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2022-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在写作方面,是有着极为复杂、详细的写作技巧,很多朋友对报告写作流程与技巧,并不是很了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政法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政法高职教育办学理念及发展目标任务的调研与思考

摘要:政法高职教育是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一种高等职业教育类型。办好政法高职教育,一是坚持从行业职业出发,深化政法高职教育办学定位;二是坚持开放办学,深化校政企行合作机制建设;三是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深化政法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四是坚持以服务政法为己任,深化多元化社会服务模式;五是坚持以现代职业教育为引领,全面推进政法高职教育改革创新。

关键词:政法;高职教育;调研;思考

政法高职教育是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一种高等职业教育类型。办好政法高职教育,不仅要遵循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一般规律,还要结合政法行业发展的特殊需求,确立具有自身特点的办学思想、办学定位与发展思路,才能体现其特有的办学功能和价值,走出一条优质、特色发展之路。

一、坚持从行业职业出发,深化政法高职教育办学定位

职业教育的逻辑起点是职业,没有法律职业的需求就没有政法高职教育。如果仅从教育的一般规律来看政法高职教育,就会极大地降低政法高职教育的吸引力、矮化政法高职教育功能、限制政法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因此,办好政法高职教育,首先要确立立足政法、服务政法的办学宗旨,把满足政法行业需求、服务政法行业发展作为办好政法高职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做好人才培养和行业服务工作。其次要从法律职业出发,不断深化政法高职教育专业建设定位。政法高职教育是以培养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能够适应基层司法实践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尤其随着社会矛盾多元调节、劳动争议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社区乡镇基层组织服务管理等体系建设一系列新举措的出台,我国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已深化延伸到社会方方面面,初步形成政法部门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服务管理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相互依托的新的紧密型工作格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设置培养选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法律人才,尤其是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基层法律事务型人才、法律辅助性人才是调整法律人才教育结构的当务之急。同时,从区域特点来看,首都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是特大型城市和世界城市,其特殊地位和面临的复杂形势决定了北京的稳定关系到全国的稳定,决定了维护稳定是北京压倒一切的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创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首善之区,仍是北京将长期面临的艰巨而光荣的政治任务。首都北京这种独特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一方面尚需大批的中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同时更需要大量高素质技能型的基层法律辅助人才、基层法律实务工作人才、中高级安保人才。政法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就应该定位到这些领域,所培养的毕业生将走向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在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从事书记员、司法秘书、法官助理、律师助理、基层人民调解员等法律辅助工作,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及各类经济组织中从事法律服务和安保管理工作等。因此,只要我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找准在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在大力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法律辅助人才、中高级安保人才上下功夫,就能走出一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凸显政法高职教育的价值功能。

二、坚持开放办学,深化校政企行合作机制建设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是增强办学活力的必由路径与方法。但是,由于政法高职教育特质所决定,政法高职教育要通过不断创新“校政企行”合作机制建设,来探索充满活力的多元办学模式。理工类高职教育主要为生产、制造与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所以,在合作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上,强调以企业合作为主导。由于政法高职教育服务对象和人才培养定位的特殊性,决定其在合作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上,必须以政府支持、行业支撑为主导,搭建“校、政、企、行”合作联盟平台。一是要以政府支持为主导,通过政府委托或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实施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的“定向”培养和退役士兵的“定制”培养。二是要依托政法行业优势,与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共同确定招生的标准、人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基地,共同实施考核,实现书记员等法律辅助人才的“定向”培养。三是要以知名安保企业为龙头,合作育人过程与安保服务过程相结合,实现安保人才的“订单”培养。四是要融入社会,与城乡基层组织进行密切合作,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送法下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活动,实现专业学习与社会基层服务的“一体化”。五是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司法职业教育标准和经验,融合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搭建国际、国内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交融的学习就业平台,促进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深化政法高职教育教学改革

一是要针对培养对象的特殊性,不断推进教育内容改革。作为管理服务性的政法高职教育与操作生产性的理工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不同,理工类高职教育所涉及的职业技能技术含量要求较高,学生将来面对的是和学校学习一致的机器或作业流程,方向越单一,训练得越精细越熟练,学生的能力也就越高,教育的职业性特征相对明显。而政法高职教育所涉及的职业技能技术含量相对比较低,且变化性也比较大,学生将来面对的工作情景就不一定和学习过的流程一样,有的甚至完全不同,需要更多的运用综合知识与能力,乃至用跨专业的视角解决问题,尤其需要掌握比较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高等性特征相对明显。因而政法高职教育要着力解决好职业性和教育性紧密结合的问题,在强调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的同时,不能忽视理论知识的教学。要按照“学法为基,知法为本,守法为尺,用法为度”的原则,构建起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职业素养、法律职业能力紧密衔接的全新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基本知识教学,把基础性和针对性、实用性有机统一起来,为学生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如何教知识、教法理、教方法,把握好高等性的同时,在破解学科体系过程中,要有效解决好以实践为导向,以职业性为基本要求,将法学学科知识体系教学转变到以典型工作任务、项目为载体、为导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突出体现法律适用功能,根据“庭前、庭中、庭后”等工作过程、流程、任务,在研究如何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上下工夫,重点培养学生的档案整理与装订、汉字录入、法律文书处理、当事人接待、办公设备使用、卷宗分析、外出办案等实用技能。

二是要针对培养对象的特殊性,不断推进教育模式改革。政法类高职毕业生与理工类高职毕业生工作的性质存在较大差别,工作过程不呈现流水线作业的程序化特征,教学做场所的生产性、物质性、直观性特征相对不明显。这就决定了政法类高职教育模式虽与其他类别高职教育模式有其共通之处,但更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既不能继续沿袭普通法学教育模式,也不能直接援引理工类高职教育模式的成例,必须在比较与借鉴的基础上,本着虚(虚拟)实(真实)结合、工作性和仿真性结合的原则,构建较为符合政法类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特点的“校内仿真模拟、校外顶岗实战”的教育模式。一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开发如多媒体模拟庭审、仿真工作流程、工作项目、现场情景再现、岗位综合技能模拟培训等软件及课件,构建“真实庭审模拟化、工作流程仿真化、工作项目虚拟化”的校内实践教学环境。二是推进如现场式、案例式、项目式、仿真式等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改革,融“教、学、做”为一体,让学生进行观察、体验,感受职业氛围,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强对未来职业的感性认识,激发其职业兴趣。三是通过开展社会调查、法律宣传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实践教育,使培养的人才能够很快适应法律职业的实际需要。四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法院庭审的旁听、社区活动的观摩,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思考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通过学生在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安保公司、社区等处顶岗实习,直接参与实际事务,以实战促实训,以实训练本领,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将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全面融合,形成具有职业特色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是要针对培养对象的特殊性,不断深化学生职业素养教育体系创新。由于政法类高职毕业生的工作对象主要侧重于对人的管理与服务,对其政治品德和社会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在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培养上,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三意识与四能力”(即忠诚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爱岗敬业意识与学习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解决具体问题能力)培养为核心,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养特色,通过职业发展规划教育指导平台、职业技能训赛平台、校企共融校园文化活动平台、社会实践服务平台、职业素养证书考评机制,一、二、三课堂联动递进,构建起具有政法特色的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培养体系,实现从职业能力培养到职业素养内化的价值超越。

四、坚持以服务政法为己任,深化多元化社会服务模式

政法高职教育是在我国政法事业发展进程中诞生、成长、壮大起来的一种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从其诞生的第一天,就打上了鲜明的时代和行业烙印。因此,政法高职教育必须围绕政法工作“三大建设”,以培养政法行业一线人才、解决政法工作理论与实践问题、服务政法行业改革发展为切入点,面向社会基层,完善多元化的服务体制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围绕政法队伍建设,大力开发行业社会急需的司法警察、中高层次安保、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等培训项目,构建面向首都政法及社会基层的法律职业、法律辅助、社会工作等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形成品牌,创出特色。二是围绕司法执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区矫正、法律语言应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应用法律研究,参与决策咨询,形成一批有重要影响力和行业推广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三是围绕平安北京、法治北京建设,积极面向社会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和社会服务,积极承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积极参加重大活动安保和志愿服务,不断完善面向首都政法及社会基层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体系,不断提高政法高职教育的影响力、话语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坚持以现代职业教育为引领,全面推进政法高职教育改革创新

(一)探索构建现代法律职业教育体系

把建设现代法律职业教育体系作为政法高职教育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主动适应法律职业教育与政法及法律服务行业协调发展的新需求,积极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力争在构建现代法律职业教育体系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一是按照系统培养法律技能型人才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以课程衔接为重点,统筹设计中高职衔接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逐步完善符合法律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建立多种形式的中高职衔接制度。二是按照法律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层次性和职业教育规律特点,积极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分级制改革实验,逐步探索形成自下而上“培养目标和规格”逐级递进、“教育内容和要求”顺畅衔接、“入学制度和形式”开放灵活、“质量保障和评价”科学严谨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三是按照法律职业人才需求层次提升的要求,积极推动普通法学教育与政法高职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互相开放课程与教学资源,大力探索政法高职院校与普通法学教育院校在高层次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上的合作,满足法律职业人才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二)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

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多层次多渠道运作,进一步夯实校企合作基础,拓宽校企合作模式。加快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以多元参与、共同发展为原则,建立有政府官员、行业专家、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等各方人员参加的“校政企行战略合作理事会”,健全校政企行合作管理制度,完善校政企行合作项目质量考核与评价体系,最终形成较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探索学校与知名大型企业的深度合作模式,如在校内建立以知名企业冠名的“校中企”,在企业建立教师工作站等,从合作内容到合作形式,形成体系,不断深化。

(三)着力加强内涵、质量、特色建设

坚持把特品专业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条件优良、就业优势明显”,在区域或全国领先的特品专业,提升专业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办出自己特色。以专业核心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为重点,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建立校企共同开发建设课程新机制,建设一批教改课程、优质课程、网络课程。进一步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适合政法高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积极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毕业生质量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着力加强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团队、毕业生、社会服务品牌。

(四)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以专业为纽带,积极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引进国外优质课程、教师、教材等教学资源,拓展境外升学、就业渠道,建成一批国际化特色专业,提升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和质量。积极开拓国际教育市场,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外国留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推进留学生教育健康发展。

政法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除了自身加强改革创新外,还需要在宏观政策层面给予支持。一是建议根据法律职业人才的特殊需求和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国家司法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出台开办高职法律类本科专业的政策。二是建议根据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共同利益需求,研究出台具有法律性、约束性的政策规章。三是建议研究制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的制度机制和配套政策。四是建议研究制定高职学业学历与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互通的有关政策。

作者:张景荪 杨玉泉

第2篇:武警政法工作理论探究

[摘 要]武警政法工作理论是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理论的重要内容,为加强部队全面安全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提供重要理论支撑。文章拟从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产生与发展、研究现状、发展趋向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深入探究。

[关键词]武警政法工作;理论

武警政法工作是“保、检、法、司”部门和机关依法行使安全保卫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所进行的全部活动。它是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武警政法工作理论是围绕武警政法工作形成的理论,是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理论的重要内容,为加强部队全面安全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提供重要理论支撑。

一、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一)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萌芽阶段

武警政法工作理论源于军队政法工作。我军是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历来重视政法建设和政法工作。早在南昌起义时,党的前敌委员会之下就设有政治保卫处,这是我军最早的保卫工作机构,它实际上代行了军队政法机关的全部业务。此后,我军陆续建立了保、检、法机构。建国后,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秩序的逐步形成,我军政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50年4月,公安部下设的武装保卫局改称保卫部,受总政治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负责全军的保卫工作。全军各级部队陆续设立和健全了保卫、审判和检察机构,并纳入国家的政法体系。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人民武装力量,它诞生在人民军队的摇篮里,伴随着人民军队的发展不断成长壮大。1951年后,武警部队进入调整变更时期,这一时期,武警部队先后经历了多次体制编制变更。尽管部队名称、隶属关系、职能任务不断变化调整,但早期武警政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随着军队政法工作的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部队统一稳定。至此,军队政法工作为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萌芽奠定了实践与理论基础。

(二)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形成阶段

1982年,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武警部队建设,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新组建。这一时期,随着在总政治部成立了全军政法领导小组,以及部队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蓬勃发展,军事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站(组)的陆续出现,尤其1983年武警保卫处正式运转后,武警政法工作理论开始逐步形成。这些理论是武警部队在长期的建设和遂行多样化任务实践中,积累形成的许多带有规律性的认识成果。如武警部队政法工作的组成部分、基本任务、重要作用、基本内容等理论均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

(三)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发展阶段

1995年颁发的《政工条例》明确将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军事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统称为军队政法工作,并具体规定了各自的职能、任务和主管部门,这也使武警政法工作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1996年8月1日,武警部队组建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同时,中央政法委进一步明确了部队保卫部门的侦查权和案件管辖权,武警保卫工作步入了正轨。“保、检、法、司”四位一体的部门和机关既组成了科学的武警政法体系,同时也在武警部队形成了专门的政法工作理论研究队伍,使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研究得到长足发展。2010年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明确把政法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以政治工作根本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政法工作在军队全面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这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形成统一规范的政法工作运行机制,同时也为武警政法工作理论探索带来了新的契机。

二、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研究概况

(一)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研究对象

有无明确而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是任何一个理论领域要成为独立理论系统的基本条件之一。武警政法工作理论能够成为独立的理论系统,除具有军事实践的客观需求外,还需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武警政法工作的本质和规律,这一研究内容是多角度、多方面、多种类、多层次的统一体。

从工作类型分,包括保卫工作研究、军事审判工作研究、军事检察工作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研究。

从历史纵向分,包括过去政法工作研究、现实政法工作研究、将来政法工作研究。过去政法工作研究,即研究武警政法工作形成、发展的历史,总结政法工作的历史经验,从中揭示出武警政法工作的本质和规律。现实政法工作研究,着重研究在武警部队建设的新阶段遇到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将来政法工作研究,是研究武警部队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问题和困难,探讨现实政法工作如何为做好未来政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出解决矛盾、困难的办法和措施。

(二)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研究队伍

目前武警部队已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兼结合的政法工作理论的研究队伍。专职研究人员主要包括部队院校政法类教员、政法机关干部,他们及时研究、总结政法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并归纳为理论体系,是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研究的中坚力量;兼职研究人员包括武警部队各级政法干部、武警部队各级党委成员等,他们在具体政法工作实践中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为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形成、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

一是繁荣理论,促进武警政法工作理论自身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就是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研究的过程,是对武警政法工作特点、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二是指导实践,推动武警政法工作改革创新。进行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研究的

根本意义,就在于通过揭示武警政法工作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深化对部队建设和履行使命的认识,能够为武警政法工作理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政策依据和科学方法,从而推进武警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使之更好地为建设现代化武警部队服务。三是服务决策,为决策提供可靠理论支撑。通过系统研究与党委首长政法决策相关的理论,及时为决策提供系统知识、相关决策理论和方法及决策建议,使科学决策有可靠的理论基础。

三、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发展趋向

(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武警政法工作理论将紧跟国家政法工作形势,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政策,密切关注武警政法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政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一是继续把高举旗帜、听党指挥作为武警政法工作的最高政治要求。实践证明,武警政法工作是一项党性、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因此,政法工作必须履行纯洁、巩固部队的职能,在铸造忠诚之师上发挥重要作用。二是武警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武警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做到把人的权利作为第一原则,把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通过执法,切实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促进部队的稳定与和谐。三是武警政法工作必须突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武警政法工作为了维护部队的和谐稳定,任何时候都要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既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思想,又要强化实现“公平正义”的监督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为完善军事法制提供理论支持

军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法律体系部门法的划分理论和军事法的实践发展看,军事法具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鲜明特点,应当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武警政法工作正是在军事法律制度规范下的实践活动,是国家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发展必将对健全和完善军事法制体系起到推动作用。比如武警政法工作理论的创新将深化军事法学的理论研究。虽然军事法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一些方面,移植的色彩还比较浓,消化和创新显得不够,而武警政法工作理论将为军事法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更多独立新颖的见解和实践。

(三)进一步完善自身体系建设

新形势下,武警部队政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越来越专业、执法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政治性和敏感性越来越强,对执法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武警政法工作必将按照“政治上特别坚定、思想上特别纯洁、作风上特别过硬、业务上特别精通”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同时,武警部队建设改革必然推动武警政法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新观点、新办法也将层出不穷,这也必将使武警政法工作理论观点更加丰富,理论体系更加完善。

[作者简介]李石松,武警政治学院军事安全保卫系军事法学教研室, 讲师。

作者:李石松

第3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中村派出所张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等各项指标迅猛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经济体制活力凸现,综合 国力与日俱增。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改革和发展的路线方针,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很好的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改革开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做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保持社会稳定,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相当复杂的发展环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以往不曾遇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密切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而政法机关无疑是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中坚力量,积极为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空间。因此,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前提,而政法工作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生产

力!

这两年,一些领导在调研时也曾多次提出过“政法工作要出生产力”的观点和要求,但是,“政法工作为什么出生产力”?“政法工作如何出生产力?”依然是摆在我们政法机关面前的两个全新课题。首先是“政法工作为什么出生产力?”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做出回答。

一、政法工作能帮助一个地区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的发展观是我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个地区能否遵循科学的发展道路,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五个统筹”,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关键要看当地的政法工作能否协调好经济社会与人的关系,能否协调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能否协调好各种涉及全局的重大关系。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和作用,辩证的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发展才能有新思路,改革才能有新突破,开放才能有新局面。国家建设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是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所面临的新矛盾,如果不能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协调化解,就会由局部性问题演主成全局性问题,妨碍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如果忽视这些矛盾的存在,对其臵之不理,

继续“埋头建设”,则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将社会矛盾大大激化。由于政法机关的出色工作,很好的处理和协调了矛盾双方的关系,所以说,政法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范畴,没有政法工作的有力开展,我们就无法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的关系,就更加没有条件来“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二、政法工作能够为一个地区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从投资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评估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参数由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财务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条件等等内容所组成,其中政治是排在首位,也是权数最高的一个项目。一个地区,没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那即便有再好的区位优势、有再好的招商政策、有再好的硬件设施,也不能认为它有很好的投资环境——显然,“安居”才能“乐业”,没有一个投资商愿意在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从事任何的经济活动。尤其在当前各地区招商政策透明度高,文化环境相对雷同,基础设施建设差异不大的整体状况下,政治稳定程度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优劣已经成为争夺发展机遇的重要砝码,也是各地区打造招商环境亮点的金字招牌。政法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招商引资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那么政法工作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已是不言自明了。

三、政法工作能够为一个地区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随

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不断的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迫切要求。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一个发展变革的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的多种多样,利益分配关系的错综复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大大增加了市场建设的难度。而政法工作则通过法律途径增强了市场规范的力度,调节了社会经济的关系,保护了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的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四、政法工作能够改善一个地区的劳动资源环境。劳动力资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流动性劳动力在城市聚集。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而言,流动人口劳动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他们是国家的建设者,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就不会有国家今天的繁荣昌盛;另一方面,大量的流动性劳动人口也成为了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的重大隐患,给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劳动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和优化改善正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政法工作,可以有效的改善一个地区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保障。

由此可见,政法工作对于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显著的推动作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党正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使命,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更快更好的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现阶段的工作重心。在这种情况下,政法机关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将政法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建设大局,如何让政法工作真正发挥出生产力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和保障经济的良好性发展。这也就是“政法工作如何出生产力”的问题,要回答好这个问题,我们在政法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四个观念。

一是加强政法机关服务职能,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我们在政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各项职能,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因树立“图发展先谋稳定”的观念,把政法工作同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的联系起来,把“创建平安地区”的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大局,积及打造协调查平移送的发展环境,及时排除改革道路上的各种不和谐因素,真正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是加大政法队伍建设力度,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创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全面、训练有素的政法队伍,而政法工作是否能出生产力关键也要看这支政法队伍的战斗力。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正确观念,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政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对政法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来改善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为适应国家的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储备充足的政法人才。

三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牢因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政法工作一定要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把好稳定关,这是政法工作的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任务。对于忽视社会稳定,只重视经济发展的工作误区,我们要坚决予以端正;对于用牺牲稳定环境来换取发展速度,并导致地方治安状况出现问题的行为,我们更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政法工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扮演好一个“旗手”的角色,及时纠正“速度至上”、“GDP决定一切”等“脱离环境谈发展”的错误观念,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用科学的政绩观来引导地区生产力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四是落实保障政法经费,树立“投入换平安”的观念。无论什么工作,投入和产出总是成正比的,要做好政法工作,要让政法工作出生产力,就一定要保障政法经费的落实。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贪图一时的“节省”往往会因为社会防控不力而导致比投入多出数倍的损失,为经济的发展付出更多和更为惨重的“成本”——而这种“成本”的产生是与“政法工作出生产力”的要求相违背的。而平安对于一个地区社会环境的创造来说是无价的,对于一个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来说是无价的,对于祖国改革振兴的大业来说,更是无价的。

政法工作——不容忽视的生产力。

第4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推进旗县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治安大局总体平稳,社会和谐,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笔者担任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年来,就如何推进旗县政法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座谈会、走访干部群众等形式进行了实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市南部,是国家级贫困旗(县),全旗辖5镇3乡,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是一个以**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

全旗政法系统共有干警363名(在编人员288人),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检、法、公、司四部门下设27个基层所(厅、队),8个乡镇已有6个配备了专职政法书记(副科职待遇)。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以维护平安稳定为第一责任,始终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全旗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总体布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平安,定期研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解

决政法综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实施综治工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旗、乡镇、科局(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二级单位)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位,上下衔接,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2011年旗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旗委政法委员会自身建设的通知》,把全旗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能力和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干部考核阶段,征求综治委的意见,有效增强了全旗各级干部抓综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了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利剑出鞘,严打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社会治安实际出发,针对一段时间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发展趋势,周密安排部署,利剑出鞘,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战役,对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展开持续不断的凌厉攻势。为确保打击效果,逐片逐案承包督办,实行侦破案件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政法委员会及时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协作,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检、法部门快捕、快诉、快判,有效地震慑了犯罪。近几年,命案侦破率100%,破案绝对数连年上升,刑事案件发案数出现下降趋势,治安环境持续改善。

(三)多措并举,预控发案。积极探索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大局、确保社会平安和谐的各项举措,不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发案。努力构建“城镇巡防、路面巡控、农村联防、社区民防、单位内部自防”五张“防控网”,逐步构筑起立体防控屏障。

一是全力推进数字化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形成科技防控“天网”。投资400余万元,在旗政府所在地****镇的5个出入口和28个重点部位安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投资6万余元,在农村治安复杂区域,安装了80多台(套)简易技防大喇叭报警装置,形成了“喇叭一响、天罗地网”的防控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化技防设施建设,累计自行安装报警探测器81个,摄像机875台。目前为止,全旗重点部位技防设施覆盖率已达75%以上,有效压缩了违法犯罪空间。

二是实行社区网格化巡控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实战需要,合理划分街面防控区域网格,由巡警大队牵头,多警种协作,分两班6组在***镇、***镇全天候巡逻。近年来,在巡逻中先后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各类案件2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125起,现场调解纠纷50余次。在城镇社区居民住宅区,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和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由政府出资,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共同管理,设立公益性岗位,从下岗职工和困难群体中选拔、雇

用了88名看门望户治安员,定责定位,负责居民住宅、楼院的治安巡控工作,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逐年回落。

三是强化机关单位内部人防机制建设,夯实治安防控基础。选拔60名下****新组建成立了保安公司,为机关单位派驻人员负责门卫夜勤工作,强化了治安防范能力。近年来,机关单位未发生一起盗窃案件。

四是创新校园安保各项措施,持续不断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顿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全部设置了校园警务室、校园110,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完善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巡查制和值班报告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与派出所校园安保联动机制。投资50余万元,为学校配备了专用警械、警具和必要的防护器材,结合撤点并校后教育系统人员富余的实际情况,因情施策,抽组74名身强力壮的教师,按每校2到4人组成校园专职安保护校队伍,由教育部门和派驻学校警务室的社区民警共同管理,实现了校园安保“有人管、管得好”的目标。

(四)结合实际,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一是多方联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从强化信息采集工作抓起,公安机关和计生部门相互协作,将“两口一屋”治安协管员与计生信息员合为一体,每月对辖区“两口一屋”摸排一次,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动轨迹和活动动态,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大流动人口管控力度,对流动、暂住人口全部

及时上网与在逃人员信息库进行对比,查寻犯罪潜犯人员。正常的流动、暂住人口全部登记列管,并与用工单位、出租房主签定安全责任状,录入警务平台规范管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初步形成了“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既提供优质服务,又依法加强了管理。二是创新理念,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资源共享平台,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严格落实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帮助就业和日常管控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每季度由旗综治办牵头组织政法部门,详实核对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了社区矫正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协力做好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采用手机GPS定位方法跟踪监管矫正人员,实时开展个别谈话、回访、促进就业等心理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管理、教育、变更、考核、解除各个执法环节,推动落实监外执行罪犯交付、监管、矫正、检查各项措施,形成了各部门互相衔接,紧密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认真摸排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一采集相关信息,落实救治服务管理措施。

第5篇:政法工作调研报告之二

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措施,而基层民调工作则是排查调处的基本方式。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年春天,司法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民调会议,做了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到底怎样?效果如何?有何问题?半个月来,笔者走访了3个基层调委会,旁听了两次调解庭,并召开了由6名村调委会主任、2名乡镇司法所长和县司法局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深感到,##县基层民调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效果好。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乡土社会中重要的秩序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

一、四级网络,互相依托, 规范排调,沟通信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现状和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 的调解网络。这个网络以县疑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司法局)为中枢,以25个乡镇调委会(日常机构是司法所)为骨干,以367个村(居)调委会为支点,包括1.1万余名调解员。矛盾排查工作已经规律化,除了重大节日、敏感期和上级布置的排查任务外,每月都进行一次例行民间纠纷摸底,乡调解员包村、村调解员包组、十户调解员包户。排查调处结果一月一报,由县调解中心统一造表汇总,掌握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包括随时发生的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首先,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这里解决,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当事人对村调委会意见不服的,由村调委会出具介绍信,说明纠纷原因调解过程及村调委会意见,介绍到乡调委会。没有村调委会意见,乡调委会不予受理。乡调委会通过调解庭听取双方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做出维持或改变村调委会意见的决定,至此,纠纷基本都能解决,大矛盾亦不用出乡。需有关部门协调的,由乡镇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对重点纠纷和即将激化的纠纷,基层调解员在稳控势态的同时,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解决的纠纷,由十户调解员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复发,巩固调解成果。由于这个民调网络的存在,一方面,可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矛盾排调任务,另一方面,又可迅速将下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上来,反映灵敏,运转灵活,好象人体中的神经,联通着大脑中枢和四肢躯干。在##,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1件,调解成功1263起,防民转刑案件2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劝阻越级访82人次。

二、受案广泛,对法律拾遗补缺

无论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其职能范围都是特定的、有限的,并非全管全能。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却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有的纠纷一旦发生,司法机关无法受理,行政机关也无权过问,纠纷无人解决,只能激化。人民调解则正好弥补这个不足,无论是“猪拱院墙鸡挠地”的邻里纠纷,还是“妯娌斗气孩子打架”的家庭琐事,皆可受理。在调解过程中,有法可依,无法可依时,既可依社会公德,也可依村规民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解决了群众的闹心事,又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韩麻营镇马虎营村村民赵某与兄嫂一起生活,近30岁才订下一门亲事。因有家庭矛盾,订亲时兄嫂借酒撒疯,搅得酒席不欢而散,女方当即提出退亲。一急之下,赵某先后来到派出所、法庭,要求帮助解决,但谁都觉得此事没办法管,都拒绝了他。又气又急的赵某回去后要与其兄嫂拼命,命案在即。村调委会主任于林闻讯赶来进行调解,一日一夜苦口婆心,句句肺腑之言,说的赵某兄嫂满腔愧疚,悔恨万分。第二天于林又亲自到女方做工作,他的真诚打消了女方退亲的念头。事隔不久,就同其兄嫂一同为赵某操办了婚事。事后,乡亲们都说,这事于林要是不管,不定得出多大事呢。据统计,##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中,类似这样进不了司法机关大门的占6 %。民调工作同司法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整闭合体系。

三、置身群众之中,随时随地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于置身群众,贴近群众,不受时间约束,不受场所的限制。无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还是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都活跃着调解人员的身影。邻里之间发生纷争,都是主动找村委会解决。一位农民对我说,出了纠纷去找派出所,一去三四回不一定见到人;找法庭,骑车一上午,到了也快下班了,赔不起那个时间。好不容易受理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这多少反映出一些现实问题。而民调呢,一不用花钱,二不用跑路,三不用搭工夫,特别是受理解决快,最大限度地防止小事拖大,激化矛盾。今年5月,韩麻营镇东兴村低压电路整改,线拉到村民于连池院内时,与本村电工吕春阳争吵起来。当日晚,于连池父子到吕春阳家将其打伤,村调委会主任于占海得知情况迅速赶到现场,派人将吕春阳送入医院。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工程,于主任连夜对于连池父子批评教育,让他们明了低压整改工程是利村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受损而影响全局,更不能以此为由动手打人。于氏父子觉得理亏,当即请于主任领着到医院向吕春阳赔礼道歉,并承诺负责一切医疗费用。第二天一早,他们三人去医院把吕接回,边输液边指挥架线,保障了低压整改工程的顺利进行。吕病好后,于氏父子备下酒席为吕压惊,请调委会人员作陪。由于大量纠纷涌上民调之路,一些法庭“抱怨”说,法庭都快关张了,民调把法庭给顶了。

四、对症下药,方式灵活,群众买帐

民调工作之所以

第6篇:政法工作会议学习报告

×××关于学习贯彻

落实政法工作会议

讲话精神的情况汇报

×××:

按照×××文件泸政法【×××】×××号《×××》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贯彻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3月7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的讲话从全局出发,高屋建瓴,深刻阐述了在现阶段加强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全面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表示,×××对去年×××在政法工作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领域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作了客观的总结,并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对×××在今年的工作中如何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结合我室工作实际,提出了五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1、深入贯彻会议精神,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职工作,消除各种治安隐患。

2、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把手为综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综治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状。

2、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

4、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本单位。

5、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法制教育,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2012年政法工作计划

×××结合×××实际情况和会议精神,对2012年的政法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2012年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县十二届党代会二次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保全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我室内部矛盾的化解、管理创新,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求×××上下围绕这一目标和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落实严格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政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领导要把政法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和述职报告

的一项重要内容,亲自规划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并建立健全政法工作制度,抓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2、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始终 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一方面,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群众观念,把群众装在心里,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困难。

3、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要把工作置于×××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要及时向×××、人大请示汇报,与政府、政协沟通协调。要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主动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2012年,×××将按照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法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不断推动×××综治维稳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7篇:乡镇政法工作报告

2013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工作,积极组织、迅速动员,并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做好三项落实:

一、抓好龙头,强化制度责任落实

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稳定,抓好稳定促发展”的思路,抓好落实政法工作责任制这个龙头,进一步完善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好政法工作“四个纳入”:

一是纳入乡包村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年度目标责任制及政绩考核的重要项目。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乡党政班子成员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各负其责,形成了乡、村、组三级都有人负责政法工作的责任体系。二是纳入党委考核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记入干部业绩台帐,激发干部工作动力。三是纳入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四是纳入“一票否决”。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防范不实、工作不力致使本村、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管理,突出政法工作宣传落实

始终坚持学习为上,在乡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扩大会、全体乡村干部大会上,经常性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做维护法治的楷模。并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利民政策、民族政策,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我乡在悬挂政法工作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基础上,组建了6支由乡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以及中小学校教师组成的政法工作宣传队伍,结合各阶段政法工作重点,开展法制、综治、社会管理宣传教育。

三、突出实效,做好政法三大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乡党委每月将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维稳工作分析会,加大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和人防、技防、物防,加强24小时值班,落实好门卫值班制度,进一步增强大家自我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禁毒活动的教育,牢固树立全局人员防邪、拒毒的责任意识。

二是落实乡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年,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发挥牵头部门协调作用,落实好上访接待、信访回复、人员监控、包案责任制。相关包干领导、村干部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深做细,注重研究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新情况,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应急稳控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平安救助力度,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全乡要以巩固和深化平安创建成果为载体,大力开展平安救助,努力构建和谐救助体系,加大五保供养、乡村低保、流浪乞讨和司法、卫生、教育救助等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决策,力争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第8篇: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大局,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

点,建立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政

法宣传工作运行机制,全省政法宣传的导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方式更加多样,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为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方法,努力开创政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宣传思想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hjt总书记指出,不论我国改革发展推进到什么阶段,不论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发生怎样的变化,宣传思想工作这个政治优势不能丢。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宣传思想工作只能不断加强,不能忽视削弱;只能继续改进,不能止步不前。政法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法宣传工作,是政法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政法宣传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放到整个政法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适应复杂形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必须看到,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增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新世纪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种灾害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目前,全省上下正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积极主动保稳定。在此非常时期,政法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导舆论、维护稳定的任务显得尤为艰巨。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有利于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有利于教育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大局观念,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利于鼓舞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全力做好政法各项工作,努力在维护稳定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应对媒体变化、巩固舆论阵地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深刻影响了社会舆论的形成机制和传播方式,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对传统宣传模式提出了挑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对此,政法宣传工作必须自觉利用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论,占领文化传播制高点,掌握信息化条件下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导权,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沿阵地、提供政法权威声音的有效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广阔空间。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政法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政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安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新时期政法工作要在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和水平,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越来越强,他们希望更多地参与社会管理,了解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政法机关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因势利导,充分发挥政法宣传工作的优势,运用灵活多样、渠道便捷、手段新颖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宣传政法机关的各项改革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法工作,了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充分发动群众、落实专群结合的迫切需要。政法工作的基础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政法宣传工作是政法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是实现政法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平安**、法治**建设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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