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2022-10-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籍管理工作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中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新形势下学籍管理工作模式改革研究

摘 要:学籍管理是高校教学教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学生管理、保障学校有序开展教学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笔者所属的闽南科技学院已成功由独立学院转变为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学籍管理工作的模式改革势在必行。文章由学籍管理工作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入手,以闽南科技学院为例深入剖析了当前高校学籍管理工作中所面临的困境,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新形势;学籍管理;工作模式;改革

在当前普通高等院校中,学生通过注册取得学籍后,享有在校学习的资格,完成学业并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籍管理工作贯穿始终,且尤为重要。学籍管理范围较为广泛,其内容也涉及多个方面及若干其他部门。具体而言,主要包含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管理、学籍异动、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和学籍档案管理等,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学籍管理工作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在这个大前提下,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要进行全面的修订,学籍管理工作模式也应随之做出相应的改革创新。闽南科技学院转设成功后,由原来的独立学院转变为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过渡期间,学籍管理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在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为了适应转型后的教育教学,寻找适合的学籍管理工作模式势在必行。

二、学籍管理工作模式改革面临的困境

(一)学籍管理队伍的现状与困境

闽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工作目前是一级管理,学籍管理归属于教务处。一方面,全校学籍管理工作尚没有一支健全完整的学籍管理队伍,仅由一位教务人员统筹负责,主要承担学生学籍注册、学生证注册、学籍异动办理、学生考勤管理、学历学位管理等工作。学籍管理工作面向的是全校学生,诸如学籍注册、考勤管理、毕业学位审核和学历学位注册等,工作量大且容易出错。另一方面,二级学院没有主要负责学籍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学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签字审核意见等过程性文件,均没有存档汇总,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的学生学籍异动整体情况均不了解。学籍管理队伍的不健全极大地制约了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进程。

(二)学籍管理系统的困境

学籍管理系统系统框架陈旧,拓展性不佳,个别模块弊端频现。如:毕业审核模块中条件设置不适用,有些需要通过人工审核来完成。因教学计划改变,学生改修其他课程,需要提交申请,成绩合格后还得申请课程替换,造成了学生的重复申请,教学资源的浪费。此外,学生学籍异动的办理和转专业申请,无法在学籍管理软件上实现网上申请等。学籍管理系统功能模块的滞后,大大降低了学籍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学生学籍异动的困境

学籍异动包括学生的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保留学籍、降级和转学等,根据近几个学年的学籍异动数量统计,每学年的学籍异动接近200人次,个别学年已超过200人次。学生学籍异动频繁,给学籍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其中包括对学生学籍异动的申请审核工作、学籍异动学生学业管理工作和毕业审核工作等。

(四)学籍档案管理的困境

學籍档案如实反映了每位学生的在校情况,是应当永久保存的档案,做好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高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目前,闽南科技学院学籍档案管理尚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制度体系,学籍档案应保存哪些材料尚不明确,学籍档案材料缺失。学籍档案的材料由各项工作负责人各自保管,学籍档案最终应归档到何处尚不明确,没有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此外,在当今互网络信息时代,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尚未实际开展。

(五)学生考勤制度的困境

考勤制度能促成良好校风、学风甚至良好教学秩序的逐渐形成,为了不占用太多的上课时间,传统的人工考勤模式一般是采用学委配合、教师抽点的方式进行。班级学委有时碍于同学关系,没有如实记录缺勤情况,考勤准确率不高,每周考勤情况汇总与反馈渠道也尚未完全打通等。

三、学籍管理工作模式改革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队伍

第一,充分认识学籍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完善二级建制,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队伍。学校建立学籍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全校学籍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及时修订学籍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保障学籍管理软件运行。二级学院设置专人负责本学院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将辅导员纳入学籍管理队伍中,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各自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加强学籍管理队伍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校内不定期地开展学籍管理队伍成员业务培训讲座、座谈会等,解读规章制度,分享工作经验。此外,还可以经常性地组织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到其他高校交流学习,参加校外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会议等。

第三,改变传统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模式。学籍管理工作的对象是学生,必须要改变传统管理者的管理理念,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路,将自己放在服务者的位置,在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的同时,做好教学服务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鼓励并倡导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创新,分享经验,提高管理效率。

(二)更新学籍管理软件,完善智慧教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加大学籍管理软件的资金投入力度,要对学籍管理软件进行全面的系统更新升级,尤其要对个别模块进行个性化修改,进一步完善智慧教务平台。

第二,学籍管理软件的管理员需经常关注各个模块的使用情况,重视基础数据维护,收集并记录每个操作人员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解决问题,保障学籍管理软件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三,加強学籍管理软件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项工作负责人应熟悉各自模块的操作,充分利用好学籍管理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重视学生学籍异动,减少学籍异动,加强学籍异动学生的学业管理

第一,学籍异动办理应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籍异动办理流程图,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完善学籍管理软件,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及审批材料。

第二,加强人文关怀,减少学籍异动。关注和关心拟申请休学、退学的学生,了解具体情况,关心学生生理心理健康情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辅导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休学、退学申请。关注每位学生的学业情况,特别是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形成上报机制,为其专业学习提供一定的帮助,完善学业预警机制,让学生自身提高警觉,认真完成学业,从而减少因学业无法完成而造成的休退学、降级的人数。进一步完善转专业工作细则,加强专业导论课程学习,让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情况和就业前景,以及拟申请转入专业的具体情况,做到理性转专业,减少盲目跟风转专业的人数。

第三,加强学籍异动学生的学业管理。学生在复学、转专业和降级后,将被编入新的年级专业。学籍管理部门需跟踪关注每个学籍异动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确保让每位学籍异动学生明确自己所缺的课程,及时补缺补漏。此外,还需让每位学籍异动学生明确学业完成的重要性,加强学生学业自我管理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制定好学习计划,自觉有效地完成好学业。

(四)制定学籍档案制度,规范学籍档案管理

第一,正视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在学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工作人员学籍档案管理意识,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工作,加强及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能力。

第二,制定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籍档案里的归档材料,其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新生录取名册、报到册、学生学籍卡(包含学生的学籍信息、学籍异动情况、学习记录、奖惩情况、以及毕业、获学位情况等)、成绩记录单等。明确学籍档案材料归口以及归档流程:二级学院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学籍档案材料,必要时可将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档,学生毕业后将学籍档案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归档即可。成立档案室,由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整理、保管和查档等相关工作。

第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完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保障学籍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安全。

(五)完善考勤制度,重视反馈

第一,重视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完善考勤制度。改变学委配合任课老师的人工考勤方式,开发智慧教务考勤功能,这样既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教师抽点、学生干部碍于面子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考勤准确率不高的情况,也可以避免后期人工统计、汇总考勤情况而可能造成的错漏。

第二,打通考勤情况反馈渠道。二级学院负责汇总学生一周的考勤情况,并将每周考勤结果反馈给辅导员及学生本人。加强学生对考勤认识,对缺勤学生及时作出预警,对缺勤超过规定的学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综上所述,在当前闽南科技学院由独立学院转变为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大背景下,面对新形势下的高校人才培养,需要不断创新改革学籍管理工作。可以从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出发,不断规范、完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建立起一支健全的学籍管理队伍。同时要重点关注和关心学籍异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强化其学业自我管理意识。除此之外,还要不断更新学籍管理系统软件,拓展智慧教务平台功能,从而不断提升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期为学校日常教务教学管理及本科教学合格水平评估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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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丽华)

作者:张晓云

第2篇: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创新措施分析

【摘要】互联网为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发展进程提供支撑,实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在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进程中,结合当前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管理、整合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路径发展,可实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运用的最大化,助力于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新时代背景下,应推助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进程,促进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的优化与升级,达到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的有效性模式。

【关键词】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创新措施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2.06.

引言:

不动产权籍全面存在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中,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亦属于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档案管理水平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管理制度。加大对档案管理的审批与核查,根据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内容进行修订,从而进一步对于不动产权籍内容进行完善。

1、不动产权籍档案特点

1.1公开性

不动产权籍工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保证不动产权籍的所有变更情况具备透明特征,真正让不动产的拥有者或交易者能够对利益相关的不动产进行高效的资料查询活动,充分了解不动产变换的情况,从根本上避免不动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动产权的交易损失。

1.2唯一性

不动产权籍档案实际上就是记录不动产各项活动信息的档案,会针对不动产的变换交易、改造转让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工作。而不动产拥有者是唯一的,在权籍方面具备唯一性的特点,所以在进行不动产权籍档案处理的过程中,也应当具备唯一的档案归属地,以确保不动产权籍档案的唯一性。只有保证不动产权籍档案的唯一性,才能够真正有效地反映不动产的实际变化情况,从而确保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不会产生安全问题。

1.3非固定

不动产归属是会变换的,具备非固定的特点,因此不动产权籍的档案也具备非固定的特点。举例来讲,在不动产进行交易过程中会涉及诸多环节,因此对不动产权籍进行档案管理,就必须涉及到不动产权变换的全过程,详细记录权利产生到权利消失的过程,才能完全覆盖不动产的变更状态。换而言之,就是不动产权籍档案具有不固定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2、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2.1缺乏健全管理制度

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不动产权籍法律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不够完善和细化,会导致管理制度出现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在对于产权登记的审查和监督过程中,如果管理人员工作不够严谨,业务能力不足,也会导致不动产权籍过程中,一些数据信息不够准确,给产权登记行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甚至导致不动产产权登记出现法律纠纷。不动产权籍档案在管理制度开展之前,如果管理人员没有根据实际要求和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就会导致不动产权籍工作出现负面影响,不利于不动产权籍工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关于房屋代理登记管理工作,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还比较混乱,由于不健全的法律管理制度,使权利人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威胁。

2.2工作人员档案信息化认知不足

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化认知不足问题的存在,影响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发展与建设。受传统纸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的管理模式及管理理念的影响,多数工作人员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发展进程中,存在专业能力、信息整合力度、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对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掌握力度不足,不利于不动产权籍档案的进一步建设。例如,多数工作人员在长期的纸质不动产权籍档案整合、管理过程中,形成熟练的档案管理章程,而对新的不动产权籍档案整合、分析、管理等模式,其运用成效不佳。又如,在互联网视域下,单位都能够与时俱进,促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思维、技术运用到许多工作领域中,同理,不动产权籍档案工作也不例外,也受到信息化工作的冲击,但部分工作人员以往的管理理念根深蒂固,存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实践力度不足的问题。

2.3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了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房地产行业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也越来越快速,影响房屋产权的主要核心问题就是房地产行业。在房屋产权的登记管理制度中,还需要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对其内容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要以法律为基础,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原则。在我国法律管理制度方面,关于房屋产权的管理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登记工作人员对于登记业务的管理规范力度比较小,导致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产权登记规则不够严谨。

3、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创新措施

3.1提升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人员综合水平

由于目前的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仍然采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在这种管理方式下,档案管理工作呈现出单一化的特点,档案管理人员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中,难免会使得思想僵化,从而局限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导致档案管理人员不能应用新时代创新的意识进行档案管理工作,阻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和发展。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应当从建设高质量的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队伍入手,真正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丰富档案管理人员的创新理念,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面对不断涌现的新技术,要加强普及,使工作人员能够与时俱进,创新档案管理工作能力。同时,还必须要培养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使其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地调动,激發其工作潜能与工作热情,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以为人民服务为荣,自发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最后,还需要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部门加强对具备专业能力的高质量人才的引进,吸引复合型的人才加入档案管理行业,从人才上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的人才基础,为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打造一批先进的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后续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2坚持建设标准化

不动产权籍档案的信息化建设,需要坚持标准化原则,以此推助不动产权籍档案向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实现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系统在工作中有效运用。首先,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做到业务规范与技术标准的统一化。在网络平台中,打造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推助该平台在工作中实施。例如,立足于以往纸质的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根据其类别,分批录入到大数据库中,借助大数据技术的效应,实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在线存储与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平台,存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能提升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的运用效率。其次,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建设中,重视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的统一化管理。针对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涉及面广,缺乏统一性管理的模式,在网络视域下,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做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的统一性管理模式。例如,在互联网平台中构建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平台,立足于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资源所在的工作部门,引领多部门构建归属于自身的信息化平台,并推助信息化平台与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系统融合,使所有的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都在系统中流通,便于工作人员整理与运用这些信息数据,达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数据管理的统一模式。最后,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运用集约化管理模式。促进集约化管理模式运用到不动产权籍档案中,能够增强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提升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水平。

3.3数字化不动产档案的保护与利用

3.3.1保护

房地产在国内有着非常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的交易、改造等情况非常频繁,权属的变化频繁,将房地产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意义重大,这些资料对于城乡规划、不动产权籍、确保不动产物权公信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意义,加强不动产档案的保护意义显著。由于当前不动产档案中纸质载体和新媒介载体并存,必须保证两者均得到保护。仅从数字化档案的角度来讲,关键问题是要先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或平台,并且要把该系统或平台同OA对接,所有电子文件,在有电子签名的情况下,分发给各科室以后,原件上传档案管理系统留档,对于其他的不动产资料则由人工实地调查后,利用PAD、智能手机等实时记录,并通过网络上传系统,分发给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整理归档;也可由计算机自动分配、汇总归档,所有归档资料务必保证一个小数点都不出错。将电子档案数据化,建立数据索引,分门别类存储于数据库、硬盘、光盘等存储器中永久保存保管。建立双套制工作模式,电子档案要保护,纸质档案也要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档案资料都适用双套制,因此就需要设定对应的保护等级,针对性地提供保护,比如一些绝密资料,这些资料如果暴露可能引起严重后果,这些资料如果要转化为数字化档案,就必须要严格保护,因此务必要做到信息安全。网络上流转的信息是非常有可能被截取而导致泄密的,因此需要注意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不动产档案能够真正做到安全共享,为此要突出数据脱敏和数据加密,数据脱敏要求对敏感数据进行变形处理,保护重要数据的安全。数据加密则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上流动的数据进行加密,确保相关数据不泄密。当然也需要在硬件上下功夫,打造强大的防火墙,做好平台的升级管理,病毒查杀。

3.3.2利用

电子档案的利用是比较方便的,基于档案管理平台,通过构建数据库,建立对外发布平台,设定严格的访问权限,阅览权限后,只需要用户注册账号,获取对应授权后即可通过平台的检索功能快速检索档案资料。对于一些保密级别高的档案资料,为了避免泄密,可通过构建智能档案柜,联通数据库,数据库上只有原始档案资料的数字标签,通过检索标签确定原始档案的位置后,去对应智能档案柜处查阅,智能档案柜当中可保存对应的纸质档案及其扫描件,为防止泄密,扫描件存储于物理隔离的媒介当中,只能在智能档案柜查阅。例如:浙江省东阳市不动产权籍中心2019年不动产数字化档案查阅利用为135891件,通过网络平台查阅利用不动产档案为35645件;2020年不动产数字化档案查阅利用为88194件,通过网络平台查阅利用不动产档案为743635件。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不动产档案查阅利用率是相当高的。

3.4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不动产权籍数据化管理制度方案中,由于缺少详细的安全制度保障,会使政府机构与一些相关部门无法及时将合理的法律制度运用到不动产权籍管理工作中。为了能够更深层的明确工作职责,让登记管理工作在发展应用过程中更加具有准确性,政府机构正在统一不动产权籍工作的数据信息管理标准,提倡让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管理部门都能够积极负责任的加入到不动产权籍管理工作当中。同时,为了避免信息的泄露以及安全隐患的产生,政府机构提倡每个管理部门遵循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可以进行数据化、创新化的发展,这样才能让不同工作之间能够互相融合、互相促进,提高不动产权籍管理工作的效率,也能使不动产权籍工作更加具有稳定性。

3.5坚持服务全新化

在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加强不动产权籍档案服务的创新是必要的,使不动产权籍档案的服务模式向全新化方向发展。首先,在不动产权籍档案建设中,加强先进技术及设备的运用。例如,有效地运用云计算及大数据,借助大数据存储信息内容,借助云技术,加强信息的计算与存储,使其进行分类化存储,达到不动产权籍档案良好的管理成效,以此不断地提升不动产权籍档案服务质量,满足多用户对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的运用需求。其次,在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平台中,根据不动产权籍档案工作流程,构建相关的审核机构,使工作人员能够在线为信息运用者提供服务,为用户节省时间,借助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分享功能,實现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的快速传递。最后,针对网络平台的安全性问题,不动产权籍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应予以重视,加强先进技术在其中的运用,诸如防火墙、杀毒软件等,提升软硬件实施的建设力度,加强不动产权籍档案信息安全存储与运用效能。

3.6提升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现如今,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管理水平也成为了不动产权籍管理制度方案的一个核心内容。政府机构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提高不动产权籍的速度,加强不动产权籍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得不动产权籍档案在查阅和浏览过程中更加便利,同时融合网络信息,更好的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性。由于网络信息在不断的高速发展,在各个领域不断被使用,因此用户信息的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影响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因素也越来越多。在面临这种问题下,就要求技术人员对信息资源數据进行加密,并将加密技术运用到防护网络信息中,如果用户在某些网站上登录自己的信息时,应该通过加密系统,来对个人信息进行隐蔽,保证其信息不会被泄露。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不动产物权交换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关的物权交易数量也在不断上升,同时也产生了更多的纠纷,如何真正维护好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就应当创新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工作,真正保障物权交易双方能够通过档案查阅资料,明晰责任与义务,有效解决彼此的矛盾。因此需要有效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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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韦勤鸿,黄世鹄,农静琦.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8,21(12):164-165.

作者简介:

李安强,1976年3月15日出生,男,汉族,籍贯:山东省泰安市,职称:馆员,中级,学历:本科,研究方向:档案管理专业。

作者:李安强

第3篇:对深圳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探索

【摘要】少数民族学生因为其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就变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尤其是在内地高校更为突出。加强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是一个现实、意义重大的课题。本文通过对深圳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思路。

【关键词】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2009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區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参照内地新疆高中班选派管理教师的形式,向承担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培养任务的内地高校选派管理干部。笔者作为选派人员之一,于2009年9月份被派到深圳大学开始开展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是协助各级领导、老师和辅导员做好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现结合自己一年多的经验,在此对深圳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探索及经验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关于深圳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调查

(一)基本情况

深圳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共计94人,分布于学校13个院系中其中:维吾尔族81人,哈萨克族11人,乌孜别克族1人,蒙古族1人。

(二)思想政治状况

这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稳定,积极向上,能做到遵纪守法,学习认真刻苦,学习生活已经能够融入校园大环境中。大多数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出于自身的民族感情和民族习惯,有本民族意识,但他们能理性地看待本民族的意识,他们不过分渲染本民族的民族意识,能与同学和睦相处。但有时自控能力、自我塑造、创新、竞争等方面较弱。

(三)学习状况

一些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特别是从民族集居地来的少数民族学生,由于地缘、年龄、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听老师授课存在较大困难,主要靠自学来完成学业。一些学习基础比较薄弱的学生,普遍反映在一些基础课程,如英语、数学等科目上力不从心。为此学校开设了基础课程补习班,针对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单独辅导。但是也有部分学习基础比较好的同学,有“吃不饱“的情况发生。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参加补习班的学习,甚至补习班会打乱他们既定的学习计划。

(四)生活方面

大部分问题体现在伙食方面。清真食堂没有配备专门的新疆籍维吾尔族厨师,清真食堂范围小,有大量的汉族同学在那里用餐,导致食堂饭菜供应不足。其次,是由于语言,地缘以及生活习惯上的差异,部分新疆少数民族同学难以和周围人交流,产生孤独和戒备心理。再次,一部分学生对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上有自己的见解。最后,就是部分同学来自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承受着较大的经济压力。

二、加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政治思想队伍的培养

随着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培养更多科技人才的要求,今后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数量也会增多,需要有一批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工队伍。这方面教育管理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派出部分政工干部到新疆高校进行交流和学习。同时可以有计划引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相关民族政策专业的毕业生担任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定期对专职干部进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培训。要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经常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学习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少数民族知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以便正确、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民族和宗教问题。

(二)充分发挥两课的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

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汉语基础相对薄弱,而大学里的思想政治教育均是运用汉语进行教学。由于语言障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两课”各门课程中的有关理论听不懂、理解不了。这就要求从少数民族同学的实际出发,结合理论学习,针对当前的形势和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紧密联系少数民族的思想和社会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

首先,将民族学生的预科学习放在学生即将升入的本科院校进行。学生从高中直接进入教学水平较高,人文素质较强的高校进行预科学习,对于民族学生尽早适应大学的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都有积极作用。其次,重视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一方面,招生时在保证完成计划和质量的前提下,侧重考生的数理化成绩,可以制定高于新疆标准的录取标准;另一方面,学生在预科的第四学期安排数理化课程,并将成绩作为预科结业的必要条件。同时,学校可以筹集专项的奖励基金,对比较突出的少数民族学生予以奖励,从而促进其积极性。

(四)准确把握学生实际困难加强规范管理

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来自偏远地区,多数为贫困学生。在求学过程中,他们承受着经济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自卑和自尊交织的矛盾心理的双重压力。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各校应在除了常规“奖、贷、减、免、勤、资、补”等助学体系、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外,还在评选各项奖学金和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适当向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倾斜,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同时,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另外,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心理引导工作。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数量多且集中的预科班学生,是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大家既需要关注像普通学生一样的思想教育,同时也要考虑到其特殊的民族背景,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倪培强.新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新[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5(1):

51-55.

[2]亚力坤.浅谈少数民族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6):32-33.

作者:阿西木.阿布都热西提

第4篇: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变化的需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加强领导

会员的会籍,是对职工参加工会的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的确认。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包括工会组织办理职工入会手续、管理会员档案、转接会员关系、办理会员保留会籍和开除会员等工作。各级工会要把对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作为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基层工会要重视和加强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建立会员登记册和档案,及时接转会员组织关系,把握会籍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及时研究解决会员会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简化手续,建立健全“一次入会、务工享用、持证转移、进出登记、全国通用”制度,实现“流动不流失、离厂不离会”。 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会员入会条件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 1

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由职工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工会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四、会员档案管理

基层工会应把会员的有关材料按照一定的联系和规律组成案卷,归类建档,会员档案立卷的主要内容包括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片、会员工作单位变动情况、离退、死亡等,会员本人历来获奖及受处分情况的材料等。会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保存管理。基层工会对所管理的会员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建立名册。会员登记要以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对新会员和调入本单位工作而转入组织关系的会员,要及时登记;对退会、自动退会、开除会籍的,以及调离本单位工作而转出组织关系或死亡会员,要及时注消;对保留会籍的,要及时注明。 并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及时掌握会员流动情况,按时统计上

报。

会员档案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一般由工会干部或工会组织委员负责这项工作。工会干部或工会组织委员调离工作,要及时办理移交会员档案管理工作。

五、会员组织关系接转

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及时接转会员组织关系。⑴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在《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所有会籍档案资料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本人。⑵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移手续由工会基层组织直接办理,不通过上级工会组织。如果会员新调入单位没有工会组织,可以在原单位保留会籍,待新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时,再将会员关系转移过去。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六、会员会籍管理。

1、离退休职工会籍管理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在用人单位离退休后,其工会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手续的办理,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或者车间(分厂)分会书面报告基层工会委员

会,并说明保留会籍的原因和理由,由基层工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和会员证的保留会籍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和原因。

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经组织批准继续留在原单位帮助工作,可以暂不办理会籍手续。

己经办理离退休并办理了保留会籍手续的职工,被返聘回原工作单位帮助工作,如果本人有要求,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意,在帮助工作期间可以恢复会籍。被外单位聘用继续工作的,如果本人有要求,征得聘用单位工会组织同意,也可以由原单位工会组织将该会员的工会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单位。

提前退休及经单位批准长期放假的职工,因为他们仍属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是工会会员的,其会籍不作变动和处理,待其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再按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在休息待业期间,如果单位不发工资,只发基本生活费和疾病救济费的,可不缴纳会费。

2、下岗失业职工会籍管理

会员如在本单位下岗待岗,其会员组织关系不作变动。 己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己实现再就业的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如其再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暂时保留在会员居住地工会组织,待其再就业的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后,再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会员失业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会员保留会籍手续;其重新就业后,由本人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会员所在单位关闭破产后,会员己经安置就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尚未安置就业或再就

业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会员组织关系移交到其居住地工会组织管理。

3、长期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会籍管理

长期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其会籍一般不作变动。如借调单位己建立了工会组织,本人有要求的,并经所借调单位同意,可从原单位办理临时工作组织关系,转到借调单位。该会员回原单位工作时,及时将会员组织关系转移回原单位工会。

4、被辞退或被除名的职工会籍管理

凡被单位辞退或除名的职工,是工会会员的,可在居住地工会组织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待该职工到有工会组织的单位重新工作后,及时办理转移会员关系手续。

5、退会职工会籍管理

对于自愿要求退会的会员,工会组织应找本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经过工作仍要求退会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该会员所在的基层工会讨论后,宣布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其《工会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自动退会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宣布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会员证,将决定告诉本人。

6、劳务派遣工会籍管理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

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的责任与义务。劳务派遣工会员人数由会籍所在单位统计。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的,包括委托用工单位管理的劳务派遣工会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统计,直接加入用工单位工会的由用工单位工会统计。

7、依法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的会籍管理

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一律开除会籍。开除会籍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通知本人,并收回其会员证。

依法判处劳动教养,停止使用公民权的分子,已经加入工会的,在劳动教养期间停止会籍,在解除劳动教养后,经群众讨论同意,可恢复会籍。

开除厂籍留用查看人员,在留用查看期间不能加入工

会。已经加入工会的,在留用查看期间—般可不处理会籍。

8、其他情况职工会籍管理

脱产带薪学习的职工,其会籍不作处理;不带工资上学的职工,已不属本单位在编职工,应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参军前已是工会会员的复员、转业军人,在服兵役期间,保留会籍,免交会费;服兵役期满,复员或转业到建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可以恢复会籍,并自恢复会籍之日起缴纳会费。

第5篇:教师无校籍管理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申宁)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组织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这意味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迈入快车道。

今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通知》要求,申报“县管校聘”示范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此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性举措,采取切实措施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政策,合理规划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工作

牛区正在试点的“教师轮岗走课”制度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完善。市政府日前出台并将从今年1月底开始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配置全市中小学校教师资源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就我市深化完善教师“县管校用(聘)”机制,引入项目购买、学位购买等方式,保障教育发展需求等做出了规定。

优化配置

有条件的区(市)县试行“教师多点任教”

在县域内教师统筹调剂模式的探索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将在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试行“教师多点任教(走教)”模式,鼓励工作量不饱和、紧缺学科教师在同一区域内多校任教,尤其是村小教学点所需教师,可采取就近学校派员轮流执教、兼职任教,教师待遇将在学校绩效考核中予以倾斜。据介绍,我市金牛区一年前已经创新性试行了“教师轮岗走课”制度的探索。本学期,金牛教育局将辖区内18所学校分为行知学区和茶店子学区两个学区试点音乐、体育、美术以及信息技术四个学科的“轮岗走课”。为了不耽误学校原有的课程和教学进度,金牛区的“跨校走课”将课程定在了每周五,每月开展1—2节课。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来报名参加这些课程,“我们想要让更多孩子能听取到更多老师、更多风格的课程。”花照学校的校长张世明坦言,目前的“走课”模式,学校也在摸索中前进。

“试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不仅要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也要让“县管校用”的用人机制得以落实并实施,让优质的教师资源辐射到更多学校。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实行教育人才资源全面共享的用人机制。”金牛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预计2016年金牛区各学科都将参与到“跨校”走课改革之中。 县管校用

实现教师“无校籍管理”

实现教师的“无校籍管理”,是盘活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源,解决中小学师资不均衡的关键,而“县管校用(聘)”机制,正是我市在优化师资配置中迈出的关键一步。《意见》明确,成都将启动试点探索授权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教职工编制职能的工作,实行县管教师总量、岗位结构和教师身份,学校按岗配置、使用和考核教师,从而打破教师与学校间的人事关系束缚。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年初,我市已制定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推行用人机制改革,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此次出台的《意见》则提出,未来5年,成都市将进一步深化教师“县管校用(聘)”的用人机制改革,消除教师跨校流动的行政障碍,持续加大名优校长、骨干教师轮岗交流力度,大力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方面,引导教师从城镇学校、人员相对富余学校向农村学校、人员相对缺乏学校合理流动。此外,成都市还将通过县域范围内名校领办、托管以及建立学区制等方式,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新建学校或农村学校等结对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辐射带动范围。

教师“县管校用”,改变了教师过去“学校人”的状况,成为“系统人”的教师可以在县域内合理调配。截至2013年,全市已有16个区(市)县成立了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已有20957名教师纳入“县管校用”范畴,其中青羊区、高新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大邑县等5个区(市)县的义务教育段教师(共计12666人)100%纳入。

我市还大力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并严格执行校长任期制,城区(含县城)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超过9年的,首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职;每年在县域内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5%,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同级骨干教师人数的15%。到2020年,我市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实行县管教师总量、岗位结构和教师身份,学校按岗配置、使用和考核教师,基本实现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市域统筹”的教师交流机制。

内部挖潜

内部挖潜

严禁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专项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为了破解全市教育发展需求增加与教职工编制资源有限的难题,《意见》提出,通过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规范教职工编制使用等措施,在现有编制内想办法、挖潜力,重点补充紧缺学段或学科所需教师,腾出符合条件的病休、离职进修和离岗待退人员的编制空间,用于补充专任教师,有效缓解用编矛盾。

我市将全面建立用编申报、在编教师实名登记和公示等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根据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学生入学人数的变化情况,定期在编制总量内做好动态调整。《意见》还对借调借用教师问题进行了明确,公办学校未经批准,外派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限期清退回原单位。

《意见》还就教职工编制使用和调整进行了规范:生源数减少且教职工超编、满编的区(市)县,原则上教职工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生源数增加且暂时不能调剂编制的区(市)县,为保证新建学校、新增教师的需求,原则上允许调整使用本级一般事业编制。全市中小学校用编计划均从严审核,凡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专任教师,重点补充紧缺学段或学科所需教师。

我市已建立起由市县两级行政和市县校三级业务组成的“两纵三横”行政和业务管理结构,率先使城乡中小学编制达到国家城市编制标准,即小学1∶

19、初中1∶13.5、高中1∶12.5。按照计划,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率先在中西部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外部购买

教师和学位可用“购买服务”解决

针对中小学校需要临时增加教师,以及学位不足等情况,《意见》提出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列入服务采购的内容包括中心城区新设学校专任教师,学校因教师妊娠、病休和脱产培训需要临时外聘人员,以及义务教育学位需求等。其中,针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数量不断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将尝试采取按实际需要向民办学校购买的方式予以缓解,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教学需求项目购买服务方式、阶段性教师需求编外聘用方式、义务教育学位需求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方式,均是成都以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作出的有益尝试。”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正积极探索将公民社会、市场领域力量引入教育教学之中,不断提高政府教育服务供给的质量和社会效益。

规范考核

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将调整出队伍

在教师考核方面,《意见》提出将全面实施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建设,突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具体考评体系,对不适应教学岗位要求的教师实施离岗培训,培训后仍不能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将调整出教师队伍。此外,还将加大转岗培训力度,通过政策导向设置,培训并引导相对富余师资转岗任教或向低年级任教;对相对富余教师中的老年教师,经过培训仍不能适应转岗任教的,引导其向学校教辅、后勤等工作岗位转换。

为此,成都市将加大对教职工编制的资源配置、使用情况、效率等方面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的依据,促进编制的有效使用。目前,成都市正在积极研究《意见》配套政策,包括教师流动管理、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等方面,相对薄弱学校和教学点将得到政策倾斜,全力实现“全域成都”中小学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去年年初,市教育局出台《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率先就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做出了详细规定——不适宜继续从事教师职业的,可以以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的方式退出,并在全国首次提出采用“合同退出机制”。据介绍,2007年以来,全市有约200名教师进入退出程序,其中有11人待

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聘用合同管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事业单位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闵行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加强教师聘用管理,完善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健全教师退出机制,优化教师结构,激发教师潜力,确保闵行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强化聘用合同管理,依据《闵行区教育系统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聘用合同,明确相应的终止合同条件,建立教师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制度,打破教师出口瓶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三、实施方案

(一)教师退出 教师退出机制,是指在教师(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双方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范围内,以定期的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结果和相关程序为依据,对达不到聘任要求或者岗位要求的人员,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低聘岗位等级、转岗、待岗培训、终止(解除)合同等措施,从而实现人岗相符,能力与绩效、绩效与薪酬的匹配。

(二)教师退出的途径

教师退出的途径包括以下四种:

1、终止合同

2、解除合同

3、转岗待岗

4、降级聘任

(三)退出的程序

1.聘用合同的终止

(1)终止的条件

a.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双方不再续约的可终止合同; b.在履行聘用合同过程中,出现符合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情形的,可终止合同。

(2)终止的程序 a.终止条件的制订

各单位依据《闵行区教育系统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制订聘用合同终止条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将相应的终止合同条件列入本单位聘用合同,在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时进行约定。 b.终止合同的操作

聘用单位应在聘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或双方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将《终止聘用合同通知书》送达受聘人员;并在终止后及时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封存或者转移手续;如有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情形,聘用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受聘人员规定的经济补偿。

2.聘用合同的解除

(1)解除的条件

a.单位与受聘的教职工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用合同;

b.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沪府发(2003)4号】中第三十一条或第三十二条的情形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c.对于以下四类人员,事业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聘用合同。

①转岗两次或以上、确实不能适应教育工作的人员; ②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 ③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④待岗培训一年后仍没有相应岗位聘任的人员。 (2)解除的程序

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规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书面通知职工;《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应注明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理由、解除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相关手续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3.聘用合同期内,不适应岗位人员的转岗或待岗 (1)转岗的条件

a.对于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考核,不能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或启动适应性评价机制后(具体流程见附件2《闵行区教育系统适应评价机制工作流程》),评价结果为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应进行转岗;

b.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经单位考核,确定不能适应教师岗位或相应岗位,或在考核中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c.经学校考核,不适应现岗位,又没有相应岗位可转的人员,可建议其待岗(再培训)。

(2)转岗的程序

学校在经过考核程序(应公布考核的程序和评价结果)后,对于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根据相关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转岗、待岗培训等。同时,单位应根据聘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变更聘用合同,调整相应待遇。

对于待岗(再培训)的人员,学校可与人才中心一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待岗(再培训)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待岗期间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降级聘任

(1)降级聘任的条件

a.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经考核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人员; b.在岗位竞聘中,未能聘到原聘等级的人员; c.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相应条款的人员;

(2)降级聘任的程序

学校前期应制定聘任条件,并按照条件进行考核;考核后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聘任,并办理相关手续;降级聘任后,相应待遇按新的岗位确定。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加强宣传

各单位应加强宣传和引导,不断宣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人事改革政策,认识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单位内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增强教职工的职业使命感和危机感。要通过强化宣传,使广大教职工明确,事业单位编制和聘用合同都不是终身制,能上能下、能出能进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只有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员管理,严格编制控制,才能使教师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学校的特色发展,适应闵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

2.完善机制,依法聘用

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人事改革的现状,对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为学校完善聘用制度和改进教师队伍结构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同时,要不断督促教育系统各单位依法聘用人员。要结合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和聘后管理。 各学校要依据《闵行区教育系统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聘用合同范本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学校聘任委员会要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聘用、考核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本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的制订要充分听取工会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会要对推行聘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调解聘用双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强化意识,锐意改革

各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锐意改革,克难创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学校领导和学校聘任委员会要勇于担当,强化评价机制,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敢于对不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进行调整。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及聘用岗位时,应将学校制定的相应教师退出条款和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列入合同,并及时告知受聘人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疑难问题加强研究,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渐形成在本单位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有效整合现有的人力资源,既保证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又有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附:1. 闵行区教育系统聘用合同管理意见(试行)

2. 闵行区教育系统教师适应评价工作流程

附1:

闵行区教育系统聘用合同管理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中小幼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德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中所指中小幼教师包括本区范围内,所有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在编教师;其余在编教职工参照相应条款。

第三条 本意见涉及的教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解除教职工聘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6、在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事故的;

8、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30天(含请病、事假手续不全视为旷工情况)

9、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10、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1、强行为学生订购或者推销教辅资料,从中谋利的;

12、直接或间接向学生家长索取馈赠,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3、参加邪教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邪教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4、被司法机关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含缓刑)、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

1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16、在各种招生、评比、考试、考核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1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手段欺骗获取教师资格者;

18、在学校或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履行职责,造成学生或其他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19、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20、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21、在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22、受到开除违纪处分的;

23、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恶劣的。

第四条 学生及其监护人、其他人员均可以对教师员工存有本意见第三条情形之一者,有权书面或口头向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提出投诉,口头投诉的,有关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学校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本意见第三条情形之一者,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和证据,在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学校在听取有关教职员工陈述和申辩后,认为符合本意见第三条情形之一者,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送区教育局备案。教职工如对学校作出解除聘用合同不服的,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 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 经学校有关机构证实教职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学校可以单方面调整其岗位。教职工不服学校作出的不能胜任工作认定、调整岗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书面向区教育主管部门提起申诉,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教职工书面申诉后7日内应该组织第三方认证,30日内认证完毕。经第三方认证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维持学校决定。第三方认证认为教职工能够胜任工作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建议。

第六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工。

1、教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其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第七条 聘用合同的续签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该在聘用合同期满30日内办理,如双方未能就续签合同达成一致,聘用合同自然终止。续签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第八条 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教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综合考虑学校工作特点,教职工提前解除合同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的,教职工应该坚持工作岗位,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的,教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条 学校可根据本意见制订本单位的聘用合同管理意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书面告知教职员工。 第十一条 本意见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意见解释权归闵行区教育局。

附2:

第6篇:幼儿园园籍管理制度

为严格幼儿园园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保教质量。我园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点,特制订了《幼儿园园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园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园籍管理由学前办徐校长主管,园长、副园长为主导,幼儿园园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区教育局、镇教委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相关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三、落实学籍管理

(一)、转学原则: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置”原则。以幼儿在松的稳定住所为安置依据,参照本区新生学区范围,结合周边幼儿园的学额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置。

(二)、转学条件:符合我园本招生条件。

(三)、幼儿转入流程:

家长事先与幼儿园联系,确定所需转入的年龄班中是否有空的名额。

家长填写幼儿入学申请书,并递交相关资料审核。 到相关班级,完成各项入学手续。

(四)、幼儿转出流程:

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班主任带领家长在财务室结清幼儿园的费用,退还相关物品。

第7篇: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实施办法

一、会籍情况登记和档案管理

1、会员情况登记

会员情况的原始登记,是工会统计工作的基础,基层工会必须建立和健全会员情况登记制度。

会员情况登记项目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文化程度、经济收人、政治面貌、人会时间、会内职务、家庭成员情况和备注等。各单位工会在实际登记时,登记项目可根据本单位会员的具体情况确定。

会员情况登记要以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对新会员和调人本单位工作

而转人组织关系的会员,要及时地进行登记,对退会、自动退会、开除会籍,以及调离本单位工作而转出组织关系或死亡会员,要及时注消。

会员情况登记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组织委员负责这项工作,也可以由工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同志担任。

2、会员档案管理

会员档案管理是把会员的有关材料按照一定的联系和规律组成案卷,归类建档,以便查找和保管。是会员会籍管理的基础工作。

会员档案立卷的主要内容

会员档案立卷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会员本人的材料,如会员会籍、会员登记表、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片、会员工作单位调动变动组织关系、离退、死亡等;二是会员本人历来获奖及受处分情况的材料立卷,如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先进女职工工作表、先进工会财务工作以

及对会员处分的材料等。对于没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材料,或与会员没有直接关系的材料等,不需立卷。 会员档案立卷的要求

首先把应归档的会员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材料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正确分类立卷。其次是区别材料的价值,正确划分保管期限。最后,立成的案卷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会员档案立卷的基本做法 立卷。先编一个立卷类目,以便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立卷工作。 归卷。把已经处理好的材料,随时按立卷类目的条款归进去。

组卷。年终将平时积累的材料加以整理,正式组合案卷。 定卷。在正式组卷的基础上,进行编目加工。如编卷内的材料张数、目录、填写案卷封面标题和备考表等。 归档。将已经立好卷的案卷,按照归档制度,由基层工会正式向本级工会组织委员或专职人员交接工作。负责档案管

理的人员,要制作索引工具。工会会员档案索引工具,一般可按照汉语拼音去制作。 如:将会员的姓氏按照汉语拼音的先后秩序编成目录、页码等。 会员档案管理移交的手续

为了保持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工会组织委员或专职人员一旦调离工作,要及时物色新的工会会员档案管理人员。在会员档案管理工作交接中,要写明案卷总数、移交人、接受人、交换时间等,并履行签字手续。

二、会员会籍处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关于工会对工会会员的会籍处理方面,中国工会章程据不同情况,作了四种规定:

1、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2、自动退会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

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3、开除会籍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一律开除会籍。

4、保留会籍

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会员保留会籍时,一般都已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和工作岗位,已无法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也就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保留会籍的会员,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三、会员会籍处理的手续和程序

1、办理退会的手续和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的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

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报上级

工会备案,同时收回会员证。 会员退会自由,这是由工会组织性质决定的。中国工会组织的建立实行自愿结合的原则,允许职工享有人会自由、退会自由的权利。对于提出退会要求的会员,工会组织应找本人问清原因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如本人坚持要求退会,工会应按程疗办理退会手续。对于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如重新申请人会,工会组织应当允许其重新办理人会手续。

2、办理“自动退会”的手续和程序 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 宣布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会员证; 将决定告诉本人。

其会员证自基层工会的批准之日起失效,由基层工会委员会收回。

对已经按“视为自动退会”处理的职工,如又重新申请人会,应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重新办理人会手续。

3、开除会籍的手续和程序

经过会员所在工会小组全体会员讨论,提出书面意见;

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通知本人,并收回其会员证。 开除会员会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慎重对待。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予以开除会籍”,主要是指被依法判刑的犯罪分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管制或被宣告缓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一般可不做会籍处理。

4、保留会籍手续的办理

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书面报告基层工会委员会,并说明保留会籍的原因和理由;

由基层工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和会员证的保留会籍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和原因;

由工会小组负责通知本人保留会籍的开始时间,同时停止缴纳会费。

四、会员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 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关系应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到新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1979年6月13日在“关于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退休职工换发会员证等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一般由工会基层组织直接办理,不必通过上级工会组织。”如果会员新调单位没有工会组织,可以在原单位保留会籍,在新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时,再将会员关系转过去。 关于会员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目前采取的办法是: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五、会籍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

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的原则。

第8篇: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方案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产权档案管理的工作量和管理的难度也在加大,因此,只有科学的制定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方案,才能使档案的保管、检索、调阅等工作变得简单、快捷,才能使产权档案资料更加完整,更加安全。也才能使单位的业务顺利开展得到有力的保障。

一、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一)、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单位的产权登记和交易档案都应及时交到档案室统一保管,分类存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保存。档案室管理人员在收进档案时,应逐卷审查,如发现资料不全,欠缺无效,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找齐补全。

(二)、档案装具要齐备充足,符合规范要求,做到档案柜排列整齐,档案的存入要合理有序,保证日常的查找和借阅方便。

(三)、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库最好与借阅室分开,以便档案库随时上锁以免非档案管理人员随意进出。同时,档案库还要符合防潮、防火、防阳光直射、防尘、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污染的要求。

(五)、库房内经常保持整洁卫生,温湿度要保持在适宜保存档案的范围之内。(最好在库房内安装温湿度计,并定时观察记录,进行定期分析,便于掌握规律,进行科学管理。)

二、档案查询制度

(一) 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档案

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利用档案只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如果查阅内容与本职工作无关,则不予提供。档案查阅者在查阅档案时应说明查阅用途,经档案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调阅、一定要有记录,一定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二)外部人员查阅档案

司法机关和执法单位借阅、复印档案材料,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其本人或单位出示的证明材料及单位介绍信(律师办公须持调查证明及律师证)等,必须经领导批准签署意见后方可查档、借阅、复印。

三、 档案室管理规定

(一)、档案室设有专人负责,严禁在室内会客,开会或干其它工作。

(二)、库房内严禁放杂物,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四)、如库房内存放的档案发现有丢失或被盗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四、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查档、阅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业务。

(二)、查档时必须按档案查阅指定的内容予以查证。

(三)、档案外借后,注意按规定时间及时收回,并认真清查档案的完好性。

(四)、应定期检查盘点档案,及时掌握档案增加变动情况及有关数据,做好档案的年中和年末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管理档案不得涂改或撕页,保证档案完整无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储藏情况,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六)、对新建房屋已登记、缮证、发证及产权变更转来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七)、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素质方面,必须严以律已,自我提高工效率和服务态度,认真钻研业务,做到勤于研究,勤于思考。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逐步掌握库房管理规律以便准确迅速地服务于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合理要求。

第9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学术资源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徐启华 徐双元 聂永梅

1互助县房地产管理局青海互助县810500

2海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助管理部 青海 互助县810500

摘要:本文分析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相

应的对策,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房地产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 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连。因此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 在学好、用好《物权法》基础上, 把理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机制, 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 落实在市委市政府对房管工作的要求上, 落实在广大人民群众对房管工作的期望上, 落实在正确全面地履行好房管工作的职责上, 从而有力地发挥房地产行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1 当前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加快, 城镇居民和村镇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尤其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活跃及房屋权属登记量的与日俱增, 房地产权属档案数量急剧增加。全国的产权产籍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多数城市设置了专门的权属档案管理机构, 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及档案保护设备, 实现了产权产籍管理现代化, 逐步走上了依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但也有部分县(市) 权属档案管理的现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阻碍着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制度不健全, 缺乏依法管档的意识。

建设部从 1982 年始, 就多次对产籍资料的管理发出通知,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于 2001 年 8 月 23日第 4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对权属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利用及法律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 却不能依法管档, 缺少相应的规章制度、考核制度、严重存在人为的随意性。如某房管部门权属档案管理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任凭产权登记人员随意将档案拿出、增删, 有可能给个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利损公肥私提供12

2了可乘之机。有可能给国家、给房管部门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教训极为深刻。

1.2 档案利用手段现代化程度不高, 影响作用的发挥。

目前除大部分城市已利用计算机全面管理房地产权属档案以外, 还有部分县(市) 没有普及计算机管理, 仍然靠传统的手工方式管理档案。其弊病主要表现在立卷、归档时间长, 查阅利用检索慢, 工作效率低, 不能满足产权管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3 档案管理队伍的素质还有差距。

目前档案管理队伍特别缺乏档案管理的专业人才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档案管理队伍面对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任务,对新时期档案管理队伍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而当前档案管理队伍的现状离新时期档案工作任务和要求差距很大。据统计: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单

一、专业技术不过硬、现代技术不熟已成为档案专业人才队伍的通病, 当务之急, 要减少差距,就要提高档案管理队伍人员的素质, 概括地说就是从事档案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加快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 使档案工作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对档案管理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减少直至消灭这个差距, 是档案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培养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的课题。

2 做好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对策

2.1 务求实效、依法行政是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灵魂。

在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中要求真务实, 务求实效。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同时也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一项服务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 基本上每个环节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 不搞形式主义, 不弄虚作假, 不摆花架子;尊重客观规律, 运用科学的、开放的思维方式来指导工作, 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档案法》及《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 使权属档案事业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依法治档”还要做大量的工作。权属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涉及面极为广泛。如果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规范, 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法律法规, 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考核制度, 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使档案管理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 不因人的更替而受影响。

2.2 创新是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发展的动力。

首先必须创新观念, 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作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职能部门, 随着机构改革进程的加快, 必然要在服务意识和工作观念上作相应的转变, 才能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具体就是要把工作职能转移到行政管理与提供服务并重上来, 增强为民服务观念,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 就是要转变工作作风, 变被动为主动; 同时也要加大对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让群众了解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而支持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提高科技水平, 搞好现代化管理服务。

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权属档案, 是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唯一途径。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 广、精、快、准是信息化社会人们信息需求的基本特点, 从我们利用计算机管理权属档案的实践看, 既可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重复劳动, 又可杜绝人为的随意性, 避免管理的疏忽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时地满足产权管理及社会发展的需求, 更有效地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县(市) 房管部门的领导应充分认识实现现代化管理是社会发展和房产管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尽快地将计算机技术运用到档案信息的录入、检索、编目等工作, 提高档案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效率, 更好地为产权管理和经济建设服务。要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我们必须积极倡导、推广、应用新技术, 建立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

2.4 拓宽乡镇产权发证业务, 是今后产权产籍管理的发展方向。

我国多数县的大部分人口都分布在乡镇农村。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 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居民就业结构、收入水平和居住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建制镇的居民将大幅增加, 进行统一的规划建设, 形成新的乡镇集贸市场, 向商品化、工业化推进是各乡镇未来发展的趋势。从这点可以看出, 县级乡镇房地产市场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2.5 物权法对房地产权属登记提出了新的要求。

今年, 作为一部与房地产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物权法》的出台实施, 使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许多工作更加有法可依, 有关法律依据更为完善、明确, 对推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尤其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物权法》的出台使我们增加了许多新的工作, 原有的一些工作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新的要求, 特别是我们现行的一些规定、做法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有较大的距离, 某些方面甚至存在较大的差异( 比如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近年来“形式审查”似乎已越来越趋于主流; 而《物权法》则赋予登记部门更多的“实质审查”责任) 。这就使我们在顺应《物权法》的要求,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特别在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方面,《物权法》设立了预告登记制度, 对我们的实际操作具有相

当大的挑战。

3 结束语

产权管理是产籍管理的基础, 产籍管理来源于产权管理, 又反过来为产权管理服务, 彼此相互依存, 缺一不可。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 基本上每个环节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职能部门, 随着机构改革进程加快, 必然要在服务意识和工作观念上作相应的转变, 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特别是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实施, 对理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机制, 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 对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现代化之实现[J].中国房地产,2000,(05) :122-123

[2] 王德文.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房地

产,2003,(06):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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