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探究论文

2022-04-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外资企业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帮助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史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探究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探究论文 篇1:

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技术在商业领域的突飞猛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两者的交融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享受着新兴电子商务带来的种种便捷,电子商务是新时代发展的重要产物,在其不断壮大的过程中,C2C模式的发展也以迅猛的态势正经历着进一步的成长。由于其自身特殊性,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相关问题应运而生,在这一背景下针对C2C模式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进行详细探究就有着实际性意义。

关键词:C2C模式;税收问题;电子商务

引言

电子商务在近些年的发展极其迅速,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新经济现象,它不仅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作为新型的商业模式给税收的征管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由于C2C电子商务具有交易量较大以及监管的成本较高等特点,就对现阶段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问题已经成了社会经济关注的焦点。

1.C2C电子商务的理论分析

1.1C2C电子商务的基本涵义分析

电子商务的出现推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它是一些以电子技术为手段进行的和商业相关的活动,其中的电子技术则是较为广泛的概念,它涵盖着电子计算技术以及电子通讯等相关的技术。电子商务从交易的对象层面进行分类主要能够分为企业和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以及企业和个人间的电子商务[1]。但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也逐渐产生了新的模式,也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C2C模式,这就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相互交易的电子商务市场,这一模式的出现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更趋向多元化。

1.2C2C电子商务主要特征及类型分析

C2C电子商务自身有着鲜明的特征,和传统的商务模式相比较而言更加的灵活多变,首先在交易的主体呈现出虚拟化,这一模式的电子商务活动存在于虚拟网络空间,这和传统经营业固定场所以及占据一定空间有着根本上的变化。还有就是交易的无纸化特征,从这一方面来看,无纸化操作形式是这一模式最为主要的特征,它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交换完成一系列的诸如签名以及票据清算和账务往来等表现于纸上的存在形式。再者就是交易客体的虚拟化以及交易的无界化,电子商务能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打破了地域性的局限,从而真正实现了交易全球化。

2.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分析

2.1C2C電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影响分析

C2C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税收产生很大影响,并体现在诸多层面,首先是对税法原则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冲击,由于技术原因,就使得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收入和支出不容易为税务征管机关查证,另外就是电子商务的税收制度规则的缺失,使得电子商务成为优良的合法避税港。还有就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影响,当前没有完善的针对电子商务的征税体制,在税收的中性原则及税收效率原则方面也有着很大影响[2]。

与此同时C2C电子商务对税法构成要素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纳税主体的影响以及对课征对象的影响和对纳税环节与纳税地点的影响。对现阶段税种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增值税的影响以及对营业税和关税制度的影响,税务征管部门很难确认一项所得究竟是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导致税务处理上的混乱。从这些影响方面来看,C2C电子商务在整个税收领域产生了强烈冲击,促使我国对其不得不进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控,从而实现使得我国税收健康发展。

2.2 C2C电子商务税收现状分析

从实际情况来看,C2C电子商务在税收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解决,课征对象性质的不明确是比较显著的问题[3]。现行的税制主要是以有形交易作为基础,从而对有形商品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等规定不同的税种以及税本。在互联网的作用下就会使得有形商品以及服务在界定上不明确,原有的有形产品形式提供商品进而转化为数字形式提供,这样对税收就存在着很大的难度。

另外就是适用的税种以及税率也没有得到确定,从我国的税法规定分析来看,当前网上个人卖家应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等,但在每种税种上又包含了不同税目税率。电子商务将交易的范围得到了扩大,在交易的种类上也比较繁多,再加上网上的卖家相对较多,所以针对传统的税收征收就不能得到有效适用,所以就没有适合的税种进行征收。

再者就是交易的行为难以认定,由于C2C电子商务具有无国界性以及隐蔽性等特点,很难认定交易行为。还有就是国际税收管线权难以落实,进口征税在技术上还存在着缺陷,交易的过程难以追溯,税收的征管监督有着很大困难。在纳税的地点方面不确定,缺乏收代收制度,税收征管办法不易实施等。这些税收问题都是现阶段亟需解决的,只有将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才能够促进税收的公平合理性。

从2014年的相关调查分析,由于许多C2C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税务、工商等“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据业内人士粗略测算,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数百亿元,且部分个人无照通过上网销售虚假商品,牟取暴利,在逃避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诚信的市场秩序。一旦电商征税,首先受到冲击的就是电商平台上的自营小店。

3.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优化策略

3.1完善现行税收法律

要想在电子商务税收领域实现公平,就需要在法治框架下,修订以及完善现行的税收法律,对电子商务税收条例进行补充。电子商务是当前发展迅速的新事物,倘若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进行规范,那么在其未来的发展过程必定会遇到阻碍,故此要将相关法律进行健全,其中的C2C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是最为关键的内容。故此要将纳税的范围以及时间和义务、期限等都要进行明确化[4]。

3.2建立电子商务税收代扣代缴制度

C2C电子商务模式交易方式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买家和卖家通过C2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消费者交付款项的过程中,相关平台交易系统要能够按照之前设计好的程序进行自动算出含有税款的货物金额,这样的方式是具有可行性的。

3.3构建电子商务征税体制

构建电子商务征税体制涵盖着两个重要部分,分别是申报以及结算。最为主要的就是要能够实现征税电子化以及网络化,建立完善的计征以及稽核网络体系。还要讲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进行建立,在这一方面由于现阶段C2C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卖家进行实名认证来确保交易的可追溯性,那么对其税收的征管就需要依靠支付环节加以控制,从而使其在交易前必须网上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对其进行监控和稽查。另外就是开发功能强大以及操作简单的税收征管软件,对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也要进行明确化。

3.4C2C电子商务税收的其他策略

对C2C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还可从其他的领域进行,加大电子商务研究的力度,从而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大力的加强税收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网店经营者纳税遵从度。从政府部门方面来说,要加大对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以及税收优惠,在監管上要进行强化[5]。同时也要建立C2C电子商务代扣代缴制度,建立电子发票系统,采取全国统一的发票编码,通过税务架构电子签名进行防伪,而后再发给商家进行使用,这样就能够将审计和监控的依据得到有效提供,从而也降低税务工作成本。

4.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C2C电子商务正处在蓬勃发展时期,这就需要加强税收的征管力度以及改善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方式方法,由此才能够促进我国的税收改革科学合理以及公平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努力为探索有效的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解决方案投入精力,只有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分析才能够将实质性问题得到解决,也才能够使得我国的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健康长久的进行。(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娄爱花,李白璐.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研究[J].西安邮电大学学报,2013,(05).

[2] 岳树民,高春.电子商务课税“突围”:立足有效征管的制度设计[J].财贸经济, 2013,(04).

[3] 许凯.我国反外商投资企业避税制度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3,(06).

[4] 李学坤,张榆琴.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税收筹划问题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3,(10).

[5] 杨婵.电子商务活动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其应对策略[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4,(04).

作者:李佳惠 李兰云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探究论文 篇2:

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策略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外资企业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帮助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史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外资企业在我国享受着各类政策优惠,也拥有世界前沿的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设备,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毛利润相对较高,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外资企业采用非正常避税手段有关,长此以往,将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需要严肃对待。

关键词: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策略

一、引言

所谓转移定价,也有人称之为转让定价或者划拨定价,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实施的一种战略性行为,代表的是企业的经营管理策略,也是企业实现纳税客体转移的一种重要渠道。具体来说,转移定价是指关联企业,比如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相互销售货品、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提供有息贷款等经营活动中产生。跟一般独立企业之间形成的关系不同,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有其特殊性,因此其价格的制定也同企业通过外部贸易所形成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关联企业可以通过利用各类转移价格,充分调整不同产品的成本,从而达到认为转移关联企业收入,帮助外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达到纳税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管理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规避各类政治、经济风险因素,最大限度为外资企业抢夺国际市场创造条件,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从本质上来说,外资企业转移定价就是通过对财务报表的操纵,已达到避税的目的。

二、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给我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中方合资者的利润被蚕食

有关资料显示,从项目数量、利用外资金额等因素来看,中外合资企业占我国外资引入的75%以上,由此可见,在合作中中方能够获得的利润成为了我国引进外资获得收益的主要来源。针对外资企业来说,中方合作者可以按照股权比例来分享利润,对于合作企业来说,在合同中会将中方利润进行明确规定,通过一定的利润分配比率确定。然而,如果外资方滥用转移定价策略,就会导致合资企业出现利润大幅度降低甚至出现负利润的情况,造成中方合作者的获利减少,甚至出现亏损的局面。鉴于此,在外资方滥用转移价格的策略中,中方合作者的利润将被严重蚕食。

(二)降低我国税收收入

外资企业的税收效果是考察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获取投资收益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我国除了执行正常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之外,为了最大程度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规定了“三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很多外资企业发现即便享受了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其所要承担的实际税率仍然高于相关、巴马哈、百慕大等避税地区。比如,祥光的所得税税率虽然同我国税收政策优惠下外资企业享受的税率差别不大,但是由于其具有离岸经营的税收豁免等优惠政策,对外资的吸引仍旧很大。一些外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策略,将在华获得的子公司利润大量转移,从而防止在我国缴纳所得税,因此我国外资企业虽然产值逐年攀升,但是其所缴纳的税金却没有同步提高。

(三)不利于形成外资直接投资之间的关联效应

在引进外资方面,我国不仅希望能够获得直接效应,同时还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关联效应。这些关联效应对于提高我国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挖掘国内相关产品的需求、完善产业链建设、提高加工贸易行业的配套能力等都有着直接而积极的影响。可以说,这些关联效应是衡量我国外资引入实际效果的重要指标。由于外资企业希望通过大规模转移定价掠夺利润,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进口控制权,从国外关联企业高价进口本来可以通过国内企业购买的原材料、产成品等,从而极大的削弱了外资企业直接投资所带来的关联效应。

三、控制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的策略

(一)转变招商引资理念,完善涉外税法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级地方政府也要与时俱进,积极优化招商引资观念,逐步从单纯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朝着通过市场和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方向发展。通过对来华投资外资企业的经营动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外资企业首先是被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廉价的劳动力、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所吸引的,诚然税收优惠也是其中的一项因素,但是并非决定性因素。减少不合理的税收政策优惠不仅不会阻碍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同时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堵住偷税漏税的政策漏洞。今后,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环境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通过更加完善的投资环境和高效的服务理念来进一步吸引外资,另一方面,我国还需要积极完善自身的涉外税法,最大限度消除法律漏洞,根据实际所发生的各类案例,仔细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对税法进行完善,修补漏洞,优化一些不合理或是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条款。举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考虑将外资企业减免税的期限从过去的开始获利年度开始,调整为企业投资经营后的第几年开始,具体年度数可以通过考核外资企业的行业、资本、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与此同时,根据WTO有关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而非超国民待遇的原则,我国应当尽快实现内资和外资企业两税合一,具体的可以借鉴国际上已有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促进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国际协作

首先,我国要有意识地加强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监管外资企业转移定价是一项系统性程度较高的工作,涉及到外资项目从谈判、签约、验资、审批、海关管理、外汇管理等多项复杂环节,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团结协作,才能够有效防止不正当的转移价值。鉴于此,我国税务、工商、审计、外经贸、海关等职能部门都应该积极共享所收集到的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彼此之间加强沟通与协调,掌握最前沿、最及时的外资企业国际经验活动情况,实现信息流动和共享,打造一个覆盖面广、专业化程度高的转移定价监控体系,实现对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的实时监控。其次,我国还需要强化国际间的协作。从国际层面来看,外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达到避税的目标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同时面临的棘手问题。仅仅依靠某个国家的单独行动来实现对外资企业转移定价行为的控制,效率和效果都会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强化国际间的协作。我国可以积极同其他国家签订相关的双边、多变合作协议,通过采取联合行动,控制转移定价,降低国家税收损失。与此同时,我国还可以通过加入一些组织和机构,积极学习其他国家在打击恶意转移定价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再结合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取长补短。

(三)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外资企业不合理避税的成本

目前,我国针对外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达到不合理避税的情况,只采取了补税不罚税的办法,并且很多时候并没有将其行为曝光,导致外资企业滥用转移定价策略的违规成本极低,这也是很多外资企业长期采用转移定价的主要原因之一。鉴于此,未来我国应当加大对滥用转移定价外资企业的打击力度,不仅需要其缴纳本身应缴的税款,还应当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罚款,尤其是对一些造成我国税收损失的企业,更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屡教不改的外资企业,还可以对其进行新闻曝光,直至取消其享受的各类优惠待遇。

四、外资企业转移定价案例

我国某省某外商投资企业出现一种怪现象:运转6年,亏损过亿,“该企业设备先进,技术高端,管理规范。但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的背后,却是连年亏损。”相关税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分析时,发现了这个令人费解的现象。

一个连年亏损的企业,为何还要继续扩大生产?一项连年亏损的产品,为何能引来外方的增资扩股?这一连串问题引起了国税机关的警觉。在发现该企业的避税疑点后,该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科牵头组成反避税调查小组,将该外商投资企业定为“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调查对象。

那么,这家企业是否在通过降低价格来转移利润呢?

在企业堆积如山的财务报表、生产订单、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定价原则等文件中,调查组发现了一份该合资企业与我市某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Xx年,该内资企业转让了合资企业的一条生产线,为外方公司加工零件。比对发现,尽管两家企业使用同样的设备,加工同样的零件,销售给同一个客户,且内资企业的加工单价比合资公司还低16%;但因“有利可图”,内资企业与客户签订了长达15年的加工协议。

调查组还发现,该合资企业属 “来料加工”企业,原材料由外方公司提供,产品加工完再返销给外方公司。不承担投资和销售风险,无核心技术研发,属于典型的单一生产功能企业。焦点集中在企业的亏损是否合理、转让定价避税的事实是否存在以及企业利润率的确定上。

外资方否认逃税,同时,外方母公司花巨资聘请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德勤会计事务所,出具关联交易定价审核报告,断言该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否认企业转让定价的事实。

经过艰苦的努力,xx年,在大量的数据、国际条约和国家法律、税收政策面前,事实胜于雄辩,该企业终于接受了该省国家税务局下发的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并主动补缴税款。企业的合理利润从国外转至我国进行征税,企业的获利年度至少提前了7年。

五、结语

随着外资企业对我国经济影响程度的增大,其通过转移定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著,对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不良干扰。同时,由于我国人力资源成本的上升,全球经济的疲软,也挤压了外资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外资企业转移定价比以往更具有迫切性。外资企业滥用转移定价策略的情况较为普遍,将其作为利润转移,减少在我国纳税的问题十分严重,这不仅违背了合作、合资模式的初衷,导致我国收益被蚕食,同时也降低了我国的税收收入,不利于外资企业之间关联效应的形成和国际收支平衡的维持,严重的话还会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因此,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味强调外资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是片面的,也是较为偏激的价值取向,我们也必须同时看到外资企业滥用转移定价给我国经济造成的伤害,在此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降低外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作者单位:荏原电产(青岛)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王申亮.外资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策略探究[J]. 财经界(学术版), 2013,13:236.

[2] 毛程连,吉黎.税率对外资企业逃避税行为影响的研究[J].世界经济,2014,6:73-89.

[3] 朝黎明.外资关联企业转让定价与规避税收的实证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6:63-6

作者:刘萍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探究论文 篇3:

企业财务管理与合理避税

摘 要 企业的合理避税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风行。企业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赋,降低企业经营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合理避税必须是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超越了税法之规定,那就成了偷税逃税。本文对我国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了探究。

关键词 合理避税 降低成本 经济效益

合理避税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占有相当的份量。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

一、合理避税的途径

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税负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还是偏重的。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缴纳税收以后,就所剩无几。规避税收,这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十届人大刚刚谢幕,税收政策、税收监管和税率水平等问题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可以有如下几点操作方法:

(一)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二)注册到“避税绿洲”

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规定,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各省市区经过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因此,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三)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如果我们的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进入上述特殊行业,则一年可以免交大量的营业税,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而言,这实在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四)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五)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费支出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也并不提倡。

(六)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七)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我公司在实现销售时,当月卖掉500台各类电脑,总计收入2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34多万的税款,但我们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从而可以在当月少交税款或者不交税款。这样通过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

(八)在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的区别上打主意

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的区别在于确认收益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及费用的可扣减性不同。企业会计按照会计制度核算收益、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对此,税务机关是按照税法计算。由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机关的计算方法不同,二者计算的应税所得结果不一定相同,从而导致会计利润与纳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既有时间上的差异,也有数量上的差异,即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通过此种方法,也会给企业适当降低税负。

二、合理避税的政策依据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一)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二)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三)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四)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五)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作者:王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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