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表

2022-11-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表

试析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内容和重点

摘要:电力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缺乏了电力系统,将会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为了保证这些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供电企业需要对其线路开展定时的维系工作,想要维持电路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需要给予其更多的技术支持。在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测开展时需要保证设备的型号参数符合安全检验的规定,还要对安全检验的内容和检查的重点进行划分,保证检查的合理性和完整性,避免电路系统遭到破坏。同时需要保障电力配电线路,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运行,保证整体的电力系统稳定。

关键词: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内容重点

引言

社会的发展使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生产过程中依赖大量的电气设备,居民家庭生活中电能也是基本的能源,电能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动力。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社会生产需要,各地区逐渐扩大电网建设规模。电力工程数量逐渐增加,网络覆盖面积逐年增大,这给我国电力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电力系统中,输配电线路的设计和维护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整个电网的应用及电力输送情况,关系到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质量,因此,要提高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水平,定期排除故障,避免因输配电线路出现问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安全检查工作的意义

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能够保证及时地发现存在的线路故障,为此可以及时地采取合理的措施消除其安全隐患。并且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能够在源头上将电力故障带来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降低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也能够保证人民的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发生。这也说明通过安全检查工作,提供了稳定的电能,提升了电力企业的综合形象,使电力企业也能够获得发展。

2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的重点

2.1定时定点地进行检查

因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开展检查工作不仅要严格按照电力行业的规定来进行,同时也要定时定期的对某一区域的电路线路进行检查。这就要求要保证能够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固定的人员头上,确保对线路的检查工作能够有专人负责。我们要选用专业的检查人员,组成高质量的检查队伍,从而提升检查质量和检查效率。并且在电力线路的检查过程中,要求其他管理队伍必须协调配合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扩大检查范围,对检查任务进行细分,从而提高检查结构的完整性和精准性。要做好记录工作,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对检修的情况进行明确说明。上报自己的检修意见,能够使检查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也可以使检查人员的检修水平得以提升。

2.2规范具体检查内容

要保证检查内容更加地具体,是指我们在发现存在电力线路故障时,要制定科学可行的解决对策,从而来保证能够正常地使用电力。也要对电力线路的运行、电力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当发现存在违反用电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高度重视。如果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受到周围建筑物的影响,我们必须与建筑部门进行沟通,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建筑工程阻碍输配电线路的架设与电力的传输。

2.3按季度年度开展检查工作

因为电力线路会受到天气情况和周围植被的影响,我们对电力线路的检查,要考虑到自然灾害对电路的损害。在容易出现风暴的区域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要加大检查力度,并且在检查工作中,要做好检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如果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开展检查工作,可以对当时电力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能够为之后开展线路的维修工作奠定基础。而一些高大的植被,其过于茂盛的枝丫,会对线路造成损坏。我们必须与园林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地对高大的树木进行修剪,避免出现跳闸现象,同时对树木的修剪可以有效降低线路被雷击中的概率。每年的安全检查工作,要结合上一年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电力线路的分布范围,来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城市运行的各部门必须协调合作,合理规划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的安全开展,使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2.4確保电力线路检查达到标准

首先要规范检查流程,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重点,遵循线路的标准来开展检查工作。首先要对电力线路进行外观的检查,确保其线路架设合理,线路没有受到损害,并且在检查完成之后,应该做好记录工作,填写反馈卡。其次,在对线路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时,如果遇到一些无法近点观测的特殊线路,可以利用先进的检查设备进行远点观察。根据线路的实际运行情况来开展检查工作,能够有效防止电力线路存在运行问题。如果我们在检查过程中,无法找到出现线路故障的原因,应该检查电杆,及时排除出现的故障,保证电路线路检查达到标准。

结语

总之,要想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就要密切关注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工作,所以,供电企业需要充分掌握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的各项内容,还有安全检查的重点。在进行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巡视时,有关工作人员可以利用高科技进一步提升安全巡查工作效率。由此可以得出,对于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而言,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是十分关键的,工作人员在安全检查时要注意每个细节,以免电力输配电线路在日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行,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出现,影响用电客户在生活工作中的正常用电。因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对用电需求较大,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就必须对它的输配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从而能够促进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要深入分析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从而来保证能够有效消除电力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线路检查工作,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电力线路出现的问题,使电力供应更加地稳定,降低电力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证居民的用电安全。

参考文献

[1]徐科.试析电力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故障排除技术[J].南方农机,2019,50(15):248.

[2]王伊明.节能降耗技术措施在电力工程输配电线路中的应用[J].建材与装饰,2018(12):227-228.

[3]张玉龙.浅谈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C].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第三届世纪之星创新教育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2016:1044.

[4]李彦明,王立新.浅谈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5):119.

[5]梁运兴.浅谈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J].科技与企业,2013(08):33.

[6]梁运兴.浅谈电力输配电线路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J].科技与企业,2013(08):33.

[7]刘宇章.浅析电力系统输配电线路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J].低碳世界,2015(35):31-32.

[8]段仁巧,张萍.日常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及维护措施浅谈[J].电子制作,2017(01):85-86.

[9]王勇.电力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故障排除技术[J].建材与装饰,2016(45):220-221.

作者:满大迁 杜艳城

第2篇:关于化学品船舶的安全检查项目符合IBC规则内容的探讨

摘 要:本文梳理了化学品船舶载运被列入全新修订的IBC规则第17章的危险货物应该符合的要求,部分重点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结合海事监管中发现该类船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旨在为从事该项工作的船舶安检员和船舶管理人员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提供参考,确保化学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符合公约、规范要求。

关键词:IBC规则;安全检查;化学品船舶

SOLAS 74 83修正案,即将MSC 4(48)号决议通过的IBC规则列为公约第七章B部分,成为强制性规则,于1986年7月1日生效实施。以MEPC 16(22)决议通过的MARPOL 73/78 85修正案,将IBC规则和BCH规则分别纳入附则II,作为附则II第13条,与附则II于1987年4月6日同时生效,强制实施。对于IBC规则的任何进一步修正,无论是从安全角度还是从防污染角度,都必须分别经过SOLAS 74的第四条和MARPOL 73/78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予以通过和生效。IBC规则从安全和防污染两个方面制订了关于化学品船舶的结构和设备应满足的国际标准。

就 SOLAS 74 而言,IBC规则适用于载运根据安全特性被列入其第 17 章且在 d栏中被定为“S”或“S/P”的货物的船舶。就 MARPOL73/78 而言,IBC规则适用于 MARPOL73/78 附则 II 第 1.16.2 条定义的NLS 船,此类船舶所载运的是在IBC规则第 17 章 C 栏中被定为“X、 Y 或 Z”的有毒液体物质。

1 检查注意以下事项

1.1 强制配备稳性仪

全新修订的2014年IBC规则第2章较2004年修正案明显变化的是新增强制配备稳性仪的要求。根据MSC.369(93)和MEPC.250(66)决议,对于散装化学品船舶新增强制配备稳性仪的要求。对新船为强制性要求,并对现有船有追溯,稳性仪需经批准并持有证书,2016年1月1日已生效。IBC规则要求如下:所有适用本规则的船舶,应配备能进行完整和破损稳性要求的符合性验证、并经主管机关参照本组织建议的性能标准认可的稳性仪:①2016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在2016年1月1日或以后但不迟于2021年1月1日的初次计划换证检验时符合本要求;② 尽管有上述第1条的要求,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上配备的稳性仪,如能进行完整和破损稳性的符合性验证并使主管机关满意,则不必替换;③就MARPOL附则II第16条的控制而言,主管机关应签发一份稳性仪的认可文件。

检查船舶是否有稳性仪的认可文件,并已按要求配备了稳性仪,船舶的IOPP证书中是否已经标注稳性仪相关内容,且内容与船舶实际相符。

1.2 货物要求与船型要求的一致性

根据船舶所载运的不同种类货物来判断船舶是否满足IBC规则的要求按照特定类型的船舶载运对应危险程度的货物。特定类型的船舶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可以从IBC规则第17章表“e”栏查询。船舶类型分为1型、2型和3型共三种,其载运货物的危险程度逐级递减。对于船舶单航次载运不同种类货物时,对货物的要求以最严格的船型对应的要求为准。

1.3 货物要求与舱型要求的一致性

根据船舶所载运的不同种类货物来判断船舶是否按照规定的舱型载货。船舶载运不同种类的货物时,对于货舱的舱型有特殊的要求。特定类型的货舱舱型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可以从IBC规则的第17章的表“f”栏查询。船舶舱型分为独立液货舱、整体液货舱、重力液货舱、压力液货舱共四种。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可以涉及液货舱与船体结构的完整性、货舱承受压力的内容展开检查,目的保证船舶货舱的适装性。

1.4 货物与船舶构造材料的相容性

检查货物供应方是否已经提供货物的准确信息。货物信息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船舶構造材料是否会造成损坏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危险等方面影响着船舶的安全运营。根据IBC规则的要求,货物托运人应负责向船舶操作人员和/或船长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可以涉及与液货舱连接的管路、泵、阀、透气管及其接头的构造材料与所载货物温度和压力的符合性、货物自身的危险性、货物特性与船舶构造材料的相容性等检查内容。

1.5 货物温度控制

检查船舶是否备有测量货物温度的设施。船舶应该采用的货物温度测量装置型式可以从IBC规则的第17章的表“j”栏查询。

特殊要求,对于船舶载运例如丙烯腈、苯胺、苯和含 10%或以上苯的混合物、二氯丙烷、三氯乙烷、二甲基二硫化物、二甲基乙酰胺溶液、正丁醚、二甲基亚磷酸氢盐、全氯乙烯、氧化丙烯等列明在IBC规则第17章且对应表“o”栏15.12、15.12.1 或 15.12.3项的货物时,检查该货物在加热或冷却介质在循环管路中的运行方式。

1.6液货舱驱气

全新修订的2014年IBC规则第8章较2004年修正案明显变化的是新增加液货舱驱气的内容,即当根据IBC规则第11.1.1的要求使用惰性气体时,在除气之前,液货舱应通过排气管使用惰性气体驱气,排气管的横截面积应为:当同时向任何三个液货舱供给惰性气体时,排气速度至少保持在20 m/s。其出口应高出甲板之上至少2 m。驱气应持续至液货舱内的碳氢或其他易燃蒸气的浓度减少至容积的2%以内。

检查船舶是否按照要求在除气之前,正确使用惰气,以及整个驱气过程中易燃蒸汽浓度的控制。

1.7防火、灭火的要求

全新修订的2014年IBC规则第11章较2006-2007年修正案明显变化的是适用范围中将SOLAS公约第II-2章4.5.5纳入到适用范围中。其中,对于化学品液货船和气体运输船的惰性气体系统有明确的要求,值得注意。即对于2002年7月1日或以后但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液货船,液货舱的保护应通过符合MSC.98(73)决议通过的《消防安全系统规则》要求的固定式惰性气体系统达到。对于2016年1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8,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液货船,在载运SOLAS第 II-2章1.6.1条或第1.6.2条所述货物时,液货舱的保护应通过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要求的固定式惰性气体系统达到。《消防安全系统规则》中关于惰性气体系统的要求不必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前,包括2012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化学品液货船和所有气体运输船:载运SOLAS第 II-2章1.6.1条所述货物时,只要其符合主管机关依据本组织制定的指南而规定的对化学品液货船惰性气体系统的要求。

另外,船舶易燃气体连续检测系统的安装要求如下,作为对 SOLAS 第 II-2/1.6.7 条的替代,应满足第 II-2/4.5.10.1.1 条、第 II-2/4.5.10.1.4条以及下列对易燃气体连续监测系统的要求, 即对于 2009 年 1 月 1 日前建造的 500 总吨及以上的化学品船,应在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第一次计划干坞维修之日,但不晚于 2012 年 1 月1 日,安装易燃气体连续监测系统。

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可以涉及可以检查泵舱和货物控制室是否在当易燃蒸气浓度达到不高于易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0%时,能够触发连续的听觉和视觉报警。目的提醒人员注意潜在危险。

1.8 操作要求

特殊要求,对于苯三甲酸,三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二硝基甲苯等列明在IBC规则第 17 章且对应表 “o”栏16.2.6项的货物时,检查航运文件中是否详细标明所载运的货物在20℃ 时的粘度,如该货物在 20℃ 时的粘度超过50mPa.s,则在航运文件中应详细标明该货物在其粘度为 50mPa.s 时的温度。对于载运乙酸、已二腈、苯和含 10%或以上苯的混合物、氯乙酸、环已烷、环已醇等列明在IBC规则第 17 章且对应表 “o”栏16.2.9项的货物时,检查在航运文件中是否已经标明该货物的熔点。

1.9液体化学品废弃物运输的要求

船舶及液货舱载运液体化学品废弃物,应符合IBC规则第 17 章中规定的对液体化学品废弃物的最低要求, 除非有明确的理由表明, 废弃物的危害性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按 1 型船舶要求进行载运;②按规则中适用于该物质或其主要成分具有危害性的混合物的任何附加要求。

1.10添加剂保护货物的要求

对于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例如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甲脂、苯乙烯單体、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乙酯、异戊二烯等常见需要由添加剂保护的货物,由于其具有的化学性质,在某些温度暴露于空气或与催化剂接触的条件下,货物本身可能会发生聚合、分解、氧化或其他的化学变化。货物添加剂可减缓这种化学变化。

全新修订的2014年IBC规则第15章较2004修正案明显变化的是对载运含有需氧型抑制剂的货品的不同惰化要求的船舶进一步区分和明确。即对于根据经修正的 SOLAS 第 II-2/4.5.5 条要求惰化的船舶,检查其是否在开始卸货前使用惰性气体。对于不适用于经修订的 SOLAS 第 II-2/4.5.5 要求的船舶,则可以在无惰化的情况下(在容积不大于 3,000 m3 的液货舱中)载运货品。如果在此类船舶上进行了惰化,检查其是否在开始卸货前使用惰性气体。为确保透气系统能消除由于化学聚合物增多而造成的阻塞,检查船舶是否定期检查透气设备并具有足够的使用性能。

1.11货物污染

对于载运硫酸、氯磺酸、硝化酸、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己二异氰酸酯等列明在IBC规则第 17 章且对应表 “o”栏15.16的货物时,检查是否符合如下要求:①装货物的液货舱压力/真空释放阀的空气进口位于露天甲板以上高度至少为 2m;②IBC规则第 7 章所要求的货物温度控制系统,不得用水或蒸汽作为热量传递的介质;③用于装运货物的液货舱不应邻接固定压载舱或水压载舱,除非这些舱是空的而且是干燥的。④用于装运货物的液货舱不应邻接装有压载水或污液或含水可能引起危险反应的其他货物的污液舱或液货舱。用于这些液货舱的泵、管路或透气管路应独立于用于装载这些货物的液货舱的类似设备。除封闭在管隧内,污液舱的管路或压载管路不得穿过装载这些货物的液货舱。

1.12特殊要求

第17章表“o”栏所列的条款,相关要求是总体要求的补充条款。以船舶载运“二硫化碳”货物为例,载运二硫化碳的液货舱出口、气体或蒸气出口、货物管系法兰或货物阀的3m范围内的开敞甲板区域,或开敞甲板上的半封闭处所,按照IBC的要求是应该符合载运“二硫化碳”对应电器设备的要求。即第17章“二硫化碳”电器设备(i栏)所对应的温度等级为T6,设备分类为IIC,闪点不超过60℃。并且在上述规定的区域内,不允许有任何其他热源。

1.13关于在37.8℃时其绝对蒸气压力超过0.1013MPa的货物

特殊要求,对于载运乙烯基乙基醚、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混合物、异戊二烯、二乙醚、二甲胺溶液、乙胺、甲酸甲酯、氢硫化钠/硫化胺溶液等列明在IBC规则第 17 章且对应表 “o”栏15.14的货物时,检查其货物系统设计是否能承受货物在45℃时的蒸气压力,如不能,应设置机械制冷系统。如货物系统设计能承受货物在 45℃时的蒸气压力且不需要设置制冷系统,检查是否已在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的载运条件中作出标志并标明液货舱所需释放阀调整定的压力。

2 海事监管中发现船舶存在的部分问题

2.1 应急设备配备不足

根据IBC规则第14.3.1的规定,对从事载运在IBC规则第17 章的表“n”栏内标识为“Yes”的货物的船舶,应为船上每个人员配足在应急逃生时使用的合适的呼吸防毒面具和眼保护设备。

海事部门在对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载运IBC规则第17章“n”栏内标识为“Yes”货物的一部分船舶配备的呼吸防毒面具数量严重不足,未提供给船上每名船员所要求的呼吸防毒面具和眼保护设备,不符合要求。

2.2 用于人员保护的安全设备位置存放不正确

海事部门在对船舶货泵舱开展检查时,发现部分船舶未按照IBC规则的要求将至少1 套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存放在货泵舱附近易到达处,且具有明显标志的合适储藏柜内。原因有的是由于负责保管该设备的船员习惯选择集中存放安全设备,例如将其集中存放在甲板储物间;也有的船舶表示根据装卸货的需要临时将该安全设备转移存放至货物装卸作业区域;还有的船舶相关的安全设备的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在某些指定位置存放安全设备的数量。

2.3 用于人员保护的安全设备无定期检查记录

根据IBC规则第14.2.6条的要求,呼吸器应由负责检查的驾驶员至少每月检查 1 次,并把检查结果记录于船舶的航海日志。该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至少每年进行检查和试验 1 次。海事部门在对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如下几种情况:部分船舶的安全设备指定负责人未将该呼吸器的检查结果记录在船舶航海日志中,而是选择记录在笔记本上;有的船舶负责人按照要求将呼吸器記录在航海日志中,但记录的频次要求的一个月记录1次;还有的船舶负责人并不知晓相关规定。

2.4 船方无法出示货物托运人提供的货物相容性信息

根据IBC规则第6.4条的规定,货物托运人应负责向船舶操作人员和/或船长提供相容性信息,确保所装运的货物应适于所有构造材料。海事部门在对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船方无法出示货物相容性资料,即无法提供所载运的货物不会损坏船舶管路、泵、阀等构造材料完整性的证明,存在潜在的危险性,给船舶安全运营带来安全隐患。

2.5 由添加剂保护货物的保护证书不在船

根据IBC规则第15.13的规定,为确保这些货物在整个航行期间能受到保护防止货物发生有害的化学变化,对于载运加入化学添加剂货物的船舶,在航行期间应将添加剂保护货物的保护证书保存在船上。海事部门在对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由添加剂保护货物的保护证书不在船,船方表示不知晓需要该证书,这对于货物中所添加的添加剂是否需要氧气、添加剂是否在适宜的温度界限内、添加剂是否在有效期限内都存在不确定因素,因而给货物安全运输带来隐患。

2.6 船型结构的混淆

海事部门在对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船舶为液货舱为独立重力式的2型1G船舶,虽然船舶的液货罐设计为独立的罐体,却将罐体与船体结构焊接在一起。从罐体与船体结构产生应力的角度分析,该设计并不是真正的独立重力式液货舱,不符合IBC规则第4章的要求。

3 建议

(1)面对经修订的2014年IBC规则的新变化,建议船舶经营人和海事主管部门、船舶检验机构等单位均应充分了解IBC新旧版的差异,准确把握相关要求与检查要点。船舶经营人应更新管理体系文件,纳入IBC最新修正案的要求,并对船员开展培训和指导。

(2)《IBC规则》方面的缺陷会涉及停止作业、滞留船舶等措施,如果不规范使用缺陷处理,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建议完善IBC规则相关缺陷的处理指导原则,有助于海事安全监管。

(3)海事部门定期梳理船舶在履行规则中存在的缺陷数量和比例,对其进行分类汇总,查找突出问题,提升海事执法人员对化学品船舶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4 结语

从IBC规则生效实施到目前的情况看,还存在部分船舶管理人员以及船舶安检员对规则要求不熟悉,从而导致规则不能全面有效地执行,给船舶的安全运营和作业生产带来安全隐患,本文选取部分检查重点项目和要点,为从事该项工作的船舶安检员和船舶管理人员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提供参考。同时可能存在理解偏差,具体内容以规则原文为准。

参考文献:

[1] 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危险品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6.

作者:张海博

第3篇:试析市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

摘  要:文章重点围绕市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12个方面内容的档案法律、法规依据和具体监督检查时要查看哪些依据性材料或者设施、设备等,进行了逐一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市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内容;法律法规依据;依据性材料

关于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概念问题,目前业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相对比较认同刘子芳同志主编的《档案行政执法手册》一书的观点,即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是指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律授权对档案管理行政相对人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1]根据这一观点,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档案管理监督权(职权性)和档案法律、法规授权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均简称《档案法》)第六条所说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象(客体)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亦即《档案法》第六条所说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检查的内容是行政相对人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亦即《档案法》第六条所说的“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情况。笔者结合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亦即市、县区档案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重点围绕市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12个方面内容的档案法律、法规依据和具体监督检查时要查看哪些依据性材料或者设施、设备等,谈点个人认识,以求教于档案界诸同志。

1  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均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之规定。这里的“依法开展”中的“法”就是指“档案法律、法规”。而“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的前提就是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档案法律、法规”。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工作计划、各种会议记录(包括党组会议记录、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专题会议记录等)、工作总结等;②本单位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材料、测试卷、竞赛题等;③本单位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传单、宣传册子、宣传图画、宣传条幅标语、宣传版面橱窗、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内容等;④本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报告、经验介绍等;⑤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文字依据等。

2  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帮助解决困难与问题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同“1”。“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的关键是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文字依据,本单位档案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的文字依据,本单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档案工作的会议记录或者会议纪要,本单位把档案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的依据材料,本单位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的依据材料,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典型发言、重要讲话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文字依据等;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人员、经费、设备等困难与问题的文字依据、购物凭证复制证明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实物等。

3  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培训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机关必须建立档案工作,成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第八条“各机关应为档案部门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的相应数量的干部”、第九条“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和第二十四条“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之规定。培训教育是提高机关档案干部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档案工作领导机构(包括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成立及其成员调整变更的文字依据,本单位档案工作办事机构(即档案室等具体从事档案工作的机构)成立及其人员调整变更的文字依据;②本单位档案人员配备情况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配备及其调整变更文件、新老档案人员交接工作时的交接清单及其签字等文字依据;③本单位档案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结业证书、专题发言稿、学术论文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文字依据等。

4  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之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是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实现单位档案保管规范化、标准化的前提是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关键是建立好、完善好、落实好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建立健全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档案归档、保管、保密、统计、借阅、室藏档案保管应急处置方案和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等工作制度的文字依据以及制度上墙情况;②本单位落实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学习和实施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工作制度的文字依据以及是否有制度落实不力、室藏档案发生灾害性事故情况;③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落实的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制度张贴位置是否得当等情况。

5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整理及保管期限划分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机关档案部门接收的档案,应符合‘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要求”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和档案实体主要有:①本单位制定的经过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定认可的本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分类大纲、编号方案、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等档案业务规范的依据材料;②本单位对外发文档案整理实行两套制(一套带发文底稿的按文件级进行整理;一套按不同发文字号进行整理,加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并装订成发文汇集)情况依据材料;③本单位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情况,可通过现场抽查单位收、发文登记本检查是否有应归档的文件没有归档的情况,同时检查收发文登记本上没有登记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和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及人员编制名册是否收集归档;④本单位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档案整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文件装订排列是否存在次序颠倒(如请示在前批复在后,底稿在前印件在后等)的情况,分类是否准确,保管期限划分是否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归档章的位置和项目填写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没有去掉金属物、塑料物的情况,装订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发文处理签与底稿、收文处理签和原文是否存在没有一并整理到档案中去的情况,档案资料上是否存在使用不规范的笔迹填写的情况,是否存在没有备考表的情况,会计、科技、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档案的整理是否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等;⑤本单位各种档案目录打印情况,主要检查本单位各种档案目录是否统一采用打印件,手抄件目录一般要求统一打印。

6  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的职责” 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三条“各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各类档案实体集中统一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本单位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档案 ( 与纸质文件对应的电子版光盘、数码照片光盘、多媒体光盘等 ) 和其他业务档案实体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②本单位各类档案检索工具集中统一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本单位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档案和其他业务档案目录和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③本单位档案建立全宗卷情况,主要检查国家行业标准《全宗卷规范》规定的全宗卷主要内容的7个方面(即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统计、档案利用、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主要检查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的办法标准、交接文据及相关目录,文件材料分类、保管期限和归档范围的规定和档案整理工作方案,档案鉴定工作的制度、组织、方案、标准及销毁清册,档案保管工作制度、安全检查与抢救保护记录、统计分析报告,档案基础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档案利用制度、检索工具、档案开放、编研出版、展览公布、利用效果情况,以及应用现代技术管理档案情况和档案信息化与数字化工作情况等。

7  档案室“三室”和档案库房“三铁”、“十防”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设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机关的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力求逐步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设施设备主要有:①档案室“三室”情况,即是否有单独的档案库房、阅览室和办公室;②档案库房“三铁”情况,即库房档案保管是否符合“三铁”( 铁门、铁窗户、铁柜子)要求;③档案库房“十防”情况,即档案库房是否达到“十防” ( 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低温、防光、防污染等 )要求;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即档案库房是否配备有空调机、去湿机、灭火器、防磁柜、吸尘器、温湿度表、遮光窗帘、防霉防虫防鼠药物等设备、药物,有条件的单位还可配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消防监测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档案保管设备。

8  档案装具、排架、等级划分、抢救等保管保护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和设施设备主要有:①本单位档案装具情况,主要检查档案案卷卷皮、卷盒、各种目录表格的格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单位自己订做要事先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审定和认可,以确保其质量;②本单位档案排架情况,主要检查库房档案管理是否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上架排放,排架顺序是否符合从左向右、自上而下等规定;③本单位档案等级划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划分等级,是否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保管保护措施;④本单位档案鉴定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单位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是否按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档案销毁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⑤本单位档案抢救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是否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9  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材料、信息开发及借阅利用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条“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和第二十一条“机关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编制的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和其他业务档案目录和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包括目录是否两套制,是否实行手工和计算机双检索等);②本单位编写和续写单位成立以来的《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历次主要会议简介》《年鉴》等材料;③本单位编写单位《基础数字汇集》《发文汇集》和其他专题编研材料;④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在报纸宣传档案工作、档案杂志发表论文、获得档案科技成果奖等情况依据材料;⑤本单位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的门类和数量情况文字及其他依据;⑥本单位档案借阅利用效果登记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汇编和提供利用档案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情况文字及其他依据。

10  单位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机关应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二十年左右,省辖市(州、盟)和县级以下机关应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十年左右,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的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应统一向一个档案馆移交”之规定。其中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的移交期限,《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有差异,应遵从《档案法实施办法》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是档案移交清单或者档案交接文据(主要包括移出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名称、交接性质、档案所属年度、档案类别、档案保管期限及数量、检索参考工具及数量、档案数量合计、移出说明、接收意见、移出单位盖章及领导人与经办人签字、接收单位盖章及领导人与经办人签字等项目内容),重点检查档案移交清单或者档案交接文据项目内容填写是否准确齐全、是否存在到期而未按时移交的档案、是否存在移交档案时参考资料没有一起移交到档案馆等情况。

11  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设备配置及具体运用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关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采用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和设施设备主要有:①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单位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与之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情况;②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打字机、复印机、刻录机、扫描仪、服务器和购置档案管理软件情况;③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及本单位发文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情况;④纸质文件收文扫描转换成电子文件、网上收文下载转换成纸质文件脱机保存和实现网上实时在线存档情况;⑤档案管理联网、建立专业网站及在网上发布档案工作动态、公布档案业务文件、解答档案业务问题、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情况;⑥现有室藏永久和长期档案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全文管理数据库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室藏案卷级与文件级目录数字化处理及其所占总室藏比例多少情况和是否对档案全文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所占室藏比例多少情况;⑦服务器上是否安装了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目录与原文是否在档案管理系统上进行了挂接、日常是否利用计算机提供查阅利用等情况;⑧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档案是否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异地备份等情况。

12  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的职责”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四条“中央和地方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应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负责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笔录、通报等文字依据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等,重点检查本单位监督检查所属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情况、档案工作开展所需的人财物支持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情况、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机构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整理情况、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以及本单位组织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及目标管理情况,等等;②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的文字依据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等,重点检查本单位制定本系统、本专业档案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情况,指导所属机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保护、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各项业务工作情况,组织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情况,组织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协作交流情况,等等。

参考文献

[1]刘子芳.档案行政执法手册[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8

(作者单位:管先海,刘艳茹,濮阳市档案局;王富忠,濮阳县档案局;王凤珍,台前县档案局  来稿日期:2015-06-17)

作者:管先海 王富忠 王凤珍 刘艳茹

第4篇:节假日安全检查表,季度安全检查表

经营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为贯彻执行落实公司201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及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营部提出以下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013年奋斗目标:以五个“注重”为主线,以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为目标,努力实现“五个确保、两个力争”轻伤率小于1‰;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企业有关标准化生产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组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班组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忧患意识,保证生产安全顺利地进行。

1、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记录。

2、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3、使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4、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5、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6、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墙报、板报、标语等),使职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三)、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及测量设备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确保作业安全。

3、原料与成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

4、设备、管道、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保养维护记录。做到:

(1)、车辆设备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

(3)、平台、护栏、支架等防腐彻底,无安全隐患。

(4)、对车辆要明确责任人,建立巡检或周检记录。

6、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

经营部 2013年1月2日

经营部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一、每季度组织进行全面综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 专职安全员日常进行检查、抽查、巡查,班组按照规定检查。

检查内容:事故隐患及整改、措施的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活动和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作业现场的管理;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三违”现象。

目的: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或整改;保证公司稳定的安全形式,避免发生各类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二、春节前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节日期间值班、顶班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节前教育、设备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等。

目的:保证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办公场所的安全

三、二月中旬安全检查 。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春季四防措施落实。

目的:保证活动各项计划落实;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活动效果;

四、四月底对进行“五.一”节前安全消防综合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节日期间值班、顶班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节前教育、设备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等。

目的:保证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办公场所的安全

五、六月中旬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进行夏季“四防”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目的:保证活动各项计划落实;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活动效果;

六、九月底进行“十.一”节前的安全消防工作综合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节日期间值班、顶班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节前教育、设备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等。

目的:保证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办公场所的安全;

七、十一月下旬对冬季“四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

检查内容:冬季“四防”措施落实,检修消防器材。

目的:保证“四防”措施的落实;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过冬和人身安全;

八、十二月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进行元旦综合安全消防检查。年度安全总结,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落实。

目的:总结本年度经验教训,推广好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经营部 2013年1月2日 经营部季度安全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以质量标准化为基础,推进全员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现将每季度安全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2013年的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以隐患排查为根本制度、现场管理为主要手段,安全质量标准化为管理主线,狠抓“双基”建设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人为本,全力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努力完成全年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每季度安全工作目标

1、工作上不出现工伤,即做到“三不伤害”。

2、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为企业更好的服务。

3、设备车辆保存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5、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资料,以便更好的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6、做好安全检查收集工作,及时的下发各种检查情况,并准确的进行预报预测危害情况。

7、严格按《企业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准确及时标定危险源,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各项工作要与安全衔接,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

8、搞好每季度及年终储量填报工作,搞好资源补偿工作,完善相关资料,指导好企业的安全生产。

9、积极响应制度落实标准化建设,执行好安全制度,履行好职责,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10、作好充分准备,以优异成绩迎接安全评估

三、召开“四个例会” 每季度一次的双基例会。

每季度一次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会。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双基建设

1、健全基层机构,全面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

2、班组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指导员,负责内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督促、检查、验收。

3、安全员负责验收质量标准化,并建立原始记录、资料备查。

五、加强培训学习 培训学习的内容为:

⑴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⑵安全生产各类相关的规章制度。 ⑶安全生产的《三大规程》。 ⑷班组各工种岗位操作标准化。 ⑸事故案例教育。

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学习。 经营部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为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找准差距,做好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现对经营部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经营部第四季度工作进行安排,内容如下:

一、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全年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三季度,经营部组织全体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认真学习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当前公司生产及发展形势,勇于面对困难,积极应对挑战,在公司上下营造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

二) 不断补充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工作: 为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以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创建“示范班组”为契机,以推动班组文化建设为目标,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修改、补充与完善,出台了《班组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了班组管理中的基本任务、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及民主管理。该制度的出台,为班组自上而下积极营造重视班组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加强班组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上踏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三) 强化意识、完善措施,加强现场基础管理:

作业现场是员工利用生产资料和机器设备按照一定的工艺方法,生产符合质量指标的产品的工作场所。现场基础管理,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基础,搞好现场基础管理,必须把影响生产的主要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组合良好,使生产现场按预定的目标发展。为此,经营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 坚持“走动式管理”常态化: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全部深入到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管的区域,全面的对现场基础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为生产顺行保驾护航;

2、 坚持每周一次综合大检查:由部门组织,班长以上管理干部参加,对车间辖区内所有岗位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对所有查出的问题按班组考核条例进行考核并限期整改;

3、 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班组作用:部门制定各岗位巡查制度,细化巡查要求,规范巡查标准,强化班组长责任心,积极发挥班组作用,使各班组成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分管的区域及巡检的要求和路线,认真、及时、全面的对工艺、设备、安全、劳动纪律及现场基础管理进行逐项检查,坚持发现问题当场解决的原则,为生产顺行打下基础。

四) 夯实安全基础,顺利实现安全生产:

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实现“以责保安”:针对7月24日发生的培训学员违章操作,导致风机转速增加煤气含氧超标的事故,车间积极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从事故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核心,要抓好安全管理,必须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与终。为此,我们狠抓各班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细化班组安全职责: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要保持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就要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为切入点,实现“素质保安”。部门针对新工人不稳定、员工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坚持班组每月一次安全课;同时,班组细化安全活动细则,制定班组安全教育制度,落实班组安全责任,使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全体班组成员联合、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3、 加强事故演练,提高员工应急能力:提高员工事故应急能力,是在事故发生时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部门根据建厂以来各工段曾经发生的事故情况,积极编写事故预案,对事故发生时员工抢险步骤一再进行细化,以确保万无一失。同时,部门坚持每月一练,积极组织各工段员工进行事故模拟演练,以此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车间生产安全顺行。

五) 深入推进班组建设,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精神,结合公司要求着力开展的创建标准化公司达标工作,公司把创建安全“示范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班组建设“五步法”和“安全教育六法”为基础,制定车间安全标准化班组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使班组建设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以点带面、树立典型、稳步推进来带动车间班组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 存在的不足:

在三季度工作中,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在我们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生产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 部分班组长对精细化管理缺乏深刻认识,精细化管理理念不够强,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较为粗放;

2、 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对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现场管理工作的实施产生一定阻力;

3、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入强化,员工事故应急能力仍需提高,操作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要扭转这一局面,就需要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4、 制度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还没有达到令行禁止的要求;

5、 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工作中,各项软件:如制度的完善、记录台账的规范填写等工作已经完成,各项硬件设施还未到位。

三、 第四季度的工作重点:

四季度,是奋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冲刺阶段,也是生产任务、安全生产任务完成难度极大的特殊阶段。虽然任务重、压力大,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分厂安全生产。四季度,公司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员工思想建设,围绕文化管理和积极开展企业理念、职业道德、员工行为规范教育工作,完善学习、培训、考核办法,努力实现员工自主管理转型。

2、 抓好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安全工作,着力员工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双提高,抓好事故演练,开展班组建设工作,提高班组管理能力,积极推进车间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抬升,为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 健全完善基础管理工作,以制度促进管理,以管理提升素质,以素质保障生产。

4、 做好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成本分解、指标控制,配合检修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各项生产任务。

经营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五日

第5篇: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6篇:安全日常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1 物品工具摆放整齐,标识标牌清晰,饮水机是否漏水

2 检查现场

地面有无油污、积水、积土,杂物,门窗、玻璃、 墙壁是否清洁,垃圾是否定置存放,清运及时,

3 车间物料堆放是否合理

4 设备运行 维护保养

设备设施无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现场、记录

5 设备有无保养卡

6 设备维护是否及时,设备巡查记录是否齐全

7 设备运行有无异常

8 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9 设备设施的保养情况是否合理

10 各种设备暴漏部位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11 电气设备、线路管道绝缘情况是否完好

12 电器开关外壳是否完整可靠,有无破损

13 有无开关、插座、接触器等有无因接触不良而发热或变色

14 有无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现象

15 机械设备接地、接零是否完整良好

16 压力容器是否定期检查,有无使用记录

17 消防设施 (抽检)

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检查现场、记录

18 灭火器处于固定位置,是否有拿乱放现象

19 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20 火器瓶体有无生锈、破裂和红色油漆是否过淡; 灭火器软管是否有破裂和喷嘴是否完好

21 灭火器安全插销是否完好

22 消防设施是否整齐、消防柜内是否有杂物

23 消火栓箱完好情况:箱体、水带、卡扣、水枪 24 车间的消防器材检点卡是否完整,是否每月检查 25 消防门是否破损

26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手动报警装置检查

27 静电接地规范

28 动火时是否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

29 劳动保护

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

检查现场

基磨高抛工段和成型工段磨边岗位

口罩和耳塞 划圆岗位和车床岗位

护目镜

30 岗位操作纪律

本班组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现场、记录

31 班组人员有无违章作业行为

32 班组人员有无擅自离岗行为

33 有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是否能正确使用工器具,符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3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

35 本班组是否执行了安全检查制度

36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不持证上岗情况

37 其他 操作者是否了解作业周围环境条件 检查现场

38 车间光线是否充足;光线是否良好

39 作业区内是否有其他危险因素存在

40火漆炉上残留是否过多

41 管道支架基础是否牢固、无倾斜、无电源线搭架在管道上;管道无腐蚀、泄露、开焊

42 特种作业现场监督、作业证签发,安排安保人员跟进现场作业情况

43危化品是否都存放在危化品柜内

44车间是否有超量危化品存放(500ML)

45车间危化品是否专人保管,使用人分瓶使用

46天然气使用岗,是否人不在时候关闭煤气灶阀门和天然气阀门

检查人:

第7篇: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作业环境

1.1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 GB2894—82的规定;

1.3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15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安全管理

2.1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2.20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8篇: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鳌?/P>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第9篇:网络安全检查表

附件 1

网络安全检查表

一、网络安全机构和人员

网络安全工作主管领导

姓名

职务

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

网络安全专职机构

主要职责

网络安全专职机构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专职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联系电话

专职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数量

业务相关安全人员数量

安全人员资质情况

获奖情况及激励措施

二、日常管理情况

岗位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已建立

□未建立

重点岗位人员安全保密协议

人员管理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

□全部签订

□部分签订

□均未签订

□已制定

□未制定

□已建立覆盖全部区域□覆盖重要区域□未建立

外部人员访问审批制度

资产管理

部门名称

部门级别

责任部门

主要职责

资产管理责任

□已建立

□未建立

制度

资产管理

资产清查

清查时间

清查范围

资产维修维护 管理制度

和报废管理

□已建立

□未建立

□记录完整 □记录不完整

记录情况

企业级网络安全规划

网络安全

规划

企业级网络安全规划

□已制定

□未制定

□已制定

□未制定

三、用户个人电子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情况

管理制度

□已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未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用户个人

电子信息 管理措施

□授权管理 □安全审计

□金库模式 □其他

保护

技术手段

□数据防泄露产品 □数据防篡改产品

□数据模糊化

□数据加 密产品

□其他

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

□已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制度 □未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制度

数据存储

存储地点

□全部境内存储 □部分境内存储

□全部境外存储

情况

存储模式

□未集中存储 □省级集中存储

□全国集中存储

评估机构

数据安全

专项评估

评估时间

评估结果

外包服务总量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系统开发企业 □第三方机构 □ 安全企业 □其他: 数据安全

机构性质

□系统研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

外包服务中的 外包服务机 服务类型

数据保护情况 构情况

□安全检测□安全加固 □应急支持

□数据存储 □灾难备份□其他:

服务方式

□远程 □现场

□已签订

数据安全条款或协议

□未签订

涉及合作相关的额数据泄露责任 □已明确

归属情况

□未明确

(如有多个外包服务机构每个机构需单独填写,可在电子版中扩充)

合作总数量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机构性质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机构资质

合作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共享合作 机构情况(包 含开发共享、

共享合作涉及的

数据信息

数据规模

其他补充信息

□已签订

大数据分析挖

掘、增值服务 数据安全条款或者协议 等)

□未签订

合作机构数据保护水平评估情况

□已进行评估

□未进行评估

涉及合作相关的数据泄露责任归属情况

□已明确

□未明确

数据共享合作是否 征求主管部门

□已征求意见,不同意合作

意见

□未征求意见

□已征求意见,同意合作

(如有多个数据共享合作机构,每个机构需单独填写,可在电子版中扩充)

四、信息技术产品服务使用情况

国内品牌 数量

信息技术产品/类别

总数量

开发或 维护机 构

上半年新增 上新增国 设备数量

产设备数量

网络 高端路由器

设备 中低端路由器

服务 WLAN设备

大型机

小型机

PC服务器

存储 磁带库

设备 磁盘阵列

防火墙

防病毒设备

入侵检测设备

安全 入侵防御设备

设备 安全审计设备

堡垒机

流量清洗设备

安全工具类设备

操作系统

数据库

中间件

虚拟化软件

通用

防病毒软件

软件

文字处理类软件

密码设备

加密设备

密码设备管理中心

使用用户

开发机 构名称 及资质

类别

系统品牌

数量

运维机构名

运维机构资质

邮件

系统 内部邮件系统

(如有多个邮件系统,每个邮件系统需单独填写,可在电子版中扩充)

类别

安全

平台 网络安全管理类

部署范

平台名称

开发厂商

上线时间

运维机

运维机

构名称

构资质

网络安全监测类

网络安全防御类

(如有多个安全平台,每个安全平台需单独填写,可在电子版中扩充)

五、网络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上一网络安全预算总额

本安全软硬件产品投入预算总额

上一网络安全实际投入总额

本安全平台建设投入预算总 额

本安全服务投入预算总额

本其他安全投入预算总额

本信息化建设总预算

本网络安全投入预算占信息

化建设比例

六、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培训计划 □已制定网络安全培训计划

□未制定网络安全培训计划

培训次数 本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的次数:________

本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的人数:________,占本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培训人数

________%

七、网络安全三同步情况

类别

名称 数量 落实保障措施的业务系统比例

本新上线的业务系统

本在建的业务系统

本已验收的业务系统

八、网络与系统定级备案情况

网络与系统总数量

四级网络与系统数量

三级网络与系统数量

未定级网络与系统数量

本新增网络与系统数量

本变更备案信息的网络与系统数 量

九、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

符合性评 评测时间

覆盖范围

本网络划分与级别调整的通信网络单元评测情况

□已评测

□未评测

评测机构

□本单位

□第三方机构

符合性评测结果、整改情况 或 □已报送

机构名称

者整改计划向备案机构报 送

□未报送

评估时间

□本单位

□第三方机构

覆盖范围

风险

评估

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隐患处

□已报送

理情况或者处理计划向备

□未报送

案机构报送

其他安全

(检查机构、检查成效等)

检查

上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 比例

安全隐患

整改

未进行整改的情况说明

重大网络安全漏洞整改说明

十、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情况

应急预案

□已制定

□未制定 演练次数

本修订情况

□已修定

□未修定

应急演练 应急技术队伍

文档记录

□有记录

□无记录

内部团队人数

外部机构名称

外部团队人数

灾备工作负责部门

进行系统级字灾备的系统数量

灾难备份

仅对数据进行灾备的系统数量

无灾备的系统数量

十一、本网络安全事件情况

发生次数

上报比例 处置比例

网络安全事 件情况 特别重大安全事件

重大安全事件

较大安全事件

一般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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