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
我化作尘埃
有个不知在哪里居住的神人说“哈”,立即就有了虚空,神人又
对虚空说“哈”,立即就有了水火和尘埃。再说那个神奇的“哈”,风
就吹动着世界在虚空中旋转起来。
——题记
我环臂,屈膝,折成一团,化作一粒尘埃,伴着风,在虚空中旋
转起来,直至漂浮到这个藏族土司的寨子的房顶,将我的主人带给寨
子的主人,给他作儿子。
人人都管我的主人叫“傻子”,因为我的主人在刚出生一个月的
时候是坚决不笑的,两个月的时候主人也依旧是不为任何外物所动
的。于是,主人的母亲,也就是伟大的麦琪土司的太太,气干了奶水。
而主人的父亲,伟大的麦琪土司,却似乎不是很在意这些,因为他知
道,主人是在他醉酒之后有的。
在我看来,我的主人并不在意别人叫他傻子,他知道,出了亲生
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他先现在这个样子,假若自己是个聪明的家
伙,说不定早就命丧黄泉,更别提呆呆的坐在窗前听画眉的叫声了,
主人更是觉得当土司的儿子是那样的好,因为只要神一样的说声
“哈”,整个世界就旋转起来了。
桑吉卓玛,主人喜欢的女人,在别人眼里,卓玛也许只是主人的
侍女,但是在主人心里,卓玛是她的老师,是让他有过两次冲动,想
当土司的那种冲动,想夺土司权利的那种冲动的女人。我的主人喜欢卓玛身上的香气,甚至在大家面前大声宣布“我—喜—欢—卓玛。”我看到:卓玛是陪伴着主人长大,不论是麦琪土司在种鸦片,还是麦其土司娶了新太太央宗,卓玛都在身边;不论是整个官寨发生地震还是主人害了雪盲,卓玛一直都在主人身边;无论是主人害了怕老鼠的病还是麦琪家来了黄特派员这种能带来银子的汉人,卓玛还是在主人身边。最终,卓玛并没有嫁给主人,即便是傻子一样的主人,也是不能娶侍女的。我看到年轻的主人心里空落落的,他不理解为什么一身香气的侍女要选择变成满脸锅底灰的厨娘,他不理解为什么原本是自由身的银匠曲扎要为了一个女人变成奴隶。他不理解为什么卓玛知道自己要穿破衣服,身上将充满灰土却还是要嫁给银匠曲扎。我的傻子主人请教他母亲,但是土司太太并没有给主人一个美好的回答,只是用冷酷的口吻告诉他,“因为她终究要下去的”。而在我看来,这是个多么好的回答,因为这答案这预示了那些不得不的命。
塔娜,主人的第二个小侍女,什么都是小小的,连说话声音也是。塔娜的渺小让我傻子一样的主人感受到了自己的强大,让土司太太承认他儿子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也让原本那个和卓玛在一起就懂得男女之事的小主人真正的变成了一个懂得男女之事的大人。主人的这些经历改变了他稚嫩的声音,他变声了,声音变得浑厚,那种带着从胸腔里得到足够的共鸣的浑厚。小塔娜真的是个小女人,她会缠着主人叫主人说要对她好,她会缠着主人问她是不是漂亮,她会像影子一样跟着主人,但是,主人是个大人了,虽然傻的不能回答怎样算漂亮怎样
算不漂亮,但是却始终记得自己是个少爷,是土司的儿子,是个有权利不高兴就不说话的人。主人说: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主人,其实并不是傻的。
我伸个懒腰,落在了更低的地方,想离我的主人更近一点。
主人长大了,他知道鸦片是可以换银子的,他知道因为哥哥的失误,也就是将来的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失误,别的土司也有了鸦片种子。主人长大了,他知道麦琪家周围的土司会在春天刚刚来临的时候用鸦片和银子换粮食,他还知道父亲麦琪土司是有意让自己和哥哥比赛的,因为父亲想看看他的傻瓜儿子是不是比他哥哥更有做土司的天分。
我的主人拥麦子等待着邻居,依旧在每天清晨睁开眼睛,问着自己在那里,问着自己是谁。在我看来,这并不代表着主人是个傻子,而是主人每天在认识自己。主人渐渐知道,没有任何土司会把希望寄托在别人发慈悲上,只有百姓有这样天真的想法。于是,主人并没有因为拉雪巴土司伯父带来可怜的百姓就低价换给他麦子。
茸贡土司来的时候,主人遇上了塔娜,我的主人爱上了茸贡土司的女儿塔娜,和主人的那个小侍女有一样的名字的塔娜。与侍女不同,此时的塔娜让我傻傻的主人知道什么是美丽,什么是貌若天仙。主人的管家也说,“这个女人不叫男人百倍地聪明,就要把男人彻底变傻。”
主人同意借给茸贡土司粮食了,因为塔娜。主人在牧场上遇到了一个和卓玛有着相似味道的女人,但是他忘不掉塔娜。所以在我看来,
主人对塔娜的感情是可以称作爱了。在茸贡土司驮麦子的队伍走远时,塔娜也走远了,主人心里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主人因为一个女人睡不着觉了。
即便被父亲打了耳光,主人也不在乎茸贡土司在回去的路上是不是真的被抢了,主人更不在乎在牧场上遇到的麦琪家的仇人,即便那是可怕的世仇。主人不在乎他真正的把封闭的堡垒变成了宏伟的建筑,不在乎他在北边已经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更不在乎,在他父亲眼里其实已经变得大智若愚了,主人在乎的只有他的未婚妻塔娜。
主人和塔娜结婚了,但我替主人可惜的是,塔娜并不爱她,主人也知道塔娜和自己的哥哥在一起,主人不高兴,但是却不想做什么。他没有对背叛自己的妻子做任何事情。我在低处看到来报世仇的多吉罗布,为主人庆幸躲过一场杀戮。
杀戮之后,少土司,死了。塔娜又回到了主人身边,傻傻的主人觉得一个美丽的女人跟一个就要当上土司的聪明人睡过觉之后还爱自己,这个是再好不过的了。主人带着塔娜回到了北方,回到了那个等着当土司的地方。我追随着主人,发现不论时间,事情,一切都发生的越来越快,好像再也不会慢下来。虽然主人的父亲和母亲来到北方,年买的麦琪土司也在一直抱怨自己三五年之后便不是麦琪土司了,但是主人却不急着即位,因为他看到了明天,看到了将来的世上不仅没有麦琪土司,而是所有的土司都没有了。
时间过了不久,有颜色的人来到了主人土地,是汉人,红色的汉人把白色的汉人打败了,白色的汉人不断向麦琪家涌去,为了保持和平相
处,主人就给了他们想要的,直到白色汉人军队开走了,红产党来了。 主人想接父亲母亲去自己的镇子,但是我看到了主人的父亲的灵魂,麦其土司并没有并没有像解放军说的一样,放弃抵抗。麦琪土司太太也自杀了。我的主人回到自己的领地,做着为时不会太久久的土司。此时的主人与我一样,在此刻想起了世仇,因为现在的麦琪土司,和以前的麦琪少土司都死了。自己便是下一个麦琪土司,而杀死一个真正的麦琪土司,才是世仇的完结。我不想看到多吉罗布的到来。
该来的终归来了。解放军来了。主人被解放军活捉,和塔娜一并呆在已经充满解放军的镇子上,等待着第二天可能会来的处死或者是其它什么。
第二天一早,准确的说是中午,我看见主人醒来,他让塔娜去房顶看看镇子上的人都在干什么,主人知道是命要来敲门了。我看到多吉罗布的到来,敲门声不慌不忙,主人躺在床上,等待着世仇进门,看着锋利的刀子扎向自己的身体,看见自己的血滴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身体冰冷的留在那里,灵魂想我飞来,我迎接着主人,带着其它尘埃,回到那个我们来的地方,土司的官寨倒腾起大片尘埃,而尘埃落定之后,什么都没有了。
尘埃落定时,原谅我还那么无法释怀。
那时的我们同样的幼稚天真,
可你却总说我傻,
以为自己很成熟,
什么都懂。
其实我只是想做一个傻丫头。
但,
为了你我在努力试图改变。
我有在很努力地,
可总是不那么理想。
于是就在不知不觉中你已离我远去,
让我的努力都没有了意义。
我们都在变,
距离也越来越远,
直到这一天,
我们谁也不知道谁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们是都有比以前变的更好,
可这个过程中,
却丢了那些最真的东西。
我承认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很快乐,
也许你已不记得那些点点滴滴。
但是没关系,
因为我记得。
也许是缘分亦或者是命中注定,
我做的每一件自以为对你好的事,
你都觉得是错的,
你觉得我幼稚,
无理取闹。
但你不知道,
喜欢一个人同时也附于了他伤害你的权利,
所以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生气。
跟你陷入僵局,
我还是过着无忧的生活,
还是那样无里头。
但你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被你看扁,
可在多少夜晚辗转反侧。
我很无奈,
在茫茫人海中我们就那么随意地
遇到了对方,
彼此见证着对方的成长,
当我们以为彼此都会不离不弃时,
就又那么随意的淡忘了对方。
那些以为永远不会发生的,
偏偏就发生了。
原谅我无法做到跟你像过去一样,
那样无拘无束,
那样畅所欲言,
所以只有离开你。
不在你身边的时候,
我只希望你幸福,
好好对待她,
不要让人家伤心。
我希望我在下个路口
会遇到一个像你一样让我怦然心动的人,
那样我就可以把想对你所有的好加注在他一个人身上,
那时的我爱他,
他也爱我。
很久以前在书摊上无意中看见了这本书,当时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乎果断的掏钱买了回来。不过遗憾的是,在我还没来得及读这本书之前,它却不翼而飞了,之后虽然过了很多年,这本书的名字却一直保存在我的脑海中。终于到了大二,不经意间在图书馆的角落翻到了这本书,如获珍宝,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这本书读完,弥补了过去没能读这本书的遗憾,心中甚是满足,同时,小说中那片广阔的天地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内心,通过思考小说所叙述的故事,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
首先,我要感谢作者阿来,如果没有他,那么雪域高原上那些美丽的故事必将被历史尘封,我们也就无法去领略藏文化独特的美丽了。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的心就一直被震撼着,或许是因为我太向往了雪域高原那片美丽的土地了。书往后翻,宛若身临其境,耳边飘荡着藏族姑娘清脆的天籁般悠长的歌谣,头顶那深蓝色的天空上飘着几朵洁白的云,远方是直插云霄的雪山,庄严而肃穆,雪山下溪水缓缓流淌,鲜花遍野,青草葱茏,牛羊满山,我深深沉醉在小说中,仿佛置身于人间天堂。
雪域高原的山美水美,人更美,当然关于人的故事,就更美了,我听见桑吉卓玛婉转的歌声在雪山间飘荡;我看见塔娜面如明月,眼似秋波,婀娜多姿的身影在草地上若隐若现;我看见麦其土司和他的三姨太央宗在开满罂粟花的地里追逐欢笑,寻欢作乐;我听见麦琪家的傻二少爷坐在马背上咯咯的傻笑;我看见麦琪土司的汉人老婆 站在阁楼上用厌恶的表情看楼下辛勤劳作的奴隶门,我看见麦琪土司的大儿子骑着高头大马挥舞着手中的枪冲向了汪波土司的领地。这是一片怎样的土地啊?即使有战争,即使有死亡,却一点也不苍凉,依然美得让人流连忘返。
常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利益乃是人的天性,贵为土司的麦琪就更不用说了,为了利益,他跟汪波土司打仗,为了利益,他请来黄特派员为他训练军队,为了利益,他在美丽的雪域高原上种上了成片的罂粟。追求利益使麦其土司成为了雪域高原上最强大的土司,然而时势将尽,大厦将倾,麦其土司就是有再多的银子,再强大的武装也挽不回一个时代的终结,也阻止不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终于随着土司制度的瓦解而与那片带给他崇高地位的土地融为了一体。
在民间常有傻人有傻福的说法,这话放在麦其土司的二少爷身上就再正确不过了,因为他傻,他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欢乐,因为他傻,所以下人都愿意跟着他,因为他傻,所以哥哥喜欢他,因为他傻,所以躲过了敌人的追杀,因为他傻,所以娶到了美若天仙的塔娜,因为他傻,所以他做成的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也是因为他傻,所以土司制度终结了他却得以存活下来。相反,麦琪家聪明的大少爷却死于仇人的刀下。由此看来,傻其实是一种很高明的生存之道。
书翻到了末页,故事也就结束了。随着解放军的到来,农奴和土司也就一去不复返了。麦琪家的官寨还在,雪山还在,雪山下的草地上鲜花依然妖艳,只是那些曾经的人不见了,他们被永远的定格在历史的记忆里。尘埃落定了,春去秋来,四季轮回,雪域高原依然如人间处子,那样美的叫人流连……
一组冀锋镝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是百度对这本书的简介。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好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也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的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这是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种生活,而这种生活属于一个傻子。
这是怎样一个傻子呢?让周围的人们想起、说起时候,都要带着惋惜和遗憾。那个由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那个曾经生下那么勇敢而聪明的大儿子的土司,怎么会又生出了个傻儿子?想象的到周围的人惋惜中带着欣快:看,土司的傻儿子。
这个傻儿子从不关心土司的家业国业有多辽阔,不关心哥哥可能得到的荣耀和权利,他只流连于周围的丫环仆役,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成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没有正形,浑浑噩噩,年复一年。所有人都觉得傻儿子就这么靠着土司的老爸装疯卖傻一辈子,永远都是扶不起的刘阿斗。但是,生活的精彩就在于未来无限的不确定性,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很多东西都在改变,人们认为应该改变的改变了,人们认为不应该会变的也改变了。
突然,某一天,那个被奚落和忽略的傻儿子改变了,像再世为人的惊天动地。士别三日当刮目,傻儿子突然像时代的先知,时而疯癫时而清晰的说着预言家的话,这一公认的傻子偶尔灵光闪现的做出一两件让人刮目相看的事,通常能收获颇丰,傻子偶尔的疯言疯语又能在不久的未来成真。
老麦其土司因种罂粟暴富,其余的土司随之效仿后广泛播种,傻儿子却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开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中仅有傻儿子金黄色的麦田,物以稀为贵。一时间,傻儿子成为所有人的救命稻草,傻儿子开仓卖粮,一步一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兜兜转转,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当一个曾经的傻儿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为救世大英雄的时候,世界其实也颠倒了吧。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是新中国尚未成立的几十年前,土司的日渐没落,权利更替,历史的车轮碾过旧统治,土司最终被时代所抛弃,而傻儿子建立的新市集,如同垂暮老人的回光返照,是将死之人的最后呻吟。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所谓尘埃落定,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引申为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历经几十年的土司纷争,最终被另外的取代,期间纷纷扰扰,期间人民流离失所,期间的种种,都化为空中浮尘,飘飘摇摇后落回地面,地面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透过阿来《尘埃落定》,看到一个时代的变迁,看到曾经差点改写历史的人被时间磨损的支离破碎,最后尘埃落定。那历史的厚重感,看完后让我深深叹息。 傻子很天真,天天抬头看云彩,连幻想都没有的,呆呆望着天。
傻子很聪明,建立了他们地区最大的物资流通地,看到未来不会有土司的存在。 傻子很幸福,有时候做傻子意味着没有负担、压力和没有阻力的表达。
而所谓大智若愚,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尘埃落定》是部不错的书,首先文字好,二是思维不错,三是能写,四是耐读,五是有知识,六是够主流。
很早以前就有人推荐这本书,到了如今才开了初遍,算是损失,不过毕竟比没看过的好。
把文字好放在第一位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就逢迎,二是里面的文字是那么的随意和空灵,有个嗜好你会感觉文字很简单,但是有个时候却会觉得自己是在看晦涩但是又经典的莎士比亚剧本,那种优美的文字驰骋,是要有厚厚的功底去驾驭的。
思维不错就是写一个公认的傻子的视角去写,而在民国和解放这个阶段最后的土司制度正在碰撞,它写的是一个大动荡社会的一个集体的小动荡,而又反映了大动荡。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又恰好规避了很多乱世的规则,这个傻子就成了乱世中一个很明亮的眼睛。然后一切似乎怪诞不经却又正好掐中预言。
能写是说里面穿插的角色事件多而不乱,每节的过度相当自然。当然,每个人并不是那么性格十分乖张,而是写通过时间的洗练,人的每一种变化,如老土司的那种老谋,大儿子的暴戾、卓玛的干练和奴性、小塔娜的卑微、美丽塔娜的高贵和孤独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性格,就那样,在傻傻人眼里,都是那么的瘦骨穷骸。当然权力的拥有也让这个小土司有了自我愉快、个性逞能的时候,这是他得以能够对任何事物发表没有顾忌评论的又一前提。
耐读是有回头率,耐读主要是建立他的知识性上面,没有一定思考能力的人是不会反复去咀嚼一本书的。看书就要像自己写作文一样,慢慢看后再去好好修改,然后又发觉会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稍微润笔一下。而这本书带给人去反复读的一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的渴求,二是我能想象为何改土归流以后的康巴土司还能这样折腾寿命呢?三是对一个干净灵魂的一些哲理的解读,为甚能预见,就是把哲学想通了。
有知识就是耐读的基础,一本好的读物是要有知识性的,而知识不能赤裸裸的,小说不是教科书,长篇累牍地教人那是圣贤,当然知识也要结合的好,当年我看《大唐双龙传》,不知道谁说里面包含了无限的古典知识,确实如此,不过因为太书面化,或许我知识有限,内很好穿插,看着有不忍卒读的感觉,勉强看了个半,故事没理会了,知识倒是一大堆。这本书写的关于异域的风情,另一个时代的生活以及几个暗权力的争斗,使得这里面充满着读书人需要的营养,当然,里面有按照世俗常说的自然主义描写的梅毒和罂粟,但更多的是来自我们小傻子、书记官和师爷、小叔子的智慧,以及大藏区人民历久以来诗歌的美誉传承。
够主流就是说它已经被拍成了电视剧,这个书的知识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我们藏族人民喜闻乐见的读物就是这种,喜欢看的电影就是他们自己土地上发生的事情,书中抒发的情感是复杂的,那种生活也是最后的,先知最终还是埋葬在前代人报仇的血泊中,高贵的塔娜却依旧在瞭望;不像康定情歌那样纯纯洁洁的抒情,纯粹采民间爱情“风”,这部书是 藏族人民要了解自己的一部“诗经”,风雅颂俱全。
小子看书不多,也难得写的玩意;当然写了也不一定对,毕竟人家写的东西是那么久远、写的地域也距离我那么远,但是就是被打动了,从文字开始,或许从那“罪过的和尚和美丽的姑娘”的自然主义描写开始,确实很不错,也许是我太贫瘠,我再找点别的吧。向本贵同志的《凤凰台》是下个目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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