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感想

2023-06-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对于一个阶段的实习来说,实习总结的撰写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是学校的硬性要求,也是更大程度拓展实习收获的方式之一。然而,很多人并不明白如何撰写实习总结,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律师事务所实习感想》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律师事务所实习感想

律师事务学习感想

作者姓名:陈迪轩学号:35 所在专业:法学

律师事务课程学习心得

律师事务课程学习心得

摘要 律师个人的软实力至少包括该律师对法律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律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律师的心理素质和个人气质、律师自身的法律意识等。

关键词 职业道德信念

在上大学前我就明白法学是一门算是很枯燥的学科,只是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但是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这一专业,因为我觉得只有法律才是正义的保障,因此想要在法学上取得一些成功必须耐得住寂寞,沉得住气。就好像以后与法律打交道一样,必须平静去对待任何事情,特别是突发事件。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也需要保持一贯的冷静的头脑。通过法学课的学习,我明白学习法学要像走路一样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心浮气躁。

《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因此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只是迈出律师生涯的第一步,而律师个人如何发展,如何树立自身的品牌而给当事人有个好的印象,如何把律师这一事业做强、做大、做久和做好,则取决于律师个人软实力的高低。律师个人的软实力不但解决的是律师个人的生存问题,而且影响和决定了律师个人的发展问题。因为仅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如其软实力上“软”而不“硬”,该律师不可能是一名好律师,更不可能树立起自身好的品牌。 结合律师职业的特点,本人认为,律师个人的软实力至少包括该律师对法律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律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律师的心理素质和个人气质、律师自身的法律意识等。因此,律师的软实力的构筑同样对律师个人举足轻重,不容忽视。如何构筑律师个人的软实力,则应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

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且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法律基础原理和常用的法律法规,这是律师必备素质。因为法律的不但更新,就要求律师要不断学习掌握新的法律知识。但另一方面,律师事务的综合性又决定了律师应当掌握一定的非专业知识。律师事务不仅仅涉及法律而且也涉及到经济、科技、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律师除了具备基本的法学知识外,还应当了解其他社会知识。拓宽知识面,了解如哲学、心理学、文学、物理等学科知识。以提升自身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加强自身的思维逻辑性,正确了解和掌握当事人或案件经办人员心理及以及时有效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等等。

一位优秀律师不但要掌握与其执业相适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也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重点精通有关的专门知识,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做一个专才与通才的结合型人才。这样才能使其在观察和思考案件时有较为开朗的视野、较为宽广的思路和较为深刻的见解。理论水平的提高则依赖于律师不懈努力学习。要想提高自身的软实力,律师就要系统地学习有关知识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做个学习型的律师,不但要经常阅读有关的报刊、书籍,参加各种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和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同时,也应虚心求教于其他律师同行和有关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等。

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

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标准以及在执行律师职务、履行律师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忠于法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即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当事人面前树立起诚信,“受人之托,忠君之事”,这不但有利于律师个人的发展,也有利于整个律师行业的进步。

职业道德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业务活动过程中,伴随经验的增长不断体验而逐步形成的,是一个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过程。律师不但要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定,而且还要看把这种职业道德规范变成自己的内在信念,将这种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自己的法律意识中去,并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自身的行为举止一举一动中予以体现出来,以形成稳定的职业道德观念并能自觉地支配自己的行为,而不需要任何外在的监督。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良好的执业道德反映出律师个人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从每个律师做起,这样才会成为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三、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做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律师执业成败可以说取决于两方面,即案件的具体情况,另一就是律师心理素质的高低,良好的心理素质并能充分发挥和表现出来是律师案件成败的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就等于拥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结合律师职业特点,决定了律师应拥有热情、镇定、自信的心理素质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为律师执业的成功提供可能。拥有这种健康的心理素质,在执业中才会表现出坚定的语气、敏捷的思维、飞扬的文采、凛然的正气、崇高的人格。

“热情”是律师执业的前提。没有热情就没有创造性的思维也不可能产生对工作的负责精神和对事业的忠诚,更不会友好、诚信面地对当事人。有热情,才会产生真挚和高尚的情感,能是非明晰、爱憎分明,同情弱者等等。事实证明,当以积极的态度投入活动时,都会表现出精神振奋、情绪高涨、干劲十足、不知疲倦,而当以消极的态度进行活动时,却是精神不振、情绪低落、缺乏干劲,易产生疲劳感。

“镇定”是律师执业的保证。镇定可以排除外界干扰,稳定自身不安情绪和有效克服怯场心理。律师执业特别是刚执业的律师,产生怯场心理是难免的,如不加以抑制,势必会影响执业的效果,严重的可能导致失败。

“自信”是律师执业的基础。自信可以使律师处于良好的竞技状态,思路清晰,镇定从容,精神焕发、记忆精确。它使律师能够应用自如地控制和支配自己,将各种执业技能完美的发挥出来,为律师执业的成功奠定良好基础。

四、增强坚定的法律意识

律师作为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而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需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等。律师的法律意识不应仅停留在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律师不但要认识我国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以及构成体系,了解体系内各个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更重要的是,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服务时,要以法律及道德的规范作为自己行为准则以树立法律的威严。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绝对相信法律的作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于法律,不畏权势,敢于同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作斗争,不贪图私利,谦洁奉公,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出发,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确不能乱“说”乱“做”。但面对诸如在法庭上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过程中,法官限制律师的正当发言上,律师就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和框架下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敢“说”敢“做”,否则不但对委托人是一种莫大的损害(因为律师这么做就失去了当事人花钱请律师的意义,无法实现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而且对律师本人、对律师行业和对律师事业也是一种莫大的损害。没有坚定的法律意识就不能称其为合格律师。如果律师办理案件,总是背离法律而游走于“关系”、“人情”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名优秀的律师,想把自己的律师这一事业做强、做大、做久和做好的律师,就应当做到不受金钱的诱惑、利益的驱使,不讲人情关系,不怕权力的压制,一切法律至上。

五、处理好与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关系

尽管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同国家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相适应,但在发展理念、管理水平等条件尚不具备时,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律师所管理水平欠缺,却盲目扩张,大量吸收外来律师及新入行律师,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律师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投诉事件增多,大大影响了律师的对外形象以及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 要学会正确地接待当事人,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当然接待当事人有很多技巧,做律师不能向当事人虚假承诺、不能为当事人火中取栗、不能说其他律师和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坏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维护好,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守好当事人的隐私,为当事人积极寻找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最佳方法。要科学地处理与法官、警官、检察官、仲裁员的关系。

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是一名律师的行动准则,应当自觉并严格地遵守和维护。律师应具有强烈地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生存危机感,充分认识自己,能够直面人生,迎接挑战。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 律师实务

第2篇: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实习指导意见

实习指导意见

本人【】同意担任【】(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有关规定,本人将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安排实习人员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础技能训练,指导实习人员了解掌握办理律师各项业务的执业规则,指导实习人员了解掌握律师执业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对实习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和品行进行监督、考查。

指导律师: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第3篇:实习小结(律师事务所实习)

实习,就是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实习可以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事实上,实习生经常处于一个较尴尬的位置。作为学生,总是觉得自己被忽视,实习期少有事情可做,作为企业,觉得实习生不懂公司工作流程,无法把重要事务交托给他们。面对这样的情况,实习生究竟该如何找准自己的位置呢?

其实,实习是学生走向社会的踏脚石,它的重要不是体现在实习期间干了什么,干了多少,而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体验了什么,学会了什么。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前,对社会的体验不足,大抵都只会纸上谈兵。实习提供给学生相应的社会行动准备,让社会经验缺乏的学生能将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我的此次实习经历收获颇丰,我来到了与自己的第二专业对口的单位——律师事务所。在实习的几周里,我经历了由对法律实务一无所知到现在对它有了初步了解。在专业律师的带领下,我初次踏进了法律实务的殿堂。我虽然没有能力参与律师们的专业工作,但是,我会看,会听,会体会,会感受。同时我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且在指导老师的教导下努力学习新事物,这让头一次接触法律实务的我大大加深了对它的了解,才明白学校仅仅给予了我们理论知识,对实践方面却涉足甚少。实习让我们将所学的理论联系实际,不至于让我们对未来的工作一无所知,在实务方面不知所措。

对于此次实习经历,我很有体会。

一、从小事做起。实习生没有工作经验,不可能承担起重要的专业工作。但是工作态度如何正体现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上,打扫,复印,整理档案,写报告。这些虽是小事,但在增加实务经验方面很有帮助,并且,认真做好小事,也会给领导留下良好印象。

二、 要有工作意识。作为一个实习生,必须先明确自己到单位实习是来工作来实践的,先明确目标,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该做什么。如果单位没有分派任务,在空闲时间可以看看单位资料,多多了解单位的运作。而不是得闲了就无所事事,浪费时间。

三、主动找活干。单位不是学校,没有人会主动把知识塞给你,但在单位里确实可以比学校学习到更多,关键在于实习生自己愿不愿意去学。工作是一定会有的,或大或小而已,退一步,就算实在没有事情做,那么可以看,看别人怎么做,多观察也会有许多收获。

四、在进入社会的时候,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心理准备,那就是大学知识要全部归零。因为在学校里学习都是理论,而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大学书本是不会回答你的,需要你自己去解答。这就要求实习生要有积极思考的好习惯,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填补自己操作能力的空缺。同时,因为没有经验,所以一定会有挫折和失败,这种时候不能消极,要学会总结和自我调试,积极主动地面对工作,这是最重要的。

五、实习生应该主动地把自己不懂不知道的问题提出来,没有人是一开始都懂的,只能在边学边问的过程中成熟起来。相反,如果什么都闷在心里,那没有人会知道你究竟在想什么,你自己也不会进步。

实习生活,提高的方面很多,尤其是工作能力的进步。如何学以致用,给我们一次将自己在大学期间所学习的各种书面以及实际的知识,实际操作、演练的机会。同时,通过这次实习经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许多缺陷,例如缺乏人际交往能力,在长辈们打交道时不够自信等。在未来的生活中,我要学会努力克服这些缺陷,从各方面提升自己,为将来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第4篇:律师事务所实习证明

实习证明

兹有来自 的 同学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律师事务所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是为律师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提供必要的协助,主要在公司争议中从事案件的分析、起诉、取证等工作,并广泛涉猎应收账款、驰名商标申请、劳动人事合同纠纷等领域。

该生实习期间态度认真,对工作严谨负责,在工作中遇见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指导律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该生法律知识扎实,能够将学校所学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该生沟通能力良好,能与本所律师和业务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起工作的同事都对该生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

特此证明。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第5篇:律师事务所实习证明

实 习 证 明

兹有___________大学____级__________专业____班_____同学,________期间在我单位实习,担任助理工作。该同学工作态度认真,潜心学习,我单位对其实习表现表示满意。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第6篇:律师事务所实习心得

经过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我对法律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所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我选择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是提高动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通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 1

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

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另外,通过和所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交流,大家都认为做人是做律师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师,首先就应该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诚实勤快上进的人。师傅就曾经教诲我,作为一名女律师,要以专业素养征服对手,而不是凭借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关系。我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许多业内业外的人都强调,女律师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么才算是“肯付出”?牺牲亲情、友情、爱情?出卖肉体、人格、灵

魂?我觉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位的时候叱咤风云炙手可热,可是靠某些手段获得的财富,在口袋里还没有捂热,就成了落马之徒。所以,律师不是不可以搞关系,律师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当事人和一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人,我们都要和他们搞好关系,这也是一种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个度,防止过犹不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还包括与人交流,融入社会的能力上,毕竟社会和校园生活是不同的,残酷的现实让我明白要想在这个行业中生存就必须使自己先强大起来。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也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在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还没有完全锻炼出来的时候,实习律师不应该产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没有学会平稳地站立就想飞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现。而且也不应该仅仅只看到老前辈的辉煌,要知道作为开拓者和先驱者,他们经历了比我们更为严格地磨砺。

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面临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目标和前进的方向,我会努力完善自我,弥补不足,争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希望将来在法律这一行里会有我的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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