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征文

2022-03-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法学征文

法学专业劳动法学试题(8)

一.单项选择(每空1分,共10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什么代表组成。

A、职工代表B、企业的代表C、工会的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E、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

2、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 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B、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D、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E、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这一规定 ,劳动者连续工作几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

A、一年B、二年 C、三年 D、十年

5、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

批准?

A、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某职工介绍招用职员D、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

6、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

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了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7、《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标准是。

A、支付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B、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C、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D、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8、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宋红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宋红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宋红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宋红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9、《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生效?

A、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B、劳动合同依法订立起生效

C、劳动合同自鉴证之日起生效D、劳动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10、国家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多少为基数缴纳。

A、

60%B、70%C、80%D、100%

二. 多项选择(每空2分,共20分)

1、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以下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A、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B、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D、应债权人请求代扣劳动者个人欠款

E、代扣劳动者个人向本单位的借款

3、张某自1980年7月起在甲企业工作,1998年7月失业,下列有关张某失业保险的表述哪些

是正确的?

A、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C、设张某1999的1月重新就业,则张某仍能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D、设张某于1998年10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则张某丧失领取救济金的权利

4、在依法认定为工伤后,下列哪些费用可以全部报销()。

A、挂号费B、住院费C、就医路费D、药费E、住院期间伙食费

5、《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的劳动有()。

A、高处、低温、冷水作业B、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

C、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D、人力进行的土方作业E、夜间作业

6、甲、乙、丙、丁为风华工厂的技术人员,四人受该厂指派完成一项技术革新项目,该工厂领导当时允诺如按期完成项目则每人奖励1万元。现技术任务已按期完成 ,但该厂领导说1万元太多,其他职工有意见,只能每人奖励1千元。根据以上情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提起仲裁则甲、乙、丙、丁既可同时参加仲裁活动,也可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B、甲、乙、丙、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化工厂依约发放奖金,则甲、乙、丙、丁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若该项技术获得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丙、丁共有

7、下列有关《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适用《劳动法》

B、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帮工适用《劳动法》

C、家庭聘用的保姆适用《劳动法》

D、在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8、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有()。

A、主体的合法行为B、主体的违法行为C、事件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E、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9、我国技术考核的种类包括()等。

A、职业技能考核B、录用考核C、上岗、转岗考核

D、转正定级考检E、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10、依照劳动法,通过协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除企业、个体经济经织外, 还有下列哪些主体?

A、部队B、国家机关 C、事业组织 D、社会团体

三.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劳动关系的概念:

2、最低工资:

3、劳动争议:

4、 劳动合同:

5、工资总量

四.简答(每题5分,共20分)

1、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2、 简述工资保障措施:

3、简述社会保险的特点

4、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五.论述 (15分) 论述劳动争议法律调整的意义

六.案例分析(20分)

1、王某是山东省荣城市城西镇政府农机管理站的一名职工。去年9月22日,镇长助理安排其前往辖区徐家村联系收割机销售业务。在返回途中,王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对面飞驶而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当场造成王某耳鼻出血,处于昏迷状态,送医院治疗后基本康复,对方则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荣城市交警大队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通过调解,王某承担对方赔偿费用(总计4万余元)的30%,即12000余元;对方承担王某医疗费用(总计近7000元)的70%,近5000余元。为此,王某多次找到单位领导,要求支付对方的事故赔偿费及自己的全部医疗费用。单位领导认为,由于王某的过失造成对方死亡,事故赔偿费用12000元应由王某负担,至于王某自己的医疗费用,单位也仅同意支付70%。王某不服,遂反映到有关部门。

问题:(1)、工伤事故的处理问题;(2)、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2、今年三月,某服装公司与某服装加工厂协商订立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服装加工厂为服装公司加工制作一批服装。在商谈过程中,服装公司发现对方是一家乡镇服装加工厂,技术力量不足,因此对承接这笔加工业务心里没底。于是,服装公司便提出将本公司年轻的技术人员贺某暂时借给服装加工厂使用,增强服装加工厂的技术力量。双方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同时,也签署了关于贺某的借用协议,协议中约定:借用时间为半年,借用期间,贺某的工资由服装加工厂负责支付。

贺某借到服装加工厂工作后,为服装加工厂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问题,服装加工厂也按月向他支付了工资。半年后,借用协议期满,贺某回到了服装公司。 一天,贺某突然发现,这半年来,公司未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于是便找到了公司人事部,要求公司为他补缴养老保险。当时,人事部张经理这样解释到:“你被借出后,咱们公司就没有你的工资了。这半年,你一直为服装加工厂干活儿,他们既然向你支付了工资,就应该也为你缴纳保险。” 听完张经理这番话,贺某又找到了服装加工厂,服装加工厂给他的答复是:“在与你们公司订立的借用协议中,只规定我们在借用期负责支付你的工资,并没有说还要负担你的养老保险,所以,我们根本没有为你缴纳保险的义务。”

贺某一看服装加工厂也不管自己的保险问题,没办法只好又返回公司,继续找人事部交涉此事。“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你的工资由谁发,保险就该由谁缴纳,因为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以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你在服装加工厂工作期间,咱们公司没向你发过工资,也不知道你在那儿挣了多少工资,因此,公司无法为你缴纳养老保险。”说到这儿,张经理用不耐烦的眼光看着贺某,继续说到:“所以说,你的保险问题完全应该由服装加工厂负责解决,咱们公司是不会给你解决的,以后,你就别再来找我了!” 贺某走出人事部后,心中暗想:我现在简直就像是一只皮球,被两个企业踢来踢去。我算看透了,要想真正解决这个保险问题,只能去仲裁了。 想到这儿,他转身直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问题:贺某的保险究竟应由哪个企业来缴纳? 为什么?

第二篇:郑州大学法学院院庆征文

感怀法恩,律动青春

———郑州大学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征文

法学院09级6班 孙涛

握正义之剑惩奸除恶,持公正之心传道授业。金秋十月的郑大法学院迎来了她的三十年生日,今天我们有幸相聚在这里,见证她的荣光。自强不息,止于自善,愿这种精神能够延续下去,构筑起中原的法学之强。

中国近现代史的大学发展史表明:一所大学的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郑州大学法学院自身的发展正是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典范,不辱自身所肩负的民族兴亡的光荣使命,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发展也是与我国现代化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一年,文革结束,余波未了,正是用人之际,法学院响应时代号召,成为全国拥有1977级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那一年,改革开放,方兴未艾,经济复兴与体制变革的大旗在全国各地飘扬,法学院独立组建经济法系,执法律权柄,护市场公平。那一年,人心浮躁,利欲熏心,郑大法律人坚守杏坛,默默奉献,孜孜以求,潜心学术,从硕士点到博士点再到研究中心,用自己的行动为日益浮躁的世风注入学者的纯净。

三十春秋铸就今日辉煌:惟此有才,于斯为盛。梁晓声先生的《什么是大学》中说“什么是大学?简单地说,大学是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机构。”法学院改变过去老师掌握真理,学生只能“敏而学之”的片面侧重教育的弊病,着重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法学院现有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和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两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省级重点学科。法学院教师一向注重科研,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建院以来共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12 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项,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37项; 出版学术著作263 部,发表论文1487篇;获得国家科研奖励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 46项;近五年,我院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省级社科基金项目20项;出版学术专著7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省部级奖励20多项。各类厅局级奖励更是不胜枚举。

《庄子·秋水篇》曰:“天下之水莫大于海,万川纳之。”法学院于1980年就从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等高校调入近30名优秀教师,可谓海纳百川,其中包括十多位著名学者,正是这样的广延名师、遍揽才俊且各尽其用为我院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使我院在建院之初就确立了兼收并蓄,博众家之长的底蕴。而在学术研究交流方面,频繁的学术讲座和各类研讨会,令我院立足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与趋势,获取一种全球性的法学视野,中俄法学家之间的转型期法律研讨会,鲁豫皖民商法年会,以及新近举行的2010中国法学会宪法年会都令我院在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交流中吸收精华成果,树立自身风格,并进一步形成一种自成体系的法学研究环境。

百万征程还须明朝奋勇:自强不息,止于至善。希望法学院师生坚固爱国奉献的传统。而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保持三十年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传统,就应当以国家社会的现时需求为导向,自觉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转型的需要,一个学院的成功来源于它的学术与教育,只有在时代精神的指导下的学术与教育在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所谓以时代为己任,服务社会,建设国家,而这些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就是要不断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提升研究水平,壮大学科实力,努力为国家发展输出优秀的人才,为社会进步提供法律指南,为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的实现而贡献作为郑大法律人的一份力量。

希望法学院师生坚守学术独立的理念。学术是文化传承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保证,是人类文明和理智的最高表现,所以独立自由是学术的本质属性。著名哲学家贺麟在1946年就明确指出:"学术在本质上必然是独立的,自由的,不能独立的学术,根本上不能算是

学术。学术是一个自主的王国,它有它的大经大法,它有它的神圣使命"。学人的思想当然必须远离权力和权势的桎梏,也必须远离金钱和世俗的腐蚀。法学作为一门和社会密切联系的实用性学科,外界的诱惑难免。唯有坚守学术独立,才能形成独立思索和自由探究的氛围,才能树立起对真理的信仰和追求。1917年蔡元培先生就职校长演说时说“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既然专心学术就要抵制各种诱惑。学术更应独立于学友和同行,没有学术批判一味人云亦云,将使法学研究陷入学术专断的境地,终将失去其活力。而真正需要做到的是使学术独立于身份与人格,学者的学术称谓不同依然要独立的气节,学术更不应该在人格被压抑之下表达。唯有如此才能不断实现理论与制度的创新,才能对国家与地方的法治实践作出高水平指导。

希望法学院师生坚持海纳百川的胸怀,我想要做到这四个字,首先就是“视野要开阔,心态要包容”,广泛接触各种流派的法学思想,吸收其中的合理内核,在分析和比对中坚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提高我院的研究水平。同时对于各种不同乃至尖锐的观点保持包容的心态,此即“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之谓也。其次海纳百川的郑大法学院自诞生伊始就聚集了众多名师而展现出思想激荡、文化交融的生动局面。在对人才重要性之认识空前提高的二十一世纪,法学院应当始终坚持海纳百川的胸怀,构建理想的学术平台。再次法学是一门联系极其广泛的学科,要加强研究法学与学校其他学科的合作、融合,如: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历史、经济乃至自然科学等,所以要向兄弟院校认真学习,丰富法学研究材料,使研究角度多元化。

希望法学院师生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时代精神,积极投身学院的团学工作和文体活动,丰富自身精神生活,提高文化品位。发挥团员青年的干劲和热情,紧密团结在学院党委团委周围,以实际行动配合学院工作的展开,以如火激情点燃学院灿烂的明天,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增强作为青年学子的历史责任感自豪感,走好成为新一代法律人的第一步,努力成为学院的骄傲。

忆往昔,桃李不言,自有风雨话沧桑;看今朝,厚德载物,更续辉煌誉五洲。三十年的沧桑巨变,三十年的辛勤耕耘,三十年的不懈积淀,三十年的厚积薄发。这是多少郑大法律人真情凝聚的光荣三十年,又是多少郑大法律人心血铸就的辉煌三十年。“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的学院风雨洗礼,充满活力不断前进;年轻的面孔朝气蓬勃,激扬青春放飞希望。

值此院庆三十周年之际,我衷心祝愿法学院潜心学术,树中原法学旗帜;坚守杏坛,育当世法律精英。再接再厉,续写辉煌,成为一代法学院校中的佼佼者,为中国的依法治国建设事业做出贡献。让我们共同期待即将到来的属于我们的荣光,法学院加油!

第三篇:法学会法学沙龙策划书

一、活动名称

2011年法学会许云鹤案法学沙龙

二、活动主题

讨论天津许云鹤案,大家争议。

三、活动内容简介

邀请学校法学老师和法学会成员,以天津许云鹤案为蓝本,由法学会成员简介相关案情,并播放一些相关视频加深大家对此案的了解。并由同学自由讨论相关案情,引用相关法律。最后由法学老师为此案观点进行总结,并给同学介绍一些法律知识。

四、活动目的

从老师和学生的不同角度分析、讨论热点许云鹤案,让同学们学会多角度看待问题,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对社会的关注度,对日后的生活提供帮助。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

泉教A-501教室

七、活动对象

法学会全体师生

八、活动前期准备

1、 广泛宣传,并征集提议。

2、 由一同学当众播放视频。

3、 邀请老师、同学总结。

九、活动流程

1、 放轻音乐(观众入场)

2、 播放相关视频

3、 主持人入场,主持沙龙

4、 学生上台发言

5、 老师总结

6、 学生自由提问(三分钟)

7、 结束!有序退场

淮南师范学院法学会策划部

张旭晟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四篇:法学开题报告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关键词: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情况内容文献 中国论文 职称论文

选题意义:

我国最近几年特大灾害性事故频发,如北京市密云县踩人事件、大头婴儿事件、苏丹红事件、深圳“舞王”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等。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某些监督管理者疏于或懈怠监督管理的义务是分不开的,如果监督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绝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在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责任的冷漠、对职责的懈怠,甚至官商勾结,疏于防范与监督,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责任事故频发。政府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的危害,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对于疏于职守、懈怠职责、工作中不谨慎、不履行、本论文由上海论文网整理提供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现代社会提倡以法律的手段——刑罚来解决公职人员的过失行为,追究监督者、管理者的刑事责任,达到有效地预防、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但是,在实践中仍有相当一些责任事故难以处理,最后不得不以行政手段解决,导致肇事者逍遥法外,进而难以遏制责任事故的重复发生。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归责依据不明确,在引进监督过失理论时大多照搬已有的思想,而不是结合本国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对行政领导的有罪与否进行认定,以致于监督过失理论的应用性不强。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一起责任事故案例引出深化监督过失理论的必要性,继而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和本质,再结合犯罪构成来分析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以期使“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和具有实用性。

国内外研究情况:

自2002—2003年的SARS事件以来,公共责任(类似的表述有行政责任、官员问责、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概念进入了人们的眼界,社会进入了一个承诺“责任”的时代,行政领导责任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学者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探知。其中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据张成福的理解,可以把行政领导责任分为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根据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相应地,张成福认为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源于行政领导不遵守道德规范,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不遵守法定的权限、越权行事,政府和平民的契约性平等关系,政府仅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法人因为须承担赔偿责任。胡建淼、郑春燕认为,行政领导的责任来源于行政领导的职责,若行政领导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行政领导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Terry L. Cooper)对行政责任做了深入的研究,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出发,认为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客观责任源于法律、组织机构、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角色期待,与外部强加的可能事物相关;主观责任则根植于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即库珀认为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主观上是他们的内心对于忠诚、责任感的价值判断,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操守和对真善美的行政行为的追求;客观上是他们作为行政领导这个角色所被寄于应有的职责以及其他外部的可能相关事物。

反思目前关于行政领导责任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进行的,缺乏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多是从正面论述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缺乏从否定性惩罚的角度来谈;主要从行政学的角度来研究具体责任追究,缺乏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本质和分类开始,再针对现实中对行政

领导的法律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再从法学角度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分析监督过失理论,以期使“行政领导法律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因为在分析过程中结合了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法学论文研究内容:

一、引言:由案例(“躲猫猫”事件)--引出问题: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为什么不力?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哪些?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依据是什么?适用范围如何?

二、行政领导责任概述.1、行政领导责任概念

2、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析追究行政领导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监督过失理论(从监督过失的构成分析) http:///falvlunwen/

1、监督过失的实践和理论来源

2、行政领导监督过失的构成要件

(1)监督过失的客体

(2)监督过失的客观方面

(3)监督过失的主体

(4)监督过失的主观方面

四、行政领导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的限度

(1)有限适用信赖原则

(2)考虑不可抗拒因素

(3)分清责任主体(编辑:)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本论文由上海论文网整理提供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

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 上海论文网http:///falvlunwen/ 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第五篇:法学导师推荐十本法学入门好书

法学导师推荐十本法学入门好书,开启知识盛宴

2013-09-12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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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新一届的法学新生即将踏入大学校门,走进法律的知识殿堂,感受法学这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的独特魅力。法学是实践性学科,也是思维性学科,北京大学出版社特邀请著名学者甄选以下法学好书,寄托诸位老师对法学新人的殷切期盼,希冀诸位同学从阅读中获取乐趣,以阅读为起点,开启求学之路。

最便携的权威法律英语词典

《元照英美法词典(缩印版)》

对法律的初学者,我的头一条建议,向来是请他们买一部好的词典,并且经常请教它。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罗斯科·庞德教授[Roscoe Pound]推荐

最“接地气”的学院致辞

《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 苏力/著

苏力的致辞是“贴心”抒情的“政治修辞”,只是那伦理人格的风格化的呈现。而那风格,无非是他对莘莘学子,对北大,对中国法律教育同法学的热爱、忠诚、不计回报的奉献的自然流露。

——清华大学冯象教授推荐

汉语法学随笔巅峰之作

《政法笔记(增订版)》 冯象/著

法理精深、角度睿智、论调风趣,以平易近人的姿态思考着最具“中国特色”的社会和司法问题。新加入《旧约圣经》中的利未记也会引发我们对法治的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刘星教授推荐

兼容英美法系判例研究与大陆法学学理探讨

《民法思维》

王泽鉴/著

读王泽鉴先生的书,不能仅仅读其中的法学知识,更要琢磨其中的法学方法。择其要者,可概括为四端:其一,请求权基础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二,法解释学的方法;其三,案例研究的方法;其四,比较法的方法。法学方法犹如游泳方法,如果只谈如何游泳而不能实际下水实践,必然是误人子弟的空谈。同样,如果只学习游泳的理论而不实际下水实践,自己的能力根本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提升。王泽鉴先生的著作,既有对于相应方法的阐述,更多的则是实际应用这些方法的思考和论证。读书不仅应领会作者的意思,同时应注意作者的方法。正是这些方法,对于中国民法研究水平的提升,至关重要。

——清华大学韩世远教授推荐

美国法理学必读书目《法律之门》中文精编本

美国法最佳入门读物

《法的门前》

[美]彼得·德恩里科

邓子滨/著

《法的门前》典出卡夫卡的小说,在那部小说里,法学专业出身的小说家表现出他对法律的思考,尤其是法律的专业性给外行人带来困惑,发人深省。本书正是一部美国经典法学教材的浓缩,它不仅有助于刚刚进入法学门槛的学生理解我们的专业,而且也可以为未来的法律人奠定职业发展的坚实思维与知识的基础。

——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推荐

《法的门前》是美国经典法理学教材《Before the law》的中文精华本,和卷册浩大的原著相比,这本书的结构更加精当,论述简洁流畅,尽得其要,书中很多素材和内容适合中国读者阅读,尤其适合刚跨入法学门槛的新生理解法学专业以及作为了解英美法的基础读物 。

——著名学者周大伟推荐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安东尼·刘易斯/著 何帆/译

以“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为核心,介绍美国第一修正案如何被法官、律师、媒体、公民社会激活,从而使得“言论自由”这一精神在美国生根及成长。

——清华大学刘瑜教授推荐

你与美国最高院大法官只有一本书的距离

《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院大法官访谈录》

布莱恩·拉姆 苏珊·斯温 马克·法卡斯/编

何帆/译

1978年,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在哈佛大学演讲时,批评美国和西方社会过分重视法律。索尔仁尼琴被公认为是追求自由,不畏强权的标志性人物,但他认为法律是一个冷酷的东西,是一种威胁。肯尼迪大法官当时42岁,这些话带给他强烈的震动,他意识到地球上有一半人口在法治领域之外生活,有两个原因“要么不愿,要么不能”。

法律的基础是人类生活的经验,“人们没法恪守你不敬畏的事物,不会维护你不了解的东西,更不会去捍卫你不知道的事情。”这大概就是一向谨言慎行的最高法院法官们面对电视镜头的原因。宪法不是过时和古老的条文,也不靠神秘感维系,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例,人们参与,辩论,明白和知晓它的意义和目的,才能把它们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当下中国,也是如此。

——著名主持人柴静推荐

学一种不一样的法学思维,法律人独立思考的引导手册

《法学思维小学堂——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

[德]英格博格·普珀/著 蔡圣伟/译

这是为法学初学者撰写的一本法学思维导引手册。特别向法学新生推荐这本注重实际操演的法学思维训练书籍。

—— 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推荐

刑法学传世经典,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刑罪原则著作

《论犯罪与刑罚》 [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

黄风/译

“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的经典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引领无数法律人推开了刑法乃至法学思想的大门。这本书是每个法科生的入学必读书目。

——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推荐

见微知著,细节塑造法治

《法治的细节》 周大伟/著

细节决定成败,法治中国的进程无疑取决于法治的细节。周大伟先生于1979年入读西南政法学院。毕业30年来,作为一位有心人,由西南而京华,又长居北美的经历,使他穿行于不同法域,收获了丰富而细微的法学实践体验。从他的众多精彩、精到、有趣的篇章里可以看出:法之理不能独获于书斋之中,法之力必须与社会高度互动方能更显强劲;法之理要出于实践,法之力要融于实践。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构建“实践法理学”,需要更多敏感于细节法治的学者的积极参与。

——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教授推荐

《法治的细节》一书的作者周大伟先生,早年就学于中国著名的法学学府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后留学美国,长期奔走于中美之间,亲身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最近三十多年的中国社会法治大转型。《法治的细节》一书,正是周大伟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背景,以美国法治为参照,从整体出发,从细部入手,极其深刻地反思了法治中国的艰难,同时也高瞻远瞩地眺望了中国法治的前景,展示出一个当代中国法律人十分难得的忧患意识与前瞻意识。《法治的细节》一书一扫同类著作的枯燥乏味,融理论性、趣味性、可读性于一炉,是当下中国法律人写出的最美的文字。

法学导师推荐十本法学入门好书,开启知识盛宴

2013-09-12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年9月,新一届的法学新生即将踏入大学校门,走进法律的知识殿堂,感受法学这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的独特魅力。法学是实践性学科,也是思维性学科,北京大学出版社特邀请著名学者甄选以下法学好书,寄托诸位老师对法学新人的殷切期盼,希冀诸位同学从阅读中获取乐趣,以阅读为起点,开启求学之路。

最便携的权威法律英语词典

《元照英美法词典(缩印版)》

对法律的初学者,我的头一条建议,向来是请他们买一部好的词典,并且经常请教它。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罗斯科·庞德教授[Roscoe Pound]推荐

最“接地气”的学院致辞

《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 苏力/著

苏力的致辞是“贴心”抒情的“政治修辞”,只是那伦理人格的风格化的呈现。而那风格,无非是他对莘莘学子,对北大,对中国法律教育同法学的热爱、忠诚、不计回报的奉献的自然流露。

——清华大学冯象教授推荐

汉语法学随笔巅峰之作

《政法笔记(增订版)》 冯象/著 法理精深、角度睿智、论调风趣,以平易近人的姿态思考着最具“中国特色”的社会和司法问题。新加入《旧约圣经》中的利未记也会引发我们对法治的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刘星教授推荐

兼容英美法系判例研究与大陆法学学理探讨 《民法思维》 王泽鉴/著 读王泽鉴先生的书,不能仅仅读其中的法学知识,更要琢磨其中的法学方法。择其要者,可概括为四端:其一,请求权基础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二,法解释学的方法;其三,案例研究的方法;其四,比较法的方法。法学方法犹如游泳方法,如果只谈如何游泳而不能实际下水实践,必然是误人子弟的空谈。同样,如果只学习游泳的理论而不实际下水实践,自己的能力根本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提升。王泽鉴先生的著作,既有对于相应方法的阐述,更多的则是实际应用这些方法的思考和论证。读书不仅应领会作者的意思,同时应注意作者的方法。正是这些方法,对于中国民法研究水平的提升,至关重要。

——清华大学韩世远教授推荐

美国法理学必读书目《法律之门》中文精编本 美国法最佳入门读物

《法的门前》 [美]彼得·德恩里科 邓子滨/著

《法的门前》典出卡夫卡的小说,在那部小说里,法学专业出身的小说家表现出他对法律的思考,尤其是法律的专业性给外行人带来困惑,发人深省。本书正是一部美国经典法学教材的浓缩,它不仅有助于刚刚进入法学门槛的学生理解我们的专业,而且也可以为未来的法律人奠定职业发展的坚实思维与知识的基础。

——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推荐

《法的门前》是美国经典法理学教材《Before the law》的中文精华本,和卷册浩大的原著相比,这本书的结构更加精当,论述简洁流畅,尽得其要,书中很多素材和内容适合中国读者阅读,尤其适合刚跨入法学门槛的新生理解法学专业

以及作为了解英美法的基础读物 。

——著名学者周大伟推荐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安东尼·刘易斯/著 何帆/译

以“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为核心,介绍美国第一修正案如何被法官、律师、媒体、公民社会激活,从而使得“言论自由”这一精神在美国生根及成长。

——清华大学刘瑜教授推荐

你与美国最高院大法官只有一本书的距离

《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院大法官访谈录》

布莱恩·拉姆 苏珊·斯温 马克·法卡斯/编 何帆/译

1978年,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在哈佛大学演讲时,批评美国和西方社会过分重视法律。索尔仁尼琴被公认为是追求自由,不畏强权的标志性人物,但他认为法律是一个冷酷的东西,是一种威胁。肯尼迪大法官当时42岁,这些话带给他强烈的震动,他意识到地球上有一半人口在法治领域之外生活,有两个原因“要么不愿,要么不能”。

法律的基础是人类生活的经验,“人们没法恪守你不敬畏的事物,不会维护你不了解的东西,更不会去捍卫你不知道的事情。”这大概就是一向谨言慎行的最高法院法官们面对电视镜头的原因。宪法不是过时和古老的条文,也不靠神秘感维系,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例,人们参与,辩论,明白和知晓它的意义和目的,才能把它们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当下中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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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一种不一样的法学思维,法律人独立思考的引导手册 《法学思维小学堂——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 [德]英格博格·普珀/著 蔡圣伟/译

这是为法学初学者撰写的一本法学思维导引手册。特别向法学新生推荐这本注重实际操演的法学思维训练书籍。 —— 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推荐

刑法学传世经典,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刑罪原则著作 《论犯罪与刑罚》 [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 黄风/译

“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的经典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引领无数法律人推开了刑法乃至法学思想的大门。这本书是每个法科生的入学必读书目。

——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推荐

见微知著,细节塑造法治 《法治的细节》 周大伟/著

细节决定成败,法治中国的进程无疑取决于法治的细节。周大伟先生于1979年入读西南政法学院。毕业30年来,作为一位有心人,由西南而京华,又长居北美的经历,使他穿行于不同法域,收获了丰富而细微的法学实践体验。从他的众多精彩、精到、有趣的篇章里可以看出:法之理不能独获于书斋之中,法之力必须与社会高度互动方能更显强劲;法之理要出于实践,法之力要融于实践。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构建“实践法理学”,需要更多敏感于细节法治的学者的积极参与。

——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教授推荐

《法治的细节》一书的作者周大伟先生,早年就学于中国著名的法学学府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后留学美国,长期奔走于中美之间,亲身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最近三十多年的中国社会法治大转型。《法治的细节》一书,正是周大伟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背景,以美国法治为参照,从整体出发,从细部入手,极其深刻地反思了法治中国的艰难,同时也高瞻远瞩地眺望了中国法治的前景,展示出一个当代中国法律人十分难得的忧患意识与前瞻意识。《法治的细节》一书一扫同类著作的枯燥乏味,融理论性、趣味性、可读性于一炉,是当下中国法律人写出的最美的文字。

——广西大学法学院魏敦友教授推荐

法治,是千百年来无数人反复阐述的一个概念,似乎内涵和外延都非常清楚了。但在中国,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持续了世纪有余,迄今尚未完成,留下许多未解之谜。无论谜底如何,现实再次提示我们:细节决定成败,魔鬼隐藏在细节之中。周大伟先生的这本书聚焦“法治的细节”,可谓慧眼独具。在古今中外各种现象的刻画中,读者当能找到许多解谜的线索。

--上海交通大学季卫东教授推荐 ——广西大学法学院魏敦友教授推荐

法治,是千百年来无数人反复阐述的一个概念,似乎内涵和外延都非常清楚了。但在中国,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持续了世纪有余,迄今尚未完成,留下许多未解之谜。无论谜底如何,现实再次提示我们:细节决定成败,魔鬼隐藏在细节之中。周大伟先生的这本书聚焦“法治的细节”,可谓慧眼独具。在古今中外各种现象的刻画中,读者当能找到许多解谜的线索。

--上海交通大学季卫东教授推荐

第六篇:法学 本科宪法学多选题2

1: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

1.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2.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3.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4.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答案为:1 2 3 4

2: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关于土地的征收或者征用的论述,正确的是()

1.基于不构成公共利益目的的单纯的商业房地产开发,国家不得征收或者征用土地 2.国家征收土地必须给予补偿,而征用土地则不必给予补偿

3.任何国家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其他非政府部门的非法野蛮强制拆迁都是违法的

4.任何政府部门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都是违法的

答案为:1 3 4

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答案为:2 4

4:中国1982年宪法属于典型的()

1.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 4.柔性宪法 答案为:1 3

5: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之间出现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下列

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2.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决定如何适用

3.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与民政部的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直接选择后颁布的部门规章加以适用

4.某市经授权制定的劳动法规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答案为:1 2 3

6: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的职务。

1.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 2.副市长、副州长 3.副县长 4.副区长 答案为:1 2 3 4

7: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论

述,正确的是()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符合自身撤销权限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2.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3.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4.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答案为:1 2 3

8:美国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

1.总统由选民产生而非由议会产生,对选民负责而非对议会负责,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2.行政权由总统掌握,各部长经议会同意由总统任免,重大决策由总统作出 3.尽管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是,总统无权解散议会,而且,议会可以依法对总统提出弹劾予以定罪

4.总统行使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尤其是违宪审查权,从而构成了典型的三权分立制衡的体制

答案为:1 2 3 4

9:作为君主立宪制,英国议会的主要特征是()

1.内阁必须取得议会多数的支持 2.内阁对议会负连带责任

3.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内阁应该辞职,或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以决定内阁的去留

4.国家元首一般不掌握实权,而是处于“虚位” 答案为:1 2 3 4

10: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3.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为:1 2

11:根据《立法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1.超越权限的;

2.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3.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4.违背法定程序的。 答案为:1 2 3 4

12: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4.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为:2 3

13:2000年中国《立法法》没有对以下宪法行为的宪法监督()

1.对法律的宪法监督 2.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宪法监督 3.对国家机关所进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宪法监督 4.对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宪法监督 答案为:1 2 3 4

14:当代世界各国宪法内容的发展趋势包括()

1.重视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权利 2.重视宪法保障,维护宪法权威 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4.强化本国特色,反对普世价值 答案为:1 2 3

15:根据基本法,在对外事务方面()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参加由中央人民政府进行的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有关的外交谈判。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3.对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适当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派遣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成员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关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允许的身份参加,并以“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的名义发表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答案为:1 2 3 4

16:《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

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1.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3.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4.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答案为:1 3

17: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1.罢免权

2.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为:2 4

18: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

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

3.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4.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

答案为:1 2 3 4

19:根据2004年修正以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政治协商 2.民主监督 3.制定法律 4.参政议政 答案为:1 2 4

20: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

1.城市的土地

2.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集体的土地 4.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答案为:1 2 4

21:根据2000年中国《立法法》,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建议的

主体包括()

1.有权书面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事业单位 4.公民 答案为:1 2 3 4

2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民主监督职能表现在()

1.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2.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4.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 答案为:1 2 3

23: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1.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3.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4.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答案为:2 3

24: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是()

1.日本 2.法国 3.中国 4.挪威 答案为:1 2 3 4

25: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的调查委

员会的论述,正确的是()

1.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3.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可以参加调查委员会 4.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

答案为:1 2 4

26: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下列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的是()

1.国务院 2.中央军事委员会

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 答案为:1 2 3 4

27: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的是()

1.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的国家机关以外的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业事业组织 4.公民 答案为:1 2 3 4

28:根据基本法,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治权的范围包括()

1.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 3.可自行发行货币 4.自行负责维持社会治安 答案为:1 2 3 4

29: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的论述,

正确的是()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2.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3.五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4.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答案为:1 2 4

30: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经审查,认为有下列不适当的情形之一的,有权予以撤销()

1.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的 2.超越法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 3.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4.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应当予以撤销的 答案为:1 2 3 4

1: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1.罢免权

2.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为:2 4

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宪法判例 答案为:1 2 3

3:下列对于我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职化的论述正确的是()

1.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除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为专职外,其余委员大多数为兼职,这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民主性和专业性

2.委员专职化有利于常委会委员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人大的工作 3.委员专职化有利于有更多的时间联系选民和群众 4.委员专职化可能促进人大作用的充分发挥 答案为:1 2 3 4

4:根据基本法,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的宗教事务的论述,正确的是()

1.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2.不干预宗教组织和教徒同澳门以外地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及发展关系 3.宗教组织可依法开办宗教院校和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

4.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资助的权利,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仍予保持和保护。

答案为:1 2 3 4

5:一般认为,宪政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1.专政 2.法治 3.人权 4.民主 答案为:2 3 4

6: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4.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为:2 3

7: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

1.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2.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3.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4.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答案为:1 2 3 4

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4.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答案为:1 2

9: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 1.公民的姓名权 2.公民的肖像权 3.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4.公民的荣誉权 答案为:1 2 3 4

10: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作出的修改包括()

1.将“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2.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条款 4.增加了补偿条款 答案为:1 2 3 4

11: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

1.城市的土地

2.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集体的土地 4.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答案为:1 2 4

12: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和土地包括()

1.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3.宅基地 4.自留地和自留山 答案为:1 2 3 4

13:《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

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1.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3.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4.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答案为:1 3

14: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之间出现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下

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2.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决定如何适用

3.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与民政部的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直接选择后颁布的部门规章加以适用

4.某市经授权制定的劳动法规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答案为:1 2 3

15: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中,规定了一些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包括()

1.公民的生命权 2.公民的知情权 3.公民的迁徙自由 4.公民的隐私权 答案为:1 2 3 4

16: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3.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为:1 2

17:在我国,“一国两制”用来解决的是()

1.香港问题 2.西藏问题 3.台湾问题 4.澳门问题 答案为:1 3 4

18: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1.某县为了大力发展科技,请市政府选派1名博士来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有人提出,副县长应通过人大选举。市长答复:县长需要通过选举产生,而副县长可以由上级委派

2.某县刚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市长指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应当更换为自治民族的公民

3.某县地域宽广,为了便于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县政府请示市政府:拟设立5个区公所,分别管辖所属的30余个乡镇。市长答复:此事经县人大通过即可

4.市长指示:为了提高村民委员会整体素质,市里抽调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答案为:1 2 3 4

19:关于宪法上的平等的论述,正确的是()

1.现代宪法只保障形式上的平等,也保障实质上的平等 2.现代宪法保障实质上的平等尤其是保障结果的平等

3.我国宪法只保障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保障法律内容上的平等

4.现代宪法承认的合理差别除了需要合理的依据之外,还必须限定于合理的程度之内 答案为:1 4

20: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2.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3.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4.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答案为:1 4

21:在我国,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存在的问题包括()

1.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2.主要运用的是诸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听取专题工作汇报、询问、评议工作、执法检查、视察工作等比较软的手段

3.对于比较硬的手段诸如质询、撤销、调查、罢免等运用得少。 4.监督权的行使比较薄弱 答案为:1 2 3 4

22: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人民得享有()

1.人身、住宅、财产及营业权

2.言论、著作、游行、机会、结社、通信自由 3.信仰自由 4.居住、迁徙自由 答案为:1 2 3 4

23:根据基本法,在对外事务方面()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参加由中央人民政府进行的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有关的外交谈判。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3.对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适当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派遣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成员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关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允许的身份参加,并以“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的名义发表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答案为:1 2 3 4

24: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下列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的是()

1.国务院 2.中央军事委员会

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 答案为:1 2 3 4

2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民主监督职能表现在()

1.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2.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4.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 答案为:1 2 3

26:在我国,特别行政区()

1.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制度 2.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经济制度 3.不能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4.享有高度自治权,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答案为:1 2 4

27: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

论述,正确的是()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符合自身撤销权限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2.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3.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4.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答案为:1 2 3

28: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1.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3.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4.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答案为:2 3

29: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

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3.非法买卖公民住宅 4.非法出租公民住宅 答案为:1 2

30: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的调查委

员会的论述,正确的是()

1.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3.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可以参加调查委员会 4.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

答案为:1 2 4

1:根据《立法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1.超越权限的;

2.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3.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4.违背法定程序的。 答案为:1 2 3 4

2: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2.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3.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4.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答案为:1 4

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宪法判例 答案为:1 2 3

4:根据基本法,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治权的范围包括()

1.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 3.可自行发行货币 4.自行负责维持社会治安 答案为:1 2 3 4

5: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1.罢免权

2.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为:2 4

6:2000年中国《立法法》没有对以下宪法行为的宪法监督()

1.对法律的宪法监督

2.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宪法监督 3.对国家机关所进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宪法监督 4.对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宪法监督 答案为:1 2 3 4

7:

下列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的论述,正确的是()

1.特别行政区独立负责自身的外交事务和防务 2.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和防务 3.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4.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有管辖权 答案为:2 3

8:一般认为,宪政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1.专政 2.法治 3.人权 4.民主 答案为:2 3 4

9: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3.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为:1 2

10: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

1.城市的土地

2.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集体的土地 4.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答案为:1 2 4

11:根据基本法,在对外事务方面()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参加由中央人民政府进行的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有关的外交谈判。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3.对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适当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派遣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成员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关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允许的身份参加,并以“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的名义发表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答案为:1 2 3 4

12: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4.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为:2 3

13: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

论述,正确的是()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符合自身撤销权限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2.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3.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4.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答案为:1 2 3

14:根据2004年修正以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政治协商 2.民主监督 3.制定法律 4.参政议政 答案为:1 2 4

15:在我国,人大立法权的行使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有些重要的法律还没有出台,有些法律和法规还不配套

2.越权立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没有法规、规章制定权的部门也颁布强制性规定 3.立法中的部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4.各种法律规范还衔接不够,甚至矛盾冲突 答案为:1 2 3 4

16:根据中国现行宪法,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

外。

1.森林 2.山岭 3.草原 4.荒地、滩涂 答案为:1 2 3 4

17: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中,规定了一些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包括()

1.公民的生命权 2.公民的知情权 3.公民的迁徙自由 4.公民的隐私权 答案为:1 2 3 4

18: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1.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2.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3.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4.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答案为:1 2

19:关于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及其立法权的论述,正确的是()

1.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得同基本法抵触 2.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立法委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立法禁止特别行政区范围内的任何叛国、分裂国家行为 答案为:1 2

20: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

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答案为:1 2 3 4

21:根据2000年中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同宪法抵触的()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答案为:1 2 3 4

22:1975年中国宪法()

1.规定了否定个体经济存在、取消公民对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2.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把革命委员会确认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3.取消检察机关,把检察机关并入公安机关

4.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以及其他许多方面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答案为:1 2 3 4

2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

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

3.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4.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

答案为:1 2 3 4

24:在我国,特别行政区()

1.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制度 2.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经济制度 3.不能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4.享有高度自治权,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答案为:1 2 4

25:《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 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1.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3.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4.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答案为:1 3

26:下列属于联邦制国家的是()

1.瑞典 2.美国 3.德国 4.印度 答案为:2 3 4

2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参政议政职能主要表现在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其形式包括()

1.通过调研报告 2.通过提案 3.通过议案 4.制定法律 答案为:1 2 3

28: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1.国务院 2.中央军事委员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4.三十名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 答案为:1 2 3

29:当代世界各国宪法内容的发展趋势包括()

1.重视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权利 2.重视宪法保障,维护宪法权威 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4.强化本国特色,反对普世价值 答案为:1 2 3

30:中国1982年宪法属于典型的()

1.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 4.柔性宪法 答案为:1 3

1: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的论述,正确的是()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2.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3.五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4.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答案为:1 2 4

2:1975年中国宪法()

1.规定了否定个体经济存在、取消公民对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2.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把革命委员会确认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3.取消检察机关,把检察机关并入公安机关

4.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以及其他许多方面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答案为:1 2 3 4

3: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向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1.国务院 2.中央军事委员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4.三十名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 答案为:1 2 3

4:在我国,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存在的问题包括()

1.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2.主要运用的是诸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听取专题工作汇报、询问、评议工作、执法检查、视察工作等比较软的手段

3.对于比较硬的手段诸如质询、撤销、调查、罢免等运用得少。 4.监督权的行使比较薄弱 答案为:1 2 3 4

5:根据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下列权力() 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2.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立法会主席 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4.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大享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权 答案为:1 2 4

6: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4.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为:2 3

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4.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答案为:1 2

8:下列由全国最高法院负责实施违宪审查的国家包括()

1.法国 2.美国 3.加拿大 4.澳大利亚 答案为:2 3 4

9: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和土地包括()

1.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3.宅基地 4.自留地和自留山 答案为:1 2 3 4

10:根据基本法,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治权的范围包括()

1.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 3.可自行发行货币 4.自行负责维持社会治安 答案为:1 2 3 4

1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1.某县为了大力发展科技,请市政府选派1名博士来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有人提出,副县长应通过人大选举。市长答复:县长需要通过选举产生,而副县长可以由上级委派

2.某县刚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市长指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应当更换为自治民族的公民

3.某县地域宽广,为了便于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县政府请示市政府:拟设立5个区公所,分别管辖所属的30余个乡镇。市长答复:此事经县人大通过即可

4.市长指示:为了提高村民委员会整体素质,市里抽调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答案为:1 2 3 4

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民主监督职能表现在()

1.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2.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4.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 答案为:1 2 3

13:根据基本法,在对外事务方面()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参加由中央人民政府进行的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有关的外交谈判。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3.对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适当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派遣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成员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关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允许的身份参加,并以“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的名义发表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答案为:1 2 3 4

14: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中,规定了一些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包括()

1.公民的生命权 2.公民的知情权 3.公民的迁徙自由 4.公民的隐私权 答案为:1 2 3 4

15: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

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

3.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4.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

答案为:1 2 3 4

16:根据中国现行宪法,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

外。

1.森林 2.山岭 3.草原 4.荒地、滩涂 答案为:1 2 3 4

17:根据中国现行宪法,除了按劳分配这种分配方式之外,下列合法的分配方式还包括

()

1.债券债权的利息 2.股份分红

3.企业经营者收入中的风险补偿部分

4.私营企业雇佣劳动力给企业主带来的非劳动收入 答案为:1 2 3 4

18:2000年中国《立法法》没有对以下宪法行为的宪法监督()

1.对法律的宪法监督

2.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宪法监督 3.对国家机关所进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宪法监督 4.对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宪法监督 答案为:1 2 3 4

19: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1.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2.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3.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4.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答案为:1 2

20:在我国,“一国两制”用来解决的是()

1.香港问题 2.西藏问题 3.台湾问题 4.澳门问题 答案为:1 3 4

21: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

1.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2.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3.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4.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答案为:1 2 3 4

22: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下列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的是()

1.国务院 2.中央军事委员会

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 答案为:1 2 3 4

23:作为民主共和制,关于议会制的论述,正确的是()

1.它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 2.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 3.政府即内阁,它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4.总统为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掌握实权 答案为:1 2 3

2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

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3.非法买卖公民住宅 4.非法出租公民住宅 答案为:1 2

25: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些选

项是正确的()

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2.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3.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答案为:1 2 3

26: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2.会议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执行主席

3.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就国家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4.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审议

答案为:2 3 4

27:下列属于联邦制国家的是()

1.瑞典 2.美国 3.德国 4.印度 答案为:2 3 4

28:关于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及其立法权的论述,正确的是()

1.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得同基本法抵触 2.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立法委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立法禁止特别行政区范围内的任何叛国、分裂国家行为 答案为:1 2

29:根据2000年中国《立法法》,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建议的

主体包括()

1.有权书面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事业单位 4.公民 答案为:1 2 3 4

30: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经审查,认为有下列不适当的情形之一的,有权予以撤销()

1.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的 2.超越法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 3.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4.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应当予以撤销的 答案为:1 2 3 4

1:根据中国现行宪法,除了按劳分配这种分配方式之外,下列合法的分配方式还包括()

1.债券债权的利息 2.股份分红

3.企业经营者收入中的风险补偿部分 4.私营企业雇佣劳动力给企业主带来的非劳动收入 答案为:1 2 3 4

2: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中,规定了一些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包括()

1.公民的生命权 2.公民的知情权 3.公民的迁徙自由 4.公民的隐私权 答案为:1 2 3 4

3:根据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下列权力()

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2.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立法会主席 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4.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大享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权 答案为:1 2 4

4: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人民得享有()

1.人身、住宅、财产及营业权

2.言论、著作、游行、机会、结社、通信自由 3.信仰自由 4.居住、迁徙自由 答案为:1 2 3 4

5: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2.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3.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答案为:1 2 3

6: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和土地包括()

1.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3.宅基地 4.自留地和自留山 答案为:1 2 3 4

7:下列对于我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职化的论述正确的是()

1.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除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为专职外,其余委员大多数为兼职,这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民主性和专业性

2.委员专职化有利于常委会委员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人大的工作 3.委员专职化有利于有更多的时间联系选民和群众 4.委员专职化可能促进人大作用的充分发挥 答案为:1 2 3 4

8:下列属于联邦制国家的是()

1.瑞典 2.美国 3.德国 4.印度 答案为:2 3 4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4.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答案为:1 2

10: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之间出现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下

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2.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决定如何适用

3.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与民政部的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直接选择后颁布的部门规章加以适用

4.某市经授权制定的劳动法规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答案为:1 2 3

11:根据中国现行宪法,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

外。

1.森林 2.山岭 3.草原 4.荒地、滩涂 答案为:1 2 3 4

1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宪法判例 答案为:1 2 3

13: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经审查,认为有下列不适当的情形之一的,有权予以撤销()

1.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的 2.超越法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 3.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4.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应当予以撤销的 答案为:1 2 3 4

14: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关于经济制度和公民财产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1.国有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都是受到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法组成部分

2..国有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宪法上是一律平等和地位相同的

3.按劳分配和其他分配方式都是合法并存的分配制度,并且多种分配方式的地位是平等相同的

4.公民只能拥有生活资料的合法所有权,而不能拥有生产资料的合法所有权 答案为:2 3 4

15:关于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及其立法权的论述,正确的是() 1.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得同基本法抵触 2.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立法委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立法禁止特别行政区范围内的任何叛国、分裂国家行为 答案为:1 2

16:在我国,特别行政区()

1.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制度 2.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经济制度 3.不能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4.享有高度自治权,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答案为:1 2 4

17:关于宪法上的平等的论述,正确的是()

1.现代宪法只保障形式上的平等,也保障实质上的平等 2.现代宪法保障实质上的平等尤其是保障结果的平等

3.我国宪法只保障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保障法律内容上的平等

4.现代宪法承认的合理差别除了需要合理的依据之外,还必须限定于合理的程度之内 答案为:1 4

18:美国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

1.总统由选民产生而非由议会产生,对选民负责而非对议会负责,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2.行政权由总统掌握,各部长经议会同意由总统任免,重大决策由总统作出 3.尽管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是,总统无权解散议会,而且,议会可以依法对总统提出弹劾予以定罪 4.总统行使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尤其是违宪审查权,从而构成了典型的三权分立制衡的体制

答案为:1 2 3 4

19:根据1982年中国宪法,宪法的修改由()提议。

1.国家主席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答案为:2 3

20: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1.罢免权

2.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为:2 4

2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民主监督职能表现在()

1.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2.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4.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 答案为:1 2 3

22:《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

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1.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3.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4.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答案为:1 3

2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

是正确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答案为:2 4

24: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

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答案为:1 2 3 4

25: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的论述,

正确的是()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2.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3.五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4.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答案为:1 2 4

26:下列由全国最高法院负责实施违宪审查的国家包括()

1.法国 2.美国 3.加拿大 4.澳大利亚 答案为:2 3 4

27: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

1.公民的姓名权 2.公民的肖像权 3.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4.公民的荣誉权 答案为:1 2 3 4

28:中国1982年宪法属于典型的()

1.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 4.柔性宪法 答案为:1 3

29: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3.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为:1 2

30: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

1.城市的土地

2.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集体的土地 4.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答案为:1 2 4

1:根据1982年中国宪法,宪法的修改由()提议。

1.国家主席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答案为:2 3

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参政议政职能主要表现在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其形式包括()

1.通过调研报告 2.通过提案 3.通过议案 4.制定法律 答案为:1 2 3

3:在我国,特别行政区()

1.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制度 2.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经济制度 3.不能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4.享有高度自治权,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答案为:1 2 4

4: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位的论述,正确的是()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民人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实行高度自治 答案为:1 2 3 4

5:根据2000年中国《立法法》,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建议的主

体包括()

1.有权书面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事业单位 4.公民 答案为:1 2 3 4

6:根据2000年中国《立法法》,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违宪审查要求的主

体包括()

1.国务院

2.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答案为:1 2 3 4

7:在我国,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存在的问题包括()

1.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2.主要运用的是诸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听取专题工作汇报、询问、评议工作、执法检查、视察工作等比较软的手段

3.对于比较硬的手段诸如质询、撤销、调查、罢免等运用得少。 4.监督权的行使比较薄弱 答案为:1 2 3 4

8: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3.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为:1 2

9: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1.罢免权

2.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为:2 4

10:根据2006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的调查委

员会的论述,正确的是()

1.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3.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可以参加调查委员会 4.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

答案为:1 2 4

11:《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

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1.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3.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4.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答案为:1 3

12: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

1.城市的土地

2.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集体的土地 4.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答案为:1 2 4

13: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1.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2.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3.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4.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答案为:1 2

14: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

是正确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答案为:2 4

15:中国1982年宪法属于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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