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2-03-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

(一)目 的:合理、科学;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严禁截留、挪用员工保命的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

(二)依 据: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2)16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

15、《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设指挥部、中国中铁昆明东南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责任书》等。

(三)适用范围:中铁五局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A5工区经理部及所属各作业队。

1、开工前,工区应编制生产安全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工程全过程安全经费的有效使用;编制具体投入部位的经费使用清单,按有关规定或要求报送审定。

2、有关安全经费对上对下的计取和计出,执行指挥部规定。即:工区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支付报表格式可参照土建支付样本,按项目清单编制,附票据凭证及监理过程验收记 录),经工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后,应当在5日内对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指挥部安全处对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计量支付。

3、工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安全经费必须用于施工安全,不得挪用或挤占、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经费;切实把控好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科学性,严禁滥用。工区对安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必要性与合理性负责。

5、工程实施依法分包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安全措施与经费支付等条款。分包单位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的由总包单位配足。安全经费不得由劳务分包队承担。

6、安质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经费计划”,建立使用台账,与计划部门按规定及时计入计出;财务部门应设专项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未按计划投入导致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7、安全经费管理由工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由物质设备、计划、财务、安全等部负责。安全经费按照合同额1.5%的标准进行计提。

8、经费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等支出

(1)洞口、通道口;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基坑沟槽、上下斜道临边、现场安全围挡。

(2)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漏保护、接地保护、接零保护等装臵,变压器、电器防暴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供电及其他安全用电防护装臵。

(3)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臵的安全带、安全网、棚防护栏等设施、设备等。

(4)穿越村镇、公路、铁路、河流、地下管线、高压输电线等作业增设的防护、隔离、拦挡等设备或设施。

(5)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及维修、维护。

(6)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设备设施各种保护保险装臵、安全防护措施及检测检验、设备维修保养等设备设施。

(7)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通讯器材、门禁等电子产 (8)爆炸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及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品。

(9)隧道、挖孔过程中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瓦斯、等检测设备设施的购臵、维护、检测。

(10)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检测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等支出

(1)各种应急救援设备与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药品与器材;应急食品、饮用水。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

(4)、防雷、风、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物资设备等。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等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3)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 整改、监控、监管设备器材的支出。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储存、使用、防护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等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复训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 (3)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相关活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

(3)平安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

(4)购臵、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 (5)配备给专职安全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

(6)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从事高空、尘毒等有害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检费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费用。

(9)、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7)附则:

(1)明令禁止的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资、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严禁作为利润截留。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 的:强化全员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作业人员操作技能。

(二)依 据: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指挥部、中国中铁昆明东南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责任书》等;

(三)适用范围:中铁五局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A5工区经理部及所属各作业队。

1.教育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1)方法: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多种多样,各有特点。一般可采用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自培、送培等。

(2)形式: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工前、工中、工后的“三工”教育,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 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2.项目负责人(B)的教育培训

(1)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取证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时间:安全资格(取证)培训时间由发证机构依法确定;每年企业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与内容:

1)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的教育培训 (1)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 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取证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时间:安全资格(取证)培训时间由发证机构依法确定;每年企业(专业)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与内容:

1)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4、正式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事故案例等。

2)项目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管区的安全生产状况,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 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臵、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2)新从业正式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公司级、项目级不少于15学时,岗位级不少于20学时(行规)。

5、工区临时招用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内容:项目或工区工程施工概况;主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臵、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2)新招用临时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工区各级教育不少于4学时,教育需经本人签字确认。

6.待岗、转岗重新上岗人员的教育培训

(1)从业人员待岗、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四新”安全培训

“四新”即: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或工区对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项目或工区对员工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企业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9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延期)的专业教育培训 (1)范围: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2)条件与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获得证书后方 可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实行全国统一培训大岗、统一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证件审核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2年进行一次复审。

2)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一次。

3)复审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记录,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4)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第二篇: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条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

第3条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 4 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 5 条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 6 条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第 7 条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 8 条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 9 条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 10 条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第13条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14条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第15条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6条凡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正式的职工给予开除或给予经济处罚;临时工一律予以辞退。

第17条在作业中发生设备或机械设备损坏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事故性质和损失金额大小对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事故部门或个人按直接损失的100%罚款。

第18条凡发生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9条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办公室、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第21条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22条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条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条全体人员排出轮流值班表,负责打扫办公室、职工宿舍。应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第25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26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7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1、 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7)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 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特点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3、安全考试

1) 员工每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 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 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培训登记

1)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人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对安全生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司通过对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从根本上解决人地行为和意识问题,全面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二、 安全教育培训的任务

1、 学习贯彻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员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强化安全意识及其责任心。

2、 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增强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安全问题的能力。

3、 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4、 学习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并在实践中运用推广。

三、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1、 公司领导层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

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各科室负责人。

3、 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

1 安全员、质检员、工程造价员、资料员(档案员)等。

4、 特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和塔机安装工、电焊工和电工、架子工、钢筋工、模板工。

5、 其他工种操作人员。

6、 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

四、 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要求

1、 公司领导层人员:首次任职前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

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首次任职前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3、 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首次任职前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余人员首次任职前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4、 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字(2002)12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5、 其他工种操作人员:由公司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8学时。

6、 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不少于48学时,经考核达到合格后再参加公司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五、 安全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1、 外派培训:因岗位需要,所有按规定应持证上岗的人员,都必

2 须按规定参加专业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井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书后,方能上岗。培训经费由公司承担。

2、 继续教育培训:凡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书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经费由公司承担。

3、 内部培训:培训经费由公司承担。

① 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公司指派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确认其具有独立操作能力后方能上岗。

②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劳动环境、条件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和工作岗位劳动环境、条件以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③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预防和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经常性安全教育进行的形式;每天的班前和班后会议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装置维护;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总结教训,确认事故责任人,制定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宣传;组织安全技术交流和安全管理经验交流等。

六、 员工的培训由公司各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针对岗位需求以及员工的实际情况,于每年初提出培训申请,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再由办公室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员工的培训按计划组织实施。

七、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参加培训的员工的培训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填写“员工培训履历表”,由公司分管教育培训的副总经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每一参培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员工“培训有效性评估表”,培训部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置。

八、 教育培训纳入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考核内容,并与年终奖挂钩。

附件:《培训申请表》、《年度培训计划》、《员工培训履历表》、《培训有效性评估表》

二0 一一年九月一日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

2、文明施工

3、脚手架

4、基坑支模

5、“三宝”、“四口”、“五邻边”防护

6、施工用电

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8、塔吊

9、起重吊装

10、施工机具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1、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每月至少下工地检查4次;安全科每周至少下工地检查2~3次;项目部经理每天至少对工地安全检查一次;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坚持每天对工地安全的经常性巡查。

2、季度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牵头,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项目经理在每季度末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为期一周的质量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进行定量评估,并予以通报。

3、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公司派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

5 作进行检查。夏季对防洪救灾和井下作业的通气等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冬季对高空作业的保暖防寒工作进行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内容进行安全检查,解决突出问题。

5、“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大检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各项施工现场不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安全生产督查制度

1、各级安全检查必须作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定时间落实整改措施。

2、安全科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整改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作业,对整改责任人要予以处罚和通报批评。安全科对复查验收情况要记录存档。

3、对违章作业,违章蛮干的要当场制止,予以批评,并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4、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或隐瞒事故知情不报的责任人,公司将按规定加重处罚,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0 一一年九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从事故发生后的事故结案整个过程的工作程序及其规定。

一、 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

1、 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项目部经理或安全员都必须及时如实将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科、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立即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2、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当事人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

3、 安全科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指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处理有关问题;

4、 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在24小时内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5、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时间,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6、

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时,公司总经理要率领

7 有关人员亲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救。

二、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事故责任的划分

1、 事故调查组

① 发生一般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调查;

② 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的,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牵头组织安全科、工程部、材设科、工会代表等成立事故调查组; ③ 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由公司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报告上级主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 事故分析和责任划分

① 调查组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科学地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对调查结果承担责任;

② 调查组应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的直接负责人、领导责任人以及主要责任人,并提出处理的初步意见。 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应首先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没有按规定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交底),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操作的;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的;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 运行的;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和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缺乏或有缺陷的;安全措施项目未落实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对现场安全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的。

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应追究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的;擅自使用他人设备的;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的。

事故责任人或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

毁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和证据,干扰调查或嫁祸于人的;利用职权隐瞒事故、谎报情况,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多次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主持正义,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3、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一般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公司按规章制度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三、 事故的善后工作

1、 各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由公司安全科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公司安全科在事故发生的30日内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积极配合医疗机构作好伤残签定工作。

3、 职工人身伤害的经济赔偿遵照《工伤保障条列》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四、 事故调查报告书和事故档案

1、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当由事故调查组在调查结束后提交事故调查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调查内容负责。

2、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过程;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责任及其处理意见;事故的预防措施等。如果事故严重和复杂还须提交专项调查报告。

3、 事故调查报告书要求对事故发生过程的分析要准确,原因分析要仔细,责任划分要明确,防范措施要具体。

4、 安全科负责建立事故档案,发挥档案的作业改进安全工作。事故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登记表、从业人员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签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发生事故时的工作环境、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和其他文件;调查组成员名单等。

二0 一一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控制事故频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 各项目经理部及各班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现场被评为市、区级文明建筑工地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视情况发给5000-10000元奖金,由项目部按贡献大小奖励到人头。

2、 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岗位安全职责作好本职工作,遵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全员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给项目部有关责任人500-2000元的奖励。

3、 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包括在安全生产中发明、技术改造取得重大成绩的人员,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视贡献大小发给奖金。

4、 各单位工程的各班组在完成规定的工程量中,轻伤率控制在1.5%以内,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完成工程量以后,公司按承包合同兑现安全生产奖。

5、 各工程项目部完成公司与其签订的“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公司按合同的约定予以奖励。

6、 公司各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职工的职级晋升和年度奖金挂钩,奖优罚劣。

二、 惩罚制度

1、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随意乱丢或乱堆放杂物、用具、材料,虽为造成安全事故,但已造成安全隐患者,予以严肃批评并处罚款20-50元。

2、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或不正确使用劳动用品,已造成安全隐患的班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并对项目经理部有关责任人员处罚20-50元,对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处罚款50-100元。

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对主要责任和相关责

12 任人,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按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罚: ①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伤事故者,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处罚款3000-5000元。

②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人员死亡,已触犯刑律的人员,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处罚款5000-10000元。

③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可责令其停职,直至予以开除。

④ 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物资损失的,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应赔偿经济损失的10%-70%。

4、 对违章作业人员的罚款,即时发现,即时处罚,所收罚款一律上交财务科。

5、 对隐患事故知情不报的责任人员,公司视情节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6、 对未按安全承包合同规定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部和作业班组,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合同。

二0 一一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按照万州区建设委员会万州建委发(2002)建管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承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足额提取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有来源。

二、 公司收取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财务科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严禁贪污、挤占和挪用。

三、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项用于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其具体使用范围;

1、 购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2、 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所需资金;

3、 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所需资金;

4、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其他开支。

四、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计划管理

1、 安全科提供购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备计划;

2、 办公室提供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3、 工程部提供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

4、 其余部门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文明施工要求提出其他计划。

以上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科统一安排资金,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 财务科负责向总经理和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报告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开支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二0 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四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大金店镇段村小学

2016.9

段村小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及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每年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6、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⑷安全知识竞赛

⑸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等。

⑹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象。

7、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录象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9、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10、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档案。

第五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工人的素质,确保生产施工顺利进行必须从思想上、安全技术素质上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定以下制度:

1、大力推行安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公司内“三类人员”即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参加培训,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试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一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6)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凡从事特殊作业工种的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对新员工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公司职能部门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缺课、不遗漏。

5、待岗复工人员教育培训。员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的,复工时由总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上岗前接收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6、转岗人员教育培训。员工转岗,由转入部门、项目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并有转岗教育手续,上岗前接收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换岗人员教育培训。员工换岗,由双方部门、项目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并保留换岗教育培训记录,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8、定期举办安全生产教育知识培训班,公司职能部门发放举办培训班的通知到各部门、项目部。通过培训使公司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强化安全生产定影意识,顺利开展本职工作。

9、全员教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日,班组每周一次,项目部一次,公司职能部门每季度一次。生产岗位上的员工每年应进行一天以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堆积及各工种安全技能方面的学习教育。

10、项目部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五新”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1、项目部举办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应有与生产初中相适应的各类教材、讲义。

12、公司积极订阅安全知识报刊杂志,并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做好学习记录。

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

杭政储出【2013】92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部

2016年9月11日

第六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 2. 范围和要求: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2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

3. 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3.2安全部职责:

(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

3.3办公室职责:

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的监督考核。

3.4生产部、技术部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用正确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的培训。

3.5各车间(部门)职责:

(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记录变更情况。

(3)负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管理。

(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 管理程序:

4.1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部负责协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培训内容有: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8)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2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6)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7)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9)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1)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3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 培训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4员工安全教育

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4.5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4.5.1新入厂员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和实习培训人

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5.2公司级安全教育:

4.5.2.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5.2.2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生产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2.3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4.5.3车间级安全教育:

4.5.3.1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5.3.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 (2)本车间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

(4)本车间的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3.3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4.5.4班组级安全教育:

4.5.4.1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5.4.2班组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详细培训本岗位的生产原理、介质特性、流程; (2)岗位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 (3)生产控制的主要指标; (4)生产控制的要点; (5)事故防范措施等;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4.3班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岗位,必须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训合格。 4.5.5公司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应留存相关培训记录。

4.6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起重吊装、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

4.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法),对有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8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安全部根据计划组织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9.2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9.3班组安全活动

4.9.3.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4.9.3.2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应包括:

(1)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学习有关安全文件、通报、和操作技术规程等; (3)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6)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技术讨论;结合事故通报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7)其它安全活动等。

(4.9.3.3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4.9.4安全活动日教育,每周以班组为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9.5安全部、人力资源处等应通过员工政治学习、利用录像、电影、宣传画、事故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9.6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4.9.7设备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全部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4.9.8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开始作业。

4.9.10公司所有职工每年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由安全部牵头,各单位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培训档案》。

4.10复工、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10.1公司内工作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4.10.2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本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离岗教育由车间具体实施,学时不少于8学时,并留存好相关记录。

4.11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留存培训记录。

4.12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由安全部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由武保部发放入厂证,安全部保存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基层单位保存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 监督与考核

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奖罚

内容。

6. 报告和记录

(1)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记录; (2)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变更记录; (3)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5)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档案; (6)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7)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人员管理台账及资格证; (8)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记录; (9)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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