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中学初中部工作量折算方法和标准
(计划从2011年上学期执行)
一、 折算方法:
某教师工作量=该教师每周上课节数×上课系数+该教师每周备课数×备课系数+该教师每周批改作业次数×作业批改系数
二、 折算标准:
1、 各项系数:
上课系数:1备课系数:1/3作业批改系数:1/3
2、 各学科每周要求作业数及折算标准:
思品(五六年级品社):作业2次,按1.5次折算。
语文:阅读作业2次,小作文1次,全期作文6篇(五六年级8篇),按5次折算。 数学:作业5次,按5次折算。
英语:
7、8年级作业3次,按3次折算;9年级作业3次,另加小作文1次,按4次折算;
5、6年级作业1次,按1次折算。
物理:9年级作业3次,按3次折算;8年级作业2次,按2次折算。
化学:作业3次,按3次折算。
科学:作业2次,按2次折算。
生物、地理、历史:作业2次,按1.5次折算。
美术:作业1次,按0.5次折算。
劳动技术、生命与健康、湖南地方文化、校本课程、讲座:两周1次作业,按0.5次折算。 体育:将早操、课间操折算成1.5次作业量。
音乐、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五六年级读书写字等无作业要求(读书写字亦无备课要求)。
3、 行管人员工作量折算标准:
校长:1个标准工作量。
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出纳:1个标准工作量。
仪管员、寝室管理员、电脑多媒体室管理员,打印印刷员:其工作量视情况讨论决定。 副校长、处室主任、干事:达到规定的授课节次为1个标准工作量,所教课节因作业批改产生的工作量另加,超过课节部分另加。
规定的授课节次:
副校长:2节;处室主任:4节;其他行政:5-6节
4、 各代表队辅导老师训练工作量折算标准:(不在课时津贴总数里浮动)
①排球队 早晚各一次,算2课时上课工作量;②乒乓球、音美特长生代表队:一天一次,算1课时上课工作量。如某天未训练,则月末结算时照实核减。
三、其他说明
1、 所有科目都要求一节课一节教案。
2、 各科必须按要求设置作业,保证批改质量,次数只能多,不能少,检查时按标准执行。
中学教务处
2010-10-20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组数*1/指导教师数;
(2)食品工艺、食品分析、生物化学实验课按15人一组计算(多于7人少于15人时按15人计),不分职级
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1/指导教师数
重复班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组数*1/指导教师数
(3)其它工科实验课按25人一组计算(多于10人,少于25人时按25人计)
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5*组数*1/指导教师数
(4)指导计算机上机按40人一个班计算上机工作量=计划学时*5*1/指导教师数重复班课工作量=计划学时*4*班数*1/指导教师数
(二)专任辅导工作量
专任辅导指某些教师不担任讲课,只担任课程辅导。
专任辅导工作量=该门课程主讲教师讲授学时*
3要求:
1、应跟主讲教师听课,未听课的,按主讲教师讲授学时*2记工作量。
2、每周每班辅导两次,未完成辅导次数的,按每缺一次*1扣减工作量。
(三)批改作业工作量
本条中的"批改份数"、"批改率",均以批改作业情况登记表为基础,在检查核实后确定。
1、中文写作按批改份数*1计算要求:有批、有改有比较全面的评语。
2、计算机、经济活动分析、会计、统计、数学、 外语精读课,按单班课工作量(首次班)*30%*班数计算(70人以上的班按两个班计,100人以上的班按三个班计)。
要求:(1)教研室提出上述课程应留作业次数,作业份量,经系、教务处批准,作为评价依据。(2)全批全改。经检查如未达到全批全改要求,则批改一半以上的,系数为20%;批改一半以下的,系数为10%。
3、计算技术、工业技术、工程视图、计划方法、食品工程等课,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30%计算。要求:(1)同2之第一款;
(2)批改一半以上。凡达不到此要求的,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计算。
4、外语类其它课程
听力、口语课不计批改作业工作量;其它课程按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计算;任课班级的学生不足20人的,按15%计算。要求:(1)同2之第一款
(2)批改一半以上。凡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按10%、8%计算。
5、其它课程
作业属回答、计算性质的按批改份数*0.3计,属论文性质的按批改份数*0.5计。但批改作业工作量,最多不超过全部讲课工作量的20%。要求:每次作业量以学生做2小时为宜。达不到要求的,问答计算性质与论文性质的分别按批改份数*0.2、0.3计算。最多不超过全部讲课工作量的15%。
注:作业工作量由教师本人填报,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系部领导要抽查20%以上教师的作业工作量,教务处每学期随机抽查10%以上教师的作业工作量。被抽查教师应收齐作业本,连同"教师工作量表"、"批改作业情况登记表"交系教务秘书转送师资科核查,抽查结果如有不实,应扣罚当事人30%-50%的应得作业工作量,并且被抽查人所得作业工作量的算术平均数将作为教务处核定各系部教学工作量的依据,与劳务费的分配挂构。
(四)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含选题、指导、批阅、答辩)工作量
1、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设计工作量:教授、副教授36*指导学生数计算;讲师按42*指导学生数计算;
2、指导专科生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毕业设计工作量:
教授、副教授按18*指导学生数计算;讲师按21*指导学生数计算;
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应由讲师以上教师指导。
(1)在讲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助教协助指导;助教的重要指导意见,应与主指导教师协商;论文评语由主指导教师批写,并由主指导教师主签,协助指导的助教副签。
(2)助教指导本科生论文,由主指导教师提出聘请名单,教研室平衡,系主任批准;指导专科生论文,由教研室提出名单,系主任批准。(3)协助指导的助教,应任助教两年以上。(4)工作量按主指导教师系数计,并由各系根据各自承担的实际工作量的多少,在主指导教师与协助指导间分配。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应超过8人,如超过8人,超过部分人数的工作量减半计算。
(五)批改(指导)学年论文(实习报告)、
课程设计工作量
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不分职级,每份*3;指导课程设计按计划学时*5*1/指导教师数。
(六)指导实习工作量
1、外地实习:每班最多两名指导教师,其中一名为负责人,另一名为随队指导,各系在实习前,
2、考查课
主要用平时随堂测验和作业等形式评定成绩。其中平时随堂测验的要求及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同"考试课程"中的"平时测验"一项。不应进行期末考试的,进行者按一次小测验对待。
3、期末考试监考工作量=监考时数*2 应予以明确。联系实习及准备工作的时间,按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10天计算,其中京、津视同省内。
带队负责教师工作量=指导实习天数(含联系、准备天数)*9;
随队指导教师工作量=指导实习天数(含联系、准备天数)*8;
其他人员实习期间去实习地点了解情况的,视同出差记其它工作量。
2、市内实习:按跟随学生到实习点实际指导的时数计算,每天最多不超过6小时;不随学生到实习点的时间不计工作量。联系实习时间,可按最多不超过3天记。
注:实习指导教师应记载实习指导日志,注明每日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实习结束后凭实习日志记载工作量。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系领导负责抽查,教务处要点名抽查10%以上带队教师的实习日志和工作量表,如有不实,罚扣当事人30-50%的应得实习工作量。不实情况严重的,同时扣罚所在系部教学副主任10-20个工作量。
(七)社会实践工作量
1、教师带队指导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按指导实践天数,外地*9;本地*6计算。
2、教师个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按天数*8计教师工作量;文字成果按每千字*6记教学工作量(文字成果主要是指调查报告、工作研究、咨询方案等。不包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论文,字数最多不超过10千字)。
(八)考试、考查工作量
1、考试课
命题:每份16小时
阅卷:每份0.6小时(流水阅卷按此系数计算后在参加阅卷教师间分配);
(1)平时测验,每学期不超过三次,每次时间控制在30分钟至50分钟,按每份试卷*1/6计。(2)期末考试为写论文的,命题不记工作量,阅卷按1小时1份记。
(3)平时测验不记命题工作量。
行政人员监考,按监考两小时10元支付酬金。
(九)编写教材讲义,辅导资料等(均在印刷的学期记载)工作量
1、编写校内教材
编写校内用教材,是指在无教材的情况下经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为校内班级编写的正式出版或内部铅印的教材书。同一门课程,一般只允许编写一部教材。编审教材办法,按我校《关于编审教材的规定》执行。
(1)公开出版的教材,不记教学工作量,可记科研工作量;
(2)内部铅印的教材,有稿酬的不记工作量,稿酬按规定办理;无稿酬的按每千字*6记教学工作量;
(3)总纂工作量=每千字*1 (内部铅印有稿酬的不记工作量,公开出版的记科研工作量)。(4)再版重印(含小修改后重印)不记工作量。若修改部分超过全稿1/4以上者,公开出版的教材,按每千字*1记科研工作量;内部铅印有稿酬的不记工作量,无稿酬的按每千字*1记教学工作量。
2、编写校内用讲义工作量
编写校内讲义,是指在无教材的情况下,经系级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任务,为校内班级写的打印教学教材,凡已有教材的不得再编印讲义,编印者不记工作量。同一门课一般要用同一讲义,教师的不同见解和不同讲法可以在本人备课讲稿中和讲授过程中体现出来。校内用讲义不付稿酬,按下述标准记教学工作量:(1)自编=每千字*4;(2)选编=每千字*2;(3)总纂=每千字*0.8;
(4)重印(含小修改后重印)不记工作量。如修改部分超过全稿1/4以上者,按每千字*1记工作量。
3、编写教学大纲工作量
凡国家规定统一大纲的课程,按统一大纲执行。凡国家未有统一大纲的课程或大纲不适合我校
使用,可进行编写。编写大纲需按教学规范要求程序,经审定合格,由教务处印刷后准记工作量。(1)自编按每千字*6计算;(2)总纂审定按每千字*2计算;
(3)重印(含小修改后重印)不记工作量。如修改部分超过全稿1/4以上者,按每千字*1记工作量。
4、编写校内用习题集
同一门课只允许写一份习题集。编写习题集需经系部、教务处同意。编写校内用习题集不付稿酬,按下述办法记教学工作量。(1)自编按每千字*3记;
(2)选编、摘编按每千字*1(摘其它院校习题)记;
(3)总纂审定按每千字*0.8记;
(4)重印(含小修改后重印)不计工作量。如修改部分超过全稿1/3以上者,按每千字*1记工作量。
以上编写印刷的教材、讲义、大纲习题集一般均应使用三年,再予更新。
5、编选学生毕业论文、实习报告、资料汇等,按每千字0.5计;写教学参考资料,按编写习题集的规定执行。
(十)教学评价工作量
教学工作评价专家组成员参与评价工作均记教学工作量。
1、按听课时数*2记教学工作量(含课后讨论);
2、检查教案、作业、试题试卷、开座谈会和其它形式的调查工作,按实际时数*1.5记教学工作量,每缺一次扣减2小时;
(十一)教学研究
1、根据教师参加教研室业务活动的情况,按每学期最高40小时、全年最高80小时记教学工作量,每缺一次扣减2小时;
2、观摩教学、听课,按每小时*1.5记教学工作量,全年最高不超过30小时;
3、教学研究成果:校以上立项课题成果按每千字*4记载;向系以上提教学改革建设,按每千字*2记载教学工作量,均以书面资料为依据。第四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以下简称"思想系列")教师工作量
被聘为思想系列的教师每学期应登记教学工作量,其标准如下:
1、思想系列教师担任马列课、德育课、形势
政策课正式教学任务的,按同职级专任教师工作量系数记载教学工作量。
2、参加学生实习带队、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按同职级专任教师工作量系数记载教学工作量。
3、如开全班性的思想品德会议,入学或毕业教育,讲党课,事先有讲稿或大纲可记教学工作量。工作量系数按第一款规定记载。主持全班性或小组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参加学生党团组织活动,按参加时间*2记载教学工作量。
召开行政事务性会议,做个别思想工作,不记教学工作量,只记其它工作量。
4、编写教材、讲义、大纲及开展科研活动,按专任教师系数标准记载教学工作量。
5、审阅学生思想总结,社会实践中的思想汇报、总结,按份数*0.5计算教学工作量。思想系列教师的教师工作量定额为每年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为每年800小时。兼任专业课可记载工作量。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方法
1、专职科研人员办法另定。
2、教师从事科研,包括下述内容并按下述办法计算工作量;(1)撰写科研论文
指在省级以上报刊(含本校刊物)上发表,或收入省以上学术会议(含本校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只向会议提交论文但未发表或收入论文集的不在此列)。
科研工作量=每千字*10(2)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科研工作量=每千字*6
(3)公开出版的选、摘编性著作科研工作量=每千字*
2(4)为我校教师公开出版的论文、著作审稿、总纂科研
工作量=每千字*
1(5)承担校以上立项课题、委托课题研究,其成果因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发表的,经科研处核准认定可记科研工作量,其记载办法按每千字*10。(6)除上述五种情况外,不记科研工作量。第六条其它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方法凡未列入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内容,由组织安排所做的工作,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等均记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按从事这些工作的实际
时数计算。
第七条教师从事无论是否有酬的工作,均需填入《教师工作量登记表》,但登记时,分别填写在不同的栏目内。
第八条经批准的病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按请假天数*8*4/7(5天工作日制每周扣除一个返校日,一个学习和党团活动日)核减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经批准兼任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按下述标准,增记教学工作量。
系处级:(兼课不得超过周八学时)每年500小时;教务秘书(每学年讲课时数限制,按系处级要求执行)每年400小时;
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年300小时;教研组长:每年100小时;
一人兼多职的, 可合并计算,但每年最多不得超过500小时。
第十条教师在上助教班或短期进修期间,按学习天数*8*4/7核减其教学工作量, 并按相同数量记其它工作量。
教师参加基层锻炼期间,一般不任课,其教学工作量按锻炼天数*8*4/7核减,并记相同数量的其它工作量,参加基层锻炼期间如担任课程,一律不记载教学工作量。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在校承担讲课任务,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按学校规定支付讲课酬金。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1、教师工作量是考核教师业绩、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指标,也是分配校内津贴的重要依据,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各系部、教研室领导应高度重视。对弄虚作假者,除给予批评外,还扣罚其应得工作量的30%-50%。
2、每学期末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工作量登记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教务秘书收集汇总交师资科,师资科进一步审核存档。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1996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定远县青山学校体育教师工作量
计算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量计算和教学工作量的通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合理解决体育教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稳定队伍,促进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体育教师工作量计算和教学工作服装供应等作出如下规定:
一、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具有室外工作的特点,工作十分辛苦,各部门要充分尊重体育教师的劳动,。
二、体育教师工作量就包括体育教学,组织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统计等。
三、体育教师人基本工作量每周,按省有关规定为:小学14-16学时,每一节体育课为一学时,
四、体育教师组织早操(课间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计算工作量的具体办法为:早操(课间操)每5次算2学时,大课间体育活动每一次算一个学时,课外体育活动和业余训练每一次(40分钟以上)算为一学时,体育教师组织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的体育竞赛活动,校内竞赛每天按8学时计算,校外竞赛每天按10学时计算,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统计工作也应一定工作量计算。
五、纳入计划从事科学研究和教材、教学资料(包括补充讲义及有关教学指导工作)编写工作的体育教师,可按核准的工作时数计入工作量。
六、兼任行政、党务和体育社团工作的体育教师,应根据其兼任工作任务情况,酌情计算工作量。
七、对年老体育教师和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要给予相应照顾,适当减轻工作量。
八、体育教师课时酬金和超工作量计酬标准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九、要坚持按国家标准规定供应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中小体育教师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百元的标准发放,并随物价的变化予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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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的法律规定
《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积极稳妥做好工作。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对(贫困地区)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2009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远程专题培训视频(即2009教师绩效工资远程视频直播)
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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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的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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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的实施条件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编辑本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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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 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 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 =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
(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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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及部分津贴的计发
(一)绩效工资跟职称、职务工资制度是2个不同的概念,实行绩效工资后,废除原来的职务职称工资。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看学历)+工龄工资(看教龄)+岗位工资(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 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
现在很多教师抓住《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扭到政府闹,其实是错的。
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也叫津补贴,实际收入并没有增加,而我们的教师朋友却认为是公务员涨工资了,教师(事业单位)没有涨。其实公务员并没有涨工资,只是把以前的奖金换了一个名称而已。
大部分单位公务员甚至还不如以前拿得多。因为现在不能乱发奖金了,以前公务员虽然每月1000零的工资,可是奖金每月就有上千元,还有发实物的。年终奖金更是高的很,每个单位不同。以前公务员每年收入5万很正常(包括乡镇的),教师收入2万元,公务员很早以前,一直以来就比教师收入高,教师为什么不闹?
因为你们没有看到奖金的存在,现在只是把奖金换了一件马甲出来,大家就都认识了。
所以公务员工资改革只是改革以前的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务员奖金分配的不平等。教师是事业单位,因此会和其他事业单位一起实行绩效工资,实行了绩效工资,你的以前的基本工资就会减少。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 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 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 =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
(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二、绩效工资及部分津贴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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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课教师每一个教分按所聘职称发给单位教分绩效工资,其金额为副高级20元,中级17元,助理级15元,员级13元。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 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
为切实加强XX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安全、高效运行,杜绝和防止计算机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及范围
各信用社的计算机管理、应用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制度执行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及国家金融法规。
2、严格执行“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运行日志管理规定”、“计算机业务密码管理规定”、“业务岗位操作规程”等。
3、落实计算机工作岗位职责。
4、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业务操作情况。
1、业务操作人员分工明确,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2、认真填写计算机运行日志。
3、系统主管密码、操作员密码管理严密,并坚持定期更换登记制度。
4、大额提取现金、挂失、冻结、解冻、质押、解质业务,必须经系统主管授权后办理。
5、人员离岗交接手续要齐全,符合规定。
(三)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
1、计算机的随机资料如:程序软盘﹑产品说名书﹑保修卡等造册登记,专人保管。
2﹑按规定使用统一品牌、统一型号的计算机设备及耗材。
3、坚持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软件的推广及应用。
1、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应用软件进行推广、应用、调整、升级。
2、按规定保管应用软件,并定期检查、复制,保证应用软件的完整有效。
3﹑对应用软件的一般功能性维护,应在上级计算机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禁止试图修改应用软件。
4﹑未经上级计算机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程序。
(五)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
1、各科室电脑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
2、使用统一推广的办公应用软件。
3、严格执行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和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4、对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保证数据资料的安全。
(六)人员培训与业务辅导。
1、对所辖机构操作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辅导。
2、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计算机业务操作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班。
(七)计算机档案管理。
按档案管理办法分期限保管各种档案资料。
(八)信息、报表、材料管理。
1、及时提供上级要求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信息材料要求内容充实,典型突出,文字通俗易懂。
(九)其他内容。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标准(100分)
(一)制度执行情况(25分)。
1、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2、未落实计算机工作岗位职责的每次扣3分。
3、未执行学习制度的每次扣1分。
(二)业务操作情况(25分)。
1、业务人员分工不明确,未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扣1分。
2、未设置计算机运行日志的扣10分;填写内容不全或不认真的每处扣2分。
3、系统主管密码、操作员密码有混用现象的扣20分,未坚持定期更换密码制度,没有登记的每次扣5分。
4、大额提取现金、挂失、冻结、解冻、质押、解质业务,未经系统主管授权的,每发现一笔扣5分。
5、人员休班交接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6﹑不按时检查凭证管理的帐实和现金库存的帐款是否相符每次扣5分(以工作日志记录为准),计算机帐务六相符核对每错一处扣5分。
(三)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10分)。
1、未按规定购置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的扣10分。
2、不坚持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不能保持其运行顺利、外观整洁的扣2分,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本大项为零分,并对设备进行赔赏。
(四)软件的推广、应用(5分)。
1、未推广使用统一下发的应用软件的扣3分。
2、业务应用程序调整、升级、完善不及时的扣1分。
3、应用软件保管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4﹑有试图修改应用软件或擅自引进外来程序的违规行为
每次扣5分。
(五)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10分)。
1、未使用统一推广的办公应用软件的扣2分。
2、未执行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的扣1分。
3、未执行防范计算机病毒制度的扣1分。
4、没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造成信息、资料、数据失密的本大项零分。
(六)人员培训与业务检查辅导(5分)。
1、没有举办计算机业务培训的扣2分。
2、没有对信用社定期进行检查辅导的扣3分。
(七)计算机档案管理(10分)。
1、打印资料不全的,每缺少一种扣1分。
2、磁介质资料不符合保管规定的扣2分。
(八)信息、报表、材料管理(10分)。
1、未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资料的每迟报一天扣1分,缺报一次扣2分。
2、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报表内容不完整或数字不准确的每处一次扣1分。
(九)其他内容。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处罚
1、对不执行规章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的、办理业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违反计算机密码管理等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2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严重违章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的,要限期调离计算机工作岗位并追究责任。
2、对不服从上级联社管理,擅自购置计算机设备及耗材和不到指定电脑公司进行设备维修的,要追究有关经办人的责任。
五、其他
1、本办法由XXX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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