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措施

2023-06-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民工工资发放措施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础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单位激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功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权力义务明确。

二、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农民一分钱。

2、我公司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打理解决难题。

3、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4、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得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账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定出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4、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得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2篇:民工工资发放保障措施

二十一、民工工资发放保障措施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协作施工环境,确保不拖欠施工的民工工资,首先,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有公司清欠办公室及财务、法律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资督发小组。其次,我公司对于本工程的工程款设立专门的帐户,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任何人挪用该工程款,如发现挪用,轻者处于两倍的经济罚款,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我公司还采取七条措施确保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1、要求项目部迅速建立民工工资支付台帐,清理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

2、要求项目部认真检查各协作队伍负责人发放民工工资的情况,对恶意扣押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除给予处罚外,并取消其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一切劳务活动。

3、要求受民工委托代发管理民工工资的各项目部,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向民工通报工资发放情况。

4、要求各项目部把所欠的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区别开来,清理欠薪数额,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业主反映,寻求多方解决。

5、各项目部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对因拖欠民工工资产生影响的,各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对延误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领导严肃处理。

6、制定了工资监督执行办法,每月26日由财务处牵头到施工队进行抽样检查,若发现没及时发放工资和工资发放不到位而上访的,将按拖欠工资额的2-5倍给予处罚,并且不支付工程结算款。

7、制定了工资的支付办法,要求施工队按劳动合同或约定在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的工资,并在25日前将农民工签字后的支付书交财务存查,若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将拒付工程结算款。

第3篇: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措施

1、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确保不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部门监督本工程项目款项支付。

2、建立了三项保证金制度,为农民工工资“兜底”。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高树金介绍,如果是外地来济的建筑企业,要缴纳相应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这部分资金由建设部门监管;开发商在招投标时,也要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这部分资金由财政部门监管。同时,施工企业也要筹集资金,建立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处置专项周转资金。凡是本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经核实,应立即动用专项资金优先偿还。

3、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将在媒体上曝光,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欠薪情节严重的外地进济建筑施工企业,一律清出济南建筑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函告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对极少数企业或一些“包工头”、班组长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裹挟农民工恶意讨要工程款,或为达到其他目的蓄意制造群体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一律公开曝光,并清出济南建筑市场,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将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活动,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是排查重点。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要求,发放农民工工资时,须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发放。

第4篇:民工工资发放体系与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内部建立打效遏止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全部按有关部门规定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每名农民工人手一张《务工人员工资卡》,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同时,积极推广银行卡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公司一直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 《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 《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经常了解关心民工,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

一、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于段,凡是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民工每人发放工资卡按月发放工资,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或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的情况。

二、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结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体系工作,凡我公司招用民工的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其民工工资发放及其劳动保障事务分别由市和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劳务公司统一代理。

1、是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若中标,我方在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之前携与民工签订并经鉴证务案的劳动合同再与技工交流中心签订民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 内容包括对民工的管理、工资的计发形式、社会保障等。同时按月缴纳数额为当月代发工资总额2%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用,用于建立、接收和保存代理对象的档案,为其办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托管个人党、团组织关系、档案移交、代理与劳动保障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2、是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在每月5日前汇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将民工工资表及时交于代理方,代理方确认已公示无误后再行代理发放。

3、民工工资发放程序

(1)每个民工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民工‘劳动合同(双方签字);

(3)民工工资计算单复印件(双方签字确认工程量、单价、总额、已领及末领) (4)委托班组长代领民工丁资的委托书(每个民工都要签字摁手印) (5)民丁丁资表(每个民工都要签字摁手印) (6)现场发放民上工资签到表(按队组到场民工签到及发放监督人员签到)

4、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具体措施为:①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②开设专门帐户, 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⑧根据丁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④将民工工资的支刊情况纳入项门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三、控制体系

目前我公司已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领导的民工工资管理小组,以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任小组副组长,公司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中层管理层,各项目经理为小组成员。并且已经为各项口经理部制定了具体的民工工资管理纽织体系,各项门部必须切实落实到位,保证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5篇: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

执行《嘉兴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办理开工许可前,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实名制管理动作流程:作业人员首次进入现场→签订劳动合同、采集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发放实名制管理卡→实行管理卡进出工地大门→进出作业现场→电子考勤+班组考勤→工资发放到作业人员本人手中→离开工地凭工资结算单回收管理卡。

按规定必须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总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另外我公司还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在建设管理部门的管理下,我公司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另外,还设立了民工工资预留帐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预留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第6篇: 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及保证措施

一、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

我单位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民工工资支付的基本措施,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果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特此承诺!

二、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如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职责部门,公司将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4、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5、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6、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上一篇:精神药品鱼骨图下一篇:百日誓师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