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防火工作通知

2022-10-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清明防火工作通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大全

(篇一)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杜绝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防办要认真执行每天16:00钟前向县森防办电话“零”报告制度。县森防办值班电话:** **镇人民政府 (篇二)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多,特别是今年雨雪冰冻灾害过后,林内可燃物剧增,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森林消防工作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特点和今年雨雪冰冻灾害给森林消防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新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工作。要采取镇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执勤等形式,全面完善森林消防责任制,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保证清明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宣传形式和中小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群防意识。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变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为植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祭祖方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今年,国务院首次把清明节列入公共假期,预计群众入山祭祀、扫墓的人数将成倍增加,预防森林火险任务更加繁重。要突出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强化和完善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要提高工作前瞻性,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早制定节日期间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有坟区域的巡查力度,在依靠护林员巡查的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尽快恢复重建受损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全力抓好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四、科学扑救,确保安全。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储备消防物资,健全森林消防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扑救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尤其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在清明期间要严格执行森林消防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离岗、脱岗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警),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扑救,同时要迅速将情况报市森林消防值班室(值班电话:**),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三)

各办事处,各有关行政村: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历来是山火多发季节。现清明节将近,根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清明节前后的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全镇森林防火戒严期。现将戒严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全镇各级组织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戒严期间,镇联系办事处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办事处森林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务必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现场。要实行包干负责制,镇、办事处和村要划定领导干部森林消防责任区、责任片、责任卡点,把干部的责任与地块挂起钩来,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对森林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森林消防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镇、办事处要实行由领导带班的24小时不脱岗值班制度,杜绝值班室出现空档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 镇政府将继续加强面上的森林消防宣传,各办事处、村都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具体责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特别是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入户发放好《告全镇人民书》,把森林消防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将火源、香烛、纸钱携带上山等事项宣传到户、到人。对痴、呆人员要登记造册,并落实监护措施,做好监护工作。已安装高音喇叭的村,一定要广播森林消防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约束自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坚持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

清明节前后,镇、办事处机关干部(除个别留守岗位外)一律到森林消防工作第一线,做好消防的各项工作。各办事处和村要组织安排好卡点防守和巡山工作,对上山人员做好登记,并暂扣上山者携带的香烛、坟纸、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引发山火的物品。上坟祭祖倡导采用鲜花、植树等方式悼念故人。现场管理要务必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死守。相关村要组建一支10-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巡逻并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情、火灾,镇联系办事处领导、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奔赴现场,组织足够的力量实施科学扑救。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同时,要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同时,要认真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保持通讯设备全日畅通。 (篇四)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上坟、扫墓、祭祀和野外踏青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节防火战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并深入重要区域、地块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把清明期间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墓地和坟头,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

二、加大宣传,开展文明祭祀。各乡镇要采取广播宣传、野外标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强化管控,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清明期间在林区上坟祭祖较多的实际,各乡镇要在“非常时期采取超常规手段”,组织力量,坚决管住火源。对重点林区、入山道口、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增岗设卡,实行实名登记入山,对林区墓地和分散坟头要实行全面监管,严看严守,坚决防止带火种入山,对于不听劝阻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扑火队员能够熟练使用风力灭火机,并时刻保持实战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森林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组织扑救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科学、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管理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置各种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情况,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第2篇: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高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高政„2009‟32号

签发人:戴爱良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清明前后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这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各种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健全防火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山头、到户,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努力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防治体系工程建设,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在主要上山路口、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志。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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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做好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从以前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分析,引起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山人员随手乱丢烟蒂、火柴梗引起;二是烧荒、烧田埂地边草引起;三是上坟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为了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各村、各单位要把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内、林旁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烧焦泥灰,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罚。遇到高火险天气,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村必须要有专人值班(值班名单要书面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增派护林人员,在重要地段、上山路口要有专人看护、收缴火种以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扑火队伍的建立健全工作,切实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首先要立足于保护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快速、高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间接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员群众扑打,应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火灾扑灭后,务必留足人员看守或清理火场,慎防死灰复燃。

五、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管理。组织学生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良好森林防火氛围,使全体学生成为宣传森林防火的生力军,严防因学生违章用火、玩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教育学生不要去参加扑火。因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

- 2 - 灾的,将追究所在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认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森林火灾案件,所在村和镇林管站,要尽快查明原因,依法处理。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处理肇事者,以增强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附:

一、宣传标语

二、森林防火值班表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4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通知

抄 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高桥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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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扫墓活动日。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扫墓祭祖活动进入了高峰期,极易因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事故。每年各地都有因祭祀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早部署、早防控

各单位、各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公众微信、QQ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要引导广大员工文明祭祀,避免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停车场、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的防范,提高警惕,防止引发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在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对发生

的各类火情和火警,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报告;凡因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通,导致重大失职行为和严重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第4篇:清明节防火通知

三里岗镇中心学校关于清明防火的通知

老师们、同学们:

清明节即将到来,是我们中国人祭祖的传统节日。因为现在正值干燥季节,往往是火灾的高发期,目前已经有因几起因祭祖引发的森林火灾,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建议所有的老师、同学们,在清明节前这一特殊时期,出门祭祖、春游踏青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山上或其他植树葬的场所祭扫时,严禁动用明火、吸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火烧连 “林”;

2、不要在小区内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气泄露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

3、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4、祭扫应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鞭炮(如果有风则不益焚香烧纸)。

5、焚烧完毕,要等余火燃尽方可离去;

6、发现火情,不要独自去救火,应及时通知大人组织救火,如果火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7、万一自己身处森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浸湿,这样就多了一层保护。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的方向,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快的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一旦大火扑来的时候,如果你处在下风向,要做决死的拼搏果断地迎风对火突破包围圈。切忌顺风撤离。如果时间允许可以主动点火烧掉周围的可燃物,当烧出一片空地后,迅速进入空地卧倒避烟。顺利地脱离火灾现场之后,还要注意在灾害现场附近休息的时候要防止蚊虫或者蛇、野兽、毒蜂的侵袭。集体或者结伴的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灭火救灾人员求援。

三里岗中心学校

2012年4月1日

第5篇: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临森防指办„2011‟31号

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

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工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牧机械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农工办、蒙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3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清明、五一期间,我市气温迅速回升,大风天气明显增多,群众祭祀扫墓、春耕春种、游览观光等活动大幅度增加,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春游用火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近期,个别县已发生了几起火灾,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从3月份几次督导检查情况看,有些县思想麻痹松懈,基层工作不扎实,存在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和护林员不到位的现

象,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各县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作为春季林业生产的主要工作来抓,切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防指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防火紧要期要立即到责任区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抓住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 森林防火督导检查要坚持经常性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清明、五一期间及连续发生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等重点时段要及时到防火第一线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以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传为重点,要深入基层,认真查看重点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巡查队伍查处野外用火、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严防死守,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暗访为主,真正发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富有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做到责任到人;对整改不力,重视不够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森林防火督导检查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登记备案制

度,做到督导检查记录明晰,跟踪整改措施到位,使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经常化、制度化。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力、整改措施未落实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督导检查 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 2012年3月29日印发

第6篇:门政办发[2012]16号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门政办发„2012‟16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当前气温回升迅速,大风天气明显增多,森林火灾事故隐患增加,3月30日,我区潭柘寺镇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已进入清明祭扫高峰期,北京市连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为重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落实各项防火责任

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要对各自区域内所属墓地坟头、旅游景点、重点林区等各个有林区域,死看死守,明确每个护林员管护范围和管护地点,实行无缝隙对接、不间断管护;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要加强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地段和进山入林路口要设专人看守,同时要管住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死守。一是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规用火者应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二是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要组织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增加巡逻密度,延长上岗时间,查处、杜绝一切非法野外用火。

四、加强值守应急,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区应急防火大队、消防支队、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进入一级战备状态,清明节假期全部停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火情报告制度。从即日起至4月6日,各镇街每日16:00之前要向区应急办报告防火工作情况。清明期间凡发生森林火灾事故,除全区通报、检查外,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林业防火通知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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