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查封申请书

2022-04-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续查封申请书

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4)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5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第二篇: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在中国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xxxxxx存款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xxxxxxx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深南法xxxx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4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篇二:续查封申请模板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市 区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 年 月 日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高xx坐落于xxx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78号神州嘉园x-x-xxxx号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单位申请执行与被申请人高xx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于2011年6月22日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x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

2011年6月1日

续冻(封)申请书

申请人: 深圳市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续冻(封)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08)深宝法民二初字第 号案的原告。贵院于2006年10月依法对本案被告 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现在银行存款续冻期限等保全措施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冻(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 2008年 月 日篇三:续封申请书

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女,1971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济宁市中区××大街×号××小区××号楼×单元×××号。

被申请人: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金乡县××经济园,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请求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县××商贸城的房产,具体为:a4区14号楼14-

1、14-

12、14-15,a4区13号楼30

2、40

2、40

3、40

4、40

5、40

6、60

2、60

3、60

4、60

5、60

6、70

2、70

3、70

4、70

5、70

6、90

3、90

6、100

3、100

4、100

5、1006,共计25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201×)济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案件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申请人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济宁中院依法作出(201×)济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山东金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县××商贸城的25套房产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2012年12月7日到2014年12月7日。现本案二审尚未审理终结,查封期间即将到期,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县××商贸城的25套房产予以查封,请予准许。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4年11月6日篇四:续查封申请书 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青岛金海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卫星,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青岛万国通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9号1-17号 法定代表人:杨生,职务: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继续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装修工程款纠纷一案贵院尚未审结。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判决得到有效履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财产,现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特申请贵院对已查封的被申请人财产继续采取查封措施。

此致

黄岛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金海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4日篇五:续查封申请书

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4)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5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第三篇: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被申请人: 地 址:

申请事项:请求查封 位于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 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 年 月 日作出( ) 民终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 年 月 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经贵院多次调解仍逃避责任,此行为是典型的逃债赖债、藐视法院的恶劣行为。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 上述房产。现恳请贵院尽快予以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第四篇: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一审期间被申请人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xx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了申请人的银行账号。20xx年xx月xx日,xx人民法院作出(20xx)x号判决,驳回了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申请人的银行账号现在还处于被查封状态,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申请人的银行账号予以解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五篇:解除查封申请书

XXX人民法院: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收到贵院2010年12月15日下发的(2010)X执裁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申请执行XXX有限公司一案,本人XXX被作为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同时本人XXX名下的陕AXXXX、陕BXXXX两辆车被贵院在XX市车管所予以查封。

本人XXX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原告与2011年5月23日向贵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被告XXX、第三人XXX有限公司,经贵院审理并委托X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XXX不具备第三人XXX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判决XXX对第三人XXX有限公司的债权人XXX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与2011年9月6日出具(2011)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本人XXX特申请贵院对查封本人名下的陕AXXXX、陕BXXXX两辆车给与解封为盼。 此致

申请人:XXX

2011年9月27日

第六篇:撤销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1X月7日生,身份证号:152921xxxx1007XXXX,住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撤销xxx区人民法院对位于xxxxxxx公司综合楼(房产证号:x房权证x字第xxxxx号)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诉xx、xxx、xxx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审判后于2013年12月25日做出了(201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xxxx、xxxx、xxxx共计偿还申请人借款及利息共计xxxxx元(其中利息截至到2013年12月25日)。判决书生效后,xxxx、xxxx、xxxx并没有按民事判决书约定的期限履行该判决书的义务,随后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xxxx、xxxx、xxxx、xxxx与申请人于2014年7月25日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书》,约定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以位于xxxxxx公司综合楼(房产证号:x房权证x字第xxxx号)代xxxx、xxxx、xxxx偿还申请人在(20x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中的500万元债务,并由xxxx(该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xxxx,xxxx于2010年7月29日将该房屋转让给了xxxx公司,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配合申请人办理过户手续。xxx

1 x、xxxx与申请人并于2014年8月15日在贵院的执行和解笔录上签字确认。

在申请人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xxxx区人民法院依xxx(xxx与xxxx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于2014年8月21日查封了位于xxxxx公司综合楼(房产证号:x房权证x字第xxx号),该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为,该房屋现在的实际所有人为xxxx公司,而非xxxx;再说了,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先(2014年7月25日),xxx区人民法院查封在后(2014年8月21日)。申请人就此事于2014年9月2日向xxx区人民法院提出保全异议,但xxx区人民法院至今没有答复。

综上所述,贵院的查封措施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撤销xxx区人民法院对位于xxxxxx公司综合楼(房产证号:x房权证x字第xxxx号)的查封。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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