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论文

2022-04-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农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对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把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表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论文 篇1: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推进之我见

摘要:在新形势下,我国对于农业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政策上,促使农业机械的应用以及推广效率持续增加,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都实现了机械化发展。对于农作物的种植过程以及收获等方面几乎都有相对应的农业机械来辅助。随着农机保有量持续扩大,我国农机发展逐渐呈现多元化,在科学技术的影响下,农业机械发展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生产事故。在新时期对于农机生产安全的管理以及相关技术的培训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要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对此本文进行如下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安全生产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对于农业机械的生产安全越来越重视。在新形势下,农机生产活动的安全性将直接体现在农机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在确保农机生产安全的条件下,一定会增强农业的生产效率,同时对于新农村的建设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怎样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是目前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面对的重要难题。对此本文对我国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行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建议,希望可以增强我国的农机安全生产效率。

1 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1.1 实现农村生产稳定和经济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在农业生产中应用,涉及到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农业机械的身影,机械设备的使用有效提高了生产的效率,降低了生产的成本,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但是在使用农机生产过程中安全性始终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该提高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农业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

1.2 保障农机使用者的安全

目前,我国农业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于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用车辆的使用操作等方面,相继出台了有关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法规。各省、市、县以及乡镇机关等相关主管单位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以及法规的要求,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保证农机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对于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体现着我国农业机械运用已经步入了全新阶段,并且为农业机械使用者提供了保障,使其人身安全得到进一步保护。

2 新形势下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的建议

对于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的建议,本文主要从提高农机生产队伍业务素质、抓好源头管理以及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完善配套政策这几个方面进行探究,以供参考。

2.1 提高农机生产队伍业务素质

首先,可以大力开展农机生产安全方面的有关活动,比如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方面的活动等。同时对农机使用者加强培训工作,从而提高农机使用者的法制观念以及安全意识,降低农机使用中的错误操作以及非法操作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还可以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其能够熟练应用农机,掌握运用技巧,全面认识农机的应用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止农机事故的出现,并且应当开展相关的预防工作。

其次,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农机监理队伍的重视,加强相关方面的建设工作,对农机监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从而增强其业务素养以及业务水平,让其能够全面掌握有关的法律内容,并逐渐强化其执法水平。以此为前提,促进其执法力度的加强,推动相关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能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农机的执法环境,使其变得更加完善。

2.2 抓好源头管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应当注重信息化,建立农机监理网络,并将其全面落实到位,这是有效进行农机工作的重点。同时也应该对各个层级的网络工作贯彻到位。首先,应当保持农机监理执法机构稳定,保证相关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与监理工作经费发放及时,同时对于执法装备也应进行完善,逐渐增强相关执法工作的水平以及效率。其次,应当做好农机安全村工作,建立相关的安全协管员制度,可以让村主任当选协管员,这样将有利于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可以对农机使用者进行定期培训以及考核等,增强使用者的操作技能。与此同时也应当强化年审检验制度的要求,从而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投入到农业的生产工作中。

2.3 完善配套政策

首先,对于目前已经明确报废的农机,应该按规定予以报废拆解,不允许继续使用,同时农机修理厂以及农机报废企业应当严格依照报废农机标准进行判断,确保报废机具不再流入市场。此外,对于报废的农机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其次,应该建立农民购买农机相关扶持政策,可以开放贷款政策,尽量减少农民购买农机的资金压力,从而增强其购买农机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再次,可以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对于农机的使用者可以开展相關的培训活动,同时强化农民购买农机的补贴工作,对农民的资金方面提供更多帮助。

3 结论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有效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对于农业发展的作用,应当对农机生产活动进行规范,降低农机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概率,可以结合各个有关部门以及单位,对其加强管理,增强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以及对于农机生产活动的了解,强化农机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

参考文献

[1] 杨灿贞.新形势下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措施与分析[J].时代农机,2020,47(1):4-5.

[2] 郭子江.论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J].南方农机,2019,50(8):21.

作者: 刘正茂 陶清华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论文 篇2:

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摘要:农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对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把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表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与地位,并分析了我国农机监理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实践探讨了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农机 安全 监理 问题 措施

0 引言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进入一个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向生产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在中央扶持发展农业惠农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面对新形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农机监理机构应当重新设定工作思路,本着“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闲、为民增效”的原则,重新构建农机监理行为准则,重新树立农机监理的地位,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1 农机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次,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于的心日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四是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巾,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 当前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识淡薄。一部分机手甚至认为“农机监理只是收钱”,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二是农机经营者为得到较高的收益,大部分机手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三是各级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农机监理的投入不够,致使监理装备差,办公手段落后,效率低;四是农机手尽义务多,享受的权利少。各农机监理部门收费都有法律依据,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的发展节拍;五是农机监理机构还不健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不固定、不专职,给农村的农机安全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加之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属双层领导,工作内容较多,既要服从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还要从事农机管理、培训、推广等工作,间接地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3 我国农机监理存在的不足

3.1 农机监理在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存在不足

3.1.1 许可证的实施范围只有拖拉机是《交通安全法》授权,而拖拉机保有量下滑趋势严重,即使有法律授权,由于量的急剧下降也将造成无事可做的局面;其它自走式农业机械(如联合收割机、履带拖拉机)是农业部部颁规章授权,因级别不够而面临被取消的境地;而对种植机械、养殖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还是空白,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需要。

3.1.2 对农机安全监理在认识上还比较模糊。一是认为农机安全监理范围只局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忽略了其他农业机械。二是认为农机安全监理就是牌证管理,就是收费,忽视了安全检查特别是固定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这一重要的环节。

3.1.3 对被许可行为即拖拉机的使用和驾驶操作行为没有监督机制,特别是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授予农机部门相应的监督权力,造成许可发放环节与对被许可行为监督的环节脱节。

3.2 监理手段落后

移动检测线主要针对的是农用运输车和变型拖拉机,并且主要检测的是制动力、侧滑、灯光等安全性能指标,对功率、油耗、尾气等节能环保指标尚无检测设备。对拖拉机的检测主要还停留在“眼看、手摸、耳听”加经验的阶段,还没有方便可行的检测设备。

3.3 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也不强,起不到应当起的审核把关作用。同时他们的计算机水平较低,也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发展。

4 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4.1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现阶段,农机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农机监理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农机手相对集中的厂矿企业、集市及乡(镇),采取多种措施对机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教育安全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农民朋友进行农机安全教育,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农机安全监理与相关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农机监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大自我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规与条例,使政府加强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积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促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为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2 强化服务,提高农机监理的总体水平

农机监理的工作特点和社会性质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必须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为宗旨,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工作核心,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尽职尽责为根本要求,以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为工作目标。

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实施规范管理人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水平、服务能力的高低源于素质。农机监理部门应把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理队伍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把监理人员素质关,实行考核上岗、持证上岗。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正确履行政策法规,还必须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户、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自觉摆正监理与服务的关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要明确岗位职责与目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定期考核,奖罚分明,促进监理人员树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机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运行的链条,是直接为机手服务的窗口。因此,我们应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增加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加强农机系统内部的团结与协作,开拓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祝兴旺 邵秋丽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论文 篇3: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管理,逐步发展到对农村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农机安全;问题对策

在新形势下,农机监理机构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做到"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困、为民增效"。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一项重要的农业基础建设,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安全水平、农机科技水平和农机服务水平。

1.农机监理人员素质高低不一

我们的监理队伍在充实人员的过程中,缺乏严格把关(这主要是体制方面的问题),所以造成农机监理队伍思想素质高低不一,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人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律法规生疏、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专业知识匮乏、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纪律不严明等问题。农机监理部门普遍存在着“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工作实际中,农机监理部门强调执法监督,而应履行的义务却关注的较少。甚至还存在着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检审方面,只要交上检审费,就算年检审通过,既不对农机具进行检验,也不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机手交上了费用,却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服务,使群众误认为农机监理,只是单纯的收费,违背了农机监理工作的目的,失去了应有的社会作用和价值。农机监理人员执行权利与履行义务不对等,还造成农机监理过程中少数监理人员不尊重机手、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使机手对农机监理部门产生敌视的心理,影响了农机监理部门和机手的关系,使机手对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产生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

2.农机手认识不到位

部分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管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拖拉机特别是小型拖拉机是自己的农具,主要用于农田作业和生活服务,很少上公路,操作比较简单,技术容易掌握,一般的技术维护和维修问题自己就能解决,不存在安全问题,也就没有必要到农机部门进行知识培训,没有必要花钱费工夫办理牌证和进行年度检验,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出现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机手以众抗法的现象。笔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形,而由于农机手操作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执法过程中遇到部分机手持有汽车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由于驾驶员不了解拖拉机的结构特点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3.源头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业部针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出台了41、42、43号令,实现了办证程序规范化,档案管理制度化,但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多数农机监理单位常年实行的人工检验,检验工作随意性较大,全凭检验员的经验和个人素质办事。考试设施设备不齐全,多数单位没有考试场地、没有专门的考试车辆,多数是租用车主的机车进行考试,安全性能、车况不清楚等问题是一大安全隐患。

4.应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搞好监理服务工作

源头管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建立农机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第一,从小事入手,从细处着想。通过电话预约上门、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机手的服务工作;第二,继续抓好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田间路查中随时帮助机手解决技术难题,完善驾驶证办理程序、车辆登记业务程序、便民联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并切实落到实处;第三要做好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5.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加强宣传,防患于未然是農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目前,许多地方由于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识淡薄。一部分机手甚至认为“农机监理只是收钱”,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针对这一情况,乡镇农机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对机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使之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讲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注重安全生产,能够自觉遵章守纪,减少违章现象发生,杜绝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6.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服务意识和业务实践能力

监理人员要具备广博的业务知识、一定的社会经验以及较强的业务实践能力,要争取履行政策法规,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户,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自觉摆正监理与服务的关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此外,还要加强源头管理,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驾驶员考核发证和检审验,提高农机检审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政整治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违章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非法拼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7.加快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要求,这对加强农机监理工作是一良好的机遇。目前,基层农机监理力量极为薄弱,充分发挥农机基层合作服务组织在农机管理过程中“自我监管、自我发展”运营机制的优势,能进一步促进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是弥补基层农机管理组织不足、增加农机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果的有效方式,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农机部门要积极参入到发展农机合作组织中去,做好服务,加强指导,促进发展,在人员培训、牌证管理、宣传教育、遵章守纪、安全作业中统一管理,使农机合作社内的农机三率达到95%以上,起到示范作用。

8.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

以提高农机监理员素质为突破口,对其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专业技术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化管理教育、遵法守纪教育;加强农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改变乡镇农机站有名无实的现状,重新定编定岗、单例定量考核;加大投资,追加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有计划地配备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牌证网络化管理等技术装备,形成“基地健全、设施齐备、手段科学、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作者:张伟力

上一篇:银行人力资源工作总结下一篇:征管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