职责:病案质量管理

4、 护理组

权重 25% 组长:*** 成员:**** 职责: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管理、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5、 资产、收费管理组

权重 10% 组长:**** 成员:*** 职责:财务与价格管理、医学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医保管理

6、绩效考核办公室: 组长: *****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承担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分析、核算、汇报、通报、建档等工作。

第三章

考核、考核流程

一、各组以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为指导原则,根据各部门工作重点、核心制度、当前突出问题,自行制定考核标准,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二、采取层级考核,主任护士长为一级考核者,共同承担员工考核责任,向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奖金分配方案,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客观性负责;分管院长、职能科主任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三、对科室的考核采取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小组与分管院长、职能科主任相配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分管院长审核。

四、绩效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五、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绩效考核办公室、科室和(或)个人,考核者同时指出被考核者工作的优、缺点,使其改进工作有依据和目标。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考核申诉,绩效考核办公室受理,绩效考核委员会最后裁定。

六、考核时间:

针对科室及工作人员(含科室负责人)进行的月度考核,无特殊情况时,于下月10日前完成。

第四章

考核结果一票否决规定

一、遇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本月考核结果为零;造成不良后果者,全科考核结果为零。

二、实行值班负责制,凡值班人员无故缺岗,责任人本月考核结果为零。

三、凡经举报查实,科室及个人向外私自转诊病人、私自借出仪器设备和手术器械、私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及责任人本月考核结果为零。

四、所有的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受现金。违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任人本月考核结果为零。

五、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情况,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经绩效考核委员会确认责任人本月考核结果为零。

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数据来源:各组考核结果、统计报表、HIS数据、财务报表

二、计算

住院科室:绩效奖+业务奖

第一部、体现技术、职务:按个人技术职务行政职务算出各科室的技术分总分值A 第二部、体现劳动:用该科室劳动强度系数乘以A得到劳动强度分B

第三部、体现效益:用若干医院运行监测指标的环比值产生综合效益百分数G,综合效益百分数G乘以劳动强度分B得到绩效分C,绩效分C乘以风险系数得到最终分D。各科最终分D相加得到全院总分E,总奖金除以全院总分E乘以科室最终分D算出各科绩效奖金额F。

第四部、体现科室利益:业务奖:科室提取本科室业务收入的7%为奖金。

第五部、体现考核结果:各科结交奖金额F乘以考核分的百分数,为绩效考核奖金,医院计算到科室,科室根据内部考核办法分配到人,上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核发放。 辅助科室:(暂行)

按科室的总收入及人均平均收费额,倒推出虚拟检查人数;根据检查每个人客观所需时间,测算出各科室本期检查病人的总劳动时间,按每分钟0.21元计算,得到的奖金额乘以考核百分数为最终金额,科室按照内部的考核方法将分配方案报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发放。

门诊医师奖金:

为所创辅助检查收入的10%乘以(处方合格率、检查申请单合格率)÷2,做为绩效奖直接发放到人。

科室申请新开展项目、新增设备,可研性报告通过,达到预期目的的,第一年50%的纯收入奖科室。

三、指标算法

1、各职位计分系数:正高(院领导)1.5,副高(主任护士长)1.3,中级(副主任副护士长)1,师级0.8,士级0.7,有相关专业资格证的0.6分,无资质0.5,跨专业从业人员降一个档次,兼职人员就高不就低。

2、住院部绩效总奖金=总收入(住院总收入减去药品、材料、血费)×5%

3、每分奖金=全院绩效总奖金÷全院总分E

4、综合效益百分数G:住院科室=100+每床每日医疗收入环比*0.15+出院人数环比*0.1+总收入环比*0.5+病床周转次数与平均值比值*0.25。

5、科室劳动强度系数=每医护平均出院者占用总床日系数*0.6+每床日收费水平系数*0.2+人均收入系数*0.2。各系数均为本科室值与平均值的比值。

6、全部科室每医护平均出院者占用总床日=全院出院者占用总床日÷全院实际总医护人数

7、科室每医护平均出院者占用总床日=科室出院者占用总床日÷科室医护总人数

8、科室业务收入=按住院科室核算的收入—药品收入—血费—材料费—辅助收入

9、科室总收入=按就诊科室核算的收入—药品收入—血费—材料费

10、统计时点:上期最后一日16时整至本期最后一日16时整

第5篇:人民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评价各科室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好的落实2014重点工作和目标,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着重体现科室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以及中心工作任务情况。

(二)力求体现医院职工素质、工作作风与效能。

(三)注重体现医院廉政建设和社会形象建设。

(四)全面体现“百姓放心医院”和“平安医院”。

二、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科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

组 长:*** 成

员:********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建立考核日志并记录;医院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

(二)建立个人综合考核档案,不良绩效记录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三)通过考核办监督、举报电话、医院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四)考核人员及时将考核情况汇总,每月28日前交考核办。考核办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兑现考核工资。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采取记分制,考核办考核到科室,由科室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到个人。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既往有关制度与本条例相冲突者,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未涉及内容,以各科室具体考核标准为准。

(一)医德医风与工作纪律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违者每次扣1分。

2、院领导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要求签到,无故不签到者,扣1分。

3、上班时应按要求着装,佩戴工牌,违者扣1分∕次。

4、科主任、护士长要保持手机畅通,发现关机扣1分/次。

5、值班做私事、看电视、玩游戏、从事其他与工作不符的活动,扣4分/次。

6、酒后上岗扣10分;查房、接诊时抽烟、接听手机,发现或被举报扣1分/次。

7、工作时不论任何理由均不能与病人发生争吵,凡因态度不好、解释不耐心而与病人发生争吵,扣10分/次,造成投诉、影响恶劣者予全院通报批评,扣20分,同时扣科室负责人5分。

8、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无故缺席者扣4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者扣2分。

9、凡被发现或举报个人或科室私自收取现金者,经核实取消当月绩效工资的30%。

10、因服务不热情、推诿病人,造成病人离院或转住他科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每次扣10-20分。年终时不予评先评优,并影响科室评先。

11、同事之间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的关系,工作场所不得发生争吵,否则当事人双方各扣5-10分。

12、凡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拉关系、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病人财物者,虽未造成事实,但遭到投诉者,扣10分/次;造成事实者扣10分/次,没收红包及物品并处以钱物10倍罚款,年终不予评先。

13、对医院临时布置重要、紧急工作,相关科室不能积极主动承担或不能如期保质完成的,扣科室负责人5分/次,扣相关工作人员5-10分/次。

14、不参与科室晚夜班的科主任,白天无特殊情况应在班在岗,无故脱岗扣10分/次。

15、科室环境卫生有损医院形象的,每次扣科室4-10分/次。

16、员工请休各种假期时,须先到院办室领取并填写《职工请假申请单》,按程序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否则除按考勤管理办法处理外,按请假天数扣除休假期间绩效工资。

(二)行政后勤

1、行政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应主动为临床服务,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无故推诿工作者,扣5分/次。

2、保卫科加强院内安全巡查,院内出现纠纷闹事现象,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协同制止事态发展,回避或不作为者,扣10分/次。

3、财务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财经制度。发生差错,漏收款、漏结账现象,除所欠金额全部由个人赔偿外,扣10分/次。经审人员认真进行各科收入登记、核算效益工资,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4、后勤、药械科严格执行本科各岗位职责。凡接到临床科室要求办理的工作报告或电话,必须认真及时解决,消极应对者扣4分/次。

5、后勤、药械科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维修不及时或不进行检修者,扣4分/次。

6、院办室、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严格遵守科室工作制度,按时做好医德医风问卷调查、组织行政查房,人事统计、劳动工资、职称考核和晋升、职工福利、劳动考勤、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7、院办公室、宣传科、监察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职责。负责草拟文稿,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并记录,做好上传下达、文件传阅与存档、大事登记,收集各类信息加强医院宣传、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相关接待工作;工作不到位者扣4/次。

8、工会抓好医院文化建设,履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离退休人员服好务。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9、总值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要求巡视,协调处理各种问题并记录。未按要求巡视或处理问题不及时,扣4分/次。

21

第6篇:姜堰市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姜人医院发[2008] 号

姜 堰 市 人 民 医 院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要素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部研究调整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实行绩效工资二次考核,促进相关工作;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科室、诊疗组)、护理、医技科室、门诊科室、行政后勤科室等(含药剂科、供应室、门诊部及咨询台)五个系列。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根据不同时段工作考核重点调整确定的二次考核内容等指标。

(一)工作量的考核

医疗医技科室主要考核诊疗人次或手术台次、实际占用床日(病床使用率)等;行政后勤科室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项服务质量指标达标率、各项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率等。

(三)服务效率的考核

主要考核医疗文件书写及时性、检查报告单出具及时性、择期手术及时性、传染病和院内感染报告及时性、药占比、三合理规范执行、出院病历归档及时率、各项报表数据和考核结果出具的及时性、管理职能作用发挥(院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完成的及时性、职能部门为基层科室服务的及时性)等。

(四)服务行为的考核

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的遵守、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院级以上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成本效益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实际收支结余、成本控制(可控支出)情况。

(六)二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院考核办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双百分考核

对工作量、服务效率、成本效益三项指标实行总分百分考核,工作量和服务效率占50分,成本效益占50分;同时对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以及绩效工资二次考核规定的内容也实行总分百分考核。后百分考核总得分率作为前百分考核得分的折扣系数。各考核单元的实际考核得分为前百分考核实际得分乘以后百分考核总得分率。绩效工资二次考核内容目前按姜人医院发[2007]20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工作量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的得满分,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倒扣分,低于基本工作量的70%不得分,超额完成的按比例加分;对成本效益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得满分,未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倒扣分,超额完成的加分,低于规定基本工作量70%时的收支结余为负分。

(二)实行院科二级考核

1、院考核办负责对五个系列各

一、二级科室的考核 (1)对临床科室的考核

①工作量考核指标:核定各科室门急诊人次或出院病人次或手术台次、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等,考核实际工作量增减情况。

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门诊病历和处方书写合格率100%、出院病历甲级率100%、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差错事故发生率0、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院内感染率≤8%、传染病漏报率0、院内感染率≤8%和漏报率≤20%等,核心制度执行率100%,考核实际达标率。 ③服务效率考核指标:各种医疗文件书写及时率100%、择期手术3日手术率≥85%、出院病历归档及时率100%、成份输血率≥90%、严格执行“三合理规范”、药占比达规定要求、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等。

④服务行为考核指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尤其是医疗核心制度和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收受“红包”、“回扣”、私自收费等不正之风、院级以上投诉0、服务对象满意度≥90%等。

⑤成本效益考核指标:核定各科室或诊疗组基本收支结余,考核实际收支结余和可控成本的增减情况。

⑥二次考核内容指标:根据院考核办对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的内容。 (2)对医技科室的考核

①工作量考核指标:核定各科室基本检查人次或检查项目数等,考核实际服务量增减情况。

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摄片甲级率≥40%、X线检查阳性率≥50%、检查报告单诊断合格率100%、报告数据准确率100%、室间质控达标、差错事故发生率0、传染病漏报率0,核心制度执行率100%等,考核实际达标率。

③服务效率考核指标:检查报告单出具及时规范、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等。

④服务行为考核指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收受“红包”、“回扣”、私自收费等不正之风、院级以上投诉0、服务对象满意度≥90%等。

⑤成本效益考核指标:核定各考核单元基本收支结余,考核实际收支结余和可控成本的增减情况。 ⑥二次考核内容指标:根据院考核办对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的内容。 (3)对门诊科室的考核

①工作量考核指标:核定门诊各考核单元基本诊疗人次,考核实际服务量增减情况。

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医疗文件书写合格率100%、出院病历甲级率100%、疾病诊断符合率≥95%、差错事故发生率0、院内感染率≤8%和漏报率≤20%、传染病漏报率0、核心制度执行率100%,考核实际达标率。

③服务效率考核指标:应诊准时、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等

④服务行为考核指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收受“红包”、“回扣”、私自收费等不正之风、院级以上投诉0、服务对象满意度≥90%等。

⑤成本效益考核指标:核定各考核单元基本收支结余,考核实际收支结余和可控成本的增减情况。

⑥二次考核内容指标:根据院考核办对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的内容。 (4)对护理组的考核

①工作量考核指标:核定各护理考核单元人均病人实际占用床日数等,考核实际服务量增减情况。

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0%、差错事故发生率0、病区管理、消毒隔离合格分95分、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医疗垃圾分类与毁形率100%、整体护理合格分90分、基础护理合格率100%、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级别护理合格率≥85%、急救物品与器材完好率100%、褥疮发生率0(特殊情况除外)、核心制度执行率100%等,考核实际达标率。 ③服务效率考核指标:护理文件书写及时率100%、健康教育到位率100%、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等。

④服务行为考核指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尤其是医疗核心制度、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收受“红包”、“回扣”、私自收费等不正之风、院级以上投诉0、服务对象满意度≥90%等。

⑤成本效益考核指标:参照各护理单元所在核算单元(诊疗组或科室)的成本效益指标进行考核。

⑥二次考核内容指标:根据院考核办对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的内容。 (5)对行政后勤科室的考核

①工作量考核指标: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等,考核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

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差错事故发生率0、各项报表数据准确率100%等,考核实际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

③服务效率考核指标:坚决执行院部、党委决议、决定并发挥职能作用、各项报表及时出具、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等。

④服务行为考核指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服务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院级以上投诉0、服务对象满意度≥90%等。

⑤成本效益考核指标:核定各考核单元可控成本支出,考核实际支出增减。 ⑥二次考核内容指标:根据院考核办对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的内容。

2、科室对各班组或个人的考核 各科室根据医院考核方案的原则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考核到组或个人。细则报院考核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考核责任主体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考核小组按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收集、统计、整理、汇报、出月报等工作。 设立医疗与医技、护理、行政与行为、收支结余与成本控制等四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二次考核内容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七、分配办法

(一)根据医院运营效益情况,确定全院绩效工资及特殊津贴总额,作为加大考核分配力度。另将人员工资中的地方性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发放。

(二)临床(除主诊)、医技、护理、门诊、行政后勤系列按1:0.85:0.85:0.75: 0.65分配系数进行分配,对纳入行政后勤的窗口科室如药剂科、财务部的门诊收费处和住院处按临床除主诊外医生均值的0.7系数分配。

(三)新分配人员及合同制医疗、医技、护理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定级)之前不享受绩效工资;新调进人员(不含引进人才和行政指令性调动人员),半年内不享受绩效工资;行政、后勤合同制人员一年内不享受绩效工资;军嫂休探亲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按行政人员均值的0.8统一标准由各考核单元掌握发放;外出进修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专科)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卫生支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人员的均值发放,1/2发放至个人,另1/2由科主任统筹分配(直接考核到个人的科室、单元另作规定);因公工伤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其个人的绩效工资按行政人员均值发放;院部返聘离退休专家的绩效工资由科室考核,院部统一发放;在未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定岗前,对已在本部轮岗的分院人员,其绩效工资按本部现岗位与分院原岗位各占一半发放,培训期间不予发放。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各系列绩效工资额=全院绩效工资总额提取后的余额×[系列工作人员数×系列分配系数/∑(各系列工作人员数×系列分配系数)]×系列调节系数。

2、各考核单元绩效工资=(本系列绩效工资额/本系列各考核单元考核总分)×考核单元实际考核分。

3、系列调节系数根据各系列各考核内容的考核得分情况确定。对考核单元人均考核分在100分以上的按高于100%的1/2调高系数,考核单元人均考核分在100分以下的按低于100%的1/2调低系数。

4、各考核单元根据其制定的考核细则考核后分配到个人。

八、设院长基金、科主任基金和护士长基金

1、院长基金:计提全院月度绩效工资的5%,由院长统筹安排用于全院管理。

2、主任基金:(1)临床科室:科主任计提科室各诊疗组绩效工资的3%,病区主任计提病区诊疗组绩效工资的2%;(2)门诊部门:门诊部主任计提所属科室绩效工资额的2%,科主任计提绩效工资的3%;(3)护理单元:科主任计提各护理单元绩效工资的3%,各科室护士长计提本科室护理单元绩效工资的2%;(4)行政医技部门:科主任统一计提科室绩效工资的5%。所有计提主任基金由财务部统一提取后下发,用于科室内部管理。各科室必须加强主任基金的监管,做到管理与使用分开,保证使用的透明度。

九、有关要求

1、各科室须于次月2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送院办公室审核统计,院办公室将出勤情况及休假待遇意见于次月5日前送财务科执行。

2、物资、卫生材料等供应部门须于次月10日前将当月各核算单元耗材支出统计表送财务部核算小组。

3、各考核小组须于次月25日前将当月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院考核办汇总;所有考核资料须交考核办存档。

4、考核办于第三月5日前将各考核单元当月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表报送院长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5、各考核单元在考核分配表审批后5日内填报好本单元个人绩效工资应发数,上报院考核办审核,由财务部根据院办公室的通知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及个人所得税后直接记入个人帐户。

6、院考核小组将在充分征求各科室、单元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与本方案配套的考核细则,力求考核指标的公开、公平。

十、宏观调控

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医院将根据物价调整、设备投入和维修等不确定影响因素,经集体研究,对有关考核指标和绩效工资分配作适当宏观调控,以力求公平、公正。

本方案已经院职代会通过,授权院部在实施过程中作适当调整。本方案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 O O 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7篇:许昌市人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

许昌市人民医院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

一 、医院设立医师考核委员会,对医师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下设医务科为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的医师考核工作在本考核下一年的2月底前完成。 新进医师自进入我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三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四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医师的考核结果公示后,上报许昌市卫生局备案。 五 、在考核周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前进行考核。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须经上级部门培训、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七、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八、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轻微的,考核办公室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暂停其执业活动,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臵,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九、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按照《办法》的要求,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程序,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要求严格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

(一)在每年3月1日前下发通知,公布本须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和考核时间安排。

(二)一般程序考核应当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1.本须参加考核的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并于3月31日前提交至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按照规定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评定意见;

3.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送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并于当年5月15日前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 4.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根据《办法》的规定,于当年6月30日前对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意见;

5.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在当年7月31日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三)简易程序考核应当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1.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署意见并于当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

2.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并于当年4月15日前公布适用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名单,未通过审核的医师应当接受一般程序考核并补填《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考核结果的备案和通报同一般程序。

(四)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五)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向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申请,经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同意可延期考核。

(六)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原则上应当为县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十、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考试形式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一)本周期因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导致考核不合格,经参加培训后再次考核的;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卫生部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业务水平测评以考试形式开展。

十一、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并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8篇:某医院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工作章程

第一条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在医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值实施有效评估。

第二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

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的,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2、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第三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组成结构

1、主任委员:医院法人代表。

2、副主任委员:医院党委书记

3、委员:院级副职行政领导、医务部、护理部、财务科、质控核算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教部、药学部、纪检监察等线管部门的负责人。

4、受法人代表委托,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协调事务由承担绩效考核行政职能的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相关部门提出的绩效考核项目与标准进行审议。

2、补充、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的目标值

3、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或惩戒意见。

4、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追踪并评估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并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5、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第五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召开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议方为有效。

第七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讨论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第八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作为绩效考核管理的执行依据。

第九条

在本工作章程(试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绩效管理委员会。

**医院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院办[2009] 53号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订一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绩效考核管理意义

绩效考核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对科室及职工个人在医德医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力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环节和基础工作。

第二条

绩效考核目的

有效的绩效考核,是促进职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手段,以保证医院管理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促进医院发展。 第三条

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一)绩效考核工作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实施。

(二)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医院法人代表直接负责。

(三)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施手段

(一)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对科室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在北京望海康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HBOS系统平台上,以会计核算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核算管理为基础,关键考核指标(KPI)为主导的绩效考核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引导科室和医务人员正确开展医、教、研各项工作,科学实现医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帮助医院管理层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做全方位的追踪,确保日常业务运作与医院所确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对科室的绩效考核,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二)个人绩效档案管理

建立个人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档案,实行职工绩效(医德)考核加分或缺陷登记,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

绩效考核项目

(一)科室绩效考核项目

运用“二八”管理原理,建立平衡计分卡和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对科室实施绩效考核。具体为以下内容:

1、平衡计分卡(权重百分制)

(1)财务管理维度60%——收入与成本控制/月指标 (2)顾客服务维度15%——创造病人忠诚度/月指标 (3)内部流程维度20%——质量与品质控制/月指标 (4)学习与成长维度5%——开发核心竞争力/年指标

平衡计分卡由四级关键考核指标(KPI)组成,详见附表二至附表十一。

2、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 (1)财务管理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效益效率;专项控制 三级指标:

效益效率指标含:业务收支结余率;人均收支结余;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资产收入;库存总额控制额;盘点金额;费用控制率。

专项控制指标含:门诊药品比例;住院药品比例;医保专项。 (2)顾客服务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病人信任度;零缺陷管理

三级指标:

病人信任度指标含:病人满意度;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检查人数;处方调配人次。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3)内部流程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出院病人治愈好转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首问负责制;有质量有效率的完成岗位职责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无故延时出诊;相关科室满意率等。

(4)学习与成长维度指标(年度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科研教学;员工成长 三级指标

科研教学指标含:开展新项目;教学;科研;论文。

员工成长指标含: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5)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 详见附表七

(6)药学部综合考评指标 详见附表九至十二 (7)四级考核指标

①事故与赔偿:详见《关于修订<**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院办[2009]54号文件。

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详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院办字[2009]61号文件

③费用质量控制:详见附表六

④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详见附表八

(二)个人绩效考核

1、对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建立在财务维度、顾客服务维度和内部流程维度指标的基础上,并实行个人绩效考核缺陷扣分登记制。

2、个人绩效考核项目 (1)财务维度指标 二级指标:业绩考勤 三级指标:出勤率 (2)顾客服务维度指标

①二级考核指标:服务意识;零缺陷管理 ②三级指标:

服务意识指标含: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3)内部流程维度指标

①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②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核指标;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药学部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无故延时出诊等。 (4)个人绩效考核按权重百分制扣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十三)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 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六条 对科主任(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

(一)对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考核分别以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参考值。

(二)科主任(护士长)职务考核评分标准

1、合格:85分-75分;

2、基本合格:74分-60分;

3、不合格:60分以下。

(三)科主任(护士长)无故三次不参加院周会或医院通知的中层干部会议,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第七条 医德医风考核

1、医德医风考核《**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试行)》(**院人[2009]60号)文件规定执行。

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3、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进行加分与扣分登记。 第八条 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工作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实施。

(二)医德医风考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三)各项绩效考核关键指标(KPI),对应不同类型科室。

(四)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畴内的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工作,对应各项考核指标按月、季度、年度实施考核(详见**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总表(附一表)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并将相关评分值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和医德考评信息登记,以便及时汇总各科室和个人的最后考评得分。

(五)个人绩效考评缺陷管理

对个人绩效考核的重大缺陷扣分,由负责绩效考核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中。

(六)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评分等相关事宜,由负责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认申请,提交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或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 第九条 双重扣分与一票否决

(一)试行双重扣分与处罚的绩效考核项目

1、病历质量

2、事故与赔偿

3、传染病疫漏报

(二)一票否决情形

1、医德医风违纪(详见《**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第十条 奖惩

(一)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挂钩。

(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1、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二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不合格。

2、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二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4、被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3年晋升、晋级;被评定为

二、三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2年晋升、晋级。

5、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一年;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2年。

(三)中层干部(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情况

1、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级以下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

2、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二个月得分在74分-60分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中层干部(含护士长)一年内因各种原因3次被“院内记过”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基本合格,并取消6个月中层干部(含护士长)职务津贴,6个月后视为整改情况再予恢复或撤销性质职务。

4、行政管理连带责任

对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行管综治等方面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和院级领导负行政管理连带责任,并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提出奖惩意见。

(四)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结果如达到《关于下发<**医院职工奖惩条例>的通知》**院人[2006]22号文件中“奖惩”规定的,按奖惩条例处罚。

(五)科研论文奖励按医院科教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将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合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全面推行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机责任追究制度

**院办[2009]5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便于有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

第三条 各科室应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健全并落实各项医疗制度,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 医疗纠纷的处理

第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以提请医务部进行处理。 第五条 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必要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第六条

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院领导根据医务部的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七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务部提请市卫生局医政处进行调解。

第三章 医疗纠纷评析

第八条 医务部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初步评析工作,评析结论定期提交医院绩效管理委员会讨论,责任科室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质控核算管理部负责落实处理意见并对整改、处理结果进行督查。 第九条 医疗纠纷评析工作程序

1、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对医疗纠纷性质和对当事责任人的处理负有最终裁决权,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讨论提出评鉴意见。

2、对需要进行评析医疗纠纷的识别

(1)凡发生补偿的所有医疗纠纷(包括医药费减免); (2)虽无补偿,但已严重影响本单位声誉的医疗纠纷;

(3)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对本单位评析结果不满,要求复评的医疗纠纷(原则上复评1次)。

3、医疗纠纷的经济补偿包括以下费用:

(1)由人民法院裁定,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2)纠纷发生后经上级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3)纠纷发生后经上级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由医院承担或免除的医疗费用。

4、医疗纠纷的信息来源 (1)病人或家属的投诉; (2)当事人或当事科室的报告;

(3)上级部门或医院在医务工作检查中发现的。

5、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1)医疗纠纷的原因; (2)医疗纠纷的性质;

(3)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第四章 医疗纠纷性质的认定

第十条 经医疗纠纷评析,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事故及纠纷的评析意见,认定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或经人民法院审定认为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的。

2、虽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违反或未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医疗行为,给病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3、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4、因管理不善、医德医风败坏引起,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经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评析认为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

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的,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

第五章

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五条

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1万元(包括1万元):15% B段、1-2万元(包括2万元):10% C段、2-5万元(包括5万元):5% D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3% E段、10万元以上:1-2%

1、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万元以内(包括1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2、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2万元(包括2万元):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3、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4、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D)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5、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为A+B+C+D+E)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第十六条

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2万元(包括2万元):20% B段、2-5万元(包括5万元):10% C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5% D段、10万元以上:1-3%

一、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万元以内(包括2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二、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承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三、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四、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D)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第十七条

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一级事故:相关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两年,情节来得者报上级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责任人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参照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承担比例。

第十八条

如同一纠纷存在多个责任科室,各科室相关责任人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比例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根据责任程度决定。

第十九条

未设床科室(含医技科室)产生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时,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各比例段的85%,科室主任承担15%。其它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第二十条

因护理人员产生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时,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各比例段85%,护士长承担15%。其它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第二十一条

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且均为主要责任人,暂停执业半年进行培训,情节严重者应予待聘、直至终止聘用合同。暂停执业期间按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暂停执业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执业。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科室一年连续发生两起可避免的医疗纠纷,且给医院造成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经济损失或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该科室将被列为重点监控科室,质控核算管理部应对其每月不少于2次的质量监控,该科室责任人每月将科室整改情况向质控核算管理部进行汇报,医院将视整改情况对监控科室作出相应处理,直至达到医院下达的整改要求为止。

第二十三条

虽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由于工作人员脱岗、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规违纪、违规开具医学证明等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或因私自收费、私自向病人卖药卖器械等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技术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从轻处理,对于责任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加重处理。

第六章

管理者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的医疗纠纷,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负责人,除经济处罚外另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院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

第二十七条

各科室应及时将本科室医疗纠纷发生情况上报医务部、瞒报、漏报医疗纠纷及发生纠纷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科室,经查实每发现一起扣质控考核总分3~5分。 第二十八条

医务部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备案、经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后纳入个人档案。医务部对医疗纠纷下述相关资料另案保存备案:

一、医疗纠纷信息来源;

二、当事人员的书面陈诉和认识;

三、院部对事件的调查报告;当事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证据和检验、检查报告;

四、医学鉴定报告、医院及科室对医疗纠纷的评析结论;

五、医院的处理意见及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书;

六、医院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医院设立“风险奖”。如科室一年未发生产生赔偿的纠纷或事故,同时科室效益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10%、15%及20%以上者,医院将分别给予科室3000元、6000元、9000元及12000元的奖励(目前暂限在开放床位10张以上病区的科室及急诊科试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院办【2006】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医院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院人【2009】51号

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整肃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对考勤管理明确如下:

一、行政早交班制度

1、参加对象:行政科室正、副职中层干部(含工青妇专职干部),总值班交、接班人员。如因开会、出差及休假(含补休)不能参加早交班考勤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2、交班时间:周一至周六8:00

3、交班内容:全院收住病人数;总值班班内发生并处理的问题;需提交院部协调解决的问题;上级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签到制度

1、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考勤管理,委托科室考勤员作好科室工作人员的具体考勤登记工作。

2、科室要建立完备的职工考勤登记簿,以备随查。

3、院务会、院周会实行中层干部(含护士长)签到制,并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考勤报备制度

1、各类休假、事假必须事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单,按管理权限审批,未经批准休假的,视同旷工。

2、值班、加班补休均要在科室考勤簿上及时(当天或次日)记录,未予记录的补休按事假处理。

四、查岗制度

1、科室自查:科室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做好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查岗工作。

2、不定期查岗:院长、行政副院长每月进行不定期查岗。对连续2次被查到职工应在位而无理由不在位的科室,其科室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行政处理连带责任。

五、执行部分行政职能的科室,按行政科室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为:药学部、信息网络部、保健科

六、海沧综管办对在海沧行政综合办公室工作的职工:按此规定实行考勤管理。

七、本文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

**院办【2009】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福建省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实施方案》及卫生局《医院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外部监控方案》等有关规定,经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讨论修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院工作的所有卫技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由质控核算管理部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按月将检查奖惩意见送质控核算管理部汇总后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四条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业务副院长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组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授权质控核算管理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对安排参加医疗质量检查活动的人员,给予相应补贴。 第五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1、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主持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2、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至少安排医疗查房一次,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科室建立质控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结合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

4、质控核算管理部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每月对科室进行随机抽查;每季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5、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科室进行对口检查。

6、质控核算管理部不定期组织全院性医疗质量大检查。

第六条

医疗质量评价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人民币20元,原则上由科室兑现到医疗组或个人。科主任个人年终考核与科室全年累积奖惩分数挂钩。 第七条

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

1、现场反馈和处理。

2、院周会及院内网通报。

3、季度点评。

4、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科室每月绩效奖金、科室评先、个人评先、晋升、聘用、年终考核等挂钩。

第三章

奖励

第八条

经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防范一次他人医疗事故发生的奖10分,防范一次他人严重差错发生的奖5分,兑现个人。

第四章

罚则

第九条

质控核算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人员、专家进行质量检查的,无正当理由必须参加,推诿或拒绝参加的,取消相关委员资格,年终不能评优。 第十条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医疗质量管理例会一次扣5分。

2、值班医师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未床头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每次扣0.5分。

3、值班医师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一次扣1分。

4、急诊病人无特殊情况在门急诊留观时间超过48小时,一例扣2分;推诿病人一例扣3分;急诊外科医师对复合伤病人的处理流程有缺陷的每人扣2分。

5、外科、内科系统医师对转科、转院流程不掌握的每人扣2分;在转科、转院过程中,无上级医师会诊并同意的,每人扣1分。

6、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术后不随访,一例扣1分。

7、违规出具病情证明,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8、处方或检查违反有关规定,一次扣1分。

9、值班不着装,脱岗、串岗、做私事、看电视、玩游戏、私自换班、看非专业书籍、或从事其他与医疗工作不符的活动,一次扣1分。

10、酒后上岗扣2分。

11、违反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私自外借、复印、报道病案,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3、排班未按规范要求填写的扣3分。

14、未认真做好各种必备资料记录本记录的,一本扣3分。

15、交接班记录项目填写不全的,每例扣1分;夜班有处置,但病历中未记录的,每例扣1分。

16、无疑难病例讨论本扣3分;参加疑难病例讨论的人员应有三级医师,每缺一级医师参加每例扣1分;根据疑难病例情况,缺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每例扣1分;讨论记录不规范(未记录发言人具体意见、讨论无总结意见、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无记录医师签名),每例扣1分。

17、各级医师对医疗核心制度1项不了解或基本不掌握的,每人扣2分,掌握不全或有明显缺陷的每人扣1分。

18、科室内疑难病人、特殊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1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一次扣1分。

19、门急诊医师明显未按专病专收的原则收治病人,一例扣3分;病房未执行专病专治,或有明显手术指征而在非手术科室采取非首选治疗方法,或不需要手术而手术科室擅自扩大手术指征的,一例扣3分。

20、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未经过医务部审批,一次扣3分。未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对医师进行管理的扣3分;

21、被投诉科室有责任及时向医务部提供事情经过、科室讨论意见、科室处理决定、病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发生纠纷,科室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医务部调查和调解,一次扣3分;

22、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后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5分。 第十一条 医技科室质量:

1、常用药品、器具等无故供应中断,无不良后果者,按品种,每项扣1分;发生不良后果的扣2分。

2、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理处方、报告单等病历资料,每份扣1分。

3、各种设备应定期保养,未做到一件扣0.5分。

4、放射科、超声影象科等辅助科室无危重患者抢救预案的,扣2分;无抢救设备或抢救设备未处于应急状态的,扣1分;无抢救药品或抢救药品已过期的,扣1分。

5、各种化验或检查报告单无故不按时报送,一次扣1分。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扣罚2分。

6、查检验科、输血科室内质量控制情况,不达标每项扣2分;查检验科参加室间质控情况,不达标的每项扣2分;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7、临床用血管理不规范,每例扣1分。

8、查门诊病人常规心电图、超声、影像自检查结束到出具结果超30分钟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和落实对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它检查)结果口头(电话)通知的制度和程序文件,扣4分。

9、病理报告应及时,在收到标本后,常规小标本3个工作日,大标本5个工作日,冰冻切片30分钟内出报告,发现1例报告超时扣1分;诊断原则性错误,每例扣2分;非原则性错误,影响治疗,每例扣1分;诊断概念含糊、分型或描述性术语不规范,每例扣0.5分;报告单书写不符合要求,1份扣0.5分;无会诊审核制度扣1分;发现B级片每例扣0.5分,C级片每例扣1分。

第十二条 运行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并打印,每延迟1天扣1分;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并打印,每延迟一天扣1分。

2、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份扣1分;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在住院医师病程记录内容相同,每份扣1分;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与住院医师首次病程记录相同的,每份扣1分;主治医师每周查房少于2次、主任医师每周查房少于1次的,发现1次扣1分。

3、住院记录、医嘱错字、别字、漏字、中英混写、不规范修改(涂改、刮改、粘贴等)、需用红笔的未用等,每处扣0.5分。

4、未注册人员独立值班、开医嘱、检查单未经注册医师审签的,每处扣3分;医师签名不规范(辨认不清、未签全名),每处扣0.5分。

5、病程记录未按要求完成,每延迟一天扣0.5分。

6、缺主要诊断或主要诊断错误,扣1分。

7、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下诊断,一处扣1分。

8、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

9、上级医师查房提供的治疗方法与诊断不符,或对预后估计不全面,不能反映上级医师应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扣1分。

10、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其它检查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中及时反映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1、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做又无充分理由1处扣1分。

12、医疗文书及知情同意书中应该有患者或家属签字,未落实一处扣1分。

13、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医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品种、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分。医嘱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处扣0.5分。

14、中等难度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的、术者未参加讨论的,每次扣2分;术前讨论记录不规范(无手术适应症或手术适应症描述笼统,无针对性;无手术风险评估或对风险估计不足;无手术意外或并发症、合并症处理预案;无医师签名),每次扣1分。

15、转科记录、阶段小结、输血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等知情同意书、抢救记录、会诊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重大手术审批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上级医师查房等未及时完成,延迟1天扣1分,迟3天按缺页(项)处理,扣3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涂改等)每处扣0.5分。

16、病房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的,扣3分;死亡讨论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讨论的,每例扣3分;讨论记录不规范(未记录发言人具体意见、对死亡原因分析不足,无上级医师参加讨论、无总结意见、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无记录医师签名),每次扣1分。

17、病历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一张扣2分。模仿上级医师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1分。

18、医师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0.5分,各种检查报告单未及时粘贴,每张扣0.5分。

19、未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书写,一例扣1分。

20、其它不符合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0.5-3分。

21、每份运行病历最高扣分6分。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4分。

2、门急诊患者一般资料漏项、错项每处扣0.2分。

3、药物过敏史未填写扣1分。

4、门急诊病历中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治疗等遗漏一处扣0.5分。

5、门急诊病历无就诊日期(急诊病例应具体到分钟)、每页病历记录缺患者姓名、科室的每处扣0.5分。

6、门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全名或辨认不清,扣0.5分。

7、请会诊无记录,扣0.5分。

8、危重留观病人无交接班记录,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检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中反映,一处扣0.5分。

9、其它不符合规范之处,比照住院病历扣罚。

10、每份门急诊病历最高扣4分。

第十四条

归档病历质量扣罚:住院病历未按规定时间归档的,每份扣科室2.5分;乙级病历每份扣10分,丙级病历每份扣15分;丢失一份病历扣25分,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护理、院干、医保、药事、科教、干部保健等质量管理,由相应部门制定扣罚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凡因上述情况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赔偿的还需另行处理。 第十七条

既往院内有关制度与本方案相冲突者,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内容以原有规定或其它职能科室配套措施为准。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院人【2006】22号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职工在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管理、保障和医德医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中,争创一流,争当先进,对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对工作失职、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和事给予必要的教育和惩戒。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职工的奖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精神鼓舞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以教育为主,惩诫为辅。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内设科室集体组织,所有签订聘用合同(含返聘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二、奖励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表彰或推荐上级奖励表彰: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在专项工作中被评为先进或被授予称号的;

(三)在评选活动或重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

(四)对医院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经采纳后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

(五)在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

(六)在突发事件中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

(七)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八)及时发现并制止医疗差错、事故苗头与倾向,为医院挽回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九)在Medline.SCI源学术杂志和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论著的;

(十)撰写医教研、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论著,被评为成果奖的;

(十一)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经确认填补医学空白的;

(十二)积极扩大医院影响,在宣传报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十三)其它应该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奖励项目:

奖励分为:表彰、评优、先进称号、记功等项目。

1、按评奖内容不同,奖励可分为:单项奖和综合性奖。

2、按授奖级别不同,奖励分为:本院、局、市(厅)、省、全国(国家)五个级别。

3、科研、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论文、论著的评选办法、奖励标准由医务部、科教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获得各种奖励的卫技人员,在年终考核时可根据《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闽卫人【1991】1104号文件精神予以适当加分。

第七条

对以下获得奖励的人员在岗位竞聘时可适当增加综合考核分。

1、取得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获奖者;

2、获科研成果奖的课题组(论文作者)前三名。

三、处罚

第八条

职工有工作失误、失职、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九条

处罚与行政处分

处罚分为:告诫教育、计扣质量考核分、经济处罚或停职调岗等;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第十条

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行风建设要求被投诉查实的,根据以下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与行政处分。

1、《**医院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院党字【2005】27号);

2、《**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3、《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4、《**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5、《**医院关于对投诉的受理与处理的规定》(**院办字【2002】01号);

6、**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质控考核标准(试行)→《**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考核标准》等文件。 第十一条

职工在医药购销、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和医疗服务活动中,应自觉遵守以下各项文件规定:

1、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坚决纠正医疗购销和医疗活动中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闽卫【2004】47号)文件;

2、卫生局《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厦卫综【2002】38号)文件;

3、**医院《关于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院办字【2005】5号)文件;

4、《**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具体实施办法》(**院办字【2002】42号)文件。

如在上述活动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重任。

第十二条

凡科室发生收受“红包”、回扣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被上级行政部门点名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科室二年内先进集体评选的资格,同时要追究科领导、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职工因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发生责任追究的,按以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处罚:

1、**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质控考核标准(试行)→《**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考核标准》;

2、《**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院办字【2006】16号)文件;

3、《**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具体实施办法》(**院办字【2002】42号)文件。

第十四条

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同业经营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医疗、检查项目介绍到外院的,扣发半年绩效工资并罚款5000元。 第十五条

科室私自收费的,除追回私自收费款外,按2倍给予罚款,从科室当月绩效工资中扣回。扣发科主任当月岗位工资,并视情节给予科主任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个人私自收费的,除追回私自收费款外,按10倍给予罚款,并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贪污公款论处。

第十七条

擅自占用医院公物,经批评教育不退者,强制追回并给予行政处分。变卖公物私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10倍罚款,同时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职工人为破坏医院公物的,按被破坏的标的物的原价赔偿,计扣当月考核奖、月年度考核奖以及效益奖励金,并视情节程度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行政管理规定,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医院《职工考勤守则》;《**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具体实施办法》(**院办字【2002】42号);**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质控考核标准(试行)→《行政组织质控标准》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处罚。

第二十条

职工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服从日常管理或不能按科室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科室领导小组研究可给予科内告诫1-3个月并扣发在此期间绩效工资,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告诫期间不改正者,科室可向医院提出给予停岗的书面建议,医院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2001】综9号);《**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具体实施办法》(**院办字【2002】42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视情给予停职停岗、待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

职工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的,根据本文件第八条、九条款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其它应该给予处罚与行政处分的。

四、奖惩审批

第二十三条

对职工的各种奖励与处罚,由相应的职能科室提出奖惩意见,报院党政领导研究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经济处罚或理赔由财务科从当事人工资或科室绩效奖励金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职工的奖惩材料应及时归个人档案,作为晋级、聘用的依据。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此之前医院发布与本条例相抵触的文件,以本条例为准;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院人【2009】60号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法人代表是医德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医德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各科室成立由科主任、护士长、支部委员、工作委员或职工代表组成的医德考评小组(3-5人),按照医院制定的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科室的医德考评工作。

三、考评范围

全院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指: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

四、考评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加分、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100分或低于0分,即:加分后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累计得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

具体见附件1。

五、考评的方法步骤及原则要求

1、方法与步骤

(1)个人自评:被考评的医务人员,对照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分和扣分依据,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年度《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 (2)科室初评: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总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的结果,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为主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填写综合评语。

2、考评原则及要求

(1)医德考评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采取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中“德”的分数按照医德考评的分数进行折算。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并与绩效资金分配动态挂钩。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考核标准。全院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评总人数的30%以内;被评为全国、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被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荣誉的,评优人数可控制在参评总数的35%以内;因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或行风案件,被设区及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通报的,单位评优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参评总人数的20%。 (3)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医德考评相结合,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医德考评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处方、用药和医技检查情况的日常考核和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医德考评提供准确、真实的依据。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年终无法提供责任范围内应该提供的日常考核结果和资料或提供虚假考核结果和资料的,对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处。

六、考评等次的评定

医务人员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医德考评“优秀”人选的最终确定应根据科室评优控制比例,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

七、建立医德档案

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医德考评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主要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中的“奖励情况”、“缺陷管理”进行加分与扣分登记。

医德考评加分与扣分的档案信息,由各科室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收集登记,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向相关职能考评部门上报,并同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各相关职能考评部门审验通过后,再汇总至人力资源部进行个人医德考评档案登记,未经上述程序审验的加分与扣分,在年度考核时不予认可。

八、考评结果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晋职晋级、岗位聘用和评先评优的人选,优先在医德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医德年度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医德年度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 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对医德考评“较差”等次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附件:

1、《**医院医德考评标准》

2、《福建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

3、《**医院医务人员医德信息登记表》

二00九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医德考评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0】1号

2010年1月18日下午,杨伟群院长主持召开了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办公会议,会议对医德考评中的“加分、扣分”项目与标准确认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就下列几个问题形成决议,纪要如下:

一、确定对医疗纠纷的医德考评扣分问题

(一)对2009年度结案的医疗纠纷进行确认

对2009年度结案的20起医疗纠纷的投诉、赔偿与认定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细化医德考评扣分标准

对《**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院人【2009】60号)文件医德考评第四项第二条扣分标准进行细化,具体如下:

1、按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度递增扣分。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扣2分; (2)1万以上-5万元(含5万元)的,扣2.5分; (3)5万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的,扣3分; (4)10万以上-15万元(含15万)的,扣4分; (5)15万以上-20万元(含20万)的,扣5分; (6)20万以上-25万元(含25万)的,扣10分; (7)25万以上-30万元(含30万)的,扣15分; (8)30万以上-35万元(含35万)的,扣20分; (9)35万以上-40万元(含40万)的,扣25分; (10)40万元(不含)以上的,扣31分。

2、会议研究决定,对于2009年度结案的医疗纠纷按上述医德考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三)对医疗纠纷的绩效考核问题

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院办【2009】53号)文件下发之后发生的医疗纠纷,除计扣医德考评分外,同时执行科室与个人的绩效考核扣分。

二、进一步明确医德考评加、扣分问题

(一)突发事件医疗抢救的加分界定

1、指医院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执行外派、外援任务的,并由医院医务部、护理部门确认,方可进行医德加分。

2、由医院医务部门组织执行的各类外派医疗保障任务按义诊加分标准加分;由各民主党派组织的义诊应事前报备医务部登记,未事前报备的不予确认加分信息。

(二)表彰加分的界定

1、先进工作者按被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由医院党群工作部或人力资源部确认,非行政部门的表彰不属于医德加分范畴。

2、新闻媒体报道加分,须经党群工作部确认医德加分;接受表扬信、锦旗及拒收“红包”、回报等,须经纪检监察室确认医德加分,未予加分确认的,不予登录加分信息。

被考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院人【2009】60号)文件规定,及时向医德考评部门上报加分、扣分情况,医德考评部门对上报的内容进行严格认真的把关、确认并建立登记方案。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各医德考评部门收集考评情况并进行汇总。

三、确定出勤率的年度考核问题

(一)病假

全年病假累计或超过60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二)事假

全年事假累计或超过40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三)全年病、事假累计或超过180天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补增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因医德考评第四项第五条涉及药学部的检查项目,为方便工作,增补药学部许惠溢同志为院医德考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第9篇: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目录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工作章程 ················································································ 3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 4 第一条

绩效考核管理意义 ·········································································· 4 第二条

绩效考核目的 ················································································ 4 第三条

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 4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施手段 ·········································································· 4

(一)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个人绩效档案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条

绩效考核项目 ················································································ 4

(一)科室绩效考核项目 ······································································· 4

1、平衡计分卡(权重百分制) ·························································· 5

2、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 ··························································· 5

(二)个人绩效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条

对科主任(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条

医德医风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条

绩效考核办法 ················································································ 6 第九条

双重扣分与一票否决 ······································································· 6 第十条

奖惩····························································································· 7 **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机责任追究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医疗纠纷的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医疗纠纷评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医疗纠纷性质的认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管理者的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 ······································································· 7 第一章 总则 ······························································································ 7 第二章 考核办法 ························································································ 7 第三章 奖励 ······························································································ 8 第四章 罚则 ······························································································ 8 第五章 附则 ····························································································· 12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奖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 处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 奖惩审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指导思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组织领导及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 考评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 考评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 考评的方法步骤及原则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方法与步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考评原则及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 考评等次的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 建立医德档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 考评结果应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医德考评工作的会议纪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确定对医疗纠纷的医德考评扣分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对2009结案的医疗纠纷进行确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细化医德考评扣分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 对医疗纠纷的绩效考核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进一步明确医德考评加、扣分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突发事件医疗抢救的加分界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表彰加分的界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 确定出勤率的考核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病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事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 全年病、事假累计或超过180天的,不参加考核。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 补增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工作章程

第一条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在医院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值实施有效评估。

第二条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织结构

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的,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2、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第三条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成结构

1、组

长:

2、副组长:

3、成

员:党办、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感染管理办公室、药品管理部、医保办公室、运营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

4、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协调事务由承担绩效考核行政职能的部门运营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相关部门提出的绩效考核项目与标准进行审议。

2、补充、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的目标值

3、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或惩戒意见。

4、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第五条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采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召开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议方为有效。

第七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讨论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第八条

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作为绩效考核管理的执行依据。

第九条

在本工作章程(试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运营办公室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绩效管理小组。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订一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绩效考核管理意义

绩效考核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对科室在医德医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力以及工作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环节和基础工作。

第二条

绩效考核目的

有效的绩效考核,是促进职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手段,以保证医院管理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促进医院发展。 第三条

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一)绩效考核工作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

(二)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工作由医院院长直接负责。

(三)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施手段

对科室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在医院HIS系统平台上,以会计核算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核算管理为基础,在绩效考核中引导科室和医务人员正确开展医、教、研各项工作,科学实现医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帮助医院管理层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做全方位的追踪,确保日常业务运作与医院所确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第五条

绩效考核项目

(一)科室绩效考核项目

运用“二八”管理原理,建立平衡计分卡和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对科室实施绩效考核。具体为以下内容:

1、平衡计分卡(权重百分制)

(1)财务管理维度60%——收入与成本控制/月指标 (2)顾客服务维度15%——创造病人忠诚度/月指标 (3)内部流程维度20%——质量与品质控制/月指标 (4)学习与成长维度5%——开发核心竞争力/年指标

平衡计分卡由四级关键考核指标(KPI)组成,详见附表二至附表十一。

2、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 (1)财务管理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效益效率;专项控制 三级指标:

效益效率指标含:业务收支结余率;人均收支结余;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资产收入;库存总额控制额;盘点金额;费用控制率。

专项控制指标含:门诊药品比例;住院药品比例;医保专项。 (2)顾客服务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病人信任度;零缺陷管理

三级指标:

病人信任度指标含:病人满意度;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检查人数;处方调配人次。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3)内部流程维度指标(月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出院病人治愈好转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首问负责制;有质量有效率的完成岗位职责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无故延时出诊;相关科室满意率等。

(4)学习与成长维度指标(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科研教学;员工成长 三级指标

科研教学指标含:开展新项目;教学;科研;论文。

员工成长指标含: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5)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 详见附表七

(6)药学部综合考评指标 详见附表九至十二 (7)四级考核指标

①事故与赔偿:详见《关于修订<**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院办[2009]54号文件。

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详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院办字[2009]61号文件

③费用质量控制:详见附表六

④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详见附表八 第八条 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工作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实施。

(二)医德医风考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三)各项绩效考核关键指标(KPI),对应不同类型科室。

(四)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畴内的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工作,对应各项考核指标按月、季度、实施考核(详见**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总表(附一表)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并将相关评分值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和医德考评信息登记,以便及时汇总各科室和个人的最后考评得分。

第九条 双重扣分与一票否决

(一)试行双重扣分与处罚的绩效考核项目

1、病历质量

2、事故与赔偿

3、传染病疫漏报

(二)一票否决情形

1、医德医风违纪(详见《**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第十条 奖惩

(一)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和考核挂钩。

(四)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结果如达到《关于下发<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职工奖惩条例>的通知》康复院人[2017]01号文件中“奖惩”规定的,按奖惩条例处罚。

(五)科研论文奖励按医院科教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将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合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全面推行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

**院办【2017】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福建省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实施方案》及卫生局《医院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外部监控方案》等有关规定,经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讨论修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院工作的所有卫技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由质控核算管理部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按月将检查奖惩意见送质控核算管理部汇总后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四条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业务副院长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组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授权质控核算管理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对安排参加医疗质量检查活动的人员,给予相应补贴。 第五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1、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主持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2、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至少安排医疗查房一次,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科室建立质控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结合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

4、质控核算管理部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每月对科室进行随机抽查;每季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5、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科室进行对口检查。

6、质控核算管理部不定期组织全院性医疗质量大检查。

第六条

医疗质量评价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人民币20元,原则上由科室兑现到医疗组或个人。科主任个人年终考核与科室全年累积奖惩分数挂钩。 第七条

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

1、现场反馈和处理。

2、院周会及院内网通报。

3、季度点评。

4、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科室每月绩效奖金、科室评先、个人评先、晋升、聘用、年终考核等挂钩。

第三章

奖励

第八条

经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防范一次他人医疗事故发生的奖10分,防范一次他人严重差错发生的奖5分,兑现个人。

第四章

罚则

第九条

质控核算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人员、专家进行质量检查的,无正当理由必须参加,推诿或拒绝参加的,取消相关委员资格,年终不能评优。 第十条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医疗质量管理例会一次扣5分。

2、值班医师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未床头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每次扣0.5分。

3、值班医师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一次扣1分。

4、急诊病人无特殊情况在门急诊留观时间超过48小时,一例扣2分;推诿病人一例扣3分;急诊外科医师对复合伤病人的处理流程有缺陷的每人扣2分。

5、外科、内科系统医师对转科、转院流程不掌握的每人扣2分;在转科、转院过程中,无上级医师会诊并同意的,每人扣1分。

6、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术后不随访,一例扣1分。

7、违规出具病情证明,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8、处方或检查违反有关规定,一次扣1分。

9、值班不着装,脱岗、串岗、做私事、看电视、玩游戏、私自换班、看非专业书籍、或从事其他与医疗工作不符的活动,一次扣1分。

10、酒后上岗扣2分。

11、违反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私自外借、复印、报道病案,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3、排班未按规范要求填写的扣3分。

14、未认真做好各种必备资料记录本记录的,一本扣3分。

15、交接班记录项目填写不全的,每例扣1分;夜班有处置,但病历中未记录的,每例扣1分。

16、无疑难病例讨论本扣3分;参加疑难病例讨论的人员应有三级医师,每缺一级医师参加每例扣1分;根据疑难病例情况,缺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每例扣1分;讨论记录不规范(未记录发言人具体意见、讨论无总结意见、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无记录医师签名),每例扣1分。

17、各级医师对医疗核心制度1项不了解或基本不掌握的,每人扣2分,掌握不全或有明显缺陷的每人扣1分。

18、科室内疑难病人、特殊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1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一次扣1分。

19、门急诊医师明显未按专病专收的原则收治病人,一例扣3分;病房未执行专病专治,或有明显手术指征而在非手术科室采取非首选治疗方法,或不需要手术而手术科室擅自扩大手术指征的,一例扣3分。

20、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未经过医务部审批,一次扣3分。未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对医师进行管理的扣3分;

21、被投诉科室有责任及时向医务部提供事情经过、科室讨论意见、科室处理决定、病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发生纠纷,科室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医务部调查和调解,一次扣3分;

22、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后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5分。 第十一条

医技科室质量:

1、常用药品、器具等无故供应中断,无不良后果者,按品种,每项扣1分;发生不良后果的扣2分。

2、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理处方、报告单等病历资料,每份扣1分。

3、各种设备应定期保养,未做到一件扣0.5分。

4、放射科、超声影象科等辅助科室无危重患者抢救预案的,扣2分;无抢救设备或抢救设备未处于应急状态的,扣1分;无抢救药品或抢救药品已过期的,扣1分。

5、各种化验或检查报告单无故不按时报送,一次扣1分。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扣罚2分。

6、查检验科、输血科室内质量控制情况,不达标每项扣2分;查检验科参加室间质控情况,不达标的每项扣2分;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7、临床用血管理不规范,每例扣1分。

8、查门诊病人常规心电图、超声、影像自检查结束到出具结果超30分钟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和落实对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它检查)结果口头(电话)通知的制度和程序文件,扣4分。

9、病理报告应及时,在收到标本后,常规小标本3个工作日,大标本5个工作日,冰冻切片30分钟内出报告,发现1例报告超时扣1分;诊断原则性错误,每例扣2分;非原则性错误,影响治疗,每例扣1分;诊断概念含糊、分型或描述性术语不规范,每例扣0.5分;报告单书写不符合要求,1份扣0.5分;无会诊审核制度扣1分;发现B级片每例扣0.5分,C级片每例扣1分。

第十二条

运行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并打印,每延迟1天扣1分;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并打印,每延迟一天扣1分。

2、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份扣1分;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在住院医师病程记录内容相同,每份扣1分;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与住院医师首次病程记录相同的,每份扣1分;主治医师每周查房少于2次、主任医师每周查房少于1次的,发现1次扣1分。

3、住院记录、医嘱错字、别字、漏字、中英混写、不规范修改(涂改、刮改、粘贴等)、需用红笔的未用等,每处扣0.5分。

4、未注册人员独立值班、开医嘱、检查单未经注册医师审签的,每处扣3分;医师签名不规范(辨认不清、未签全名),每处扣0.5分。

5、病程记录未按要求完成,每延迟一天扣0.5分。

6、缺主要诊断或主要诊断错误,扣1分。

7、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下诊断,一处扣1分。

8、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

9、上级医师查房提供的治疗方法与诊断不符,或对预后估计不全面,不能反映上级医师应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扣1分。

10、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其它检查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中及时反映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1、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做又无充分理由1处扣1分。

12、医疗文书及知情同意书中应该有患者或家属签字,未落实一处扣1分。

13、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医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品种、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分。医嘱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处扣0.5分。

14、中等难度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的、术者未参加讨论的,每次扣2分;术前讨论记录不规范(无手术适应症或手术适应症描述笼统,无针对性;无手术风险评估或对风险估计不足;无手术意外或并发症、合并症处理预案;无医师签名),每次扣1分。

15、转科记录、阶段小结、输血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等知情同意书、抢救记录、会诊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重大手术审批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上级医师查房等未及时完成,延迟1天扣1分,迟3天按缺页(项)处理,扣3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涂改等)每处扣0.5分。

16、病房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的,扣3分;死亡讨论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讨论的,每例扣3分;讨论记录不规范(未记录发言人具体意见、对死亡原因分析不足,无上级医师参加讨论、无总结意见、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无记录医师签名),每次扣1分。

17、病历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一张扣2分。模仿上级医师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1分。

18、医师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0.5分,各种检查报告单未及时粘贴,每张扣0.5分。

19、未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书写,一例扣1分。

20、其它不符合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0.5-3分。

21、每份运行病历最高扣分6分。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4分。

2、门急诊患者一般资料漏项、错项每处扣0.2分。

3、药物过敏史未填写扣1分。

4、门急诊病历中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治疗等遗漏一处扣0.5分。

5、门急诊病历无就诊日期(急诊病例应具体到分钟)、每页病历记录缺患者姓名、科室的每处扣0.5分。

6、门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全名或辨认不清,扣0.5分。

7、请会诊无记录,扣0.5分。

8、危重留观病人无交接班记录,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检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中反映,一处扣0.5分。

9、其它不符合规范之处,比照住院病历扣罚。

10、每份门急诊病历最高扣4分。

第十四条

归档病历质量扣罚:住院病历未按规定时间归档的,每份扣科室2.5分;乙级病历每份扣10分,丙级病历每份扣15分;丢失一份病历扣25分,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护理、院干、医保、药事、科教、干部保健等质量管理,由相应部门制定扣罚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凡因上述情况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赔偿的还需另行处理。 第十七条

既往院内有关制度与本方案相冲突者,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内容以原有规定或其它职能科室配套措施为准。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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