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2023-06-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扶贫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扶贫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和主攻方向,对于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和主攻方向,对于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发挥扶贫资金支撑保障、激励作用,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1、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县财政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原则。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充分发挥村集体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产业为本,强化风控的原则。坚持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户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合理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产业增效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的有机统一。

(三)因户施策,精准到户的原则。所有产业扶贫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化、具体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利益联结、鼓励支持的原则。鼓励产业扶贫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成为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员和帮扶企业产品宣传员,从种植、养殖方面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

三、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向

(一)帮扶主体确定。由2018年遴选确定的xx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远村现代农业园区)、xx农业有限公司、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继续作为我县2020年产业扶贫帮扶主体,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四家农业企业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帮扶主体。

(二)产业帮扶类型。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委会和贫困户的意见基础上,从四家帮扶主体中选择一家,由乡镇、村街、贫困户和企业四方共同签订产业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需求,开展具体帮扶工作。种植业发展帮扶,重点发展大田、蔬菜、林果等优势产业,以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为主。养殖业发展帮扶,采取大型养殖场集中养殖方式,并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疾病防疫服务。 资产收益帮扶,贫困户与帮扶主体、所在乡镇、村委会共同签订《扶贫资金收益协议书》,以扶贫资本金投入帮扶主体,协议明确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

(三)资金使用。对我县1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66户,按照每户4.18万元标准;无劳动能力72 户,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共需资金635.88万元;2020年种植业发展帮扶贫困户45户,所需资金总额7.4602万元;生猪集中养殖续资项目帮扶贫困户18户,所需资金总额3.6万元;三项合计共需资金646.940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列支。(资产收益类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待扶贫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四、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一)科学整合资金。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注重完善扶贫规划,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涉农资金精准用于扶贫脱贫。

(二)强化绩效管理。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切实做到资金投向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扶贫、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管。乡村两级对扶贫资金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程公开公示。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2篇: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后盾单位认真落实县扶贫工作要求,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村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扶贫专项资金下拨进度,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现制定2020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实现近期效益与可持续发展齐头并进的宏伟目标,力求扶贫工作多方位、多途径、多措施、办实事、求实效,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双福坪村实现脱贫致富。

二、资金来源

扶贫资金总额3万元,来自扶贫后盾单位。

三、资金分配使用

扶贫专项资金应严格执行各级有关扶贫政策和有关文件结合本方案落地落细落实。资金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室建设和会议室建设,解决党员活动室和会议室配套设施跟不上、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问题。

四、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压实项目主管责任,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要认真落实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建设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以及责任人信息等在村级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

后盾单位

xx村支委会、村民委员会

20__年__月__日

第3篇:2020全面排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财政局2020检查计划,制定如下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三)《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

(四)《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改进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方案的通知》;

(六)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八)各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负责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区扶贫办和财政局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要对所查乡镇抽查不少于3个行政村,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扶贫领域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违法违纪问题、作风不实问题、设立“小金库”问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有关问题和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检查的时间范围重点是2018年结转和2019年使用的财政扶贫领域资金,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

(一)失职失责问题重点检查内容

1、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致使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

2、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

3、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失职失责等问题。

(二)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内容

1、贪污侵占,贪污或克扣,挤占扶贫款物;

2、行贿受贿,扶贫款物分配中通过行贿受贿谋取利益;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扶贫款物;

4、截留挪用,将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挥霍浪费,扶贫款物分配使用中不负责任、脱离实际、造成浪费;

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7、优亲厚友,贫困户认定、低保五保申请和扶贫款物发放中不公开公正公平;

8、违规操作,扶贫资金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9、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检查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扶贫领域政策措施盲目决策、脱离实际、生搬硬套不接地气、难以落实;

2、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作风疲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进展迟缓;

3、脱贫质量不高,扶持对象和措施到户不精准,脱贫结果不真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4、其他作风问题。

(四)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检查内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五)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重点检查内容

1、财政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依法侵占、挤占挪用、资金闲置、以拨代支、虚列支出、优亲厚友、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未聚焦精准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2、扶贫资金项目是否遵循“两个一律”公告公示制度,即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

(六)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有关问题和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我区《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资金使用管理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有效跟踪监控绩效目标”、“扶贫资金公开公示”等扶贫领域情况开展排查。对2019年扶贫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彻底,是否按要求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法违纪案件移交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四、专项检查步骤和时间

(一)查前培训和基础性资料准备阶段(6月15日—6月21日)

召开动员部署会,宣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在组织全体参加检查人员学习财政扶贫领域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由扶贫办、财政局相关人员解读扶贫政策和文件,统一检查标准,对全体检查人员进行查前动员及业务培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全区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情况,被检查单位和有关部门准备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接收明细、项目安排明细、项目进展明细等基础性资料,以及2017年以来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22日--7月21日)

各专项检查组要召开进驻检查会议,听取资金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对扶贫资金使用、政策落实情况、资金拨付、整改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在政府新闻媒体发布检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搜集问题线索。

各专项检查组釆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现场核查部门项目资料、资金管理、报账资料等情况,通过调阅资金分配方案、查阅原始会议记录、审核报账原始票据、个别访谈经办人员、深入贫困户核实、到项目现场核查等方法,顺着资金流向查,顺着扶贫项目查,顺着举报线索查,顺着典型案例查,顺着巡视、审计及国家扶贫考核发现的问题查,务求把问题搞清楚、查彻底。各专项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注重基础资料、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找准摸实问题的来龙去脉,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了及时掌握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各检查组进点后要及时汇总检查出的问题,遇有重大案情要随时报告。

(三)总结阶段(7月22日—7月31日)

各检查组应于7月22日前将检查材料(含电子文档)经检查组组长签字后报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材料包括: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检查工作,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成立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国资办主任、国资办副主任和区扶贫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和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监督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这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正常检查工作,做好各项检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及时向检查组提供有关文件、账簿、凭证和项目等基础性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专项检查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违法违纪问题、作风不实问题、设立“小金库”问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处理。违规资金该追回的要追回,该处分处罚的要处分处罚,该移交的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整改,健全机制。

此次专项检查要将边查边改贯穿工作始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未完成的问题,各检查组要进行后续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遵守纪律,依法监督。

本次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负责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检查程序执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法的原则,认真搜集检查证据和填写检查工作底稿,确保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善。同时,管理好检查工作队伍,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和保密纪律。

此次专项检查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自觉遵守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釆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安全、有序进行。

第4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提款报帐

扶贫资金主要有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信贷资金3种。其中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是国家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是国家安排的贴息和不贴息专项扶贫贷款。除这3种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也是国家设立和安排的。此外有国外扶贫援助资金、扶贫捐助资金等,扶贫物资主要有汽车、农资、钢材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扶贫物资逐渐失去作用。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建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有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生产发展资金,其他还包括贴息资金、扶贫培训费、项目业务管理费等。1997年国家和自治区发布了《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纳入国家扶贫资金,规定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可适当兼顾自治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从2001年开始,生产发展资金作为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安排分配,由扶贫攻坚阶段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与解决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县经济发展问题的双重目标,转入重点确保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村村级规划项目的实施,也就是现在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一、 财政扶贫资金的划分

扶贫项目可分为财政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按项目主管单位划分,扶贫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单位为各级扶贫办、发改委、民宗委,资金管理监督单位为各级财政部门,扶持对象为国家、自治区级贫困县和重点贫困乡镇、非重点贫困乡镇,涉及的行业有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资金投向划分可分为五类: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是以工代赈项目,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修建县、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解决人畜饮水,适当用于异地扶贫开发中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是财政扶贫项目,重点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建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三是社会发展资金,主要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解决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问题;四是科技推广及培训资金,主要反映科技扶贫,专项用于贫困县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五是扶贫贷款贴息支出,主要用于贫困县、乡镇、村扶贫贷款的贴息资金。

二、 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

(一)报帐制的定义

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度是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扶贫项目合同协议书、财政扶贫资金报帐提款申请单、财政扶贫项目工程预付资金审批表、财政扶贫项目验收单、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施情况表及相关报帐凭据,按规定程序到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的管理制度。报帐过程中,县级财政部门是财政扶贫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核拨、监督和检查;县级扶贫办是财政扶贫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帐主体,负责资金的支付、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二)报帐原则

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工作,应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项目管理、明确事权、分工协作、招标采购、审批报帐”的原则实施。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帐:

1、 无项目计划擅自实施的项目。

2、 存在质量问题,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项目。

3、 无合同项目或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项目。

4、 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的项目(假发票或不是税务发票)。

5、 未经自治区批准同意,擅自改变自治区审定的项目。 暂缓报帐的有:

1、 超项目计划资金,未履行追加审批手续的项目。

2、 不按时申报项目建设进度的项目。

3、 停建的项目。

(三)报帐程序

1、自治区财政厅与扶贫办批复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当地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开始组织实施。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形式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收到下达的《财政扶贫项目启动通知书》后,正式启动项目。

2、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计划、项目施工进度,定期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凭据(税务统一发票复印件),经县扶贫办审核,县领导审批后,报县级财政部门请拨资金。

3、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需要及财政扶贫项目工程预付资审批表预付30%――50%的项目启动资金,余款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报帐审核情况和项目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四)报帐凭据

1、上级部门批复的项目计划、实施方案;

2、项目中标通知书;

3、项目建设合同书、监理合同书;

4、工程预算(有资质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预算);

5、项目启动书;

6、监理部门出据的工程进度表;

7、工程竣工决算表、工程验收单;

8、工程款税务发票;

9、工程竣工移交表。

(五)各级、各部门项目管理费、培训费的使用按照《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扶贫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到同级财政部门报帐请拨资金。

三、报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原始凭据内容要求完整、项目启动书、竣工验收手续完善;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按项目归类整理支出凭据,在真实合法的支出凭据上,经办人员、村负责人及项目的乡镇领导要签字;

(三)支出凭据带附件说明的(如:合同项目支出说明等),项目实施单位要保留支出凭据的复印件。

(四)对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要求:

1、材料费支出;(1)采购材料的销售发票;(2)项目相关的材料计划(附件);(3)材料发放登记表(附件)。

2、项目承包支出:(1)真实合法的付款凭据;(2)合法有效《承包合同》(附件);(3)工程竣工验收结论(附件)。

3、种、苗、畜支出:(1)有真实合法有效的付款凭据;(2)有购销合同(附件);(3)种、苗、畜发放花名册(附件);(4)种苗、畜禽采购应有相关业务部门出具鉴定及检疫意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4、以奖代补支出:(1)真实的农户领款单;(2)有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3)奖补项目验收结论(附件)。

5、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利息清单复印件。

(五)支出凭据审定和附件审查

1、支出凭据审签:(1)必须有经办人签字;(2)项目监管小组组长签字;(3)项目资金管理科核实;(4)扶贫办主任审签。

2、支出附件审查:(1)材料发放领取人必须签章;(2)种、苗、畜、禽发放花名册受益人必须签章;(3)以奖代补领款书由受益人填制并签章;(4)承包项目、工程验收结论必须真实有效。

(六)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财务报帐

农发基金项目的实施在尼勒克和察布查尔县。去年已经通过中评。经过这几年的提款报帐,现已能够按照农发基金项目办的要求提款报帐,今年的财务申计工作结束后,伊犁州的财务工作受到自治区通报表扬。今年是项目实施推广期的第一年,两个县一定要按照推广期调整后的模块报帐比例,按分配的额度报帐。

产业化扶贫与扶贫龙头企业

的申报、运行、监测

产业化扶贫,就是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基地,或者是通过订单农业等多种手段带动贫困农民调整结构、增加收入的一种农业产业化形式。产业化扶贫主要靠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扶贫龙头企业是产业化扶贫的关键环节。自治区自2004年起开始实施产业化扶贫攻略。2006年,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制定了《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联络管理办法》3个文件,2008年印发了《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考核办法》,2009年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持畜牧业和林果业重点扶贫龙头企业暂行办法》。目前,扶贫龙头企业申报、运行、监测仍然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2006年至2010年自治区分四批认定了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我州第一批3家,第二批3家第三批7家,第四批1家,畜牧业重点扶贫龙头企业2家)。2010年,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国家和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近三年运行情况进行了考核通报。我州巩留县新疆伊力特野生果开发公司被取消扶贫龙头企业资格。其他龙头企业均通过考核。

一、 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

扶贫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业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或以贫困地区劳动力为就业主体的,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农户进入市场、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在规模和经济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没有不良记录,法人代表资信状况良好。在经济效益方面,企业效益方面,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欠税、不欠薪、不欠折旧、不欠社会保险、不亏损。资产负债率低于75%,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加工企业应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流通企业应以营销当地主要农产品为主。企业与带动的基地、农户之间签定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扶贫龙头企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其扶贫龙头企业资格。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违法经营、损害农民利益的,从发现之日起即取消扶贫龙头企业资格。

二、 扶贫龙头企业的审报、运行、监测

扶贫龙头企业的审报、运行、监测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考核办法》进行。

三、 扶贫贷款项目编制工作

扶贫贷款项目要紧紧围绕与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紧密相关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能够安排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就业,改善生态环境,引导贫困群众走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

等内容进行编制。各县市扶贫办要认真指导扶贫龙头企业做好项目编制和上报工作。扶贫贷款项目每年编制一次。

四、 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项目财政贴息工作

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项目财政贴息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项目贷款优惠政策,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依据各地编制的扶贫贷款项目情况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并下达当年的贴息额度,(2011年州直12家扶贫龙头企业22900万元),各县市扶贫办、财政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审核,上报。下面,重点讲一下今年的贴息结算工作:

(一)扶贫贷款项目财政贴息按照《关于推荐国家和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申请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的函》(新扶贫函[2011] 11号)确定的贷款额度申报。

(二)要确保上报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项目贷款是当年自治区推荐的、且是企业当年新增的贷款,即贷款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所取得贷款。

同时,今年的扶贫项目贷款财政贴息结算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了几项内容:

(一)自治区将对扶贫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结算工作实行“专家审核”制度,即自治区依据各级财政局和扶贫办共同审核的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以项目贷款财政贴息30万元的标准,要求2011

财政贴息资金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派一名代表、携带所提供原始资料原件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扶贫项目贷款专家审核会”,小于30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须提供原始资料原件供企业注册地财政局和扶贫办核查。

(二)申报附件表1—3:

1、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

2、扶贫龙头企业应提供原始资料目录

3、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项目贴息贷款汇总表

其中:表1—2新增了一些内容表格。表3与上年相同,属汇总表。(各县市、地州分别填报)。

谢谢大家!

附表1: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反面) 扶贫部门序号审核确认内容名称财政部门是否属实(打√)12341)2)3)4)5)6)56企业是否扶贫龙头企业是否自治区当年推荐项目贷款是否取得贷款超出自治区推荐规模当年取得贷款是否属实是否有银行开具贷款证明是否有贷款签署正式合同是否有借款凭据是否有进帐单或收帐通知备 注(否时须在备注栏具体说明)○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是 ○ 否不属实须在表格正面的相应位置下方用红笔直接标注是否每笔贷款的数额、利率、时间属实○是 ○ 否其它企业提供料是否真实、齐全和及时其他○是 ○ 否○是 ○ 否县级扶贫部门审核意见: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地州级扶贫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地州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自治区“扶贫项目贷款专家审核会”组成人员意见: 审核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扶贫龙头企业应提供原始资料 1.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填写正面的附表1) 2.银行开具证明 3.项目贷款合同 4.借款借据 5.进帐单(收帐通知) 6.企业与贫困户签订的订单或协议、用工合同等证明备注: (1)申请2011扶贫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年初自治区向金融部门推荐的每一家扶贫龙头企业都要提供第

1、

2、6个资料原件和第

3、

4、5资料复印件,并由各地州统一收齐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各一份。 (2)申请2011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须携带第

3、

4、5资料原件参加自治区“扶贫项目贷款专家审核会”,如缺一漏项或不提供原件自治区视同扶贫龙头企业自动发弃享受贴息权利,不予结算贴息。

第5篇:“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总结

XX年-XX年两年来,伦教街道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每年将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先试的新举措,按目标完成每年的扶贫济困日活动筹款,所得捐赠资金按要求使用。现就伦教街道“xx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为确保我街道“xx省扶贫济困日”扶贫济困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伦教街道扶贫济困日活动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街道的“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工作。我街道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xx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每年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扎实抓好宣传和组织发动,由伦教慈善会牵头,负责资金的募集、上缴、使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按目标和要求完成筹募工作。

二、规范管理,及时上缴善款

伦教慈善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接收款物做到手续完备,转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在接受单位认捐时,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明确认捐金额和捐赠到账时间,及时追收捐款,保证捐赠资金及时足额到账。

伦教慈善会在XX年-XX年xx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到捐款总额是710万元(XX年375万元,XX年335万元),及时按比例上缴233万元。至XX年6月份,已使用475万元,结余2万元。

三、突出主题,取得帮扶成效

两年来募集的扶贫济困资金,除了上缴部分外,主要使用于两方面:一是对口帮扶。如我街道对口帮扶英德大湾镇青坑社区和古道村扶贫工作,对xx荷城街道xx村对口帮扶,其中对口扶贫英德(大湾镇)285万元、xx(xx村)50万元,合共335万元;二是对伦教辖区内的困难群体实行救助,用于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合共140万元。

(一)区内扶贫济困使用资金使用140万元。分别用于伦教街道辖区困难群众的助医、助学、助困、助残等各个方面;受益困难家庭约1000户,受益人口达9000人。

助医方面,为困难群众展开医疗救助,重病救助,为辖区内34人次办理大病特殊救助,共支出52万元,使受助对象实现了病有所医,及时治疗,负担减轻,更挽救了众多贫困患者的生命和家庭。

助学方面,开展助学扶贫,对辖区内贫困大学生进行补助,并发放生活补助助学金;在“爱心助学,情暖万家”中秋节慰问活动中派发助学金以及“真爱暖童心”派发学习用品;资助有需要的儿童入读特殊学校费用,共支出17万元。

助困方面,通过对困难家庭的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家庭送上了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其中包括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六一困难儿童慰问,中秋敬老活动慰问,圆梦行动物品派发,慰问帮扶因病残生活困难复退伍军人等等。此外,我街道继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平安钟服务,让有困难的老人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帮助,共支出49万元。

助残方面,两年来积极响应全国助残日号召,为我街道残疾人送去关爱和温暖。在助残活动中向全街道813户残疾人家庭派发慰问物品以及送上慰问金,并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另外认真贯彻落实“重症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发放”政策,向辖区内重症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金,并鼓励他们要坚定意志,树立信心,自强不息,战胜困难。共支出22万元。

(二)帮扶英德大湾镇青坑居委会和古道村扶贫。受益贫困户达378户,受益人口1423人。

1.帮扶带动村民脱贫。为支持青坑发展家庭生产养殖,帮助贫困户发展效益较好的家庭养殖生产,增加贫困户的经济收入,向119户意向养殖贫困户免费派发鸡苗、饲料和防疫药品等配置。为古道村发展贫困户脱贫产业项目,为贫困户成立坪洞养鸡专业合作社,建设养鸡场,发展贫困户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2.帮扶改造道路工程。为青坑开展道路改造工程,帮助六歆村组解决道路难行的问题;机耕路改造,早前伦教街道霞石村委会和福利会已资助村民对其进行了改造,机耕路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今年伦教工作组继续加大投入,借助630爱心项目资金对机耕路进行进一步改造;修建青新街,青坑学校前240米长的的青新街道因无下水道,每到雨天十分容易积水,给青坑村民出行带来不便,为此,修建青新街为村委和群众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3.帮扶改变村容村貌。一是危房改造工作。通过政府政策资助、社会筹资、村民自筹等方式,妥善解决贫困户危房居住问题。至今,青坑居委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3户,计划明年继续推进危房改造任务。二是村卫生站的修建。伦教医院为青坑卫生站配置了医疗器械和药品,基本解决了其在硬件建设上的困难。三是改善社区卫生环境。青坑居委一直没有规范的垃圾清理系统,居民日常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容易滋生蚊虫影响环境,为改善社区的卫生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工作组出资购置了20个加盖的垃圾桶放置于道路两旁,有效地推进了村卫生事业建设。

(三)帮扶xx区荷城街道xx村。受益贫困户达553户,受益人口2080人。

1.帮扶贫困户脱贫。通过提供生产资料、助学、助医和慰问等方式对贫困户进行脱贫工作。使贫困户中的帮扶户(考核目标)能顺利脱贫,由低于2500元的年人均纯收入提高到平均约6000元的年人均纯收入,达到一年脱贫目标。

2.帮扶贫困村建设。通过村道建设、卫生设施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农业设施改造安全设施建设和路灯改造建设,改善革命老区的卫生环境,提高村内的文化传递平台,解决村民的出行难问题,改善村内的农业生产设施提高村内的农业生产水平,保障村民的人生安全和提高村内的治安管理水平。受益贫困户达553户,受益人口2080人。

第6篇:阿坝州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

阿坝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幅员面积8.42万平方公里,辖13个县(市)、219个乡(镇)、1354个行政村,总人口92万,是四川省第二大藏区和全国羌族主要聚居区,也是国家、省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整州13县(市)均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截止2015年底,全州仍有贫困村606个、贫困人口7.4万,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扶贫资金是全州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保障,管理使用好现有扶贫资金、争取国家、省对阿坝州扶贫资金的大力投入,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阿坝州扶贫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对全州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检查重点,通过扶贫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促进制度完善,强化制度约束;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对项目资金计划、用途、来源、规模、时限、对象等进行公示、公告,让群众享有了更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了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了扶贫资金分配与使用效果、工作实绩挂钩的有效管理机制。

(二)扶贫资金投入不断扩大

“十二五”时期,自2011年阿坝州被国家、省列入连片特困地区以来,全州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近20亿元,扶持农村贫困人口近20万人;全州累计落实基础设施、产业扶贫、劳务扶贫、贴息贷款、特殊困难扶贫、连片扶贫、建档立卡等涉农项目资金102192.78万元。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从2011年的6079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1150万元,州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从2011年的8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700万元,县级项目配套资金从2011年的451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850万元。“十三五”时期,国家、省、州为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全州规划投资1406.3409亿元,其中,贫困人口脱贫项目投资28.1763亿元,贫困村脱贫项目投资167.3612亿元,连片贫困县区域发展项目投资1210.8034亿元。2016年,全州贫困村精准脱贫规划总投资122亿元,截止9月,已完成投资86亿元,到位并下达各县(市)17个脱贫专项计划项目资金22.92亿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资金19.8亿元,州级财政资金5282万元,各县(市)本级财政资金2.59亿元。

(三)扶贫资金使用综合效益日益增强

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州贫困人口数量从2011年的20.9537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7.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30%下降到14.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11年的4663元增加到2015年的7866元,绝对量增加3203元,年均增长20.5%。二是贫困状况有所缓解。“十二五”期间,扶贫项目累计覆盖 10余万户农村群众,贫困村平均覆盖1次以上。通过扶贫项目实施,贫困人口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看电视难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是贫困村脱贫基础得到巩固夯实。以实施整村推进为核心,以危房改造和配套设施、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安全、就业服务等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改善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2900名贫困劳动力通过培训,脱贫致富能力有所提高。四是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为载体,累计实施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和产业项目25个,新建种植业基地706.8公顷,新增家畜、家禽近20万只(头),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产业化经营的步伐,为贫困农牧民持续、稳定、快速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累计落实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087万元,解决部分群众创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难题。

(四)不断拓展社会扶贫资金渠道

国家交通部从2009年定点帮扶阿坝州以来,每年投资1.2亿帮扶阿坝州交通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州交通条件。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自2012年启动以来,累计援助阿坝州资金11720万元,近100个惠民项目落地实施,完成800多名县、乡、村干部及致富带头人专业技能培训。德阳、绵阳两市帮扶红原、壤塘、阿坝、若尔盖四县成果丰硕。省直机关38个单位定点帮扶阿坝州,州县800余个单位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成效明显。

2016年,交通部定点扶贫完成投资7815万元;浙江省对口援藏扶贫计划实施68个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群团组织脱贫帮扶行动共107.9万元,就业援助行动完成369名农民工的培训任务,金秋助学延伸行动资助学生171名。

(五)扶贫资金投向精准到位

自2014年5月启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以来,全州上下高度重视,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州、县、乡通过逐级召开精准扶贫动员暨培训大会,狠抓政策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准扶贫全面启动实施。从2015年开始,扶贫资金已由州级“切块”下达,发挥资金捆绑效益。201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确保“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全州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州7.4万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606个贫困村、13个贫困县(市)顺利“摘帽”,全州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全覆盖,实现贫困群众“好房子、好身子、好日子,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的生产生活业态,让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学、不愁医,住房、教育、医疗、出行有保障”,形成全面小康引领、多维联动攻坚良好局面的目标要求的实现,集中整合各类资金对全州17个扶贫专项进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位。这些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帮扶、科技、新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教育、生态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文化惠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财政金融扶贫、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等方面。交通扶贫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57800万元,已完成投资28360万元。水利扶贫2016年共44个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60%;电力扶贫已完成扶贫项目投资1100万元。农业产业扶贫完成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工程、基层农技体系推广等项目投资1825万元。工业投资完成63.11亿元,同比增长17.5%,完成全年任务的78.9%。整合旅游扶贫资金2066万元,成功申报5个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项目。科技扶贫完成1个州级科技扶贫示范县、2个科技示范乡镇、4个科技示范村、20个科技示范户;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正在进行科技扶贫在线建设试点工作;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已种植中药材1200亩,优质牧草500亩;科技普及培训体系建设共开展科普宣传17场次,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1300人次,同时开展了重大疾病预防、地质灾害预防科普宣传等技术培训。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到位资金8550万元,提升产业发展基地3个,连片发展种植业20748.77亩,发展和提升改造养殖基地7个,发展规模养殖户62户,保护传统村落14个,新建聚居点14个,旧村落民居改造提升10个,传统村落民居保护修缮2个,建设“文化大院”1处;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建设到位资金1.035亿元,完成“建改保”村8个,保护传统村落79个。农村土地整治1008万元资金已拨付到县,项目正在实施中。教育扶贫安排资金38020.83万元,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九年义务教育“三免两补”、普通高中“两免一助”、中职“9+3”免费教育、中职学校“一减一助”政策;推进教育建设项目,2016年规划建设幼儿园7所,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薄弱学校20所,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项目3个;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惠及教师6294名;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2016年规划装备10所学校信息化设备。生态保护建设共投入77118万元,生态资源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防灾减灾避灾等资金全部到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规划投资14504万元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701户2320人,目前完成投资1811.4万元。全州10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全部到位,完成总体工作进度的52%。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等一批医疗机构改扩建项目正在前期财政评审和地勘及施工设计阶段;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正在实施人才培养及设备购置;免费义诊巡诊医疗服务11.55万人次,发放药品共计72.2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配套资金已下拨各县,州、县配套资金正在落实中;贫困残疾人扶助资金共投入744.3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共下达40417万元,州本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和医药爱心扶贫基金1000万元;金融扶贫对66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2173.9万元,完成任务36%。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完成公益性岗位补贴,建立了返乡创业担保金和劳务品牌培训补助金。

二、阿坝州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资金需求量大,投入严重不足

近几年阿坝州专项扶贫投入年平均不足1个亿,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总量不足且标准偏低的状况比较突出。扶贫资金现实需求大,实际投入小的现状,也致使下一阶段的精准扶贫到人难度较大。阿坝州贫困程度深,扶贫攻坚难度大,扶贫资金需求量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贫困人口数量多。虽然我州贫困人口在持续减少,但贫困人口总量仍较大,2015年全州农村贫困人口仍有7.4万人、贫困村606个。二是连片特困区域面广、脱贫难度大。我州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的高半山区、边远牧区和大骨节病区,脱贫难度更大、扶贫成本更高。高半山区、边远牧区等特殊困难区域的基础设施差,极大制约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全州606个贫困村中,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736元贫困线的高半山村和边远牧村就有428个,低于2000元的村有24个,最低村收入仅为1016元。三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据调查,截至2014年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经营收益的村共94个,仅占全州行政村的6.95%。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1个,50-100万元的村共4个,10-50万元村12个,5-10万元村10个,5万元以下的村共67个;而村集体经济组织无经营收益的“空壳”村达1261个,占93.05%。四是贫困发生率和返贫率高。全州扶贫对象大多分布在自然条件严酷、社会发育程度低、基础设施落后的高半山区、边远牧区、大骨节病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户居住分散化、边远化特点明显,受自然灾害、地方病等影响,贫、病等致贫因素相互交织,贫困发生率、返贫率极高。2013年,受“7.10”特大泥石流灾害影响,汶川等重灾县有近2.16截至2014年底,全州贫困发生率仍高达15.7%。万人返贫。此外,我州仍有大骨节病患者4万多人,脱贫难度极大。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通过扶贫开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与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等项目的实施,一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但整体仍很滞后,还有部分自然村寨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农村扶贫对象的幸福指数还不高。六是扶贫对象增收难。近年来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持续稳定增收的渠道仍然不宽,发展后劲不足,尤其是贫病地区、高半山区、边远牧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脱贫致富缺乏产业支撑,农民工素质不高技能不强,就业创业渠道不多,劳务收入不高。

(二)扶贫项目资金整合操作难度大

由于体制的原因,扶贫资金存在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多、资金较分散,与其他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建设内容相互交叉的情况,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扶贫资金有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管理,来源渠道分散,各部门在申报立项、资金分配、资金投向和使用等方面各有侧重。同时,扶贫资金项目与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本级支农等专项资金项目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重复和交叉,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现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申报、在不同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申报的现象,使各渠道下达的资金难以有效捆绑整合使用,责任不清、投资效果不佳。面对脱贫成本高,扶贫开发进入了啃“硬骨头”的严峻形势,通过把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最大化地发挥扶贫资金的效益,是扶贫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整合扶贫项目资金很复杂,真正操作起来有较大的难度,尤其是移民搬迁安置涉及的易地搬迁、藏区新居、地灾搬迁等补助标准不统一,基层难以整合。

(三)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晚,造成项目跨年实施 受阿坝州高原气候影响,省下达资金时间与我州项目适宜施工期时间有错位,造成项目跨年工程,报帐进度缓慢、资金滞留现象时有发生。

(四)扶贫投入标准和生态补偿标准偏低

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中,无论是新村扶贫工程、产业化扶贫工程、村道扶贫工程还是劳务扶贫工程,投入标准都偏低,均未充分考虑我州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特征、生存环境、建设成本高于内地的实际情况,致使全州扶贫开发处于低水平、低层次状况,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比如全省整村推进扶贫资金投入标准均为每村100万元,未充分考虑到边远高海拔地区与平原丘陵地区的差异。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最大现实问题是生态补偿的标准确定得太低。生态区大多数属于经济落后地区,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可以增加这些地区农牧民的收入,是扶贫非常直接的措施和途径。生态区的农牧民为生态涵养作出了贡献,政府给予必要补偿是应该的。同时,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有利于调动生态区农牧民保护森林、草场、湿地等生态区域的积极性,对生态保护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五)大骨节病患者后续生存和发展面临资金困难 由于大骨节病的病因至今未明,不可逆转,综合防控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试点取得的成果仅仅是阶段性的,全州10多万名病区群众和4万余名大骨节病患者仍然需要国家长期的扶持和帮助。试点工作结束后,涉及的更换粮食、社会保障、卫生防治、产业培育等项目全部停止,4万余名大骨节病患者由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严重挑战。

三、阿坝州有效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形成合力。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实行县级管理制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分配管理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州扶贫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计划方案,根据计划方案审定各县的任务量及年度实施方案并下达资金。进一步明确州、县、乡、村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二是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具体项目实行张榜公布。对农户的实物或现金补助必须实行直接发放,杜绝代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建立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严格按照国家、省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行资金管理报账制。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需要政府采购的物资,要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五是实行资金管理审计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相关审计部门应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实行资金检查验收制。年度计划完成后,上级有关部门要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对擅自改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履行公告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要给予通报,并调整次年项目计划。

(二)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制约阿坝州脱贫奔康的最大瓶颈,全州还需建设通组入户路8110公里、牧道近2000公里。希望国家和省考虑到阿坝州财政拮据、贫困群众程度深、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加大对我州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要争取国家加大对通组入户、牧道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明确以上道路建设的承接单位和建设标准;建议对我州高半山及边远牧区设立每年资金为1亿元左右的“两区”扶贫专项基金,用于两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培育。州、县应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在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安排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0.5%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1%至2%作为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审、人员培训、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

(三)提高扶贫投入标准,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阿坝州现有的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标准未考虑高寒、边远地区的实际成本,全省按同一个标准配置资金,未体现高寒、边远地区的差异性。要积极争取国家考虑到高寒、高海拔民族地区项目建设成本高的实际,提高高寒、边远地区的扶贫项目建设标准。建议在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边远高海拔地区扶贫工程建设成本调查研究,形成平原丘陵地区与边远高海拔地区扶贫建设成本差异成果的基础上,请求按照各地区实际情况,差异确定扶贫投入标准,落实相应资金,将整村推进每村100万专项扶贫资金标准提高到每村300万元。阿坝州属国家、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但现有的生态补偿政策与我州主体功能区的定位不匹配。要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建立湿地保护、流域水生态等横向补偿机制,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实施月人均6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保险,让农牧民长期从事生态保护,解决生态保护、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从政策上让其彻底脱贫;建立与长江、黄河下游地区生态保护分享机制,让其从税收中按2%的标准,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偿给上游生态保护地区,用于生态保护,探索碳汇交易,为中央政府减轻财政压力,实现多元、循环发展;建立农牧民直接参与生态工程建设的机制,支持我州“十三五“期间”开发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1万名,让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化为生态保护员。

(四)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整合涉农资金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高寒、边远地区实际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切实解决部分项目成为跨年工程的问题。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将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与本级交通、水利、城建、农业综合开发、支农专款中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统筹规划,由州级“切块”下达,发挥资金捆绑效益,杜绝“撒花椒面”的行为,从体制、机制上避免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参照我省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并以县为单位、以扶贫开发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由县一级政府或县扶贫领导小组负责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消除扶贫资金过于分散的弊端,实现相关资金“五指并拢”促扶贫的拳头效力,使县级政府成为高半山及边远牧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州级政府承担监督责任。

(五)建立综合防治大骨节病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在我州建立以更换粮食、社会保障、卫生防治、产业培育为重点的综合防治大骨节病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扶持资金的投入,确保全州10万余大骨节病区群众和4万余名大骨节病患者的长期生存和发展,进一步巩固深化大骨节病综合防治成果,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尽快实现病区群众脱贫致富。坚持各级政府在领导、政策、规划、项目、资金和社会动员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资金使用上,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按照《阿坝州建立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投入9.7364亿元,在全州精准识别出的167个贫困病区村继续加大对贫病地区财力、物力、人力和干部精力的投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培育提升支柱产业,建设养殖业基地、种植业基地、农畜产品核心基地、贫病区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品牌、乡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继续给大骨节病现症患者进行对症治疗医疗补助,为大骨节病患者分类实施集中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使贫病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课题负责人:温世全

课题组成员:邬号令 朱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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