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培训方案

2022-08-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组织培训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基层党组织培训方案

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培训体系的构建

[摘 要]大学生党员培训教育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学生党员质量的关键。文章采用了问卷调查以及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了解高校二级学院分党校党员培训体系现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的策略以及创新培训体系的新思路,将大学生党员教育培训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以确保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词]高校 党员教育 培训体系 创新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提出,“要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1]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不断改革发展,高校大学生党员数量增多,高校基层党组织队伍在规模与质量建设上得到全面加强。然而一些高校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以及发展方面,却忽略了党员发展后的教育。党员入党后的教育,考核没有形成连贯的培训体系,一些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处于弱化状态,甚至于部分学生党员意识淡薄,出现“入党之前拼命干,入党之后减一半”的现象。这些现象暴露出高校党建工作中对学生党员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不足。因此,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结合个案访谈法来开展研究工作。调查研究对象是贺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的全体学生党员,着重调查了解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党员培训体系的现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同时探索创新培训体系的新路径,使得本院分党校党员培训体系日趋完善,在党员培训教育方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培训体系的现状

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是搞好高校党建工作,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高等学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工作的核心。[2]由于目前学生党员人数增多,传统的学校党校培训已经无法满足学生党员培养的需要,因此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作为二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本学院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本文调查的对象是教师教育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共发放调查问卷125份,收回有效问卷119份,有效率达到95.2%。教师教育学院共有3个学生党支部,在接受调查的学生党员中,男生17人,占14.3%;女生102人,占85.7%;1990年前出生的有18人,占15.1%;1990年后出生的有101人,占84.9%;学生支部委员9人,占7.6%;正式党员73人,占61.3%;预备党员46人,占38.7%。该问卷是针对高校学生党员教育培训的形式、效果及建议所做的调查,得出的结果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目前教师教育学院党员培训的状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所获得的数据材料能够为之后的培训开创新思路,以及为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党员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以及培训效果调查

“三会一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记录可以看到,教师教育学院三个学生党支部均以“三会一课”作为支部活动的基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新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他们能够理论结合实践,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都有所提高。

在调查问卷中回答“通过党校培训,您认为有实质性的收获吗”的问题时,26.1%的党员认为“收获很大”;64.7%的党员认为“有,可以学到一些东西”;5.9%的党员认为“应一该有吧,没什么感觉”。绝大多数的学生党员认为党员培训是有效果的,但还需要加强。在回答“入党是为了什么”的问题时,63.9%的党员选择“为了更好地奉献社会”;28.6%的党员选择“将来个人发展的需要”。而回答“当初入党时有没有想到,党员的身份可能会对日后找工作有帮助”的问题时,高达38.7%的党员选择了“有,当初入党动机之一就是为日后找工作铺路”;选择“没有,是为了党的理想信念”的为47.1%。调查的结果表明,大部分学生党员入党动机比较纯粹,但有一部分学生党员站在自我发展的角度去对待入党和党员身份,入党动机不纯粹,思想上存在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

在对高校党员教育形式进行调查时发现,在回答“您认为目前党员在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认为“动力不足,效果不佳”的达到30.8%;其他依次为:“学用脱节”占26.7%;“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流于形式”占15.8%;“不重视理论学习”占12.7%;“为了装饰门面、应付检查”占7.2%。而在了解高校党员感兴趣的教育培训形式时发现,选择“观看电教片”和“参观走访”的人数较多,分别占20.3%和20.1%;其他的依次为:“互动教学”占15.8%;“案例教学”占13.8%;“先进事迹报告会”占12.1%;“集体学习研讨”占9.3%;“专题讲座”占6.7%。由此可见,党员教育不但要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还要增加相应的实践活动平台,激发党员学习的热情,同时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力度,确保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效性。

(二)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的问题调查

此次问卷还就目前党员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1.9%的党员选择“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18.1%的党员选择“重视短期集中性教育,经常性教育活动重视不够”;12.9%的党员认为“教育内容单一、陈旧、针对性、时效性不强”;10.8%的党员选择“多以教育者为中心,党员被动受教育”。问卷还通过“目前高校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有哪些”了解到,20%的学生党员认为“党组织活动缺乏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载体”;19.6%的学生党员认为“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15.8%的学生党员认为“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队伍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从中可以看出,党员教育培训需要更进一步的改变,应该采用更为积极灵活的教育方式,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搭建深入社会的实践活动平台。

二、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策略

由以上党员教育现状的调查结果结合以往培训的经验,可以发现,目前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党员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设置多样性不足,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缺乏有效性

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的培训内容按照学校党委党校指定的教学模块设置,分别是党员思想入党专题,党员党性修养专题,党员管理制度专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专题,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视频教学以及“三个一”社会实践。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要调整学生党员教育的目标,应在原有培训内容的基础上融入本学院特色专业的教育内容,使其变得更多样化,更有吸引力。同时还要准确把握当代学生党员的思想状况,对他们感到的困惑和感兴趣的热点难点问题做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做好答疑解惑的指导工作,从而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党员教育培训形式多样性不足

长期以来,党员教育主要采用集体授课,专题讲座和观看影片等形式,党员们普遍反映这些教育形式过于单一,缺乏吸引力。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除了观看电教片之外,学生党员们感兴趣的教育培训形式是走访参观、互动教学和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能避免课堂中出现授课教师“一言堂”的现象,能发挥学生党员学习中的主体作用,还能就当前形势下他们最关注的现实问题和重大问题展开讨论,使得他们从中受到启迪。案例教学把活生生的例子提供给党员们,让他们从中辨清真伪,坚定自身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党员学习小组开展分组学习,利用网络建立学生党员支部微信群和QQ群开展学习,以及邀请校内外优秀共产党员们做其先进事迹报告会等。

(三)部分学生党员自学意识不够强,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目前高校大部分的大学生是90后,他们青春洋溢,有理想有抱负,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受社会的发展变化影响。大学生党员是其中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养的政治、知识群体。他们在思想意识领域中的价值取向整体呈健康向上的趋势,自立、竞争、公平、效率等时代意识明显增强。[3]他们是大学生中的优秀代表,为党组织融入新鲜的血液和力量,还给其他的同学树立了好的榜样,切实发挥了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而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笔者发现部分学生党员自学意识不够强,学习效果不佳。因此在党员培训工作中,要运用先进的理念,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去培养大学生党员的自学意识,激发他们求知欲望,增强他们学习的动力,把被动的“要我学”转化为主动的“我要学”。

(四)党员教育管理队伍有待加强,专业性不足

党员教育管理队伍的任务非常艰巨,关系到整个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能够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好。通过走访,笔者发现目前许多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队伍是由专职辅导员以及部分兼职教师组成,他们的本职工作任务多,投入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就少了,学生党员得到的指导和关注也少了,学习无法达到最佳效果。而大部分兼职教师是年青教师,虽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的教学与研究,但是对党务工作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政治理论研究和政治素养有待提高,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时候难以发挥全力。因此,学校党委党校可以针对教育管理队伍人员开设每学年2次的业务能力提高培训班,同时党务工作者还应加强交流和沟通,以提高整个团队的业务水平,确保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创新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培训体系的新路径

现阶段高校党员队伍呈现出结构多层次、思想多元化、分布重心转移的新特点。[4]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任务艰巨。因此党员教育培训要在原有培训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建立适应党组织发展的新型培训模式。

(一)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新模式

以往单一的集中式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今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了,应该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新模式。集中教育主要是授课式的理论教育,深入学习有关党组织的各方面知识,领会中共中央的各项重要文件精神,同时开展好与本年度相关的不同专题的学习活动,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通过理论的学习,大学生党员能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自身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能够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为同学们做好表率作用,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相对集中教育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地点而言,分散教育时间较为灵活、形式更加多样,能融入学生党员日常生活中的教育活动。除了每个学期固定开展的集中式党员教育培训之外,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充分利用分散教育调动学生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如每个党员宿舍每月开展两次有关党的知识学习讨论会;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不同主题的学习活动;每个月底不同党小组之间开展一次学习成果交流会,互相学习,增进党员相互之间的了解。

(二)建立健全学生党员评价体系

当前高校党建工作中的一项薄弱环节是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对学生党员教育评价太过单一,往往侧重于把他们在集中培训时的表现和培训结束时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依据。此外,还出现了一些党组织用易于把握的学习成绩和参与组织班级活动这两个“显性”标准来评价党员,而没有根据分类考核、目标考核、定性考核、定量考核、考核结果运用等来评价学生党员,从而发挥评价机制的导向作用。[5]建立健全学生党员评价体系,首先要确定评价的标准,标准由各个方面具体的量化指标组成。除了学生党员的自我评议,同学评议和组织评定之外,还应该把党员之间的互评以及他们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现作为评价的一个部分。每位学生党员的培养联系人,其所在党小组的组长以及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也要给出相应中肯的评价意见,这样才能更公正客观地评价每一位党员同志。最终的评价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使其充分了解自己本学年度的表现情况,发扬优点,改正错误,弥补不足之处,争取今后更好的表现。

(三)创新教育载体,搭建新的教育平台

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管理中,目前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载体较少、党性锻炼的途径和方式不多,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不够。[6]这就说明在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中,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创新教育的载体,为学生党员们搭建充分认识自我、展示自我、超越自我的平台。笔者所在二级学院的学生党支部结合本院学生情况及专业特色情况,组建了7个专门的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共组建有义务支教志愿服务队;顶岗支教志愿服务队;大型公益活动志愿服务队;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队;清洁卫生工程志愿服务队;帮扶困难学生志愿服务队;教学科研一帮一服务队)。这可以让党员们意识到基层党组织所凝聚的力量,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践中增长自己的才干,真正做到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党员教育与管理相互融合,建立党建工作和育人目标相互关联的内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核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能够“活”起来。

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培训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高校党委的重视和指导,需要高校党务工作者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研究和探索,需要基层党组织内每位党员的献策献计。这样二级学院分党校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才有特色、有成效,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会增强。

[ 参 考 文 献 ]

[1]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EB / OL]. http://news.12371.cn / 2014 / 07 / 02 / ARTI1404

302502594493.shtm,2014-07-02.

[2][3] 张小钢.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创新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1.

[4] 朱常宝,蔡可佩.改革高校党员教育体制实现党员教育工作创新[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5] 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组.加强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建设研究[J].党团建设,2010(19).

[6] 谢超.“党员学长制”组织管理模式引领学生成才[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0).

[责任编辑:陈 明]

作者:严丽 黄艳

第2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基层党组织功能建设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 要 2015年,广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之后,关于规培生的相关问题也都浮出水面。其中,规培生的党支部建设由于规培基地与学校的空间距离、规培学生的组织关系归属等问题,出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矛盾,如何理清这些复杂的人事关系,为规培学生量身定制适合的培养、教育管理的方法、制度,就成为规培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 规培 党建 教育管理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广东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从2015年全面启动,与此同时,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结构开始从以学术型研究生为主转向以专业型研究生为主。因此,对于医学类院校来说,专业型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就成为研究生培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这种新的培养模式下,研究生教育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同学的党建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由于许多专业硕士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面临着规培时间长、任务重,规培基地远、学员分散等现实问题,党支部建设存在着许多不足。

1 研究生在规培期间的党支部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硕士研究生学制通常为3年,实际上只有34个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则需要33个月,因此,规培几乎占据了硕士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的全部时间。既往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包含6个月的理论与基础知识学习时间,而今在规培方案要求下,则只能缩短为1个月。另外,规培基地也大都十分分散,由于我院并没有自己的附属医院,因此,学员只能委托分布于四个城市的八家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因如此,我们研究生党员的支部并非按照年级,而是按照规培基地进行设立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组织生活的顺利开展,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在规培基地的基层党支部与在学校的上级党组织的联系较为薄弱。

1.1 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功能难以发挥

如上所述,出于规培需要,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仅仅只有1个月,在这短短的1个月内,他们需要学习7门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任务较重,相对应的,党组织开展统一的政治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就显得更加有限。并且,刚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党员,党龄一般不长,对党的认识还不深,医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专业,因此,学生多多少少存在着“重临床轻思想”的倾向。在去到规培基地后,由于我校采取的是学校建制模式,即规培学生的党组织关系仍然保留在学校,在同一家医院的规培学生(包括三个年级)成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党员干部都是从学生党员中选举产生,党支部的管理还是由二级学院的党委统一进行,因此,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比较难以发挥。特别是规培基地较为分散,学校党委对学生党支部可谓是鞭长莫及。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如宣传引导政治方向、领导师生员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等政治部署,在規培学员的基层党支部中也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1.2 基层党组织组织功能建设不足

首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党员同学们,虽然在医院属于一个统一的党支部,但是,由于他们需要同时轮转不相同的科室,安排各自科室的值班,这就使得党支书很难将他们在同一时间召集起来,从而在时间地点等客观问题上难以保证集中学习、民主评议等活动,党组织生活也同样较难正常组织开展。

其次,学生党员干部的组织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也比较有限,由于离学校较远,学生干部们也无法得到切实的指导和监督。同时,由于学生党员干部本身对于组织生活的认识不足,精力有限,这就导致了组织活动流于形式,不能够真正起到教育、管理、监督的作用。

再次,由于发展党员的名额是由学校分配的,要求集中在学校上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培训时间前后大约会持续三周左右的时间,这给在外地规培的同学带来了很大的考验。一方面,路途遥远,他们需要付出相当多的时间和金钱来回于学校和医院之间;另一方面,医院规培的时间要求又使得他们请假成了一个不小的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多入党积极分子只有放弃入党机会,而我们党也失去了吸收部分优秀党员的机会。

2 加強研究生在规培期间的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对策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两份文件中的相关内容都明确强调了高校党建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发展高校学生党员、做好高校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的重要战略举措。在面对医学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产生的新问题中,我们更应该想方设法、克难攻坚地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这一方面是为在外地规培同学强烈入党意愿的服务;另一方面也是遵循为党培养优秀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

2.1 深化医教协同,加强规培基地对党员学生的教育管理

目前,对于规培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是否应该随着学生进入规培医院而转移,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是认为:规培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保留在学校,医院只需要关注他们临床实践技能的培训,党建教育则由学校对他们负主要责任。但如果按照这种看法,在离校规培的3年时间里,学校党组织由于无法确切的掌握规培生党员各方面的表现,也就不可能对他们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另一种则认为:规培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以转入规培医院,在规培期间,由规培医院负责他们的党建教育和培养,并成立专门的规培生党支部。但实际情况是,由于规培生只在医院待三年的时间,医院并不能够完全把规培学生当做自己的员工一样去发展教育。尤其是我院只是委托医院对我们的专业型硕士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又与医院自身招生培养的规培生不同。但可以明确的是,规培学生的党支部建设离不开学校和医院的共同努力,这是与规培学生的双重身份——学生与医生相适应的。做好规培学生的党建工作,不仅是高校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同时也关系到相关教改、医改政策的实施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强化医教协同,确保相关医改、教改工作的稳步推进,加强规培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方面的分工协作,对规培生在医院的培养、考核、评价做好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取长补短,保障规培生的党建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2 创新党建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学习和教育

对于规培生需要在医院进行33个月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特殊情况来说,传统的高校党建模式已经不太能够适应他们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党建工作者针对他们研究出更加切实有效可行的途径。第一,应对传统党校培训形式进行改进。发展党员就必须面临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问题,传统党校培训的时间、地点的要求都十分严格,对于规培学生来说,较普通学生更难达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为了探究新时期党校培训的新思路,我们可以依托高校的网络资源,利用学生思想活跃、熟悉网络等特点,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在线培训平台,这样就可以既不受时空约束,又能够实现创新培训和教育管理。第二,应对传统党员教育进行改进。目前网络信息发达,音频、视频丰富,交流方式更为便捷多样。因此,党员活动可以不仅仅只局限于线下活动,针对来源各异的话题进行主题讨论,组织观看爱国爱党影片、图片,普及党的方针政策,建立网上党支部,在党员教育融入到一点一滴的生活之中,将会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总而言之,规培学员的基层党组织功能建设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高校党建的重要内容。它的建设和发展没有成熟的先例可循,这就需要我们医学院校的党建工作者们,不断摸索探求,总结经验教训,以期建立一个完善规范的党务工作系统。

参考文献

[1] 王岚,黄亚会,陈帝昂,等.基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化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J].湖南中医杂志,2018.34(6):130-131.

[2] 刘稳丰,王广林.高校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2018(4):78-81.

[3] 宋伟,李钧.临床实习生党支部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2(5):101-102.

[4] 徐里,朱平生.浅析医学实习生党员教育管理模式的创建[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6.14(9):46-47.

[5] 尹国才,李燕,任胜利,等.医学生临床实习阶段党组织建设现状与对策[J].中国校医,2016.30(6):462-465.

[6] 王明华,闫大伟,孙涛,等.创新高校党校培训形式的探索——以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e支部”为例[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4.30(6):37-38.

作者:赵璠 陈雁

第3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机制之构建

摘      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重要的家庭暴力干预主体。目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综合素质不高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暴力干预的成效。因此,应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科学建立培训机制,通过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美德、法律常识、紧急救治及团队精神等多方面的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帮助其提高家庭暴力干预能力,进而使家庭暴力干预工作达到良好效果,最终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

关  键  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干预培训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家庭暴力干预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面对家庭暴力的频发性、复杂性与严重性之现状,需要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培训,以确保其能够在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模式下顺利开展工作。
一、我国关于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的立法与实践

(一)立法现状

在我国,反对家庭暴力的立法经历了由地方立法到国家立法的渐进过程,至今已有数十部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其中却鲜见对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的规定。在地方层面,只有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16年颁行的《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社会工作局须自行或通过与其他公共与私人实体合作来推动有关识别家庭暴力危险情况及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的培训活动,尤其是为从事医护、教育、社会服务、辅导、照顾儿童、长者和残疾人士及警务工作的人员而设的培训活动。从中可以看出,受训家庭暴力干预主体涵盖了公职人员及其以外的其他参与者,这既能表明非公职人员与公职人员干预家庭暴力的同等重要性,又能体现整个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全方位干预,有助于家庭暴力干预主体掌握必要的救助知识与救助技能,从而使家庭暴力干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国家层面,只有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在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实际上,早在2008年7月31日,《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印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第五条二款就指出:“各部门要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关知识列为相关业务培训内容,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干预、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小组于2009年3月向全国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全国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議案和提案第十五条也提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防治家庭暴力的知识和技能纳入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日常在职培训课程。应当说,以上两点意见有助于相关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家庭暴力的性质、根源及危害,理解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家庭暴力干预的方式和手段,从而使其在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探索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家庭暴力干预的方法和模式。[1]然而,遗憾的是,《反家庭暴力法》在立法时并未采纳。

(二)实践探索

在我国反家庭暴力的实践中,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小组分别在城市和农村实施家庭暴力干预分项目,对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分项目“城市社区家庭暴力试点干预”进行过程中,在项目中期,项目小组与街道工作小组共同合作,举办家庭暴力干预培训16次,包括社会网络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区级街道乡级妇联干部、居民委员会干部、居民积极分子以及有暴力的家庭成员等1000余人参加。在项目后期,吸纳并培养社区志愿者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选择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志愿者进行“幸福家庭成长小组辅导员培训”,令其在掌握对施暴者进行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后在居民委员会进行实践,取得了较好效果。[2]

分项目“中国农村社区反对家庭暴力的模式探索”进行过程中,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多种多样的专题培训,包括:第一,采用“参与式”与授课式结合的方法,对协调组领导及直接面对当事人的办公室(工作站)成员以及基层妇联、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干部等进行了“社会性别意识与家庭暴力”培训,使其学会从社会性别的新视角重新审以往习以为常的传统说法。第二,对最先接触案件的干警进行了两次专门培训,有11名男性基层派出所所长和公安局机关干部参加。第三,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心理咨询技能的培训、聘请心理学教授讲解如何把握来访及投诉者的心理,以便为其排忧解难。第四,大力宣传于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与县妇联和县司法局联合举办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中特别突出《婚姻法》中新增的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切实提高受训人员依法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能力。第五,聘请心理学专家对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暴者举办以“幸福家庭成长小组”为名的心理治疗培训班,帮助其重新审视并反思自己的行为。第六,对县医院和乡卫生院的部分医护人员进行了“社会性别意识与家庭暴力”培训,同时组织他们参观相关“医疗干预试点”,帮助其树立关注和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意识。[3]

以上具体实践充分表明了对家庭暴力干预主体进行相关专业培训的必要性,为我国的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的价值

(一)保证家庭暴力干预工作顺利开展

家庭暴力干预工作呈现出“四多”的特点,即干预过程多阶段、伤害后果多方面、救助需求多层次、干预主体多元性。其中,“干预过程多阶段”是指家庭暴力干预工作贯穿于事前预防、事中救助和事后救济全过程,且每个阶段干预工作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伤害后果多方面”是指家庭暴力带给受害人身体、精神等多方面的伤害;“救助需求多层次”是指根据受害人不同的伤害后果对其进行医疗救助、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救济;“干预主体多元性”是指在多机构协同干预家庭暴力模式下,参与家庭暴力干预的主体来自社会不同领域,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和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这充分说明了家庭暴力干预工作的复杂性。为保证家庭暴力干预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对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内的所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开展必要的培训。

(二)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干预能力

《反家庭暴力法》与《意见》都对家庭暴力干预培训作了明确规定,这充分说明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已经成为国家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实践中,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受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综合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往往不能正确认识家庭暴力后果的严重性与干预的必要性,缺乏对家庭暴力的专业判断,以至于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多以家务事为借口消极待之,未能有效救助受害人。可见,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十分必要。通过专门的培训和辅导,可以改变其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误区,掌握家庭暴力干预的技巧,积极介入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4]特别是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多层次救助需求时,能够积极配合其他干预主体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从而使家庭暴力干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助推《反家庭暴力法》实现立法宗旨

目前,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破坏家庭和睦稳定与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有统计显示,我国有近1/4的女性遭遇过家庭暴力,每年有10万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5]对此,《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但应看到,《反家庭暴力法》仅能为防治家庭暴力提供法律依据,并不能对家庭暴力起到立竿见影的遏制效应。如:《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的一年中,上海市法院共收到保护令申请106件。2016年3月1日至11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5746起,其中定性为家庭暴力的有2211起,占38.5%。[6]又如:《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两年间,北京市各级妇联组织接到的涉及家庭暴力的信访投诉,2016年为438件次,2017年为404件次,分别占据全年信访总量的18.7%和15.7%,且投诉主体97%以上为女性。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1.7万余件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00多件,占11%,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7]深圳市公安系统共发出告诫书283份,其中,治安处罚4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法院系统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75宗,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0份。民政系统共提供人身安全庇护21人次;[8]最高人民法院的《离婚纠纷(2016-2017)》报告称,选取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离婚纠纷案件(约280万件),其中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9]可见,家庭暴力干预的现状与《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还相距甚远。这就需要培养一大批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在内的精干、专业、责任心强的家庭暴力干预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的基本特点

(一)培训目的的唯一性

解读《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其中包含了两个目的,即直接目的与根本目的。直接目的是“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这是消除家庭暴力的初级目标;根本目的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这是消除家庭暴力的终极目标。二者之间存在条件与结果的逻辑关系,即只有在实现直接目的的基础上,才可实现根本目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的唯一目的就是助推《反家庭暴力法》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早日实现。

(二)培训内容的丰富性

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内容受制于家庭暴力发生原因的复杂性、家庭暴力干预不同阶段工作重心的差异性、受害人救助需求的多层次性、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模式下的协同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既反映出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又决定了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内容的多样性与丰富性。既有针对某一阶段干预工作的培训,也有针对受害人多层次救助需求的培训,还有不同主体之间共同配合干预家庭暴力的培训,等等。

(三)培训规划的长期性

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短期内根本无法消除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是一场持久战,由此也决定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是一项长远工作;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必然会出现新情况,干预方法也应随之不断调整、创新,这就需要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工作做好长期规划,以有效应对新问题。

(四)培训主体的多元性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工作贯穿了事前预防、事中救助和事后救济三个阶段,每一干预阶段的培训主体也各有侧重。在事前预防阶段,工作重点在于走访和宣传,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有无家庭纠纷,同时向群众普及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培养其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此阶段的培训主体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在事中救助和事后救济阶段,工作重点在于针对受害人的不同伤害后果及具体需求为其提供必要救助,这就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具备救助知识和救助技能。因此,此阶段的培训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士。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的具体内容

(一)家庭美德

“家和万事兴”。家庭美德是调节人们在家庭生活方面的关系和行为的道德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内容。开展家庭美德培训,有利于家庭成员融洽相处,在思想、生活、工作、经济等方面互相关爱、互相帮助;有利于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生活,创造和睦友爱的邻里关系;有利于不断增进并优化家庭功能,促进社会人口文明素质的提高。因此,在我国,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有关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中都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规定。在国家层面,《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尽管其中并未出现“家庭美德”的词语,但其实际内容是家庭美德的具体体现;《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应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在地方层面,《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健康文明的家庭风尚和家庭美德,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家庭伦理观念,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舆论监督,营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教育作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加强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及河南省、安徽省、陕西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决定)中也都有类似规定。

(二)法律知识

一方面,法律知识是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内的所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综合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只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具备相应法律观念,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发生原因与具体类型、如何禁止家庭暴力等几个法律层面对家庭暴力有一个整体性认识,才能依法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工作;另一方面,法律知识是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内的所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必然需要。《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工会、共产主義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一些地方性法规亦有类似规定,如《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都要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需要注意的是,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应以与反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等。

(三)紧急救治

家庭暴力往往会给受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内的所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应遵循优先保护受害人的原则,及时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防止受害人进一步受害,同时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给予及时的保护和救助。[10]在家庭暴力的事中救助和事后救济中,为了有效控制受害人伤情不再恶化,特别是在受害人伤势严重而医疗救助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情况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应对受害人采取一些必要的紧急救治措施,尽可能多争取一些抢救时间。尽管紧急救治措施都是最常见的一些医疗救治方法,如止血、排毒、敷药、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但也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基本救治知识与救治技能,其应了解并掌握针对不同情况选择使用具体的紧急救治措施,同时了解救治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细节等,以及紧急救治之外尚需注意的一些其他事宜,如合理饮食、保障睡眠等。

(四)救助措施

在家庭暴力干预的事中救助和事后救济阶段,面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刚刚结束不久的情况,需要采取一定的有效救助措施救助受害人。依据相关反家庭暴力的立法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可以采取的家庭暴力干预措施包括劝阻、调解、批评教育、报案(警)、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协助执行告诫书、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矫治等。这些救助措施不仅各有特点,而且具体适用的干预阶段也不尽相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救助受害人时应科学使用相关救助方式,并注意其中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细节。

(五)团队精神

团队精神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之一,其核心价值是协同合作,意在发挥团队效应。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模式同样如此,其要求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内的所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发扬团队精神,相互密切配合、积极协助,这在《反家庭暴力法》及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均有体现。《反家庭暴力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相互配合,及时调解家庭纠纷,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对调解无效或者矛盾激化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者报警。”吉林省、海南省、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将抽象的团队精神具体化为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内的所有家庭暴力干预主体的法定义务,一方面是由于家庭暴力干预主体来自社会不同层面,分属不同行业,对家庭暴力的发生场所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往往并不熟悉,因此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配合协助;另一方面是通过合作干预,可以为受害人提供全方位救助。
五、构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干预培训机制的路径

(一)明确培训对象

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应明确培训对象的具体范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这两个条款仅是针对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实际上,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除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外,会计、秘书、文员、司机等其他工作人员都有机会参与家庭暴力干预工作,故其也应当接受家庭暴力干预培训。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可见,尽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但反家庭暴力的共同责任使得家庭暴力干预成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项法定职责。鉴于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是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家庭暴力干预培训也成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其应接受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具体安排,切实服从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借口推脱、逃避、拒绝接受培训。

(二)确定培训主体

⒈培训主体的范围厘定。《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因其位于《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中,故为指导性原则。《反家庭暴力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这意味著国家已将家庭暴力干预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的日常工作范畴。“业务培训”是指这些单位要在本机关和组织内部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培训,使其工作人员熟悉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反对家庭暴力意识、掌握家庭暴力干预知识和技能等;“业务统计”是指这些单位应定期统计家庭暴力干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反家庭暴力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反家庭暴力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服务形式多种多样,如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讲座,志愿者、公益人士与相关单位开展的反家庭暴力宣传、培训,等等,其服务对象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群众。综上可见,家庭暴力干预工作培训主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志愿者、公益人士(单位)等。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属于法定培训主体,具有法定性、职责性等特点;志愿者、公益人士(单位)属于志愿培训主体,具有自愿性、公益性等特点。

⒉对培训主体的要求。在工作态度上,应严格按照《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对待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工作,不推诿、不扯皮,科学部署,真抓实干,将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内容安排上,应根据家庭暴力干预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特点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必要时可先行调查,在充分了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家庭暴力干预的能力水平及其对培训的具体需求后,再对培训内容进行科学的设计或做必要的调整、补充,确保培训有的放矢,突出专业性和针对性。在人员选任上,应严格把关,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培训队伍。培训主体必须符合责任心较强、专业水平较高、经验较为丰富、肯于吃苦耐劳等条件。在培训形式上,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选择适当的培训形式,既可以单独开展培训活动,也可以同其他培训主体联合开展培训活动。

(三)创新培训方式

鉴于我国仍有部分农村处于偏僻落后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目前尚未开通网络,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理解和接受专业问题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应注意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新技术的有机结合,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受训对象选择最适合、最便捷的培训方式,既要充分发挥传统培训方式的独特优势,又要注意新媒体技术在培训中的合理运用,以期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传统培训方式有集体学习、专家讲座、播放视频、专题沙龙、发放学习材料等,主要适合于落后地区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受训对象,其优势在于可以实现同培训者面对面交流;现代培训方式主要是利用网络在线观看或通过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推送,主要适合于发达地区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受训对象,其优势在于受训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合理安排或及时调整培训时间,更具灵活性和便捷性。

(四)制定并完善培训规划

基于《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区域的行动计划或工作规划,[11]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范畴,[12]并将其视为我国现阶段维护人权、保障治安秩序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13]故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所辖区域内的家庭暴力现状、具体干预需要、相关立法进程等情况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家庭暴力干预培训规划。培训规划至少应当包括统筹主体、受训对象、内容安排、人员选任、经费来源、建立档案、跟踪回访、数据的统计与调查等内容。并且,家庭暴力干预培训规划应具有客观性、前瞻性、长期性、科学性。客观性是指培训规划必须立足本地实际,充分把握域情,在对本区域内的家庭暴力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客观评估、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精心制定;前瞻性是指培训规划不能仅局限于眼前现状、满足于解决当下问题,而应立足现在、放眼未来,既要认真考量现实需要,又要科学预测未来发展;长期性是指培训规划不能急于求成,追求短期效应,而应针对家庭暴力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面向未来,长远规划。可以考虑制定阶段性目标,采多步走战略,分阶段实施;科学性是指培训规划应对家庭暴力干预培训做出合理安排,使其具有可执行性与可调适性。当然,培训规划并非一成不变,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阶段性成效评估及培训规划所预留的调适空间等及时予以调整或修订,以便适应家庭暴力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有效应对新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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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陈明侠,夏吟兰,李明舜,薛宁兰.家庭暴力防治法基础性建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54-255,270-271.

[4]蒋月.论警察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若干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5]殷泓,王逸吟.反家暴立法:让你不再沉默[N].光明日报,2012-05-14(10).

[6]反家暴法一年实施情况怎样?妇女组织联合发布报告[EB/OL].澎湃网,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34396.

[7]谢文英.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年证据仍是诉求瓶颈[N].检察日报,2018-04-02(5).

[8]李超欧,阳永艳.深圳推动出台实施办法遏制家庭暴力[N].深圳特区报,2017-11-26(02).

[9]何生廷,云法宣:离婚案件14%源于家庭暴力[EB/OL].广东新快网,https://epaper.xkb.com.cn/view/1125211.

[10]李明舜.制定反家暴法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基本问题[J].妇女研究论丛,2014,(5).

[11]薛宁兰.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多机构合作干预模式[J].妇女研究论丛,2012,(3).

[12]蒋月.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立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1,(2).

[13]吕春娟.家庭暴力的防治——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为视角[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4).

(责任编辑:刘亚峰)

作者:卢文捷

第4篇: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

根据《耒阳市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耒学组发[2009]16号)文件精神,为配合抓好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着力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制度措施,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村(居)党组织书记;中心校和直属完中党组织负责人;中心医院党组织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市委各业务指导组和巡回检查组成员。

三、培训时间

10月19日--21日

四、培训地点

市文体会议中心

五、培训方式和内容

集中学习培训采取实地参观、领导和专家上辅导课和干部讨论学习的方式进行。

1.组织全市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村(居)党组织书记参观我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蔡子池办事处大金村和哲桥油茶基地。

2.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功勋主讲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相关知识。

3.市委办副主任、总工会党组书记段邦佳主讲科学发展观相关知识。

4.市政府党组成员谭宪初主讲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相关知识。

5.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龙方主讲《“三农”政策与农业发展问题》。

6.各参学单位或系统组织学习讨论。

六、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委员、教育局和卫生局人事股长、市“两新”党工委负责同志于10月15日下午到市委组织部7楼多媒体会议室参加预备会。

2.所有学习培训活动都必须按照“集中培训安排表”进行。

3.各参训单位要妥善做好参训人员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学率达100%。

4.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村(居)支书由本乡镇办事处负责安排食宿;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安排本系统参训人员食宿;“两新”组织参训人员由党组织关系隶属单位负责安排食宿。

5.各乡镇办事处务必在10月19日上午12时前派人将参训人员情况报送到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参训人员务必在下午2时到市文体会议中心参加开班典礼,然后统一乘车参观我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蔡子池办事处大金村和哲桥油茶基地;中心校和直属完中党组织负责人、中心医院党组织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市委各业务指导组和巡回检查组成员10月19日下午5时前报到。

6.报到地点: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北栋814室)。

附:耒阳市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安排表

中共耒阳市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10月13日

中共蔚县县委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月活动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农村两委关系,大力提升农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引领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能力,全面落实县委提出的“保增长、促转型、强基础、抓稳定、惠民生”的总要求,构建“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经济新格局,按照省委、市委要求,经研究决定,农村两委换届后,从2月15日至3月16日,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月活动(以下简称集中培训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集中培训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以理顺农村两委关系、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增强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引领科学发展本领强、维护稳定能力强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建设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培训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在培训工作中,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认清县情、转变发展观念,谋划正确的发展道路,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坚持培训工作与思想作风整顿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相结合。要教育农村党员干部认真汲取“7.14”事件教训,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规范矿业秩序、彻底关闭小煤窑、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是政策要求,是大势所趋。引导教育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转变发展思路,以坚定的信念、振奋的精神,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3、坚持培训工作与应对金融危机、抢抓项目建设、全民创业相结合。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大,国内经济增长减速,对我县经济的不利影响将进一步扩大和加深。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应对危机,利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抢抓机遇,加强农业项目建设,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开展全民创业活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4、坚持培训工作与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农村两委换届后,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特别是农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要从思想政治、引领致富本领、科学发展能力等方面加强教育,开展“群众致富带头人、服务群众贴心人、政策法规明白人、清正廉洁放心人”的培训活动,增强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中的执政基础。

三、培训目标及任务

集中培训月活动是本着逐级别类原则来进行的,总的培训目标是不少于2万人次。一是县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于2月中旬,在县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举办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分3期轮训,每期7天,培训560人。二是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负责两委干部的培训,综合编成7个培训小组,由组长负责,赴各乡镇开展集中培训,每乡镇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2500人次。各乡镇要积极与培训小组联系,协商具体培训事宜,组织安排好两委干部参加培训。三是各乡镇党委负责普通党员的培训,以乡镇包村干部为授课主体,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培训1.8万人次。通过培训,使农村党员干部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实质,基本掌握农村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等,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激发“抓项目、建基地、创品牌”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四、培训安排

按照逐级别类培训原则,集中培训月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培训工作牵头抓总,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1、培训单位:主要有县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党校、农牧局、畜牧水产办、烟叶办、扶贫办、林业局、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司法局、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安监局等29个县直相关部门和22个乡镇。

2、培训对象:全县农村党员干部,重点是农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及新当选的两委干部。

3、培训内容:主要是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及《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及《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应对金融危机、县域经济转型及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政策、信访政策、法律法规;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一定三有”、两委关系、农村工作方法、领导艺术;杏扁、蔬菜、烟叶、畜牧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教材为省委组织部编印的《吕廷祥工作方法》和市委组织部在全市推广的《万全县农村干部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4、培训方式:各培训单位要充分发挥乡镇党校、培训分校、村级教学站、远程教育网等培训资源作用,采取“上调”集中培训和“下巡”送学上门相结合、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面授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参观学习和典型示范相结合、巡回辅导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五、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委成立蔚县农村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王志军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曹瑰宝,县委副书记乔军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许建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主任范永胜担任。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培训月活动的领导。

2、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培训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制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县委书记等县级领导干部在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将亲自上课,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在两委干部培训班上,就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农村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等方面进行讲课,让农村两委干部切实受到一次高层次、高水平的教育,增长见识,开拓思路,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学以致用,指导实践。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使其成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力量。

4、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各乡镇党委要积极与有关县直部门联系,聘请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充实乡镇党校、培训分校师资力量,大规模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为乡镇选派优秀人才,满足培训工作的需要,同时,根据农村实际,组织培训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各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要建立一套长期协作机制,将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5、培树典型,加大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挖掘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要把培树典型、示范引导和舆论宣传作为抓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方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优秀个人,弘扬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追比赶超和创先争优的良好学习氛围,全力推进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6、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各培训单位要按照县委要求,扎实开展培训,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培训有实效。培训档案资料要齐全(包括文件、培训记录、学员名单、教案、影像资料等),县委组织部将随时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开展培训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第5篇:***街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区试点暨全市动员部署会和全市“五务合一”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个五”建设,结合我街实际,于5月15日—6月5日对全街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街共有基层党组织书记24人,今年上半年以来,共推选两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参加了上级单位组织的脱产性培训,组织街辖社区、村主职干部共计20人,参加了上级单位主办的专题培训。同时针对我街 “&**、***、***等重点项目的推进,相应地组织了各类培训3次,共有12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百余份。

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认清形式、明确任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创新思路、研究措施,切实提高适应新形势、应对新任务的能力;全力推进“三个五”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功能。

二、培训对象

全街各基层党组织书记。

三、培训时间

5月15日—6月5日

四、培训内容

关于中央、省市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要精神及要求;《2010—2012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中央、省、市、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政策业务、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关于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的基本内涵、工作要求和推进措

施;武汉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社区)考评细则。

五、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培训采取开展党建知识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和实地参观学习的方式进行。

1、区委组织部领导专题讲解《武汉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社区)考评细则》;

2、区委党校老师主讲基层党建工作相关知识;

3、召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

4、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观街“五务合一”示范点康美社区党支部。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经街党工委研究批准,由组宣科面向全街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的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2、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各环节的培训,做到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前向组宣科请假。

3、参加培训的同志要认真学习,专心听讲,积极思考,找准问题,努力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培训效果。

4、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三个五”建设进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理论思考,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心得体会。

中共青山区***街工作委员会

2012年5月13日

第6篇: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培训体会

本人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有幸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开展的为期两天培训,在培训中认真学习xxxx等内容,我觉得,只有让自己不断深入学习、埋头苦干,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训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在工作实际行动中,才能让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得到快的提高。现将此次学习情况汇报一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思想认识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今年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契机,扎扎实实学习理论知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着力抓住“创先争优”、“结对共建”、招商引税、信访稳定、拆迁安置补偿等关键点不放松,做到带头学习理论、带头思考、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联系实际找差距,要做到真抓善管、切实履责、勇于创新、务求实效,着力增强我大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制定工作目标,实行软件硬件两不丢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政策方针,不被社会不良风气所动摇,特别是在今年“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培养这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到党员群众队伍中,了解他们的疾苦,做到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共同发展。在工作中,根据自身特色、特点,扬长补短,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并适时的制定个人学习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健全“五个要素”,推进“五务合一”建设,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硬件建设;提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软件功能;强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基础保障。完善“五个体系”,特别是完善“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服务党员群众、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查找各类问题,在工作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支部的核心支部工作和作用的发挥关键在支部书记,也是党建学习、开展工作的目的。从个人来讲,查找问题一是要查找自身思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自我。通过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使我对农业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来思想上认为“农业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轻农思想有了彻底转变,三农工作是全国战略思想目标的重中之重,重视三农,厚爱农民,是每位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区委提出的把汉南区打造成全国第一个“四最”农业,充分体现了区委领导对农业的高度重视,让我们看到了汉南区农业的未来,工作干劲更大了,同时也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二要查找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查找问题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能脱离实际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农业生产环节出现的一些问题状况我也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并寻找解决的办法。

四、做好定期检查,确保基层党组织健康成长

作为一名支部书记,本人时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社会腐败的一面所动摇;时刻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间,真心实意的为民办实事;时刻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政治建设为引航舵手,以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以社会建设为环境保障,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对我的学习实践情况做定期的自查,确保个人学习实践对工作有所促进。也请所党委、所领导对我进行监督和指导,我将虚心学习,并改正不足,谢谢大家。

第7篇:我市集中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

黄华K带

昨天下午,我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轮训第一期培训班正式开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刘红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红丹强调,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轮训,目的是把中央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落实到基层,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深化认识,“农村稳则大局稳、农村安则大局安”,要认识到这是时代的需求,发展的需求,群众的期盼。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重在创新方法,要做到真正联系群众,增强群众观念,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为群众做实事,真心服务群众。要利用这次培训,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水平。

据了解,市委组织部将对15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三轮培训。参加培训的基层党组织书记纷纷表示,这个培训班开得很及时,帮助很大,回去以后,一定把学到的新知识用到生产生活中,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各方面的工作。

黄 华刘 炜

第8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培训讲稿

根据安排,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基本知识。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这三方面分别是: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二、我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镇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下面我们开始从第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始学习

这一方面主要分三点:

(一)党组织设置的相关程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三)一些基本概念

(一)党组织设置的相关程序

党组织设置的相关程序主要讲3个方面。党的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重点讲一下基层组织的设置。

1、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而定。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面再分设若干总支部或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下面分设若干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可设立党的支部。不足3人的可以和邻近单位组成联合支部。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的设立均需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必须报经县委批准。党小组的划分。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为便于管理党员和开展活动,党支部一般应根据本单位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一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有的党支部党员比较少,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

2、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程序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程序可以概括为7句话,28个字(提出申请、审查核实、提交报告、讨论审批、下发批复、组织选举、结果报批)。具体来讲:(1)提出申请:由单位向上级组织提出建立基层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说明建立党组织的条件、组织形式、下设组织及人员构成情况,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2)审查核实:由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具体审查,审查申请单位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党组织以及委员构成是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3)提交报告:根据了解、核对情况,组织部门先提出是否建立基层党组织及其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方面的具体意见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审批。(4)讨论审批:上级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审批。设立党委的需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审批。(5)下发批复:由组织部门以上级党的委员会名义发文批复,批文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党组织成员组成名额等。⑹组织选举:申请单位接到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组织。⑺结果报批: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经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开展工作。

3、撤销、改建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程序

(1)由原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撤销或改建的请示,写清撤销或改建的理由和方案。

(2)上级党组织根据请示的内容,由组织部门考察,提出意见,再由党的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一般来讲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党的基层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要掌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分三个阶段:

(1)会前准备阶段:

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或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2.谈心沟通: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通过个别谈心沟通情况,相互征求意见,达到消除隔阂,统一认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3.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群众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多样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整理归纳。通过整理归纳,将群众的意见梳成辫子,分清主次。在对群众意见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确定开会的时间、地点。

4、确定列席人员名单: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可吸收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其他党员干部列席参加,便于更好地解决问题。5.安民告示:会议中心议题,开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应提前通知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与会人员应积极作好准备。6.个人准备:根据会议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学有关文件精神,用马列主义观点、立场和方法分析问题,用党性原则解剖自己。必要时可写成自我批评发言稿。7.报告上级组织:准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10天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于上级党组织决定是否派人参加。

(2)会议进行阶段:

1、按时开会,严密组织:经过充分准备之后,要按照预定的时间,如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除遇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席,会议要确定专人记录。主持人要作到对与会人员的情况胸中有数,善于引导,严密组织,使会议收到预期效果。

2、学习有关文件: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组织大家共同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达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目的。

3、检查上次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本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应对上次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如:哪些措施落实得好,哪些措施正在落实,还存在些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责任在谁?今后该怎么办,等等。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中心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5、列席人员发言:列席人员可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虚心听取他们的发言。

6、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班长”要组织大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改进措施,力求达到具体,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对落实改进措施的责任和时限要求。与会班子成员及委员集体讨论提出整改措施。

7、上级组织派员发言:上级党组织委派参加下级组织生活会的同志,一定要从对上、下两级党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发言。发言内容一般包括对会议的基本评价,主要特点以及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意见。

8、会议小结:会议结束时,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应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其内容一般包括:主要问题是否找准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如何;总结的经验教训是否切合实际;改进措施是否有力;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会后进行阶段:

1、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会议结束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其内容包括:开会的时间、地点、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及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缺席人员的姓名及其理由,主持人、记录人的姓名及会议主题。围绕中心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生活会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哪些改进措施等等,并附:征求意见汇总材料;生活会议程;生活会原始记录;整改措施或整改意见。

2、向下级党组织及党员群众通报:将民主生活会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通报的情况予以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以便于群众监督。

3、巩固会议成果:民主生活会的结束后要消化会议内容,巩固会议成果。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委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按照分工,负责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对其他同志给自己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整改。

4、信息反馈、收集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向下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通报后,还要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看问题找得准不准,改进措施得力不得力,以及落实改进措施的情况。收集群众反映可采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通过群众团体组织把群众的意见反上来。

5、建立档案: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生活会的资料立卷归档。其内容包括:会议的原始记录及生活会情况报告,征求群众意见资料,每位成员的发言材料、整改措施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一些基本概念

1、“三级联创”活动

“三级联创”活动含义是: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

“五好”的要求是: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帮建升级创十好”活动,十好的具体内容是:环境卫生整治好、用水问题解决好、道路巷道建养好、文体活动丰富好、弱势群体帮扶好、孩子上学安排好、合作医疗落实好、矛盾纠纷化解好、土地财务管理好、农村经济发展好。

“一定三有”的内容:村主干定岗位目标、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离岗有保障。

“三有一化”的内容: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党建工作真正实现区域化。

2、党支部的选举办法:

(1)“公推直选”是指把党委直接提名和委任变为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党员个人的自我推荐、党员群众的联名推荐、党组织的推荐这三个环节产生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

公推直选主要环节是,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召开公开大会等。

“公推直选”的含义实际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公推”,其基本含义就是采用党员自荐、党支部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员工集体推荐或者是四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公开、民主推荐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对选出的候选人经过党支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后,再呈请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同意的候选人就是正式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再一个就是“直选”,“直选”的基本含义就是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和书记,也就是一张选票,一次选举。

这种体现党员主权思想和运用社会认同系统的选举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根本要求。

(2)“两推一选”,是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成员的一种方法。是指在村党组织进行换届时,先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投票推荐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由乡镇党委依据推荐票数和村党组织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同意后,确定村党组织正式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村党组织书记在新当选的委员中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3、党日制度

党日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法定时间。党日是党的生活在时间上的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绝大多数要在党日中落实。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

4、“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的是: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党课。

(1)支部委员会

①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专断。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支部书记工作。

⑤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支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研究讨论本支部的党建和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便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出要求。研究本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以及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等。

⑥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⑦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⑧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⑨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⑩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

①支部大会的会期:支部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

②支部大会的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党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支部季度工作小结、布置工作;对支部工作规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③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书记主持,如果书记缺席,可由支部委员主持。

④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⑤会后,要由支部书记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大会的情况。关于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和对党员劝退或除名的决定,要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和每个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党小组会

①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

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③党小组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④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工作、学习计划以及党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报、党刊、科学文化知识及其它有关材料,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本小组党员和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4)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①党课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党员标准、党的形势任务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方面教育,也可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②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次授课的时间、内容、形式、教员。

③党课要形成制度化。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年达到2次,参加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支委讲授,也可由优秀党员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本局英摸和局党校讲师讲党课。

④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也可以运用电影、电视、录像、录音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育。

⑤党员必须做到认真听、认真记、不迟到、不早退。党课结束后,要组织听课的党员进行讨论,以加深理解,增强学习效果,也可进行测验

⑥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建联系点讲授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5、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要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特别是在贯彻执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弘扬正气,表彰优秀党员,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消除党内腐败分子,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通常为:

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6、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7、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①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行动迅速、处置果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认真执行党组织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较好。坚持经常性、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合理。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服务高效。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氛围好。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生活开展正常。坚持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能够做好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互促共进。四是工作业绩好。切实贯彻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工作目标明确,抓落实的措施有力,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民服务优质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②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坚持个人自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钻研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和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立足岗位,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业务熟练、技能精湛,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社会公益活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要求和呼声,主动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信仰宗教,与封建迷信活动作坚决斗争。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引导群众崇尚科学,追求文明进步,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6、“十星百旗”活动

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十星百旗”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十星农村基层党组织”,争做“十星农村党员”,树立百杆“十星农村党组织”旗、千杆“十星农村党员”旗。

①“十星农村党组织”即:团结战斗星、工作规范星、干事创业星、增产增收星、基础建设星、民生保障星、村容整洁星、民主管理星、平安稳定星、廉洁清正星。

②“十星农村党员”即:勤奋学习星、建言献策星、遵纪守法星、明礼诚信星、勤劳致富星、表率示范星、服务群众星、扶贫济困星、弘扬正气星、廉洁自律星。

二、我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我镇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党支部战斗力不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部分村党支部表现出不适应,对发挥领导作用定位不准,对树立领导地位缺乏信心,不敢理直气壮开展工作,一味埋怨政策不配套,村民不好管,农村工作不好做,上面只给任务不给办法,老办法用不上,新办法找不到,对层出不穷的农村矛盾束手束脚,无所适从。部分村支两委主要成员搞不团结,互相争权。甚至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做文章,相互拆台,相互抵毁。有的村支部书记唱独脚戏,支委村委摆样子。对一些重大决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征求群众意见,作风浮夸,工作随意性强。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形势下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凭主观老经验老办法,造成不同程度的工作失误,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号召力,给农村改革、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是全镇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年龄老化问题仍就严重。据统计,我县共有农村党员 人,其中农村女党员 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 %,35岁及以下党员 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 %,高中及以上党员 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 %。从这些数据看,我镇农村党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妇女偏少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三是基层党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不够。经过一年努力,在县委的统一安排下,在各级干部党员的努力下,现在基本实现全覆盖,但装修、配套、场地硬化、绿化还有差距。还有过去虽然有场所但比较破旧,与新农村建设不匹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镇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1、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始终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领头雁。

2、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农村目前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妇女党员较少,已成为制约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瓶颈。镇党委将对多年不发展党员的村,指定专人结对联系,跟踪培养,主动吸收。特别是信教群众较多的村,更要主动培养,要把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作为重要工作去完成。同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目前我镇流出党员 余名,农村的年轻党员流出占多数,以至于有些村支部开会过不了半。重视加强教育、管理、联系等工作,在抓发展党员和管理好流动党员的同时,党员的培训也应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党内正常的一课三会要形成制度,发展党员的程序也需高度重视。

3、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关键在于结合本单位实际选好载体,目前已在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党组织创先进,全体共产党员争优秀,以党的先进和优秀带动整个社会争先进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创先争优的核心在于全员公开承诺,具体做法是: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共产党员,程序是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和具体任务承诺,形成个人承诺、党组织审诺、全体党员议诺、公示栏示诺、每半年评诺的承诺模式。实实在在把每个组织和个人在各自队伍上的先锋作用发挥好,真正做到一个组织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共产党员一面旗帜。在公开承诺的同时,要实行大表彰,采用巡回讲、媒体登、宣传栏宣传、阶段表彰的方法,大力宣扬身边的模范,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努力营造一种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

①推动科学发展;

②促进社会和谐;

③服务人们群众;

④加强基层组织。

4、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进一步加大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要集党员活动室、支村委办公室、医疗保健室、图书室、财务室、文化活动广场为一体的群众文化活动场所,要把活动场所建成本村的标志性建筑,成为全村的政治文化活动中心,成为百姓的温暖家园。

5、强力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建的科学化水平。四议两公开是河南邓州在长期总结农村工作中如何加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而提出的一种工作方法。即: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会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实施过程公开,结果公开。8月2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党的基础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会议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真正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因此,村级组织必须形成制度,详细划分哪些事项必须公开、必须议,哪些事项采取什么办法公开,这样才能达到规范运作,群众满意,农村和谐。

6、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我们整个农村工作的基础,不能留有盲区,我们要坚决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党的阳光、雨露要照射每个角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关心好每一寸土地上群众的冷暖,使之和谐稳定、奋勇争先。

谢谢大家,请多提宝贵意见!

第9篇:基层党组织培训班学员代表讲话

3.2平方公里,优质水田面积1548亩,旱地325亩。**村党支部有党员72名,其中流动党员13名。近年来,**村紧紧围绕村党支部中心,狠抓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发挥群团作用,有效促进了村内的和谐稳定。

一、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我村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检验党的

建设的重要标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并通过自身建设,发挥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的优势,努力推进全村各项事业发展。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村支部先后投入10余万元翻新了村部办公楼,设置了党员活动中心、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增设5套健身设备,为党员群众提供了一个较为舒适的活动场所。同时,开设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栏,积极推行村党务、村务公开,有效化解了村民群众疑虑,促进了村内决策的阳光化、透明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质保量”的原则,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近三年,全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发展党员10名,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5名,有效优化了村内党员队伍结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我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谈心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村党支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主动从群众最盼、最愿、最急、最难的事情做起,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落实服务责任。红星村全面实行干部服务责任制,每个村干部与党支部签订责任状,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落实服务到位。将村干部工资与干部年终的群众评议结果挂钩,干部拿多少工资由群众说的算,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服务积极性,提升了党支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二是帮扶困难群体。积极探索完善党内关怀制度,对困难党员生活上关心、困难上帮助、发展上扶持。建立了困难群众帮扶制度,完善了民政救济、村民互助、结对帮扶等相结合的帮扶体系。村党支部每年拿出2万元经费,慰问困难群众。三是兴办惠民实事。近年来,我村积极筹措资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硬化村组公路16公里,硬化渠道11公里,加固翻新水坝5处,全面完成农网提质改造,新增便压器6个,争取上级投入在本村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个,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注重党群共建,促进和谐稳定。在选好配强村干部班子的同时,红星村相应建立了团支部、妇代会、老年协会等各类村民互助组织、群众文体组织、民间服务组织,并注重发挥这些群团组织作用,促进村内的稳定和谐。一是发挥团支部作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团支部不定期组织村内青少年,一起参加远程教育学习、户外郊游等各类活动,并在每年的“六一”组织全村青少年儿童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二是发挥妇代会作用,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妇代会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随时接受群众的来访,2010年,妇代会办理群众来访23起,村委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20起,村妇代会真正当起了农村妇女的“娘家”,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三是发挥老年协会作用,让老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村党支部的积极支持下,老年协会组建了22人的老年义务巡逻队,每日进行巡逻值班,对村内偷盗、乱倒、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劝导,有效改善了我村综合环境,促进了全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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