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首善食品安全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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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首善食品安全方案1

为使林业局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和树立××食品良好形象。现结合我州实际及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云南视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关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净化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重点整治品种:月饼、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中秋月饼和儿童食品。

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重点内容:对林业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中秋月饼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台帐),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超过有效期霉变及其它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农业畜牧部门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整治。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的监测。三是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

(二)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强对全州月饼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建立健全月饼生产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的月饼开展质量检测。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检验力度。三是加大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力度,专项抽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品种。

(三)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以及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三是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公布制度。

(四)商务部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加工注水肉和销售未经检验的各类肉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五)卫生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的整治。一是严格卫生许可证审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是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实行原料进货索证制,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四、专项整治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并落实好责任制。各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各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各监管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真正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林业局食品安全监管成绩,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食品信誉;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巡查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值班、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切实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全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六)按时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要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送交局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处。

国庆首善食品安全方案2

一、检查时间

2014年9月30日-10月7日。

二、成立组织

本次检查活动由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县政府办、旅游局、交通局、卫生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

三、检查对象

全县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饭店、旅行社。

四、检查内容

重点是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丰富旅游产品、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纠纷和问题等方面。

1、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检点:安全工作组织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各种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记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旅游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水上游船、游艇及大中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状况及安全措施;景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餐饮卫生;设施设备合法运营证件,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景区(点)秩序等。

2、旅游饭店检点:依法查处哄抬房价行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厨房设施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3、旅行社检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旅游用车制度是否完善及落实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旅游、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客运等行为;是否投保旅游责任险;业务档案是否规范健全,包括:团队旅游合同、租车合同、游客名单、游客意外险保单、导游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强化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各旅游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措施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旅游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旅游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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